< 来自詹姆斯的圣经提问

问:在《雅各书》1:1-5:20中,雅各指的是谁?

答:雅各是耶稣基督的同父异母兄弟。此人并非耶稣的门徒、约翰的兄弟雅各,因为那位门徒雅各已被处死。

《雅各书》是用极佳的希腊文写成的。雅各可能是亲自写下这本书的,也可能是口述给抄写员记录的。

问:在《雅各书》中,既然雅各是主的兄弟,而不是十二门徒之一或使徒保罗,我们为什么还要读《雅各书》呢?

答:我们至少有两个理由应该阅读《雅各书》。

1. 《哥林多前书》15:7中提到,耶稣特别向雅各显现。

2. 保罗在《加拉太书》2:7-8中称雅各为使徒。希波吕托斯(公元222-235/6年)在其《论十二使徒》一书中,将雅各称为主的兄弟、耶路撒冷的首任主教,以及七十位使徒之一。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在《反塞尔苏斯》第一卷第47章第416页中,提及约瑟夫斯曾撰文论及雅各。

问:在《雅各书》中,这本书是何时写的?

A: 约瑟夫斯记载,主的兄弟雅各于公元62年殉道,因此本书的成书时间应早于该年。许多学者认为成书时间在公元45年至60年之间,不过可能更接近公元45年。也有人认为这是最早写成的新约书卷之一。

问:《约瑟夫斯》对雅各有何记载?

A: 我们有两个来源:约瑟夫斯本人的著作(《犹太古史》20.9.1和18.5.2),以及第二个独立来源——奥利金(活跃于公元225-254年)对约瑟夫斯记载的论述。 以下是奥利金在《反塞尔苏斯》第一卷第47章第416页中的论述:“因为约瑟夫斯在其《犹太古史》第18卷中作证说,约翰曾是施洗者…… 这位作者虽然不相信耶稣就是基督,但在探究耶路撒冷陷落和圣殿被毁的原因时——他本应指出,针对耶稣的阴谋才是这些灾祸降临在百姓身上的原因,因为他们处死了作为先知的基督——但他却说道(尽管违背本意,却与真相相去不远) ——这些灾难降临在犹太人身上,是因他们处死了“义人”雅各——他正是耶稣(即基督)的兄弟——而犹太人将他处死,尽管他以公义著称。”

问:关于《雅各书》,有什么好的提纲吗?

答:许多人认为《雅各书》很难提纲。关于《雅各书》的“分章结构”,有五种不同的提纲达成共识,但每一种的整体提纲各不相同。以下是一个简单的提纲,有助于记忆《雅各书》的内容。

章 标题

为《雅各书》拟定大纲颇具难度。以下提供一种大纲。

1:1-27 首先关注我们与上帝的关系及属灵成熟度

- 1:3-12 借着基督得着的荣耀救恩

2-5:6 对他人犯的罪

- 2 偏袒:被遗忘的罪

- - 2:1-7 不可对人偏袒

- - 2:8-13 不可在律法的条文上偏袒

- 3:1-18 教师与舌头

- 4:1-10 我们与世界的争战

- 4:11-17 论断他人却忘记了神

- 5:1-6 谴责富人的心态

5:7-20 忍耐、誓言与祷告

- 5:7-11 忍耐

- 5:12 誓言

- 5:13-18 祷告:歌唱、涂油与认罪。以利亚祷告中的信心与忍耐

- 5:19-20 耐心地挽回迷途者

问:在《雅各书》中,圣经中还有哪些部分与本书相似?

答:乍看之下,《雅各书》似乎独树一帜,但仔细考察后会发现,它与其他四卷书有相似之处。

《箴言》包含许多类似的伦理诫命。

《登山宝训》(马太福音 5:3-7:23)中有 26 处平行经文。

《约翰一书》与《雅各书》有惊人的平行之处。

《彼得前书》和《雅各书》也有平行之处。

最后,这封简短的《雅各书》提到了旧约 21 本书中的经文。

问:《雅各书》与《箴言》有哪些相似之处?

答:以下是这些相似之处。

《雅各书》与《箴言》中的相似经文

思想或概念

雅各书

《箴言》

智慧的重要性

雅各书 1:5

箴言 2:3-6

说话要慢,不要急于开口

雅各书 1:19

箴言 29:20

多言多语,罪过难免

雅各书 3:2

箴言 10:19

恶言如火

雅各书 3:6

箴言 16:27

美好的果子;公义的果子

雅各书 3:18

箴言 11:30

抵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

雅各书 4:6 和 彼得前书 5:5

箴言 3:34

不要夸口明日的事

雅各书 4:13-16

箴言 27:1

遮盖罪过

雅各书 5:20;彼得前书 4:8

箴言 10:12

《雅各书》也与《约翰一书》和《彼得前书》相似。它引用了旧约21卷书中的经文。

问:雅各书与马太福音中的“登山宝训”有哪些相似之处?

答:以下是这些相似之处。

《雅各书》与《马太福音》中“登山宝训”的相似经文

思想或概念

雅各书

其他经文

试炼与诱惑

雅各书 1:2,12;5:10

马太福音 5:10-12;路加福音 6:23

祷告

雅各书 1:5;4:3;5:13-18

马太福音 6:6-13;7:7-12

单眼

雅1:8;4:8

马太福音 6:22-23

财富

雅各书 1:10,11;2:6-7

马太福音 6:19-21, 24-34

天父赐予恩赐

雅1:17

马太福音 7:11;路加福音 11:13

忿怒

雅1:19-20;4:1

马太福音 5:22

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

雅1:22

马太福音 7:24-27;路加福音 6:46-47

律法

雅1:25;2:1,12-13

马太福音 5:17-44

仅止于口头信主

雅1:26-27

马太福音 6:1-18

贫穷的人/心灵贫穷的人

雅各书 2:5

马太福音 5:3,5;11:5;路加福音 6:20;7:22

王法

雅各书 2:8

马太福音 7:12

违背一条律法,就是违背了全部

雅各书 2:10

马太福音 5:19

杀人与其他律法

雅各书 2:11

马太福音 5:21-22

施怜悯的必蒙怜悯

雅2:13

马太福音 5:7

信心与行为

雅各书 2:14-26

马太福音 7:15-27

根与果

雅3:10-12

马太福音 7:16-20;路加福音 6:44-45

真正的智慧

雅3:13

马太福音 7:24

和平之子

雅3:17-18

马太福音 5:9

论断他人

雅4:11-12

马太福音 7:1-5

生锈的财宝

雅5:2

马太福音 6:19-20;路加福音 6:37;12:33

誓言

雅5:12

马太福音 5:33-37

不求便得不到 vs. 求就必得着

雅4:2

马太福音 7:7

哀恸

雅4:9

马太福音 5:4?;路加福音 6:25

不要自夸/不要为明天忧虑

雅4:13-15

马太福音 6:34

先知:受苦的榜样 vs. 曾受迫害

雅5:10

马太福音 5:11-12;路加福音 6:23

不可起誓;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雅5:12

马太福音 5:34-37

问:在《雅各书》中,与其他新约经文有哪些相似之处?

答:以下是这些相似之处。

思想或概念

雅各书

其他经文

毫无疑惑的信心

雅各书 1:6

马太福音 21:21

要爱人如己

雅各书 2:8

马太福音 22:39-40

要谦卑

雅4:10

马太福音 23:12;路加福音 14:11;18:14

明知该做什么却不去做:这就是罪,与受鞭打相比

雅4:17

路加福音 12:47

富人要哀哭、痛哭 vs. 富人啊,你们有祸了

雅各书 5:1

路加福音 6:24-25

以利亚与因无雨而来的饥荒

雅各书 5:17

路加福音 4:25

问:在《雅各书》1:1和2:1中,雅各书是否如斯皮塔和迈耶所言,基本上是一部经过少量基督教修订的犹太著作?

答:不是。正如彼得·戴维斯在《新国际希腊文新约注释·雅各书》第14-15页所指出的,除了雅各书1:1和2:1之外,还有两个主要原因表明《雅各书》是一部彻头彻尾的基督教著作。

1. 与其他新约书卷的相似之处,即《约翰一书》、《彼得前书》以及《马太福音》中的“登山宝训”。

2. 犹太教中没有的基督教概念,例如“藉着道得救”(雅各书1:18 )和“教会的长老”(雅各书5:14 )。

问:在《雅各书》1:1中,这里的“分散”指的是什么?

答:这里有几层含义。最初,当犹太人在公元前722年被亚述人流放,后来又被巴比伦人流放时,许多人继续居住在美索不达米亚、波斯和埃及。其次,到了《使徒行传》第2章五旬节的时候,犹太人不仅分布在这些地区,还向西延伸至小亚细亚、希腊、罗马,甚至高卢南部,或许还有西班牙。 第三,在《使徒行传》第8章中,大数扫罗的迫害导致基督徒离开犹太地,分散到其他地方。当然,作为地上的基督徒,我们中没有人已经回到家乡;我们也分散在世界各地。“被分散的十二支派”这一短语并没有具体指代;它可以适用于上述所有情况。

雅各非常喜欢双关语,他对“散居各地的十二支派”的称呼“巧妙地采用了泛指”。犹太人会觉得这很容易产生共鸣,而基督徒也会将自己视为上帝散布到世上的子民。有时保持概括性而不具体说明是好的。也许雅各之所以将这一点写得比较笼统,是因为他一生都在服事犹太人,并致力于将犹太人带入神的国度。

问:在《雅各书》1:4中,上帝赐给我们忍耐固然是好事,但为什么这节经文会给我们一个明确的命令,即让忍耐发挥完全的作用是我们的责任?

答:其中一个原因是,我们可能会采取某些行动来逃避困难,从而绕过这个过程。如果神要你身处某地,而处境变得艰难,你会耐心坚持下去,还是会临阵脱逃?幸运的是(尽管当时可能并不这么觉得),有些试炼是我们无法逃避的。 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2:8-10中经历了“身上刺”的试炼。当保罗求神跳过这个试炼并将其除去时,神说“不”。保罗不仅经历了这个试炼,而且起初他甚至看不出这个试炼的必要性或目的——至少是在他向神祷告之后才明白。我们也并非总是能看清自己所经历试炼的必要性或目的,或者只能在事后才明白。

问:在《雅各书》1:1-5:20中,雅各书里有哪些文字游戏?

答:首先让我们谈谈结构。

逻辑大纲:许多西方人采用“引言、三个左右要点、结论”的逻辑大纲结构。保罗虽然巧妙地对此进行了些许变化,但他的写作方式基本上是西方的。当你们在写作课上第一次学到这一点时,有多少人举手礼貌地问老师:“我不想用这种组织框架,能用其他既定的替代方案吗?”我相当确定,这么做的人应该不多!

交错结构:希伯来语《旧约》的作者们喜欢使用交错结构,这种结构具有对称性,例如:A、B、C、C’、B’、A’,只不过篇幅可以任意长短。

首字母诗是另一种组织形式,在《旧约》中也有使用。在首字母诗中,每节经文的首字母要么按希伯来字母顺序排列,要么拼出一个单词。

双关语:雅各书还有另一种手法。雅各书经常运用词语的双关含义,并非作为幽默的双关语,而是作为“过渡”来连接前一节与下一节。旧约中一位更多将文字游戏用作记忆辅助手段的作者是弥迦书1:10-14中的弥迦。在耶利米书1:11-14中,上帝本人在对耶利米说话时也运用了双关语。

对立:为了使列表更完整,另一种文学组织手法是使用对立。正如查尔斯·狄更斯所言,这种组织手法在“最好的时代”和“最坏的时代”都同样有效。

以下是《雅各书》中的双关语和文字游戏。

问候语:雅各书1:1中的“chairein”与雅各书1:2中的“喜乐”(charan)。

《雅各书》1:2中的“外在试炼”(peirasmois)与1:12中的“内在试探”(peirazomai)。

《雅各书》1:4中的“一无所缺”与1:5中的“缺乏智慧”。

《雅各书》1:5中的“求”与1:6中的“求”。

《雅各书》1:12中的“试探”与1:13中的“试探”。

问:在《雅各书》1:2-4中,经历试炼为何是一种喜乐?这与今生还是来世有关?

答:首先,幸福与喜乐并非同一回事。幸福是因环境而产生的短暂愉悦,而喜乐则是独立于环境之外的持久愉悦。在天上,我们将因以坚忍承受试炼而获得赏赐。在世上,我们仍能品尝到因知道自己讨神喜悦而带来的喜乐。

我们在世上会经历各种各样的试炼;这是《约翰福音》16:33中所说的“上帝宝贵的应许”。虽然“试炼”一词可能是最恰当的译法,但希腊原文的另一个词字面意思是“五彩斑斓的试炼”。

顺便提一句,雅各并不是把这一点当作一个只有少数基督徒才能发现的秘密。相反,他开篇便说“你们知道”,因为他只是在提醒他们一些他们本该知道的事情。

早在1828年的美国,一位八岁的基督徒小女孩这样写道:“哦,我何等幸福,虽目不能视;我决心在这世上,心满意足地生活。我享有的恩典何其多,是别人所没有的,因失明而哭泣叹息,我不能,也不愿。” 这首诗的作者是范妮·J·克罗斯比(Fanny J. Crosby),一位盲人圣诗作家,她创作了8,000多首圣诗,出版量超过1亿册。她从10岁起,每周背诵五章《圣经》。她还是一位公开演讲者,致力于为迷失的灵魂倡导基督教救援事工。(引自《信徒圣经注释》第2219页。)

一个相关的问题是:无论视力正常还是失明,一个人如何能写出8,000多首赞美诗?这些并非普通的词句;克罗斯比的赞美诗蕴含着扎实而深刻的基督教教义。 我认为答案很大程度上在于:每周背诵五章《圣经》,她的脑海中充满了经文。但正如我们将雅各书与《箴言》和《登山宝训》进行比较时所见,雅各的脑海中不仅充满了经文,也充满了耶稣的教导。我们的脑海中是否也应该充满经文呢?

问:既然《雅各书》1:5说“人若缺少智慧,就当向神求”,那么摩门教创始人约瑟夫·史密斯据称曾进入森林祈祷,想知道哪种宗教才是正确的,这样做是否错误?

答:首先,你必须向正确的上帝祈求。约瑟夫·斯密在创立摩门教之前是个通灵者,曾从事占卜活动。这一点有法庭记录为证,他曾因此被定罪并处以罚款。你必须向真神祈求。

其次,你必须将你自认为听到的内容与《圣经》进行对照。既然约瑟夫·史密斯声称人可以像现在的上帝一样,他就应该读一读《民数记》23:19和《撒母耳记上》15:29,从而明白他所听到的内容并非来自与《圣经》相同的来源。摩门教关于“第一次异象”的流行说法,部分是在约瑟夫·史密斯死后杜撰的。关于“第一次异象”的记载至少有三种相互矛盾的版本。

第三,就诸如该加入哪间教会这类事情向真神祷告是可以的。然而,对于我们明知不符合圣经且错误的事情,我们不会为此祷告。

第四,遵行上帝的教导并非“耍花招”。约瑟夫·史密斯声称他收到了实行一夫多妻制的命令,于是他娶了第二任妻子。然而,他却在一年多时间里都没有告诉他的第一任妻子。

问:在《雅各书》1:4中,一位为上帝热情洋溢、顺服的年轻基督徒与一位成熟的基督徒之间有什么区别?

答:年轻、顺服的基督徒可以以积极的方式充满热忱,但可能仍需要年长信徒的智慧指引。成熟的基督徒应当既能为自己也能为他人提供这种智慧,但要小心自己的爱心不要开始冷淡,就像耶稣在《启示录》中责备以弗所教会那样。

问:在《雅各书》1:4中,“忍耐”究竟指什么?我们该如何培养这种品格?

答:我的牧师将“忍耐”定义为:尽管面临各种影响、挫折、反对或沮丧,仍坚持某种状态、事业或任务。

坚忍是一种艺术,即即使在遭受迫害和苦难时,也能在信仰和实践上保持坚定不移。聆听或阅读他人的坚忍事迹可以鼓舞你,但唯有通过实践,你才能确知自己是否具备这种品质。

问:在《雅各书》1:5-6中,雅各为何要我们求智慧?《哥林多前书》12:8将“智慧的恩赐”与“知识的恩赐”区分开来。两者有何区别?

答:所有基督徒都应当具备一定的智慧,也应当获得所需的一切智慧。其中一部分可能来自他们与神同行的经历,另一部分则可能来自他人的明智建议。 除此之外,有些基督徒还拥有智慧这一特殊的属灵恩赐,有时他们甚至在话语脱口而出之际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当然,属灵恩赐不是为了囤积,而是为了与他人分享。知识的属灵恩赐是指了解圣经的教导以及上帝的总体旨意;智慧的属灵恩赐则是将对上帝的认识应用到具体情境中。知识与智慧往往相辅相成,但并非总是如此。

问:在《雅各书》1:6-7中,“心怀二意”是什么意思?今天有些人为何会在海上“随波逐流”?

答:这指的是同时渴望两件相互矛盾的事物。“心怀二意”更准确的译法是“心怀二心”,即两种相互矛盾的情感。一个人可能有酗酒或其他成瘾问题,却也想跟随神。这样的人在跟随神方面可能不可靠。他们某一天可能决定跟随神,但当满足其另一欲望的机会出现时,那欲望就会占据上风。 神希望我们全心全意地爱祂,而不是只用一部分心。

至于被风浪抛来抛去,你可以问问约拿,或者问问在加利利海上的彼得。

有人或许贪图不正当的利益,却仍希望被视为正直之人。正如某人所言:若你在周六晚上与罪人共舞,周日早晨就很难站起来与圣徒一同歌唱。

归根结底,大多数罪都是心怀二意,因为人们渴望犯罪,却不愿承受世俗和永恒的后果。

问:在《雅各书》1:9-11中,雅各为何在谈论试炼与诱惑之间,特意提到富人和穷人?

答:财富与这两者都有关。但雅各在这里并非在谈论任何经济上的困境。他所谈的是穷人所面临的试炼——他们仅仅因为贫穷,就遭受整个体制的剥削,特别是某些富人的压榨。此外,穷人还可能面临嫉妒的诱惑。

所以,只要不贫穷,或许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但你可能会面临其他问题。当财富像一块“磁铁”一样,将你从对神的倚靠中拉走,并摧毁你的事工和见证时,过敬虔生活便成为一种试炼。尽管耶利米书9:23-24明确告诫我们不要这样做,但人很容易“以自己的财富为荣”。 还有骄傲的诱惑,仅仅因为银行账户里的数字,就轻视穷人,认为他们“没什么用”。

问:在雅各书1:9中,穷人应当如何因自己的高地位而自夸?

答:他可以明白,自己所没有的金钱或财富,在永恒的层面上根本无关紧要。实际上,他完全没有必要嫉妒富人,因为怀有信心却经济拮据,远胜于拥有大量财富却毫无信心。

问:《雅各书》1:10所指的是富有的信徒,还是指富有的非信徒?

答:经文并未说明。一方面,既然雅各书1:9提到“弟兄们”,这可能暗示雅各书1:10中的富人也是弟兄。然而,雅各书1:11所谈的并非财富本身,而是指那在追求中逐渐消逝的富人。

雅各,就像某些中国人一样,是含蓄表达的高手。雅各书1:10并没有明确说明;也许是因为有时很难分辨一个富人是否是基督徒。他们或许“挂着基督徒的名”,但从他们的生活来看,无论如何,你都无法确信他们内心究竟如何。

有时,财富会使信徒在见证和事工上“逐渐消亡”。曾有一位基督徒中了大奖。他当即把至少10%的奖金捐给了教会。他还为家人提供了生活保障,为子女准备了大学基金等。过了一段时间,他却用这些钱酗酒、嫖妓,而且因为在车里存放大量现金,还被抢劫过几次。 后来,他说他真希望自己当初根本没中过彩票。可惜他无法抵挡财富的诱惑。

问:在《雅各书》1:10-11中,富有的基督徒应如何以自己的卑微地位为荣?

答:他们同样可以意识到,自己积攒的财富在天堂对他们毫无益处。但在世上,当他们将财富施予他人时,这些财富便能发挥作用。当他们施舍财富、在世人眼中降低自己的地位时,可以为此感到欣慰。因此,虽然财富在神的国度里大有裨益,但我们必须意识到,它也有可能成为将我们从神那里引开的“磁铁”。

问:在《雅各书》1:12中,我们在试炼中是如何蒙福的?这指的是今生还是来世?

答:在天上,我们有《哥林多前书》3:10-14所应许的赏赐。在世上,我们至少有三种蒙福的方式。 在试炼中持守能塑造我们的品格,我们也能通过在试炼中坚持不懈,知道自己蒙神喜悦。此外,我们向他人作的见证,能帮助将他们引向主,从而拯救他们。用现代的说法,不要把某件事看作是“试炼”,而要认为神正在让你经历“彻底的蜕变”!

问:在《雅各书》1:12中,这里的“冠冕”指的是什么?

答:希腊文中有两个词被译为“冠冕”。一个是“diadem”(王冠),即君王的冠冕;另一个是运动比赛中授予胜利者的叶冠。此处指的是后者。

问:在雅各书1:12和1:2中,“试炼”与“试探”有什么区别?

答:希腊文的词汇虽不完全相同,但含义相近。外在的试炼和外在的引诱是“peirasmois”,而真正诱惑你内心的则是“peirazomai”。两者都在考验我们的信心,但你可以将其理解为:来自神的“圣洁试炼”,以及不来自神的“不圣洁的诱惑”。

问:在《雅各书》1:12中,既然试炼和诱惑最终能使我们得益处,我们是否应该主动寻求试炼和诱惑?

答:不。雅各书1:14说,信徒的私欲已经过于追求试探了。这两者都会临到我们身上;但我们都不应主动寻求。同样,我们也不应为其他信徒寻求试炼,也不应试探其他信徒。

问:在雅各书1:13中,既然出埃及记17:7、民数记14:22、申命记6:16以及诗篇78:18,41,56;95:9;106:14都提到人们曾试探神,那么神是否也能被试探呢?

答:无论是出埃及时期的人,还是今天的人,若愿意,都可以试图试探神,但神是不能被试探的。在旧约经文中,以色列人试探神,是指他们罪孽深重,以致激怒了神。这看起来就像是在试探神,要祂毁灭他们。你拿什么去试探全能者?你又怎么能愚弄全知者呢?

问:雅各书1:13说“没有人受试探是出于神”,但许多其他经文却说神试炼了他们,这该如何理解?

答:“试探”与“试验”之间存在区别,允许试炼与制造试炼之间也存在区别。

“无人受试探来自于神”:神绝不会引导或唆使任何人行恶,或做任何令祂不悦之事。

神的试炼:神允许我们处于会面临试探的处境中,但他不会让我们遭遇超过我们所能承受的试探。神允许撒但、魔鬼及其他势力试探我们,并让我们经历试炼。尽管全能的神若愿意,完全可以阻止这一切发生,但神以其至高的智慧认为,让我们经历这些才是最有益的,这有助于培养我们的基督徒品格,并在天上获得赏赐。

犹太拉比哈尼纳(公元一世纪)曾说:“没有一件恶事是从上头来的。”引自 《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4卷第4页 29-430。

问:在雅各书1:14中,我们自己的私欲会做什么?

答:这是一个源自狩猎和钓鱼的术语。虽然它可以指“被拖出来”,但更常见的含义是被诱饵引诱或引出来。

问:在雅各书1:14-15中,试探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你是否考虑过,罪和诱惑就像癌症一样会不断生长?这些经文阐释了“三代之罪”。诱惑始于一个人对某事物的欲望。无论该事物本身是坏的,还是他们不相信神会赐予他们,抑或他们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它。随后,他们便开始付诸行动,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之后,撒但便要让人承受罪带来的后果。很多时候,罪并非仅由单一原因引起。正如火灾可能有三个原因:空气、燃料和火花;罪也可能由环境、欲望和机会这三方面共同促成。更多信息请参阅 http://www.BibleQuery.org/Experience/Temptation/OvercomingTemptation.html 上的文章《战胜试探》。

问:在《雅各书》1:14中,我们是受自身欲望的诱惑,还是如《哥林多前书》7:5和《使徒行传》5:3所说,受撒但的诱惑?

A:两者都是正确的。正如火灾既由火花引起,也由木材引发,撒但试图点燃我们的欲望、骄傲、贪婪和恐惧,使我们犯下具体的罪。 撒但可以利用“诱饵”引诱我们犯罪,但我们有责任不上当,而是逃离诱惑。雅各书4:7和彼得前书5:8-9都强调,我们要抵挡魔鬼。如果我们与神亲近,我们的“柴”就会被转化为“金子”,而剩下的“柴”则会被圣灵之水浸润。

问:在《雅各书》1:15中,“死亡”具体指什么?

答:A·巴恩斯给出的最佳解释是:“死亡的各种形式”。它可以指肉体上的死亡、灵性的死亡,以及友谊、人际关系或机会的丧失。

问:在雅各书1:17中,为什么同时提到了“美好的恩赐”和“完美的恩赐”?

答:在希腊文中,这两个词是不同的,雅各同时提到了它们。第一个词“dosis”指被赐予之物,而“dorema”则指具体的礼物。据斐洛所言,“dorema”一词所指的礼物更为丰盛、更圆满。你可以将它们视为来自上帝的恩赐,无论大小。

问:在《雅各书》1:17中,“光”在这里象征什么?

答:虽然“天上的”一词在希腊原文里并不存在,但此处的上下文指的是天上的光。从物理层面而言,根据《创世记》1:14-18和《诗篇》136:7,他们将太阳、月亮和星辰统称为天上的光。《诗篇》19:1-6提到穹苍和太阳,说它们彰显了神的荣耀。 在属灵层面上,光是我们借以看见真理、吸引我们并应当追随的,正如《诗篇》19:7-14所示。但与神不同,天上的光可能会像月亮每月那样“变化”,或在日食、月食期间出现变化。

问:在《雅各书》1:17中,那些并非来自神的其他光又该如何理解?

答:我们可能会被蒙蔽,误以为其他光体如同太阳一般,并因其距离较近而追随它们。若我们将自己比作昆虫,这就像撒但在外面设置了捕虫灯来电击我们。是的,它们确实存在,看起来或许很诱人,但我们不应靠近那些光体。

问:在《雅各书》1:17中,神为何不像变幻的影儿那样改变呢?

答:神的品性或属性不会改变。《民数记》23:19和《撒母耳记上》15:29都指出,与人不同,神不会改变心意。然而,当我们改变对某事的看法时,神向我们启示的旨意可能会随之改变。 例如,当神在亚伯拉罕时代告诉法老、亚比米勒,以及后来告诉尼尼微人,他们因罪将遭受各种惩罚时,他们若悔改,惩罚便不再临到他们身上。

问:在《雅各书》1:18中,神是如何借着真理的话语使我们重生的?

答:从一个层面来说,神是通过福音这真理之道使我们重生的。但更根本的是,耶稣就是道,就是真理,我们之所以能重生,是因为耶稣降临并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问:既然《哥林多前书》15:20中提到基督是“初熟的果子”,那么在《雅各书》1:18和《启示录》14:4中,人们又是如何成为神的“初熟的果子”的?

答:基督是所有信徒的初熟果子,因为耶稣“揭开了幔子”,引领我们得救。雅各书1:18说,我们是神一切受造之物中的一种初熟果子。启示录14:4中的144,000人是被提之后在大灾难期间得救之人的初熟果子。

问:在《雅各书》1:18中,我们如何算是神所造之物的“初熟之果”?

答:圣经并未对此给出明确的答案。不过,圣经确实告诉了我们两点。

关于人类:我们是被造得奇妙可畏的(《诗篇》139:14),神对我们有特别的旨意(《诗篇》8:4-8)

神的儿女:我们被称为神的儿女(约翰一书3:1),将与基督一同作王(以弗所书2:6-7),以及那些曾经不属于神、如今却属于神的人(彼得前书2:9-10),这些都是令人惊叹的真理。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经文,而作为初熟的果子仅仅是众多祝福中的一项。

问:在雅各书1:19中,你认为我们应当听从谁?

答:雅各书1:19谈的是听道的一般原则,并未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但我们首先应当听从神,其次才是我们的教会领袖。我们也应当顺服政府领袖。然而,提摩太后书3:5明确指出,我们应当远离那些背离神、只爱享乐的人。如果某人显然不跟随神,那么作为教会领袖,你就没有理由跟随他。

问:在雅各书1:19中,既然我们应当传讲福音,你认为为什么我们应该“多听少说”呢?

答:即使是在向他人传道时,首先倾听他们的处境也是有益的。在一对一的交谈中,多听少说也是可以的。

问:在《雅各书》1:19和3:1中,“放纵的舌头”、“沉默的舌头”和“受约束的舌头”有什么区别?

答:放纵的舌头会说出不该说的话,无论真假。沉默的舌头则什么都不说,甚至包括那些需要说的话。试想,如果教堂里发生火灾,或者灵里有大火,而你却一言不发。受约束的舌头虽然能说的话远比实际说的多,但它会约束自己,只说那些有帮助的话。

问:在《雅各书》1:19中,我们不该谈论哪些事情?

A:我们不应分享任何神不愿我们分享的内容,因此当你该保持沉默时,要祷告求神显明你的内心。以下是关于我们不应说的一些事情的ABC指南。

激怒他人,除非他们确实有理由生气。

自夸或吹嘘

他人告诉你的机密信息,无论他们是否应该告诉你

使他人灰心丧气或阻止他人行义,例如约伯的妻子所做的那样。(不过,劝阻他人犯罪是可以的。)

美化罪。(比如“那次我在酒吧喝醉了,感觉太棒了……”)

虚假之事或谎言,包括奉承

将他人神化,将其奉若神明。(不过,尊敬他人是好的。)

对他人或其他人造成伤害或伤害性的言行

带有侮辱性、旨在贬低他人或他人的言论

评判他人,尽管指出罪恶行为是罪恶的并无不妥

明知会使他人对你的话失去信任却仍说

冗长、啰嗦、絮絮叨叨,提供的信息超出对方愿意倾听的范围

出于恶意散布虚假信息,以伤害他人或取乐

关于他人的非公开信息,而对方不希望这些信息被传播。(无论你是否认为对方不愿分享是正确的。)

剽窃他人的言论却不注明出处。不要将他人的话据为己有。

准确性存疑(你其实并不确定是否属实)

在已经讨论过并原谅对方之后,仍旧翻旧账,重提对方做过的坏事。这些事情本该被遗忘。

可能导致无辜者丧生、受到伤害或被错误监禁的秘密

诱使他人犯罪的信息。(比如“那次我在某家特定酒吧喝醉了,那里的酒水半价……”)

你曾向雇主、前雇主或客户承诺不会透露的机密信息。

诋毁或诽谤他人

恶人可能会利用这些信息谋取私利

X级、色情、不雅或粗俗的幽默或信息

你这样既没有荣耀上帝,也没有荣耀其他基督徒

人们应当从你的实际生活表现中看到你的信仰,但你不必感到有压力,总觉得必须说些什么。

问:在《雅各书》1:19-20中,给出了什么理由要“快快地听,慢慢地动怒”?

答:经文明确指出,人的愤怒不能成就神的公义。这并非要求我们完全不说话,而是说,如果我们先倾听、延迟发言,就更不容易说出那些无益且充满愤怒的话语,从而避免日后后悔(或者至少应该后悔)。

仅仅因为上帝吩咐了,这就足以成为我们所需的理由。然而,有时上帝的吩咐对我们身体健康也有益处。朱利安·惠特克博士在《健康与医治》杂志2000年8月第10卷第8期第5页上报道,易怒的人患心脏病发作的风险比最不易动怒的人高出2.7倍。

问:在《雅各书》1:20中,我们还应该为什么原因要缓于发怒?

答:当你开口说话时,问问自己为什么觉得现在有必要说话。我们说话主要是为了让自己感觉更好、显得更好,还是为了说出上帝希望我们说的话,从而最好地帮助他人?雅各告诉我们,我们的愤怒恰恰无法实现最后这一目的。 试着让从你口中说出的每一句话都符合上帝的心意;至于其他的话,干脆就不要说。保持沉默远胜于说出不该说的话。

问:在《雅各书》1:19、21以及1:26中,雅各为何如此轻易地将舌头与道德污秽联系在一起?

答:舌头不仅能说出污秽的话语,更重要的是,它还能成为通向各种邪恶行为的门户。

问:在《雅各书》1:20中,既然人的愤怒不能成就神的公义,那么发怒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被允许的?

答:圣经并没有命令我们永远不要发怒;事实上,当我们对某种情况与神有同样的感受时,有时也会感到愤怒。但《以弗所书》4:26说,我们不应让怒气留到日落。换句话说,上床睡觉时不要还怀着怒气。 《以弗所书》4:27 说,不要给魔鬼留地步。因为事实上,当你以为自己在控制愤怒时,其实是愤怒在控制你。

顺便提一下,《箴言》29:11也提到我们要迟于开口。

问:在《雅各书》1:21中,“除去道德上的污秽”是什么意思?

答:第21节既可视为前一节的总结,也可视为下一节的引言,或者更可能兼具这两层含义。

这里“污秽”的希腊文“ribarion”意为污秽,但一个非常相似的词“ribara”则意为“破旧”。要脱去一切有损你基督徒生活的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即使不是“污秽”的,也是“破旧”的。

希腊语中“脱去”一词“apothememoi”,常指脱下沾染污渍的衣物。当一个人穿着干净的衣服,而衣服逐渐变得越来越脏时,很容易浑然不觉,继续穿着,仿佛一切如常。要警惕你所认为的“正常”。

这也可以视为对“撒种的比喻”的一个有趣补充。我们或许是已经领受了道的好土,但周围仍可能有几株道德上的杂草。我们有责任照管这些杂草,不让它们生长。

问:在《雅各书》1:21中,“因此”可以表示“为了实现前文所述”、“先做前文所述以实现后文所述”,或者“前文所述是为现在该做什么提供的例子”。你认为这里意指哪一种含义?

答:从逻辑上分析这个问题,如果我们将雅各书1:19称为“A”,雅各书1:21称为“B”,那么这究竟是在告诉我们为了实现“B”而做“A”,还是为了实现“A”而做“B”,抑或是“A”是做“B”的一个例子?

是第二种。直到雅各书1:21才提到得救,而得救是借着那栽种在心里的道(耶稣)。雅各书1:19是一条我们被吩咐要遵行的诫命,而1:21是必要的,以便我们能够实现雅各书1:19中的要求。

问:在雅各书1:21中,是那植入我们心中的道拯救了我们的灵魂,还是基督,或是基督的宝血,抑或是神的恩典?

答:以上皆是;这些是从不同角度看待同一件事。上帝慈爱的恩典是我们得救的终极原因,而非我们自身的功德。导致我们得救的“事件”是耶稣的死与复活。 我们生命的维系来自植根于我们心中的道,即住在我们心中的耶稣——真理与道。根据《提多书》3:6-7和《希伯来书》1:9,这恩典是藉着耶稣倾注给我们的。正如《罗马书》8:9-11所言,唯有当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才属于基督。 最后,我们是因着恩典,借着信心得救的(以弗所书2:8),正如希伯来书4:2所教导的,如果我们不将福音信息与信心结合起来,它对我们便毫无价值。

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要点是:雅各不仅在谈论神所栽种的道最终会拯救我们脱离罪的刑罚;雅各还着重强调它此刻正在拯救我们脱离罪的权势。

问:在雅各书1:22中,“自欺”是什么意思?

答:人们时常在自欺。我曾向一位穆斯林女大学生展示《古兰经》被篡改的证据,她的回应是:“我凭着信心知道那些都不是真的。”讨论就此结束;她不愿考虑任何可能改变她观点的事实。

说白了,人们可以选择相信一些并非真实的事情。他们这么做,并非因为内心确信,而是害怕若持相反观点会带来的后果。同样地,他们明白若采纳另一种观点就必须做出改变,而他们不愿做出这些改变。 有时,一个人会看到许多他认为能支持自己某种观点的事实,同时也看到其他与自己的信念相矛盾的事实。与其审视这两组事实,并认为改变观点是可以接受的,他们干脆就忽略那些不方便的事实。

隐晦地说,人们明明能看到一些相当显而易见的事实,却仍声称其不明确或存疑。他们虽不至于不诚实到去相信相反的观点,却也不够诚实地面对自己,去肯定他们本应肯定的事实。

如果一个人持有某种信念,却因某种原因看到看似真实且与之相悖的事实,那么通往真理的第一步,必须是简单地承认:那些其他事实确实支持了另一种观点。当你阅读《圣经》,看到与自己信念相左的内容时,与其为此感到不快,不如为此欢欣鼓舞。 此刻,你面前正有一个机会,可以改变自己,变得更睿智,并与神更加和谐共鸣。正如某人所言:“我保留变得更聪明的权利。”

问:在《雅各书》1:22中,为什么听真道却不遵行,就是自欺?毕竟,这道是真实的。

答:当一栋楼正在燃烧时,如果有人告诉另一个人需要离开大楼,而那人却始终不肯离开,这毫无益处。同样,如果一个人不愿相信并付诸行动,那么听真道也是徒劳的。雅各所谈论的是那些与神没有良好关系的人。这既包括与神毫无关系的未信者,也包括那些需要重拾起初之爱并继续信心的虚伪信徒。

雅各接着从三个具体方面论述了要做“行道者”而非仅仅是“听道者”:个人的行为、在社会中关怀他人,以及内在的价值观。

问:在《雅各书》1:23-25中,为什么只听不做就像照镜子,走后却忘记了自己的样子?

答: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谈谈“镜子”的概念。虽然当时还没有玻璃镜,但他们有闪亮的黄铜镜,可以映出轮廓,尽管颜色可能与实际不完全一致。 镜子能准确地反映出你的样子。它既不奉承,也不侮辱;它只是如实展现你本来的样子。一旦你离开镜子,剩下的只有记忆;你再也看不见自己了。

神的话语不仅能赐给我们新的启示和真理,还总是具有第二个目的(如果我们愿意接受的话)。它是我们品格的一面镜子。当我们凝视神的话语时,它会向我们显明我们在哪些方面因不足而失败,又在哪些方面可以通过改变而成长。在《哥林多后书》13章5节中,保罗吩咐信徒要自我省察。 我们这样做,并非依据自己凭空杜撰的任意标准,而是依据神在祂话语中的真理。但如果你凝视神的镜子,却不愿遵行其中所说的,当你离开时,你所留下的只有记忆,而没有任何改变。

关于我们必须做实践者而非仅仅是听道者的教导,在《马太福音》7:21-27、《路加福音》11:28、《约翰福音》13:17以及《罗马书》2:13中也有记载。

问:在《雅各书》1章25节中,那带来自由的“完美的律法”指的是什么?

A:顺服神带来自由,这也是我们今天应当遵行的。这种自由使人脱离成瘾、执念和恐惧。 这并非旧约中的摩西律法,因为根据《希伯来书》8:13,旧约已经废除了。但这律法是要我们行神所喜悦的事,可概括为:“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人如己。”

问:在《雅各书》1:25中,大家通常都知道什么是律法:即“做这个”或“不要做那个”的限制。那么,你会如何向别人解释,这是一条带来自由的律法呢?

答:这确实看似自相矛盾,但让我们来看一个比喻。交通法规——例如禁止在车道上逆向行驶——使我们能够快速从一地驶往另一地。 没错,律法是限制,但某些领域的限制性框架,反而赋予我们在其他领域更自由地、更有信心、更迅速且更安全地行动的空间。那些无视“不可酗酒或醉酒”这一神律法、并不断寻找下一次“毒瘾”的酗酒者或吸毒者,与遵守神律法的人相比,他们拥有的自由更少,而非更多。

问:在《雅各书》1:25中,我们行善会得到怎样的祝福?

答:我们不仅会在天上得着赏赐,而且当下因取悦上帝而得着喜乐。这并非指物质上的祝福——那些我们可能得到,也可能得不到的。

诚然,有时当我们帮助他人时,会在今生获得良好的情感体验、经济回报以及更大的机会。人们都愿意与那些关心他们并愿意帮助他们的人共事和交往。

然而,有时当我们帮助他人、祝福他人时,却得不到上述任何回报,甚至可能遭遇相反的结果。但无论如何,根据《哥林多前书》3:14,神都会因我们在地上出于正确动机所行的善事,在天上赐给我们赏赐。

问:在《雅各书》1:26中,控制舌头需要采取哪两个步骤?

答:雅各强调了管住舌头的重要性。第一步是做出战略性的承诺:我们知道将来会有一些有趣的话可以讲,或者会有其他我们非常、非常想说的话,但这些话在道德上并不纯洁,或是刻薄、充满仇恨的。 有些话,如果属实,我们认为确实有必要说出来,但我们并不确定它们是否属实。然而,我们会立下决心保持沉默,而不是让那些不健康的话从我们口中说出。这可能意味着我们变得不那么风趣、不那么有说服力,或者听起来不那么深刻,但为了用我们的舌头荣耀神,我们已经选择在这些方面有所克制。

第二步是一个需要时刻留意的策略要点:除非能说出有益或造就人的话,否则始终闭口不言。如果即将说出的话仅是半好不坏,也切勿说出口。《箴言》17章28节说:“愚人若闭口不言,便被视为智慧;若能克制舌头,便被视为明哲。” 或者正如有人戏言:“宁可沉默被当作愚昧,也不要开口让别人确信你是愚昧的。”

问:关于《雅各书》1:27,有些基督徒说他们不想“信教”,只想爱主。从《雅各书》1:27来看,这种说法有什么问题?

答:也许他们曾有过一段糟糕的经历,那或许可以被称为“基督教”,因此他们认为应该远离宗教和有组织的基督教。宗教可能是有害的或糟糕的,某些宗教确实应当避免。但雅各说,有些宗教是好的。此外,如果你对基督徒整体持贬低态度,你就等于在贬低基督的新妇。

问:雅各书1:27说我们要使自己不被世界玷污。但世界及其影响如此具有污染性!电视、电影、互联网、朋友、所谓的“朋友”,我们该如何做到这一点?

答:正如一位电视布道家所说,事奉神的“第一步”是举起手指,“第二步”是转动手指关掉电视。当我们主动减少观看电视、电影和上网的时间时,会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有了这么多空闲时间。并非电视、电影和互联网本身有错,但如果你在上面花费过多时间,它们对你来说就是错误的。

不过,电视、电影和网络上的某些内容不仅浪费时间,更是错误的。你可以有意识地选择不看、不听某些内容。对于那些你确实听到了却绝不会复述的污秽之言,你也可以有意识地加以处理。

问:在《雅各书》2:1-5:6中,这里的结构有什么特别之处?

答:回溯到《雅各书》1:18,雅各强调了上帝的三个特征:a) 祂对弱者的关怀,b) 祂真理的话语,c) 祂圣洁的旨意。随后在《雅各书》1:26-27中,雅各谈到了上帝儿女的三个标志(其中a和b的顺序有所调换):b) 克制的舌头,a) 关怀人的事工,c) 圣洁的生活。 雅各先简要提及了关于神的事,随后又论及我们,并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a) 关怀的事工(雅各书 2:1-16),b) 自制的舌头(雅各书 3:1-12),以及 c) 圣洁的生活(雅各书 3:13-5:6)。

问:在雅各书2:1中,既然神对不信的人有偏待,我们为何不应偏待人呢?

答:雅各书的上下文是针对信徒的,指出我们不应因他人贫富而偏袒任何人。不偏袒他人的一个完全充分的理由,仅仅是因为神如此吩咐。但除此之外,我们所有人都是按神的形象造的,而神对我们的物质财富、种族背景、性别或智力都不偏袒。有时,基督徒可能会对离异者抱有偏见,尽管那次离婚并非其本人的过错。

耐人寻味的是,此处表示“偏袒”的希腊词“prosupolumphiais”在世俗希腊文学中从未出现过;显然,当时的人们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也从未认为偏袒有什么不妥。在古代异教社会中,偏袒被普遍视为理所当然。 大约两百年后,即公元230年左右,罗马人分为两类:“贵族”(honestior)和“平民”(humilior)。贵族享有更多权利,刑罚较轻,并在民事诉讼中受到优待。平民可能会被活活烧死作为惩罚,但贵族则不会。关于这一点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教会教父:奥利金论诗篇》第393页。

相应的希伯来语词汇字面意思是“得蒙面情”,即仅因知晓某人的身份而获得接纳或更优待。旧约也谴责偏袒,因此这并非雅各所提出的新概念。耶稣在《路加福音》6:20中也明确指出穷人有福了。后来,保罗在《罗马书》2:11中也指出,上帝不偏待人。

对财富持公正态度,并不等同于对一切都视而不见。雅各书2:1是以财富为例,而加拉太书3:28则表明我们不应基于种族或性别而偏袒。然而,对于诸如乱伦等不肯悔改的罪行,我们应当将相关人员逐出教会(哥林多前书5:2)。

“华美的”衣服,希腊语为lampra,意指富人或贵族所穿的衣服。“污秽的”衣服在此指穷人所穿的衣服。

问:在雅各书2:1-3中,雅各对歧视或偏袒的描述如何适用于当今的许多情境?

答:如果涉及公职,偏袒可能是公开的;如果选拔基于偏袒,则可能表现得较为隐晦。在教会中,人们若捐赠大笔款项是否会获得特殊待遇?人们是否会迎合那些能捐献更多的人?在良好的教会中,这些情况是不存在的。

歧视也可能基于种族、民族背景或语言。

歧视并不总是出于恶意。它可能完全是无意的,正如《使徒行传》6:1中向说希腊语的寡妇分发食物所显示的那样。它可能是势利眼,或是隐含的“种姓区分”,虽非恶意,但依然丑陋。它也可能基于我们所受的错误教导。 我们可能会错误地为自己辩解,声称要“保护”某些人免于陷入某些处境,而实际上我们正在歧视他们。歧视可能有其目的(无论是恶意的,还是出于善意却意图不当),也可能完全毫无道理,例如电影《隐藏人物》中生动描绘的美国南部按种族分设的卫生间。 如果你的教会主要由某一特定种族或族群组成,而有背景不同的人走进来,你会确保他们在神的殿中感到受欢迎吗?如果他们来到你家呢?

如果你发现自己心中存有歧视,或者想确保自己没有隐藏的歧视,克服这一问题的步骤之一就是结交具有该背景的朋友。如果你发现自己感到不自在,或者害怕“那种人”,你就必须决定:是把自己的舒适感或所谓的安全感置于顺服上帝之上,还是选择顺服上帝。 如果你因为某人的口音而难以理解他们,你应该就此放弃与他们交朋友,还是应该努力通过共同的朋友或翻译软件来沟通呢?当你花足够长的时间倾听一个口音让你难以理解的人时,你不仅会逐渐学会理解他们,还会逐渐掌握理解这种口音的一般能力。

但无论是什么样的歧视或偏见,上帝都不希望我们有任何歧视。根据《加拉太书》3章28节,在基督里,不再有犹太人和希腊人、奴隶和自由人、男人和女人之分。但正因为人们有时会在不知不觉中产生歧视,我们都需要积极地反省自己,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无意中犯下这种过错。

问:在《雅各书》2:1-3中,如果有人来教会,而你知道他们是在美国非法居留的,该怎么办?

答:首先,要考虑他为何会非法滞留。对某些人来说,越境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但我认识一位成年人,他几个月大时就被从墨西哥带到了美国。在政府眼中,他是一名“已登记的外籍人士”,除了短暂回墨西哥探亲外,他一生都生活在美国。墨西哥也不会接纳他,因为他们也不认为他是墨西哥公民。 前阵子,政府曾对“追梦者”实施“大赦”,但他来美的时间早于大赦的截止期限。因此,他虽然可以在这里工作,但不能从事需要社会安全卡的职位。

我还读到过另一个人,他每周都会通过边境口岸非法进入美国。美国边防人员知道他的身份,却总是放他通行。他在边境另一侧的美国境内工作。每周结束时,他便穿过边境口岸返回墨西哥。 许多国家都有处于这种境况的人,他们被称为“客工”。这并非一个陌生的概念,但我们的法律需要完善,才能合法地处理这种情况。有些人似乎对所有非法移民都如此关注,以至于我们几乎没有注意到那些从墨西哥非法入境的中国人和俄罗斯人——他们试图侦察我们的军事基地,却声称自己迷路了,只是在找酒店!政府基本上只是警告他们、罚款,并要求他们不要再来。 我们还有更多值得担忧的事情,比如那些仅仅是为了谋生而来的其他非法移民。

但无论一个人是否非法滞留,或如何非法入境,我们都应像珍视其他人一样珍视他们,因为所有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尽管我们可能希望这里不要有那么多人来抢走美国人的工作,但我们仍然可以像爱所有人一样去爱他们。

问:那么在《雅各书》2:1-3中,我们在教会里是否应该有歧视行为?

答:出人意料的是,在两种情况下,答案是肯定的!第一,如果有人自称是基督徒,却一再犯下《哥林多前书》5:1-13中所提到的公然罪行。

其次,如果有人前来传讲使人灵魂灭亡的异端,根据《约翰二书》9-11节的命令,我们甚至不应让他进家门!由于早期教会通常是家庭教会,他根本无法进入那些聚会场所。

但在其他情况下,则不应如此。

问:在《雅各书》2:1-3中,雅各为何在此使用“会堂”一词?

答:《雅各书》成书很早,正如保罗的旅行所显示的,当时的基督徒在犹太会堂中是受欢迎的。 会堂与教会之间的严格区分是在保罗之后才出现的。这里作为“聚会”一词的“会堂”(synagogue),通常指犹太人的聚会。但即使在此之后,基督徒有时仍使用“会堂”一词来指代基督徒的聚会。伊格纳提乌斯在《致波利卡普书》4.2(第94页)中提到了“一同聚会”。 伊格纳提乌斯在《致特拉利亚人书》第3章第67页中称长老为“神的公会”,并提到“使徒的会堂”;另见《赫尔马牧人》第十一诫第28页。根据《安息日篇》32a,犹太人用两个名称来称呼会堂:“集会之屋”和阿拉姆语中的“百姓之屋”。

问:在《雅各书》2:4-9中,雅各给出了哪些理由说明我们不应偏袒?

答:首先,雅各在此运用了双关语。《士师记》在希腊语中是kritai,而“歧视”在希腊语中是diekrithete。很多时候,当你扮演审判者的角色时,你就会成为一个歧视者。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不应成为歧视者的理由。

1) 偏袒会使你成为心怀恶念的审判者(雅各书 2:4)。

2) 这可能违背上帝的态度。上帝常常拣选贫穷的人,使他们在信仰上富足,成为天国的继承人(雅各书 2:5)。

3) 你所轻视的穷人,或许在信心上很富足,并特别蒙神所尊荣(雅各书 2:5-6a)。

4) 这会羞辱那穷人(雅各书 2:6a)。

5) 富人常常欺压穷人,把他们告上法庭,并亵渎神(雅各书 2:6b)。事实上,当今许多针对基督教的攻击都来自受过良好教育且经济宽裕的人。

6) 富人通过他们的言行亵渎了我们所蒙召的“基督徒”之名;换言之,他们以自己的生活玷污了“基督徒”这个词(雅各书 2:7)。

7) 我们在雅各书2:8-9中未能遵守“君王之律”——爱人如己,便是犯了罪。

问:在雅各书2:4-9中,我们至少可以通过哪十二种方式确保自己不偏袒人?

答:我们可以自我省察。以下是十二点,可能还有其他方面。

1) 正如《腓立比书》2:3所说,要看别人比自己更重要。

2) 待穷人如同待富人,待富人如同待穷人。

3) 我们应当立志不占他人便宜,即使这样做可能很轻松,或是被文化所接受。

4) 不要因为他人种族背景、文化背景、性别或表面特征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5) 如果某人口音很重或难以说我们的语言,我们会区别对待他们、占他们便宜,还是不给予他们同等优厚的待遇?

6) 我们对待同族人时,是否比对待其他人更友善、更宽容?

7) 要认识到,仅凭外表无法了解一个人的内心。

8) 我们是否因为感到不自在,而回避那些有身体或精神残疾的人?

9) 我们应当尊重长辈,但不要因为年龄(无论年长或年轻)而轻视任何人。

10) 例如,我们是否更喜欢与老年人相处,而不是年轻人(或者反之)?

11) 我们对待与自己不同的人,是否像对待与自己相似的人那样热情好客?

12) 不要对某些群体抱有居高临下的态度。

在所有这些方面,我们都不应自相矛盾。

问:在《雅各书》2:5-7中,雅各为何似乎对富人和穷人作了这样的刻板印象?

答:有些富人可能非常慷慨且热心肠;有些穷人可能非常贪财且吝啬。但总体而言,富人拥有更多机会,因此也面临更多利用自身地位谋取私利的诱惑。同样,总体而言,穷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经济资源也较少。

问:在《雅各书》2:6中,富人在法庭上为何能更占上风?

答:詹姆斯在此使用的术语“katadynasteuo”意为剥夺他们的权利。以下是一个来自印度的例子。“这是A***和A****,两名信息技术专业人士。5月19日,他们正返回浦那的家中,一辆在卡利亚尼纳加尔以150公里/小时速度行驶的未注册保时捷将他们撞倒。 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在救治过程中不治身亡。肇事司机是一名17岁的未成年人,据称当时正与朋友在夜店狂欢庆祝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后返家。
为何这不仅仅是一起事故,而是一起谋杀:
1. 该车未办理注册手续;经销商在车辆未注册的情况下便将其交付。
2. 父母允许未成年人无证驾驶。
3. 夜店老板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饮料并允许其入内。
4. 交警数月来未察觉路上有这辆未注册且超速行驶的车辆。
当这名未成年人于午夜被捕时,他却受到了“VIP”待遇。一名当地议员率领一支律师团队前来营救他。
普通民众的案件往往拖延不决,而这名未成年人却在周日仅用14小时就获得了保释。保释条件是:他需撰写一篇文章,且其父母须确保他不再重蹈覆辙。
“既然法律是相同的,为什么有特权的人会受到不同的对待?”来自保加利亚的另一人表示,那里的情况也是一样。(摘自领英,2024年5月27日)

问:在《雅各书》2:10中,违反律法的一条,为何意味着我们犯了全部律法?

答:回答中需考虑三点。

a) 这里说的是“律法”被违背,而非雅各仅仅说“一条律法”。

b) 这是一条“君王之律”。不仅我们的王耶稣直接颁布了这条律法,耶稣还指出这是其他律法所衍生出的两条根本律法之一。雅各将这种偏袒之罪与奸淫和杀人并列。律法并非有选择性地颁布,今日我们应当完全顺服,而非仅部分顺服,要遵行上帝要我们做的一切,或避免做的一切。

c) 新约中马太福音5:18-19、23:23以及加拉太书5:3也提到了关于律法“要么全守,要么全弃”的观点。正如亚历克·莫蒂尔所言,律法不像一堆石头,更像一块玻璃。 你可以从石堆中取走一块石头,石堆依然存在。但如果你在玻璃上仅击打一处就将其击碎,整块玻璃都会出现裂纹或彻底碎裂。

问:在《雅各书》2:10-11中,雅各正在抵制我们哪种天生的倾向?

答:我们往往倾向于将自己做得好的事视为重要,而将自己做得不好的事视为不重要。堕落的人太擅长为自己开脱,或者创造性地编造出看似合乎逻辑的理由来为自己的罪找借口。我们很容易在别人身上看到这一点,却很容易忽视自己身上的这种倾向。

问:在《雅各书》2:10-11中,雅各为何要将这一段放在讨论偏袒与歧视之后?

答:试想你因偷窃在法庭上受审,却对法官说:“至少我没有违反任何交通法规!”这能为你争取到什么?雅各以一种相当直白的方式,在间接地阐明一个具体观点。 即使你遵守了律法的一部分,只要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就等于违背了全部律法。他提到谋杀和通奸,这些对读者来说显而易见,但他之所以紧接着讨论这些,是因为此前刚提到另一条律法:不可偏袒。雅各在告诉读者:如果你遵守了上帝关于谋杀、通奸及其他一切的诫命,却仍表现出歧视,那么对于像你这样的人,有一个词可以形容:你就是个违背律法的人。

问:在雅各书2:12中,“自由之律”究竟指的是什么?

A:这并非一条具体的律法,而是“自由”一词描述了今日顺服神能为我们带来的益处。耶稣废除了旧约律法,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神将祂的律法刻在我们的心里,如今我们遵循耶稣和新约的诫命。

问:在雅各书2:12中,律法是带来自由,还是如加拉太书4:24所说带来捆绑?

答:摩西律法——他们无法完全遵守——旨在说明他们需要神的赦免。完全遵守律法本可使人脱离罪的捆绑,但若仅知晓律法却未能遵守,只会带来捆绑,并让人意识到自己未能达标。正如雅各书4:17所说,若人知道什么是义,却不遵行,对他来说就是罪。 如今,我们遵行顺服基督的律法,这律法使我们从罪的捆绑中得着自由。

问:在雅各书2:13中,犹太教对怜悯与审判有何论述?

答:上帝施行审判,但祂更乐意施怜悯,正如《弥迦书》7:17-18所言。 我们在《希伯来书》12:2中看到,耶稣“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这彰显了神的怜悯。拉比·巴拉比说:“对受造之物施怜悯的人,天也会怜悯他;但对受造之物不施怜悯的人,天也不会怜悯他。”

这一思想也见于《便西拉智训》27:30-28:7;《多比传》4:9-11;《西布伦遗嘱》8:3以及《沙巴特篇》151b。

问:在《雅各书》2:13中,我们的生活应通过哪些方式来表明我们相信“怜悯胜于审判”?

答:首先,我们相信上帝的恩典与怜悯胜过我们所有的罪。我们必须能够原谅自己。其次,我们已向他人承诺,要像上帝赐予我们那样,向他人施予宽恕与怜悯。

问:在《雅各书》2:13中,若你怀疑另一位信徒似乎在歧视某个群体,你应该怎么做?

答:首先,要虚心接受自己可能误判这一事实。其次,要意识到,即使他们因歧视而犯罪,他们可能并未意识到这一点,甚至在你提出此事时还会予以否认。第三,要祷告寻求神希望你如何回应。他们需要看到:

a) 他们要么确实表现出偏袒,要么就是不明智地给人留下了偏袒的印象。

b) 这一罪行的严重性,正如《雅各书》2:1-13所示。

c) 接下来该采取哪些步骤来悔改,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弥补。

d) 关系修复:你要爱他们,而他们也应当爱所有其他人。

问:在《雅各书》2:14-26中,这一段与第2章的前半部分有何关联?

A:二者有两方面的关联。雅各书2:1-13论及针对特定罪行的行为缺失:即偏袒;而这一段则将范围扩展到罪行的一般性层面。其次,正如你不该偏袒某些人、只对部分人友善一样,在信仰上也不该有所偏颇——既做某些善行,却拒绝遵行其余的诫命。

问:在雅各书2:14-17中,人们没有行为的信心(这种信心不能带来救恩)至少有哪两种表现?

答:一种方式是相信神的真理,相信正确的事,却从未将生命全然交托给祂。 有人将此称为“实际上的无神论”。虽然他们确实相信神,但在实际行为上,却表现得如同无神论者一般。雅各指出,一种不渴望付诸行动的信心,并非能使人进入天国的信心。在《希伯来书》第11章的“信心名人堂”中,信心的彰显正是通过他们的行为体现出来的。

第二种方式是信靠一个虚假的神,并拒绝《圣经》中的神。他们或许甚至做了许多“善行”,比如杀戮异教徒、实行寡妇殉夫、绝食致死等,但这些都无法使人得救。

我们对基督的信心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我们对基督的信心。

问:在《雅各书》2:14-25中,我们如何既因行为又因信心称义,而不是像保罗在《以弗所书》2:8-9中所说的那样,仅凭信心而不靠行为称义?

答:雅各并不是说信心和行为是一回事;他也没有说它们扮演着相同的作用。但他强烈主张的是,在真正信徒的生命中,二者是密不可分的。确切地说,雅各并没有说“如果有人有信心”,而是说“如果有人说自己有信心”。行为是真正信心的副产品,是信心的产出。 有些人可能像十字架上的那个强盗一样,在临死前才接受基督。然而,如果一个人从一开始就真正得救了,他自然会显出善行。

许多异教宗教,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提供一种完全不附带任何道德要求的灵性体验。因此,异教徒很容易误解基督教,将其视为与那些宗教无异的又一种宗教。

这是一个复杂的话题,因此雅各在第15至26节中通过四个例证进行了阐释。前两个例证说明了“信心”不是什么,后两个例证则说明了“信心”是什么。

“靠行为得救”是一种错误观念,即认为必须先行善才能得救。 “信即得救论”则是与其相对的谬误,它认为善行与得救毫无关系,且善行与基督的主权都是可有可无的。事实是,善行本身并不能为得救赢得任何功劳,但作为得救的自然结果,它们是得救过程中理所当然的一部分。正如心脏的跳动是人活着的标志,善行也是我们得救并属灵活着的标志。

问:在《雅各书》2:16中,这句话是否暗示他们已经吃饱了?

答:不,这是希腊语中一种标准的犹太式告别用语。它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暖和且吃饱了。

问:在雅各书2:17-26中,对于声称“我们不再受律法约束,我们只在基督里享有自由”的人,你会如何回应?

答:两个字:读雅各书。他们的说法部分正确,即我们不再受摩西律法的约束,并且在基督里享有自由,可以行公义之事。然而,十诫中除了一条(安息日)之外,其余的都在新约中重申了。 有些规定(如离婚)在新约中的要求甚至比旧约更为严格。我们不要把与神在圣经中所说相悖的话强加于神。

曾有一个团体,以及一位持有这种错误观点的名人。该团体名为“赫利斯特派”(Khlysty),其最著名的成员是拉斯普廷。当拉斯普廷被问及为何说“罪在神面前是不可或缺的”时,他回答道:“‘当然,小父亲,’他说,‘我们的救主和圣父们都谴责了罪,因为它是魔鬼的作为。 “但小父啊,除了真诚悔改,你又如何能驱除邪恶?如果你没有犯罪,又如何能真诚悔改?……把你们的圣经扔掉!”他雷霆般地吼道,“圣经!真的,我警告你,小父,停止这种徒劳无益的劳作,这样你才能站在主面前。接受生活本来的样子,因为唯有生活是上帝赐予你的。让我对你说一句: 别再永远纠结于罪从何而来,人每天必须念多少祷文,又必须禁食多久才能逃脱罪恶!若罪仍在你心中潜伏,唯有这样你才能战胜它!认罪吧,这样你才会悔改,并将邪恶从你身上驱逐出去。 只要你们暗中藏着罪,又畏惧地用斋戒、祷告和无休止地讨论圣经来掩盖它,你们就永远是伪善者和无用之辈,而这样的人是主所憎恶的。污秽必须被驱除,你听见了吗,小神父?只有这样,你们的气息才会蒙主喜悦。” (《拉斯普廷:圣魔》,第54-55页)

问:在《雅各书》2:19中,既然恶魔也信耶稣,那么根据《使徒行传》16:31和《约翰福音》3:16所说“只要信耶稣”这一条件,它们是否应该得救?

答:绝对不是。雅各的观点是,仅凭理智上相信正确的事物,本身并不足以得救。 根据《伯拉赫特》1:1,自流亡时期及之后的犹太人,都认为每天早晨诵读《听啊》(申命记6:4-5)是他们的责任。正如《信徒圣经注释》第2229页所言:“魔鬼相信这个事实,但他们没有向那位位格屈服。”我们也必须将我们的信靠放在神身上。

问:在《雅各书》2:21-24中,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还是如《罗马书》4:1-4和3:28所言因信称义?

答:正如《罗马书》4:1-4所示,在亚伯拉罕愿意献上以撒之前——这件事发生在约30年后——神就宣告他因信称义。但亚伯拉罕的顺服表明,神早已在他心中动了工。 有些人认为,一旦信了神,生活就会变得轻松。亚伯拉罕会说这是谎言。决定献上自己的儿子是一件极其艰难的事,因为这是神的要求。作为基督徒,我们知道神绝不会命令我们献上任何人,也不会要求我们违背祂赐给我们的圣经诫命。但在跟随祂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仍需做出艰难的抉择。

问:在《雅各书》2:21-24中,既然现场没有其他人,亚伯拉罕是在向谁证明自己的信心呢?

A:虽然可能有随行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人在稍远之处,但他们并未出现在这一场景中。

亚伯拉罕主要是向神证明自己的信心。当然,亚伯拉罕自己看到了这一幕,以撒也看到了(我得说,他看得非常入神)。天使和魔鬼同样会看到这一幕。甚至穿越时光的长河,神的忠心子民也都看到了亚伯拉罕这令人惊叹的顺服之信的榜样。

问:在《雅各书》2:22中,信心和行为,哪一个更重要?

答:是活着更重要,还是有心跳更重要?有人可以在死人的心脏上放置电极,使其跳动。但通常情况下,心跳是人活着的证明。你说你有真正的信心。让我们看看证据。如果你没有证据,那么人们就应该质疑:你拥有的是真正的信心,还是与其他人(包括人和魔鬼)一样,不过是那种注定要下地狱的、毫无价值的信心。

问:在《雅各书》2:25中,迦南人喇合的经历与亚伯拉罕的经历有何不同?

答:亚伯拉罕是圣经中一位备受尊崇的重要先祖;喇合则是一位地位卑微、声名狼藉的外邦人。亚伯拉罕曾被要求做一些看似愚蠢的事:离开当时世界上最坚固的城市之一,并在《创世记》22:1-14中决定顺服神,将儿子以撒献为祭。 从亚伯拉罕被宣告为义人到他执行这一行为,中间可能相隔了8到30年。但亚伯拉罕作为义人,毫无保留地顺服了神。

喇合则不同;她是一名妓女,从事着不道德的职业。她无需太大的信心就能看出,庞大的以色列大军很可能意味着耶利哥城的灭亡。但喇合必须相信神会接纳她,于是她凭着这份信心,冒着生命危险藏起了那两名以色列探子。 有时,我们的信心会面临这样的挑战:“神会保护或捍卫吗?”有时,我们的信心又会面临这样的挑战:“神甚至会保护或捍卫我吗?”

问:在《雅各书》2:25中,亚伯拉罕在事奉神时毫无保留,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而今天的基督徒又在哪些方面有所保留,以致无法全然事奉神呢?

答:这可能是一段基督徒明知不该维持的关系,一份会损害他们顺服神的工作,或是对财富的执着。也可能是将舒适或安全置于事奉神之上。人们可能会害怕失败、害怕丢脸、害怕错过(FOMO),或是害怕感到不舒服。

恐惧会阻碍你做任何事。我们不应试图限制神,告诉祂我们想先看清并理解正在发生的一切。正如一位圣经教师所言,面对无法解释之事,我们不应感到不快。

问:在《雅各书》2:26中,有人可能会将信心比作灵,将行为比作身体,但雅各却用了相反的比喻。你认为这是为什么?

答:你必须拥有身体才能存在于这个星球上,也必须相信(或拥有信心)才能成为神的儿女。但如果你身处尘世,你的灵就存在于你的身体之中。如果你的信心在灵里是活的,你就会有行为。然而,正如没有灵的身体只是腐烂的尸体一样,没有行为的理性信心也只是腐烂却正统的尸体。

问:在《雅各书》3:1中,既然基督徒不必担心“大白宝座的审判”,为什么基督教教师还需要担心会被更严厉地审判呢?

答:信徒将在《哥林多前书》3:12-15所说的审判台前接受基督的审判。教师可能会因教导他人错误的教义而受审判;他们也会因引人误入歧途或牧养不力而受审判。

《马太福音》12:36-37 说,我们所说的每一句闲话都要受审判。《箴言》10:19 说,话多必有过错。《箴言》30:5-6 强调了不可在神的话上加添内容的重要性。

问:在雅各书3:1中,人们仍想教导他人的理由有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坏的?

答:正当的理由包括:神呼召你去教导;你想帮助他人;其次,通过教导,你自己也能学到更多。

一个不好的动机是以为自己在神眼中会显得重要,并受到他人的钦佩。其他不好的动机包括:想要凌驾于他人之上、炫耀、逃避审查(雅各书3:1指出你无法逃避),或者因为自以为比别人更好或更重要。但无论你是否教导,神对你的爱都是一样的。 神希望你按照祂所造的方式来事奉祂,无论是通过教导这种相对引人注目的方式,还是其他方式。

当你教导时,你对自己的野心是否符合神的旨意?——这是一个陷阱问题。如果你怀有自私的野心,你的动机就是错误的。相反,无论是别人讲了一堂好课,还是你自己讲了一堂好课,你都应该同样感到高兴。

问:在《雅各书》3:1中,教师为何要受到更严格的审判?

答:他们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受到审判:

言语:箴言10:19说,多言多语,难免有过。马太福音12:36-37说,我们所说的每一句闲话都要受审判。少说话可以减少犯罪的机会;但教师需要说话。如果你教导错误的内容,甚至将自己的观点当作上帝的话语来教导,那么你在教导时就是犯罪。

其他方面:所有基督徒都当成为世上的盐和光(马太福音 5:13-16;腓立比书 2:14-15),领袖则当成为群羊的榜样(彼得前书 5:3)。犯罪的长老应当受到公开的责备(提摩太前书 5:19-20)。

上帝:最重要的是,上帝是根据人的所知来审判人的。基督徒在“大白宝座”的审判中无需担忧,因为耶稣的宝血已经为他们的罪付上了赎价。然而,基督徒还要经历第二次审判,通常被称为“审判台”的审判,正如《哥林多前书》3章10-15节所提到的,届时上帝将审判每位基督徒的作为,并给予相应的赏赐。

自我:教师可能会陷入这样的诱惑,认为:“既然我学到了这么多,那么在其他方面,比如祷告、圣洁或爱人如己,稍微松懈一下也没关系。”然而,掌握大量知识并不一定意味着对上帝有深厚的爱,也不一定意味着顺服祂。

《哥林多前书》8:1警告我们:知识使人自高自大,但爱能造就人。

问:在《雅各书》3:1-8中,你认为雅各为何将3:1-2与3:3-6视为一个自然的过渡?

答:雅各心中清楚,我们都会跌倒。即便是舌头上的小问题,也可能在他人身上引发罪恶的大火。此外,有时在缺乏善行的同时,却充斥着无益的言语。雅各对舌头的罪极为重视。在马太福音12:36-37中,耶稣也是如此。

问:在《雅各书》3:2中,“完全”一词在此处的含义是什么?

A:这是与《雅各书》1:4和2:22中相同的希腊词。它指某事或某人已达到成熟或完满的状态。 《腓立比书》3:12、15中同时使用了“完全”一词的这两种含义。

问:在雅各书3:3-8中,舌头与嚼环、舵、火、野兽和致命毒药之间有哪些共同点?

答:虽小却大有能力。马嚼子通过控制马匹的内在力量,使其保持航向;舵通过控制作用于船只的外力角度,使船只保持航向;微小的火苗可以发展成猛烈的烈火,而被烧毁的事物无法挽回;极少量的致命毒药就足以致人死地。但从积极的一面来看,你也可以通过不说话来荣耀神。

雅各非常关注我们的舌头;他在《雅各书》1:19、26;2:12;4:11;5:12中也提到了这一点。不经意的言语可能会伤害婚姻、毁掉事业,甚至破坏事工。致命的毒药大多可以食用;只有极小的一部分是有害的,甚至是致命的。

问:在《雅各书》3:3-5中,你认为雅各为什么把舌头比作马嚼子或船舵?

答:人可以用体积很小的东西来操控庞然大物。马衔的重量不到马体重的百分之一,但通过巧妙运用,它能迫使马朝特定方向行进。同样,船舵虽然体积较小且看似不起眼,操作它需要时间和耐心,但没有它就无法操控船只。 据《信徒圣经注释》(第2231页)记载,“伊丽莎白女王号”邮轮总重83,673总吨,但舵重仅140总吨。 因此,舵重仅占总重量的0.17%左右。

问:在《雅各书》3:3、12;1:19中,当有人过于健谈——无论是说话频率过高,还是说出不恰当的话——该如何以一种既能让他们明白道理,又不冒犯对方的方式指出这一点?

答:有时除了冒犯对方别无他法,这也没关系,因为对方可能确实需要被冒犯,尽管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如此。 对于你已有关系、且知道你爱他、重视他、尊重他的人,比对陌生人更容易指出问题。他们需要看清自己该做什么、该停止做什么,明白这样做的严重性,以及在改正后建立良好关系的希望。请记住,在向别人泼泥时,很难不让自己的手和心沾上泥。

有位基督徒处理那些经常咒骂的人时,采用了一种独特的方式。他会对他们一笑,然后开玩笑地问:“那告诉我,你真正想表达什么。”他给人的感觉仿佛根本没在意对方刚才说的话,而是给了对方第二次机会,让他们以恰当的方式表达自己。 另一种方法就是直截了当地指出问题所在:这就是“满嘴脏话”。当然,如果你自己也虚伪地咒骂或使用粗俗语言,那么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不会奏效。

我认识一位基督徒,除了有一次之外,我从未听他骂过脏话。他说完那些话后立刻道歉,并坦言自己生气时很难克制不说出那样的话(当时他确实很生气)。即便是基督徒,有时旧习惯也难以根除。虽然他并不完美,但他仍在努力,并且事后立即道歉。

当然,当你与一位言语过于不加节制的基督徒交谈时,不妨建议他重新阅读《雅各书》。

问:在《雅各书》3:3中,闲言碎语是怎样的?

答:《信徒圣经注释》第2231页给出了一个例子:“布鲁克林两位妇女之间的对话生动地说明了恶言之火是如何蔓延的。一位说:‘蒂莉告诉我,是你把那个我叮嘱你不要告诉她的秘密告诉她的。’ 另一人回答说:‘她真小气。我告诉蒂莉不要告诉你我告诉过她。’第一个说话的人回应道:‘好吧,我告诉蒂莉我不会告诉你她告诉过我——所以别告诉她我这么说了。’”没有人能相信任何人。

问:在《雅各书》3章6节中,雅各为什么把舌头比作火?

答:恶毒的舌头在两个方面都像火花:

蔓延性:只需一点火星,就能引发大面积森林大火。同样,只需几句话,就能引发连锁反应。

不可逆性:一旦大火燃起,被烧毁的一切都无法“恢复原状”。

作为历史注脚,2003年西伯利亚针叶林曾发生过一场大规模森林大火,起因是那年夏季异常干旱。这场大火在西伯利亚、中国北部和蒙古北部烧毁了5500万英亩(2200万公顷)的土地。时至今日,它仍在影响着地球的气温。 供参考,1英亩的面积略小于一个橄榄球场(不包括端区)。宾夕法尼亚州的面积为2950万英亩,因此西伯利亚针叶林大火烧毁的面积几乎是宾夕法尼亚州面积的两倍。

更多信息请参见 和。

问:在《雅各书》3:6中,舌头是如何点燃我们身体各部位的?

答:圣经虽未明确说明具体方式,但我们可以看出几种途径。

1. 我们所面临的许多诱惑,都是通过他人的言语传来的。人们可以通过言语图谋不轨、引诱、诱惑、诽谤他人、传播流言、侮辱他人、讲黄色笑话、说谎、使人放弃行善,并怂恿人行恶。人们可以互相怂恿犯罪:某人原本可能因做某事而感到羞耻,但当他人表示赞同时,他便认为这样做是可以的。

2. 人们常常通过言语表达并付诸实施犯罪的意图。人们可以用舌头伤害他人的感情,也可以诽谤他人。

问:在《雅各书》3:6中,当今那些似乎无法控制自己舌头的人有哪些特征?

答:许多人因言语不当而不受人尊重。他们总是“言过其实”,试图弥补自己无意中用舌头造成的伤害。但事实上,没有任何补救措施能比从一开始就保持沉默、绝不说错话更有效。他们给人留下前后矛盾、不真诚的印象。

问:在《雅各书》3章6节中,舌头是如何被地狱点燃的?

答:圣经并未明确说明。然而,这个小小的器官却能发挥巨大的作用。按重量计算,舌头可能是撒但手中用来欺骗和引诱人的最有效的器官之一。

问:在《雅各书》3:6中,对于某些邪教信徒所宣称的“自然规律”指的是轮回转世这一错误说法,你会如何回应?

答:这节经文谈论的是人类语言的说服力。在历史上,直到现代之前,这节经文从未向任何人暗示过这种关于轮回的新颖解释。雅各书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轮回,因此这显然是重新定义术语以使其符合个人意图的典型案例。雅各书仅仅是指自然发生的事情。“自说自解”(Eisegesis)是指将自己想要经文表达的意思强加于经文之中。 我们不应进行“自说式解经”,而应进行“释经”,即从经文中提取其本意。

《圣经》中没有任何内容教导轮回。虽然《旧约》中已知有复活的概念,但无论是《旧约》时代的犹太人还是早期基督徒,都未曾有过轮回的概念——唯一的例外是,他们曾记载某些异端宗教相信轮回。特别是希波吕托斯(公元222-235/6年),他提到轮回是一种信仰,但并非基督徒的信仰,而是印度“婆罗门”的信仰。

其他在尼西亚会议之前就将婆罗门教视为异端的基督徒包括安提阿的西奥菲勒斯(公元161-181/188年)、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和奥利金(公元225-254年)。

一个邪教信徒不能仅凭重新定义一个早期基督徒从未以这种方式理解的术语,就诚实地证明一项教义。

问:在《雅各书》3:6-7中,毒药的比喻与火的比喻有何不同?

答:火会剧烈改变外在形态,而毒药则在体内缓慢起作用。两者同样能致人于死地,且只需极少量便能达到目的。有时,恶言正是为了毒害一个人的思想或心灵而特意说出的。

许多有学识的人都深知舌头具有致命的力量,这从雅典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处决中便可窥见一斑。在一部诽谤他的戏剧中,苏格拉底被大肆抨击,被诬蔑为一个邪恶、愚蠢的暴徒,蛊惑雅典人。 市民们看完那部戏剧后,要求处决苏格拉底,最终他被迫饮下毒芹汁而死。后来他们才意识到,自己仅仅因为对未经证实的诽谤产生了强烈情绪,就处决了一个人。此后不久,雅典对不同的哲学观点变得非常宽容。

问:在《雅各书》3:8中,舌头为何被称为“不安分”或“难以驯服”的恶?

答:它就像一头无法驯服的野兽。雅各举例说明,人们虽然能驯服强壮的野兽,却更难驯服自己的舌头。

问:在《雅各书》3:9-12中,我们的舌头如何既能说出善言,也能说出恶言?(参见《罗马书》7:14-25以获取线索。)

答:我们口中应当说出赞美上帝的话语,以及帮助他人的话语。许多善事可以由此产生:鼓励、纠正、教导、责备(是的,这也是善事)。但如果我们不加小心,也会说出抵挡上帝、伤害他人的话语。这些话语可能源于愤怒、疏忽,甚至更糟的是冷漠。

问:在《雅各书》3:11中,如果同一眼泉同时涌出淡水和咸水,会怎样?

答:可饮用的淡水会与咸水混合,而这种咸淡水混合后的水将无法饮用。一个信徒若说出善言,却又从同一张口中说出恶毒或淫秽的话语,就无法作好的见证。我们尤其应当将自己的舌头交托给神。

一方面,死海既有咸水泉也有淡水泉,但即便是这样,也没有任何一处泉眼同时涌出两种水。

问:在《雅各书》3:13中,这里的“智慧”究竟指什么,它与“知识”有何区别?

答:知识可以理解为事实、观察和逻辑。智慧则是将知识应用于生活。

问:在《雅各书》3:13中,“温顺”与“谦卑”有何区别?

答:它们在希腊语中是不同的词。谦卑(希腊语为tapienophrosynē)是指不自以为是。而温柔(希腊语为prautēs)则指一种积极的温和与接纳。不要将其理解为身体虚弱的人,而应理解为一个强壮却温顺、顺服的人。

有趣的是,希腊哲学家爱比克泰德(约公元50-135/138年)也通过他的学生阿里安讲授了关于温顺的道理。他认为温顺如同卑躬屈膝,是一种道德上的缺陷。

问:在《雅各书》3:13、《马太福音》11:29和《哥林多后书》10:1中,为什么雅各、耶稣和保罗都教导说温柔与智慧有着密切的联系?

答:真正的智慧知道我们在神面前应有的位置,也知道我们并不比别人优越。

问:在《雅各书》3:13-18中,许多人虽有智慧,却并非来自天上的智慧。你认为,刻薄的嫉妒或自私的野心会使一个人丧失拥有来自天上的智慧的资格吗?

答:他们仍可能拥有部分属天的智慧,但若这种智慧被嫉妒或自私的野心所毒害,便不再是好的。自私的野心不仅指谋求个人利益,更指为达到此目的而使用不值得称道且制造分裂的手段。嫉妒和自私的野心会使人看不清真理,而运用世俗的智慧在实现短期目标时看似更有效。 属天的智慧并非忽视短期目标,而是同样着眼于审判台前的审判。这里的“纯洁”指的是没有自私的动机或态度。

然而,在《腓立比书》1:15-18中,保罗仍然为那些传讲真福音的人称颂神,尽管有些人是出于嫉妒和私心野心来传讲基督的,因为至少他们是在传讲福音。

问:在《雅各书》3:13、17-18中,智慧为何会产生这些结果?

答:《箴言》23:7说:“人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圣灵借着智慧来改变我们,并结出圣灵的果子。真正的智慧是纯洁的、和平的、乐于顺服的、充满怜悯和善行的,不偏不倚,没有虚伪。换句话说,所见即所得。

问:在《雅各书》3:17-18中,属天的智慧与属世的智慧有何区别?

A:属天的智慧来自上头,彰显圣灵的果子,并向我们显明如何讨神喜悦。属世的智慧来自下头,试图在今生谋求利益,并竭力取悦自己。正如托尼·埃文斯所言:“单纯的人类智慧是撒但计划的体现。要传达属天的智慧,你必须与天上沟通。”

世人所称的智慧可能包括争辩不休的风格、刻薄的讽刺、巧妙甚至不公平地表达观点的方式等。

问:在雅各书3:18中,那源于和平的公义之果或收获是什么?

答:基督徒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看法,这两种看法都可能是正确的。

圣灵的果子,即源于公义之智慧所结出的果子。

公义的生活本身,它源于认识并遵行神的智慧之道。

将这两者结合起来,我们所获得的“收获”就是一种讨神喜悦的敬虔生活,这通过圣灵的果子得以彰显。

问:在雅各书4:1中,欲望是如何在我们内心“争战”的?

A:人们可能会因相互矛盾的欲望而“陷入冲突”,希腊语中称为“hedonon”,我们的“享乐主义”(hedonism)一词即源于此。即使是那些想要行恶的非信徒,往往也不会付诸行动,因为他们有更强烈的愿望,不愿承受恶行的后果。

“战争”和“争战”等词语可以指国家间的战争和内战。然而,当时罗马帝国并没有发生内战,雅各所说的争战是指内心的争战。

问:在《雅各书》4:1中,内心的争战如何会外溢并导致对他人产生敌意?

答:当一个人因内心的冲突而感到不快乐时,他可能觉得没有必要对他人友善。如果有人给你添麻烦或与你发生冲突,请考虑这可能与你无关。这可能是他们自己内心的“战斗”外溢并攻击了我们。如果他们与自己处于战争状态,就无法与他人和平相处。

有些人认为与他人发生冲突是正常且理所当然的。当某人被自己视为朋友的另一个人公开批评时,那人却将其轻描淡写地解释为“误伤”。

问:在《雅各书》4:1-2中,如何才能制止基督徒之间的争斗,同时又不让自己卷入与基督徒的争斗之中?

答:首先,为这一情况祷告。努力理解对立双方的观点。理解对方的观点并不意味着必须认同。 私下找当事人或双方各一人交谈。如果这样行不通,就再找他们谈一次,这次带上更多人。如果连这样也不行,那就不得不按照《马太福音》18:15-17的指示,将此事提交给整个教会。

根据我担任执事时的经历,教会里曾有一位长老经常批评教会中一位“终身长老”。于是,当这位“终身长老”有机会讲道时,他整场讲道都在批评那位长老。试想,这在访客眼中会留下怎样的印象。当时我不在场,因为正在主持青年聚会,但我确实听说了这件事。 我曾与这位“终身长老”单独交谈,但他表示有人告诉他,他所讲的完全正确。随后,我召集了教会中另外十位与我持相同看法的人,我们请求在他家中开会讨论此事。 我们明确表示并非针对他,也不希望他辞职,只是希望这种分歧不要以如此难看的方式公之于众。最终,那位长老带着另外几个人离开了,并在距离这里约一小时车程的地方另立了一间教会。

问:在《雅各书》4:2中,基督徒是如何“杀人”的?

答:请记住,雅各的话紧随耶稣的教导之后。耶稣在《马太福音》5:21-22中说,不仅是肉体上的杀人,就连无故向弟兄发怒,或是称别人为“傻瓜”,都会使人面临地狱之火的危险。

因此,雅各所指的不仅是肉体上的杀人,还包括对另一位信徒的仇恨。

问:雅各书4:2-3是否表明,如果我们出于错误的动机祈求,神仍会赐给我们祂希望我们拥有的东西?这又如何让神陷入所谓的“进退两难”的境地呢?

答:如果我们所求的是我们确实需要的,但我们会将其用于邪恶的目的,那么即使我们真的需要它,神也可能不会赐给我们。

问:雅各书4:3是否与“神必应允我们的祷告”这一应许相矛盾?

答:不,这并非否定该应许,而是对其附加了条件。有时神对我们的祷告回答是“不”;有时祂的回答则是“等候”。

问:在《雅各书》4:4中,雅各为什么称他所写信的基督徒为“淫妇”?

答:此处的希腊文是阴性词,这很恰当,因为我们所有人——无论男女——在整体上都是基督的新妇。

通奸者通常并不想要离婚。虽然有人可能为了与某人分离并嫁给另一个人而想要离婚,但通奸者往往两者都想要。他们既想留在配偶身边,又想在暗地里与别人有染。雅各并不是说这些人不再想跟随上帝。相反,他们既想继续跟随上帝,又想做世俗的事情。跟随基督意味着选择排除一切违背上帝的选择。

遗憾的是,即便是基督徒有时也会试图侍奉两个主人,例如神和世界。耶稣在《马太福音》6章24节中说,人不能同时侍奉神和财利。

由此推而广之,有时基督徒确实需要受到严厉的责备。

问:在《雅各书》4:5中,既然《雅各书》3:16说“哪里有嫉妒和纷争,哪里就有邪恶的行为”,那么住在基督徒里面的圣灵如何使他们产生嫉妒呢?

答:不仅有世俗的骄傲,还可能有属灵的骄傲。属灵的骄傲是指因自己的属灵程度或恩赐而自以为比别人优越或更重要。我们所有人除了神所赐的之外,一无所有。 因此,我们实在没有什么可引以为傲的。雅各书4章5节并非说圣灵是邪恶的或嫉妒的,而是说,意识到圣灵住在基督徒里面这一事实,可能会导致骄傲和自以为义,而这些才是邪恶的。

无论其他情况如何,人心中存有嫉妒总是坏事。即便是信徒,若对其他信徒或非信徒的处境心生嫉妒,也会犯罪。在《诗篇》73篇中,亚萨坦率地谈到了自己因嫉妒那些自夸的人而“脚几乎滑倒”的经历。

旧约或次经中没有任何经文说:“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会嫉妒地渴慕。”不过,圣经原文原本并没有标点符号。 更恰当的译法——也是BSB所采用的译法——是:“难道你们以为经上无故地说,祂使之住在我们里面的灵会嫉妒吗?”这并未明确指出此处的“灵”是指圣灵还是我们的灵。

另一种可能性是,雅各引用了经文:他指的是雅各书4:6,该节引用了箴言3:34。

问:雅各书4:6与雅各书3:6“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有何关联?

答:骄傲常常通过舌头结出丑恶的果子。当你心中存有骄傲、嫉妒、怨恨或其他邪恶之事时,减轻其危害的最快方法就是保持沉默,直到你的心归正。一旦恶言脱口而出,就很难阻止它们产生恶劣的影响。 随后,雅各列举了三个骄傲在生活中爆发并显露出来的例子:雅各书4:11-12中的诽谤,雅各书4:13-17中的夸口,以及雅各书5:1-6中侵占不属于自己的财物。

问:雅各书4:7当然是要求非基督徒归向基督并顺服神。但雅各所面对的基督徒,又该如何顺服神呢?

答:尽管我们在得救时已将生命交托给神,但我们仍需每天重新顺服神。我们必须每日、每时每刻选择是否要常在基督里并顺服祂。我们要亲近神,并保持内心纯洁。

问:在雅各书4:8中,如果天上有人正在特别观察你,他们会认为你更像是一个专一的信徒,还是一个心怀二意的信徒呢?

答:但愿他们能看到你的一致、忠心和忠诚的爱,并认为你更像是一位专一的信徒。

问:在雅各书4:8中,罪恶的自私自利会如何导致信徒开始远离神?

答:这并非“是否”罪恶的自私自利会导致信徒开始远离神的问题;它必定会导致信徒开始远离神。人只能认真追求一件事。当我们追逐享乐或追逐自私的野心时,就会失去追求与神亲近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反之亦然。 如果我们将所有可能的精力都倾注在追求神上,就不会有时间和精力去追求世上的事物。

问:在雅各书4:9-10中,“为罪忧伤”是什么意思?

答:此处的希腊文“talaiporesate”比英文中的表达更强烈。它意为“痛苦地哀恸”,与“哀号”一词相契合。当我们与神的关系不和,或心中存有罪时,不应装作一切安好。我们应当非常严肃地对待罪。当我们与神失去交通时,我们的内心应当哀恸并痛哭。

问:在雅各书4:11,以及1:2、16、19;2:1、5、14;3:1、10、12中,雅各为何如此频繁地提到“我的弟兄们”?

答:我们可以看到两个原因。第一是这封书信的受众。这不是一篇传福音的信息,而是一封写给信徒(无论男女)的书信。第二,信徒之间所拥有或应当拥有的亲密关系与关怀,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始终是雅各心中最重要的事情。

问:在雅各书4:11和提多书3:2中,既然我们不应彼此说恶言,为什么保罗在提摩太后书2:17中(据称)却对希门尼和腓利图这样做了?

答:此处的希腊文词义比“诽谤”更广,意指一般而言不应彼此说坏话。我们应当说有益的话,说真实的话。 保罗在《提多书》3:2中本不必说任何人的坏话。但在《提摩太后书》2:17-18中,保罗为了帮助教会,不得不警告信徒要提防希门尼和菲利图斯;在《提摩太前书》1:3-7中,他也警告信徒要提防未指明的假教师。有些人因道德原因或人际关系不和而背离真理,但显然希门尼和菲利图斯是因思想上的原因而背离的。

问:在《雅各书》4:11、《利未记》19:16;《诗篇》15:3;31:13;38:20;41:6-7;50:20;101:5,《箴言》10:18及以下;30:10;《耶利米书》6:28;《以西结书》36:3; 马太福音15:19;马可福音7:22;哥林多后书12:20;以弗所书4:31;歌罗西书3:8;提多书3:2;彼得前书2:1中,基督徒通过诽谤其他基督徒和教会可能犯下哪些罪?

答:当人们在应当友善的时候,却对一位教师作出虚假指控,或陈述负面事实,这就是诽谤。诽谤是指说不真实的不良言论,或者在不该贬低其他基督徒和教会时却去贬低他们。

若要说任何负面言论,务必确保其既真实又有益。但话语仅是真实的,并不一定意味着你必须说出来,如果这些话没有益处的话。此外,我们应当按照《以弗所书》4:15所说的,在爱中讲真理。

问:在《雅各书》4:11中,“论断人”与诽谤其他基督徒和教会有什么关系?

答:诽谤他人往往伴随着像审判者那样说话或行事的罪。与雅各书中的这一教导相反,拉比犹太著作《先贤箴言》(公元190-230年)1:7中说:“要用功德的天平来衡量每个人”。 那么,让我拿上笔记本,跟在你身后,根据律法来按你的功过评判你吧。我确信你会非常感激的!😉 《传道书》12:14 说,无论善恶,一切都将被揭露,但揭露一切的是神,而不是我们。

问:在《雅各书》4:13-15中,所谓“夸口明日”究竟指什么?我们该如何避免这样做?

答:声称知道我们所不知道的事情,是一种狂妄。前一段经文谈的是妄自断定能评判他人,而这几节经文则指妄自断定能确切知晓未来。当我们说话或断言自己能确切知晓未来时,就是在为明天夸口。

避免这样做的最简单方法是提醒自己面对现实:你确实无法确切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因此,与其自以为是地对上帝说“我确知”,不如说“若主愿意”,这样更好。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该为未来做计划。谦卑地制定计划是好的,随着情况的变化,我们也应调整计划。我们所有的计划都取决于神的旨意。 神可以改变这些计划,我们的计划也可能化为泡影。但断言“明天我们肯定会做某某事”是不妥的,因为我们无法确知明天在世上会做什么,甚至无法确定明天是否还活着。因此,我们应当说:“若主愿意”,明天我们就会做某某事。

只需记住,计划总会改变。

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将军曾参与策划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登陆作战:欧洲的“D日”。他说:“计划本身毫无价值,但制定计划却至关重要。”我们的计划总在变化,但有计划总比毫无头绪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箴言》14:22 说,制定良策的人必得着慈爱和信实。《箴言》16:3说,无论我们做什么,都要将之交托给耶和华,我们的计划就会成功。然而,正如《箴言》21:30所说,我们应当意识到,任何计划若违背耶和华的旨意,都无法成功。

问:在《雅各书》4:13-16中,虽然神反对自夸、贬低他人等行为,但你认为神为何也反对夸口明天的事?

答:“因你狂妄的自以为是而夸口”是希腊文的直译。当你根本没有这种能力时,却夸口说自己确切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这就是针对神的骄傲。夸口说自己比别人强,则是针对他人的骄傲。有人曾说,“罪”(sin)和“骄傲”(pride)这两个词的中间字母都是“我”(I)。

问:雅各书4:17中“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这句话,我们该如何应用?

答:对基督徒来说,我们不应做那些令神不悦的事,这是显而易见的。但这些被称为“作为之罪”。如果你没有做错什么,却没有去做神希望你做的善事,你就是在犯罪。这些被称为“不作为之罪”。 有时会出现一些原本不在你计划之中的行善机会,就像“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中发生的那样。你会改变原定计划,去行神希望你行的善事吗?

当有善事需要去做,而无人能代劳时,我们可能会以“这不是我的呼召”之类的理由为自己不作为开脱。想想“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若你确实不清楚自己人生的战略方向,认为“我需要更多时间思考神要我做什么”是合理的;但若只是为了应对眼前的需要,这种想法就不成立。

教会群体应当完成上帝所期望的一切善事。这既包括由正式或有组织的团体来完成的事工,也包括个人主动出击、独立行动的情况,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一切形式。 关键不在于你是否去做,而在于这件事是否由基督的身体来完成。例如,美国有一位技艺精湛的基督徒外科医生,原本打算放弃自己的行医工作,前往一个欠发达国家担任外科医生。但经过一番计算,她发现凭借自己在美国的薪水,足以资助该国两到三名外科医生从事她所做的工作。于是,她保留了自己的职业,转而资助了那些外科医生。

另一方面,如果存在某种无人满足的需求,而你恰好拥有满足该需求所需的资源、时间、金钱和恩赐,那么就为此祷告;若神引导,就着手去做。

问:在《雅各书》5:1-3a中,关于富人应当哀哭痛悔的前三个理由,财富、衣服以及金银之间有什么区别?

答:财富可以被享用,也可以被积攒;可能是短期的,也可能是永久的;可能是可见的,也可能是不可见的。曾经富裕的家庭数不胜数,因此或许你应该将财富仅视为暂时拥有的、仅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东西。但在拥有它的这段时间里,要充分利用它。

有些事物如同锈蚀,会侵蚀长期财富的价值。蛀虫并非让衣物彻底腐烂,而是啃出洞来,使衣物变得毫无用处。就像蛀虫一样,有些事物会迅速贬损有形财富的价值。试想一场事故,或是刚买的新车被划伤或凹陷的情况。

唯一能真正持久的财富,是来自取悦上帝并遵行祂旨意的天上财富。

问:在《雅各书》5:1-6中,雅各所说的“富人”究竟指的是谁?

答:回答中需考虑三点。

神对某些富人很满意。亚伯拉罕非常富有,即使按现代标准来看也是如此。约伯在最后也变得非常富有。所罗门没有求财富,但神赐给他财富。这里指的是那些得罪神的富人。

是未信主者还是信徒?关于这些富人是否自称是基督徒,解经家们意见不一。但真正的答案是:这并不重要。无论他们自称什么,他们都没有跟随神。没有什么能阻止雅各同时提及这两类人。然而,雅各至少是在对教会中的人说话,因此这一警告无疑包括那些去教会却行恶的富人,正如本章其余部分所指出的那样。

他所说的会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吗?如果世上还有许多人未曾听闻福音,而且为传教士筹集足够的资金十分困难,那么上帝将如何审判我们为自己购买的奢侈品呢?正如托尼·埃文斯所说:“紧抓财富可能会让你失去永生。”

问:在雅各书5:1-6中,这些邪恶富人的行为在哪些方面表现出了傲慢?

答:圣经说“种什么就收什么”,而那些行这些事的富人却坚信自己永远不会自食其果。

问:在《雅各书》5:1-6中,财富是诅咒,还是如《箴言》15:6和《诗篇》112:3所暗示的那样是祝福?

答:两者皆有可能,取决于如何使用。财富是一种助长因素。它可能使那些原本没有机会的人沉溺于酗酒、吸毒或做其他恶事。它可能诱惑人们为了获取更多金钱而行拜偶像之事,正如《士师记》8:27中的基甸所示。财富也可以是一种祝福,使人们能够帮助他人。 请记住,在《路加福音》16:19-31中,那个财主之所以身处火湖,与其说是因他所做的,不如说是因他所未做的。

不过,拥有财富往往充满陷阱。许多人为了自认为的善举而积累财富,但最终却将其用于自私的目的。反之,先出于私心积攒财富,随后转变心意将其用于行善的情况则很少见。请记住,财富可以是上帝赐予某些人使用的良善工具。但这同样的财富也具有“高风险”,可能给您和您的家人带来痛苦。

问:在《雅各书》5:2中,为什么会将衣物与金银并列提及?

答:除了金银之外,衣物也可以作为劳务报酬。这一点在《列王纪下》5:5,22、《马太福音》6:19以及次经《马加比一书》11:24中都有体现。当时人们拥有长袍和披肩时,尺寸并不是太重要的问题。

问:在《雅各书》5:2-3中,这段经文对囤积行为有何论述?为何这里的恶人会囤积财物?

答:此处的恶人正在囤积财富、衣物、金银,甚至他人的工钱。他们不仅不慷慨,甚至连理应支付的欠款都不肯支付。

加里·勃兰登堡(Gary Brandenburg)曾在一次讲道中提到一位身家超过2亿美元的投资者,他深夜还在工作。有人问他为何工作到这么晚,他回答说:“这样我就不用睡在泥地上。” 要知道,他小时候家里非常贫穷,不得不睡在泥地上。他一直铭记着那段经历,因此无论变得多么富有,他始终担心钱不够用,又不得不睡在泥地上。

a) 人们可能会因对财务未来的不安而囤积物品。他们认为自己的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而非上帝手中,因此竭尽全力将风险降到最低。

b) 人们可能因为不忍心扔掉东西而囤积。多留一千件东西,因为如果不留着,在遥远的将来某一天,你可能会需要其中一件,而你不想再去买一次。但偶尔重新买一件东西的成本,远低于让家里堆满杂物带来的麻烦。

c) 人们也可能出于贪婪而囤积,以便日后有足够的资金投资于一笔大买卖。但如果囤积的资产缺乏流动性,那么它们很可能帮不上什么忙。

d) 经历重大生活创伤(TLE)后,人们可能会囤积物品。他们会从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心态,转变为紧紧抓住一切尚能掌控的事物。

e) 人们可能出于习惯而囤积;多囤些东西总不会有坏处。他们害怕某样东西用完,或者觉得身边有大量物品能带来价值。

一个人可能囤积任何东西,但更多时候人们是“选择性囤积者”。他们可能只囤积书籍、汽车、衣服、鞋子、文件、杂志、电脑,甚至猫。

如果与有囤积行为的家人关系密切,或者经历过压力事件后,人们更容易出现囤积行为。克利夫兰诊所认为,2%至6%的美国人患有囤积障碍

但作为世上的客旅和寄居者,我们需要学会“轻装上路”的艺术,而不是“养蛾”。 正如亚历克·莫蒂尔(Alec Motyer)在《雅各书的信息》(The Message of James)第165-166页所言:“囤积是对正确使用(参路加福音12:33)、对真正信靠(参提摩太前书6:17)以及对属神的盼望(参提摩太前书6:18-19)的否定。”

更多信息请参见 和。

问:在雅各书5:3中,黄金在世上除非遇酸,否则不会腐蚀,而白银会慢慢变暗。为什么它们的腐蚀会成为对人的指控呢?

答:纯金在空气或水中完全不会腐蚀。但由黄金与白银或其他金属混合制成的物品,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腐蚀。这将证明该黄金并非其表面所示的那样。 同样,压迫穷人也是对某人信仰真伪的控证。但正如王水能溶解纯金一样,在世上,即便是看似最耐腐蚀的金属,仍可能被上帝审判并夺走。

雅各在这里使用了一个极为独特的比喻。他指出,这些人已经“积蓄”了神的忿怒。

问:在雅各书5:4、利未记19:13; 申命记24:14-15;约伯记7:1-2;24:10;31:13;31:38-40;箴言3:27-28;耶利米书22:13;阿摩司书8:4-6;玛拉基书3:5;马太福音20:8中,人们会通过哪些方式欺诈性地克扣工钱?

答:从明面上看,他们可能干脆不支付依法应付的工资,或者找各种借口少付。也可能利用法律漏洞逃避支付义务。从隐性方面看,他们可能会采取强硬手段,将工资或报酬压到最低限度。

我听说过的一个例子是,某家游戏软件公司虽然工资低,却承诺游戏一经发布就给所有程序员发放巨额奖金。结果,就在游戏发布前夕,他们解雇了这些员工。第二个例子是,对逾期付款收取高额财务费用,却不明确说明付款截止日期。

第三个例子是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大型公司,该公司削减了员工工资,并根据公司业绩以奖金形式补足差额。次年,该公司利润丰厚,但高管们却声称业绩仍未达到目标,因此发放的奖金寥寥无几。

公司欺诈的第四个例子是:如果支付金额比全额少哪怕一美分,公司也可能对全额收取滞纳金。如果有多笔欠款,客户支付了部分总额,这笔款项应该抵扣哪一笔(最早的还是最新的)?有些公司会将其抵扣到最有利于自己的那笔欠款上。

第五个例子是,对于设有定期收费项目的企业(如电信公司),会在未经客户批准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账单中添加服务(并收取费用)。当客户发现并投诉后,公司会撤销这些费用。但那些没有察觉的客户仍会被收取额外费用。

第六个例子是投资、401K计划和工资中被意外附加的“费用”,无法兑现福利,或未提及的付款延迟。我认识一个人,他将401K投资了十七年,扣除费用后,总回报率为0%。

除了圣经之外,这一点也在《便西拉智训》7:20;31:4;34:21及以下;《多比传》4:14;《约伯遗训》12:4;以及伪福基里德斯(公元前100年—公元100年)19中有所提及。

问:在《雅各书》5:5中,“放纵私欲”具体指什么?

答:这指的只是为自己而活,或者只为自己和家人囤积金钱。如果你不向神或他人施予任何东西,就要警惕财富不要成为你的偶像。放纵自己可能表现为在不该花钱或寻求享乐的时候,却为自己挥霍金钱或追求享乐。例如,这可能包括购买名牌商品、享用昂贵的食物、品尝昂贵的葡萄酒等。经文说你们“使自己的心肥胖”,暗示财富会改变你的心和品格。 你要格外谨慎,看守自己的心。

问:在《雅各书》5:5中,“享乐”和“奢华”有什么区别?

答:两者的含义相似,但略有区别。表示“奢侈”的希腊词“espatalesate”在文学中很常见;它并不指邪恶的生活方式,而是指安逸、铺张的奢华。而“享乐”(etryphesate)则带有随心所欲、甚至做恶事的含义。另一种译法可以是“纵情享乐”。它们可能是不同类型的放纵,但雅各书都反对这两种行为。

问:在《雅各书》5:6中,富人是如何杀害穷人的?

答:有两种方式,其中第二种更为普遍。

至少在罗马城,任何有钱人都可以雇佣私人刺客去谋杀他人。富人可以随意杀害那些阻碍他们的人。富人自己则更难被杀害,因为他们可能有担任保镖的仆人。

他们还可以不公正地利用法律和法庭,剥夺贫困家庭的口粮,迫使他们沦为乞丐,最终饿死。这有点像一个小男孩告诉父亲,他长大后想当罪犯,父亲便问:“是私营部门还是公共部门?”

问:在《雅各书》5:7-8中,为什么基督徒要忍耐很重要?

答:希腊语中“忍耐”一词“makrothymon”字面意思是“长脾气”,隐含着“泰然自若”之意。首先,上帝单纯地命令我们要忍耐。农夫播种后能得到什么?他不会立即得到任何回报,除了因购买种子而损失一大笔钱。他只能寄希望于很久以后能获得丰收。 有时,如果我们缺乏耐心,就会错失机会和祝福。即使在微不足道的小事上保持耐心,也能培养我们在大事上保持耐心的能力。我们在试炼中的耐心可能会为我们带来更大的祝福或机会;但有时却并非如此。有时,就像约伯一样,我们的坚持仅仅是为了荣耀神。当我们想起神曾(并且现在仍然)对我们多么有耐心时,我们就能拥有耐心。

这里“再来”的希腊文“parousia”指的是耶稣的再来。在世俗文献中,它指的是国王对一座城市的正式访问。 “parousia”一词还出现在《马太福音》24:3、27、37、39;《哥林多前书》15:23;《帖撒罗尼迦前书》2:19、4:15、5:23;《帖撒罗尼迦后书》2:1;《彼得后书》1:16、3:4;《约翰一书》2:28中。

初雨降于十月至十一月,即播种之后;晚雨降于三月至四月,即收割之前。这两种雨水都是获得丰收所必需的。初雨和晚雨在《七十士译本》的《申命记》11:14;《耶利米书》5:24;《何西阿书》6:3;《约珥书》2:23以及《撒迦利亚书》10:1中也有提及。

问:在雅各书5:7-11中,忍耐/坚持与舌头之间有何关联?

答:这是一个交替的模式。

5:7-8 论述了像农夫一样的忍耐

5:9 论及舌头与诽谤他人

5:10-11 论及忍耐与坚忍,等待主再来

5:12 论及舌头与起誓

我们内心的忍耐与谨慎克制、不轻率发言之间存在着相互交织的关系。若对神和自己怀有忍耐,却伴随着骄傲,就可能导致对那些神仍在塑造的人发怨言;若在试炼中持守坚定,却伴随着骄傲,就可能导致像彼得在最后晚餐时那样轻率地起誓。当我们缺乏耐心时,通常更难控制自己的舌头。

问:在雅各书5:9中,抱怨有什么问题?人们通常会以哪些方式抱怨?

答:其错误之处在于,上帝吩咐我们不可抱怨,而要凡事谢恩。除此之外,抱怨就是对某人或某种处境口头上的发牢骚。当事情不顺、看似毫无必要地糟糕或毫无用处、不公平或不公正时,人们就会抱怨。雅各书5:13-18提供了对抗抱怨的良方:不要对他人说恶言,而要向上帝献上美好的祷告。

问:在《雅各书》5:10-11中,通过观察婴儿和幼儿,我们可以看到人天生完全没有耐心;耐心必须通过学习才能获得。那么,我们该如何培养耐心呢?

答:以下有四点。

第一,要记住神对我们是多么有耐心。

第二,求神继续使你的品格更像基督,包括培养忍耐。

第三,要认识到耐心等待比对某事不耐烦更有益,因为不耐烦根本无济于事。

最后,培养你的“耐心肌肉”需要“锻炼”,也就是练习保持耐心。我们需要机会来实践《加拉太书》5:22-23中所提到的圣灵的果子,并将我们的肉体钉在十字架上。

问:《雅各书》5:10-11中,耐心与毅力/坚忍相互关联,但两者有何区别?

答:耐心是指能够平静地等待某事、某人或等待神。坚忍则是“咬紧牙关”并忍受挣扎。要长期坚持下去,就需要耐心。

坚忍并非被动地坐等,而是尽管面临障碍,仍继续努力去做你知道神要你做的事。坚忍是在一场竞赛中坚持到底,无论是体育竞赛、军事征战,还是属灵的争战。我们需要在短暂而剧烈的患难中坚持,也要在长期而持续的试炼中坚持,同时不失去我们的喜乐和盼望。

最后,雅各说约伯有坚定不移的品格,但他并没有说约伯有耐心。约伯在对神的信仰上坚定不移,但许多时候他对神却表现出不耐烦。

问:在《雅各书》5:10-11和1:3-4中,为什么坚持对基督徒如此重要?

答:我们被呼召要忍受逼迫和患难。 我们不应为未来忧虑,因为未来没有保证。在《路加福音》8:5-18的撒种的比喻中,撒在磐石上的种子虽然欢喜地发芽,却未能坚持到底;撒在荆棘里的种子虽然也生长,但被荆棘挤住了,没有结果。人们喜欢快餐,即使它并不健康;同样,在属灵方面,有些人也喜欢“快餐”。

问:在《雅各书》5:12中,“起誓”指的是以某物为誓。在此处以及《马太福音》5:34-37中,为什么神不希望我们起誓?你认为当有人这样起誓时,神会怎么看?

答:随着新约的到来,上帝的一些诫命已经发生了变化。在摩西律法下,人们必须遵守誓言;但在新约中那条崭新且不同的“自由之律”下,我们根本不应发誓。我们可以承诺自己计划要做的事。然而,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我们获得了新信息,我们希望避免被束缚。

问:在《雅各书》5:12、《何西阿书》4:2和《马太福音》5:34-37中,起誓是坏事吗?还是像《创世记》21:24、《申命记》6:13和《启示录》10:5-6所示的那样,起誓也可以是好事?

答:在摩西律法下,人们会发誓(利未记 19:12),而传道书 5:4、耶利米书 5:2、7:9、何西阿书 4:2 以及撒迦利亚书 5:3-4 都告诫人们不可轻率地发誓。 但如今在基督——“自由之律”的引导下,我们应当“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起誓可能有三个弊端。首先,如果宣誓某事必定发生,而你却无法控制,这会导致骄傲。其次,它会将我们束缚在不该做出的承诺中。第三,它往往会让人认为,因着以某物而非另一物起誓,其回答是否真实的重要性就会改变,但实际上不应如此,正如耶稣在《马太福音》5:33-37中所指出的。

顺便提一句,法利赛人尽可能避免起誓,而艾赛尼派则从不发誓。

问:在《雅各书》5:12中,在法庭上宣誓是否可以?

答:在法庭上,宣誓作证有两个作用:1)它迫使你回答“是”或“否”,而不是回避问题;2)如果你说谎,你可能默认同意为作伪证承担处罚。 在美国法庭上宣誓有两种说法:“我宣誓说出真相、全部真相,且仅说真相”,或者“我郑重保证说出真相、全部真相,且仅说真相”,不过我更倾向于第二种。

这些宣誓本身并无不妥。马太福音26:63-64中,耶稣就被大祭司要求宣誓。问题在于,如果你以神、耶路撒冷、圣经的名义宣誓,或者实际上说“我会说实话,因为我以其他事物起誓”,这就成了问题。换言之,你将暗示自己某些话比其他话更诚实。 第二个问题,即雅各书5:13-15所指出的,是如果你承诺未来某事会发生,而你其实并不知道未来。

问:在雅各书5:13中,你认为人在遭遇困境时更倾向于祈求帮助,还是在困境过去后更倾向于献上感恩的祷告?我们该如何在这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其余的9节在哪里?)

答:许多人在遭遇困境时祷告更频繁,而在一切顺利时却很少祷告。这仿佛他们寻求帮助的渴望,胜过向神表达感恩的渴望。遭遇困境时不要减少祷告,但也要努力在一切顺利时保持同样频繁且热切的祷告。

在《雅各书》5:7-12中,七次提到了忍耐和坚忍;而在5:13-19节中,七次提到了祷告。

在《路加福音》17:11-19中,耶稣医治了十个麻风病人,并吩咐他们去见祭司,结果只有一个人回来感谢祂。你是像那个麻风病人一样,还是像那另外九个人一样呢?

问:在《雅各书》5:13中,当你产生这些情绪时,是否考虑过神在这里给你的命令?

答:许多人会认为,你应该为自己的苦难祷告,祈求苦难得以缓解,但这并非此处的重点。当我们受苦时,这正是借着祷告亲近神的契机,而神吩咐我们要祷告;不仅是为了我们的苦难,更是为了更亲近祂。“心怀喜乐”在希腊文中的字面意思是“心怀善意”。 无论我们是因为显而易见的原因而心怀喜乐,还是在没有直接原因的情况下自然感到喜乐,我们都蒙吩咐要唱诗篇、赞美上帝。正如约翰·加尔文所言:“没有哪个时刻,上帝不邀请我们归向祂。”或者如莫蒂尔所说,我们要“使每一份喜乐都成为圣洁,使每一份痛苦都得着成圣”。

问:在《雅各书》5:14中,生病的信徒究竟为何要用油抹身?我们今天还应该这样做吗?

答:在干燥的沙漠环境中,油对皮肤病具有有益的医疗效果。当希律王因肠道寄生虫感染而死时,约瑟夫斯记载,临终前曾有人用油为他沐浴,希望以此缓解病情。因此,利用油的医疗功效在当时是一种常见做法。他们用油涂抹,是为了求神医治那人。 请注意,这是针对重病患者,而非仅仅是感冒流鼻涕的人。是长老们去见他,而不是他去找长老们。前来的是长老,而不是医生。长老们为他祷告,也许他当时已经失去意识,或者发着高烧,又或者无法自己祷告。

今天这样做也是好的。这不是“魔法”,而是祷告。这是我们为那个人向上帝祈求的表达。 寻求祷告是好的,寻求医疗帮助也是好的,但这里所排除的,是向巫医或非基督教的信仰治疗师寻求咒语。如果有人想通过让基督徒为自己祷告,同时又让新纪元运动或神秘主义者为自己祷告来“两头下注”,你又怎么会认为这样的祷告会生效呢?

在古代文献中,用油为病人涂抹以作治疗的记载十分常见。在《圣经》中,相关记载见于《以赛亚书》1:6、《耶利米书》8:22、《马可福音》6:13以及《路加福音》10:34(好撒玛利亚人)。 在《圣经》之外,约瑟夫斯的《犹太古史》第17卷第172章(关于希律王);《犹太战争》第1卷第657章;《亚当传》第36章;《摩西启示录》9:3;《斯拉夫文以诺书》第1卷22:8-9; 8:35;斐洛的《索马》2.58;柏拉图的《梅内克塞努斯》238;普林尼的《自然史》第23卷第39-40章;根据H.施利尔在《新约神学词典》(TDNT)第1卷第230-232页的记载,盖伦的《论简单药物性质的调和》2.10ff。

据《犹太百科全书》第11卷第327页记载,在《吉塔》61a和《索法》14a中,犹太人被要求探望和照顾病人。

根据十二位尼西亚会议前的基督教作家——波利卡普、殉道者贾斯汀、《塔提安四福音合编》、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特土良、科莫迪安努斯、西普里安、罗马教会领袖、庞蒂乌斯、亚历山大的狄奥尼修斯、梅索迪乌斯和拉克坦提乌斯——的记载,早期基督徒曾照料病人。

顺便提一下,罗马天主教会逐渐规定只有神父才能给病人傅油并施行临终圣事。然而,1974年罗马天主教《病人傅油礼与牧灵关怀》第26页指出,平信徒也可以给病人傅油。

问:《雅各书》5:14是否支持罗马天主教会自八世纪开始、并在特伦托大公会议第15章第1条中予以确立的“傅油”或“临终圣事”的实践?

答:不,经文说的是给病人傅油,而不仅仅是给临终者。 “终傅圣事”的重点在于临终者,而《雅各书》的重点则在于康复。为临终者施行此礼固然是好的,但并没有任何依据支持设立一种专门针对临终者、与针对病人的圣事有所不同的圣事。 遗憾的是,特伦托大公会议的与会者不仅谴责了所有新教派,还将任何否认“终傅圣事”是圣事的人定为绝罚。

正如圣公会牧师理查德·胡克所言,在对比圣公会与罗马天主教会时,他说:“我们致力于以这样的方式教导人们,使每一个因罪而受伤的灵魂都能学会治愈自己的方法;而他们却恰恰相反,他们想让所有的伤口看起来都无法治愈,除非由神父来处理。” (理查德·胡克,《教会政体法》(1888年)第6卷第6.2章。)

问:雅各书5:15-16是否支持当今的“信心医治者”?

答:不。我们所有人都应当祷告。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同时寻求医疗帮助。

问:雅各书5:16是否支持罗马天主教向神父告解的做法?

答:不,经文说的是彼此认罪。神父们通常会向非神父的人认罪吗?

问:雅各书5:16说:“义人的祈祷大有功效”,而罗马书3:10却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如果没有人是义人,那为什么说“义人的祈祷”呢?

答:理解这一点有三个方面。

若没有基督,《罗马书》3:10所描述的是每个人远离神时的处境。没有人凭自己能成为义人。但自从耶稣降临以来,我们已被造就为义人;否则,这里就不会向任何人发出呼吁。

(已经)在基督里的地位:因着基督的工作,我们在神眼中在地位上已是百分之百义的。然而,这节经文所谈的并非此意。

(正在成为)在经历上,我们应当在与神的同行中,以及在努力活出更多像基督一样的生活中,过公义的生活。

总结:此处的“义”是指与神同行,而非无罪的完美。按此定义,是的,信徒现在可以且应当活出公义的生命。

问:在雅各书5:16中,我们是否要向他人详细公开地认罪,将每一项罪行都坦白出来?

答:不要向会传播闲话的人,或可能因你所分享的内容而跌倒的人认罪。你无需坦白每一个龌龊的细节,但要坦白你做了什么、为什么做,以及你现在对此有何感受。

问:在雅各书5:16中,我们今天该如何向他人认罪?

答:基督徒可以有一位(或多位)“问责伙伴”来向其认罪,这些伙伴通常会就其与基督同行的情况向其提问。基督徒知道自己会被问及这些。选择一位成熟的信徒,他不会因听闻你的罪而受试探,也不会将你的罪传给他人。

问:在《雅各书》5:16中,如果一位基督徒去世时,忘记了为每一项罪向神求赦免,她还能上天堂吗?

答:是的。我们在十字架上已经蒙了赦免。是耶稣为我们提供了得赦免的途径,而不是我们口中的认罪之言。然而,我们仍然应当认罪,并将我们所能记起的一切都带到神面前。

问:在雅各书5:16中,义人的祷告为何大有能力?

答:希腊原文并未使用“热切”一词,而是简单地表述为“他祷告”。此处希腊文中表示“大能”的词“ischys”,指的是某事物或某人具备胜任某项任务的能力。亚历克·莫蒂尔(Alec Motyer)指出,它也可以译为“未开发的资源”。

问:在雅各书5:17-18和路加福音4:25中,以利亚是耐心还是毅力的典范?为什么?

答:是的,以利亚是一个很好的榜样。以利亚祈求三年半不下雨,尽管王后想要追杀他,但他依然保持了耐心。在《列王纪上》18:19-36中,以利亚展现了勇敢的信心。然而,以利亚并非完美无缺。在《列王纪上》19:3中,他仅因一次威胁就逃走了。 在与巴力的先知们对决之后,以利亚陷入了沮丧和恐惧之中,而且王后还想杀他(参见《列王纪上》19:4-10)。以利亚在《列王纪上》19:10中曾自怜自艾。但如果以利亚尽管有严重的缺点,仍能作为一位义人祷告者的闪亮榜样,那么我们也能做到。

问:《雅各书》5:19-20中,真正的信徒会偏离真理吗?偏离真理后回转的人,是如何从死亡中得救的?

答:是的。根据《马太福音》24:12,24,即使是蒙拣选的人也可能被迷惑。就连敬虔的信徒也可能像大卫那样严重跌倒,偏离真理;但若是真正的信徒,他们终将归回。教会具有多重属性,但其中一项应有的属性就是成为属灵的医院。

问:在雅各书5:20、箴言10:12和彼得前书4:8中,我们拯救罪人的灵魂免于死亡,这如何“遮盖”了许多罪?

答:经文说的是“遮盖”许多罪,而不是“赦免”许多罪。旧约中洒在祭坛上的血本身并不能带来赦免,但正如《希伯来书》10:1-4所教导的,它是“连接”到神后来借着耶稣基督所赐赦免的一种媒介。 在此将人从迷误中带回,是神用来将基督的赦免带给那人的途径。但这也会对分享的人产生积极的影响。他们能更清楚地看见罪的黑暗和神之爱的光芒。人很容易偏离对神的全然委身,我们需要警醒自己。但我们也需帮助其他信徒警醒自己。

另请注意,经文并未明确指出这应由长老来做。任何一位信徒都应当这样做。

问:关于《雅各书》中声称发现了一个装有主耶稣兄弟雅各遗骨的骨灰盒,该如何看待?

答:出示该骨灰盒的古董商奥德·戈兰(Oded Golan),此前还曾出示过一块公元前8世纪的石碑,上面记载的圣殿修缮内容与《列王纪下》中约阿施的记载极为相似。他因涉嫌古董造假和欺诈被以色列警方逮捕。一个由以色列考古学家组成的专家小组裁定,这两件物品均为赝品;古石残片上被添加了近代文字。 实验室检测显示,“据称覆盖在古文字上的岁月包浆其实是最近才涂上的”,见《基督教新闻》2003年7月29日第1、24页。对该盒子的显微分析表明,铭文缺乏与盒子其余部分相同的陈旧氧化层。据《今日美国》报道(6/19/2003 第8D页),代顿大学材料科学家丹尼尔·埃隆称该伪造品“显而易见”。

问:《雅各书》为何应收录于《圣经》中?毕竟马丁·路德对其评价如此之低。

答:路德从未否认《雅各书》应当收录在《圣经》中。然而,1520年,当路德与当时正在讲授《雅各书》的改革家安德烈亚斯·卡尔施塔特发生分歧时,路德淡化了《雅各书》的重要性,称与保罗的著作相比,《雅各书》不过是一封“稻草书信”。路德从未拒绝《雅各书》,但他确实将其置于《圣经》的最末尾。

路德的这种淡化处理,与其说是针对《雅各书》本身的评论,不如说是针对路德神学中某些偏激观点的评论。路德将我们与基督比作“被雪覆盖的粪便”。按本性而言,我们是丑陋的,但基督遮盖了我们。这完全正确且真实。然而,路德忽略了一个事实,即基督正在进行一项使我们成圣的工作。 上帝不仅遮盖我们罪恶的“粪土”,使我们在天上成为无罪之人,而且祂此刻正在像炼金一样炼净我们。

问:在《雅各书》中,我们如何知道今天所拥有的文本是否可靠地保存了最初的原文?

答:至少有两个理由。

1. 神在以赛亚书55:10-11、以赛亚书59:21、以赛亚书40:6-8、彼得前书1:24-25以及马太福音24:35中应许要保守祂的话语。

2. 早期教会的证据。以下是引用《雅各书》经文的作家:

罗马的克莱门特(公元96-98年)引用了《雅各书》4:6(与《彼得前书》5:5b、《箴言》3:34 相同),见《克莱门特书信》第1卷第30章第13页。他在其他地方也提及了《雅各书》。

《巴拿巴书信》(约公元70-130年)第19章第149页暗指《雅各书》1:8。

《赫尔马斯牧人》(约公元115-155年)在“比喻九”第23章第51页引用了《雅各书》4:12的一半内容。该书还在“比喻十”第4章第55页提及了《雅各书》5:19-20的一部分内容

《第二克莱门特书》(公元120-140年)第15章第255页隐含提及了《雅各书》2:19-25。

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引用了《雅各书》中的三节经文。

¼ 引文:雅各书2:23 ,爱任纽《驳异端》第4卷第13.4章第478页:“亚伯拉罕……因而成了‘神的朋友’。但神的道……”在以赛亚书41:8b中,神说:“我朋友亚伯拉罕的后裔”。

¾ 引文:《雅各书》2:23b “他被称为‘神的友人’”。这一表述仅见于《雅各书》2:23b。爱任纽《驳异端》第4卷第15.1章第481页

《穆拉托里正典》(约公元170-210年)未提及《雅各书》。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17/220年)在《杂论》第3卷第6章第390页及第4卷第17章第428-429页中引用了《雅各书》4:6和《彼得前书》5:6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论祈祷》(1:13 )中提及《雅各书》:“但绝不能认为主似乎在试探人,仿佛祂要么对任何人的信仰一无所知,要么急于推翻这种信仰。”《论祈祷》第8章,第684页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在《论原理》(de Principiis)第1卷第3.6章第254页中引用了《雅各书》4:17

《反对诺瓦蒂安的论著》(公元254-256年)引用了《雅各书》4:6的一半,第661页

亚历山大的狄奥尼修斯(公元246-265年)在《路加福音》第116页中引用了《雅各书》1:13的一部分。他在《路加福音注释》(第22章46节等)第119页中还引用了《雅各书》1:13的一半

尼西亚会议之后

½ 尤西比乌斯《教会史》(公元323-326年)第2卷第23章第128页指出,据称雅各书和犹大书是由雅各和犹大本人所写,尽管这一点存在争议。《尼西亚及后尼西亚教父文集》第二系列第1卷第128页

普瓦捷的希拉里(公元355-367/368年)引用了《雅各书》

亚他那修(公元367年)虽未提及《雅各书》中的具体经文,但在《节庆书信》第39封第552页中列出了新约圣经的书目

《圣经概要》(公元350-370年或5世纪)将《雅各书》列为新约的一部分。该书引用了《雅各书》1:1的全部内容。

老底嘉(位于弗里吉亚)大公会议(公元343-381年)第60条(第159页)列出了旧约和新约的书卷。第59条(第158页)规定,教会中仅可诵读旧约和新约的正典书卷。

耶路撒冷的西里尔(约公元349-386年)在《讲义》第4.36节(第28页)中,将《雅各书》列于“雅各、彼得、约翰和犹大的七封天主教书信”之中。

纳西亚的格雷戈里(公元330-391年)曾提及雅各

安菲洛基乌斯(卒于公元394年)《致塞琉古的抑扬格诗》

盲人迪迪摩(公元398年)在《撒迦利亚书注释》第6章第129-130页中,将《雅各书》1:12、2:3引为雅各所著。

盲人迪迪穆斯(公元398年)将《雅各书》1:27引为雅各所著。《撒迦利亚书注释》第7章,第138页

萨拉米斯的埃皮法尼乌斯(公元360-403年)提及了四卷福音书、保罗的14封书信、雅各书、彼得书信、约翰书信、犹大书、《使徒行传》、《约翰启示录》、《所罗门智慧书》和《德训篇》(即《传道书》)。

鲁菲努斯(公元374-406年)将《雅各书》称为圣经

金口若望(公元392-407年)在《圣约翰福音讲道集》第72篇(论约翰福音13:20)第14卷第267页中,引用了《雅各书》2:18的最后三分之一,称其为“经上说”。

金口若望(公元392-407年)在《腓利门书讲道集》第3篇第25节(第13卷第556页)中引用了《雅各书》2:13的四分之三。

克罗马提乌斯(卒于公元407年)

杰罗姆(公元373-420年)

奥罗修斯/布拉加的霍西乌斯(公元414-418年)

迦太基大公会议(公元393-419年)

约翰·卡西安(公元419-430年)在《伊萨克院长第一次会议》第23章第395页中引用了《雅各书》1:12的一半

约翰·卡西安(公元419-430年)在《伊萨克院长第一讲》第22章第395页中引用了《雅各书》2:13的一半

约翰·卡西安(公元419-430年)在《内斯特罗斯修道院长第一讲》第9章第439页中引用了《雅各书》1:19的一半

杰罗姆(公元373-420年)论述了新约圣经的各卷书。他具体论述了四卷福音书、保罗写给七个教会的书信、《希伯来书》,以及保罗写给提摩太、提多和腓利门的书信。随后,杰罗姆论述了《使徒行传》。接着,他论述了雅各、彼得、约翰和犹大所写的七封书信。 最后,他论述了《约翰启示录》。第53封信,第9章,第101-102页。

希波的奥古斯丁(公元388-430年)在《上帝之城》第19卷第26章第419页中提到了使徒雅各,并引用了《雅各书》2章13节的四分之三内容

苏格拉底的《教会史》(约公元400-439年)

亚历山大的西里尔(公元444年)

耶路撒冷的赫西基乌斯(公元前450年)(后世)引用了《雅各书》2:3

欧赫里乌斯(约公元424-455年)《教导》

《镜鉴》(五世纪)

罗马教宗利奥一世(公元440-461年)

阿基坦的普罗斯珀(公元425-465年)将《雅各书》1:17归于使徒雅各所著。

大马士革的约翰(公元706-749年):“……七封天主教书信,即:雅各书一封、彼得书信两封、约翰书信三封、犹大书一封……”《正统信仰论》第4卷第17章第90页

在伪经之中

亚历山大的伪彼得(公元306,285-311年)曾提及《雅各书》3:2。《真彼得行传》第258页

3. 我们现存的《雅各书》最早抄本显示,其中存在细微的抄本差异,但没有神学上的重大错误。以下是8世纪之前的若干抄本。

p20(即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1171号)3世纪。雅各书2:19-3:2;(3:3节中96个字母中的6个);3:4-9。 该手稿的照片收录于《最早的新约手稿全文》第96页。该书还提到,该手稿的笔迹与《历代志下》的P. Egerton 4手稿以及第27页的《罗马书》手稿非常相似。亚历山大文本

3世纪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未提及3:3。

3世纪 - 1998年 - 阿兰德等人第四修订版

第23页 厄巴纳抄本(3世纪早期)(=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1229号)(《雅各书》1:10 -12, 15-18)该抄本的照片收录于《最早的新约手稿全文集》第102页。

3世纪初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

第54页 5至6世纪。(雅各书 2:16-18,2:21 ?;2:22 -26;3:2-4)与梵蒂冈抄本、西奈抄本和以法莲抄本一致

5/6世纪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中没有2:21 。

第74页(=博德默17号)《使徒行传》1:2-5,7-11,13-15,18-19,22-25;2:2-4;2:6-3:26;4:2-6,8-27;4:29-27:25;27:27-28:31; 雅各书 1:1-6,8-19,21-23,25,27;2:1-3,5-15;18-22, 25-26;3:1,5-6,10-12,14,17-18;4:8,11-14; 5:1-3,7-9,12-14,19-20;彼得前书 1:1-2,7-8,13,19-20,25;2:6-7,11-12,18,24;3:4-5;彼得后书 2:21;3:4,11,16; 《约翰一书》1:1,6;2:1-2,7,13-14,18-19,25-26;3:1-2,8,14,19-20;4:1,6-7,12,16-17;5:3-4,9-10,17;《约翰二书》1,6-7,13; 《约翰三书》6,12;《犹大书》3,7,12,18,24(7世纪)

7世纪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收录了雅各书2:4和彼得前书1:12

7世纪 - 1975年 - 阿兰德等人第三版

6世纪 - 1998年 - 阿兰德等人第四修订版

p100(即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4449号)雅各书3:13 -4:4;4:9-5:1(3或4世纪)

梵蒂冈抄本 [B](公元325-350年)、西奈抄本 [Si](公元340-350年)和亚历山大抄本 [A](约公元450年)均收录了《雅各书》。

博海里科普特文 [Boh] 3/4世纪

萨希德科普特语 [Sah] 3世纪/4世纪

斜体抄本(科尔比恩斯抄本)

斜体 s(博比恩斯抄本)《雅各书》1:1-2,10,16-3:5;3:13-5:11;5:19

古拉丁文大写体(伪奥古斯丁) 1:19-20, 26-27;2:13-17;2:26;3:1-8,13;4:1,7,10-13;5:1-3,5

以弗拉米抄本(C) 5世纪。雅各书 1:1-4:2

0166 5世纪。雅各书 1:11

0173 5世纪。雅各书 1:25-27

亚美尼亚语 [Arm] 始于5世纪

格鲁吉亚语 [Geo] 始于5世纪

埃塞俄比亚语 [Eth] 约公元500年起

《普什塔》叙利亚语 [Syr P] 公元375-400年

菲洛克塞尼叙利亚语 公元507/508年

哈克莱安叙利亚语 [Syr Her]

巴勒斯坦叙利亚文 [Syr Pal] 雅各书 1:1-12

根据《新国际希腊文新约注释》中关于《雅各书》的论述(第59-60页),《雅各书》不存在“西部系”抄本,仅有亚历山大系和拜占庭系抄本。

其他注记指出,《穆拉托里正典》(约公元170年)未收录《雅各书》、《希伯来书》、《彼得前书》、《彼得后书》以及《约翰三书》

有关《雅各书》早期抄本的更多信息,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