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路加福音》的圣经疑问

涉及多部福音书的问题,将在其首次出现的那部福音书中进行讨论,否则将归入“福音书”栏目。

问:在《路加福音》中,这部福音书有哪些独特之处?

答:路加强调耶稣作为“人子”的人性,他不仅为犹太人,也为外邦人带来了救恩。在路加福音中,耶稣作为寓言的教师光芒四射。基督是普世的希望。许多人认为,与马太福音或马可福音相比,路加福音更侧重于外邦人。路加福音中关于大希律时代耶稣童年时期的记载更为详尽。 优西比乌指出,路加是来自安提阿的外邦人,《使徒行传》13:1提到,曾与四分之一领主希律一同长大的玛拿恩就在安提阿。路加似乎特别强调对比,例如感恩与忘恩的痲疯病人、悔改与不悔改的强盗、撒玛利亚人与法利赛人,以及富人和拉撒路。

就语言而言,《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拥有《圣经》中最复杂的希腊语语法。《路加福音》也是最长的福音书,约有19,581个希腊词,而《马太福音》为18,111个,《马可福音》为11,051个,《约翰福音》为15,436个希腊词。路加随后还写了《使徒行传》,约有18,460个希腊词。

至于邪教,耶和华见证人试图对《路加福音》16:19-31作出特别曲解的解释。

问:在《路加福音》1:1中,当时是否已有许多福音书的记载?

答:我们知道还有另外三部真实的福音书。在很久以后,大约公元170年,一位后来成为异端的亚述基督徒塔提安,于公元172年左右撰写了《四福音合编》(Diatessaron),这是对这四部福音书的汇编。如果还有其他真实的记载被写下来,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早期教会的任何人曾听说过它们。我们也坚信,上帝保存了祂想要保存的内容。

当时约有50部诺斯替主义和传说性质的著作,例如诺斯替异端所写的《多马福音》。关于《多马福音》的图片和讨论,可参见《威克里夫圣经考古学词典》第406页、《新国际圣经词典》第1011-1012页,以及《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第6卷第384页。另请参阅下一个问题。

问:路加在他的福音书开头写道:“既然有好些人已经着手按次序编纂关于我们所确信之事的陈述——正如那些从起初就是目击者和道之仆役的人所传给我们的; 我既然从起初就对这一切事都有了透彻的了解,我也认为应当按着次序写下 给你,尊贵的提阿非罗,使你知道你所受教导之事的确实性”(路1:1-4)。 在整理和编排福音书材料方面,路加是否比其他福音书作者——尤其是马可——显得更严谨或更准确?他是否与其他作者不同,按时间顺序排列了这些事件?这是否意味着其他作者的著作中存在某些疑点?

答:就大部分情况而言,并非如此。人们常常试图在经文中读出实际并不存在的内容。不过,使徒约翰的门徒帕皮亚曾提到,马可所写的一些内容并非按时间顺序排列。关于福音书的汇编,请参阅www.biblequery.org/gospels.html 。

问:在《路加福音》1:1中,鉴于我们只知道另外三部真实的福音书,是否有基督徒写过其他未收录在圣经中的内容?

答:是的,早期基督徒写了很多东西。我们拥有使徒约翰的三位门徒(伊格纳提乌斯、波利卡普以及帕皮亚斯的残篇)所撰写的优质圣经外文献。我们还拥有一封罗马的克莱门特(公元96-98年,即《启示录》成书之前)的书信,他很可能就是保罗在《腓立比书》4:3中提到的那位克莱门特。 此外,我们还拥有大量来自波利卡普的门徒爱任纽、殉道者贾斯汀以及雅典纳哥拉斯的护教著作。在公元250/251年德西乌斯和加卢斯发动的严酷迫害之前,共有约39位作家,此外还有许多许多其他人。

问:在《路加福音》1:3中,为什么作者比其他福音书作者更了解耶稣的诞生和童年时期?

答:虽然路加仅表示他仔细查考了目击者的传述,但这里有一种关于更具体原因的理论。

凯撒利亚的优西比乌(公元318年)指出,路加是来自安提阿的外邦人。《使徒行传》13:1提到,安提阿教会中的先知和教师中有一位名叫马拿门的,他曾与四分之一领主希律一同长大。既然路加撰写了《使徒行传》,显然他知道马拿门。他与马拿门关于其童年时代的交谈,可能特别引人入胜。

当然,当时的教会规模尚小,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马太、马可和约翰也曾与玛拿音交谈的可能性。

问:在《路加福音》1:3中,路加真的是受神启示才写下这段话,还是他只是觉得这样写比较好?

答:两者皆有可能。我们无法确知其中有多少是路加的主动之举,但无论如何,神都能使用并赐福于我们的主动,正如《哥林多后书》8:17(实际上第8章和第9章的大部分内容)所显示的。另请参阅下一个问题。

问:路加福音1:3中,这是否意味着路加没有受到启示,因为《次经》中的《马加比下》2:23-32也显示了主动性?

答:首先列举一些基本事实,然后对两者进行比较,最后得出一些结论。

基本事实:

B1. 如果一位圣经作者决定写某件事,上帝可以利用他的决定。事实上,圣经中每一本书的作者都必须决定要写那本书,否则它就不会被写出来。关于上帝如何利用我们的主动性,更多讨论请参见上一个问题。

B2. 大多数天主教徒和东正教徒认为《马加比下》是上帝话语的一部分。(它曾收录在最初的《钦定本》中。)几乎所有新教徒(除许多圣公会和美国圣公会信徒外)则认为它不属于上帝的话语。关于《次经》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次经》是否属于上帝的话语”这一问题。

B3. 许多早期基督徒认为次经是圣经的一部分,尤其是讲拉丁语和希腊语的早期基督徒。

B4. 许多早期基督徒认为《次经》包含敬虔的著作,但并非圣经,尤其是那些讲希伯来语的早期基督徒。

B5. 所有人都认同,至少《马加比下》是敬畏上帝的犹太人撰写的马加比时期历史的浓缩版本。信徒撰写历史及其他书籍并无不妥。

B6. 大多数真正的基督徒都认同,一个人即使对《次经》持有错误的看法,仍然可以是真正的基督徒。

对照:

路加福音 1:1-4(天主教修订标准版)“既然有许多人已经着手编纂关于在我们中间所成就之事的叙述——正如那些从起初就是目击者和道之仆役的人所传给我们的——我也认为,既然我过去一段时间来一直仔细查考这一切,就应当为你写一篇有条理的记述,……”

《马加比下》2:23-32(RSV天主教版)“基里尼的雅森在五卷书中阐述的这一切,我们将尝试将其浓缩成一本书。 鉴于涉及的数字浩如烟海,且因资料庞杂,使那些希望涉足历史叙事的人倍感困难,我们旨在取悦渴望阅读者,方便有志于背诵者,并使所有读者受益。 对于承担起缩编这项艰巨任务的我们来说,这绝非易事,而是需要流汗和牺牲睡眠的,正如为他人筹备盛宴并寻求使人受益的人一样,这绝非易事。然而,为了赢得许多人的感激,我们将乐意忍受这种不舒服的辛劳,将确切细节的责任留给 的编纂者,而我们将致力于勾勒出浓缩版本的轮廓。 正如新建房屋的总建筑师必须关注整体结构,而负责粉刷和装饰的人只需考虑如何恰当地装点房屋一样,依我之见,我们的情况也是如此。 原始历史学家的职责是深入实地,从各个角度探讨问题,并费心于细节;但重述叙事者应当被允许追求表达的简洁,并省略详尽的论述。因此,让我们就此开始我们的叙述,仅在已述内容上稍作补充;因为在缩短正史篇幅的同时却冗长前言,实属愚蠢。”

结论:

C1. 《马加比下》从未声称自己是上帝的话语。路加则声称其记载了耶稣的原话。

C2. 路加基本上是这样说的:

a) 既然其他人[马太和马可?]已经着手撰写关于耶稣生平的著作,而且

b) 既然他仔细查考了一切,

c) 路加便认为有必要撰写他的福音书。

C3. 《马加比下》的作者(们)指出,该书仅仅是基雷尼的雅松所著五卷书的节录。作者提到其中涉及许多困难,并解释了他们为何以及如何完成这部作品。

C4. 虽然《马加比下》第2章的作者详细阐述了该书的成书过程,但他并未提及上帝在启发这部作品方面发挥了任何作用。

问:在《路加福音》1:3和《使徒行传》1:1中,提阿非罗是谁?

答:在希腊语中,“提奥菲洛斯”这个名字意为“爱神者”。这些书信要么是写给一位名叫提奥菲洛斯的特定个人,要么——更可能的情况是——是写给各地所有爱神的人。

提阿非罗是公元168-181/188年间安提阿的主教,他生活在更晚的时期,因此经文不可能指他。同样,公元391年左右亚历山大的某位宗主教也名为提阿非罗。

问:在《路加福音》1:5中,“伊丽莎白”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

答:伊丽莎白(希腊语为Elisabet)相当于希伯来语中的“以利沙巴”(Elisheba),意为“神是我的誓言”。 《出埃及记》6:23中提到,以利沙巴是犹大支派亚米拿达的女儿,也是亚伦的妻子。《威克里夫圣经词典》第520、522页、《新国际圣经词典》第308页以及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918页均对此有类似的说明。

问:在《路加福音》1:13中,为何给伊丽莎白的孩子起名叫约翰如此重要?

答:圣经并未说明。有时神行事自有其特定原因,而主也没有义务告诉我们。通常在那个文化背景下,父亲有权给孩子起名。如果神没有吩咐要给他起名叫约翰,我们根本无法知道他会被起什么名字。

问:在《路加福音》1:15和《马太福音》11:14中,施洗约翰如何拥有以利亚的灵和能力?他是以利亚转世吗?

A:不是。他虽是以利亚的灵和能力而来,但施洗约翰并非以利亚转世。答案请参阅对《马可福音》9:11-13的讨论。

问:在《路加福音》1:15中,施洗约翰“从母腹中就被圣灵充满”是什么意思?

答:自五旬节以来,信徒重生时便领受圣灵内住。施洗约翰是一个独特的人物,肩负着独特的使命。他在出生前就已被圣灵充满。

问:在《路加福音》1:15-80中,当今的事工如何能拥有一个“约翰的时代”?

答:耶稣的降临即将被宣告,但尚未完全显明。这是先驱者的时代,他正在预备自己,为宣告弥赛亚的到来做准备。有时,在成功的事工中,首先会有一个“静默期”,用于学习、塑造品格、接受训练并了解事工领域,之后才会“看似”突然地在公众视野中崭露头角。

问:在《路加福音》1:20-22中,撒迦利亚被哑后,他如何还能继续在圣殿中事奉?

A:回答中需考虑两点。

a) 撒迦利亚献上供物和祭物时,并不需要他开口说话。

b) 这一神迹发生后,路加并未提及撒迦利亚是否被暂时免除了职责。

更多信息请参阅J. 格雷沙姆·马钦所著《基督的童女诞生》第10章第234页。

问:在《路加福音》1:28、42中,马利亚如何“蒙大恩”?

A:这并非指玛利亚的化学、生理或属灵构成。相反,此处的“恩典”意指不配得的恩惠,而玛利亚因蒙赐成为我们主之母的殊荣,便获得了极大的恩惠。请记住,若一个人没有罪性且从未犯罪,便无需救主。在《路加福音》1:47中,玛利亚表明她同样需要一位救主。 关于玛利亚为何并非如天主教会( )所宣称的那样“无染原罪”且未过无罪生活,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382-383页及《当异端信徒提问》第142-144页。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位尼西亚会议前的基督教作家曾写道玛利亚是无罪的,或拥有积蓄的功德。

问:在《路加福音》1:31中,为何给玛利亚的婴儿起名叫耶稣如此重要?

答:圣经并未明确说明。然而,耶稣的希伯来文名称“耶书亚”(Yeshua)意为“耶和华拯救”,这似乎是耶稣唯一恰当的名字,因为它意味着“耶和华拯救”。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撒迦利亚书》3:1-5中提到了一位名叫耶书亚的大祭司,他显然是救主的预表。在希伯来文中,约书亚(Joshua)的名字与耶稣的名字是相同的。

问:在《路加福音》1:34和《马太福音》1:18-20中,童女怀孕生子怎么可能呢?

答:就自然规律而言,这对人类是不可能的。但既然全能的上帝能用地上的尘土造人,相比之下,童女怀孕对他而言并不算太难。

问:在《路加福音》1:35中,当圣灵临到马利亚时,圣经为何甚至不免让上帝遭受被归咎于祂的不正当性行为的诽谤,却未作任何解释?(穆斯林艾哈迈德·迪达特曾提出这一点。)

答:虽然上帝没有告诉我们祂是如何施行这一神迹的,但早期基督徒从未以任何方式将此解释为性行为。迪达特会提出这一点非常奇怪,因为就连《古兰经》也肯定耶稣是由童女所生。我听说过一位穆斯林,显然出于反基督教的狂热,尽管他自己的宗教如此教导,却否认耶稣是由童女所生。

问:在《路加福音》1:37、《马太福音》19:26和《马可福音》10:27中,既然《希伯来书》6:18说“神绝不撒谎”,《提摩太后书》2:13说“神绝不背弃自己”,《希伯来书》6:13说“神绝不指着比自己更大的起誓”,《雅各书》1:13说“神绝不被恶所诱惑”,那么“在神凡事都能”又该如何解释?

答:对神而言,没有“事”是不能做的。说谎和逻辑矛盾并非“事”,而神不会做这些事。更详尽的解答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351页。

问:关于《路加福音》1:37,有种理论认为马利亚曾与一名名叫“帕尔塞诺斯”(Parthenos)的士兵发生过性关系,对此该如何看待?

答:希腊语中“童女”一词是 parthenos。一些不信主的人曾推测,“潘特赫拉”(Panthera)是一位使耶稣受孕的罗马士兵。然而,希腊语中的 parthenos 意为“童女”,我们没有任何记录显示曾有人名为 Parthenos,而且对于希腊男子来说,这名字也极不可能。 据我们所知,早期作家奥利金是首位在《奥利金反塞尔苏斯》第一卷第32章第410页中回应这一指控的人。

问:在《路加福音》1:37中,上帝真的全能吗?

答:是的。以下是圣经关于上帝大能的记载。

神是全能的。路加福音1:37;耶利米书32:27;以赛亚书1:9

神所命定的必会实现。以赛亚书 14:24,27;43:13;55:11;约翰福音 10:26-28。神对万物拥有至高主权。以赛亚书 6:5;诗篇 103:14

神随己意行事。马太福音 20:15;诗篇 115:3;135:6;罗马书 9:20

对神而言,没有难成的事。创世记 18:14;约伯记 42:2;耶利米书 32:17;马太福音 19:26

神不能背弃自己(提摩太后书 2:13),不能说谎(希伯来书 6:18;撒母耳记上 15:29),不能受恶者的试探(雅各书 1:13),也不能指着比自己更伟大的神起誓(希伯来书 6:13)。

凡事若非上帝允许,便不会发生。约伯记 1:12;2:6;雅各书 4:15

每一个“抽签的结果”都来自耶和华。箴言 16:33

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马书 8:28;以弗所书 1:11

无人能阻挡神的旨意。以赛亚书 43:13;罗马书 11:29

许多人成功地抵挡了神的命令或旨意。使徒行传 7:39,51;4:11;13:46;14:2;哥林多后书 6:1

人们也会凭自己的意愿做一些善事。哥林多后书 8:17

总而言之,神的权能仅受祂自己所限。神所吩咐的一切都会发生;神不允许的事绝不会发生。神可以暂时选择将祂的主权委派出去,并允许一些令祂心碎的事发生,但最终万事都编织在祂的计划之中。

问:在路加福音1:38中,如果马利亚拒绝了,神就无法救赎人类了吗?

答:不会。神虽使用人作为祂的器皿,但祂并不局限于使用某特定的人。以斯帖记4:14中,末底改对此理解得很透彻。

假设而言,上帝制定一个替代计划根本不成问题。也许祂本可以选择另一位女子,并确保她具备成为耶稣好母亲的品格。

实际上,在我们尚未存在之前,上帝就已经知道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诗篇》139篇),包括我们所做的每一个决定,以及马利亚将要做出的每一个决定。因此,上帝并不需要备用计划。

问:《路加福音》1:48是否表明我们应当将马利亚尊崇于所有妇女之上?

答:不。玛利亚是上帝恩典的接受者,而非自身恩典的来源。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有四点需要考虑。

希腊原文并未说我们要将她置于所有妇女之上予以祝福,而是说她因成为耶稣的母亲而成为妇女中最蒙福的一位。

《士师记》5:24中,雅埃尔之所以被称为“最蒙福的女子”,是因为她杀死了西西拉。如果你认为应该因《路加福音》1:48的措辞而尊崇玛利亚,那么根据《士师记》5:24的措辞,你也不应忘记尊崇雅埃尔为玛利亚之前的“最蒙福的女子”。

当贤士们来到时,他们俯身敬拜耶稣。经文并未记载他们向玛利亚俯身或敬拜她。

请记住,玛利亚也曾敬拜过她的儿子。

最后,在《使徒行传》1:13-14中,当门徒们聚集在一起,耶稣的母亲玛利亚也在场时,他们都在向神祷告,没有人向玛利亚祷告或敬礼。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时》第145页及《当批评者提问时》第381-382页。

问:在《路加福音》1:48中,玛利亚为何是“万福”?

答:玛利亚之所以蒙福,是因为她成为了婴孩耶稣的母亲。玛利亚并没有说“我的灵魂欢欣”,而是说“我的灵魂因主而欢欣”。基督徒将永远铭记并尊崇她——这位养育了耶稣的人。圣经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她无罪、自身是无染原罪受孕、终生保持童贞、拥有大量功德,或是升入了天堂。 圣经从未称她为“共同中保”、“共同救赎者”,也从未要求我们敬礼或敬拜她。尼西亚会议之前的基督教作家对“玛利亚是共同中保或共同救赎者”这一观念一无所知,也没有人曾想过要敬礼玛利亚。

像以弗所大公会议那样称玛利亚为“上帝之母”虽正确但含义模糊。玛利亚绝不可能是圣父上帝或圣灵的母亲。聂斯托利乌斯起初反对称玛利亚为“上帝之母”,但后来虽不情愿,还是接受了这一称谓。 玛利亚确实是“上帝之母”,因为她是耶稣的母亲。然而,耶稣在玛利亚被造之前就已存在于天上,玛利亚并非圣父上帝或圣灵上帝的母亲。与其说玛利亚是“上帝之母”,不如说她是“圣子上帝之母”。

问:路加福音1:62-63这段经文揭示了撒迦利亚的什么情况?

答:路加福音1:62-63表明,撒迦利亚在此时既聋又哑。

问:在《路加福音》1:70和《使徒行传》3:21中,撒迦利亚和彼得的言论是否表明地球很年轻,因为先知们是从“起初”就开始说话的?

答:不,因为“从起初”是一个表示“从最初时期”的表达。他们是从人类的起初开始说话,而不是从“起初”——即六天之前——开始的。因此,路加福音1:70并不能确定一天有多长。

关于“起初”一词不指创造之初的用法,可参见《路加福音》1:2;《约翰福音》8:25;15:27;16:4;《使徒行传》26:5。

问:在路加福音1:80、2:52、4:16中,耶稣是否曾前往印度并向印度教导师求教,正如某些“新时代运动”信徒所声称的那样?

答:不是。《当邪教徒提问》一书第146-148页提到,俄罗斯作家尼古拉斯·诺托维奇曾提出这一说法。该书还提到,耶稣大量引用了《旧约》,却从未引用过印度教吠陀“经典”。对此,有五点需要考虑。

1. 路加福音1:80指的是施洗约翰,而非耶稣。撒迦利亚是约翰的父亲,他在路加福音1:67-79中向神献上的赞美诗,所指的不是耶稣,而是他的儿子:“他要作至高者的先知;因为你要行在主的前面,为祂预备道路”(路加福音1:76 BSB)

2. 《路加福音》2:39-40 说耶稣回到了拿撒勒,而不是印度。

3. 路加福音2:41说,耶稣的父母每年——推测是带着耶稣——去耶路撒冷。

4. 在《路加福音》2:51-52中,耶稣十二岁以后,也是在拿撒勒长大的。

5. 最后,路加福音4:16说,耶稣是在拿撒勒长大的。

总而言之,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耶稣曾去过巴勒斯坦和埃及以外的地方。关于耶稣童年时去过印度的证据,与他去过月球的证据一样多。

问:关于《路加福音》第2章,有人给我发邮件说:“圣诞节的由来传统上源于罗马的萨图尔纳利亚节,而基督教取代了这一节日。圣经中并没有关于这个节日的先例。”

答:简要回答如下:

a) 我们并不知道耶稣出生的具体年月,因此任何时间都一样合适。

b) 古罗马有许多节日,因此任何一天都可能与某个罗马节日相近。

c) 早期基督徒宁死也不愿敬拜其他神明,因此圣诞节与萨图尔纳利亚节期间对萨图尔努斯或其他偶像的崇拜毫无关联。

d) 许多早期外邦基督徒是奴隶,而罗马人习惯在萨图尔纳利亚节期间给予奴隶几天临时自由,这正是他们唯一能离开奴隶身份、在不被追捕的情况下聚会庆祝圣诞节的时间。

详见下一题的详细解答。

问:在《路加福音》第2章中,圣诞节是否属于异教节日?为什么要在12月25日庆祝?

答:不,圣诞节并非异教节日。我们并不知道耶稣诞生的具体月份和日期。不过,若要求所有农民在收割或播种时节前往某地登记纳税,这并不合理。关于圣诞节为何紧接在萨图尔纳利亚节之后,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巧合,另一种则认为并非巧合。以下是支持这两种观点的证据。

巧合:不同文化在不同时间都有节日。例如,古希腊后期节日的数量甚至多于非节假日。罗马人每月“伊德斯日”(13日或15日)都会举行一个向朱庇特献祭的小型节日。在此之前的每六天,则会向朱诺和雅努斯献祭。以下是罗马节日的部分列表。

1月1日 雅努斯的神圣日

1月9日 阿戈尼亚节(献给雅努斯)

2月 萨宾人(不仅限于罗马人)的净化节,称为“费布鲁阿”(Februa)

2月15日 卢佩卡利亚节(不供奉任何神灵)

2月17日 奎里纳利亚节(献给战神马尔斯)

2月27日 第一埃奎里亚节(献给战神马尔斯)

3月1日 马特罗纳利亚节(献给朱诺女神)

3月14日 第二次埃奎里亚节(献给战神马尔斯)

3月19日 昆夸特鲁斯节(献给密涅瓦)

3月23日 号角净化节(号角净化仪式)

4月 维纳斯节

4月25日 罗比加利亚节(祈求霉菌饶恕谷物)

春季?巴克斯狂欢节(醉酒、性爱的节日)

5月15日 水星与迈亚节

5月26日 安巴瓦利亚节(祈求五谷丰登)

6月9日 维斯塔利亚节(献给维斯塔女神)

6月13日至14日 小五日节(献给密涅瓦)

7月改名为“朱利叶斯月”,以纪念被尊为神的尤利乌斯·凯撒皇帝。

7月23日 海神节(此时最需雨水)

8月改名为奥古斯都月,以纪念被尊为神的奥古斯都皇帝。

8月9日 乡村葡萄酒节(献给维纳斯)

8月13日 狄安娜节(奴隶可获一天自由)

8月23日 伏尔甘节(为伏尔甘而设)

9月4日 大型庆典(Ludi Magni),以纪念朱庇特、朱诺和密涅瓦(《大英百科全书》1957年版)

9月13日 朱庇特节(罗马国家庆典)

10月15日 十月马节(向战神马尔斯献祭)

11月1日 丰收女神波莫娜节

12月17日至24日 萨图尔纳利亚节(纪念萨图尔努斯的黄金时代——奴隶可获8天自由)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论偶像崇拜》第10章中还提到了“五日节”(Quinquatria)、“密涅瓦节”(Minervalia)、“萨图尔纳利亚节”(Saturnalia)、“七山节”(Septimontium)以及“亲情节”(Feast of Dear Kinsmanship)。不过,我们尚不确定其中某些节日的具体日期。

列举这些罗马节日的目的是说明,无论圣诞节在何时庆祝,它都极有可能与某个罗马节日相近。

并非巧合:12月25日庆祝圣诞节绝非巧合,原因有三。

N1. 避开这些时段:某些时段比其他时段更不适合庆祝圣诞节。3月9日至24日左右,为纪念密涅瓦而举行的角斗士表演盛行。当罗马人正在物色与野兽搏斗的角斗士时,早期基督徒恐怕不愿外出庆祝。9月13日,对国家守护神战神马尔斯的崇拜活动尤为盛行。基督徒当时也不愿引人注目。

N2. 与萨图尔纳利亚节竞争:将圣诞节定在萨图尔纳利亚节之后,可能是为了“与”这一罗马节日“竞争”。然而,这种观点假设萨图尔纳利亚节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节日,但事实未必如此。

N3. 许多基督徒是奴隶:罗马帝国超过一半的居民是奴隶,而基督徒中奴隶的比例可能更高。异教节日“萨图尔纳利亚节”赋予了基督徒奴隶比平时更多的自由,因为在此期间奴隶会暂时获得自由。因此,他们有空闲时间来筹划并聚集在一起庆祝自己的节日。

更多信息请参见《这真是个好问题》第362-364页。

问:在《路加福音》第2章中,圣诞节是否只是照搬了罗马异教节日“不败之太阳节”?

答:不是。不败太阳节(Sol Invictus)是在12月23日庆祝的,而不是25日——那时白昼开始变长。此外,还有另外两个原因表明圣诞节不可能是从不败太阳节模仿而来的。

1) “不败之太阳节”始于公元270/274年,由迫害基督徒的奥勒良皇帝设立。

2) 叙利亚基督徒以弗拉姆(约公元350-378年)记载了庆祝基督降生的情况。他指出,这一庆典是在冬至后约13天举行的。(《降生赞美诗》第4首,第235页)。 以弗所生活于波斯萨珊帝国的西部地区,那里不会庆祝罗马皇帝宣布的节日。

在罗马帝国,格雷戈里·纳齐安佐发表了被一些人视为其最杰出讲道之一,主题是基督诞辰,时间要么是公元380年12月25日,要么是公元381年1月6日。(《演说集》第38篇,第345-351页)

问:在《路加福音》2:1中,基督徒将“圣诞节”简写为“Xmas”可以吗?

答:可以。正如R.C.斯普劳尔在《这真是个好问题》第364-365页所指出的,这个缩写并非“X”,而是“十字架”,且无意冒犯耶稣。

问:在《路加福音》2:1-5中,凯撒·奥古斯都据称要求所有人返回故乡,这为何会据称造成混乱?

答:首先介绍怀疑论者艾萨克·阿西莫夫的观点,然后给出两种不同的解答。

《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929页直言不讳地指出:“罗马人绝不可能进行如此古怪的人口普查。他们为何要让每个人回到祖先的故乡,而不是实际居住的城镇?……不,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复杂、更难以置信的情节了,罗马人肯定不会安排这样的人口普查。”

罗马埃及总督C·维比乌斯·马克西穆斯对此持不同意见。因为公元104年维比乌斯·马克西穆斯颁布的税收敕令,要求埃及所有居民返回故乡。这对农民和穷人来说并不会造成混乱,因为他们本来就很少外出。 更多信息请参阅《为基督辩护》第135页和《威克里夫圣经词典》第414页,其中提到该法令的记载见于迪斯《拉丁文圣经注释》(Deiss LAE)第271页。

约瑟的自主选择:关于约瑟是返回伯利恒还是将拿撒勒视为故乡的问题,福音书实际上并未声称凯撒奥古斯都曾要求帝国境内所有人返回故乡。 或许约瑟有他自己的理由,他要么是出于自身意愿,认为将自己登记为王室后裔很重要,要么是奉天使之命才这样做的。不过,不仅约瑟觉得有必要为人口普查而出行,伯利恒的客栈已客满这一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

问:在《路加福音》2:1中,约瑟为何离开家乡返回故乡?

答:有两个并存的答案。

属天的原因:上帝在祂的护理中安排了这一切,以便应验耶稣将在伯利恒出生的预言。

世俗的理由:要么是约瑟夫本人只是想回到家乡,要么是人们必须回到家乡,以确保征税时不会遗漏任何人。公元104年埃及的征税诏令中也有类似的要求,即所有人都必须回到家乡。总督C·维比乌斯·马克西穆斯写道: “鉴于按户登记在即,有必要 通知所有因任何原因身处行政辖区之外的人返回故乡,以遵守惯例的登记条例,并留在自己的农田上。”更多信息请参阅F.F.布鲁斯所著《新约文献:它们可靠吗?》(IVP出版社,第86-87页)。

问:在《路加福音》2:2中,我们对基里尼了解多少?

答:基里尼乌斯曾两度担任总督。第一次是在公元前12年至公元前6年间,当时他率军征讨安纳托利亚(今土耳其)的霍马纳登人。根据一处铭文记载,基里尼乌斯第二次担任叙利亚总督始于公元6年。关于基里尼乌斯第一次担任总督时所辖的行省,我们没有相关记录。对此有两种观点:

威廉·拉姆齐爵士主张,奎里尼乌斯第一次担任的正是叙利亚总督。(叙利亚毗邻安纳托利亚山脉。)虽然我们拥有这一时期叙利亚总督的完整记录,且直到公元6年才提到奎里尼乌斯,但他可能曾作为此次军事远征的特别增派总督。

F·F·布鲁斯则认为,基里尼乌斯当时担任的总督职务很可能是在安纳托利亚的加拉太。

顺便提一句,关于古代世界,有许多事情我们无法证实。例如,大马士革的硬币上并未记载公元34年至62年间罗马对大马士革的占领。然而,我们确信罗马人当时统治着大马士革。同样,当克劳迪乌斯皇帝在公元49-50年将犹太人驱逐出罗马时,约瑟夫斯从未提及这一事件,只有苏埃托尼乌斯和路加提到了此事。 关于奎里尼乌斯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http://www.biblehistory.net/newsletter/cyrenius.htm。另请参阅 F.F. 布鲁斯所著《新约文献:它们可靠吗?》(第86-87页)、《圣经疑难百科全书》(第365-366页)以及《当批评家提问时》(第383-385页)以获取更多信息。

问:在《路加福音》2:1-5中,罗马帝国的普查是在什么时候进行的?

答:人口普查对于确定税率至关重要,罗马人希望通过普查更均匀(且彻底)地向民众征税。

根据约瑟夫斯《犹太古史》第14卷第271章的记载,公元前44年,罗马人曾向犹太人征税(尽管当时未进行人口普查)。

公元前8-4年。奥古斯都曾进行过三次人口普查,其中第二次发生在公元前8-4年。奥古斯都在《功绩录》(Res Gestae)第8卷中记载,他于公元前8年首次下令进行人口普查。该普查的实施可能耗时数年。《圣经难题百科全书》第366页提到了公元前7年的一次人口普查。

公元6/7年,阿基劳斯被废黜,其领地并入叙利亚。 约瑟夫斯(公元93-94年)(《犹太古史》17.13:5,第375页)提到基里尼“清点了 他们的财产”,并在《犹太古史》18.1.1(第376页)中进一步论述了基里尼。这极有可能是《使徒行传》5:37中提到的那次人口普查。

公元20年的罗马人口普查,此后每14年进行一次,据《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225号记载(见米利根《希腊纸莎草纸》第44-47页)。更多相关内容请参阅《威克里夫圣经词典》第319、414页,以及《圣经难点与表面矛盾》第71-72页。

公元104年,埃及在维比乌斯·马克西穆斯的主持下进行了一次人口普查。这距离公元20年的人口普查已过去14×6年。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难题与表面矛盾》第68-69页,以及 http://www.biblehistory.net/newsletter/cyrenius.htm。

问:在《路加福音》2:1-5中,路加是否将这次人口普查与《使徒行传》5:37中提到的公元6年基里尼主持的那次人口普查混淆了?

答:没有,理由有二。

a) 路加在《使徒行传》5:37中提到了那次人口普查,他不太可能将其与耶稣出生前的那次人口普查混淆。

b) 路加本人也意识到可能出现混淆,这很可能是《路加福音》2:2中写道“([这是]奎里尼乌斯任叙利亚总督期间进行的第一次人口普查。)”的原因。 这强烈暗示路加知道曾发生过不止一次人口普查。此外,请注意希腊原文中没有“[这]”这个词,而“第一次”一词也可以译为“此前”。因此,根据《圣经难题与表面矛盾》第71页的解释,路加福音2:2也可以理解为:“这是在基里尼担任叙利亚总督之前进行的一次人口普查。”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难题与表面矛盾》第68-69页。

问:在路加福音2:2中,耶稣是在大希律王统治期间出生的(大希律王于公元前4年去世),还是在公元6年叙利亚总督基里尼乌斯任内出生的(如路加福音2:2所述)?

答:耶稣出生于希律王去世之前,大约在公元前4年。首先列出两种可能的答案,然后给出更可能的答案。

答案1:F.F.布鲁斯在《新约文献:它们可靠吗?》(IVP)第86-87页中提到,许多语法学家将《路加福音》2:2中的希腊文译为“在奎里尼乌斯担任总督之前”,而非“在……期间”。《贝克基督教护教学百科全书》第430-431页虽提及此观点,但更倾向于第三种解释。

答案2: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反马吉安》第4卷第19章第378页中认为,“奎里尼乌斯”这个名字是被用来替代“萨图尔尼努斯”的。 从历史记载来看,我们知道森提乌斯·萨图尔尼努斯于公元前8年至公元前6年担任叙利亚总督,随后瓦鲁斯于公元前6年至公元前3年接任该职。

最可能的答案:奎里尼乌斯曾两度担任总督,我们知道第二次是在公元6年。他首次担任总督是在公元前12年至公元前6年,即耶稣诞生的时期,当时他率军在安纳托利亚的 地区对霍马纳登人发动了军事行动。然而,我们并不知道他首次担任总督时所管辖的行省。

路加本人显然意识到了关于基里尼乌斯可能存在的混淆,因为第2节说:“这是第一次人口普查……”,这暗示在基里尼乌斯任内曾进行过不止一次人口普查。

关于所有这些观点的讨论,请参阅F.F.布鲁斯所著的《新约文献:它们可靠吗?》(第86-87页);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难题百科全书》第365-366页以及《当批评家提问时》第383-385页。

问:在《路加福音》2:34中,耶稣是如何使以色列中许多人“一上一下”的?

答:许多表面上看似亲近神的人,将被揭露为伪善者,其实远离神;许多邪恶的罪人则会悔改并归向神。正如西缅在《路加福音》2:32中所预言的,耶稣不仅是犹太人的光,也是外邦人的光。有些犹太人可能不会喜欢这一点。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75页。

问:在《路加福音》2:37中,安娜当时大约84岁,她怎么还能事奉神呢?

答:这可能并非指她当时84岁,而是指她守寡已有84年,这意味着她的实际年龄已超过一百岁。 在医疗条件匮乏的时代,人们仅靠面包、少量肉类、牛奶、水果和蔬菜为食,仍能长寿。但矛盾的是,当时的平均寿命却略高于30岁。原因在于,近一半的儿童在成年之前就夭折了。试想一下,当你还是个孩子时,如果需要医疗护理却得不到,会怎样?

无论如何,即使到了84岁,安娜仍在圣殿里敬拜并侍奉上帝。即便到了84岁,上帝仍为她预备了新的、特别的使命——传扬弥赛亚的福音。敬拜并侍奉上帝,以及传扬弥赛亚的福音,正是我们无论年龄大小都应当积极去做的事。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75-1376页。

问:在路加福音2:40中,既然恩典是“不配得的恩惠”,那么神对耶稣的恩典是怎样的呢?

答:这表明耶稣蒙受了神的恩典;意思是说,父神对耶稣的成长感到喜悦,而且父神与圣灵都在加添耶稣在人方面的成长。更多信息请参阅对路加福音2:52的讨论。

问:在《路加福音》2:43-50中,耶稣没有回到父母身边,这是否算是不听从父母,甚至可能犯了罪?

答:不,耶稣并没有违背母亲的任何命令。根据《路加福音》2:48,马利亚可能认为耶稣是不听话的。然而,有时父母会误以为自己的孩子没有做正确的事。他们从未下达过耶稣违背的命令,而且耶稣甚至可能根本不知道他们已经离开了。

一般而言,子女应当顺从父母。但是,如果父母的命令与神的命令相悖,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顺从神,而不是顺从父母。

问:在《路加福音》2章49节中,耶稣是否顶撞了母亲?

答:没有。恭敬地解释自己为何身处某地,并不算顶撞父母。耶稣是与母亲交谈,但并未顶撞她。

问:在《路加福音》2:52中,既然没有人能使自己在自己眼中蒙恩,而耶稣又是神,那么耶稣是如何在神面前蒙恩的呢?

答:在圣经中,“神”这个词,当不指偶像时,有时指圣父,有时指圣子,有时指圣灵,有时指三位一体的神。此处指的是圣父和圣灵。

此外,圣父在圣子面前具有神的角色,正如《希伯来书》1:9所明确指出的:“因此,神——你的神……”(BSB)。根据《希伯来书》5:7-8,耶稣在世时,甚至也学会了顺服和听从。

问:在《路加福音》3:1中,提比略执政的第十五年确切是指哪一年?

答:“提比略执政第十五年”存在两年的不确定性,因为提比略曾与奥古斯都共同执政两年。如果从他成为共治皇帝之时算起,那么约翰传道的时间应为公元26-27年。 但若从提比略独掌大权之时算起,则约翰的传道时期应为公元28-29年。不过,大多数学者倾向于采纳后一种说法。 关于此问题的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480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54页及第857-858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09页。

问:在《路加福音》3:1中,关于提比略执政第十五年(公元27-28年)阿比利尼的四分之一领主利萨尼亚,有哪些圣经以外的证据?

答:一个世纪前,完全没有任何证据。一位于公元前34年被处决的阿比林人利萨尼亚斯,其生活年代过于久远,与本题无关。

到了二十世纪,情况发生了变化。人们发现了一块铭文,上面写着:“为帝国诸位君主及其全家人的得救,由四分之一领主利萨尼亚的解放奴隶尼姆法厄斯所立。”其中“帝国诸位君主”一词表明,这块铭文的年代介于公元14年至公元29年之间。

更多信息请参阅F.F.布鲁斯所著《新约文献:它们可靠吗?》(IVP)第87-88页,以及李·斯特罗贝尔所著《为基督辩护》第130页。

问:在《路加福音》3:2中,为何将安纳斯和该亚法称为“祭司团”?

答:同一时期只能有一位大祭司。安纳斯曾担任大祭司,直到罗马人决定罢免他。因此,安纳斯的女婿该亚法接任了大祭司之位,但安纳斯仍在幕后拥有影响力。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54页。

问:在《路加福音》3:7中,你认为所有来见施洗约翰的人都是真诚的吗?

答:未必。他们可能只是为了“看热闹”而来。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来了,而约翰斥责了他们。当然,有些人起初可能只是作为“游客”而来,但后来听了他的话,便悔改了。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77页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55页。

问:路加福音3:9中,“斧头已经放在树根上”是什么意思?

答:在果园里,一棵不结果子的树应当被砍倒,为能结果子的树腾出空间。这同样适用于神的果园。施洗约翰在警告说,神的审判临近了,将砍断那棵不结出“接受弥赛亚”这一美果之树的根。 这一解释依据《新国际版研读圣经》(NIV Study Bible)第1541页、《新日内瓦研读圣经》(New Geneva Study Bible)第1608页、《新国际圣经注释》(New International Bible Commentary)第1192-1193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第211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Evangelical Bible Commentary)第809页。

“斧头已经放在树根上”并不意味着我们自己应该砍掉自己身上的恶根。相反,施洗约翰是在警告上帝将要采取的行动。

但有两种可能性,且两者都可能成立。

就个人而言:《信徒圣经注释》第1378页指出:“基督的再来将检验人悔改的真实性。那些没有显出悔改果子的人,必被定罪。”

从整体而言:如果犹太民族拒绝了弥赛亚,基督就会咒诅那棵无花果树(马可福音 11:13-14,20-21),并砍掉那些枝条,正如罗马书 11:17-20 所说的。

问:在路加福音3:12-13中,耶稣为何要对税吏们说这些话?

答:税吏之所以被鄙视,不仅因为他们为备受憎恶的罗马政府征收税款,还因为他们素以收取超过 的税款而闻名。在罗马帝国,税吏并不领取固定薪水。相反,税吏的职责是向罗马政府上缴固定数额的税款,超出该数额的部分均可留为己有。因此,税吏可以随心所欲地多收税款。 耶稣告诉税吏们,只应征收应缴的税款,其中也包括他们自己合理的一份。耶稣并没有告诉他们不要再当税吏。事实上,对于百姓来说,有一个诚实、信誉良好的税吏,总比税吏辞职后被一个不诚实的税吏取代要好。

问:在《路加福音》3:14中,耶稣为何仅仅告诉罗马士兵要安于自己的薪俸?

答:这句话的含义很简单,就是他们不可抢劫或勒索他人。罗马的政治体系建立在利用权力敛财的基础上,耶稣说他们不应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富。但耶稣并没有告诉这些罗马士兵要放弃士兵的身份。

问:在《路加福音》3:16-17中,耶稣受圣灵和火的洗礼是怎样的?

答:《使徒行传》第2章记载,使徒们受了圣灵的洗,有火焰般的舌头显现在他们头上。此后,圣灵的洗礼便赐予所有信徒。但此处的“火”更可能指对那些拒绝上帝唯一救恩之道之人的审判。也有人认为这火象征着洁净,还有人认为它兼具这两种含义。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56-857页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378页。

问:路加福音3章21节中,约翰是为悔改而施洗,那么耶稣为何要受洗呢?

答:耶稣无罪,因此祂无需为任何事悔改。这就是为什么约翰会质疑:为何是耶稣受洗,而不是约翰受洗。耶稣受洗是为了妥善履行一个犹太人应当尽的一切义务。祂与约翰及其施洗的仪式认同,尽管祂日后将赐下更伟大的洗礼。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59页。

问:路加福音3:22如何驳斥“一神论五旬节派”的观点?

答:圣灵以鸽子的形像降下。耶稣不是那鸽子,那鸽子也不是耶稣。当父神从天上发声时,耶稣并非像腹语者那样只是借口发声。耶稣并没有欺骗众人,让他们以为是别人在说话,而实际上只是耶稣在戏弄他们

问:在马太福音中,耶稣受洗时,那声音是对耶稣周围的人说的,还是只对耶稣说的(《被打断的耶稣》第39-40页)?在马太福音3:17中,天父说:“这是我的儿子……”,而在马可福音1:11和路加福音3:22中,天父说:“你是我的儿子……”。

答:一方面,天父可能说了两次话,一次是对众人说的,另一次则是对耶稣说的(无论声音是否可闻)。 另一方面,天父也可能仅仅说了一句话。在许多地方,福音书作者并未给出确切的引语,而是传达了所说内容的精髓或含义。人们很容易忘记,古代写作中并没有现代的引号。无论如何,从这三位作者的记载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天父表明耶稣是祂所爱的儿子,祂以祂为喜悦。

问:在路加福音3:23中,谁是希里的儿子?

答:“儿子”一词在希腊文原文中并不存在,原文仅写道“希里的”。玛利亚才是希里的女儿,而希里是耶稣的亲生外祖父。

问:在路加福音3:23中,为什么许多译本说耶稣“据传”是约瑟的儿子,而希腊原文并没有“据传”这个词?(穆斯林艾哈迈德·迪达特曾提出过这个问题。)

答:迪达特在此处的说法是错误的。这一表述确实存在于希腊原文之中。你可以在阿兰德等人编著的《希腊文新约》(第3版)中看到,在第4版、格林的直译本以及纳斯特-阿兰德版的《希腊文新约》中也能找到。

不过实际上,虽然约瑟不是耶稣的亲生父亲,但他却是耶稣的法定父亲。

问:在《路加福音》3:23-33中,既然《路加福音》1:5提到以利沙伯是亚伦的后裔,而《路加福音》1:36又说马利亚和以利沙伯是表姐妹,马利亚怎么可能是犹大支派的后裔呢?

答:圣经并未明确指出她们母亲所属的支派。

因此,玛利亚和以利沙伯可能是表亲,原因可能如下:

两位母亲是姐妹:如果她们的母亲来自未指明的支派。

玛利亚的母亲与以利沙伯的父亲是兄妹:如果玛利亚的母亲是以利沙伯父亲的妹妹,那么玛利亚的母亲就属于亚伦和利未的后裔。

马利亚的父亲与伊丽莎白的母亲是兄妹:若马利亚的父亲是伊丽莎白的母亲的兄弟,那么伊丽莎白的母亲便属于犹大支派。

一位穆斯林认为这证明了玛利亚是亚伦的后裔。这对穆斯林来说很重要,因为如果玛利亚不是亚伦的后裔,那么《古兰经》就是有误的。穆斯林普遍认为,世上的《古兰经》是天上石板上所写《古兰经》的逐字副本(第85章:20-22节)。

参见《当批评者提问》第381页,其中有类似的解答。

问:在《路加福音》4:1-16中,这三种试探与人们所经历的试探有何异同?

答:耶稣面临的这三次试探分别是:物质需求、通过与邪恶妥协来获取权力,以及考验上帝的能力与意愿。政府则通过食物或金钱恩惠来安抚民众,通过在道德上妥协来维持权力,并提供免受真实或虚构危险的完全安全保障。

总体而言,试探会诉诸我们的肉体、灵魂或灵。约翰一书2:16将试探归类为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请注意,撒但将这三项试探都包装在宗教外衣之下,甚至引用了经文。撒但对经文的了解,恐怕比世上任何凡人都更为透彻。

对于在旷野中流浪的以色列人来说,他们面临的诱惑是:究竟要依靠上帝每日赐予的吗哪,还是多收集一些,抑或像摩西在《申命记》8:3中所提到的那样,抱怨没有肉吃。摩西在《申命记》6:10-12中警告他们,一旦进入应许之地,他们就会变得骄傲。 《申命记》6:16记载,以色列人在玛撒试探了神。换言之,耶稣经历了与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时相同的试探,但他全都战胜了。正如《希伯来书》4:14-16;5:8所言,耶稣成为我们战胜试探的榜样。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92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380-1381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13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63-864、865页。

问:在《路加福音》4:1-16中,实现神旨意有哪些“捷径”?

答:耶稣知道自己就是他们的弥赛亚,而撒但恰好为耶稣提供了三条“捷径”,以实现神对他生命的旨意。如果耶稣运用能力将石头变成面包分给众人,他们就会追随一位能奇迹般满足他们物质需求的人;如果耶稣拥有统治列国的权柄,他们就会追随一位能凭大能征服列国的人。 倘若耶稣从圣殿坠落时奇迹般地幸存下来,人们很可能会接纳祂,而耶稣似乎也就无需走上十字架了。

我们或许怀有为上帝成就某事,或引领人们归向基督这样值得追求的目标。但如果我们足够留心,撒但一定会确保我们总能找到一条实现这一良好目标的“捷径”,而这条捷径所采用的手段却会令上帝不悦。 贿赂、胁迫、恐吓和作秀,都是我们不应采用的手段。例如,如果有人无偿向他人提供食物、慈善援助、医疗护理或其他物品,但仅限于同信仰者或皈依者,那便是贿赂。我曾听说有人被承诺,只要皈依伊斯兰教就能获得金钱。然而,这绝不是基督徒应当采取的“捷径”。 当皮萨罗和他的西班牙征服者们背信弃义地俘虏了印加国王阿塔瓦尔帕,并迫使其臣民支付24吨金银赎金时,他们告诉阿塔瓦尔帕:如果他同意受洗成为[罗马天主教]基督徒,他可以选择被活活烧死这种痛苦的死法,或者被勒死这种迅速的死法。这是极其邪恶的。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13-214页。

问:在《路加福音》4:3-4中,把石头变成面包有什么不妥之处?

答:通常来说没什么问题,但这忽略了重点。四十天不吃东西是一段很长的时间;人体自然无法做到这一点,尽管摩西在《申命记》9:9中做到了。有些灰色的石灰岩可能与面包略有相似之处。 耶稣本可以利用祂作为神之子的身份和权柄,将石头变成面包,从而缩短禁食的时间。当然,耶稣也可以像往常一样,走到最近的城镇买些面包。但耶稣选择依靠圣灵以超自然的方式维持祂的生命,而不是倚靠自己的能力。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10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380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487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62、863页。

问:在路加福音4:9中,圣殿顶端有何重要意义?

答:据斯特拉克和比勒贝克所著《基于塔木德和米德拉什的新约注释》第1卷第151页所述,拉比传统认为弥赛亚将出现在圣殿顶端。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64-865页。

问:路加福音4:13-14中,关于试探与罪有何论述?

答:试探不等于罪。耶稣曾遭受严峻的试探,但他从未犯罪。当我们面临做错事的试探时,若能亲近神并避免犯罪,神所喜悦的是我们没有犯罪,而非我们曾受试探。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81页。

问:在路加福音4:19中,耶稣为何只引用了以赛亚书61:2的一部分,而没有引用最后那句“我们神的报仇之日”?

答:耶稣表明自己是在朗读以赛亚书的卷轴,而他确实也是这样做的。答案中有五点需要考虑。

1. 当时的希伯来圣经并没有像我们现在这样将经文划分为节。

2. 耶稣引用以赛亚书是准确的,但他并未引用整节经文。

3. 如今我们常会不完整地引用经文。我们的惯例是使用省略号,但当时并没有这种惯例。

4. 耶稣说,他所读的内容在他们耳中已经应验了。如果耶稣引用了后半部分,那么这句话就不再成立。

5. 以赛亚书的这一部分与以赛亚书中的许多其他预言一样,具有双重应验。双重应验的另一个例子是以赛亚书7:14-17。

耶稣在第一次降临时仅应验了经文的前半部分。祂将在第二次降临时应验后半部分。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387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382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489-490页。

问:在路加福音4:25和雅各书5:17中,以利亚时代是三年半没有下雨,还是像《列王纪上》18:1所暗示的那样只有三年?

答:《列王纪上》18:1并未明确说明这是干旱开始后的第三年、饥荒的第三年,还是以利亚在撒勒法与寡妇同住的第三年。此外,“第三年”这一表述也可能指第三个周年之后。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530页。

问:在《路加福音》4:28-32中,事情进展顺利是否意味着你正在做神要你做的事?

答:耶稣在《路加福音》4:28-32中讲了正确的话,但事情却完全不顺利;他们甚至想要杀害祂。有时,你的话语会引发冲突,而这恰恰可能是神所期望的。另一方面,《路加福音》6:26说:“你们有祸了!因为众人若都称赞你们,你们就有祸了!他们的祖先也是这样对待假先知。”

起初,耶稣的事工进展顺利。但随后,耶稣揭露了他们内心深处那种自以为优越、对他人漠不关心的态度。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68页。

问:在路加福音4:34-35、41中,耶稣为何责备那个说出真相的鬼?

答:那邪灵并非试图荣耀耶稣,而是可能试图让耶稣难堪。耶稣无意采纳那邪灵的见证,也不愿与之讨价还价,甚至不愿与之交谈;我们同样也不应对此感兴趣。

耶稣并不希望在时机未到、为时过早的情况下,就宣告自己的身份。另一个讲出真相却遭到斥责的鬼的例子见于《使徒行传》16:16-18。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72页。

问:在《路加福音》4:38-39中,彼得的岳母因发烧得医治这件事有什么特别之处?

答:当人从发烧中康复时,通常会非常虚弱,食量极少,且只能逐渐恢复体力。然而,彼得的岳母却立刻恢复了体力,并能为众人服侍。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83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15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492页。

问:在路加福音4:40中,为什么人们要在日落时把病人带到耶稣面前?

答:这是安息日后的傍晚;他们一直在等待安息日一结束就立即行动。

问:在路加福音4:42-43中,耶稣为何没有多留一会儿,多听听那些渴望听他讲道的人呢?

答:耶稣有信息要传扬,他也需要前往其他城镇。耶稣的门徒——不仅包括十二使徒,还包括七十门徒及其他门徒——日后可以再回来。

在我们的事工中,有时很难知道何时该转向另一个机会。耶稣对事工的重要性有清晰的认识,但并不急于求成。相反,耶稣深谙时机之道,会在不同的“季节”做不同的事。

问:在《路加福音》5:1中,彼得的船有什么特别之处?

答:一点也不特别。当时很多人都有船,彼得的船也并不出奇。但这对耶稣来说非常有用,他可以借此远离人群,向众人传道。他的声音在水面上能传得很远。像普通船只这样平凡的事物,一旦交托给上帝,任祂随心使用,便会变得非常特别。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83-1384页。

问:在《路加福音》5:1-11中,“打鱼”与“得人”有什么不同?

答:圣经中的比喻、隐喻或寓言旨在阐明某个道理,但不能过度延伸以解释其本意之外的内容。在比喻中,门徒要像捕鱼一样“捕人”。然而,渔夫捕获活鱼是为了使它们死亡,而门徒被呼召去“捕获”那些“死人”,使他们复活。 当然,在捕鱼时,你可能会想要最大的鱼。而在“捕人”时,并不偏好富人、穷人、 女性、男性、盲人、跛子、年轻人、老年人等。捕鱼时可能会碰到树枝或其他障碍物,但你依然会继续捕鱼。

你多久去“捕鱼”一次?

问:在《路加福音》5:3-4中,耶稣让西门在烈日当空时去打鱼。当有人给你建议,而你认为他们对这个话题的了解不如你时,你会作何反应?

答:彼得谦卑且乐于学习,他认为耶稣或许知道一些他所不知道的事情。当神告诉你某件事,而你认为这可能并非最佳做法时,你可以问自己:“你的信心是浅水之信,还是深水之信?”

另一方面,如果对方自以为知道得更多,但实际上了解得更少,即使他们的建议可能无济于事,你也可以欣赏他们真诚的帮助意愿。不过,有些人确实知道得少,而且应该清楚自己知道得少,却只是喜欢说大话。有时你必须对愚昧的人保持耐心。

问:在《路加福音》5:8中,耶稣为何选择罪人彼得作为使徒?

答:所有人都有罪。当彼得与耶稣在一起时,他意识到自己有多么有罪。以赛亚在《以赛亚书》6:5中也有类似的感受。

问:在《路加福音》5:8中,“捕鱼”与“捕人”有什么区别?

答:在狩猎中,动物没有任何选择,只是被杀死。而在捕鱼中,鱼是自己决定上钩的。此外,这里希腊文中“捕鱼”一词的含义是“活捉”。我们要劝导人们归向基督,而不是强迫他们。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84页。

问:路加福音5:12这段经文对绝望的处境有何启示?

答:当时患麻风病是一种慢性疾病。经文实际上并未说那人“患有”麻风病,而是说他“满身麻风”。换言之,他的病情已发展到晚期,情况看起来相当绝望。

其次,有些人认为,仅因触摸麻风病人,耶稣在礼仪上就不洁净。这是一条很好的规定,旨在防止疾病传播。但耶稣仍伸手触摸了那麻风病人,这无疑让所有人感到惊讶。当然,更令人惊叹的是,那人的麻风病竟因此痊愈了。

在耶稣眼中,我们所有人灵性上都是麻风病人。然而,耶稣来到我们中间,触摸了我们——尽管我们满身麻风——并对我们说:“洁净了。”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84页。

问:在路加福音5:16中,你认为耶稣与天父相处的时间比我们需要的多还是少?

答:有人可能会认为,耶稣需要更多时间,以便为上十字架做好准备。另一方面,耶稣与天父的关系始终融洽,在祷告中祂无需为任何罪孽认罪。

无论如何,即便是耶稣也需要独处的时间来与天父交谈。我们与神交谈的必要性岂不更甚!在做出重大决定之前花时间与天父相处是明智之举,正如耶稣在拣选十二门徒前所做的那样。

问:在《路加福音》5:20中,那个瘫子有信心吗?

答:除了使拉撒路复活之外,这是耶稣所行的唯一一个被医治者在事前未显出任何信心的神迹。他的四个朋友怀着信心将他抬来,并从房顶上放了下来。或许那位瘫子也有信心,只是经文未作记载。无论如何,当他在《路加福音》5:25中照耶稣所吩咐的去做时,他展现了顺服的信心。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80页。

问:在《路加福音》5:20-21中,法利赛人为何认为赦免罪孽是亵渎?

答:有时,即使逻辑完全正确、前提也正确,但只要有一个错误的前提,就可能导致错误的结论。

正如只有受伤害的人才能原谅加诸于她的伤害一样,他们正确地认识到,赦免罪孽是唯有神才能做的事。一个普通人若狂妄地声称能赦免罪孽,便是亵渎,也是企图取代神应有的地位。也许他们甚至没有考虑过,耶稣可能不仅仅是一个普通人。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81页。

问:在《路加福音》5:27-39中,耶稣为何要选择一个税吏?

答:稍加思考就会发现,这听起来简直荒谬。税吏之所以被犹太人鄙视,不仅是因为他们征收人们不愿缴纳的税款,更是因为他们为占领者罗马人收税。大多数犹太人认为他们是不洁之身,是应当避之唯恐不及的贱民。耶稣的门徒本是被拣选来向百姓传扬福音的,而耶稣竟拣选一名税吏——去接触那些被他征税的百姓——这简直是荒唐至极。 事实上,耶稣仅仅因为与利未及其朋友同桌吃饭,就被指控为不洁净。但神的作为非同我们的作为。利未并非像撒该那样的“税吏长”,而只是一名普通的税吏。他放弃了原有的职业,作为一名前税吏跟随了耶稣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17-218页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12页。

问:在路加福音5:34-35中,法利赛人究竟为何对耶稣怀有敌意?

答:耶稣越是宣称并行使权柄,法利赛人就越是敌视他。在法利赛人身上,你丝毫看不到“我们很高兴痲疯病人和瘫子得医治了”这样的迹象。耶稣挑战了他们的神学、社会习俗、禁食方式以及安息日;简而言之,耶稣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挑战。让那得医治的痲疯病人去见祭司,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提醒。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96-1197页及《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17页。

问:在路加福音5:34-35中,还有哪些“无法融合”的事物可以作为例子,就像法利赛人所教导的那样,人们试图将这些事物与基督的教导混为一谈?

答:以下是一些例子。尼日利亚有两种被称为“克里斯兰”(Chrislam)的独立宗教,它们试图将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结合起来。(它们之间并未真正融合。) 巴哈伊教主张,他们的巴哈乌拉、穆罕默德、耶稣、摩西、佛陀以及(有时)克里希纳都源自同一位神。然而,巴哈伊教内部存在两个派别,其中一个派别的领导人曾遭暗杀,据推测是另一派所为。有些人试图将神秘主义、星座占卜或算命与基督教或天主教教义相结合。还有人曾试图将印度教与基督教融合。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18页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12-813页。

问:在《路加福音》5:36-38中,衣服和皮袋的比喻是什么意思?

答:一块新布若被缝在旧衣服上作为补丁,是“不合身”的。这是因为新布遇水会收缩,而旧布则不会。同样,除非法利赛人接受弥赛亚的降临将是一件“新事”,否则他们甚至无法理解耶稣就是弥赛亚。 对我们来说,弥赛亚的降临是一件非常新奇的事,这似乎显而易见,但对于那些思想中没有为弥赛亚留出空间的人来说,却并非如此。正如耶稣在《约翰福音》8:37中所说,法利赛人的心中没有容纳祂话语的空间。

“皮袋”的比喻与此非常相似,只不过它更进一步。旧的无法盛装新的,而那些只固守旧事物的人,要么会爆裂,要么无法容纳新的。

问:在《路加福音》5:37-39中,“新酒”是含酒精的吗?

答:希伯来语中“酒”的词汇是“yayin”。在《约珥书》1:5中,该词被用来指醉汉。

希腊语中“酒”的词汇是oinos。奥布莱恩在《今日圣经难题解答手册》第366-369页中这样写道: 挪亚并没有过量饮用葡萄汁(《创世记》9:21),保罗也没有警告人们不要过量饮用葡萄汁(《以弗所书》5:18),而且葡萄汁并非“讥笑者”(《箴言》20:1)。奥布莱恩还指出,在常温下,葡萄汁的发酵时间不到两天。

另一方面,圣经时代的葡萄酒酒精含量为10%-11%,低于当今的葡萄酒或烈酒。此外,他们还会用水稀释葡萄酒。

问:在《路加福音》5:39中,“陈酒更好喝”这一说法与前面的“皮袋”比喻有何关联?

答:这并非说“旧的”总是比“新的”更好。而是指这里许多人如此偏爱旧约中“旧”的教导(混杂着他们的传统),以致于拒绝了耶稣的“新”教导。人们不应指望所有犹太人都喜欢耶稣的教导。正如有些人更喜欢陈年葡萄酒的味道一样,遵循耶稣的话语也不合他们的口味。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难解之语》第457-458页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85-886页。

问:在路加福音6:1中,法利赛人认为摘取麦穗有什么不妥?

答:《申命记》23:25 说从别人的田里捡少量谷物是可以的,所以问题不在于此。相反,法利赛人认为这是“收割”,而收割属于劳作,这是安息日所禁止的。虽然大量收割谷物确实属于劳作,但把捡几粒谷物也视为劳作,未免荒谬。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70页。

问:在《路加福音》6:1、4中,耶稣让门徒吃麦穗表明了什么?

答:当法利赛人制定人的传统并将其伪装成神的律法时,耶稣毫不犹豫地打破这些传统,以表明那并非神的律法。另一方面,对于那些不伪装成神的律法的人的律法,例如向凯撒纳税,耶稣则予以遵守。

问:在路加福音6:2中,遵守规则与跟随神有什么区别?

答:很多时候,这两者的行为看起来是一样的,因为神希望我们遵守祂的律法,也遵守政府的律法。当然,正如彼得在《使徒行传》4:19中所说,当宗教律法与神的命令相悖时, 跟随神与遵循宗教律法之间就存在区别。这是显而易见的情况。

但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顺服上帝意味着要违背一条良善且正当的法律?这种情况虽罕见,但若涉及更高的原则,便可能发生。

让我先用一个简单的基础例子来说明。有一次我下了车,我的车停在社区街道上,车头朝向与行车方向相反。这样做错了吗?结果,一名警察路过,向我道了谢,然后就离开了。 现在让我说明一下背景。另一位司机因汽车电瓶没电而困在街上,当时我正在帮她的车搭电。(虽然那位警察并不知道,但那位司机其实是我的妻子。)

当大卫在《撒母耳记上》21:1-6中因迫不得已而违背律法时,上帝并没有责备或纠正他。大卫和他的部下是在遵行上帝的旨意,但当时他们身处绝境,没有食物。有时,即使我们在遵行上帝的旨意,也可能身处绝境。 保命比吃那本应仅供祭司及其家人享用的圣饼更为重要。在《路加福音》6:9中,耶稣提醒众人,行善是允许的;若有人在安息日有牲畜掉进沟里,为了救它并把它拉出来而劳作也是可以的。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97页。

问:在路加福音6:9中,耶稣所说的“善”和“恶”指的是什么?

答:“恶”这个词的用法类似于英语中的“bad”;它既可以指道德上错误的事物,也可以指有害的事物。 耶稣借“有害之事”的比喻,来阐明既有益处又在道德上善的事。你不会在安息日任由牲畜因疏于照料而死亡。同样,无论在每周哪一天,你都可以施行神迹医治他人。但耐人寻味的是,耶稣向他们提出了这个问题,紧接着在第11节中,他们就在安息日讨论了他们可能对耶稣施加的“恶行”。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87页。

问:在路加福音6:11中,法利赛人为何如此愤怒?

答:他们似乎完全不在乎那个人的死活,但若要医治他,他们也不会反对。法利赛人之所以非常愤怒,是因为那人的手已经枯萎了很久,即使再等一天——等到安息日过后——再医治他,也完全不会有任何区别。 耶稣本可以在安息日前一天治好那人。除了人多之外,选择在安息日行此举的唯一原因,就是为了当着法利赛人的面表明,他不会受制于他们对安息日的解释。因此,一方面他们非常愤怒,但另一方面,鉴于耶稣 的所作所为,他们其实正等着他做出这样的举动。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在等着发怒。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87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387页。

问:在路加福音6:17-49中,这段“平原上的讲道”是否与马太福音5-7章中的“登山宝训”是同一场讲道?

答:这两篇讲道不太可能是同一篇。虽然马太和路加都没有声称记录了每篇讲道中的全部内容,但两者之间存在足够多的差异,因此属于不同的讲道。不过,两者之间也有许多非常相似的内容。耶稣很可能会向不同的听众多次传讲类似的信息。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90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97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70-971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388页。

问:在路加福音6:19中,耶稣为何医治了所有人?

答:回答中需考虑两点。

1. 主要目的并非为以色列人提供医疗护理,而是让这些医治成为一个神迹,向世人表明耶稣就是弥赛亚。

2. 耶稣从未有过这样的先例:祂主动走向一群人并治愈所有人,无论他们是否愿意。在此情境中,所有来到耶稣面前的人都得到了医治;耶稣没有拒绝任何人。同样,在得救这件事上,所有来到耶稣面前的人都会得救;祂不会拒绝任何人。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能得救,因为并非所有人都选择凭着自己所拥有的认知来到神面前。

问:在《路加福音》6:20中,耶稣称贫穷人为有福的,这是否在鼓励贫穷的无产阶级知足常乐,因为根据共产主义的教导,他们本应起来反抗社会上的富人?

答:耶稣确实教导我们在基督里知足并喜乐。同样,共产主义也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教导人们心怀不满、不快乐,并给他人带来痛苦。在某些国家实行的共产主义,只不过是用一个新的精英阶层——共产党成员——取代了社会上的上层阶级。

这与数百年前俄罗斯大草原上的情况相似:当时,哥萨克部落在冲入战场时总会高喊“自由”,包括在未受挑衅的情况下发动进攻性突袭,以俘虏并奴役他人。

问:在《路加福音》6:21、25中,耶稣为何似乎反对在此处发笑?

答:耶稣并非反对笑和快乐本身,正如《以赛亚书》61:3所言,他们将以喜乐代替悲哀。耶稣甚至讲过许多风趣的比喻。耶稣反对的是那些轻浮的人,或是那些在与神的关系不和时却对现状感到满足、且对他人漠不关心的人。 用当今心理学的术语来说,耶稣看到有些人自以为“我很好,你也很好”,但实际上他们并不“好”,而他人也不“好”,需要帮助。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89页。

问:在路加福音6:22、26中,人人都称赞你有什么问题吗?

答:别人称赞你并不总是坏事,正如耶稣在《约翰福音》1:48中称赞拿但业那样,而且《传道书》7:1也说“好名是福”。然而,当所有人都在称赞你时,就要当心了。这强烈表明你正在妥协自己的基督徒见证。

对于那些因恶行而遭人非议的人来说,这并非一种祝福;而对于那些因侍奉神而遭人非议的人来说,这才是祝福。

关于不同但互补的解答,请参阅《当批评者发问时》第389页;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87页。

问:在《路加福音》6:27中,耶稣为何说“你们听我话的人”?

答:这并非指那些只是随随便便听到耶稣所说之话的人,而是指那些认真聆听并铭记耶稣所吩咐之事的人。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93页。

问:在路加福音6:27中,为什么我们要爱我们的仇敌?

答:犹太人通常会将敌人分为四大类:大多数罗马人、盗贼、杀人犯以及一般的罪人。耶稣说要爱他们所有人。这有四个理由,分别从四个角度来看。

我们的顺服:上帝就是这样吩咐我们的。

我们的幸福:若心中充满对他人的仇恨,我们就无法获得幸福。更严重的是,《约翰一书》3:10、15;4:10指出:如果我们不爱那些我们所看见的弟兄,又怎能真正爱那位我们未曾看见的上帝呢?

神的爱: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约翰福音》3:16说神爱世人。根据《罗马书》5:6,神甚至爱那些不敬虔的人。

他人需要我们的爱:他人需要我们的爱、我们的祷告以及福音的信息。我们这种违背本性的回应,正是向世界见证神的明证。

问:在《路加福音》6:29中,我们何时该“另一边脸”,何时不该?

答:我们不应以恶报恶,也不应报复(罗马书12:17-19)。

1. 不要让别人轻看我们(提摩太前书 4:12)。

2. 我们应当为贫穷和受压迫的人伸张正义(耶利米书7:6;22:16)(以赛亚书1:17;58:6,10;耶利米书5:28;22:16; 加拉太书 2:10;诗篇 41:1;箴言 14:21;24:11-12;29:7;31:9,20;以弗所书 4:28;提摩太前书 6:18-19;雅各书 1:27)。

3. 我们不应让别人诋毁我们认为好的事情(罗马书 14:16)。

4. 具体来说,我们应当为自己的信仰做好准备,随时能向人说明(彼得前书 3:15)。

问:在路加福音6:30中,我们应该在什么情况下让别人拿走属于我们的东西?

答:如果有人拿走了你的外衣——很可能是你的外袍——这很可能是街头抢劫。如果是偷窃,他们可能会拿走更多东西。

有几个一般原则需要遵守。

1. 别人的灵魂比我们所有的财物都更有价值。

2. 个人或政府不当地没收财产是邪恶的,但我们的受苦是对世人的见证,并荣耀神。

3. 我们不应总是把一切都给别人。例如,《帖撒罗尼迦后书》3:10指出,我们不应给那些拒绝工作的人食物。我们也不应款待那些传讲虚假、使灵魂灭亡的教义的人(《约翰二书》10-11节)。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93页。

问:在《路加福音》6:35中,我们应当如何、为何在不期待回报的情况下爱我们的仇敌?

答:要回答这个问题,足以写成一本书。我们可以看到,神赐下这条诫命让我们遵行,至少有五个理由。

对他人的爱:正如《约翰一书》3:10、18;4:19-21所示,我们应当非常认真地对待神吩咐我们爱他人的命令。

向世界作见证:爱仇敌并非人的自然反应。在这方面顺服神,就是向世界作见证,表明我们心中有一种非自然的、超自然的爱。

其中有些人将来会成为信徒:即使是现在还是福音的仇敌的人,比如大数人扫罗,将来某一天也会成为基督徒并进入天堂。

荣耀神:我们反映神的品格,而神依然爱祂的仇敌。顺服神并爱我们的仇敌是荣耀神的一种方式,正如《以赛亚书》43:7所示,我们是被造来荣耀神的。

为了我们自己的益处:心中存有仇恨,对我们的伤害不亚于对他人。

问:路加福音6:39中,“瞎子领瞎子”的比喻有何深意?

答:从这个比喻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个主要要点,但也不要忘记注意两个次要要点。

主要要点是:一般而言,如果一个人是瞎子(无论是身体上的、属灵上的,还是因无知或偏见所致),而你自己实际上也是瞎子,你就无法让他享受被明眼人引导的好处。如果你自己从未去过某个地方,你就无法引导别人去那里。

一个次要要点是,既然耶稣觉得有必要讲这个比喻,说明人们常常会试图引导他人,而自己却只是假装具备这样做的资格。

第二个次要要点是,如果一个瞎子确实试图引导另一个瞎子,他们或许会幸运地让事情暂时顺利进行,至少在短时间内如此,特别是当领路人之前走过那条路时。然而,当出现新的或意想不到的障碍(比如一个坑)时,结果对跟随者和领路人来说都可能灾难性。

这里的一个关键启示是:任何拒绝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和主的人,作为宗教领袖,也会将他人引向毁灭的深坑。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1页和《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71页。

问:路加福音6:40是否意味着,正如波士顿基督教会所说,人必须先接受完美的教导才能成为门徒?

答:不是。《当异端分子提问》第148页对此阐述得很清楚:“完美的学识并非通过为期三年的速成课程就能获得的……这是终生向基督学习的目标。”向基督学习既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目标,而完美的学识并不是成为门徒的先决条件。 我认识的一位朋友在刚信主时非常勤奋地研读圣经,每一页都不放过。随着岁月流逝,他虽然仍在研读,但频率降低了。我不确定他是否曾完整地通读过一遍圣经。

有时,许多团体的基督徒会错误地认为,学习和门徒训练只是针对年轻基督徒的短期事务。然而,就像在湍急河流中的一条船,如果你不前进,就会后退。

问:在路加福音6:41-42中,“梁木”指的是什么?

答:这与前面的比喻有两点关联。这两个例子都是所谓的“专家”,不值得信赖;而且都是伪善者,口头宣称一套,实际却另有一套。不过,在这个充满讽刺意味的例子中还有四个额外的要点。

1. 我们可能非常不善于察觉自己眼中那根巨大的木头。或者,我们虽然看到了那根木头,却非常擅长欺骗自己,认为它要么不存在,要么并不重要。

2. 我们可能非常擅长发现他人身上哪怕是微不足道的缺点。或者说,我们只是自以为擅长发现他人的缺点,无论这些缺点是否真实存在。

3. 我们可能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专注于他人那些微不足道的所谓缺点,却对自身那些更为严重的缺点视而不见(或许是故意如此)。

4. 若要在某个方面帮助他人,我们必须在自己的生活中树立良好的榜样。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71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391页。

问:在《路加福音》6:41-42中,当今社会存在哪些“伪专家”?

答:在政治、宗教和科学领域。此外,某领域的真正专家却以专家身份就自己几乎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另一个领域发表言论。

问:在路加福音6:41-42中,树和财宝的比喻有何寓意?

答:树不能选择自己结出什么样子的果子。果子的种类由树的本质决定。虽然我们在他人眼中呈现的形象上确实有些选择余地,但对于我们生命所显出的果子,我们并没有像自己想象的那样拥有即时的选择权。大多数时候,显露出来的正是我们内心自然流露出来的。

如果一个人说脏话,然后说:“对不起,那话不经意间脱口而出了”,那么,那句话为什么一开始就在你的心里呢?问题真的在于它存在于心里并脱口而出,还是在于它一开始就存在于心里?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1页和《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72页。

问:路加福音6:43中提到,好树不会结出坏果子,坏树也不会结出好果子。那么,那些世俗但品行端正的人能否上天堂?

答:所有道德完美、正直的人都会上天堂,但这无关紧要,因为除了耶稣基督之外,没有任何人达到过上帝对道德正直的标准。

同样,一个憎恨父母、拒绝孝敬父母的孩子,无论他或她还避免了哪些其他行为,都不是一个顺从的孩子。

问:在《路加福音》6:46-49中,“两座房子”的比喻是什么意思?

答: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这个比喻。

建造者:一位建造者在无法持久的地基上盖了一座本应长久存在的房子。因此,两者结合起来也无法比地基更持久。生活往往就是如此。当你把本应永久的东西建在像沙子一样松动的东西之上时,就不要惊讶于那些看似永久的建筑竟会如此迅速地倒塌。

两座房子:起初,这两座房子看起来可能同样坚固。一座为持久而建的房子,其建造方式与一座不为持久而建的房子截然不同。上帝造我们就为了让我们永存,我们也应当据此来经营自己的生活。

核心要点:综合这两种视角,耶稣的主要观点是:建立在顺服耶稣基础上的建筑是永恒的,而其他任何东西都如同建在沙土上一般。虽然第一个建造者确实比第二个更明智、建造得更好,但这并非耶稣所要强调的重点。耶稣说,第一个建造者听见了我的话并遵行。这就是为什么第一个建造者建了一座更好的房子。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2页。

问:在路加福音7:1-9中,百夫长和他仆人的故事有何重要意义?

答:福音不仅是为犹太人预备的,更是为所有的人预备的,包括这位非犹太人却敬畏神的百夫长。百夫长是负责指挥约一百名士兵的士官。罗马军队直到公元44年才进入加利利,因此这位百夫长很可能隶属于希律·安提帕麾下。 路加的记载比马太的更为详细,这反映出路加更强调福音也面向外邦人。路加福音7:10暗示犹太人应当尊重敬畏神的外邦人,正如这些犹太人所做的那样。事实上,这位百夫长的信心甚至比以色列其他人都更强。百夫长可能对耶稣是否会应允他的请求心存疑虑,因此请城里的长老们也去恳求。 这些长老当时可能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即使他们自己并不信耶稣,但出于对这位捐献了所有钱财的百夫长的尊重,他们还是不得不去见耶稣,代表百夫长提出请求。

既然耶稣和犹太长老都尊重这位外邦人,其他犹太人也应当效法他们的榜样。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2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97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10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21-222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15页。

问:在《路加福音》7:6-9中,百夫长的信心有哪些特别值得称道之处?

答:实际上至少有两点。首先,百夫长意识到,无论耶稣是否亲自站在仆人面前,祂的话语本身就具备所需的一切权柄。百夫长比大多数人更深刻地理解“权柄”这一概念。 其次,作为一名 的占领军指挥官,他在路加福音7:5-7中展现出了极大的谦卑。他意识到被统治的百姓因认为他过于不洁而不敢进入他的家,而这位百夫长却甘愿主动接受这些限制。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3页和《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97页。

问:在《路加福音》7:11中,耶稣为何要在拿因这个小镇上行此神迹?

答:拿因距离拿撒勒仅几英里,隔着一座山。拿因紧邻舒嫩,以利沙曾在那里使舒嫩妇人的儿子复活。村里的人都清楚这一点,也知道使舒嫩妇人儿子复活的那位神,正是使这位寡妇儿子复活的那位神。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99页。

问:在《路加福音》7:11-17中,古时的犹太人是如何举行丧礼的?

答:在当时的犹太文化中,人们会为逝者哀悼30天。他们有时会雇佣专业的哀悼者,以确保对逝者进行恰当的悼念。哀悼是一件重要的事,也是一件非常公开的事。 当耶稣使那寡妇的儿子复活时,这些哀悼者自然就失去了工作。值得注意的是,路加福音7:11、17提到耶稣是在拿因行了这个神迹,他的名声不仅传遍了周围的地区,甚至传到了犹太地。

问:在路加福音7:21-23中,约翰为何似乎在怂恿耶稣多行些神迹?

答:约翰可能已经听说过耶稣的大能,但他惊讶于耶稣仍未像人们期待弥赛亚那样,以权威的方式施展神迹。也许约翰是在鼓励耶稣彰显祂的权柄,而耶稣知道祂不该那样做。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2页。

问:在《路加福音》7:30中,既然我们都是有罪且不完美的,法利赛人——或者说任何人——又如何能成就神的旨意呢?

答:这并非意味着他们必须毫无罪过、完美无缺。而是指他们总体上是否讨神喜悦?例如,使徒行传13:36中提到,大卫在他那个时代成就了神的旨意。

问:在路加福音7:30中,既然神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法利赛人又如何能拒绝神对他们的旨意呢?

答:路加福音17:31-33可以帮助解释这一点。罗得的妻子因天使的干预而从所多玛的毁灭中得救。然而,当她被吩咐要继续前行时,她却选择 停留并回头张望,结果还是丧生了。同样,这也是一个庄严的警告:神能将人从危难中拯救出来,也能在他们生命中动工。然而,他们仍可能因自己的选择而灭亡。

一些加尔文主义者常说“没有注定失丧的灵魂”。这句话有效地传达了他们观点中的许多关键要素。既然圣经教导说上帝是全能的、全知的、掌管万有的,而且上帝的每一个计划都会成功,那么从逻辑上很容易得出结论:在上帝那里,没有“注定失丧的灵魂”。

正如“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虽是真理,却并非全面的真理,“没有注定失丧的灵魂”虽是真理,但同样不是全面的真理。以下是《圣经》中的一些例子,这些例子可能会给那些对“没有注定失丧的灵魂”持不平衡观点的人带来困扰。

1. 天使曾帮助罗得的妻子免于死亡,但她随后还是死了。

2. 同样,出埃及记中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因逾越节而免于法老的愤怒,也免于神的愤怒。然而,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0:1-10中所说,他们最终还是在旷野中死于神的愤怒之下,这给我们上了宝贵的一课。

3. 法利赛人在《路加福音》7:30中拒绝了神对他们的旨意。

4. 在《马太福音》13:19的撒种的比喻中,有部分种子撒在人心里的,最终还是落了空。

5. 在路加福音14:23中,耶稣讲的筵席比喻里,神诚挚地邀请了宾客,但他们却拒绝前来。

6. 对于信徒而言,保罗在《哥林多后书》6:1中警告我们,不要“徒受”神的恩典。保罗发出这一警告,并非让我们轻率地置之不理,说“那绝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保罗的警告是严肃的,他希望我们也能认真对待。

7. 在《撒母耳记上》10:5-7,9-11中,神的灵如此真实地临到扫罗王的生命,以致扫罗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这是旧约中最为戏剧性的重生经历之一。然而,在《撒母耳记上》16:14中,耶和华的灵却从扫罗身上退去了。

8. 在挪亚时代、出埃及时期以及许多其他场合,经文都提到神“后悔”做了某事。这并不意味着神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抱歉,而是指神为此感到忧伤。可以说,这些情况其实都不是“无望的事”,因为神扭转了局面,它们也成为了神计划的一部分(以弗所书 1:11; 罗马书 8:28;箴言 16:4)。然而,说上帝“扭转了局势”,这与那种认为上帝总是从容不迫、且所有受造物都完全顺服上帝所愿(尽管是隐秘的)旨意的观点不相符。

9. 在耶利米书7:31、19:5、32:35中,曾以宗教之名犯下“未曾进入神心”的可怕罪行。这并不意味着神并非全知,而是神不愿他们哪怕一秒钟地认为这是神的意愿或祂旨意的一部分。

10. 有时会发生一些上帝明确不愿看到的事情,例如《以西结书》18:23、32中恶人的死亡,以及《以西结书》8:6中所提到的极其可憎之事。

11. 神张开双臂迎接人们前来,但有些人却不愿前来(罗马书 10:21;以赛亚书 65:2;马太福音 23:37)。神邀请人们参加祂的筵席,但有些受邀者却拒绝了(马太福音 22:3-8)。

12. 有些事情令神心碎(耶利米书4:19-22;9:1;路加福音19:41-44;马太福音23:37-39)。无论你是否认同这些是“无可救药的案例”,它们无疑都是“令人心碎的案例”。 我曾读到至少有一位极端主义者宣称,神乐于创造某些人,仅仅是为了将他们送入地狱并永远折磨他们。然而,无论是非加尔文主义者还是许多加尔文主义者都一致认为,这并非圣经所教导的。具体而言,《彼得后书》3:9和《以西结书》18:23、32都表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平衡的真理:“没有无望的灵魂”是圣经真理的一部分。 所有人都应当认同,上帝没有意外,凡是全知之神早已预知会进入天堂的人,绝不会落入地狱。然而,当“没有注定失救的灵魂”被解释为“没有令人心碎的缘由”时,这种说法便成了谬误——它使上帝仿佛以邪恶和罪孽为乐,或者教导我们:祷告除了作为抚慰祷告者内心、改变其心意的手段外,别无他用。

结论:邪恶是有原因的。既然大家都认同上帝既不是邪恶的始作俑者,也不是其直接原因,那么就存在一些并非直接源于上帝的原因。这些原因最终都是徒劳的。 从一切都在祂的计划中协同运作这一意义上说,上帝没有“无望之事”。然而,从令人心碎的角度来看,全能全足的上帝向那些不愿前来的人伸出双手,却任凭他们留在自己选择的迷失之中——这便是上帝眼中的“无望之事”。

问:在《路加福音》7:31-35中,耶稣为何将这一代人比作挑剔的孩子?

答:许多人因约翰苦行禁食的生活方式而拒绝他,而这些人又因耶稣没有过那种苦行禁食的生活方式而拒绝祂。问题并不在于约翰或耶稣的生活方式,而是他们只是在寻找借口,以便不必关注他们。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73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23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394页。

问:在《路加福音》7:36中,耶稣为何同意与法利赛人同桌吃饭?

答:为什么不呢?如果耶稣愿意接受税吏和罪人的邀请与他们同桌吃饭,却不愿接受法利赛人等人的邀请,那才奇怪。耶稣并没有拒绝前来见他的法利赛人,而是他们拒绝了耶稣。他们拒绝耶稣,是因为耶稣不承认他们对他拥有权威。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15页。

问:在《路加福音》7:36中,我们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参加由罪人举办的聚会和其他活动?

答:我们不应参加那些会诱使我们犯下罪行,或看似默许他人犯罪的活动。例如,如果有人举办派对并声称会吸食非法毒品,你就不要去,即使你自己并不打算吸毒。 如果一群人想去脱衣舞俱乐部,甚至你的老板要求你必须去脱衣舞俱乐部——也许是为了应酬客户——那正是你需要做出抉择的时刻,也是让世人看清你究竟是更爱你的工作还是更爱上帝的时候。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5-1396页。

问:在《路加福音》7:38中,他们是趴着吃饭的吗?

答:是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那位妇人站在耶稣身后为祂洗脚。他们可能是在受波斯人、希腊人和罗马人统治期间学会这种习惯的,因为这些民族也采用这种用餐方式。有时客人会有水盆自己洗脚,或者有仆人帮他们洗脚,但显然西门并没有提供这些。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16页和《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23页。

问:在路加福音7:39中,法利赛人西门为何断定耶稣不是先知?

答:如果耶稣连显而易见的事都看不出来——即他不该让自己被一个显然是罪人的女人触碰——那么西门便认为可以断定耶稣不是先知。西门是个常见的犹太名字,他似乎对耶稣的厌恶程度甚至超过了对那个女人的厌恶。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73页和《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99页。

问:路加福音7:47是否暗示一个人可以为自己争取赦免?

答:不,这节经文强调的是关系,而非必然的因果关系。那个被赦免了许多罪的妇人爱得深切,这是她被赦免了许多罪的结果。没有任何内容暗示她爱得深切导致了她的金钱债务被赦免。她的爱是她蒙赦免的后果,而非她蒙赦免的 原因。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难点与表面矛盾》第22页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97页。

问:在路加福音7:47中,西门被赦免得少,是因为需要赦免的罪孽较少,还是因为仍有许多罪孽未被赦免?

答:西门可能认为是前者,但耶稣却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回答这个问题时有两点需要考虑。

从西门的角度来看,他可能认为自己是个相当不错的人,只有一点点需要被宽恕。

从神的角度来看,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需要被赦免的地方。

耶稣的意思是,西门之所以没有表现出感恩,并不是因为需要宽恕的罪孽不多,而是因为西门自己没有意识到需要宽恕的罪孽其实很多。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5页和《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24页。

问:在路加福音7:47中,那个女人的罪得赦免是因为她爱得多,还是像路加福音7:50和以弗所书2:8所说的那样,我们是因信得救?

答: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回答中需考虑两点。

1. 根据F.F.布鲁斯在《圣经难解之语》第461-463页的解释,路加福音7:47中的希腊文“hoti”既可译为“因为”,也可译为“结果是”。

2. 无论如何,虽然拯救我们的是神而非我们自己,但我们在领受这救恩的过程中,我们的爱与信心都起着作用。耶稣在《路加福音》7:50中说:“你的信心救了你。”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16页。

问:在《路加福音》7:47-50中,那妇人的信心是如何拯救她的?

答:耶稣并非在说,一种违背上帝旨意的信心竟能以某种方式凌驾于上帝之上。相反,她的信心参与了她的得救过程。事实上,正如《希伯来书》4:2所示,信心是人得救的一个原因(尽管不是最终原因)。

天主教会教导说,信心与行为在得救中扮演着相似的角色,即二者都以某种方式使我们更配得救恩。许多路德宗和加尔文宗信徒(如洛琳·博特纳)也教导说,信心与行为不仅不会给我们带来功德,而且在得救中扮演着相同的作用——即二者都不是我们得救的原因,而是得救的结果。

事实上,信心并非行为,且信心与行为的作用不同,否则保罗绝不会写下《以弗所书》2:8-9。倘若我们是因行为得救,那么我们某些行为的功德便会涉及救恩。虽然更深的信心是得救的结果,但这并不与保罗所教导的“信心是我们得救的途径”这一观点相矛盾。 既然保罗说我们是因着 的信心得救,而非因着行为,他不仅在强调信心并非一种行为,更表明:凭着信心认识基督是谁并投靠神的怜悯,其中并不存在任何“功德”。

《路加福音》7:50和《希伯来书》4:2等经文都表明,信心虽然不能给我们带来功德,但确实发挥着作用。神恩典地允许我们的信心在归向基督的过程中发挥作用。此外,保罗明确区分了不能带来救恩的善行,以及使我们得救的信心。

对于加尔文主义者和路德宗信徒,以及所有基督徒而言,推荐阅读一本由加尔文主义者R.C.斯普罗尔所著的书。他的著作《唯独信心》从圣经角度极好地阐明了“行为”与“因信称义”之间的区别。如果加尔文主义者认为信心仅仅是另一种“行为”,那么他们接受R.C.斯普罗尔的这本书似乎就自相矛盾了。

问:在《路加福音》7:50中,一个人明知自己犯了大罪,怎么还能“平安地回去”呢?

答:这是任何精神科医生都无法给予的平安。这种平安源于确知自己已被上帝真实、彻底地赦免。这并非否认自己所做的事,也非否认其严重性,而是意识到上帝比这一切更伟大。一个人或许仍需在世上承受所作所为带来的后果,但上帝甚至能将管教和后果转化为日后的祝福。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5页。

问:在《路加福音》8:2中,那些被邪灵附身的妇女只是患有心理疾病吗?

答:如果你相信圣经,就无法认为鬼只是心理问题,理由如下:

邪灵是外在的:它们可以进入人体,也可以离开人体,例如离开人体后进入猪群。

邪灵具有人格:它们能够独立于人的意志进行思考和行动。

问:在《路加福音》8:3-4和《约翰福音》2:1-11中,耶稣是否像一夫多妻制的摩门教及其他某些邪教所认为的那样,娶了跟随门徒的其中一位或多位妇女为妻?

答:不是。首先,以下是我们所知的曾陪伴耶稣和门徒的妇女。根据《路加福音》8:3-4,随耶稣同行的妇女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古撒的妻子约亚拿、苏珊娜等人。 其他经文还提到了撒罗米(马可福音15:40)、雅各的母亲马利亚(马可福音15:40,路加福音24:10),以及马利亚的妹妹马大。顺便提一下,路加福音8:3中提到的库扎的妻子约安娜( ),是经文中首位被提及与王室家庭有关联的人物。请注意,她当时已经结婚了。

《约翰福音》2章2节说,耶稣是作为宾客受邀参加那场婚礼的。新郎绝不会被邀请参加自己的婚礼。

没有任何依据可以断言耶稣曾结过婚,或生过孩子,或曾有孩子生来没有罪性。虽然确实没有经文明确说耶稣从未结婚,但同样也没有经文说耶稣没有飞往火星。这种“沉默论证”既不能证明前者,也不能证明后者。

以下是复活前所有关于这些妇女的经文:

约安娜和撒罗米在其他地方均未被提及。

马大(与马利亚一同)仅在复活前的三处经文中被提及:一次晚宴(路加福音10:38-41)、她们的兄弟拉撒路得医治(约翰福音11:1-45),以及与拉撒路共进的第二次晚宴(约翰福音12:1-8)。

既然没有其他记载,那么主张耶稣娶了玛丽亚的论据,几乎与主张他娶了她的姐姐马大一样站不住脚。然而,耶稣遵守摩西律法,而《利未记》18:18明确禁止一名男子在两位姐妹均在世时与她们结婚。宣扬这一观点的摩门教徒可能并未意识到,他们实际上是在宣称耶稣在此处违反了旧约的婚姻律法。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第163页。

问:在《路加福音》8:9-10中,这里的“mysterion”是否与希腊的秘仪宗教相似?

答:一些自由派学者曾持此观点。但希伯来语中与“奥秘”相对应的词汇也出现在圣经以外的希伯来文献中,因此无需将其与更遥远的希腊宗教联系起来。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06页。

问:在《路加福音》8:16-17中,不要把点燃的蜡烛藏在器皿底下,其用意何在?

答:点燃的蜡烛本是为了发光;若将其置于篮子或床底下,实属荒谬。 同样,基督徒的宗旨是荣耀神,若隐藏自己的见证而未能荣耀神,同样是荒谬的。“斗”是用来盛装买卖的谷物和货物的容器。床是安逸之处,对某些人而言,也是懒惰之所。如今有些基督徒因忙于生意或追求安逸享乐而隐藏自己的见证。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8页。

问:在路加福音8:18中,为什么人们应该留心他们所听见的?

答:神没有义务给任何人无限的机会去听福音。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不要把寻求真理的机会视为理所当然。

此外,正如《罗马书》4:15和5:12所示,神是根据人曾有机会知道的内容来审判他们的。《彼得后书》2:20-22说,对于某些人而言,与其知道真理之道却背弃它,不如从未知道为好。

问:在《路加福音》8:19-21中,耶稣是在尊荣祂的母亲吗?

答:耶稣尊敬他的父母,但在此事上,他确实违背了他所知道的母亲的意愿。我们应当顺从父母,但当他们的意愿与我们所知道的上帝的旨意相悖时,我们需要首先顺从上帝。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很难知道上帝的旨意,尤其是当父母的意见与此相左时。然而,此时的耶稣已经成年。

问:在《路加福音》8:19-21中,为什么耶稣的父亲约瑟不在场?

A:圣经中没有说明。不过,教会传统认为约瑟在耶稣成年之前就去世了。

问:在路加福音8:22中,门徒为什么不该害怕?

答:一方面,他们是职业渔夫,无疑曾多次横渡这片湖泊。另一方面,风暴如此猛烈,他们确实担心会溺水。但耶稣说:“我们渡到对岸去吧。”既然耶稣说要渡到对岸,那么即使是地狱里所有的魔鬼也无法阻止他们抵达对岸。 顺便提一句,这是一次极力阻止耶稣抵达对岸的猛烈尝试。然而,经文记载耶稣在对岸所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在镇民面前医治了一个被鬼附的人。我们没有听到有任何镇民跟随耶稣,但即便如此,耶稣仍然给了他们这个机会。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26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76-977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11-912页。

问:在《路加福音》8:23和《马太福音》5:23-26中,耶稣怎么会在暴风雨中于船上睡着呢?

答:要么是耶稣因非常疲倦而自然入睡,要么是祂被超自然地置于深度睡眠中,以此考验门徒。最有可能的情况是,耶稣因连日讲道而精疲力竭,所以睡得很香。

自然睡眠有三种类型:深度睡眠、做梦时的快速眼动(REM)睡眠,以及浅睡。人们每晚都会经历这三种睡眠的多个周期。 耶稣当时可能正处于深度睡眠中。 无论如何,作为人的耶稣在风暴来临时确实睡着了。但作为神的耶稣,祂一开口,风暴便平息了。今天,如果我们的心中正有魔鬼引发的风暴肆虐,也要求耶稣开口斥责并平息它。

在截然不同的情境下,约拿也在一场猛烈的风暴中于船上沉睡。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8页。

问:在路加福音8:25和马太福音8:26中,耶稣为何问门徒“你们的信心在哪里”?

答:这就像是对门徒的一次考验;他们没有通过。在路加福音8:22中,耶稣告诉门徒他们要渡到对岸。耶稣对他们的恐惧感到惊讶。他们怀疑

a) 天父会保护耶稣免受风浪的伤害,和/或

b) 耶稣本人愿意保护他们,和/或

c) 耶稣有能力保护他们。

有时,我们今天产生的怀疑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问:在《路加福音》8章37节中,为什么今天有些人即使亲眼目睹了基督及其影响带来的效果,仍希望基督和祂的影响离开?

答:对许多人来说,耶稣太“不方便”了。祂扰乱了他们的安逸感、幸福感以及自给自足感。他们意识到,耶稣呼召他们改变方向,而这正是他们自认为不愿走的路。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9页。

问:在《路加福音》8:38中,耶稣为何拒绝了那人跟随祂的请求?

答:这很可能是因为耶稣希望那人留在认识他的人中间,作为对他们的见证。

问:在《路加福音》8:43-45中,那个妇人触摸耶稣的衣裳,这样做对吗?

答:实际上,被视为不洁净的人本不该触碰那些不被视为不洁净的人。她把所有的钱都花在看医生上了,却毫无效果。马可福音5章26节提到,那些医生反而使她的病情更加恶化,但路加本人也是一位医生,或许有意省略了这一细节。不过,鉴于当时的情况以及她病症的绝望境地,耶稣并没有责备她,而是医治了她并称赞了她。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399-1400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27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17页。

问:路加福音9:1-11与马太福音10:1-15及马可福音6:8-9有何不同?

答:马太记载了耶稣吩咐门徒只向犹太人传道的细节,而路加则未作此说明。他们不可带钱囊、食物、银钱, 也不可带多余的外衣。在这段经文中,耶稣赐予了他们能力(dynamos/dynamin)和权柄(exousian),因此他们无需其他物品。

但他们应该带一根杖(单数)还是不带杖(复数)呢?虽然耶稣可能只是说“若有,就带一根杖,但不要多带”,但也可能是抄写员的笔误。

或许我们现存的《马可福音》抄本将“不”替换成了“只”。虽然我们现存的所有抄本都写着“不”,但在希腊语中,“只”与“不”的区别仅在于是否添加了由两个字母组成的希腊词“ei”。《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22-424页提到了另一种抄写错误:马太通常对《马可福音》非常熟悉,但在这一处却遵循了《路加福音》的记载。 因此,换言之,马可福音中的“只有/除了杖”,很可能应如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所示,译为“没有杖”。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00页和《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18页。

问:在《路加福音》9:1-11中,您认为包括加略人犹大在内的十二使徒全都拥有这种能力和权柄吗?

答:犹大可能什么也没做,只是声称自己行了神迹、赶了鬼。然而,尤其是如果他们是两人一组出去的话,他很可能会被看见,无法继续伪装。换言之,即便是犹大,当时也确实拥有那种能力。请记住,此时的鬼还不知道犹大会背叛主。

问:在《路加福音》9:3-5中,他们为什么只住在一个城镇里的一所房子里?

答:一个次要原因是,这样可以减少他们在不同房屋之间奔波时,为请求人们收留而多花的时间。主要原因则是避免因谁来接待门徒而引发不快。其主要好处在于简便,既能避免可能引发的感情伤害,也能简化后勤安排。

据《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18页记载,希腊作家卢西安曾撰写《佩雷格里努斯的离世》,这是一部讽刺作品,讲述了一位名叫佩雷格里努斯的犬儒学派传教士假扮基督徒,靠基督徒的款待为生。早期基督教著作《十二使徒遗训》第11-12章也警告人们要提防那些只靠他人接济为生的游荡先知。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00页。

问:在《路加福音》9:5中,在当今时代是否还有任何情况下,你应该在比喻意义上“把脚上的尘土抖掉”?

答:是的,尽管希望这种情况很少发生。首先要注意,即使是加利利海东岸那些请求耶稣离开该地的外邦人,耶稣也没有抖掉脚上的尘土。但对于那些 声称跟随神,却拒绝神的使徒和仆人的人,耶稣说要抖掉脚上的尘土。 如果某个组织或教会自称是基督教的,却拒绝或驱逐那些跟随神的人,那或许就是该“把脚上的尘土抖掉”的时候了。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79页。

问:在《路加福音》9:7中,“四分之一统治者”(Tetrarch)是什么意思?

答:希腊语“tetra”意为“四”,加利利的统治者被称为“四分之一王”,因为他统治着巴勒斯坦的四个地区之一。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01页。

问:路加福音9:7、9中提到的希律,是耶稣出生时在位的那个希律吗?

答:不是。那个屠杀伯利恒男婴的希律被称为“大希律”。这位希律名叫希律·安提帕,是大希律与十位妻子之一马尔塔凯所生的幼子。他极有可能并不知道,眼前的耶稣正是他父亲当年试图在婴儿时期杀害的那位。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79页。

问:在《路加福音》9:7-9中,当四分之一领主希律对耶稣感到好奇时,耶稣为何不立即放下手头的一切,去见这位统治者并告诉他呢?

答:要了解耶稣的身份其实很容易;只需去见耶稣并聆听祂的话语。看来难点不在于透露耶稣是谁,而在于让人们提出这个问题,并愿意去寻求答案。耶稣并没有跑去找希律——那个囚禁并杀害了约翰的人。如果希律真的想知道,他大可以亲自前来聆听。

问:在《路加福音》9:14中,为什么人们需要分组坐,每组五十人?

答:这些人都是从四面八方赶来听耶稣讲道的;如果只是当地人,他们早就回家了。经文没有说明为什么要他们每五十人一组坐下,但这样便于清点人数和分发篮子里的食物。这让人联想到《列王纪下》4:42-44中的神迹,当时以利沙用一个锅喂饱了一百人。 这五千人象征着迷失的世界,他们饥渴地寻求神的生命之粮。门徒们是资源有限的基督徒。他们的资源被倍增,甚至剩下了十二个在商业中使用的篮子(kophinoi)。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01页和《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28-229页。

问:在路加福音9:20中,“基督”和“弥赛亚”有什么区别?

答:希腊语中的“基督”(Christ)相当于希伯来语中的“弥赛亚”(Messiah)。祂就是旧约中所应许的受膏者。更详尽的解答请参阅《1001个圣经问题解答》第28-29页。

问:在路加福音9:20-21中,耶稣是否拒绝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在路加福音9:20-21中,耶稣嘱咐门徒不要告诉任何人祂是神的基督;而在路加福音4:11中,耶稣又因鬼魔说祂是基督、神的儿子而斥责了它们。

答: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因为这两个经文引用都不准确,所以我必须推测提问者指的是哪段经文。路加福音9:20-21并没有说“神的儿子”,而是说“神的基督”。 《古兰经》甚至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基督),因此连穆斯林也必须承认耶稣是神的基督。路加福音4:11中也没有提到“神的儿子”。

提问者可能想到的是《马太福音》8:29,其中恶魔问道:“神的儿子,你要我们怎样?”随后请求被赶进猪群。耶稣并没有吩咐他们不要把这事告诉任何人,而是允许恶魔进入猪群。但恶魔们只是承认他们知道耶稣的真实身份,或许是希望事情能对他们更有利一些。

在《马太福音》16:16-20中,耶稣问门徒他是谁,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但即便在此时,耶稣仍“嘱咐门徒,不要对任何人说他是基督[弥赛亚]”。经文中并未提及耶稣曾警告门徒不要说他是神的儿子。

问:在《路加福音》9:21和《马太福音》16:20中,当时为什么不允许门徒告诉任何人耶稣是基督(弥赛亚)?

答:既然他们要么不知道弥赛亚将要做什么,要么被灌输了将弥赛亚视为军事征服者的错误观念,那么使用这个称谓又有何益处呢?在宣称这个头衔之前,最好先澄清关于该头衔的误解。很快,他们就会公开告诉所有人耶稣就是弥赛亚,但首先,人们需要看到耶稣是谁,以及他所宣称身份的证据。

问:在《路加福音》9:24-26中,当时和现在阻碍基督徒委身于主的两个常见障碍是什么?

答:贪财和惧怕羞辱。人若全心全意追求金钱,便能赚取更多财富,却无暇顾及神要你做的事。人也会因惧怕被他人拒绝或失去尊重,而退缩不愿遵行神的旨意。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03页和《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79页。

问:在《路加福音》9:27和《马太福音》16:28中,有些人是如何在未尝死味之前就看见了神的国呢?

答:“尝死味”意指经历死亡。这里所指的某些人,在看到上帝的国度——即耶稣复活及五十天后的五旬节——降临之前,不会死去。

问:在路加福音9:31中,预言耶稣“可能会被杀”与耶稣说“他必须被杀”有什么区别?

答:耶稣并非在说这可能很危险,也并非说他有被杀的可能。他被杀并非一种风险,而是他必将成就自己的命运并被杀,这是绝对确定的。顺便提一下,希腊文中“离世/死亡”一词与“出埃及”是同一个词。可以说,耶稣正走向他的“出埃及”。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2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404页。

问:在路加福音9:36和马太福音17:9中,门徒为何当时没有将变像的事告诉任何人?

答:至少有三个原因。

1. 这可能会引起其他门徒的嫉妒。

2. 对于那些不相信耶稣的犹太人来说,只有三位门徒目睹的这一神迹,他们是不会相信的。

3. 对信徒而言,这一事件很快就会被复活的事件所掩盖。

问:在《路加福音》9:37-39和《马太福音》17:15-17中,为什么鬼常常伤害被附身的人?

A:答案请参见对马太福音17:14-16的讨论。

问:在路加福音9:45中,为什么门徒无法理解耶稣关于自己将被出卖的话语?

答:这可能是一种口语表达,意指他们不明白。然而,根本问题依然存在:他们为何不明白这一点?虽然原因可能是神或撒但以超自然的方式阻止了他们,但真正的解释可能要简单得多。 一般而言,人们往往无法理解那些自己不愿接受的事情。一个在变像时曾显出如此超自然荣光的人,怎么可能遭受如此可耻的死亡呢?耶稣的死对他们的事业来说将是一场失败——至少他们是这么认为的。显然,耶稣不会让自己的事业遭受失败。门徒们此前从未听过这些话,他们也不愿听,因此,很可能是门徒们自己 地阻碍了自己第一次理解这一点。

耶稣深知这一点,因此在此处以及后来再次提及,以便让门徒有时间消化这一信息。他们反对耶稣受苦。后来他们将明白,不仅耶稣会受苦,那些跟随神的人也会为福音而受苦。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1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31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0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405页。

问:在路加福音 9:46 中,门徒们为何争论谁最伟大?

答:请注意这一事件发生的时间点。在路加福音9:10中,他们刚回来报告了事工的成功,这显然让他们有些得意忘形。出于骄傲,他们把耶稣放在第一位,却把自己放在第二位。腓立比书2:3及以下经文说,我们要看别人比自己更重要。

此外,正如G·坎贝尔·摩根所言:“我们对统计数据的热衷是自我中心的,是属肉体的,而非属灵的。”61.5%的人会同意这一点。(开个玩笑)(引自《信徒圣经注释》第1401页。)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04页。

问:在路加福音9:49中,别人怎么能赶鬼呢?

答:赶鬼并不一定非得是十二门徒中的一员,其他跟随者也能做到。神可以将这种能力赐给祂所喜悦的任何人。

问:在路加福音9:49中,门徒为何想阻止那人,而耶稣又为何要他继续?

答:他们不明白,既然这个人他们并不认识,他怎么能信主并行这样的事。十二使徒,以及今天任何特定教会中的基督徒,都不应自视为上帝的专属代表。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3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06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0页。

问:在《路加福音》9:49中,当今有哪些例子表明,有人可能会因为事工方式不同而想要阻止它?

答:基督徒有时不幸会陷入宗派主义;也就是说,他们更重视组织和程序,而非事工本身。问题不在于正统与否,而在于归属关系。如果他们是牧师,可能会对那些在神掌管之下、却不在自己掌控之中的事情感到不适。如果某件事并非源自他们的组织,可能会被视为威胁;但他们需要意识到,这仅仅是对他们掌控权和组织的威胁,而这些其实并不重要。 他们可能会被指控“偷羊”;但羊群并不 属于领袖或组织,而是属于大牧人耶稣基督。当你以为人们属于你或你的组织,而他们实际上属于神时,你可能会大失所望。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31页。

问:在《路加福音》9:51中,耶稣以前去过耶路撒冷,那么这次有什么不同呢?

答:耶稣知道自己必须在逾越节前抵达耶路撒冷,以履行他与“命运的约定”。与其他时候不同,耶稣知道在祂死之前不会再回来了。怀揣着这个秘密,祂感到十分孤独。祂甚至试图将此事告诉门徒,但他们就是无法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2页。

问:在《路加福音》9:53中,撒玛利亚人为何不像以前那样接待耶稣了?

答:回答这个问题时有三个要点需要考虑。

1. 虽然他们很可能是另一群撒玛利亚人,但这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这群撒玛利亚人不接待耶稣。

2. 这些撒玛利亚人可能已经听说过耶稣自称是[犹太人的]弥赛亚,并对此予以了拒绝。

3. 由于耶稣是出于宗教原因前往耶路撒冷,而撒玛利亚人认为他们的敬拜方式优于耶路撒冷的敬拜,因此耶稣的行程不符合他们心中“善”的标准。在他们看来,耶路撒冷并非正当的敬拜场所,而是撒玛利亚的基利心山。耶稣前往耶路撒冷的行为非但不能佐证他们的观点,反而会佐证与其相悖的观点,所以他们有意识地背弃了他。

第三个原因最有可能。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3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33-934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406页。

问:在《路加福音》9:54-55中,门徒为何想要杀死那些撒玛利亚人?

答:虽然经文没有明说,但我们可以从他人的行为中推测。有时一个人会过于专注于权力,以至于忘记了对百姓的怜悯。

人们可能会认为,雅各和约翰在跟随耶稣学习了这么久之后,本应更了解耶稣的心意,但事实并非如此。信徒可能懂得很多道理,在事工上也颇有成效,却依然存在可怕的盲点。正因如此,我们不仅需要圣经的真理,更需要彼此相助,在偏离圣经真理之处互相劝诫。

有一次,我与几位中东基督徒在一起,我们外出向其他中东人传讲基督。我们遇到一位来自约旦的男子,他从小就是基督徒。我们邀请他与我们一同向穆斯林作见证,但他却不情愿。鉴于他亲眼目睹并耳闻穆斯林在他家乡对基督徒所做的一切,他并不希望穆斯林归向耶稣并进入天堂。 我们告诉他,如果他对他人怀有仇恨而非爱,就应当仔细查验自己是否真的得救了(《约翰一书》3:14-16;4:8)。幸运的是,他改变了看法,决定来向穆斯林传讲耶稣。

也许门徒们想到了《列王纪下》1:9-12中以利亚降火烧死102人的事。然而,当时的情况截然不同。耶稣不仅来彰显神的爱并开启新的恩典时代,而且撒玛利亚人只是拒绝了他,并没有像那102人试图捉拿以利亚那样,企图将他拘捕。

问:在《路加福音》9:54-55中,耶稣为何不愿看到撒玛利亚人被杀?

答:这样做对引导人们归向耶稣、进入天堂毫无益处。耶稣不愿看到人们因不跟随祂、拒绝祂而立即受到审判,我们应当为此深表感谢。在《路加福音》9:56中,耶稣说祂来不是要毁灭人的生命,而是要拯救他们。这不仅是耶稣的使命,也是祂的心意。我们也应当怀有同样的心意。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1页。

问:在《路加福音》9:57-62中,耶稣为何拒绝这三个人直接跟随祂?

答:虽然经文没有明确说明,但这里的情况似乎与格拉森的被鬼附之人截然不同。对于那位得医治的被鬼附之人,耶稣没有丝毫责备,反而赋予了他另一项事工——这可能是一项非常有效的事工,即让他留在那些曾目睹他被恶灵附身的人中间。而对于那三个人,耶稣批评了他们缺乏完全的委身,也没有为他们提及任何事工。

这三个人认同目标,却缺乏奉献的决心。问题并不在于他们愿意放弃什么或不愿放弃什么,而在于是否将耶稣放在首位。在这三种情况下,他们的回答都是“是的,但是……”。正如耶稣在《路加福音》9章62节中所提到的,他们目光向后而非向前。他们有帮助他人的愿望,却缺乏紧迫感。作门徒是需要舍弃的,是有代价的。

若仅看句子的主语,其含义便是“主……我第一”。我们究竟是更重视那些唯有属灵活着的人才能完成的任务,还是那些任何人都能完成的任务?信徒可能会因对物质安逸、事业,或是亲友的过度重视,而阻碍自己投身事工。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2-233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4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07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1页。

问:在《路加福音》9:57-59中,耶稣为何对一个想要跟随祂的人提到狐狸和飞鸟?

答:耶稣的意思是,祂和门徒们没有固定的栖身之所,也没有人们习以为常的许多舒适条件。那人同样也不会拥有这些。毫无疑问,那人确实真心想要跟随耶稣。但问题在于他是否愿意将跟随耶稣放在首位。

《信徒圣经注释》第1406-1407页指出:“当我们读到‘人子没有地方枕头’时,往往会同情祂。一位解经家评论道:‘祂不需要你的同情。如果你有一个家,当基督要你走向世界的高处时,这个家却束缚着你,那你不如同情自己。’”

问:在路加福音9:59-60中,基督是否在教导人们不要孝敬父母,这与出埃及记20:12所说的相悖吗?

答:不是。我们应当孝敬父母,但在父母离世之后,有些事情比家庭更重要。在父母还在世时孝敬他们,比在世时不孝敬他们,待他们离世后才去供奉他们那空空如也的躯壳更为重要。

《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63-464页提到,一位十九世纪的苏格兰传道人约翰·麦克尼尔发现这节经文对他特别适用。 有一次,他原定在英国的一系列布道会上讲道,却接到父亲去世的消息,而且葬礼恰好与其中一场布道会撞期。他说:“那时,那位耶稣站在我身旁,仿佛对我说:‘看哪,我与你同在。你去向那些人传讲福音吧。你宁愿埋葬死者,还是复活死者?’”于是,麦克尼尔便去传道了。

如果你的儿子必须在向许多人传讲福音和参加你的葬礼之间做出选择,你会更希望他做什么?

更多信息请参阅海利所著《圣经中的所谓矛盾》第287页。

问:在《路加福音》9:59-60中,耶稣为何不允许那人先安葬父亲?

答:当那个儿子想先安葬父亲时,尚不清楚父亲是否已经去世。他可能是在等待年迈的父亲离世后再跟随耶稣。他需要出席父亲的葬礼,以确保能获得遗产。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0页。

问:在《路加福音》9:61-62中,那人为什么不能向家人道别?

A:如果他只是想花五分钟告别,根本不会向耶稣提出请求。实际上,他是在请求先与家人共度几天,这可能与《创世记》24:54-59中利百加家人所期望的情况相似。在《列王纪上》19:19-21中,以利亚也允许以利沙先向家人告别。

这大致相当于如今的求职面试。如果你的第一个问题,以及随后许多问题都与休假和病假有关,那么面试官可能会怀疑你对这份工作的热情有多大。

当以利亚呼召以利沙时,以利沙在《列王纪上》19:19-21中简短地向父母道别,这完全没问题。因此,这与其说是一种行为,不如说是一种态度。对我们而言,这不仅关乎将耶稣放在心里,更关乎让耶稣成为我们心中的第一位。

在犹太人的葬礼习俗中,通常会在人去世当天将其安葬。因此,也可能是父亲虽然还活着,但已濒临死亡,而那人想陪伴父亲度过余下的日子。《圣经难点与表面矛盾》一书第114-115页持此观点。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中的难解之语》第464-465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19页。

问:在《路加福音》10:1中我们读到:“这些事以后,主又拣选了另外七十个人,差他们两个两个地在他前面往各城各地方去,就是他自己要到的那些地方。”问题是:

1- 耶稣在差遣十二使徒(路加福音9:1)之后,为何又要差遣这七十人?他们的任务或目的地是否不同?数字“七十”是否有象征或寓意?这七十人中是否包括最初的十二使徒?

2- 为什么其他福音书完全没有提到这一事件?或者,这只是一个寓言故事,实际上并未发生?

答:这七十人不像十二使徒那样一直与耶稣同在,但他们从耶稣那里受教,并被差遣去传道。 不,十二使徒并不属于这七十人之中。我想耶稣本可以选择其他数字,比如69或71。但耶稣特意选择了70——这是一个7的倍数,也是一个整数。数字7象征着完美,这与《民数记》11:16-17中在摩西手下服侍的七十位长老也有相似之处。

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否则的情况下,不应将每段经文都视为寓言。相反,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每段经文都应按字面意思理解。当然,有些事情虽然按字面意思发生了,但也具有象征意义。

问:在《路加福音》10:2中,耶稣为何说工人很少,并要大家为更多工人祷告?

答:当然,当时只有七十个工人,但这并非此处的重点。

即使在后来,工人也会很少。成为基督徒的人比积极为神工作的人要多。这不是神所期望的,因为耶稣在这里说要为更多工人祷告。

问:在路加福音10:3中,这七十个门徒如何像羊在狼群中一样?

答:羔羊不会互相残杀或毁灭。狼不仅企图杀戮和毁灭,还喜欢吞食羔羊。此外,有些人甚至会从使义人偏离正道中获得一种病态的快感。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耶稣明知自己是在将他们如同羊羔一样送入狼群,为何仍选择差遣他们?随着教会后来的发展,传道者多次被杀害,但信息比传道者更重要,而传道者们也深知这一点。

问:在《路加福音》10:4-12中,耶稣为何斥责哥拉汛、伯赛大和迦百农?

答:虽然世上确实还有许多更邪恶的城市,但这几个城市却“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它们之所以“近在咫尺”,是因为它们本可以轻易听到耶稣的话语,却对福音充耳不闻。有些人就是这样:他们得到了如此多的教导和跟随基督的良好榜样,却仍然选择不跟随。

顺便提一下,科拉津在《圣经》或其他文献(如约瑟夫斯)中均未被提及。但今天仍可在迦百农以北1.5英里处看到它的遗址。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耶稣本人是否曾亲临科拉津,但无论如何,接受或拒绝耶稣的使者,都反映了他们对耶稣的态度。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4页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38-939页。

问:在《路加福音》10:8中,当时他们能否吃《旧约》中禁止的食物?

答:不,这节经文并不支持这种说法。他们要去的是犹太人的城镇和家庭,那里不会有人向他们提供猪肉、骆驼肉,或其他任何违反摩西律法的食物。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38页。

问:在《路加福音》10:12中,索多玛和蛾摩拉的处境为何会比巴勒斯坦的一些城镇更容易被宽恕?

答:路加福音10:12和彼得后书2:21表明,惩罚存在不同程度。虽然所多玛和蛾摩拉直接拒绝了天使,但他们并未像加利利 地区的城镇居民那样,清楚地听到耶稣所传讲的福音。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3页。

问:在路加福音10:13中,既然耶稣若去到所多玛和蛾摩拉,他们本会悔改,而且神不愿任何人灭亡(见以西结书18:23,32和彼得后书3:9),那么神为何没有派人去他们那里呢?

答:神确实曾差遣人和天使。罗得就在那里,而且《彼得后书》2:7说,罗得因那些无法无天之人的污秽生活而深感痛苦。神还差遣了天使,而所多玛的人却试图玷污这些天使。

问:在《路加福音》10:13、14中,既然推罗和西顿若看见神迹就会悔改,耶稣为何不在该地区行任何神迹呢?

答:并非所有人都会悔改,而是即便是推罗和西顿,也有人会在见到耶稣时悔改,而加利利许多城镇的人却不会悔改。事实上,耶稣曾在《马可福音》3:8以及《马可福音》7:24-31中造访过推罗和西顿地区。在《路加福音》6:17中,也有人从推罗和西顿赶来听耶稣讲道。

问:在《路加福音》10:15中,整个城镇会被送入地狱吗?

答:街道、建筑物及其他物体并不会被送入地狱。当整个城镇的每个人都拒绝耶稣时,该城镇的居民才会集体下地狱。

问:在《路加福音》10:18中,撒但当时是如何从天上坠落的?

答:随着耶稣事工的这一方面逐渐展开,祂先知性地看见了那控告者撒但从天上坠落,因为人们很快就会领受罪得赦免的福音,撒但将再无理由控告他们。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65-466页。

问:在《路加福音》10:19中,耶稣的门徒如何能践踏蛇和蝎子?

答:耶稣在此并非要人鲁莽行事或试探神。而是指神会保护他们免受蛇和蝎子的伤害,正如《使徒行传》28:3-5中保罗所受的保护一样。

问:在《路加福音》10:21中,将这些真理启示给婴孩而非学识渊博和智慧的人,有何深意?

答:正如《哥林多前书》1:19-30所示,神并没有因为学识和智慧,就使那些有学问、有智慧的人更有可能进入天堂。如果学识能使人更敬虔、更公义,那么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纳粹分子又该如何解释呢? 德国人曾是地球上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人群之一,他们的飞机、 俯冲轰炸机、导弹、坦克和煤炭技术均居世界之首。然而,他们却犯下了杀害六百多万犹太人的滔天大罪。

福音的奇妙之处在于它极其深奥,智者可以终生研习却永远学无止境;然而,简单的人也能轻易理解它。

问:在《路加福音》10:22中,天父是如何将万有交托给耶稣的?

答:至少有四种方式:

创造:万物都是由父神借着耶稣创造的(约翰福音1:3;歌罗西书1:16)。

维系:万物都是藉着耶稣维系的(《歌罗西书》1:17)。

审判:父神已将审判世人的权柄托付给耶稣,使众人既尊崇父,也尊崇子(约翰福音5:22-23)。

救赎:天下人间没有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 4:12)。

问:在路加福音10:24中,那些在基督降生前去世的敬虔之人,是如何渴望看见门徒所看见的景象的?

答:旧约中的弥赛亚预言表明,当时的人们都在期待见到弥赛亚。

问:在路加福音10:25中,那位律法师的问题是如何“试探”耶稣的?

答:这句话更准确的译法是“试探耶稣”。就像今天许多律法师一样,这位律法师提出的问题,其实他自以为已经知道答案。他提问的目的并非真正为了寻求正确的答案,而是想看看耶稣会怎么说,并检验耶稣的说法是否正确——至少在他看来是如此。

问:在《路加福音》10:25-37中,我们该如何成为“邻舍”?

答:“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并非要告诉我们还有谁应该成为我们的邻舍并帮助我们,而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成为谁的邻舍并帮助谁;答案是:所有人。以下是我们成为好邻舍应具备的特质。

1) 邻舍不会找借口。你通常会找什么借口呢?

2) 邻舍乐意为他人付出不便。帮助那个被抢的人,让好撒玛利亚人付出了时间,还得在大白天穿越这段危险的路段。帮助他人会让我们付出时间、精力、睡眠和金钱。你上一次为了别人而感到不便是什么时候?

3) 邻舍会培养自己的品格。我们的怜悯之心应当由上帝的话语来塑造,而非受文化影响。当时的文化并不鼓励帮助撒玛利亚人。你爱上帝并祷告吗?你最近为谁做了邻舍? 你是否有怜悯之心的门徒,即你正在培养、教导去表达怜悯的人吗?

4) 你是否必须被请求才行动?实际上,那个受伤的人根本无法开口求助。

本文摘自杰夫·米勒(Jeff Miller)2010年11月7日在三一圣经教会(Trinity Bible Church)所做的讲道。

问:在路加福音10:27中,是律法师先说的这句话,还是耶稣先说的?

答:由于我们并没有耶稣所有言论的完整记录,而且福音书中的内容也不一定按时间顺序排列,因此我们无法确定究竟是谁先说的。即使律法师先说了这句话——基于他对圣经的正确理解——耶稣的话语背后依然有耶稣的权威作为支撑。

问:在《路加福音》10章29节中,谁是我们的邻舍?

答:在路加福音10:36中,耶稣有意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相反,他讲了一个相当长的比喻,以便当他把这个问题抛回给我们时,所有愿意思考的人都能自己得出答案。

问:在《路加福音》10:30中,我们对从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的那条路了解什么?

答:这条路并不长,约十七英里,但非常陡峭;耶路撒冷海拔约2500英尺,而耶利哥则位于海平面以下770英尺。强盗常在这条陡峭蜿蜒、四周布满山丘和巨石的道路上埋伏。它有一个绰号叫“血路”。 白天行走虽有危险,但你绝对不愿拖延行程,更不愿在夜间走这条路。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43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0页。

问:在《路加福音》10:33-36中,撒玛利亚人为何会抱有这种态度?

答:尽管撒玛利亚人很可能知道这个人不是撒玛利亚人,但《路加福音》10:33说,撒玛利亚人“动了慈心”,去帮助了受害者。一个普通的旅行者可能没有足够的绷带来包扎所有的伤口,所以他很可能是撕下自己衣服的一条条布条来当作绷带。作为消毒剂,他使用了随身携带的油和酒。

《信徒圣经注释》第1410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0页指出,利未人和祭司可能认为这可能是个陷阱,他们不愿自己也遭抢劫。但撒玛利亚人要么没有这样想,要么是被那个显然需要帮助的人的处境所打动,从而排除了这种顾虑。

我们应当成为那个撒玛利亚人。但在另一个层面上,犹太人路过受害者时都置之不理,而耶稣正是那个停下来施以援手的撒玛利亚人。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章第943页及《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4页。

问:在路加福音10:35中,你认为那位撒玛利亚人是否担心会被多收费用?他应该担心吗?

答:那位撒玛利亚人并没有“担心”会被多收费用,尽管这种情况确实有可能发生。他想帮助受害者,如果帮助他人会让自己更容易被宰,那也无妨。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44页。

问:路加福音10:36的希腊文是说“是邻舍”(NIV译本)还是“成了邻舍”(NET圣经)?

答:首先列举不同译本的表述,然后给出答案。

“是邻舍”(KJV、BSB、NKJV、NIV、NRSV)

“在你看来是邻舍”(贝里直译本)

“在你看来,你似乎已成为邻舍”(杰伊·P·格林直译本)

“成为邻舍”(NET圣经)

“被证明是邻舍”(ESV、NASB 2020、Wuest的扩展译本)

《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章第944页虽未给出直接译文,但指出:“那位撒玛利亚人使自己成了邻舍”

答案是两者兼而有之,这也凸显了翻译中的难点。

这里用“是”是因为法利赛人问的是“谁是我的邻舍”

同时也是“成为了”,因为撒玛利亚人并不与犹太人住在同一个城镇,撒玛利亚人并不认为自己是犹太人的邻舍或朋友,而犹太人也不认为自己是撒玛利亚人的邻舍或朋友。

《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章第944页有一个有趣的旁注指出,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的敌意如此之深,以至于法利赛人在回答耶稣时甚至无法让自己说出“撒玛利亚人”这个词。

问:在《路加福音》10:36-37中,耶稣是如何反问那位律法师的?

答:律法师问“谁是我的邻舍”,意指他应该帮助谁,又该对谁视而不见?他能否对非犹太人,或是他认为不值得帮助的人等视而不见?耶稣本可以总结说,那名犯罪受害者就是需要帮助的邻舍,但耶稣并没有这么说。相反,耶稣反问“谁是邻舍”,这里所指的并非谁需要帮助,而是谁提供了帮助。 所以不要问“谁是你的邻舍”,而要问“你能成为谁的邻舍?”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3页。

问:在《路加福音》10:38-42中,是否存在信徒本应专注于某事,却反而专注于另一件事的情况?

答:这并非马大表现最出色的时候。请注意,马大并没有从厨房出来请求马利亚帮忙。不,她是气冲冲地冲出厨房,指责耶稣,说马利亚没有帮她。尽管她态度恶劣——更何况是对她的主——耶稣却以恩慈和温柔的语气回答并责备了她。马大以为自己如此专注于准备晚餐是件好事。但耶稣指出,她并非过于专注,而是被更重要的事分散了注意力。

事奉神和与神相处都是好的,但两者之中,与神相处更为重要。重点并不是说马利亚和马大不该为晚餐做准备。而是马大不必做得如此繁琐。她本可以准备些简单的食物,然后把剩下的时间用来聆听耶稣的话语。你是否也有过在某些事情上做得比神所期望的更繁琐的时候?

有趣的是,马大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什么,而她才是那个优先顺序错乱的人。要警醒,不要让自己陷入这种境地:错过了与主的亲密关系,却对此浑然不觉。

这个比喻是对我们的警示。当你事奉神却因此分散了对与神建立关系以及爱他人的注意力时,你就需要重新思考:你的事奉是否真的为了神。像马大一样,我们需要小心,不要因为做太多事情——即使是事工相关的事——而分心,以致无法专注于神希望我们专注的事情。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4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45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0页。

问:在《路加福音》11:1中,门徒为何请求“教导我们祷告”?

答:福音书中显示,耶稣经常祷告。他在路加福音3:21受洗时祷告;在路加福音6:12拣选十二使徒时祷告;在路加福音5:16和9:18中,他常独自祷告;在路加福音9:28-29中,他也在他人面前祷告。 他在《路加福音》22:32为西门·彼得祷告,在《路加福音》22:40-44的客西马尼园里祷告,甚至在《路加福音》23:46被钉在十字架上时仍在祷告。最终,他的一个门徒请求说:“教导我们祷告。”

这一请求不仅包含教导我们祷告的方法,其含义远不止于此。它还包含“教导我们成为恒切祷告的人”。这句话是在耶稣刚因马大忙于世俗事务而远离神而责备她,并称赞马利亚专心事奉耶稣之后说的。 像那位门徒一样,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当祷告在我们生命中缺失时。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 第234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11页以及《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6页。

问:在《路加福音》11:1-4中,这段祷文为何与现代版本不同?

答:在《路加福音》中该祷文最为简短,在《马太福音》中则较长,而在《马太福音》的一些后期抄本中,其内容与今日所见相同。假设现代形式出现得较晚,那么马太和路加所记载的都是他们对主祷文的记忆,或者耶稣可能曾多次教导过这段祷文。我们可以从中得到的教训是:主祷文并非我们必须背诵并照本宣科的“魔法咒语”。 相反,用词上的差异向我们表明,重要的是恒久不变的意图和含义,而上帝所保存的正是这一点,而非任何固定公式。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48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1页。

问:在路加福音11:2中,我们这些渺小的人为何要祈求神的名被尊为圣?

答:这祷告是祈求神的名在地上被尊为圣。诗篇111:9中,神的名被宣告为圣洁且可畏。犹太人的《卡迪什》祷文和《十八项祝福》祷文也祈求神的名被尊为圣。当我们祷告并求神的名在地上得荣耀时,神便喜悦。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48页。

问:在《路加福音》11:4中,既然耶稣已经为我们的罪付上了代价,为什么我们还需要为罪祈求赦免呢?

答:耶稣除去了罪的司法惩罚,但在圣灵我们生命中的作工下,我们有责任除去生命中犯罪的行为。如果我们不认真处理生命中的罪,就很难与上帝建立充满活力的关系。

顺便提一下,路加福音中用的是“罪”,而马太福音中用的是“债”。一方面,这番话是在我们的罪在十字架上被赦免之前说的。但即便在那之后,我们也应当永远对耶稣为我们的罪付上代价心怀无比的感恩。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5页。

问:在《路加福音》11:4中,我们为何要祷告求神不要让我们陷入试探?

答:正如《雅各书》1:13-15所教导的,神不会引诱我们。但神确实允许我们经历试炼,我们祷告是求神不要让我们遭遇超过我们所能承受的试炼。圣公会信徒将此祷告表述为“在我们需要的时候拯救我们”,或“将我们从无法应对的处境中解救出来”。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48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5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5页。

问:在《路加福音》11:5中,旅行者为何会在午夜来敲门?

答:在沿海地区和巴勒斯坦的大部分地区,人们通常白天出行。但在西部沙漠地区,人们可能更倾向于夜间出行,尤其是满月之夜,以避开酷热。或者,旅人可能误算了时间,因此来得格外晚。

无论如何,面包非常便宜。一家人可能会烤一大批新鲜面包,并与村里的邻居分享。然后,当这些面包开始变硬时,另一家人又会烤一大批面包并与大家分享。因此,在村子里,大家都会知道谁家有新鲜面包。所以,当旅人午夜来访时,主人可能会敲开那个刚烤了大量面包的人家的门。 顺便提一句,当时的面包是烤成圆形的,外观上有点像浅棕色的石头。

家境不宽裕的家庭往往住着狭小的单间屋子,甚至可能共用睡垫。要起身而不惊醒他人,恐怕很难。因此,人们往往不愿起身去开门。这里所用的希腊语词汇含义模糊:既可以指敲门者行为大胆,也可以指此人“厚颜无耻”地坚持在那个时辰敲门。

这个比喻的要点是:即便是邻居,在面对坚持不懈的请求时,也会做他本不愿做的事。更何况是上帝,祂岂不更会因我们坚持不懈的祈求而应允我们的祷告吗?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12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48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47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6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1页。

问:在路加福音11:5-8中,为什么我们需要向神坚持不懈地祈求?

答:耶稣只说我们需要有坚持的品格;在此祂并未说明原因。不过,我们可以看出坚持的一些理由。

但以理之所以需要坚持,是因为《但以理书》10:12-13显示,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有邪灵在抵挡那位应允他祷告的天使。

等待往往很重要,因为这涉及神的时机。

有时需要坚持祷告,是因为我们所攻克的正是撒但的堡垒。

问:在《路加福音》11:5-8中,祷告中的坚持与《马太福音》6:7中所说的“徒然重复”有什么区别?

答:在这两种情况下,有人可能会多次说出完全相同的词语,或者以不同的方式重复一个请求。

如果每次都有意义,并且是真诚愿望的表达,那就是坚持。

如果话语背后没有实质含义,那么对天主而言,这些话语与徒然重复的人本身并无二致。

在基督教礼拜仪式中,每次举行礼拜时,每个人都会说同样的话。这究竟是坚持还是徒劳的重复,并不取决于言辞本身,而在于诵念礼拜词之人的内心。作为历史注脚,我们拥有大约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17/220年)时代留下的礼拜仪式抄本。

问:路加福音11:8中,应译为“坚持”还是“胆量/执着”?

A:坚持意味着一再请求。胆量意味着不羞于提出这些请求。这个希腊词可以同时表达这两种含义。

在《新钦定版圣经》(NKJV)、《新修订标准版圣经》(NRSV)、《世界英语圣经》、《英语自由圣经》以及《韦斯特扩展译本》中,该词被译为“坚持”。

而在《钦定本》(KJV)、1901年版《美国标准译本》(ASV)、1895年版《修订版》(RV)、《杨氏直译本》中,该词被译为“纠缠不休”;在《英文标准译本》(ESV)中译为“厚颜无耻”;在《新国际版》(NIV)中则译为“大胆”。

问:在《路加福音》11:10(NIV版)中,该词应译为“门”还是“它”?

答:希腊文并未明确说“门”,而是说“它”。另一方面,希腊文也提到“敲”和“开”,因此其隐含含义是指门或大门。

问:在路加福音11:11-13中,耶稣关于地上父亲与天父的对比,其要点是什么?

答:虽然地上的父亲不像天父那样完全良善,但即使是地上的父亲,通常也会给自己的孩子他们所求的好东西。当孩子求好东西时,他们当然不会特意给孩子坏东西。所以,我们要大胆地向我们的天父求好东西。

问:在《路加福音》11:12中,当时鸡蛋有多普遍?

答:以色列人直到被掳期间向巴比伦人学习后,才开始饲养母鸡并产蛋。但到了那时,鸡蛋应该已经相当普遍了。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48页。

问:路加福音11:13中提到,天父会将圣灵赐给所有向祂求的人,但使徒行传8:18-23中,西门·马格斯虽然求了,却没有得到圣灵,这是为什么?

答:虽然西门并非向父神求,而是向使徒们求,但这并非此处的主要重点。

关键在于,西门·马格斯从未求过自己被圣灵充满。相反,西门是行贿以求得将圣灵赐予他人并加以利用的能力。如今,有时人们想要利用神,而不是被神所使用。

问:在《路加福音》11:13中,既然父神将圣灵赐给那些向祂求的人,这是否意味着基督徒在向上帝求圣灵之前,就没有圣灵?

答:《1001个圣经问题解答》第47-48页指出,这句话是在五旬节之前说的,那时圣灵尚未浇灌在所有基督徒身上。自五旬节以来,圣灵进入新信徒的生命,已成为接受基督进入生命的一部分。 不过,《使徒行传》8:14-17中记载了一个特殊案例:当时向撒玛利亚人传讲的福音并不完整,他们虽然奉耶稣的名受了洗,却未曾听闻有关圣灵的任何教导。彼得和约翰来到他们那里,按手在他们身上,他们才领受了圣灵。然而,通常的情况是,人在信主之时便领受了圣灵。 基督徒一旦领受了圣灵,便可能被圣灵充满(以弗所书 5:18-21),也可能不会,这取决于他们如何常在基督里。

问:在路加福音11:21-22中,“那强壮的人”和“那更强壮的人”分别指谁?

答:在这个比喻中,“那强壮的人”是指撒但,“比他更强壮的人”是指耶稣基督。基督正在夺回那些被撒但掌控的生命和身体。基督在此并非处于防御状态,也不是在捍卫自己;相反,基督采取的是进攻姿态,积极地从撒但手中夺回那些本应属于撒但的人。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6页。

问:路加福音11:23中提到“若不与我同在,就必被赶出去”,但路加福音9:49-50中有些人却奉耶稣的名赶鬼,这该如何解释?

答:两者都是事实。请注意,路加福音9:49-50中那些赶鬼的人,仍然是奉耶稣的名行事的。因此,他们是与耶稣同在的。另一方面,他们并不属于使徒和七十门徒所组成的人类组织。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13-1414页。

问:在路加福音11:24-26中,为什么邪灵会带着另外7个邪灵回来,而不是6个或8个?

答:答案有两点需要考虑。

1. 耶稣并非在说数量总是七,绝不会是其他数字。他只是举了一个例子。

2. “七”被视为一种象征完整的通用数字,耶稣可能是在说,会有一“整套”的恶魔回来。

我们的生命中不存在“属灵的中立”。如果有人因邪灵离开而内心空虚,这固然很好。但作为信徒,他们需要被圣灵充满,否则邪灵可能会卷土重来,甚至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2页和《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6页。

问:在路加福音11:27-28中,有些人为何错误地认为家庭和母职比上帝更重要?

答: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都可能成为偶像。例如,家庭是好的,与家人亲近也是好的。但如果你的家人要求你做违背神话语的事,那么你就需要更亲近你的神,而不是你的家人。我认识两对夫妇,他们离婚的主要原因就是其中一方的家人不认可另一方。 上帝憎恶离婚,如果你仅仅因为听从家人的意见而与配偶离婚,就是在上帝面前犯罪。

问:在《路加福音》11:27-28中,有些人因将玛利亚尊崇得与耶稣大致同等,这算作何种罪?

答:耶稣并未否认马利亚是蒙福的,但聆听并遵行上帝的话语,比称马利亚为有福的更为重要。称她为有福的并无不妥,但圣经中没有任何经文说我们要敬拜或崇拜她。在《罗马天主教教理》中,马利亚被称为“中保”(共同中保)和“救赎者”(共同救赎者),与基督并列。 正如《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6页所言,对耶稣及其母亲的敬仰,不能取代对耶稣的顺服。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14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2页。

问:在路加福音11:29-30中,约拿的预兆是什么?

答:首先说明什么不是正确答案,然后给出正确答案。

非正解:约拿在尼尼微人眼中肯定显得很奇怪。在巨鱼腹中待了三天三夜后,他的皮肤很可能已经褪得雪白,头发或许也部分脱落了。然而,耶稣在此并未提及皮肤或外貌。

正确答案:法利赛人要求耶稣按他们的命令行神迹,而耶稣在此,就像约拿一样,除了向他们传道之外,绝不会做任何其他事。正如约拿从未行过神迹,耶稣也不会应他们的要求行神迹。 然而,尼尼微人听见约拿的讲道便悔改了,但法利赛人听见神儿子的讲道时, 会悔改吗?如果不会,那么法利赛人的心该是多么刚硬,甚至与那些性情暴戾却已悔改的尼尼微人相比也是如此。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6页。

问:路加福音11:29-30中,这段经文如何表明耶稣相信约拿是一位历史人物?

答:一些自由派基督徒声称《约拿书》是一部象征性的书卷。然而,没有任何一位犹太历史人物或早期基督徒曾表明他们将该书视为非历史性的。耶稣在此正是利用约拿和尼尼微人的历史事实,来阐明他们不肯悔改的严重性。 正如示巴女王是一位历史人物,约拿同样是历史人物。如果耶稣自己认为这个故事是虚构的,那么他所阐述的观点就建立在一个自相矛盾的论据之上。如果约拿在大鱼腹中度过三天三夜后重返人间,是预表耶稣自己的受死与复活,那么,如果你认为约拿的故事只是比喻,你是否也认为耶稣的受死与复活仅仅是比喻呢?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14-1415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6页以及《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7页。

问:在《路加福音》11:31中,南方女王将如何起来定那世代的罪?

答:南方的女王即《列王纪上》10:1-10中曾拜访所罗门王的示巴女王。犹太人确实没有理由远离加利利,因为示巴女王的榜样——她从更远的地方前来聆听所罗门的教导,而耶稣的教导比所罗门的更伟大。

问:在《路加福音》11:32中,尼尼微人将如何定那一代人的罪?

答:犹太人既不能说自己太邪恶,也不能说耶稣的教导太陌生。尼尼微人的例子将向他们表明,那些邪恶的尼尼微外邦人因约拿的传道而悔改,而耶稣的教导比约拿的更伟大。

问:在路加福音11:34中,耶稣所说的“若眼睛是暗的,全身就满了黑暗”,是什么意思?

答:耶稣用一种身体状况来比喻属灵的真理。如果你的眼睛是黑暗的(无法看见),那么你整个人就无法看见任何光。同样地,如果你所接受的属灵滋养全是黑暗,那么你内心充满黑暗也就不足为奇了。有时人的光会很快熄灭,或者 变得太暗,以致无法发挥作用、带来任何益处。 耶稣就是那点亮灯的“光”,所以不要让你的光变暗或熄灭。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51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415页。

问:在路加福音11:38-41中,耶稣为何没有树立良好的卫生榜样,在吃饭前洗手?

答:在旧约中,神并没有吩咐人们饭前洗手。洗手本身并无不妥,但若你将其奉行得过于虔诚,甚至将其视为在神面前蒙悦纳的标志,那么对你而言,这就成了错误。 耶稣在此强调的重点,比个人卫生更为重要。当人们开始制定规则,并宣称必须遵守这些规则才能跟随神时,耶稣对此提出了异议。这与《路加福音》11:45-46密切相关,耶稣在该处指出,他们忽视了神所说的话,用人的规则取代了神的诫命。

不要把神没有说过的话归于神,正如《箴言》30:5-6和《哥林多前书》4:6所说的。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7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6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15-1416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2页。

问:在《路加福音》11:42-54中,耶稣为何如此严厉地责备法利赛人?

答:耶稣对这些人表达了最深切的失望。一方面,他们对圣经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将其传授给他人;另一方面,他们却对神毫无爱心,而耶稣对他们拒绝了神为他们所定的旨意(路加福音7:30)感到失望。他们敬爱所有已故的先知,却与在世的先知格格不入。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7页。

问:在路加福音11:49中,既然神知道那群人会杀害先知,为什么还要向他们差遣先知呢?

答:神极其有耐心,会不断给人们机会归向祂。即使人们杀害了敬虔的先知,有时这些人后来也会悔改并归向神,例如,厄瓜多尔的奥卡印第安人杀害了吉姆·埃利奥特和其他基督教传教士后,后来就悔改归向了神。

问:在《路加福音》11:51和《马太福音》23:35中,撒迦利亚是谁?

答:这极有可能是《历代志下》24:20-21中被约阿施杀害的祭司撒迦利亚。也可能是先知撒迦利亚,或者两人实为同一人。 亚伯是圣经中首位殉道者。祭司撒迦利亚则是犹太《旧约》最后一部书卷《历代志下》中最后一位殉道者( )。一个巧合是,这可以概括为“他们从A到Z杀光了先知”。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16页和《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7页。

问:在《路加福音》11:52中,当今那些虔诚且通晓宗教知识的教师,有时会以哪些方式实际上阻碍人们归向神?

答:他们虽然拥有真理——即永生的“钥匙”,但不仅自己不使用它,还阻止他人学习并运用它。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16-1417页和《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56-957页。

问:在《路加福音》11:53-54中,为什么耶稣会被问这么多问题?

答:文士和法利赛人向祂提出这么多问题,并非因为他们想向祂学习,而是为了设下陷阱,诱使祂不经意间说出前后矛盾的话,或是说出日后会后悔的话。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55页和《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7页。

问:在《路加福音》12:1中,耶稣为何将法利赛人的教导比作酵?

答:此处的酵是虚伪教导的比喻。酵虽肉眼不可见,但它的生长及其作用却会深刻地改变面团。这一过程缓慢而隐秘,却能完全渗透并占据主导。法利赛人的教导也是如此。耶稣并不认为法利赛人的教导仅仅是不合宜的,而是认为它在属灵上具有致命性。同样,当今也有一些教导,若人们相信它,在属灵上也是致命的。 所幸,从这个比喻意义上说,神能使人从死里复活。耶稣在《马可福音》8:15中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只是语境不同。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55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7页以及《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8页。

问:在《路加福音》12:2中,耶稣关于伪善的论点是什么?

答:希腊语中的“hypokrisis”一词最初指的是戴着面具的人,通常是指演员。总有一天,每个人都会被揭下面具,人们会看到他们的真面目。虽然虚伪是错误的,但耶稣在这节经文中要强调的是,这种行为是愚蠢的。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可以为所欲为地犯下任何罪行而不受惩罚,但他的父母、子女、朋友以及警察都会知晓。在这种情况下,他还会想犯多少罪行呢?通常来说,人们对自己被抓获概率的估计往往低于实际情况。 这部分原因在于我们的衡量标准。如果 某人做了99次某事都未被抓到,但在第100次被抓并入狱,人们会认为:a) 这很好,因为成功率高达99%;还是 b) 因为被抓入狱,可能毁了这一生。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7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17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2-823页。

问:在《路加福音》12:6和12:59中,这里的“便士”或铜币指的是什么?

答:在路加福音12:6和马太福音10:29中,这是一种名为“阿萨里昂”(assarion)的罗马硬币,相当于一个“第纳里”(denarius)的十六分之一,而“第纳里”是一天的工资。这个词在圣经中仅出现在路加福音12:6和马太福音10:29中。

在《路加福音》12:59、《马可福音》12:42和《路加福音》21:2中,所用的词是“leptos”,这是一种犹太铜币,价值约为一分钱的八分之一。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7、240页。

问:在《路加福音》12:11-12中,我们该如何依靠这里的应许?其中又未应许什么?

答:经文应许,当我们因信仰遭受迫害而被带到审判官面前时,圣灵会指示我们该说什么,使我们能为基督作美好的见证。

经文并没有说我们会得到最安全的言辞,也没有说这些言辞会使我们被释放。但我们应关心的应该是基督的见证,而不是我们自身的安全。

经文也没有说我们在带领查经或讲道之前不应该做准备。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18页。

问:在路加福音12:14中,耶稣为何从未将遗产分给那人和他的兄弟?

答:回答中需考虑以下四点:

1. 只有那人提出请求,他的兄弟并未提出。如果一方从未请求、希望或同意接受仲裁,那么对双方之间的纠纷进行仲裁就难以奏效。

2. 耶稣降世的主要目的并非解决琐碎的民事纠纷。仲裁纠纷虽是好事,但这会分散人们对耶稣降世真正目的的注意力。

3. 当时已有法律法庭,那人本可前往求助。

4. 正如耶稣在《路加福音》12:21中所提到的,当一个人更在意金钱而非上帝时,金钱就不是一种祝福。

路加并未明确说明这人是否遭到了兄弟的冤屈,还是仅仅出于贪婪想要更多。路加可能并不知情,但鉴于后续经文谈论的是贪婪,至少其中一方是贪婪的。从更宏大的角度来看,究竟谁在贪婪并不重要,因为无论如何,这人都错失了良机。 回想起来,这位当时生活在那里的男子,竟有幸见到道成肉身的耶稣,这实在令人痛心。然而,他非但没有求耶稣教导他,或赐给他永生,却只希望耶稣解决一件琐事。向神求问小事本无不可。然而,如今我们是否也常因琐事向神祷告,却忽视了大事呢?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18页。

问:在路加福音12:15-21中,那个财主究竟做错了什么?

答:那个财主确实存在严重的问题,但这并非他做错了什么,而是他没有做好该做的事。考虑未来、感谢神,以及思考既然神如此丰盛地赐福给他,他该如何帮助他人——这些显然都远离了他的意识。那个财主并不需要建造新的仓库来储存超过他所需的粮食,他只需要将食物分给穷人即可。

正如有人曾说:“人算不如天算。”正如路加福音12:2中所说的伪善是愚蠢的,路加福音12:28-29中对金钱的忧虑也是愚蠢的。

这与《诗篇》49:5-10,16-17以及《次经》中的《德训篇》11:18-19有相似之处。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57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8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8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2-823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9-1210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419页。

问:在路加福音12:23-31中,人们为何忧虑?

答:路加在此列举了若干原因。

a) 路加福音12:23、29中,我们过于担心如何为自己和家人提供基本的衣食。我们应当信靠神会供应我们。

b) 我们在路加福音12:24中担忧自己的价值与意义。我们应当关注的是神的名在地上得着荣耀。在世人眼中,我们或许并不被视为很有价值,但重要的是在神眼中我们如何被看。

c) 我们为路加福音12:25中提到的身体和健康而忧虑。我们固然应当照顾好自己,但神的子民的属灵和身体需求又该如何呢?

d) 我们为《路加福音》12:27中所提的外貌、肉体之美和时尚而忧虑。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当耶稣在我们生命中发光时,祂看起来是多么美好。

e) 在《路加福音》12章30节中,我们为世人告诉我们该担忧的一切而忧虑。我们应当意识到,作为世上的客旅和寄居者,我们不再在意许多从前在世时所关心的事情。

总之,当你感到忧虑的诱惑时,请思考这些事情。 我们不应忧虑,因为:a) 《路加福音》12章22节吩咐我们不要忧虑;b) 我们的信心能使我们免于忧虑(《路加福音》12章28节及以下);c) 不要追求世人所追求的(《路加福音》12章30节),而要热切寻求神的国(《路加福音》12章31节);d) 因为父乐意将国赐给你们(《路加福音》12章32节)。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19-1420页。

问:在《路加福音》12:32中,“一小群人”是否指耶和华见证人所教导的144,000名受膏者?

答:不。耶和华见证会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1991年版)第78节等处教导了这一点。无论是在此处还是在《启示录》中,都没有提到天堂仅限于144,000人。事实上,耶稣并不是在讲授关于未来“小群”的教义,而是正在对当下就站在他面前的“小群”说话。 这里所说的“小群”是指耶稣的门徒,包括犹大在内。我们就像被放逐到一个充满敌意的世界中的无助羊群。仅凭自身力量,我们无法对抗撒但、恶魔和其他“狼”,但我们拥有基督的能力。《罗马书》8:35-39教导说,尽管我们是无助的羊群,但上帝应许,没有任何事物能使我们与祂的爱隔绝。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第148-149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9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420页。

问:路加福音12:33中,我们该如何做到这一点?

答:经文说要变卖财物;希腊原文既未明言“一切”,也未暗示“一切”。但其中所蕴含的含义是牺牲性的奉献,即奉献到痛彻心扉的地步,以供养穷人和支持事工。

关于其主要目的是帮助穷人,还是为了防止信徒被财物所累,人们可以就此展开讨论。一个简单的答案是:这两个理由都是成立的。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64页。

问:在路加福音12:37中,这个比喻有什么极其不同寻常之处?

答:耶稣的大多数比喻都是通过听众能够感同身受的情境和方式来传授真理的。这个比喻起初也是如此。但主人( )通过亲自服侍来奖赏那些警醒顺服的仆人,这种想法是前所未闻的。哪个神志清醒的主人会这样做呢?正当祂那些顺服的仆人准备随时行动、服侍祂的时候,祂却反其道而行之,动情地服侍了他们。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20-1421页和《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09-1210页。

问:在《路加福音》12:41-44中,当彼得问这教导是针对谁时,耶稣是如何回答的?

答:耶稣用另一个比喻来回答。耶稣在这里的教导是针对每一个正在(或本应)等待主人归来的仆人。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8-989页。

问:在路加福音12:42-48中,关于仆人等待主人归来的比喻意味着什么?

答:这个比喻有三个不同的应用层面。

在耶稣的时代,虽然并非所有人都期待着弥赛亚的到来,但他们本应当如此。

自基督升天以来,我们便被吩咐要警醒等候祂的再来。耶稣预示了祂第二次降临之前会有延迟。

在任何时代,人们都应当寻求神及其救恩。

这个比喻适用于所有人,但尤其适用于信徒——即主人的仆人——当他们对其他信徒拥有权柄或影响力时。在等候主人再来期间,我们应当仔细思考如何运用自己的时间和资源。我们也应当认真反思自己对待他人的方式。主人离开期间,仆人们仍有工作要做。对我们来说也是如此。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66-967页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3页。

问:在路加福音12:45中,这个比喻里的仆人有多坏?

答:这个仆人甚至没有试图去遵行主人的吩咐。他公然反抗,因为他认为主人回来还很遥远。他擅自将主人的财产和其他仆人据为己有,以满足自己的私欲和享乐。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62页。

问:在路加福音12:45中,作为“主人”的上帝,那些不忠心的仆人将如何被审判?

答:其中一些人是真正的信徒,他们将因失去赏赐而受审判,正如《哥林多前书》3:12-17所示。

另一些人,虽然可能自认为是神的仆人,却并未侍奉神,他们将被毁灭,正如《哥林多前书》3:16-17、《马太福音》7:21-23、《希伯来书》6:4-8以及《彼得后书》2:1-3所示。他们并未得救,将下地狱。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9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421页。

问:路加福音12:47-48向我们传授了什么关于知识与责任的教训?

答:有知识的仆人将受到严厉的惩罚;没有知识的仆人将受到较轻的惩罚。惩罚有不同的程度。可以用路加福音12:48来概括这一点:“多给谁,就向谁多要。”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21页。

问:在《路加福音》12:49-52中,这里所说的“洗礼”指的是什么?

答:这指的是我们受洗所象征的现实。即指基督的死与复活。这里的“火”可能指净化、审判,或两者兼有。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难解之语》第471-472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68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421页。

问:在路加福音12:49、51中,作为“和平之君”的耶稣,为何不是来带来和平,而是带来分裂?(穆斯林艾哈迈德·迪达特曾提出这一问题。)

答:借着耶稣,我们以三种方式得享平安,但没有第四种。

1) 耶稣来是要赐给我们与神和好的平安。

2) 我们也要与在基督里的弟兄姊妹彼此和睦。

3)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们应当与所有人保持和平。

X 4) 然而,由于我们传扬福音的真理,人们会反对我们。耶稣和保罗都曾预先警告过我们:人们会因福音而恨我们、与我们分裂,并迫害我们。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9页。

问:在《路加福音》12:50中,耶稣是如何被“逼迫”直到这洗礼完成为止的?

答:这里的“洗礼”并非指耶稣受约翰施洗,因为那已经发生了。而是指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以及由此带来的后果,包括祂的复活和五旬节圣灵的倾注。唯有到那时,圣灵才会住在所有信徒里面,并行耶稣差遣祂所要做的工作。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中的难解之语》第472-475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21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9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9页。

问:在《路加福音》12:51中,作为“和平之君”的耶稣,为何没有给地上带来和平,反而带来了分裂?

答:跟随耶稣会带来分裂,但未必意味着战争和暴力。即使是不信主的人使用暴力迫害基督徒,施暴者也是不信主的人,而非基督徒。即使在我们自己的家庭中,也可能有不信主的人迫害我们。这几乎就像一位父母说:“我的孩子或许会说谎、偷窃、酗酒,但至少他不是基督徒!” 耶稣在《弥迦书》7:5-7中表达了非常相似的观点。在《约翰福音》15:18-21中,耶稣告诉我们不要对这种迫害感到惊讶。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9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422页。

问:在《路加福音》12:52-53中,既然福音会在家庭中带来分裂,基督徒该如何既孝敬父母又不使儿女恼怒呢?

答:基督徒应当孝敬父母并顺从他们,除非父母命令他们做违背神话语的事。同样地,人们应当遵守所居住城镇或城市的条例,但若这些条例与州或省的法律相抵触则除外。人们应当遵守州或省的法律,除非这会导致违背国家法律。

基督徒应当珍视家庭并做和平之子,同时也要意识到福音会带来分裂。我们应当小心不要与他人分裂,更何况福音有时会导致他人与我们分裂。

问:在路加福音12:57-59中,耶稣所说的“直到还清最后一个铜板才出来”是什么意思?

答:当一个人既不寻求也不接受怜悯时,公义便会显得严苛。

问:在路加福音12:59、21:2和马可福音12:42中,从轻松的角度来看,为什么粒子物理学家会对这些经文感兴趣?

答:在路加福音12:59中,希腊原文的字面意思是“你们若不付清最后一个勒普顿,就不能出去”。路加福音21:2提到了两个勒普塔。在现代物理学中,勒普顿是一类亚原子粒子,包括电子和中微子,因此可以说,他们若不付清最后一个勒普顿,就不能出去。

问:在《路加福音》13:1中,为什么有人向耶稣提起那些加利利人,说彼拉多将他们的血掺进了祭物里?

答:这对犹太人来说是令人憎恶的。他们要么是想听听耶稣的反应,要么是想听他解释上帝为何允许此事发生,要么是想得到确认——这种事绝不能容忍。既然此事发生在耶路撒冷,这表明耶稣当时并不在耶路撒冷。他们想知道耶稣会如何回答这个具体案例中关于邪恶与苦难的问题。这些人是否比其他人更邪恶,还是另有原因? 也许他们是热衷党人,希望得到耶稣对反抗罗马的言语支持。

第一个例子是恶人造成的灾难,而第二个例子则是(至少在主观上)无人(至少不是故意)造成的灾难。

T.W.曼森在《耶稣箴言》第273页中也指出,他们或许是故意向耶稣提起这些事,希望耶稣能对彼拉多发表一些批评,以便他们回去转告彼拉多。请注意,耶稣在此完全没有批评或提及彼拉多。

无论他们想要什么,耶稣的反应、回答以及他所确认的内容,恐怕都出乎他们的意料。耶稣对那件众所周知的不义之事保持沉默,没有加以斥责,而是将重点放在了“为何这事会降临在他们身上”上。关于耶稣的回答,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三点观察。

1. 这种事发生在世人身上,是因为我们都是罪人,但这与他们所做的任何具体事情都无关。

2. 然而,若认为就短期而言,他们所受的惩罚相对于其他加利利人来说是公平的,这种假设是错误的。不能因此断定他们比其他人罪孽更深。

3. 虽然耶稣从未为这一行为辩护,也从未说它是好的,但从彼拉多的恶行中可以汲取一个有益的教训:除非悔改,否则迟早所有人都会同样灭亡。

根据约瑟夫斯在《犹太古史》第18卷第3.2章第379页和《犹太战争》第2卷第9.4章第479页的记载,彼拉多曾做过类似的事情。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64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0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4页。

问:在路加福音13:6-9中,无花果树的比喻有何要义?

答:无花果对无花果树有什么作用?在此情境下,既无作用,又至关重要。结出无花果会消耗养分,而这些养分本可用于使无花果树长得更强壮、更高大。无花果仅用于培育更多树苗;对树本身毫无益处。然而,如果树不结果,主人就会把它砍掉,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花果对这棵树确实非常重要。

这里有两个互补的含义。

普遍意义:虽然当时并非无花果的季节,但人们可能会认为,路边那棵无花果树——或许因避开了最严酷的寒冬——可能已经结出了一些无花果。无论耶稣何时再来,我们都必须做好准备。若你在生命中不结出好果子,审判必将降临。

时机已到:通常,无花果树要到第四年才会开始结果。经文并未明确说明,主人是自无花果树栽种之日起等了三年,还是自它本应首次结果之日起等了三年。无论如何,仆人请求主人等到第四年。当神要我们做某事时,我们应当做好准备。否则,机会可能会一去不复返。

具体应用:无花果树象征着犹太民族。耶稣曾得到一个预兆,表明整个犹太民族是否会接纳祂,而答案是他们不会。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0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70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89页。

问:路加福音13:12;所有的身体残疾都是由邪灵引起的吗?

答:绝非如此。在《约翰福音》9:1-5中,有一个生来瞎眼的人,经文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与邪灵有关。

问:在路加福音13:13中,我们是否应该同样乐意与患有身体疾病、残疾或灵性问题的人在事工上同工?

答:如果我们不愿这样做,那就等于排除了保罗——他身上有“肉体的刺”;提摩太——他经常患胃病;马太——他曾从事税吏这一不光彩的职业;以及彼得——他曾经不认耶稣。若说这些人“够格”侍奉神,却“不够格”与我们同工,那将是非常、非常可悲的,因为我们不仅试图充当他们的审判者,更试图成为比神更严苛的审判者。 无论如何,事工能否结出果子,并不取决于我们的能力——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其他方面的——而是取决于神的圣灵。

绝对没有理由说,一个身有残疾或患有身体疾病的人,就不能像没有这些情况的人一样高效且有用。事实上,有时上帝会利用他们的处境来彰显祂的荣耀。实际上,有人可能会认为,你更应该主动寻找那些面临困难或被视作微不足道的人,作为事工伙伴。

至于属灵方面的问题,答案是“视情况而定”。如果一个人已经悔改并脱离了缠累他的罪,诚实地承认过去和现在的状况,并完全接纳他们, 或许你不愿让他们再次陷入会引发诱惑的处境。同样,如果一个人在某个方面有软弱,那么你可能不愿让他们处于容易跌倒的环境中。有些基督徒,比如马丁·路德,会经历抑郁发作。但在你断定他们不是基督的好战士之前,请看看路德所做的一切——即使面对巨大的反对,他依然坚持了下来。

问:在《路加福音》13:14中,会堂主管为何认为在安息日治病是错误的?

答:法利赛人将工作分为39类。由于他们将任何创造性行为或生产性努力都视为工作,因此医治他人会被视为同时属于这两类。 显然,对他们而言,无论是神的律法,还是他们自己附加的那些人为限制,其优先级都高于神自己。如果神在安息日施行医治,他们凭什么说神不能医治?当你试图告诉神祂必须遵守你的规则,甚至祂必须遵守祂自己赐给我们的规则时,请务必谨慎。

问:在《路加福音》13:15-17中,耶稣为何这样回答会堂的领袖们?

答:耶稣本可以援引旧约律法(而此人对律法的解释与耶稣不同),或强调祂是弥赛亚(而此人很可能并不接受这一点)。相反,耶稣揭露了此人自身的自相矛盾和缺乏怜悯之心。

据《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71页记载,有许多拉比在教导中提到安息日应救助遇险动物的例子。(然而,在昆兰,他们却主张安息日绝不救助动物,即使动物掉进井里或正在分娩也不例外。)许多时候,在与他人交谈时,从双方都认可的“共同点”入手至关重要。 在此之后,若你能指出对方观点中的自相矛盾之处,对方才(或许)会意识到有必要考虑不同的观点。

顺便提一句,这种论证方式被称为“由小引大”。这是拉比们阐述观点时常用的方法。

耶稣揭露了这样一个事实:尽管他们表面上似乎想了解宗教事务,但实际上并不真正关心上帝在他们生命中的作为。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0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70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4、825页。

问:在《路加福音》13:15-17中,除了《圣经》本身,我们如何知道会堂是在圣经时代就存在的,而不是后来才发展出来的?

答:我们知道会堂出现得很早的一个依据是,十九世纪末发现的“提奥多图斯铭文”,该铭文纪念了一位名叫提奥多图斯(Theodotus,维特诺斯之子)的希腊化犹太人。 西奥多图斯是一名祭司兼会堂长,其父和祖父均曾担任会堂长。这块铭文极有可能刻于公元70年之前。更多信息请参阅《新约背景词典》第534页。

问:在《路加福音》13:18-21中,为什么神的国像一粒芥菜籽或酵母(酵)?

答:二者都是自发生长。芥菜籽虽小,但长成的芥菜植株约有10英尺(3米)高。或许耶稣同时使用这两个比喻,是因为芥菜籽从外部生长,而酵母则从内部发酵。酵母虽不可见,但它产生的结果却显而易见——那就是表面蓬松的面包。

这段经文之所以重要,还在于它将酵母象征为善,从而平衡了其他经文中将酵母比作法利赛人邪恶教导的表述。这种对酵母的用法表明,不能仅凭一个比喻的特定含义,就将该词在整本圣经中赋予完全相同的含义,而忽略上下文。

另一方面,《信徒圣经注释》第1424页和《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0-241页认为酵母/酵总是象征邪恶和腐败。《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4页指出,这种观点在此处是错误的。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72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424页。

问:在路加福音13:19中,鸟儿代表外邦人,还是代表腐败和虚假的信徒?

答:基督徒对此意见不一。这里指的是其他生物——它们虽不属于那棵大树的一部分,却共享着树荫或树木带来的益处。有人认为这指的是蒙福的外邦人;也有人认为是指那些本不该属于教会却仍混在其中的假信徒。

根据《信徒圣经注释》第1424页的解释,此处指的是腐败。然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4页对此持不同意见。

问:在路加福音13:23-27中,为什么只有少数人得救?

答:门徒们可能曾期待,耶稣伟大的教导加上神迹奇事,会使几乎所有人归信。当这一幕并未发生时,他们或许感到失望,因此耶稣解释说,通往救恩的道路是狭窄的。得救的并非仅仅因为看见并听见了耶稣,而是取决于他们对所听之道的决定与回应。经文并未说“在旅途中要穿过那窄门”,也未说“等待窄门出现”。 经文的字面意思是说要“竭力”从那窄门进去。

虽然耶稣没有直接回答“为何只有少数人得救”这一后续问题,但我们可以做出一些观察和推断。

1. 那些在达到责任年龄后离世的人,无论明示或暗示,都已选择了自己的命运。

2. 神在审判上“迟延”,是因为他希望给人们悔改的机会(彼得后书 3:9)。

3. 上帝没有义务永远给予悔改的机会,甚至没有义务在人尚在世时继续给予机会。那些亵渎圣灵的人并不总是当场被处死。

4. 归根结底,上帝绝不会因将人送往他们所选择道路的终点而感到后悔。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1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24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5页。

问:在路加福音13:25中,这个比喻里到底是谁在敲门?

答:虽然这个比喻没有直接说明,但耶稣强烈暗示,如果犹太民族拒绝祂,他们就会叩门却不被放行。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24页。

问:在路加福音13:31中,这些法利赛人为何告诉耶稣,希律·安提帕(大希律之子)计划杀害他?

答: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1. 也许这些法利赛人同情耶稣,希望耶稣平安无事。

2. 或者,也许他们只是想让耶稣离开。也许这些法利赛人并不那么在意耶稣死与否;他们只是想让耶稣别碍事。参见下一个问题。《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1-242页支持这一观点。

3. 最后,如果他们能向众人宣称,耶稣在听到威胁后为了保命而逃跑了,这就会在百姓眼中动摇耶稣作为大能弥赛亚的地位。

关于耶稣可能出于各种动机被告知此事,详见《信徒圣经注释》第1424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69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5页以及《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1页。

问:路加福音13:31是否证明希律·安提帕曾计划杀害耶稣?

答:不,这节经文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反驳这一点。圣经记载了法利赛人的话,但并未说明他们所言是否属实。如今,人们很多时候也会听到威胁,不得不做出反应,却无法确定这些威胁是否属实。

问:在路加福音13:31-33中,耶稣对这一威胁的回答意味着什么?

答:我们可以从这节经文中得出三点观察。

1. 耶稣将希律·安提帕比作狡猾的母狐狸,这绝非褒义之词。在当时,狐狸被视为微不足道的动物。无论在当时还是如今,狐狸都被视为狡诈之物。

2. 耶稣并不惧怕他,也不介意他们将祂的回答转告给希律。

3. 耶稣知道自己将死在十字架上,但他也知道一切都会在天父所定的时间里发生。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24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4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74页。

问:在路加福音13:35中,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有何深意?


答:耶稣本可以简单地说:“你们必须说‘耶稣是弥赛亚,有福了’,或者类似的话。”然而,由于他们不接受耶稣是弥赛亚,耶稣便恩慈地用他们能接受的方式表达了这一点。除非他们认出那位对他们而言尚未被指名的真弥赛亚,否则他们将无法进入天堂。

有趣的是,我们可以对比一下:耶稣和保罗在传达真理时是如何“竭尽全力”的,而他们在福音的内容上却从未有过丝毫妥协。

问:在《路加福音》14:1中,一位身居要职的法利赛人为何允许耶稣在他家中讲道?

答:并非所有的法利赛人和统治者都反对耶稣——只需问问亚利马太的约瑟和尼哥底母便知。事实上,《使徒行传》15:5显示,复活后有足够多的法利赛人信了主,以至于他们在教会中形成了自己的群体。约翰福音12:42也提到,许多法利赛人信了耶稣的教导,但因不愿被逐出会堂,只能暗中信。

另一方面,《信徒圣经注释》第1425页认为,法利赛人这样做并非出于真诚的友善,而是为了设局陷害耶稣。毕竟,路加福音14:1及以下经文提到,耶稣当时正受到严密监视。除非那个需要医治的人是未经邀请擅自造访的,否则法利赛人为何要同时邀请耶稣和那个需要医治的人呢?

然而,这是法利赛人第四次提起安息日的问题(路加福音6:1-5;路加福音6:11;路加福音13:10-17),因此耶稣关于安息日的教导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绊脚石。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76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2页以及《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1页。

问:路加福音14:2中的“水肿”指的是什么?

答:这种病症是指体内积液。其成因多种多样,例如心脏左心室功能不全、肝脏或淋巴结问题、红斑狼疮,或是接触蓼属植物油等有毒物质。蓼属植物是一种常生长在芥菜田里的杂草,常与芥菜籽一同收割。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25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5页。

问:在《路加福音》14:3-6中,耶稣为何要质问他们?

答:他们试图通过安排一位患有水肿的人在场来陷害祂。水肿可能由肝脏问题、肾脏问题或癌症引起。耶稣主动出击,要求他们明确表态:在安息日行善是否合法。如果他们回答“是”,那么《摩西五经》中未禁止的善行便是被允许的;如果他们回答“否”,这将暴露他们内心的真实态度:他们只关注自己的规条,而非为上帝行善。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2页。

问:在《路加福音》14:7-11中,耶稣关于“坐在最低的座位上”的教导有何深意?

答:首先,座位并不重要,人的尊荣也不重要。相反,我们应当谦卑,并致力于取悦神。神对我们的尊荣远比任何人的尊荣都要重要得多。

当孩子们为谁该坐在汽车前排而争执时,这段经文是与他们分享的绝佳素材。

问:在《路加福音》14:7-11中,耶稣刚纠正法利赛人关于安息日治病的问题后,为何随即教导他们要坐最低的座位?

答:我们可以推测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法利赛人教导的核心,是渴望被尊荣并获得尊荣。他们制定这些关于安息日的规则,真的是出于对神的爱吗?不,他们想要的是宗教上的尊荣。耶稣在暗示:人不应追求宗教上的尊荣,而应让神来赐予尊荣。

2. 如果法利赛人无法证明耶稣在安息日借着神的权能治病是错的,那么他们就应当谦卑下来,停止反对耶稣。

问:在路加福音14:12-15中,耶稣关于邀请穷人、残废、瘸子和瞎子有何用意?

答:在当时的社会中,这些人被认为并不适合参加宴席。他们不适合工作,通常也没有能力回报恩情。我们可以从中推断出三个教训:

1. 其一,神常常拣选并使用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够理想的人。

2. 这些人往往意识到自己并不完美,因此更可能依靠上帝并将荣耀归给祂。

3. 然而,事实是,我们所有人都不完美。如果将上帝公义的标准比作身体健康,那么除了上帝之外,我们所有人都是残缺的、失明的,既无财富也无希望。

更多信息请参见《圣经中的难点与表面矛盾》第117-118页。

问:在《路加福音》14:16-24中,耶稣在筵席上讲的这个筵席比喻,其用意何在?

答:当一位宴席宾客为在场所有将来要在天国享用筵席的人祝祷时,他默认了在场所有人都将在天国享用筵席。 耶稣指出,并非在场的所有人都能进入天国享用筵席。耶稣的话是仁慈的吗?仔细想想,如果耶稣默许在场所有人都是合格的、都能进入天国享用筵席,而事实并非如此,那才最不仁慈。所以,是的,有时听起来严厉的话,恰恰是最仁慈的表达。

既然耶稣的听众对世人举办的筵席很熟悉,耶稣便用一个关于上帝及其筵席的比喻来向他们说明。能参加上帝的筵席是多么美妙;然而,令人遗憾的事实是,大多数人拒绝了邀请。正如筵席的主人可以邀请客人,而客人可以拒绝或接受一样,上帝真诚地邀请所有人分享祂的恩典,他们也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经文说,所有人都拒绝了第二次邀请。 在那个文化背景下,人们通常会很早就发出邀请,随后再发出第二次邀请作为提醒。他们找了各种各样的借口,有些相当牵强,但事实是,宴席主人邀请的正是那些本就不愿前来的人。如果某人的婚事迫使他不得不推辞,那么为何在第一次邀请时没有提出来呢?有人会拒绝参加一场盛大的世俗宴席,这似乎难以置信,但这种情况确实存在。

同样,在天使看来,有人会拒绝上帝向每一个人所作的极其慷慨的邀请,这恐怕也难以置信,但这种情况确实存在。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2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78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74-575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2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426页。

问:在《路加福音》14:16-24中,为什么这个比喻与《马太福音》22:1-10中的比喻相似,却又不完全相同?

答:请记住,耶稣的教导持续了将近三年,这比一个人读完四福音书所需的时间要长得多。耶稣很可能在一个城镇讲了一系列讲道,然后移居到下一个城镇,再讲一系列类似的讲道。这些讲道虽然相似,但并非完全相同;也许耶稣面对的听众略有不同,因此稍作调整。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79页。

问:在《路加福音》14:23中,既然主人强迫人们进来,这是否证明人们没有自由意志来归向基督?

答:这并不能证明这一点,正如它也不能证明那些未被邀请的人没有跟随神的责任一样。

显然,这个比喻中没有人会认为主人是派出一支军队,用锁链捆绑人们,并将他们当作奴隶带到自己的筵席上。相反,在这个比喻中,“强迫”意味着强有力的劝说。

如果有人试图利用这段经文来证明人没有自由意志,这种尝试只会适得其反。最初被邀请的宾客虽然收到了邀请,却没有前来。因此,最初的邀请是“徒劳的”。 此外,若世上有人渴望参加,却未获邀请,怀有这种渴望难道有错吗?有些非基督徒也希望上天堂——尽管不是按照神的条件,而是按照他们自己的条件。

请注意,格兰维尔·夏普法则也有例外:路加福音14:23和以弗所书2:20。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2064页。根据提多书2:13应用格兰维尔·夏普法则,支持“大灾难后被提论”。

问:在《路加福音》14:24中,为什么被拒绝的客人都没有得到第二次机会?

答:上帝确实常给人多次机会,但也有极限。虽然机会的数量并非这个比喻的重点,但上帝并没有义务给任何人多次机会。

问:路加福音14:25-35关于“计算代价”和“主权”有何教导?

答:人在承诺跟随基督之前,应当先被提醒要“计算代价”。一方面,当耶稣来到撒该面前并宣告他得救时,撒该并没有时间先整理好自己的房子或生命。另一方面,路加福音14:25-35纠正了这种误解,即认为耶稣宁愿要一座半成品的塔,也不愿什么都没有。 人没有能力靠自己整理好自己的生活,所以我们在生活尚未整理好之前就来到耶稣面前;但我们必须怀着让祂来整理我们生活的决心来到耶稣面前。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6页。

问:在路加福音14:26中,耶稣的门徒应当如何“恨”他们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和弟兄?

答:根据摩西律法,结合本段经文的上下文及其当时的文化背景,这应理解为“少爱一些”。耶稣并非要他们违背神的话语——《出埃及记》20:12 要求爱父母,《以弗所书》5:25 则要求爱妻子。 例如,《申命记》21:15提到某人偏爱其中一位妻子时,所用的词就是“恨”。《创世记》29:31中雅各更爱拉结胜过利亚时,也使用了类似的措辞。《马太福音》10:37表明,耶稣的重点在于:我们对父母的爱不应超过对神的爱。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75-476页、《圣经解答大全》第56-57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27页,以及《圣经难题与表面矛盾》第116、210页。

问:在《路加福音》14:26中,耶稣关于父母的教导与律法有何关联?

答:回答中需考虑三点。

1. 耶稣的听众都熟悉摩西律法中关于父母的规定,而耶稣深知这一点。

2. 耶稣的重点在于保持平衡。爱神是第一条诫命,爱人如己是第二条,而非相反。

3. 如果你对父母、子女或任何人的爱与忠诚,超过了你对神的爱与忠诚,那么你的优先顺序就需要改变。即便是好事,也有可能成为偶像。

问:在《路加福音》14:28中,人们应该如何权衡跟随耶稣的代价,以及不跟随耶稣的代价?

答:半心半意地跟随耶稣,或者试着跟随祂一段时间后又回头,完全没有益处。有一次,一位非基督徒来参加圣经学习时问我:“如果我不让耶稣成为我生命的主,基督教对我会有益处吗?”我回答说,除了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之外,基本上没有。这是全有或全无的事。你必须将生命完全交托给耶稣。 我们在传讲福音时,必须同时传讲“算计代价”的道理。耶稣所谴责的正是那些半心半意的跟随者。

约翰·加尔文曾说:“我为基督舍弃了一切,我得到了什么?我在基督里得到了万有。”亨利·德拉蒙德说:“进入天国的入场费是零:而每年的会费才是全部。”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28页和《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3页。

问:在路加福音14:31-32中,这里的“战争”指的是什么?

答:这会是听众心中的疑问,因为当时希律王有可能对他的岳父亚利多斯发动战争。但耶稣的比喻超越了这一具体情境,指出一般而言,开始自己无法完成的事是没有益处的。事实上,开始却无法完成,可能比根本不开始还要糟糕。 如果实际上你注定无法获胜,那么放弃那场本可期待的潜在胜利,或许反而是更好的选择。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67页和《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4页。

问:在《路加福音》14:34-35中,耶稣所说的“盐若失了味,不过丢在粪堆里”是什么意思?

答:盐通常能为生活提供必需品,并用于调味和保存食物。因混入污物或其他原因而失去咸味的盐,便没什么用处了。剩下的盐若撒在粪堆上,会减缓粪堆的分解速度,从而降低恶臭的浓度。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77页和《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2页。

问:在《路加福音》14:34-35中,当今一些基督徒会以哪些方式“失去咸味”?

答:从自然角度而言,优质盐价格昂贵。据传,在后来的非洲城市廷巴克图,一磅盐曾价值一磅黄金。盐的咸味会因几种原因而失去价值:其中可能含有少量味道不佳的杂质;或者被惰性、无味的填充物稀释,以致虽然外观未变,但因被稀释,就连原本好的部分也变得毫无价值。

从属灵的角度来看,有人可能在事工上辛勤劳作,但哪怕是一点点不诚实、贪婪或情欲,都足以摧毁他们的见证。又或者,有人在有空时热切地想要事奉神,但因为工作繁重、生活方式对时间的要求很高、沉迷娱乐或其他事情,他们就表现得好像有比事奉神更重要的事要做。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27-1428页。

问:在《路加福音》15:1-32中,这三个比喻有什么共同点?

答:这三个比喻都涉及“迷失”与“被寻回的喜乐”。“99只与1只迷失的羊”的比喻表明,神会寻找迷失者,而寻回那一只的喜乐,远胜于那99只已无需寻找的羊。“9枚与1枚迷失的银币”的比喻则表明,神会极其彻底地寻找, 会因寻回迷失者而欢喜。 “浪子回头”的比喻则表明,上帝会宽恕并接纳那些迷失和悖逆的人。当然,当我们寻求上帝的心意时,也希望我们对他人的爱与态度能反映出上帝的爱与态度。

在《路加福音》第15章中,神希望我们像祂一样,对迷失者怀有怜悯之心。在《路加福音》第16章中,神希望我们对迷失者怀有关怀之心。

问:在路加福音15:1-32中,重点是什么?是迷失、悔改,还是喜乐?

答:这些比喻的重点是悔改还是喜乐?经文中并未提及那只迷失的羊或那枚迷失的银币曾悔改,因此这些比喻的主要重点是喜乐,而非悔改。 法利赛人尽管研读经文甚多,却未能领会神的心意。因此,当法利赛人因自以为义而指责耶稣与罪人来往时,耶稣实质上是通过讲述三个关于喜乐的比喻来回应他们的。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3页和《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4页。

问:在路加福音15:1中,我们该如何让重罪人觉得我们“平易近人”,使他们知道我们爱他们,尽管不赞同他们的所作所为?

答:向他们表明你尊重他们、爱他们、关心他们,并且愿意花时间帮助他们。虽然与他们相处是好事,但不要在与他们相处时做有违道德的事情。

不过,关于我们自身,有几点需要认清:

1) 有时我们可能倾向于与那99只“义羊”待在一起,而不是怀着寻找迷羊的心去寻找它们。

2) 因与罪人来往,你的品行可能会受到指责。

3) 有时,远离他们对你来说是最好的选择。有一次,一位基督徒女孩被一位无神论者私下提出性要求。女孩拒绝了他,但仍然对他保持友好。她是否应该避开他,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他认为她的友好态度仍是对他的邀请,那么她就应该避开他。

4) 有时,非信徒会拖累我们,或引诱我们去做不敬虔的事。虽然圣经说要抵挡邪恶,但从未说过要抵挡诱惑;而是要逃避诱惑。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28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3、1214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2页。

问:在《路加福音》15:2中,当今信徒在何种情况下应当与罪人同桌用餐,又在何种情况下不应与他们同桌用餐?

答:旧约并未说不可与不信的人同桌用餐,但耶稣时代的犹太人遵循他们自己的传统,不与不信的人同桌,正如《使徒行传》10:28和《加拉太书》2:12-14所示。然而,《加拉太书》2:12-14表明,我们应当与所有人同桌用餐,唯一的例外情况如下:

1. 《帖撒罗尼迦后书》3:10指出,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该吃饭。

2. 《帖撒罗尼迦后书》3:14 说,我们应当与那些自称是信徒,却选择违背保罗所写之话的人断绝来往。

3. 《约翰二书》7-11节指出,那些行诡诈的人不应被接纳进入我们的家中。

4. 《哥林多前书》5:9-13指出,虽然我们可以与不道德的人、贪婪的人、强盗或拜偶像的人来往,但如果他们自称是基督徒,就不应与他们同桌吃饭。

问:在《路加福音》15:8-10中,那位妇人究竟是如何丢失又找到那枚银币的?

答:这个比喻暗示那十枚银币就是她所有的财产。这里的银币很可能是德拉克马,相当于一个第纳里,即一个劳工一天的工资。这些银币可能是作为嫁妆赠送的,妇女可能会将银币作为头饰佩戴。如今,印度的情况与此有些相似,那里的妇女可能会佩戴嫁妆中获得的金饰。

如果那女人以为是在屋里弄丢的,她会不遗余力地清扫地板,硬币可能会在清扫时撞到某物而发出叮当声。

《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78页指出,这位妇人并非在正式邀请邻居们来庆祝;而是她满怀信心地期待他们会前来。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82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3、1214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4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2-993页。

问:在《路加福音》15:12-13中,为什么有些孩子,甚至信徒的孩子,也会变得放荡不羁?

答:这可能是至少八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 感到受束缚,被迫在人生现阶段遵守自己可能并不认同的标准。

2) 被放荡的生活所诱惑。

3) 觉得“隔壁的草总是更绿”。

4) 同龄人的压力,或遭受迫害:无论是社交层面的,还是更严重的。

5) 精神疾病

6) 令他们希望或期待落空的失望。

7) 害怕错失良机,认为自己必须立即采取行动,才能充分满足当下生活中的一切愿望;他无法等到父亲去世后再行动。

8) 未能考虑到其罪恶行为可能带来的高昂代价。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3页。

问:在《路加福音》15:17-18中,两个儿子和父亲分别象征什么?

答:父亲象征着上帝的心意。父亲不仅欢迎浪子归来,也恳切地劝诫了大儿子。

根据《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5页,大儿子代表法利赛人。对于那些批评耶稣与罪人同桌吃饭的人来说,这个比喻会让他们感到刺痛。但这也可以推广到任何那些将自己的行为和宗教置于爱人之上的人。

关于小儿子,有几种不同的看法。《信徒圣经注释:新约》第244页指出,小儿子实际上象征着背道而驰的信徒,因为他在要求继承家产之前本是父亲的儿子。另一方面,这里讨论的重点并非得救,而是父亲的爱。更普遍的观点认为,小儿子代表任何迷失的人。尽管他可能信奉宗教,但他仍然是迷失的。

问:在路加福音15:17-18中,浪子是悔改了,还是仅仅因为饥饿?

答:路加福音15:14提到发生了饥荒。饥荒期间,异国他乡的人既不欢迎他,也不看重他,他们只是出于怜悯才给他猪食,但或许正是这种低等的食物,是为了促使他离开。对于一个犹太人来说,不得不去喂猪谋生是极其屈辱的。那里既没有食物,也没有爱,更没有任何改变的希望。 希伯来语习语“回过神来”暗示着悔改。这两种情况都可能成立。饥饿无疑是原因之一,但饥饿也可能促使人悔改。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84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80-581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7页,以及《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5页。

问:在路加福音15:20-24中,父亲为何接纳了浪子,他本该这样做吗?

答:父亲在儿子走近之前就看见了他;由此可见,父亲一直都在等待他的归来。父亲接纳浪子,纯粹出于怜悯,因为他爱他。儿子此前所做的任何善行都已不复存在。 儿子曾辜负父亲并表现出不敬,但父亲仍毫无保留地宽恕了归来的儿子。那场筵席或许是为了向仆人、邻居及其他旁人表明儿子的身份及其被接纳的事实。

一位西方基督徒曾向中东地区的非基督徒(他们不熟悉这个比喻)讲述这个比喻,并询问他们:如果儿子要求分得遗产会怎样?得到的回答包括“这种 绝不会发生”,以及“如果我儿子这么说,我会打他”。还有一位男士回答说,他听说过类似的事情,结果不到一年,父亲就因心碎而去世了。

父亲并没有义务接纳儿子回来,因此没有任何依据表明他“应该”这么做。然而,父亲有权表现得慷慨大方,他便仁慈地接纳了儿子。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82页。

问:在《路加福音》15:25、29-30中,大儿子的说法有道理吗?

答:答案取决于一个人是否认为金钱和财宝比人更重要。大儿子认为父亲应该因为他的辛勤工作而爱他。大儿子重新获得了一个兄弟,但他显然并不像珍视那头肥牛犊那样珍视这个兄弟。大儿子对公平的执着——甚至精确到只剩下一头肥牛犊——暴露了他缺乏爱心。 请注意,大儿子并没有说“我的弟弟”,而是说“你这个儿子”。

有人曾说,有些人利用人却爱人,而另一些人则爱物却利用人。当一个真正的基督徒甚至开始爱物胜过爱人时,他的观点就与上帝的旨意相去甚远。所谓“物”可以包括物质财富、知识、仪式,甚至宗教。我们被要求爱得比人更深的那一位,唯有上帝。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76-477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5页,以及《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5页。

问:在路加福音15:28中,耶稣对大儿子的反应有何教导?

答:拥有99只羊的牧羊人生活富足,而只有十枚银币的妇人则相当贫穷。但除此之外,这三个比喻都相当相似;直到我们读到路加福音15章28节。那99只羊和那9枚从未丢失的银币都没有抱怨或发怒。父亲接纳浪子归来,并非出于公义,而是出于怜悯与爱。 父亲所用的称呼在原文中是“我的孩子”(teknon),比“我的儿子”更显温柔。即便是今天,有些人仍比怜悯与爱更关注公义与惩罚。两者都有其存在的空间,但根据《雅各书》2章13节,怜悯胜过审判。

那个哥哥最终是否回心转意并一同庆祝了呢?耶稣没有说,而且这是他刻意为之的。耶稣实质上是在问法利赛人:你们的心在哪里?你们是否会回心转意,与神同心呢?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84-985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7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3页。

问:在路加福音16:1中,那个富人/主人是指耶稣、天父,还是其他人?

答:没有任何依据表明这位主人就是耶稣或天父。这仅仅是一个富人,耶稣借此自然的情境来阐明一些人生道理。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7页。

问:在路加福音16:6-9中,管家究竟是如何不诚实的?

答:这个管家(或称家务财务经理)在比喻开始前就被发现“挥霍”主人的财物,因此早在比喻开始之前,他便已不诚实或疏于职守。 或许他曾承诺会尽最大努力管理主人的钱财,但实际上并未将主人的利益放在心上。因此,管家的不诚实行为发生在减少账目之前,尽管主人事先并不知晓账目会被减少。

据《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87页所述,该确切术语在昆兰古卷中曾被使用,意为“世俗的”或描述该时代的特征。

问:在《路加福音》16:6-8中,为什么那个不诚实的管家会被称赞?

答:要理解这个答案,需要了解一些文化背景。虽然以色列人被吩咐不可在借贷时向彼此收取利息(《利未记》25:35,《出埃及记》22:25),但当时的现实情况是,他们通常都会这么做。此外,向外族人收取利息是被允许的(《申命记》23:20)。

管家归还了100罐橄榄油中的50罐,以及100箱小麦中的20箱。《威克里夫圣经词典》第1761页指出,当时谷物的市场利率为25%至33 1/3%。80箱小麦加上25%的利息,即为100箱。 我曾听过一种说法,认为橄榄油的利息是100%,但我未能证实这一点,尽管《新日内瓦研读圣经》第1636页也将此作为一种理论提出。 《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88页指出,100容器的小麦数量庞大:据《耶雷米亚斯〈耶稣的比喻〉》第181页所述,这相当于约100英亩的收成。同样,《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8页指出,当旧约律法明文规定不得收取利息时,那位仆人却在减免所收取的利息。

因此,在给予这些“折扣”时,管家或许并非在欺骗主人,而是取消了他本就不该向同为以色列人的债主收取的利息。关键在于,管家并非试图重获原职;他早已知道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管家是在试图讨好债主们,以便他们考虑给他一份工作。

至于主人是否知晓这些“折扣”,《信徒圣经注释》(The Believer’s Bible Commentary)第1430-1431页指出,主人是知情的,并且他(或许是心不甘情不愿地)称赞了管家的高瞻远瞩。 《圣经知识》 注释:新约第246页和《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87页也指出,那位富人知情,但仍称赞管家机智。

有时,当一家企业或投资者濒临破产时,银行会任意将贷款金额略微降低一些。与其一分钱也拿不到,只能收回抵押品,不如少拿一点钱,从而避免被没收抵押品。

问:在路加福音16:9中,信徒应当如何利用金钱来结交朋友?

答:那个不诚实的管家当时看似慷慨,并非出于无私的利他主义,而是出于冷酷的实用主义。当信徒意识到世上财富的暂时性价值时,他们就更应该愿意为了福音而舍弃财富。正如著名的基督教传教士兼殉道者吉姆·埃利奥特在他的日记中所写:“舍弃自己无法持守之物,以换取自己永不失去之物的人,绝非愚人。”

《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77-478页补充道:“‘你们看,’耶稣说,‘世俗之人,心思仅止于今生,有时表现得比那些只顾来世的人——“光之子”——更为明智和有远见。他们会利用物质财富为今生的未来做准备;光之子为何不能利用它为永恒的未来做准备呢?……’

问:在《路加福音》16:9中,如果你发现自己在神眼中已经不公义或不忠心,此时你该怎么做才能讨神喜悦?

答:认识到自己的罪并求神赦免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还远远不够。也许你也应该向那些被你伤害过的人道歉。此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进行赔偿,将你直接或间接(因你的行为导致)从他们那里拿走的东西归还给他们。

问:路加福音16:9提到,试想如果你的客户、供应商和商业伙伴总是公平对待你——即使你没有察觉到不公平的对待——并且总是对你实话实说,那该有多好。你该怎么做才能成为这样的人?

答:谈判达成交易是没问题的,不把你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所有人也是可以的。但你绝不能说谎,即使那是人们所谓的“善意的谎言”。为了获得有利条件而强硬谈判是可以的,但如果谈判对象正处于走投无路的境地,就可能超越“争取有利条件”的范畴,演变为对他人绝望处境的剥削。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是否是那种你自己愿意为其工作、受其管理或与其做生意的人?

这样做并不能保证你会变得更富有。但这样做会更讨神喜悦。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4页。

问:在《路加福音》16:9中,我们该如何更好地铭记,我们只是上帝赐福之物的管家,而非拥有者?

答:首先,想想你有哪些比他人更优越的恩赐或才能,而这些是你应得的。你并没有任何这样的恩赐。然后,想想你有哪些财产或金钱是脱离了神的恩典而拥有的。你或许通过努力工作获得了一些成果,也成就了一些事情,但是谁让你拥有了那种能力,以及那种能让你的辛勤工作有所回报的处境呢?

其次,想想你目前拥有的世间福分还能持续多久。有人说过,葬礼灵车后面不会跟着搬家卡车。正如《传道书》2:18-19所言,这一切终将消逝,转交给他人,而他们或许会明智地使用,也或许不会。

最后,要相信《箴言》8:10-11所言:智慧胜过金银。请将你所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都用来寻求神的智慧和祂的国度,而不是金银。你所拥有的财富并非终极目标;它们只是帮助你实现侍奉神、推进祂国度这一目标的工具。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4-995页。

问:在《路加福音》16:14中,为何那些贪爱钱财的法利赛人会嗤笑耶稣?

答:《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6页对此解释得很到位,指出耶稣是个穷人,身边跟随的也是穷人,他试图教导他们关于金钱的道理。福音书中六分之一的经文涉及金钱。在路加福音中,40个比喻中有18个涉及金钱。法利赛人认为,既侍奉金钱又侍奉上帝是可以兼得的。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8页。

问:在《路加福音》16:15及以下经文中,有哪些世人极为看重、但在神眼中却为可憎之事?

答:世人推崇某些不诚实和狡诈的行为。在《绯闻计划》系列电影中,从赌场盗取数百万的团伙被塑造成“英雄”;在《小黄人》系列电影中,那些偷窃他人财物的人被描绘成“好人”。有时,如果有人做出在财务上不端或有争议的行为却能逍遥法外,反而会受到人们的敬仰。 《诗篇》49:18及以下经文说,如果你过得很好,人们就会称赞你。 然而奇怪的是,如果这些人犯了错或被抓到,他们就会被斥为恶棍。这几乎就像人们崇拜他们并非因为他们的道德品格,而是出于嫉妒。显然,金·卡戴珊是在拍摄了一段性爱场景后才一举成名的。那么,你看过多少集《卡戴珊家族》的电视剧?如果超过零集,你为什么这么做?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5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432页。

问:在《路加福音》16:16和《马太福音》11:12中,“天国”是在积极地做某事,还是处于被动状态——即有事情正在发生在它身上或针对它?

答:首先分析语法,然后介绍三种观点,最后给出答案。

《圣经难解之语》第479-480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9页指出,此处的希腊语动词存在歧义。 它既可以是主动语态,例如“天国正迫切地邀请所有人进来”;也可以是被动语态,例如“人们正努力进入天国”,或者“天国正遭受暴力……”,又或者“人们正强行闯入天国”。

1) 主动语态:“天国正迫切地邀请所有人进来。”《NET圣经》持此观点,《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9页指出,这一观点最具说服力。

2) 被动:每个人都在试图进入。 《信徒圣经注释》第1432页支持这一观点。

3) 被动且带有暴力:人们正使用世俗的暴力手段试图进入。 《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7页以及大多数译本都持此观点。

答案:马太福音11:12中“暴力”一词出现了两次,表明人们是主动且充满暴力的。在法利赛人的语境下,这是对那些试图使用暴力或世俗手段进入天国之宗教人士的批评。路加福音第16章的全部内容都与忠心和贪婪有关,而路加福音16章中特别提到了法利赛人,因为这些事情也与他们息息相关。

问:在路加福音16:16及以下经文和马太福音11:12中,有些人是如何试图强行进入神的国/天国的?

答:《信徒圣经注释》第1432页指出,路加福音16:16周围的上下文完全是关于法利赛人及其贪婪和贪吝的虚伪。无论人们是试图进入神的国度,还是试图摧毁施洗约翰所传讲的国度,这一点都成立。 《信徒圣经注释》第1244页指出,施洗约翰的讲道引发了强烈的反响。

重要的是要理解这里所指的“国度”是什么。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所有强行进入的人都会得救,而是指他们正在强行为自己争取在神在地上可见的国度中的一个位置。

由此得出的应用是:我们不仅要考虑目的,还要考虑手段。有些人想要上天堂——这本是好事——但他们却试图用世俗的手段来达到这个目的。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难解之语》第479-480页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8页。

问:在路加福音16:17中,既然天地消逝比律法中最微小的一条还容易,为什么基督徒可以吃猪肉、骆驼肉和贝类,又为什么不再进行动物献祭了?

答:耶稣在此废除了旧约律法。

饮食:耶稣在《马太福音》15:10、17-20和《马可福音》7:14-15中说,使人污秽的不是进入人里面的,而是从人里面出来的。

马可福音7:19补充说,耶稣借此宣告一切食物都是洁净的。

在《使徒行传》10:12-16中,一位神的天使吩咐彼得宰杀并吃从前被视为不洁的动物。

穆斯林应该能理解这一点,因为穆罕默德在吃骆驼肉时同样没有遵守旧约律法。

献祭:以色列人本应实行献祭;但遗憾的是,对许多人而言,这已沦为一种丧失了本意的仪式。正如《希伯来书》7:23-10:26所示,献祭对基督徒而言与对以色列人一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我们同样需要献祭,而我们的献祭已由我们的大祭司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远地完成了。

问:在《路加福音》16:19中,为什么那个富人常被称为“迪维斯”(Dives)?

答:由于拉撒路在这个比喻中被点名,某些传统将那个财主称为“迪维斯”(Dives)。然而,“迪维斯”仅仅是拉丁语中“财主”的意思。

拉撒路是希伯来名字以利亚撒(Eleazar)的希腊语形式,意思是“神已经帮助了”。哈迪斯(Hades),希伯来语为“阴间”(Sheol),即坟墓。这个词在新约中出现了十次。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92页。

问:在《路加福音》16:19-31中,这个比喻的主要要点是什么?

答:耶稣当时正在讲关于金钱的比喻,随后又讲了一个。许多犹太人认为物质财富是蒙神喜悦的标志。听到一个富有的犹太人会下地狱,对他们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冲击。

其中有三个要点。

1) 死亡的不可逆转性,以及死后的意识。

2) 敬虔之人比那些不关心穷人的不敬虔之人更蒙福。

3) 圣经为人们提供了充分的指引。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6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433页。

问:在《路加福音》16:19-31中,耶和华见证人如何解释拉撒路和那个财主的故事?

答:根据《信徒圣经注释》第1433页,这个比喻驳斥了“灵魂沉睡”的说法。然而,耶和华见证人对此持不同意见。这一点曾由一位耶和华见证人当面告诉我,其中部分内容我也曾在书面材料中见过。请做好心理准备,因为这解释相当奇怪。

那个财主代表法利赛人(或神职人员/祭司)阶层,他们因忠心的仆人阶层(即跟随上帝的人)而感到羞愧。狗代表假教师,面包屑则象征上帝的教导。路加福音16:24中的“一生”指的是他们在律法体系下生活。 “死亡”并非指肉体死亡,而是指地位的改变。拉撒路被天使接走,而那个被埋葬的富人,意味着他们处于不同的状态,这种情况要么发生在耶稣以灵体复活之后,要么发生在五旬节。(这一点我尚不十分清楚。)此处的“折磨”不包含其他经文中那种肉体上的痛苦和束缚之意,而是指当敬虔的传道人说他们坏话时,他们所承受的精神痛苦。 既然[据称]被烧的人并不渴求水,那么这火就不是字面意义上的火。“大深渊”仅仅意味着整个群体无法跨越,尽管个体可以跨越。

正如《当邪教徒提问时》第149页所言:“由于这段经文如此明显地支持死后仍有意识的存在——以及恶人在死后会遭受有意识的痛苦——耶和华见证人便不遗余力地对其进行重新解释。”

另请参阅下一个问题。

问:针对《路加福音》16:19-31,对耶和华见证人的解释有何回应?

答:回答中需考虑以下四点。

1. 讲希腊语的早期基督徒一致相信,不敬虔之人死后会遭受有意识的折磨。除了早期基督教文献外,只需阅读《马太福音》13:40-42,50、《启示录》20:10以及《启示录》14:9-11即可。

2. 犹太人也持相同信念。这一点可由《以诺书》第一卷22:1-4、《摩西升天记》10:10、《以斯拉后书》7:36、《犹滴记》16:17以及《所罗门诗篇》3:13得到证实。具体引文请参阅关于《路加福音》23:43的讨论。 据《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589页所述,拉比们认为阴间/哈迪斯分为两部分,中间由一道墙隔开,宽度约为一掌或一指(参见韦伯《塔木德教义》,第326页及后续)。

3. 耶稣并未采取任何行动来斥责或纠正这些据称错误的信仰。事实上,耶稣通过使用这些说法而未加以纠正,从而默认了它们。 此外,耶稣所使用的术语:“亚伯拉罕的怀抱”和“乐园”,实际上正是犹太《塔木德》中使用的术语。

4. 要么耶稣是在欺骗他们,通过认可所谓“死后仍有意识”这一虚假信念;要么耶稣只是将当时普遍认可的观点当作真理来使用。

我曾向两位耶和华见证会的传教士举过一个例子,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假设有一天,我拿起一本耶和华见证人的《觉醒》杂志,上面讲述了两个男孩的故事。 其中一个男孩长大后信奉了上帝,死后获得了美好的归宿;另一个男孩长大后却拒绝了上帝,死后转世为一只昆虫。随后,我问他们是否认为我会在《觉醒》杂志上读到这样的内容,他们断然否认,因为转世不符合《圣经》教义。 我表示同意,但接着问道:难道他们不会试图利用转世这种错误教义来证明一个正确的观点——即人应当信奉上帝吗?他们强烈反对,认为那样做是欺骗。我表示认同,但又说,如果“不敬虔之人死后仍有意识”是一种错误教义,那么他们岂不是在说耶稣也正是这么做的?

问:《路加福音》16:19-31向我们揭示了什么关于穷人的真理?

答:这段经文是对许多(但并非所有)富人的严厉斥责。那个富人在死前被称作“富人”三次,但他和拉撒路死后,却不再被称为“富人”或“穷人”。“拉撒路”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蒙神帮助”,但他却穷困潦倒,以至于他的疮痍被狗舔舐。 狗的唾液比人类的更具杀菌作用,因此就连流浪狗对拉撒路的帮助,也比那个富人给予的更多。穷人、囚犯和受压迫者或许在我们眼中是隐形的,但在上帝眼中却绝非如此。同样,这个世界上被奉为偶像的某些人,在上帝眼中或许是可耻的。 我们不应钦佩那些过着上帝所鄙视的生活的人。但愿我们能以上帝的眼光看待人和事!

问:路加福音16:19-31向我们揭示了关于富人的什么?

答:经文并未明确指出财富本身是邪恶的,因为它特别提到了在乐园中的亚伯拉罕,而无论按古代还是现代的标准,亚伯拉罕都是一位极其富有的人。然而,许多富人正遭受达雷尔·博克所说的“麻木不仁的昏迷”,甚至无法看见自己豪宅大门外的穷人。那个穷人拉撒路在富人眼中几乎是隐形的。 若不加警惕,财富会损害你的视力与听力,使你对穷人视而不见,对受压迫者的呼声充耳不闻。但无论你拥有多少财富,若你在灵性上能比现在看得更清楚、听得更敏锐一些, 你会采取什么具体行动来帮助穷人、囚犯和受压迫者,让他们知道自己并未被遗忘,有人在关心他们并愿意伸出援手?

问:如果《路加福音》16:20-25是一个比喻,为什么它是唯一一个提到人名的比喻?

答:虽然人们可以就这段经文是否完全符合比喻的特征进行吹毛求疵的争论,但拉撒路的名字在这个比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除了拉撒路之外,这个比喻中没有其他人被提及名字;拉撒路看似微不足道,但上帝却知道他的名字。拉撒路的意思是“蒙上帝帮助”,然而我们看到,他在今生既没有从上帝那里得到多少帮助,也没有从那个财主或其他任何人那里得到多少帮助。 经文甚至没有告诉我们拉撒路是否得到了体面的安葬,但他却得到了比这更好的帮助——他去了亚伯拉罕所在的乐园。路加福音16章24节中,那个财主知道拉撒路的名字,所以他至少隐约意识到,就在他那座舒适宅邸的大门外,有一个叫拉撒路的人存在。但那些在财主眼中(甚至不幸的是,或许在我们眼中)看似无形的人,在神眼中却是被认识且重要的。 每个人都是按神的形象造的,我们应当尊重所有人,无论他们在现世是否受到尊荣。

“拉撒路”及其希腊语形式“以利亚撒”都是常见的名字,圣经中并未说明为何这位乞丐与马利亚和马大的兄弟同名。然而,这或许是一种预示。当拉撒路后来从死里复活时,或许会有人想起曾听过这个比喻,以及那个富人请求让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的请求。

问:在路加福音16:25中,亚伯拉罕称呼那个财主的方式有何深意?

答:此处的希腊文是“teknon”,意为“孩子”,而非“我的儿子”。这是一个温和、亲切的词,但并不意味着亚伯拉罕在说那个财主是他的孩子或后代,即使那个财主是犹太人。

问:在路加福音16章25节中,受苦之地与乐园之间的“大鸿沟”指的是什么?

答:这是上帝在天堂(乐园)与地狱(监狱)之间所设的深渊。这是新约中唯一使用这个希腊词“chasma”的地方,我们需要记住,许多我们每天朝夕相处的人,死后将身处这道巨大深渊的另一边。 C·S·路易斯在其关于天堂与地狱的小说《大离异》中推测,地狱中的人可以前往天堂,但几乎没有人会选择这样做。然而,路加福音16:26与C·S·路易斯的这一推测相矛盾。犹大书7节和马太福音25:46也指出,他们的刑罚是永恒的。

耐人寻味的是,那个财主从未请求离开,他只求减轻痛苦。随后,他请求——或者说命令——亚伯拉罕派拉撒路去警告他的弟兄们,其言下之意是:“我没有足够的证据;请把证据送给我的弟兄们。”

顺便提一句,“乐园”一词在新约中仅出现过三次。如果地狱里的人能发出一条信息,他们会说什么呢?首先,那个财主是想减轻自己的痛苦。 其次,那个富人想传递信息,好让他的兄弟们避开他所在的地方。就连这个在地狱里的人,也希望有人能向他人传讲福音。另外要注意的是,那个富人能看见亚伯拉罕和拉撒路,但经文并没有说拉撒路能看见那个富人。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80-482页。

问:在路加福音16:31中,耶稣所说的“即使有人从死里复活,他们还是不会信”,是什么意思?

答:这既是对他们当时态度的观察,也是对他们对耶稣复活反应的预言。有趣的是,亚伯拉罕仍然称那个财主为“孩子”。当然,不久之后,耶稣甚至通过使马利亚和马大之弟拉撒路复活(参见《约翰福音》11:45-53和12:10-11)证实了这一点。

问:在《路加福音》16:31中,亚伯拉罕是否在天堂,正如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985页所言?

答:不,圣经并没有说明亚伯拉罕身在何处。虽然亚伯拉罕和拉撒路身处一个舒适的地方,但许多基督徒会教导说,他们当时尚未进入天堂,而是在一个“暂居之地”——耶稣曾告诉他右边的强盗,那强盗当天就会去那里,耶稣称之为“乐园”。乐园是来世中那些跟随神的人所去的地方,直到耶稣从死里复活为止。

问:在《路加福音》16:31中,神迹是否证明了耶稣的使命?

答:根据《希伯来书》2:4,神迹是支持耶稣使命的见证,但神迹本身并不能“证明”什么,因为可能存在伪造的神迹。然而,即便有复活及其他神迹的证据、所有应验的预言,以及早期基督徒的见证,我们仍然没有“绝对的证明”,因为对于历史事件,你永远无法获得绝对的证明。

尽管如此,虽然耶稣提供了压倒性的证据,但提供压倒性证据是一回事,听众是否接受这些证据则是另一回事。 即使在现代,你仍能发现少数人相信地球是平的,认为大屠杀从未发生过,或者认为杀死 某些人并饮用他们的血液能预防艾滋病。但尽管有压倒性的相反证据,仍有少数人相信这三种谬论中的每一种,这并不意味着反对这些荒谬观点的证据并不压倒性。

参见《当批评者提问》第392-393页,以获取补充解答。

问:在《路加福音》17:1-2中,为什么使别人跌倒是一项如此严重的过犯?

答:作为撒但的工具,使他人偏离与神同享永恒喜乐的生命,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问:在路加福音17:2中,这里的“小孩子”指的是谁?

答:让我们考察三种可能性。

a) 可能是指儿童,但与耶稣其他教导不同,这段教导中没有其他地方提到孩子。耶稣和圣经认为儿童与成人同样宝贵,但并未将他们视为更宝贵。

b) 可能是新信徒、在信仰上尚属孩童的人,以及信仰仍在成形中的人,无论他们生理上是否还是孩童。

c) 可能指“微小”之人,即世上的穷人。然而,除了与“拉撒路与财主”的比喻有相似之处外,没有其他依据支持这种解释。

答案:由于上下文涉及冒犯或使可能因此受冒犯或跌倒的人跌倒,因此答案应为b)。确实存在物质上贫穷但信仰丰盛的人,他们不会因此跌倒。

《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94页也指出,答案绝对不可能是a);而《信徒圣经注释》第1434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6页以及《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6页均指出答案是b)。

问:在路加福音17:3-4中,信徒不饶恕他人为何如此令人反感?

答:或许一个比喻能帮助说明这一点。为什么我们的血液向身体细胞输送氧气和养分,并带走二氧化碳和废物如此重要?正如这些生理过程是生命的标志,爱与宽恕也是我们属灵生命的标志。任何阻碍血液正常功能的事情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正如我们的身体需要食物和氧气,我们同样持续需要神的恩典与爱;正如我们的身体需要排出二氧化碳和废物,我们同样需要神的宽恕与洁净。我们之所以能轻易地宽恕他人,正是因为神在基督里已经如此丰盛地宽恕了我们。如果有人无法宽恕他人,要么 是因为他未能真正领悟神已经宽恕了他多少,要么或许他尚未得救。

问:在路加福音17:5-6中,耶稣关于信心教导了什么?

答:信心并非一种被赐予的实体,你所拥有的就是你所能拥有的全部。因此,这并非关乎获得更多的“信心碎片”,而是要让初信基督时所拥有的信心不断成长。活泼的信心就像一粒种子,它充满生命力并不断生长。 即使你只有一点点活泼的信心,只要远离杂草和害虫,并给予浇灌和照料,它仍能成长为伟大的信心。因此,你不需要“大信心”,你只需要真正的信心,因为它能成长为大信心。如果你是一位真正的基督徒,你是如何培育你的信心的呢?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35页和《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6-997页。

问:在路加福音17:6中,我们对桑树了解什么?

答:虽然桑树有12个品种,但在以色列和地中海地区种植的通常是黑桑树,也称为无花果桑树。人们种植它们是为了收获果实,而在西方,直到耶稣时代很久之后,才开始用它们来养蚕。

桑树根系较浅,强风足以将其连根拔起并吹走。从比喻意义上讲,我们可以想象一股强风(圣灵)将一棵桑树吹向大海——这种看似不可能的结果无疑确实发生过。

另一种说法:《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7页和《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8页指出,无花果树的根系非常强健。 然而,https://homeguides.sfgate.com/potting-soil-and-cactus-mix-13768053.html指出,桑树通常比许多其他树种具有更宽、更浅的根系,以帮助更好地吸收养分。但在松软的土壤中遇到强风时,这反而会使树更容易被连根拔起。

问:在《路加福音》17:7-10中,耶稣通过讲述仆人从田间回来准备饭食的故事,关于仆人精神传授了什么教导?

答:回答中需考虑三点。

因顺服而自夸是愚昧的。顺服仅仅是我们应尽的本分。我们的顺服应当是向神表达感恩的一种方式。

夸口:我们不应向神夸耀自己多么伟大、多么顺服。耶稣在《路加福音》18:9-14中,通过法利赛人与税吏的祷告对比,对此作了说明。

特殊待遇:我们不应因自己的顺服而认为自己配得特殊待遇。无论灵性多么高深,或过去多么顺服,都不能使我们免于在未来聆听神并顺服祂。我们不应抱有理所当然的心态,也不应让他人产生这种心态,正如雅各书2:1-9所示。

问:在《路加福音》17:11-19中,耶稣为何对那九个痲疯病人感到不悦?

答:虽然所有人都得医治,但只有一人通过回到耶稣面前向祂致谢来表达感激之情。而且那位乞丐并非来自犹太地,推测他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有机会学习《旧约》。当你只顾着自己,却未能表达感激之情时,这不仅会冒犯他人,也会冒犯神。 这十个人虽然都从麻风病中得医治,但只有那个回来的人得到了耶稣的特别祝福。这强调了福音的信息,对没有犹太背景的人来说,与对有犹太背景的人一样重要。

耶稣医治了这十个人之后,之所以差遣他们去见祭司,是为了让他们遵行《利未记》14章2-32节的规定。祭司要检查那人,若麻风病已得医治,就宣告他们为洁净,然后他们才能重新融入社会。这也将成为对祭司们的见证。 我们不知道祭司们得知耶稣医治了这些麻风病人后,是否对他们说了重话,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对这些人提出了警告。但无论遇到何种反对,他们本应返回向耶稣表达感谢。

但在你对那九个麻风病人过于苛责之前,请意识到今天有许多人也是如此。他们在寻求帮助时非常友善,但一旦得到所需的一切帮助,便毫无感恩之心,因为他们只把对方视为实现自己理所当然应得之目的的手段。作为信徒,我们必须确保自己不要对他人表现出忘恩负义。 当那九个麻风病人没有表现出任何感恩,反而把耶稣视为理所当然时,耶稣感到受了冒犯。当我们未能向神表达感恩,反而把祂视为理所当然时,神是否也会感到受冒犯呢?我希望你能每天“数算自己的恩典”,并时刻在祷告中向神献上感谢。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36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29页。

问:在路加福音17:19中,耶稣为何常对人说:“你的信心使你痊愈了”?

答:首先,耶稣是想称赞他们的信心,我们也应当如此。如今,基督徒若只是容忍并接纳其他敬虔事工中的信徒,还远远不够。我们应当为他们祷告,因他们而赞美神,并公开称赞他们的信心以及他们为主所做的工作。

问:在《路加福音》17:20中,这些法利赛人询问耶稣“神的国何时来临”时,是出于真诚,还是在嘲讽耶稣,抑或只是试图设下陷阱?

答:根据上下文,我们无法判断是哪一种情况,也无法确定他们是部分真诚、部分怀疑。当时听到这个问题的人,可能也无法分辨。但这并不重要。当我们面对一个可能出于真诚的问题时,不必花时间去揣测对方的心意,只需回答问题即可。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36页。

问:在《路加福音》17:21中,既然神的国在信徒心里,这是否意味着人类的国度是不真实的,正如“基督科学”邪教所宣扬的那样?

答:不。若要这么说,就必须相信一种对“现实”的不切实际的定义。当然,地上的一切——不仅仅是王国——都不如天国那样真实。然而,那些“确实”曾折磨和迫害基督徒致其殉道的地上王国,以及那些“确实”使人走向邪恶的地上王国和哲学,不应被轻描淡写地视为纯粹的幻想。

关于一个不同但互补的答案,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第150页。

问:在《路加福音》17:21中,既然神的国在信徒心中,这是否意味着人具有神性,正如基督科学教派所宣扬的那样?

答:不。我们可以确信,使徒保罗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使徒行传》14章11-18节中,保罗和巴拿巴不愿让吕高尼的群众敬拜他们。 心中有神的国,表明你是神的儿女,但这并不使你成为神或具有神性。有趣的是,耶稣在回答法利赛人时,说要寻找已经存在的事物;而紧接着,在对门徒讲话时,耶稣却说要关注未来。更多信息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时》第150-151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436页。

问:在《路加福音》17:31-33中,耶稣关于“要记念罗得的妻子”的说法是什么意思?

答:这里至少有两点教训。

就在天使救出罗得的妻子后,她刚感到安全,却突然遭到了毁灭。神救了她的性命,但随后她却因自己的悖逆而丧生。问题正如《信徒圣经注释》第1437页所言:“她虽然离开了所多玛,但所多玛却没有离开她。”

总的来说,基督徒可能会疑惑:究竟要过多少年,他们才能放松对诱惑和罪恶(包括物质主义、情欲、骄傲和灰心)的警惕?他们何时才能在灵性上足够成熟,以至于不必再费心抵挡这些邪恶?答案是:在进入天国之前,你绝不能放松警惕( )。圣经一再警告我们,必须持续坚持。具体方法包括:

密切留意我们的生活和教义。提摩太后书 1:14;歌罗西书 1:23;箴言 22:5

不要随从这世界的智慧。歌罗西书 2:8-9;雅各书 3:15;哥林多前书 1:17-27;2:6,8,14;哥林多后书 1:12

普遍的坚持。希伯来书 10:23,36;12:1,12-13;约翰一书 2:24;哥林多前书 13:7;罗马书 5:3-4;雅各书 1:3-4,12;5:11;彼得后书 1:8-10

信徒必须在患难中持守。罗马书 8:17-18;哥林多后书 1:8-9;4:8-12;6;提摩太后书 2:3;4:5

问:路加福音17:34-36中,关于地上的昼夜有何论述?

答:这表明,第34节中对某些人来说可能是夜晚,而第17章35-36节中对另一些人来说却同时是白天。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37页。

问:在路加福音17:37中,耶稣说“哪里有尸体,哪里就有秃鹫聚集”,这是什么意思?

答:无论这里指的是食腐鹰还是普通秃鹫,耶稣都是用大型食腐鸟类作为比喻,象征一系列即将降临的审判。当然,当某些事物(如尸体)存在时,通常会产生相应的后果,例如食腐鸟类的到来。但这并非此处的重点,因为如果耶稣仅仅想说明“事物会有后果”,他本可以使用许多其他比喻。

适用于任何时代的普遍启示:《圣经难解之言》第482-483页指出,有人认为这段经文的意思是:“凡是已经成熟到该受审判的情况,审判必临到那里。”

末世的应用:耶稣在此讲述了一个比喻,说明祂再来之前邪恶所带来的一个后果。恶人将被杀死,食腐鸟类将有充足的食物。这一点在《启示录》19:17-21中有更详细的阐述。

公元70年的应用:有人认为此处的“鹰”也指罗马军团军旗上所绘的鹰形徽章。公元70年,罗马军队入侵并摧毁了耶路撒冷。《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0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8页以及《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9页均将此解释为秃鹫。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37页。

问:在《路加福音》18:1-8中,如果神就像比喻中的不义法官,那么神是否会显得不义?

答:上帝并非不公义,但在祂的护理中,祂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显得不公义——只需问问约伯便知。 这个比喻的目的是要表明:既然受害者即使面对不义的法官也能坚持不懈,那么神的儿女更应该向公义的天父坚持不懈。耶稣想通过不义的法官来阐明一个特定的观点,这与他在《路加福音》16:1-9中通过解雇精明管家的富人来阐明特定观点的方式相似。 世上的事情往往是不公义的,但神能在最后的审判中使一切归于正轨。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7-1218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9-250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9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596页。

问:在路加福音18:4-6中,耶稣关于我们在祷告中需要坚持不懈的教导是什么?

答:如果一个人面对一个不关心公义的法官都要坚持不懈,我们面对神就更应该坚持不懈了。这虽然可以指一般的祷告,但根据《信徒圣经注释》第1437页的解释,由于该段落紧接在路加福音第17章之后,表明这个比喻特别适用于为基督再来而长期持守的祷告。

《帖撒罗尼迦前书》5:17命令我们要不住地祷告。希腊文中的“使我精疲力竭”其实很难翻译。其字面意思是“给我一记黑眼圈”,既可以指“打我一顿”,也可以指“让我难堪”。

关于该短语如何表示“损害我的声誉”,详见《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00页。然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0页指出,那位法官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只是厌倦了那个妇人不断打扰他。

问:在《路加福音》18:4-5中,当有人认为你微不足道,不愿为你履行应尽的义务时,该如何应对?

答:这个比喻的教训是:要一直唠叨,直到得到满足为止。有时我们需要坚持不懈。不是粗鲁或发脾气,而是礼貌而坚定地坚持,绝不松懈。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8-999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0页。

问:在《路加福音》18:8及以下经文中,耶稣问“在世上还能找到信心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答:正如《约翰福音》1:10-12所示,耶稣在世上并未发现多少信心。《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9-250页指出,耶稣并非 因无知而发言,也并非在质疑“被提”之事,而是劝勉他们通过祷告和更积极的服侍来持守信心。关于补充解答,请参阅《圣经难解之语》第483-484页。

问:在《路加福音》18:9中,在某些事情上依靠自己可以吗?

答:我们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应当确信,在神的帮助下,我们能够完成祂要我们做的事。

然而,若没有上帝——我们的创造者和维系者——我们甚至无法继续存在。此外,若没有上帝,我们无法行出一件具有永恒意义的善事。因此,在脱离上帝的情况下,我们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信靠自己的良善、能力或才能。

问:在《路加福音》18:9-14中,我们是否有义务奉献十分之一?

答:什一税,即十分之一,是指从你的收入中拿出的一部分奉献给主的事工。 《利未记》27:30-33指出这属于神,在旧约中,这部分奉献是给祭司和利未人的,见《民数记》18:21-32、《创世记》14:20;28:22、《历代志下》31:5以及《玛拉基书》3:7-12。

在新约中,自耶稣复活以来,我们不再受旧约律法(包括什一奉献)的约束,而是活在恩典之下。我们可以奉献更多!但“什一奉献”仍可被视为慷慨奉献的标准。新约中提到什一奉献的经文包括《路加福音》18:9-14、《哥林多前书》16:1以及《哥林多后书》8章。

问:在《路加福音》18:9-14中,那个税吏会不会就是撒该?这是否可以解释为什么主在下一章(《路加福音》19:1-10)中呼召他下来?

答:虽然撒该符合这一情境,但大多数解经家认为《路加福音》18:9-14是一个比喻,并非针对某位特定的税吏或法利赛人。

问:在《路加福音》18:11中,我们是否应该因自己在道德上比别人更好而感谢神?

答:这个比喻表明我们不应该这样做。我们身上的一切美善,都是神所赐的。即使在神面前,声称自己比别人更好或更重要,也是傲慢的表现。《腓立比书》2:3及以下经文说,我们要看别人比自己更重要。

正如《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8页所言,法利赛人“瞥了神一眼,却沉溺于自我”。相比之下,税吏在面对神的圣洁时,却因自惭形秽而无法直视。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0页和《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0页。

问:路加福音18:12中,犹太人每周斋戒两次是在什么时候?

答:斋戒的犹太人通常在周一和周四斋戒。

问:在路加福音18:14中,祷告能使人称义吗?

答:不能。有趣的是,当这个比喻开始时,许多人会认为那个自义的法利赛人就是英雄,而税吏则是反派。是上帝决定是否称某人为义。我们的祷告或其他行为都无法“迫使”全能的上帝称任何人称义。然而,耶稣在这段经文中要强调的是,上帝选择称那个悔改的税吏为义,而不是那个自高的法利赛人。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9页。

问:在路加福音18:16中,门徒为何想要责备那些孩子?

答:耶稣事务繁忙,门徒认为祂“显然”没有时间接见所有想见祂的人。门徒试图保护耶稣宝贵的时间,避免他们眼中那些“浪费”祂宝贵时间的人打扰。他们试图通过排除那些他们认为价值较低的人来“帮上帝一把”。请注意,耶稣从未要求过这种“帮助”。

今天,每当我们认为神需要我们“帮祂一把”时,尤其是去做祂从未吩咐我们做的事时,都应当谨慎。

与门徒对儿童的看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敬虔的传道人D.L.穆迪曾对一位朋友说:“今天有‘两个人半’得救了。” 那位朋友问道:“你是说两个成年人和一个孩子吗?”穆迪回答说:“不,是两个年幼的孩子和一位年长的成年人。”简而言之,孩子们还有一生的时间来事奉上帝。那位年长的成年人既能上天堂,又能现在就事奉上帝,这固然很好,但他余下的生命已不足一半,无法在世上长期事奉上帝。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0-831页。

问:在《路加福音》18:16及以下经文中,神的国对像孩子这样的人来说是怎样的?

答:其中一种方式是,孩子们意识到自己还是孩子。他们往往比成年人更谦卑,因为他们明白自己缺乏知识、力量或能力去完成许多事情。不过,只要父母在身边帮助他们,这些并不会让他们感到困扰。 小孩子在亲子关系中除了自己的软弱、需要、依赖和爱之外,别无他物。但尽管他们知道自己依赖他人,却依然怀有期待与兴奋。同样,我们在进入神的国度时,也应当像小孩子一样。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99页和《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0页。

问:在路加福音18:18-23中,耶稣为何要向那位富有的年轻官长强调律法?

答:这段经文紧接在耶稣接纳小孩子的事件之后,展现了一个无法像小孩子一样领受天国的人。这位富有的年轻官长并未意识到自己迷失了,也不认为自己需要赦免,更不觉得需要恩典才能得救。耶稣顺应他的理解水平,提到了十诫中的五条,虽然当时尚未提及“不可贪婪”这一条。 耶稣的命令也可以被视为一个隐含的问题:“你的钱对你来说到底有多重要?”耶稣并非仅仅要求这位青年信靠祂,而是首先想让他明白,仅凭自己的行为和内心,是无法靠自己进入天国的。耶稣并没有指责这位富有的青年虚伪;相反,祂是想让他更深刻地认识自己的内心。

虽然这位富有的年轻统治者和那位瞎子都来到耶稣面前——瞎子甚至是在被劝阻后仍坚持前来的——但耶稣很少向人发出“撇下一切跟从我”的邀请。然而,这位年轻人却转身离去了。如果你能成为历史上的任何人,难道不希望成为这位富有的年轻统治者吗?当耶稣邀请你作为门徒跟从祂时,若能欢欢喜喜地舍弃一切并如此行,那该多好啊!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时》第151-152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38-1439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1页。

问:在《路加福音》18:18-23和《马太福音》19:21中,我们是否必须像耶稣要求那位富有的年轻统治者那样,把所有财产都分给穷人?

答:圣经从未这样说过,而且亚伯拉罕实际上是个非常富有的人。保罗也保留了私有财产,即《提摩太后书》4:13中提到的那件外衣。与其说富人必须这样做或那样做,不如我们直接看看保罗在《提摩太前书》6:17-19中对富人的教导。

“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自大,也不要寄望于那不可靠的财富,而要寄望于神——他丰丰富富地赐给我们一切,使我们得以享受。你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善事上富足,慷慨大方,乐于分享,为自己积攒坚固的根基,以备将来,好叫他们得着那真正的生命。”(BSB)

请注意,那位富有的年轻官长,其遵守律法的情况恐怕比撒该更为严格,但两人的反应却截然不同。

顺便提一下,希腊语中至少有两个表示“好”的词。希腊语单词“kalos”意为“可爱的”或“好果子”,而“agathos”则指“本质上的善”。此处使用的是后者。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502页及《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1页。

问:在路加福音18:31中,既然基督实际上说:“我们要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关于人子的一切事都要应验。”,那么关于基督再来的预言为何至今尚未应验?

答:每一项预言都将应验。尽管预先知道犹太人会拒绝基督,但这些预言仍会实现。然而,如果基督在被拒绝之前就已经开始在世上施行永恒的统治,而且耶稣从未被拒绝,那么《以赛亚书》53章中的预言就是虚假的。

这说明了关于神的一个重要观点:神对祂的工作有特定的时机,有时我们必须耐心等候神的时机,正如《路加福音》第18章中的第一个比喻所提醒我们的。

问:在《路加福音》18:34中,耶稣为何要告诉他们那些他们无法理解的事情?

答:耶稣已经清楚地告诉了他们,但他们没有记住,也没有完全明白。这是前三卷福音书中,耶稣第三次预言自己将被杀害。有时,当你教导某人,而他们难以理解事情会如何发生时,你需要耐心多次重新讲解。不过,耶稣每次告诉他们的细节都更多一些。门徒们后来会完全明白的。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1页关于路加福音9:45的讨论,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1页。

问:路加福音18:40-41向我们揭示了耶稣怎样的特质?

答:耶稣会为了一个瞎眼的乞丐停下一切。正如《信徒圣经注释》第1440页所言,当约书亚看见太阳停留在天上时,太阳的主却为一个瞎眼的乞丐停下了脚步。随后,出人意料的是,耶稣问那瞎子想要什么。这并非因为耶稣无法看清显而易见的事,而是耶稣希望他能用言语表达自己的需要。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0-1001页。

问:在《路加福音》19:1-9中,撒该的经历究竟哪一点特别给了我们希望?

答:经文开头描述了这个恶人正在寻找耶稣,但事实上,耶稣一直都在寻找撒该。 耶稣并非请求住在撒该家中;而是告诉撒该祂必须住在那里,仿佛撒该别无选择。撒该不必先打扫房屋,耶稣也没有期待他这样做。撒该没有机会先整理好自己的生活,耶稣同样没有期待他这样做。

我们或许会推测,既然那位义人富翁都拒绝舍弃财物跟随耶稣,那么一个腐败的富翁几乎不可能捐出钱财并愿意跟随主。这恰恰说明 ,我们不应试图去预测谁会接受基督、谁不会。只需传讲福音,神自会处理人们的回应。

人们都知道撒该是谁,虽然撒该爬上树看起来有失体面,但在别人眼里,耶稣接纳撒该看起来会更难看。但耶稣并不在意。人们或许会嘲笑撒该,认为他以为耶稣会要他,但撒该并不在意。在众多观众面前生活时,我们是否只寻求那位独一者的掌声?

撒该被改变了,而且是从内到外的改变。耶稣并没有吩咐撒该归还他从穷人及其他人的身上榨取的钱财。撒该那颗焕然一新的心告诉他,他必须这么做。

问:路加福音19章2节有什么特别之处?

答:在路加福音19:2中,希腊语短语“首席税吏”在整个希腊文学中(包括圣经)均未见于其他任何地方。这很可能是指一位负责监督其他税吏的税吏头目。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03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1页以及《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9页。

问:在路加福音19:8中,撒该为何要把一半的财产分给穷人?

答:经文虽未明说,但其中一个因素是他对穷人产生了新的关怀。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如果他要偿还所有欺骗他人所得的款项,剩下的财产可能不会超过一半。根据《信徒圣经注释》第1441页的解释,该希腊词不应译为“如果”,而应译为“既然”。 请注意,虽然那位富有的年轻官不愿割舍自己的财富,但撒该却打算捐出其中大部分。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2页。

问:在路加福音19:13a中,耶稣在“才干的比喻”里为何提到十个仆人?

答:耶稣讲过关于金钱的比喻,也讲过关于权力的比喻。这个比喻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金钱与权力结合在了一起。耶稣在《路加福音》19:15-26中只讨论了三个仆人的结果;因此许多人误以为这个比喻中只有三个仆人。 耶稣提到有十个仆人领受了钱财,但对另外七个仆人如何处理他们的钱财却只字未提。这几乎就像耶稣并没有完全讲完这个比喻;那另外七个仆人就是我们——祂的教会,而我们将通过自己如何处理所领的“米拿”,来完成这个比喻。

这让人联想到《约拿书》的结尾,那里也未明确说明约拿是否为自己对失丧之人的恶劣态度悔改了。

问:在路加福音19:14中,耶稣为何提到臣民派代表说:“我们不愿这人作我们的王”?

答:耶稣的听众对此描述深有感触,因为大约在公元前4年,大希律王及其子希律·亚基老曾正因这个原因从耶利哥前往罗马。然而,犹太地的人民却向罗马皇帝发去信息,表示他们不愿让亚基老作他们的王。顺便提一句,由于臣民不断请愿,罗马最终废黜了希律·亚基老。 参见《新国际版研读圣经》第1577页, 《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03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41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19页,这些资料均引自约瑟夫斯的《犹太战争》第2卷第6章第1节和《犹太古史》第17卷第9章第3节(约公元93-94年成书),以获取更多信息。

问:在《路加福音》19:16-26中,主人为何要把这笔钱托付给仆人们?

答:《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2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2页指出,一米纳大约相当于一名劳动者三个月的工资。《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1页则指出,这大约相当于100天的工资。虽然主人可能希望多得到几米纳银子,但对于即将治理城邑的人来说,其动机恐怕远不止于此。 他正在物色将要治理的各城的总督,并想知道谁是忠心的,谁是不忠心的。那个用一米纳赚了十米纳的仆人,必定是凭借机智才做到的。同样,当我们对上帝所赐予的忠心时,这不仅仅意味着上帝会多赐给我们一些,更是祂在考验我们,看我们是否能被委以重任。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06页。

问:在路加福音19:20中,希腊文“另一个”一词在此处的含义是什么?

答:在某些方面,希腊语比其他语言更为精确,其中有三个不同的词来表示“其他”或“另一个”。此处使用的词是eteros(斯特朗编号2087),英语前缀“hetero”即源自该词,意为“另一种不同的”。该词也出现在《哥林多前书》3:4、《希伯来书》7:15和《使徒行传》1:20中。 另一个词“allos”(斯特朗编号243)则表示“同类中的另一个”。“allos”出现在《马太福音》4:21;6:15;20:3;21:23;27:42以及《使徒行传》19:32中。

问:在路加福音19:20中,第三个仆人完全不愿承担管家职责,那么今天的基督徒(遗憾的是)又如何会像他那样呢?

答:经文并未表明该仆人是不诚实的。 至少他没有丢失所托付的财物。但这位仆人并不热衷于在主人不在时,对主人的事务 。就像那位仆人一样,基督徒可能会让自己的恩赐和才能闲置,或不将它们用于事奉神。如果我们不善用机会,这些机会就可能被夺走。届时,当一切毫无进展时,有些人便会像那位仆人一样,倾向于责怪主人。

一种懒惰表现为不做自己该做的事。 另一种懒惰是不愿规划或思考自己该做的事。没有哪个仆人被告知该投资什么。前两个仆人必须机智灵活,主动想办法赚钱。我们的主动性应当置于基督的主权之下;当某个方向看似对我们有利,但神却要我们走另一条路时,我们应当遵行神的旨意。 但我们仍应保持主动性,善用才干为神效力。我们无法确定第三个仆人究竟是因懒惰而行事,还是因不愿规划而懒惰,抑或是因他对主人的态度而如此行事。很可能这三种情况都存在,而前两种懒惰都源于他的态度。

当第三个仆人挖坑藏起他的米纳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在给自己挖坑。没有哪个仆人能确定自己一定会成功。但出于过度的谨慎,在主人眼中,第三个仆人却做了最糟糕的事。 有时,出于恐惧,或者当人们感到受到威胁时,会做出愚蠢的事情。当天使对牧羊人说“不要害怕”时,这可能包含两层不同但相关的含义。第一层是“不要感到害怕”,第二层是“不要因恐惧而行事”。

最后,当上帝赐予我们恩赐或才能时,如果我们决定要么不使用它,要么不为上帝使用它,这难道不就和那个第三个仆人一样糟糕吗?人们最先想到的天然恩赐通常是财富和事业,但或许更重要的天然恩赐是时间。 当你因为每天花太多时间看电视或电影,而“无法”更多地侍奉上帝时,你难道不是在为埋没自己的才能挖坑吗?正如一位电视布道家曾说的那样,对某些人而言,侍奉上帝的第一步就是将食指笔直举起,然后转动手掌使手指指向远方,接着按下电视的关机键。 所以,不要过于严厉地评判那个第三个仆人,因为这可能会反噬于你。要为那些你可能在无意中挖坑、浪费本可用于事奉神的恩赐和才能的行为悔改。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2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2-253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442页。

问:在《路加福音》19:38及以下经文中,他们为何没有像耶稣降生时那样说“地上平安”?

答:路加福音19:38引用了诗篇118:26a和诗篇148:1;虽然他们本可以重复天使在耶稣降生时所说的话,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他们是在圣灵的感动下说话的,天上很快就会有平安,但因为领袖们和许多犹太人拒绝了耶稣,所以地上的平安还得等待。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43页。

问:在路加福音19:39中,法利赛人为何要耶稣责备他的门徒?

答:“和散那”意为“赞美”,他们看到门徒们正在赞美耶稣,而唯有神才应当受赞美。他们有一点说得对:唯有神才应当受到这样的赞美。

问:在《路加福音》19:40中,“石头也要呼喊”是什么意思?

答:法利赛人感到不满,因为耶稣表现得好像圣殿和这座城都属于祂一样。如果百姓不敬拜耶稣,连石头都会荣耀祂。犹太人对这种意象并不陌生,因为哈巴谷书2:11说,连石头都要呼喊。不过,哈巴谷书2:11也表明,对于那些拒绝基督的人来说,这并非好事,因为石头呼喊是为了施行审判。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43页。

问:在《路加福音》19:41-44中,耶稣为何在此处潸然泪下?

答:这并非因为祂即将承受的苦难,而是因为耶路撒冷即将面临的命运。后来,在客西马尼园,耶稣曾问:“这杯岂能离开我吗?”,可见祂清楚自己将要经历什么。但在此处,耶稣关注的重点是耶路撒冷未来将要遭受的苦难,为此深感悲伤。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2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3-254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2-1003页。

问:在路加福音19:44中,耶稣为何预言犹太人的婴孩会被摔得粉碎?

答:耶稣说这话并非出于喜乐,也不是在命令,而是怀着极大的悲痛和泪水作出的预言。神允许这些事情发生,但有些事情会令神的心感到悲伤。

问:在《路加福音》20:2中,领袖们为何问耶稣祂的权柄从何而来?

答:这里既有表面上的问题,也有问题背后隐藏的深意。表面上的问题仅仅是询问耶稣为何认为自己有权让群众称颂祂,并把兑换银钱的人赶出别人的圣殿。 乍听之下,这似乎只是出于好奇,想知道祂是从哪里获得文凭、按立证书或拉比证书的。

但真正的问题更像是:“你既没有这样的权柄,怎么敢做这些事?” 拉比可以有追随者,但一个普通的拉比不应受到那样的赞美,除非这位拉比实际上就是弥赛亚,甚至更高。耶稣和所有领袖都早已知道,没有任何宗教或政治领袖,甚至世上任何人,都未曾赋予耶稣这种权柄。然而,尽管这会让权势显赫的大祭司等人怒不可遏,但很明显,耶稣并不在意。耶稣是神,祂的权柄来自天父。

耶稣没有直接回答他们,而是反问了一个问题。表面上看,这个问题是:“我也很好奇,你们是否认为施洗约翰的权柄是合法的。”但在这问题背后,耶稣是在指责他们是伪善者。如果答案对他们来说很明确,他们又何必先在彼此之间讨论呢? 倘若耶稣问的是耶利米,他们定会立刻回答:“是的,他是从神而来的。”为何在施洗约翰的问题上却犹豫不决?他们甚至无法回答一个简单的问题,要么是因为害怕百姓用石头打死他们,要么是因为他们看清了这个问题将引向何处。如果施洗约翰也没有人的权柄,而是来自神的权柄,那么既然你们自己已认定约翰是来自神的,却又不顺服神的权柄,又何必质疑我呢?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2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3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44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20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4-255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11页。

问:在《路加福音》20:8中,耶稣为何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

答:在回答之前,请注意:他们并非在彼此之间探讨“正确的答案是什么”或“神希望我们怎么说”,而是琢磨能编出什么听起来最完美的答案。他们并不关心自己的回答是否真实。

答案:大祭司和文士知道,他们从施洗约翰那里已经领受了来自神的教导之光,却拒绝接受他们所拥有的这道光。当他们拒绝了已有的光时,耶稣便拒绝再赐予他们更多的光。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13页。

问:在路加福音20:9-14中,大祭司和撒都该人如何像比喻中的葡萄园佃户?

答:当时在巴勒斯坦,缺席的地主很常见,因此这个比喻的情节对他们来说应该很熟悉。以赛亚书5:1-7中也有一个类似的寓言:神是葡萄园的主人,以色列是葡萄园,却结出了无用的葡萄。

两者有四点相似之处:无论是园户还是大祭司/撒都该人,都在占据并依靠属于他人的东西谋生,这一点本身并无不妥。但两者都拒绝承认主人的权威;两者都开始认为那其实属于他们自己,而非合法的主人;两者都会诉诸谋杀,以夺取他们认为理应属于自己的东西。

每当掌权的群体认为敬拜上帝理应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时,麻烦便随之而来。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14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44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3页。

问:在《路加福音》20:18中,耶稣关于那块石头既被踩在脚下又会落在人身上的话是什么意思?

答:这里指的只有一块石头。那块绊脚的石头,是指宗教领袖们因耶稣第一次降临而感到困扰。但这块石头——同一块石头——后来将从天上坠落,将某些人砸得粉碎,这将在耶稣第二次降临时发生。这是无法避免的;你若拒绝这块石头,就不可能安然无恙。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4页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444-1445页。

问:在路加福音20:19-22中,大祭司和文士为何要向耶稣询问纳税的问题?

答:这个问题不仅关乎税款,还涉及金钱、宗教和政治。他们视耶稣为对他们在宗教体系中权力的威胁。他们试图设下陷阱引诱耶稣,意思是:如果耶稣按某种方式回答,许多追随者可能会对他感到失望,认为他仍要求人们缴纳税款。 但如果耶稣选择另一种回答——拒绝纳税——那对他们来说就更好了。他们可以跑去找彼拉多或希律,告诉他们这个人公开宣称要抵制纳税;而如果你对罗马效忠,你就能除掉耶稣。

许多犹太人对纳税有三个方面的顾虑。他们不愿向一个外国政权缴纳税款,从而助长其对犹太民族的压迫。《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15页指出,他们的税负高达收入的三分之一。 其次,罗马硬币上通常铸有皇帝的肖像,他们认为这种雕刻的偶像会违反第二条诫命。第三,当时皇帝们已自封为神,因此印有皇帝肖像的罗马硬币,便成了亵渎神的偶像形象。

然而,耶稣并没有直接回答他们,也没有落入他们的陷阱。首先,耶稣在《路加福音》20章23节中指出,这是个陷阱或考验。其次,耶稣提出了一个简单的问题以寻找共同点;第三,耶稣将问题抛回给了他们。 耶稣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不过,耶稣并没有具体说明该撒的物该归多少。然而,耶稣是从哪里弄来这枚钱币的呢?是其中一位犹太人随身携带的。如果那个肖像真是亵渎神的偶像,那么那位犹太人又为何会随身携带呢?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3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4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20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5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445页。

问:在《路加福音》20:27-38中,撒都该人为何要用此事试探耶稣?

答:这是一种不同的考验。撒都该人以为自己掌握了铁证,这不仅能证明耶稣错了,也能证明法利赛人错了。《申命记》25:5-10规定,已故丈夫的在世兄弟应当娶其遗孀为妻。如果假设天上的婚姻关系与地上一样,那么他们的观点或许有道理。 但耶稣在此向他们表明,他们的这一假设是错误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4-1005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20-1221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16页。

问:在《路加福音》20:35中,某些人如何被“视为配得”?

答:一般而言,一个人之所以配得(应得)某种美善,通常出于以下两个原因之一。

1. 他们自己付了钱、赚取了它,或者拥有它。

2. 由他人代为支付、代为赚取,或是由他人赠予。

耶稣所指的正是第二种含义,而非第一种,因为祂并未说我们“配得”,而是说我们“被视为配得”。

在人、天使和魔鬼眼中,我们确实被视为配得永生,因为耶稣为我们的罪付上了代价,将这份珍贵的礼物赐给了我们。那些试图靠自己的功绩进入天堂的人,与真正的基督徒都能认同信徒是因功绩得救的。分歧的焦点在于,这功绩是来自耶稣,还是来自他们自己。

问:在《路加福音》20:41-44中,耶稣的重点是什么?

答:弥赛亚既是大卫的后裔,又是大卫的主——这两个方面在《诗篇》110:1的同一节经文中就已提及,因此他必然是同一位人物。 在他们的神学体系中,哪里能容纳一位既是大卫的人类后裔,又是大卫王之主的位格?如果他们的神学体系中 无法容纳这段旧约中的神的话语,那么他们就需要重新审视并修正自己的神学体系。

问:在《路加福音》20:44-47中,耶稣为何特别反对文士?

A:经文列举了三点原因。第一,他们喜爱长袍、头衔、问候以及上座。第二,他们从贫穷的寡妇那里敛财,以供自己奢华的生活。第三,他们做冗长的祷告,仅仅是为了显得虔诚。他们滥用宗教权威,以满足自己的骄傲并谋取经济利益。遗憾的是,自那时以来,许多身着长袍的宗教领袖都表现得与此类似。 《路加福音》20:47及以下经文指出,这样的宗教领袖将面临更严厉的审判。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5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6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21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18页。

问:在路加福音21:1-4中,耶稣为何称赞那位寡妇?

答:那两枚钱币被称为“勒普塔”,价值约为一分钱的八分之一。虽然数额微不足道,但那却是她仅有的全部家当。

耶稣称赞这位寡妇有几个原因。耶稣刚刚在《路加福音》20:47中谈到了那些吞吃寡妇房屋的人。 现在,耶稣通过从寡妇的角度来看待事情,以此形成鲜明对比。当别人从他们的富余中拿出微不足道的份额时,她却从她的贫穷中献上了她所拥有的一切。当别人可能表现出对上帝的依赖甚少时,她的奉献却彰显了对祂的依赖。在古代,寡妇若没有儿女,很难养活自己。有些人可能会预期寡妇会在圣殿里乞讨,但她却在圣殿里献上钱财。

参见《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4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5页, 《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6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46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18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21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18页以获取更多信息。

问:在《路加福音》21:5-6中,我们所认为的“宏伟”与上帝所认为的“宏伟”有何不同?

答:大希律王于公元前20/19年开始翻修圣殿,但在耶稣时代仍未完工。该工程直至公元63年才最终竣工。耶稣对那位寡妇的关注,远胜于他对大希律王所建造的那些华丽建筑的关注。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4页和《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5页。

问:在《路加福音》21:5-6中,教堂和宗教建筑是否应该被奢华地装饰?

答:耶稣在此评论的是这一切都将被毁灭,正如公元70年所发生的那样。总的来说,有些人更热衷于向神奉献昂贵之物,而非将生命献给神。

圣经中的两个概念表明,精美地装饰教堂是可以的。

在旧约中,会幕以及后来的圣殿都因敬畏神而被精心装饰。

那位用价值一年工资的香膏膏抹耶稣的罪妇,正是以恰当的方式敬拜了耶稣。因此,除了施舍给穷人(这也荣耀神)之外,花些钱在能荣耀神的事物上仍是可行的。

问:在《路加福音》21章7节中,门徒为何对圣殿何时被毁如此感兴趣?

答:一方面,他们惊讶于如此宏伟的建筑竟会被彻底拆毁,以致“一块石头也不留在另一块石头上”;另一方面,他们错误地认为,当如此重大的事件发生后,弥赛亚的国度就会紧随其后降临。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46页和《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5-1006页。

问:在《路加福音》21:8-28中,耶稣是否准确地回答了他们的问题?

答:是的,耶稣回答了他们所问的问题,但也回应了他们心中可能在想的内容。他们明确询问圣殿何时会被毁灭。耶稣首先谈到了预兆,例如假基督、战争和战争的谣言等。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其中一些预兆会在公元70年圣殿被毁之前很快发生,而最终的应验则将在末世,即重建后的圣殿被毁之时。

顺便提一下,当犹太人反抗罗马人并击败了两支军团后,罗马人于公元67年左右率领五支军团卷土重来。耶路撒冷被罗马军团包围后(路加福音21:20-21),他们曾短暂撤离,随后又重新围城。 出于安全考虑,人们可能会倾向于留在城墙内。但基督徒却深知必须特意逃离耶路撒冷,前往其他地方,例如位于约旦河以东、加利利海以南的佩拉(今约旦境内)。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攻陷,其居民或被杀害,或沦为奴隶。

有趣的是,为了试图驳斥基督教的真实性,公元362年,罗马皇帝“背教者”尤利安颁布了两道敕令:一道是命令犹太人重建耶路撒冷,另一道则是专门命令重建圣殿。尤利安于公元363年在与波斯人的战斗中阵亡。工程开工几天后发生了一场大火,重建工作随即被放弃。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47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6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20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446页。

问:在《路加福音》21:8-28中,公元70年之前的历史与这些预言如何对应?

答:这里包含多项预言,让我们逐一分析。

1(是的,但仅限第3至6条)假先知和假基督(路加福音21:8):在《使徒行传》5:34-37中,著名的犹太拉比迦玛列提到了提乌达斯(约公元44年)和加利利的犹大,他们曾带领追随者起义,试图将以色列从罗马的枷锁中解救出来。 在《使徒行传》8:9-24中,彼得斥责了一位名叫西门的假宗教领袖,他后来被称为“西门·魔术师”。教会历史告诉我们,西门·魔术师随后建立了一种据称以基督为基础的宗教,并成为了一位假弥赛亚。《约翰一书》很可能写于公元70年之后,但《约翰一书》4:3中提到,许多拥有敌基督之灵的假先知已经出现了。 早期教会的文献中提到了梅南德、塞林图斯和卡波克拉底,但尚不清楚他们是否生活在公元70年之前。

2(是的,共有19场战争)战争(路加福音21:9-10):虽然这一时期中国战事频仍,印度也有一些战事,但我们这里仅关注罗马帝国和帕提亚帝国。

公元35-42年,帕提亚将军瓦尔达内斯镇压了塞琉西亚城的起义。

公元37年,希律·安提帕斯击败了纳巴泰国王阿雷塔斯。

公元40年 毛里塔尼亚爆发第二次反抗罗马的起义

公元48年,罗马人重新征服了弗里斯人,该族群此前已起义长达20年。

公元43-51年,由奥卢斯·普劳提乌斯率领的罗马军队入侵英格兰,攻占肯特和梅登城堡。

公元44年,罗马人重新征服了毛里塔尼亚。

公元44年,罗马人征服潘诺尼亚(塞尔维亚)

公元44年,提乌达斯在巴勒斯坦起兵反抗罗马。

公元46年,罗马人老普林尼在日耳曼地区发动军事远征。

公元47-77年,西卢尔人在英格兰抵抗罗马人。

公元47/49年,帕提亚的瓦尔达内斯控制巴比伦,直至遭暗杀。

公元51年,帕提亚人击败并杀死了帕提亚的篡位者梅赫达特。

公元54年。《使徒行传》21:38提及一名带领4,000名刺客进入旷野的犹太人。史料记载其名为本·斯塔达。

公元60/61年。不列颠女王布狄卡领导了一场针对罗马人的大规模起义。约有80,000人丧生。

公元66-71年,犹太人反抗罗马统治,击败了两支军团。罗马人随后率领另外五支军团卷土重来。

公元68年,巴塔维人和弗里斯人起义反抗罗马皇帝尼禄。

公元69年,罗克索拉尼人入侵莫西亚,歼灭了罗马第三高卢军团。

公元69-70年,韦斯帕芗击败了争夺罗马皇帝宝座的竞争对手。

公元69-70年,罗马皇帝韦斯帕芗镇压了由尤利乌斯·西维利斯领导的巴塔维亚起义

各地发生3次(是的,仅3次)地震(路加福音21:11):

公元33年,据世俗作家弗莱贡记载,比提尼亚和尼西亚发生地震。

公元60年,拉奥狄西亚因地震被毁。拉奥狄西亚人自筹资金重建了该城,未获得任何罗马方面的援助。

公元62年,意大利维苏威火山发生地震。(庞贝城直到公元79年才因火山爆发而被摧毁。)

4(无)饥荒(路加福音 21:11):罗马帝国和帕提亚帝国均无相关记载。

5(无)瘟疫(路加福音 21:11):罗马帝国和帕提亚帝国均无相关记载。

6(无)来自天上的可怖景象和大神迹(路加福音 21:11):无人记录发生过此类事件。

7(有,但仅有2次)迫害(路加福音21:11):

公元54年,尼禄皇帝统治下,罗马首次对基督徒进行局部迫害。

公元64年,罗马皇帝尼禄统治下首次针对基督徒的全面(帝国范围)迫害。

坦率地说,公元70年之后还发生了许多其他迫害。

8(否)基督徒被至亲出卖(路加福音 21:16):没有特别记载的事件。

9(没有)基督徒因基督的名被众人憎恨(路加福音 21:17):实际上并非如此,除了尼禄的迫害之外,而且人们憎恨尼禄的程度远胜于憎恨基督徒。

10(肯定发生)耶路撒冷的居民被刀剑杀害并被掳去(路加福音 21:24):此事确实发生过。详情可参阅约瑟夫斯的著作。

11(是,尽管用“践踏”一词有些不寻常)耶路撒冷被外邦人践踏(路加福音 21:24 及以下):罗马人占领了这座城市并摧毁了圣殿。

12(否)日、月、星辰出现异象(路加福音 21:25):无相关记载。

13(否)列国陷入困苦,海浪咆哮(路加福音 21:25):其程度不及其他时期罗马人与帕提亚人之间的内战,更远不及匈奴的侵袭、罗马帝国的缓慢衰落以及罗马城的遭劫。

14(无)耶稣以大能和荣耀降临(路加福音 21:27):公元 70 年的基督徒对此一无所知。

十四项预言中,仅有六项(43%)可被视为在公元70年前已应验。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6-257页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19页。

问:路加福音21:8-28与《启示录》如何对应?

答:1(是的,但只有第3至第6点) 假先知和假基督(路加福音 21:8):在《使徒行传》5:34-37中,著名的犹太拉比迦玛列讲述了提乌达斯(约公元44年)和加利利的犹大,他们曾带领追随者起义,试图将以色列从罗马的枷锁中解救出来。 在《使徒行传》8:9-24中,彼得斥责了一位名叫西门的假宗教领袖,他后来被称为“西门·魔术师”。教会历史记载,西门·魔术师随后建立了一种据称以基督为基础的宗教,并成为了一位假弥赛亚。《约翰一书》很可能写于公元70年之后,但在《约翰一书》4:3中提到,许多带有敌基督之灵的假先知已经出来了。 早期教会的文献中提到了梅南德、塞林图斯和卡波克拉底,但尚不清楚他们是否生活在公元70年之前。

2(是的,19场战争)战争(路加福音21:9-10):启示录6:2-3、12;13:7

3(是)各地发生地震(路加福音 21:11):启示录 6:12;11:13

4(是)饥荒(路加福音 21:11):启示录 6:6,12

5(是)瘟疫(路加福音 21:11):启示录 11:6。

6(是)天上出现可怖的景象和大异象(路加福音 21:11):启示录 6:12-13。

7(是)迫害(路加福音 21:11):启示录 12:17

8(否)基督徒被至亲出卖(路加福音 21:16):《启示录》中无相关记载,仅见于《马太福音》24 章和《马可福音》13 章。

9(是,某种程度上)基督徒因基督的名被众人恨恶(路加福音 21:17):启示录 11:9-10,为义人的死而欢喜。

10(否)耶路撒冷的居民被刀剑杀害并被掳去(路加福音 21:24)

11(是)耶路撒冷被外邦人践踏(路加福音 21:24 及以下)《启示录》11:2 及以下

12(是)日、月、星辰出现异象(路加福音 21:25):启示录 6:12-13。

13(是)列国陷入困苦,海浪咆哮(路加福音 21:25):启示录 6:15-17,13:1

14(是)耶稣带着大能和大荣耀降临(路加福音 21:27):启示录 19:11-16

因此,路加福音中提到的14件事件中有12件(86%)也在《启示录》中被提及。当然,《启示录》中还有许多路加福音第21章未提及的事件。

问:在路加福音21:23中,“这一代人”指的是谁?

答:“世代”(generation)和“民族”(race)这两个词只差一个字母,因此这既可能指从出现首批征兆之时起的一代人,也可能指犹太民族将一直存在直至这些征兆出现为止。当时认为一代人约为40个阴历年,或约39.5个阳历年。由于该预言具有双重应验,因此目睹首批征兆的那一代人将亲眼见证预言的应验。 公元70年距离公元33年仅差一两年的时间,还不到一个世代。既然末世时会出现最初的征兆,那么一切都将在最初征兆出现后的一个世代内过去。因此,“种族”和“世代”两种解释都成立。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48页和《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22页。

问:在《路加福音》21:24及以下经文中,“外邦人践踏”是什么意思?

答:《启示录》11:2说,在末世,外邦人将践踏圣城42个月。

问:在路加福音21:29-31中,耶稣为何将此事比作无花果树?

答:耶稣并非在传授关于树木的新知识;这一点对每个人来说早已显而易见。耶稣是借用大家熟知的事物作为比喻,来阐明这些征兆并非难以察觉,而是对所有人来说都显而易见。在圣经中,无花果树常象征以色列,这显然与以色列有关。然而,耶稣说的是无花果树“或任何树”,因此这里所指的不只是以色列。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6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5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22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22页。

问:在路加福音21:34-36中,信徒是如何被世上的事务所累或缠住的?

答:信徒并不需要拒绝或明确否认什么,就会变得冷淡。他们可能会逐渐让属神的事变得越来越不重要,而让属世的事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在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如果其中不包括荣耀神、向他人传讲福音、帮助他人、坚固其他基督徒以及守护羊群,那么请考虑一下,你的优先顺序可能已经完全混乱了。

撒但和邪灵会用“火热的箭”来诱惑我们。火热的箭或许会从神的全副军装上弹开,但你依然能感受到那股灼热。有时,火热的箭会钻进军装的缝隙中,作为信徒,我们需要从“大医生”耶稣那里得着医治。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我们初次归向基督时,这场战役就已经赢了。但从另一个意义上说,这场战役——即成圣的战役——才刚刚开始。 务必确保你确实在争战,而不是仅仅向世界投降。《罗马书》12章2节中“被更新”的命令,并非针对天上的命令,而是针对我们当下生活的命令。虽然若我们脱离这个世界,做到这一点或许会更容易,但神要我们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然而正如《约翰福音》17章14-16节所说,我们不可属这世界。

有时我们需要下定决心,抵挡那个夺走我们在神里面本可享有的喜乐的敌人。我这里所说的并非撒但、邪灵或其他人。我们必须对抗并战胜的一个关键敌人,就是我们天然的自我。

问:在《路加福音》21:34-36中,信徒如何判断自己是否正被重担压垮或陷入缠绕?

答:有时仅凭内心就能察觉。是什么让你早晨从床上起来?什么让你感到兴奋,而什么又让你觉得索然无味?当你没有什么真正需要思考的事情时,你在想什么?是属神的事,还是次要的事?

问:在《路加福音》21:36中,我们究竟该警醒并为哪些事祷告?

答:整章内容可以概括为我们需要认真对待“警醒祷告”这一命令的理由。警醒察看这些事并为神所预定的事祷告,只是次要的含义。主要的含义是警醒察看自己的生活,并祷告求神看你配得逃脱这些事。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48页。

问:在《路加福音》22:3和《约翰福音》13:2、27中,撒但是如何以及为何进入犹大体内的?

答:虽然这可能指撒但附身于犹大,但并不一定意味着是这种情况。被邪灵附身通常表现为当事人失去控制或不知自己在做什么。经文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犹大失去了控制,或未能完全掌控自己的行为。因此,“与邪灵合作”并不总是等同于“被邪灵附身”。

此外,路加福音22:5中祭司们付给犹大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它来自圣殿的库房;换言之,原本真诚献给神的钱,其用途被扭曲,用来支付出卖耶稣的报酬。撒但并非创造者;他并没有创造这些钱。他甚至没有说服人们拿出自己的钱来出卖耶稣。 撒但所要做的,只是让大祭司扭曲奉献的初衷,以服务于撒但的目的。

问:在《路加福音》22:3和《约翰福音》13:2、27中,基督徒会受到恶魔的影响吗?

答:遗憾的是,是的。即使基督徒没有被恶魔附身,如果他们任由自己被影响,仍然可能受到恶魔的影响。如果基督徒选择相信恶魔诱惑他们的话语,为了寻求乐趣而转向黑暗之事,或者允许恶魔控制他们生活的某个特定领域,那么他们就可能——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恶魔的意志之下。

问:在《路加福音》22:10中,这里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

答:这绝非巧合——耶稣不仅预知了那位挑水的人,还预知了房主会奉命准备客房,并欣然照办。事实上,许多人认为那位房主很可能已经是耶稣的门徒了。

其次,在当时的社会中,许多男子从事日工劳动,而取水的工作通常由妇女承担。虽然男子取水并非绝无仅有,但确实较为少见。《信徒圣经注释》第1449页还指出,门徒们原本只要求一间客房,但主人却给了他们超出所求的——一间宽敞且陈设齐全的楼上房间。 那人很可能知道耶稣是谁。此外,在逾越节期间,由于大量访客涌入,人们通常会准备房间出租。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5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9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7页。

问:在《路加福音》22:19-21中,耶稣此前已与门徒共进过许多次晚餐,那么这次晚餐有何特殊意义?

答:与其妄加揣测,不如看看耶稣自己对此是怎么说的。

总体意义

在路加福音22:15中,耶稣说祂“切切地渴望”(字面意思是“带着渴望的渴望”)与门徒们共进这最后一餐。

在《路加福音》22:16、18,《马太福音》26:29和《马可福音》14:25中,耶稣说,在神的国降临之前,他将不再吃饼,也不再喝葡萄汁,因此这顿饭对末世具有重要意义。

特殊意义

在《约翰福音》13:14-15中,耶稣说,他给门徒洗脚是为他们树立榜样。

在《约翰福音》13:18中,耶稣特意与犹大一同用餐,这应验了《诗篇》41:9的预言。

在《路加福音》22:19中,耶稣掰开饼,说要这样做是为了纪念他。

当然,耶稣按照虔诚的犹太人所应做的那样守了逾越节,他也教导了门徒。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50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6页。

问:在《路加福音》22:19中,为什么饼和酒不是基督的实体身体?

答:我们可以从两个理由看出,耶稣的意思是面包和葡萄酒象征性地代表了祂的身体。
首先,无论是《圣经》还是早期教会,都没有丝毫证据表明人们曾向饼和酒下拜。我们除了上帝之外,不应敬拜任何事物或任何人。我们敬拜耶稣,但如果饼和酒并非耶稣,我们就不能敬拜饼和酒。
其次,如果有人将这个比喻理解为饼和酒就是耶稣或变成了耶稣,那么为了保持一致,我们就必须将其他关于耶稣身体的比喻也视为耶稣本人,例如《哥林多前书》12章27节所说的:“我们(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 你认为人们应该敬拜你,还是敬拜你所参加的教会?如果都不是,那么为什么你不敬拜一位按上帝形象所造的基督徒,却要敬拜那些并非按上帝形象所造的饼和酒呢?
当然,我们不该敬拜基督徒。但若以基督的比喻为借口去敬拜他人,这难道比以基督的比喻为借口去敬拜饼和酒更糟糕吗?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393-394页。

问:在《路加福音》22:24-30中,本章提到的“三次背叛”分别指什么?

答:第一种,也是最严重的,是犹大收受银钱出卖耶稣。第二种是,即使与耶稣同在三年多,门徒们心中仍充满自私的野心。第三种是彼得对性命的恐惧战胜了他对耶稣的爱。作为基督徒,即使我们不会屈服于第一种诱惑,也必须警惕自己不要陷入后两种诱惑。

问:在路加福音22:31中,撒但如何像筛麦子一样筛人?

答:经文虽未明说,但暗示撒但会瓦解他们的抵抗力与属灵力量,破坏他们生活的连贯性,使他们如同泥巴般任撒但摆布,无法顺服神。此处“你们”的希腊文是复数形式,而非单数。因此,一方面撒但想要像筛麦子一样筛所有门徒;但另一方面,耶稣所针对的仅是彼得——这位将维系整个团体的核心人物。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8页。

问:在路加福音22:32中,耶稣为西门·彼得祷告“不要让他的信心失落”,这一祷告最终是得到了肯定还是否定的回应?

答:希腊文可译为“失败”或“熄灭”。从字面意义上看,耶稣的祷告很快得到了否定的回应,因为彼得在三次不认耶稣时,他的信心确实暂时失败了。但在另一层意义上,耶稣的祷告最终得到了肯定的回应,因为彼得后来回转了。有时,信徒会完全背离主,但后来又会归回。 在路加福音22:32中,耶稣并没有告诉彼得“如果”他回转该怎么做,而是基于耶稣所知的一切,耶稣告诉彼得“当”他回转时该怎么做。彼得在此处过于自信,因为他对自己软弱的认识是错误的。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28-1029页和《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8页。

问:在路加福音22:38中,耶稣为何要确保他们有两把剑?

答:关于耶稣向门徒传达的信息,至少有五种不同的解释。

请求已满足:耶稣希望他们带上两把剑。他知道他们会需要一把剑,因为耶稣当时还需行一个神迹——医治一个即将被割掉耳朵的奴仆。

责备:“够了”意味着耶稣是在象征性地谈论刀剑,而门徒却将“带刀”这句话理解为字面意思。耶稣说,关于这种话题已经够了。《新日内瓦研读圣经》(第1649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452页)持此解释。

漠不关心:耶稣既没有责备他们,也没有称赞他们。耶稣只是说两把剑就够了,让他们不要再为此操心了。

应验的预言:耶稣希望他们携带两把刀,是为了应验他们将被归类为罪犯的预言。《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60页讨论了另外三种观点,但更倾向于这一观点。

《圣经难解之语》第486-488页补充道,这表明他们与热诚党革命者有多么不同。一支好战的队伍在战斗装备上会比他们强得多。

问:路加福音22:40向我们揭示了关于试探的什么道理?

答:在此特定情境中,耶稣嘱咐门徒通过祷告来避开试探。但这在一般情况下也是很好的建议。当我们面临试探时,应当祷告;而更好的做法是与他人一同祷告。

问:在路加福音22:42中,耶稣所求“若可能,就让这杯离开我”的“杯”究竟指什么?

A:首先说明什么不是答案,然后才是正确答案。

非正解:有人认为耶稣是在祷告,求神不要让他逃跑,或呼求天使来拯救他,以免他未能完成在十字架上受死的使命。 还有人推测,耶稣是在求神不要让他还没上十字架就因压力过大而死去。

正确答案:耶稣既预知即将到来的肉体痛苦,更预知与天父即将分离的痛苦,因此祂在询问是否还有其他途径能满足救赎的要求。耶稣提出这个请求本无可厚非,但当祂还在祷告时卫兵便出现了,这表明天父对耶稣的请求给出了“不”的答复。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32页。

问:在《路加福音》22:50-52中,这里的圣殿守卫有何特别之处?

答:逮捕耶稣的是犹太圣殿的“警察”,而非罗马卫兵。圣殿卫兵本有责任在神的圣殿中维持秩序,但在此处,他们却远超出圣殿范围,被撒但利用来“维护秩序”。有时撒但不会阻止某人履行职责,而是让他们继续履行职责,却被撒但和恶魔转而利用。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23-624页。

问:在《路加福音》22:54-60中,我们能看到关于彼得不认耶稣的哪些情况?

答:彼得是经文中唯一被提及、曾有勇气跟随耶稣的门徒。彼得原本很勇敢,但当那个女仆出其不意地问他是否是耶稣的门徒时,他的勇气便荡然无存。彼得否认耶稣并非因为他失去了对耶稣的爱;而是因为在那一刻,他对自身生命的恐惧以及对神保护能力的怀疑,超过了他对耶稣的爱。 如果耶稣被交给了祭司而不是受到保护,彼得可能会怀疑自己还能得到什么保护。然而,彼得显然吸取了教训。在《使徒行传》4:3-21以及5:18-33中,彼得并不担心在没有神保护的情况下生活。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35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24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28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08-1009页。

问:在《路加福音》22:57-60中,彼得的否认有何笨拙之处?

答:彼得不仅否认自己是门徒,他还否认自己根本不知道耶稣是谁。 考虑到耶稣在加利利和犹太地区传道约三年,考虑到耶稣是以凯旋之势进入耶路撒冷的,考虑到耶稣在圣殿里讲道近一周,考虑到耶稣赶走了兑换银钱的人,我不禁想问:在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中,有多少比例的人——尤其是那些带着加利利口音的人——能说他们从未听说过同为加利利人的耶稣呢?彼得不仅不认耶稣,而且他连这事都做得不太好!

问:在《路加福音》22:64中,他们是否蒙住了耶稣的眼睛?

答:在他们戏弄耶稣的那段时间里,他们曾给耶稣蒙过眼。经文并没有说耶稣全程都被蒙着眼睛。你肯定不想跟罗马士兵开这种玩笑。

问:在《路加福音》22:70和23:3中,耶稣说“你说我是”是什么意思?

答:这是对所说内容的一种强烈肯定。新国际版圣经(NIV)将此准确译为:“你说我是,你说的没错”。

《死海古卷》为耶稣被问及的这个问题提供了更多线索。昆兰教派的一个信仰是:弥赛亚将行神迹、施行医治,但会亲手杀死罗马皇帝。要埋葬弥赛亚在军事胜利中造成的所有死者,恐怕需要数年时间。 因此,正如《基督教新闻》(1998年11月23日)所言:“现在我们知道,当该亚法主持对耶稣的审判时,他所要做的只是让耶稣承认自己是弥赛亚。既然耶稣——这位已行出预言中神迹的人——作出了这一承认,他便被视为犯有叛国罪,触犯了皇帝的威权。”

问:在《路加福音》23:2中,既然公会审判的全部目的在于找出指控以呈报给彼拉多,那么对耶稣的指控是什么,这些指控又有多重要?

答:犹太公会无权处决任何人,因此他们将耶稣移交给了该地最高罗马当局:本丢·彼拉多。当公会带着指控将耶稣移交给彼拉多时,这标志着犹太当局对耶稣的正式否定。指控共有三项。

“颠覆犹太民族”这一指控在彼拉多眼中可能并不算太严重,尽管他可能会装出一副在意的样子。

禁止缴纳罗马税款则意义重大,这种不忠行为理应处死。犹太当局心知肚明,这一指控纯属捏造。

自称是弥赛亚、是王。这一点更为复杂。如果有人被冠以一个晦涩的宗教头衔,彼拉多本不会在意,但犹太长老们补充说,这意味着“王”。当然,自称是王就非常严重了;总督绝不可能放任一个自封之王可能引发的叛乱。因此,彼拉多从这一项开始审问。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39-1040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7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24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53-1454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62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10页。

问:在路加福音23:4中,耶稣说自己是王之后,彼拉多为何愿意释放他?

答:我们必须记住,福音书从未声称是完整对话的逐字记录。尽管路加福音中未提及,但正如《约翰福音》18:33-38a所示,经过讨论后,彼拉多明白耶稣并未自称是这个世界上的政治君王,而且耶稣也不会让他的追随者去战斗。因此,彼拉多当时对耶稣并无异议。 要知道,彼拉多曾有过应对真正叛乱分子的经验,但他清楚耶稣并非此类人物。不过正如我们稍后几节经文所见,正确判定某人无罪或有罪并非彼拉多的首要关切。他更关注的是维持秩序,而非伸张正义。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40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11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454页。

问:在《路加福音》23:6-8中,本丢·彼拉多究竟为何将耶稣送交希律·安提帕?

答:表面上的原因是耶稣住在希律的辖区内。但彼拉多本可以忽略这一点。真正的原因在于以下三点中的一点或多点。

彼拉多不想处理耶稣的事。既然有借口将耶稣移交给希律,就让希律去处理吧。又或许,彼拉多认为这是将后续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推卸给他人的一次机会。

彼拉多想了解更多:由于希律对犹太习俗的了解远胜于彼拉多,彼拉多希望从该领域的专家那里听听,耶稣自称弥赛亚的言论究竟有多严重。

彼拉多想帮希律一个忙。彼拉多和希律关系并不融洽,或许彼拉多认为,如果在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上顺从希律,满足希律的好奇心,或许能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在《路加福音》23:4中,彼拉多认定耶稣无罪;而在《路加福音》23:14-15中,希律·安提帕和彼拉多都认定耶稣无罪。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7页。

问:在《路加福音》23:16中,如果彼拉多认为耶稣是无辜的,为什么他说要惩罚/鞭打耶稣,然后又释放了他?

答:首先,此处表示“惩罚/鞭打”的希腊文“paideusas”与马太福音27:26和马可福音15:15中耶稣后来实际遭受的“鞭笞”(phragellosas)是不同的词。

彼拉多的本意是轻微惩罚耶稣后便将其释放。他可能是想警告耶稣要“保持和平”,以便犹太领袖们能看到耶稣确实受到了一些惩罚。此外,彼拉多可能也不满意耶稣的行为——正是这种行为才让犹太领袖们如此愤怒。 最后,马太福音27:19提到,彼拉多的妻子曾警告他不要对耶稣采取任何行动,因为她在梦中为此受了许多苦。因此, 彼拉多认为自己可以在这一切中找到一个“折中方案”。然而,彼拉多的想法未能实现。正如赫尔穆特·戈尔维策所言:“彼拉多拥有权力,却没有自由。”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40-1041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454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25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7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10页。

问:在路加福音23:31中,关于无花果树的语境下,耶稣说“人若在树还青的时候这样待它,树干了以后会怎样呢?”是什么意思?

答:青木不易燃烧,无辜之人也不该被处决。但若(无辜的)青木都被烧了——从比喻意义上说——那么干木和有罪之人又会怎样呢?如果人们在耶稣在场时,甚至在目睹了祂的神迹之后,还会做这些事,那么当耶稣不再亲身在他们身边,他们也看不到神迹时,他们岂不更会拒绝上帝吗?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25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455页。

问:在《路加福音》23:33中,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地方是叫“各各他”,还是如《马太福音》27:33所说的“髑髅地”?

答:两者皆是,因为当时的人们通晓多种语言。“加略山”(Calvary)源自拉丁语中“头骨”一词,而“各各他”(Golgotha)则源自亚兰语。《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25页和《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893页对此有相同论述。

问:在《路加福音》23:33-49中,这些经文有什么特别之处?

A:人们对这一事件的反应千差万别。士兵们忙于赌博,无暇顾及耶稣;妇女们在哭泣;耶稣正饱受痛苦地临终;而大多数犹太领袖却对此感到欣喜。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一个强盗嘲笑耶稣,另一个却信了祂。那位先前对耶稣漠不关心的百夫长,此刻心意已变,满心惊奇。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25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7-838页。

问:在《路加福音》23:40-43中,那些一生拒绝上帝、却在临终前一刻接受耶稣的人,还能上天堂吗?

答:既可以,也不可以。

是:如果有人在临终时真正信靠基督,那么就像《路加福音》23:40-43中十字架上的强盗一样,他或她将进入天堂。他们或许无法 获得保罗在《哥林多前书》3:11-15中提到的所有赏赐,但肯定会在天堂。

否:如果有人仅仅是口头说出那些话,就像买份火灾保险一样,却没有真正将自己的灵魂托付给基督,那么正如R.C.斯普罗尔在《这真是个好问题》第113-115页中所提到的,他们只是“口头信主”,而没有“真正拥有信心”。

问:在《路加福音》23:40-43中,关于耶稣右边的那个强盗,有什么悖论之处?

答:尽管有些人亲眼看见耶稣使死人复活,却仍然不信;而那个强盗明明目睹耶稣被处死,却依然信了。耶稣使拉撒路复活后,公会作出的反应却是密谋如何杀害耶稣。即便是今天,如果你能行出与耶稣同样多的神迹,对某些人来说,这只会加剧他们对福音的抵触。

问:在《路加福音》23:40-43中,十字架上的那个强盗向我们传授了关于水洗的什么道理?

答:回答中需要考虑两点。

1. 基督教会的一位信徒曾告诉我,由于该教会教导人必须接受水洗才能得救,因此关于十字架上的强盗与耶稣一同在乐园里的记载,长期以来一直让他感到困扰。但他后来得出结论:既然那个强盗没有机会受洗,那么上帝肯定会体谅人们所处的处境。

他的结论绝对正确。上帝拯救未受水洗的人,并不受任何限制。虽然水洗是每位顺服的基督徒在条件允许时都会做的事,但上帝并不受我们处境的束缚。

2. 第二种观点是我在与一位“基督教会”信徒辩论时公开听到的:右边的强盗必定是耶稣或施洗约翰的旧日追随者,他在被钉十字架之前就已经受过洗。

3. 基督教会提出的第三种观点认为,十字架上的那个强盗是在基督复活之前就死了,而洗礼仅在复活之后才必不可少。当然,既然如此,约翰福音3章5节“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这句话,在复活之前也被教导为真理。

这种观点限制了上帝的大能。试想,如果一个非基督教国家的监狱里,一名被判死刑的罪犯真正信了基督,但狱警不允许他在行刑前接受水洗。狱警的行为难道能“否决”全能上帝将真正信靠基督之人带进天堂的能力吗?

此外,大约在公元400年,即安布罗斯、奥古斯丁和阿基坦的普罗斯珀活跃的时期,一种观点逐渐成为主流:受洗后 去世的婴儿会进入天堂,而未受洗就去世的婴儿则会下地狱。 “巧合”的是,婴儿洗礼因此变得非常流行。在历史上绝大多数时期,直到宗教改革时期再洗礼派兴起之前,基督徒几乎无一例外地实行婴儿洗礼。难道从公元400年到公元1514年左右,每一位基督徒都要下地狱,仅仅因为上帝无力或不愿拯救他们吗?

问:在《路加福音》23:43中,耶稣怎么能告诉他右边的强盗“今天”他就会在乐园里,而耶稣直到第三天才复活呢?

答:耶稣死后、复活前,曾前往乐园,向那些被囚的灵传道。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并没有对那个强盗说“今天你将与我在天堂同在”,而是说“今天你将与我在乐园同在”。

问:在《路加福音》23:43中,这节经文是如耶和华见证人所说的那样写着“我实在告诉你,今天”,还是写着“我实在告诉你,今天”?

答:不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说希腊语的基督徒认为“今天”是指耶稣说话的那天,而不是指预言应验的那天。《当邪教徒提问》一书第152页指出,在74处“我实在告诉你们”的用法中,这唯一一处将“今天”与该短语结合使用。 当现代某群体对古希腊语语法提出一种新颖的解释时,理应有证据表明,至少部分早期基督徒曾以这种方式理解它。

问:在《路加福音》23:43中,“乐园”究竟指的是什么?

答:既然耶稣右边的强盗当天就要与耶稣一同在乐园里,那么乐园就是耶稣当天所去的地方。 在耶稣降生之前,犹太人认为坟墓——即阴间(Sheol)——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给不义之人的“监狱”,另一个是给义人的“乐园”。既然耶稣使用这个术语时未作任何限定,基本上祂并未对这一教义提出异议。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2:2、4中曾造访过第三层天,即乐园。

犹太人关于阴间分为两部分的记载见于《以诺书》22:1-4。审判之后,不义之人将永远遭受痛苦和灾祸。其他关于恶人将受永恒惩罚的犹太文献包括:

《摩西升天记》10:10

《以斯拉下》7:36,当马加比之子被活活烧死时,他们说:“我们只会被烧一会儿,但你们却要永远受火刑。”

《犹滴记》16:17:“他必使火与蛆虫吞噬他们的肉体;他们将永远在痛苦中哀哭。”

《所罗门诗篇》3:13。《马加比书》第四卷在《七十士译本》中用该词对应希伯来语词汇如“asam”,意为赎罪。在《七十士译本》中,该词用于《撒母耳记上》6:3及后续经文、 8、17,指赎罪祭。在《以西结书》16:52、42中,该词被译为“羞耻”、“耻辱”; 32:24、30中译为“羞耻”、“耻辱”;在《以西结书》3:20和7:19中则译为“罪孽和灾祸的根源”。《以西结书》16:52、52及32:24、40展现了上帝的惩罚。《智慧书》3:1指出,义人不会受到任何“basanos”的侵害。

《马加比下》7:13以及《马加比四书》中多次出现该名词和动词,指犹太殉道者所遭受的酷刑。 在《克莱门特一书》6:1、15,《克莱门特二书》17:7,优西比乌的《教会史》第5卷第1章第20及24节,以及《波利卡普殉道记》第2、3章中,该词被用于描述基督教殉道者所遭受的酷刑。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难点百科全书》第367-368页和《圣经难解之语》第488-489页。

问:在《路加福音》23:44中,第六时辰是何时?

答:犹太人的白天大约从早上6:00开始,因此第六时辰大约是正午。 《NIV研读本圣经》第1587页、《NET圣经》、《新日内瓦研读本圣经》第1652页以及《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62页均持相同观点。这不可能是日食,因为根据《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41页的记载,逾越节是在满月期间举行的。

问:在路加福音24:4中,路加为何称这两位是“人”而非“天使”?

答:路加是根据所见的情形来记载的,而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人。然而,路加本人明白他们是天使,因为他在《路加福音》24:23中称他们为天使。此外,即使在《路加福音》24:4中,那两个人也穿着发光的衣服(即布料,而非盔甲),这正是天使的服饰。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48页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43-644页。

问:在《路加福音》24:5及以下经文中,今天的人们是如何在死人中寻找活人的呢?

答:正如那些妇女在错误的地方寻找复活的主一样,今天的人们也会向死物寻求生命。一方面,他们可能会实际参与通灵活动,比如参加降神会或请灵媒与死者沟通——而信徒本不该这样做。 从比喻意义上说,他们可能会向已死的制度、自由派教会和假宗教寻求生命。他们可能会向自己的组织、传统、已故的圣徒或英雄,或是律法寻求生命。但生命唯有通过耶稣才能获得。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13页。

问:在《路加福音》24:13中,以马忤斯村位于何处?

答:以马忤斯是一个小地方,我们并不完全确定其确切位置。路加说那里距离耶路撒冷约六十斯塔迪亚,即约七英里。但由于它距离耶路撒冷 仅有一段短途步行路程,因此有三种可能的选择。 阿布-戈什(Abu-Ghosh)距离约九英里,埃尔-库贝贝(El-Qubeibeh)距离约七英里。莫茨阿-伊利特(Motza-Illit)仅距三英里半,但往返距离为七英里。约瑟夫斯在著作中将其称为“以马忤斯”,而《塔木德》则称其为“莫茨阿”。希伯来语“哈-莫茨阿”(Ha-Motza)与“以马忤斯”发音相似。后来,那里曾建有一座拜占庭时期的教堂。

当时还有另一处遗址——伊姆瓦斯(Imwas),也被称为尼科波利斯(Nicopolis),但它距离耶路撒冷有160斯塔迪亚,约15英里。西奈抄本(Sinaiticus)和其他一些手稿均记载为160斯塔迪亚。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55页。

问:路加福音24:13-35对今天的我们有何启示?

答:尽管耶稣就在他们身旁同行,这些信徒却没有认出祂。今天,你或许正走在属于你自己的以马忤斯路上。虽然耶稣就在你身旁同行,但你却尚未看见祂。有时,神要你做的事明明就在眼前,只是你没有看见罢了。

虽然神可能以超自然的方式使他们无法认出耶稣,但更有可能的是,他们未能认出祂是因为一些更为世俗的原因。除了可能穿着不同的衣服外,他们看到耶稣已经死了,他们并没有期待耶稣还活着,因此他们没有看到自己没有在寻找的东西。 他们知道妇女们和其他人告诉他们的事情,当他们与所爱的那位同行时,心里火热,但他们缺乏信心,迟迟不愿相信神能使耶稣复活。当我们既有知识,又有爱,却缺乏信心时,我们与主的同行仍可能无法顺畅进行。

问:在路加福音24章16节中,门徒为何无法认出耶稣?

答:从超自然的层面来说,神本可以轻易地阻止他们认出祂,正如《创世记》19章11节中,罗得的门前那些人无法找到一扇普通的门一样。 从自然角度而言,如果有人穿着类似贝都因人长袍的衣服来遮挡阳光和灰尘,那么他们几乎没有机会看清他的脸。他们也可能因悲痛过度而无法真正仔细观察周围的人。他们不相信耶稣会战胜死亡,所以即使他们觉得那人长得像耶稣,也会因自己的不信而拒绝这种想法。 最后,他们显然并不是在寻找耶稣,因为他们知道耶稣已经被处死了。《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46页认为,他们未能认出耶稣并不需要任何超自然的解释。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13、1014页。

问:在《路加福音》24:19-21中,那两位门徒讲述了他们曾如何将全部希望寄托在耶稣身上,而他们的希望和梦想却全都破灭了。如果神让你的希望和梦想破灭,你会如何回应,或者你会怎么做?

答:我们的目标是取悦神,而非实现自己的野心。我们应当对神正在做的事,以及我们如何能参与其中,抱有浓厚的兴趣。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神不参与的事物,我们应当保持“淡然”的态度。 有时,放手那些看似能满足你野心的东西可能会很痛苦,但我们应当意识到,上帝有更好的安排。基督徒若能正确理解,理应充满雄心壮志。但我们的雄心应当与祂的雄心一致,是为了祂的国度,而不是为了我们自己的野心。

问:在《路加福音》24:30-31中,作为客人的耶稣成了主人。耶稣如何能在我们的生命中从客人转变为主人的呢?

答:许多人对基督教和耶稣持友好态度。还有些人愿意聆听祂的教导,或许会遵循其中一部分,却拒绝其他部分。但你会让耶稣成为你生命的主吗?会因为祂在神的书面话语中或祷告后所说的话,而转身离开那些看似有前途或令人愉悦的事物,并遵行祂的旨意吗?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458页和《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226-1227页。

问:在《路加福音》24:39中,耶稣复活前后,祂的血肉有何不同?

答:圣经虽未明确说明,但我们可以推测几点。复活后,耶稣不再受痛苦、死亡或任何身体伤害的威胁。毫无疑问,当祂的身体得着荣耀时,祂能做的事比祂拥有普通人体时更多。耶稣的身体既能穿过门和墙,又能保持实体状态,可以被吃、被触摸。 更详尽的讨论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时》第154-157页和《当批评者提问时》第395-399页。

问:路加福音24:39-43对耶和华见证人和文鲜明牧师的统一教成员意味着什么?

答:这对他们来说确实是个难题,因为这两个团体都教导说耶稣是“灵性复活”的,这意味着他的肉体仍留在坟墓中。要么

1. 耶稣是在说谎,祂当时并没有肉身在此。

2. 由于门徒们迟迟不愿相信,耶稣便暂时创造了一个肉身,并将其冒充为自己的(我从一位耶和华见证人那里听说了这一理论)。换言之,耶稣向门徒们谎称了自己的身份。如果有人 接受这一说法,那么就不应过于较真,认为基督徒歪曲了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事实——毕竟耶稣自己也曾对此进行过歪曲。

3. 耶稣说的是实话。耶稣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确实在肉体上从死里复活了。

至于我,我相信耶稣说的是实话。关于一个不同但互补的答案,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第152-154页。

问:在《路加福音》24:39-43中,这对“基督科学”这一伪宗教意味着什么?

答:基督科学派信徒认为耶稣并未在肉体上从死里复活。根据《当邪教徒提问时》第157-158页,基督科学派创始人玛丽·贝克·埃迪指出,耶稣“只是在顺应门徒们不成熟的观念”(埃迪,593)。

埃迪的意思是,耶稣公然欺骗了门徒。既然门徒们教导说耶稣在肉体上复活了,那么耶稣所谓的欺骗就误导了西方世界近2000年。此外,如果耶稣只是在顺应门徒们不成熟的观念,那么当多马不相信耶稣在肉体上复活时,耶稣为何又要欺骗多马,使他的观点从“更开明的”变成“更不成熟的”呢?

问:根据《路加福音》24:41-43和《使徒行传》10:10-16,基督徒做素食者可以吗?

答:是的,可以。然而,说吃肉在道德上是错误的,这并不符合基督教教义。路加福音24:41-43中,耶稣吃了鱼;使徒行传10:10-16中,彼得奉命宰杀并食用了鱼。当然,吃鱼表明耶稣能够进食,因此祂拥有一个属世的、得荣耀的身体。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1018页。

问:在《路加福音》24:44中,摩西的著作是如何预言耶稣的?

答:让我们先看主要原则,再看具体的预言,最后看《妥拉》(即《圣经》前五卷)中的象征意象。

关键原则:阅读《妥拉》时,人们无法不被其中祭祀的频繁出现及其重要性所震撼。上帝让以色列人实践这一概念长达1,400年,直到它成为他们文化中如此根深蒂固的一部分,以至于当约翰称耶稣为“神的羔羊”时,每个人都会明白约翰所指的是什么。

具体预言:

《创世记》3:15 说,那妇人的后裔(单数)将击碎撒但的头。

《创世记》49:10说,直到“示罗”降临,权杖才不会离开犹大。这指的是在基督降临之前,他们不会失去执行死刑的权利。关于这一论点的依据,请参阅对《创世记》49:10的讨论。

《申命记》18:15-19 说,摩西之后将有一位从犹大支派中出来,他们必须顺服他。

象征性描述:有不少经文提供了关于基督降临的象征性描述和预示,但它们并非具体的预言。

铜蛇(约翰福音 3:14;民数记 21:8,9)

问:在《路加福音》24:46中,旧约哪里提到弥赛亚必须受苦、死亡,并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

答:提到弥赛亚将受苦并死亡的经文包括《但以理书》9:26、《以赛亚书》53:1-12以及《撒迦利亚书》12:10(为他们所刺的那位哀恸)。在此之前,耶稣曾在《马太福音》12:40-41中教导说,约拿在鱼腹中的经历预表了他自己。

问:在《路加福音》24:50-51中,耶稣是从伯大尼升天的,还是如《使徒行传》1:9-11所说从橄榄山升天的?

答:两者皆是。伯大尼位于橄榄山东南坡,距山顶约一英里。《当批评家提问》第401页也指出,门徒可能与耶稣一同站在山顶,而耶稣向东(远离耶路撒冷)升天,从伯大尼上空经过。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难题与表面矛盾》第200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51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839页。

问:在《路加福音》24:53中,是否应将《约翰福音》7:53-8:11添加到《路加福音》的结尾?

答:不应该。据阿兰德等人(第三版)所述,唯一包含这一内容的抄本是1333号,该抄本成书于十一世纪。此外,这一内容显然是作为更正被添加到该抄本中的,且笔迹与抄本主体不同。

问:《路加福音》为何应收录在《圣经》中?

答:有两个理由,还有第三个理由,使得前两个理由显得不那么重要。

1. 路加被视为古代最准确的历史学家之一。

2. 既然路加准确地记录了耶稣的话语,我们自然希望阅读弥赛亚的言行。

3. 保罗和早期教会的作家都承认它是上帝的话语。 正如《圣经问答大全》第27-28页所指出的,在《提摩太前书》5:18中,保罗引用了《申命记》[申25:4]和《路加福音》[路10:7],称 这两卷书均为“圣经”。《提摩太前书》写于公元63年,距《路加福音》成书仅三年,然而《路加福音》仍被视为与《申命记》同等地位的“圣经”。

问:《路加福音》中有哪些证据表明路加写了以他名字命名的福音书?

答:早期教会普遍公认保罗的同伴路加是《路加福音》的作者。

爱任纽在《驳异端》(成书于公元182-188年)第439页第14章第1、3节中引用了《路加福音》1:2,并提及该书系路加所著。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反马吉安》第4卷第2章中指出:“福音书的作者是使徒们”。在同一章中,特土良承认路加虽非“使徒”,但因曾与保罗同行,故被视为“使徒式的人物”。关于《路加福音》整体的可靠性,请参阅接下来的三个问题。

迦太基主教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在《论著》第12篇第三卷第116节中,引用了路加福音的内容,并明确指出其出自路加之手。

问:《路加福音》写于何时?

答:我们确知该书成书于公元33年之后,《使徒行传》之前,且很可能在公元70年之前。

各学者的观点

《新国际版研读圣经》(NIV Study Bible)第1533页指出,最常被提出的两个时间段分别是公元59-63年,以及70年代或80年代。

《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199页指出,由于《使徒行传》是在保罗在世时写成的,而《路加福音》的成书时间更早,因此《使徒行传》可能写于公元64年之前。该书推测其成书时间为公元58至60年。

《新日内瓦研读圣经》第1599页指出,《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可能写于公元63年左右。

《信徒圣经注释》第1367-1368页指出,最可能的成书时间是60年代初期。“虽然有些人将《路加福音》的成书时间定在75-85年(甚至第二世纪),但这通常至少部分是因为他们否认基督能够准确预言耶路撒冷的毁灭。”

《新国际圣经词典》第605页指出,《使徒行传》的戛然而止表明路加在保罗被囚后不久便离世。此外,该书不太可能在耶路撒冷被毁之后写成。该书认为,公元58-59年这一时间段为路加进行了充分的史料考证提供了充裕的时间。

《威克里夫圣经词典》第1056-1057页仅简要指出是公元一世纪后半叶。

《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82页列举了三种观点的依据。

若否认预言,则为公元80-85年:该书指出,这一最普遍的观点基于《路加福音》21:20中“你们看见耶路撒冷被军队围困”这句话,认为这不可能是预言性的预示。

公元100年(若《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基于约瑟夫斯):约瑟夫斯和路加记录了部分相同的事件,因此有人认为路加抄自约瑟夫斯。

公元70年前,因为《使徒行传》结尾时保罗还活着。

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912页指出,显然是在公元70年之后的某个时间。尽管有人提出晚至公元100年的日期,但公元80年这一说法更被普遍接受。

问:我们如何知道今天的《路加福音》是原始文本的可靠传承?

答:至少有三个充分的理由。

1. 神在《以赛亚书》55:10-11、《以赛亚书》59:21、《以赛亚书》40:6-8、《彼得前书》1:24-25以及《马太福音》24:35中应许要保守祂的话语。

2. 早期教会的证据。以下是几位曾引用《路加福音》经文的作家。

《第一克莱门特书》(公元96-98年)引用了《路加福音》6:36-38;8:5(对“撒种的比喻”的意译);17:2。其中对《路加福音》6:36-38的引用(第13章第8页)也可对应《马太福音》6:12-15;7:2。 对《路加福音》17:2的转述也可参照《马太福音》18:8;26:24;《马可福音》9:42。

《十二使徒遗训》(约公元60-120年)第7卷第1章第377页引用了路加福音6:30:“凡求你的,就给他;不要向他索回;”

《巴拿巴书信》(约公元70-130年)第5章第139页引用了《路加福音》5:32(亦见《马太福音》9:13;《马可福音》2:17)

《巴拿巴书信》(约公元70-130年)第19章第148页引用了《路加福音》6:30的一半内容(参见《马太福音》5:42)

《第二克莱门特书》(公元120-140年)第13章第254页大致引用了《路加福音》6:32,将其归为主的言论:“你们若爱那爱你们的人,便没有可称许的;但你们若爱你们的仇敌和恨你们的人,就有可称许的。”该书还提及《路加福音》16:12。

《第二克莱门特书》(公元120-140年)第13章第254页将《马太福音》9:13和《路加福音》6:32的部分内容作为经文引用。 “还有一段经文说:‘我来不是要召义人,而是要召罪人。’”《第二克莱门特书》第16章第252页还引用了《马太福音》6:24和《路加福音》16:13。

《第二克莱门特书》(公元120-140年)第5章第252页提及了一段圣经中未记载的彼得与耶稣的对话,并在结尾处引用了《马太福音》10:28和《路加福音》12:4,5。

以上便是《第二克莱门特书》中所有涉及《路加福音》的引用。

波利卡普(公元100-155年)在《致腓立比人书》第2章第33页中,引用了《路加福音》6:37的后三分之一:“你们饶恕人,就必蒙饶恕。”

波利卡普(公元100-155年)引用了《马太福音》7:2和《路加福音》6:38的内容:“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见波利卡普《致腓立比人书》第3章第33页。

波利卡普(公元100-155年)大致引用了《马太福音》5:3、10和《路加福音》6:20的内容:“贫穷的人有福了,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他们的。”见《波利卡普致腓立比人书》第3章第33页。

以上便是波利卡普书信中所有涉及《路加福音》的引用。

贾斯汀·马尔提尔(Justin Martyr)约生活于公元138-165年。他引用或改写了《路加福音》1:32,35,38,78;6:28-30,34-36;9:22;10:16,19; 12:48;13:26;18:18及以下;20:34,35;22:19,42,44;23:46;24:32

《穆拉托里正典》(约公元170年)中提到了《路加福音》,以及其他三卷福音书。

《赫尔马牧人书》(约公元160年)第2卷第6章第30页引用了《路加福音》12:5的一半内容,该经文亦见于《马太福音》10:28。

阿提纳戈拉斯(公元177年)引用了《路加福音》6:27、28,这段经文也见于《马太福音》5:44、45。《为基督徒辩护》第11章第134页

阿提纳戈拉斯(公元177年)引用了《路加福音》6:32、34,这与《马太福音》5:46相同。《为基督徒辩护》第12章第134页

萨迪斯的梅利托(公元170-180年)引用了《路加福音》11:20的一部分:“在福音书中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摘自《论主受难的讲道》第8卷第761页

塔提安的《四福音合编》(约公元172年)引用了路加福音77.4%的内容,即1151节经文中除260.3节以外的所有经文。

维也纳和卢格杜努姆的基督徒(公元177年)援引了《路加福音》1:67:“他自己有保惠师,就是圣灵,比撒迦利亚更丰盛”;第8卷第779页

安提阿的提奥菲洛(公元168-181/188年)在《提奥菲洛致奥托利库斯书》第2卷第13章第99页中引用了《路加福音》18:27

里昂的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引用了《路加福音》中全部或部分共130节经文。

里昂的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将《路加福音》1:6引为路加所著。《爱任纽反异端》第3卷第10.1章,第423页

《穆拉托里正典》(公元190-217年)1. 福音书中的第三卷是《路加福音》。(因此,未具名的《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被计为两卷。)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02年)在《杂论》第1卷第21章第333页中,将《路加福音》3:1、2、23引述为《路加福音》。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17/220年)在《杂论》第1卷第13章第594-595页中,引用路加福音16:9并称其出自主之手。该章题为《哪位富人能得救?》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反马吉安五书》第4卷第5章第350页中,强调了《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启示录》以及保罗许多书信的作者身份。

希波吕托斯(公元222-235/6年)在《论基督与敌基督》第218页中,将路加福音21:28;21:18引述为“主说”。

科莫迪安努斯(约公元240年)同时提及《马可福音》12:42和《路加福音》21:2。《科莫迪安努斯的教导》第72章,第217页

提奥多图斯(约公元240年),据推测为蒙塔努派信徒,将《路加福音》12:49的一部分引为“救主”所言。《提奥多图斯文集》第27章,第46页

据推测为蒙塔努派信徒的西奥多图斯(约公元240年)将《路加福音》1:43引为“福音书”。《西奥多图斯文集》第50章第49页

尤利乌斯·阿非利加努斯(公元232-245年)在比较耶稣的两份家谱时,提到了“福音书作者马太”和“路加”。《致阿里斯蒂德斯书》第3章第126页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提到了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奥利金〈反塞尔苏斯〉》第5卷第56章第568页。此外,在奥利金《马太福音注释》第13卷第14章第482页中,还引用了《马太福音》18:1。

诺瓦蒂安(公元250/4-256/7年)写道:“因为他们提出并阐述了《路加福音》中所记载的内容”,并援引了《路加福音》1:35。见《论三位一体》第24章,第635页

《反诺瓦蒂安论》(公元254-256年)第15章第662页引用《路加福音》8:1-5,称这是主自己在福音书中的话。

《反诺瓦蒂安论》(公元254-256年)第6章第659页引用《路加福音》10:19,称这是主在福音书中的话语。该著作还提及《路加福音》11:10和7:39。

《论重洗》(约公元250-258年)第14章第675页提到“在《路加福音》中”,并引用了《路加福音》12:50。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在《西普里安论著》第8篇第2章第476页中引用了《路加福音》11:41,并说:“主在福音书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在《路加福音》中:‘你们要因我的名被众人恨恶。’”(路加福音21:17)见《西普里安论著》第3篇第29章第542页

凯撒利亚的菲尔米利安致基普良(公元256年)将路加福音11:23引述为“我们的主基督”所言。(《书信集》第74封,第14章,第394页)

格雷戈里·塔乌马图尔格斯(公元240-265年)提及路加福音21:2中那位贫穷寡妇的奉献,称其为“载于圣经之中”。《致奥利金的演说与颂辞》第三论点,第23页

亚历山大的狄奥尼修斯(公元246-265年):“正如马太所说,那是‘安息日结束的时候’;正如约翰所写,那是‘清晨,天还黑的时候’;正如路加所说,那是‘清晨’;而正如马可所告诉我们的,那是‘清晨,日出之时’。 因此,没有人能清楚地告诉我们祂复活的确切时间。”致巴西利德主教的第五封信 第94页

希梅奈乌斯的书信(公元268年)

亚历山大的皮埃里乌斯(公元275年)撰写了一部

,题为《论路加福音》,残篇1,第157页

亚历山大的阿纳托利乌斯(公元270-280年)引用《路加福音》15:6,将其视为主亲自所言。见《亚历山大的阿纳托利乌斯复活节教规》第10章第149页

阿达曼提乌斯(约公元300年):“如果我从福音书中证明它们并非捏造,你会同意吗?”……“是基督的门徒写下的:约翰和马太;马可和路加。”《论真信仰的对话》第一部分“b 5”第41页

阿达曼提乌斯(约公元300年)将《路加福音》23:46;50-53引为福音书作者的原话。《论真信仰的对话》第五部分第12章,第163页

阿达曼提乌斯(约公元300年)将《路加福音》1:35引为福音书内容。《论真信仰的对话》第五部分第9章,第159页。

奥地利佩陶的维克托里努斯(佩陶主教,公元304年殉道)在《论圣约翰启示录注释》第四章第7-10节(第348页)中提及马太、马可和路加

潘菲卢斯(公元309年殉道):“因此,我们根据福音书作者兼历史学家路加的记载来作此阐释。”《使徒行传各章阐释》第166页

梅托迪乌斯(公元270-311/312年)(半引文)引用了《马可福音》11:9b,该经文亦见于《诗篇》118:26a、《马太福音》21:9b、《路加福音》19:38a及《约翰福音》12:13b。“让我们不要铺上衣裳,而是将我们的心铺在祂面前。 让我们以诗篇和赞美诗向祂高声献上感恩;并不断高呼:‘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论诗篇的讲道》第1章第394页

亚他那修(公元318年)引用路加福音19:10:“正如祂[耶稣]在福音书中亲自所说:‘我来是要寻找并拯救失丧的人。’” 《道成肉身》第14章第43页。他在《道成肉身》第32.5章第53页中还引用了路加福音4:34,该经文与马可福音5:7相同。

亚他那修(公元318年)在《道成肉身》第25章第50页中引用了《路加福音》10:18

优西比乌的《教会史》(公元318年)第3卷第24章第152页讨论了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这四部福音书。《尼西亚及后尼西亚教父文集》第二系列第1卷第152页

拉克坦提乌斯(约公元303—约325年)在《神学原理》第5卷第16章第151页中引用了《路加福音》14:2。

拉克坦提乌斯(约公元303—约325年)在讲述“五饼二鱼”的事件时,暗指了《马太福音》第14章、《马可福音》第6章、《路加福音》第9章和《约翰福音》第6章。《神学论纲》第4卷第15章第115页

关于哪些经文及经文片段被引用、哪些未被引用,请参见下一问题。

尼西亚会议之后

尤文库斯(公元329年)创作了一部融合四福音书的史诗。

优西比乌为《路加福音》和《哥林多前书》撰写了完整的注释。《尼西亚及后尼西亚教父文集》第二系列第1卷第41页

叙利亚的阿弗拉哈特(公元337-345年)《精选论证》

赫格莫尼乌斯(4世纪)引用了《路加福音》4:34。《与马尼的辩论》第48章,第225页。

卡尔帕西亚的斐洛(4世纪)提及《路加福音》23:11

奥普塔图斯(4世纪)引用了《路加福音》8:45

泽诺(4世纪)

普瓦捷的希拉里(公元355-367/368年)权威性地引用了《约翰福音》、《路加福音》、《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论三位一体》第10卷第43章第193页

普瓦捷的希拉里(公元355-367/368年)引用《路加福音》18:19,将其归于耶稣之口。《论三位一体》第1卷第31章第48页。他还引用了《路加福音》1:35。

亚他那修(公元367年)在《节庆书信》第39封第552页中列出了新约圣经的书目

《圣经概要》(公元350-370年或5世纪)提及《路加福音》是新约的一部分。该书引用了《路加福音》1:1的全部内容。

卡利亚里的分裂派领袖路西弗(公元370/371年)引用了《路加福音》13:27;19:25

叙利亚的以法莲(公元373年)

博斯特拉的提图斯(公元378年前)

卡帕多西亚的巴西尔(公元357-379年)将《路加福音》引述为耶稣所言。他还引用了《路加福音》9:26。此外,他在《书信集》第42封第1章第143页中,将《路加福音》14:29引述为主所言

安布罗西阿斯特(公元384年后)

耶路撒冷的西里尔(约公元349-386年)在《讲义》第10.15章第4页中,将《路加福音》4:41的一部分作为圣经经文引用。他在《讲义》第2.4章第9页中将其称为《福音书》。

老底嘉(位于弗里吉亚)大公会议(公元343-381年)第60条(第159页)列出了旧约和新约的经卷。第59条(第158页)规定,教会中仅可诵读旧约和新约的正典经卷。

切尔滕纳姆教规(即莫姆森目录)(约公元360-370/390年)提到了四部福音书中的每一部。

米兰的安布罗斯(公元370-390年)

拉奥狄凯亚的阿波利纳里斯(约公元390年)援引了《路加福音》1:35

纳西亚的格雷戈里(公元330-391年)在《致塞琉古的抑扬格诗》中暗指《路加福音》

安菲洛基乌斯(卒于公元397年)在《致塞琉古的抑扬格诗》中引用了《路加福音》

尼撒的格雷戈里(约公元356-397年)在《反尤诺米乌斯》第一卷第34章第89页中,将《路加福音》6:36归于主

盲人迪迪穆斯(公元398年)

叙利亚文《阶梯之书》(Liber Graduum)(350-400年)将《路加福音》的部分内容归于耶稣。

都灵的马克西穆斯(4世纪/5世纪)

埃梅萨的阿斯特里乌斯(约公元400年)

叙利亚《圣凯瑟琳目录》(约公元400年)

萨拉米斯的埃皮法尼乌斯(公元360-403年)《路加福音》1:28

鲁菲努斯《使徒信经注释》(公元376-406年)

金口约翰(公元前406年)指出,路加的族谱比马太的更为详尽。《马太福音注释》讲道集1.14第7页(第10卷)

高登提乌斯(公元406年后)

克罗马提乌斯(卒于公元407年)

塞维里安(活跃于公元400-408年)

杰罗姆(公元317-420年)在第53.9封信第101页中逐一提及了四部福音书的名称。

索佐门(公元370/380-425年)将《路加福音》称为圣经。索佐门的《教会史》

迦太基大公会议(公元393-419年)(218位主教)(暗示)

雷梅西亚努斯的尼基塔(公元361-约415年)引用了《路加福音》,并提及《路加福音》12:39。

布拉加的奥罗修斯/霍西乌斯(公元414-418年)引用了《路加福音》

苏尔皮基乌斯/苏尔皮提乌斯·塞维鲁(公元363-420年)在《历史》第2卷第28章第110页中直接提及路加

希波的奥古斯丁(公元354-430年)在其著作《福音调和》中提及了全部四卷福音书。

约翰·卡西安(半佩拉吉派)(公元419-430年)在《内斯特罗斯修道院院长的会议》第1章第445页中,将《路加福音》4:27归于路加所著

尼卢斯(约公元430年)提及路加

耶路撒冷的希西基乌斯(公元前450年)(发音为HESS-us)提及了全部四卷福音书

亚历山大的西里尔(公元444年)

基鲁斯的提奥多雷特(主教兼历史学家)(公元423-458年)

《镜鉴》(五世纪)

爱尔兰的帕特里克(公元420-461年)引用了《路加福音》。致科尔蒂库斯的信

罗马教宗利奥一世(公元440-461年)

普罗克洛斯(公元412-485年)

异端分子及伪经的证据

禁欲派异端塔提安(约公元172年)撰写了一部名为《四福音合编》(Diatessaron,意为“通过四部”)的四福音书汇编。其中他引用了《路加福音》中的890.7节经文,占《路加福音》全文的77.4%。

《使徒宪章》(公元375-380年)

据里昂的爱任纽(公元182-188年)记载的托勒密和瓦伦提尼安

普里斯基利安(约公元385年)提及《路加福音》1:35及其他经文。

聂斯托里乌斯的《赫拉克莱德斯集市》(公元451/452年)

摩尼教异端法乌斯图斯-米莱维斯(公元383-400年)引用《路加福音》3:22-23,并将其归于路加所著。奥古斯丁《答摩尼教徒法乌斯图斯》第23卷第2章,《尼西亚及后尼西亚教父文集》第一系列第4卷第313页

佩拉吉派异端分子埃克拉努姆的朱利安(约公元454年)引用了《路加福音》20:36

3. 我们现存的《路加福音》最早抄本显示,其中存在细微的抄本差异,但没有神学上重大的错误。

菲利普·康福特将巴黎所藏《路加福音》手稿中路加福音3:23和5:36的年代定为公元100年左右。更多相关内容可见卡斯滕·P·蒂德与马修·德安科纳合著的《耶稣的目击者:关于福音书起源的惊人新手稿证据》(纽约:道布尔戴出版社,1996年,206页)。 他们将该抄本的年代定为“不晚于公元68年”。当然,《路加福音》的成书时间早于《使徒行传》。

第3页 路加福音 7:36-45;10:38-42 6世纪/7世纪。亚历山大抄本。

6世纪或7世纪——1968年——《新约圣经文本》。

第4页 路加福音 1:58-59;1:62-2:1;2:6-7;3:8-4:2;4:29-32, 34-35;5:3-8;5:30-6:16(根据《最早的新约手稿完整文本》第33页,约公元2世纪中期)。 p4的照片收录于《最早的新约手稿全文》第32页。p4、p64和p67均出自同一份手稿。

该手稿的年代确定如下:

3世纪——1968年——《新约圣经文本》。

3世纪——1975年——阿兰德第三版

类似于2世纪早期——1990年 - 菲利普·康福特在《新约早期抄本与现代译本》第32页中指出,直到最近,该抄本的年代仍被定为3世纪(约公元250年),但由于p4要么与p64和p67出自同一份抄本,要么由同一位抄写员所写,而p64/67已知属于2世纪早期,因此p4的年代必然与此相近。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它们并非同一份手稿。)

3世纪 - 1998年 - 阿兰德第四版修订本

2世纪中叶——1999年——菲利普·康福特在《最早的新约手稿完整文本》第33页

p7 路加福音 4:1-3(曾存于基辅,现已失传)(3至4世纪?)

5世纪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指出其仅包含路加福音4:1-2。

第42页 路加福音 1:54-55;2:29-32(7至8世纪) 与亚历山大抄本一致。

7至8世纪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

第45页 切斯特·比蒂抄本I(包含四福音书和《使徒行传》)(公元100-150年)(此前曾被认为属于公元2世纪末或3世纪初)《路加福音》共233节。(《路加福音》6:31-41; 6:45-7:7;9:26-41;9:45-10:1;10:6-22;10:26-11:1;11:6-25, 28-46;11:50-12:13(12:9从未被写下); 12:18-37;12:42-13:1;13:6-24;13:29-14:10;14:17-33)《最早的新约手稿全文》一书第146页刊载了一张p45部分内容的照片。 第150-151页指出,该抄本是一种自由的意译,作者试图阐明每个短语的思想内涵。《 圣经通论》第389页称,据推测原始卷轴约有220页,其中现存30页。其中有7页来自《路加福音》。

3世纪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

3世纪 - 1975年 - 阿兰德等人 第三版

3世纪 - 1998年 - 阿兰德等人 第四修订版

2世纪末或3世纪初 - 1999年 - 《最早的新约手稿完整文本》。

p69(即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2383号)路加福音22:40,45-48,58-61(3世纪中叶)。该抄本从未包含路加福音22:43-44。 《最早的新约手稿全文》第460页刊载了一张显示p69部分内容的照片,《最早的新约希腊文手稿文本》第470页亦有同样的照片。

3世纪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

p75 博德默14/15号纸草卷(包含《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的大部分内容)包含《路加福音》3:18-22;3:33-4:2;4:34-5:10; 5:37-6:4;6:10-7:32;7:35-39,41-43;7:46-9:2;9:4-17:15;17:19-18:18;22:4-24:53。 通常将其年代定为公元175-200年,或公元175-225年。然而,其笔迹与另一份文献——已知成书于公元145-146年的“富阿德十九号纸莎草纸”(Papyrus Fuad XIX)极为相似。 该文本与梵蒂冈抄本(Vaticanus)非常相似(《圣经总论》第390页) 《最早的新约手稿全文》一书第495页刊载了该手稿部分内容的照片,并指出该手稿由一位专业的基督教抄写员所写;第496页则指出其与梵蒂冈抄本的吻合度达97%(《约翰福音》部分的吻合度为92%)。 《新约考古学》(芬尼根著)第383页刊载了《路加福音》9:23-33的图片。《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1982年)第6卷第414页刊载了《路加福音》16:9-21的图片,将其年代定为公元175-225年。

3世纪初——1968年——《新约圣经文本》收录了路加福音3:18-22;3:33-4:2;4:34-5:10; 5:37-6:4;6:10-7:32,35-43;7:46-8:18;22:4-24:53

第82页 路加福音 7:32-34,37,38(4至5世纪)

第97页 路加福音 14:7-14(6至7世纪)

第111页(3世纪)奥克西林库斯抄本 路加福音 17:11-13, 22-23

0171(约公元300年)收录了《路加福音》22:44-50;22:52-56

梵蒂冈抄本 [B](公元325-350年)、西奈抄本 [Si](公元340-350年)和亚历山大抄本 [A](约公元450年)均收录了《路加福音》全文。

《华盛顿抄本》(4/5世纪)收录了《路加福音》全文。

剑桥抄本(5/6世纪)

博海里科普特语 [Boh] 3/4世纪

亚美尼亚语 [Arm](5世纪起)

萨希德科普特语 3世纪/4世纪

《以弗拉姆文集》[C] 5世纪

哥特文 公元493-555年

埃塞俄比亚文 [Eth] 约公元500年起

库雷顿叙利亚文 [Syr C] 4至7世纪

西奈叙利亚语 [Syr S] 4至7世纪

格鲁吉亚文 [Geo] 5世纪

《新国际圣经词典》第604页收录了一幅源自博德默纸莎草纸(约公元180年)的《路加福音》16:16-21插图。《新国际圣经词典》第706页刊载了博德默14/15号纸莎草纸卷轴部分内容的照片。

截至公元200年,现存的手抄本包含《路加福音》71%的经文(1151节中的818节)。具体包括:《路加福音》1:58-59;1:62-2:1;2:6-7;3:8-4:2;4:29-32;4:34-5:10; 5:30-7:32;7:35-39,41-43;7:46-9:2;9:4-17:15;17:19-18:18;22:4-24:53。

有关《路加福音》早期抄本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www.BibleQuery.org/Luke Manuscripts.html。

问:在《路加福音》中,尼西亚会议前的作家(公元325年前)引用了哪些经文及经文片段?

答:公元325年之前,教会作家引用了《路加福音》中约84.7%的经文,即975.25节。换言之,《路加福音》共1151节经文中,除175.75节外,其余均被引用。 未被引用的经文及经文片段如下:路加福音:1:1;1:3-4;1:5m(非5节,3节,非19个词);

3:21m(未引用12个词中的1个和3个词);3:24-38;4:2a(7/9个词);

4:3m(5个词,而非5个词中的5个);4:4;4:8-11;4:12;4:22f(7/24个词);4:31a(8/14个词); 4:38f(10/23个词);4:40a(1/24个词);4:41a(5/28个词);4:42m(3个词,而非5个词;9个词,而非8个词);

5:13;5:14m(7个词而非7个,6个词而非4个);5:17a(5/16个词);5:36及以下(9/36个词);

6:1-2;6:5;6:10-11;6:13a(8/17个词);6:17f(10/30个词);6:21a(6/12个词);6:29m(1个词,而非9个;1个词,而非11个);

7:1a(11/14个词);7:3及以下(8/19个词);7:7;7:37m(非1,1非19个词);

8:4;8:5m(非5,3非16,2非2个词);8:10-12; 8:13f(10/29个词);8:14;8:16;8:21;8:22m(19个词,非6个,2个词);8:23;8:28a(11/26个词);8:29f(非10个,11个,非11个词); 8:37及以下(6/23个词);8:40a(6/15个词);8:41m(2个词,而非22个词中的3个);8:42-44;8:45a(13/21个词);8:51-52;8:54;

9:4;9:6;9:10;9:12;9:13a(4/32个词);9:14a(5/17个词);9:16-17;9:18a(14/23个词);9:19及以下(4/18个词); 9:23a(4/22个词);9:26m(非3 1非10 1非13个词);9:28;9:29a(12/18个词);9:30a(6/11个词);9:31a(4/13个词); 9:32m(非9,2非12个词);9:35;9:38a(4/20个词);9:39m(非5,13非2个词);9:40;9:42a(22/28个词);9:43f(12/20个词); 9:50a(10/17个单词);10:23a(8/15个单词);10:24f(17/23个单词);10:25f(7/14个单词);10:26;10:27m(4个单词,非22个,6个单词,非6个); 10:34-35;10:36m(非2,2非6,3个词); ;10:37m(3非6,3非5个词);10:38a(3/17个词);11:1a(12/30个词);11:3-4; 11:15;11:18m(4个词,而非4 4个词,也非9个词);11:29;11:33;11:42;11:44;11:48-50;

12:6-7;12:9m(非10,2非1个词);12:34;12:39(混合1/4引文);12:40;12:42a(4/26个词); 12:43;12:44m(非7,1,非3个词);12:57a(2/9个词);12:59a(8/12个词);

13:18a(2/18个词);13:20a(2/9个词);13:21;13:35f(17/23个词);

16:13m(非5、20、非3个词);

17:1-2;17:19a(5/10个词);17:22a(5/20个词);17:23-24;17:26f(10/16个词);

18:15-17;18:25-26;18:27a(3/12个词);18:32;18:40及以下(7/10个词);18:41;

19:34;19:44m(9个词,而非8个词);19:45;19:46a(引文中的1/5);

20:3;20:4及以下(6/9个词);20:5a(7/10个词);20:7;20:8a(5/14个词);20:9a(9/21个词);20:10-12;20:15-16; 20:18-19;20:21-22;20:23a(3/8引文);20:23f(3/8引文);20:24;20:27-28;20:33f(半段引文);20:40-47;

21:1-2;21:6;21:10a(3/10的引文);21:15m(非10个词,也非5个词);21:29a(4/11的引文);21:32-33;

22:1;22:2a(11/15个词);22:4及以下(8/16个词);22:5;22:6及以下(6/12个词);22:11及以下(16/22个词);22:13; 22:17-18;22:20;22:22a(10/18个词);22:24;22:25a(11/16个词);22:26;22:33a(10/16个词);22:34a(10/15个词); 22:39;22:42a(1/19个词);22:45及以下(2/15个词);22:46及以下(9/12个词);22:47;22:50;22:51a(5/14个词); 22:54;22:55f(4/14个词);22:56;22:58f(15/19个词);22:59a(9/20个词);22:60a(4/16个词);22:66a(4/20个词);

23:1;23:2a(5/22个词);23:3;23:5m(非2、1、非17个词);23:17;23:18f(5/11个词);23:24;23:25f(7/19个词); 23:26a(12/19个词);23:34a(17/19个词);23:38;23:45f(7/10个词); 23:47a(10/16个词);23:50;23:51m(非10个词,5个词非6个词);23:52-54;

24:3a(3/10个词);24:4a(2/17个词);24:8-9;24:12-13;24:49f(12/23个词)

此处未列出的每节经文或经文片段均被引用。更多信息请参见 www.bibleQuery.org/Bible/BibleCanon/EarlyChristianNTQuotes.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