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马太福音》的圣经疑问

马太福音与其他福音书共有的问题,将在“马太福音”部分讨论,或归入“福音书”栏目。

问:在《马太福音》中,这部福音书有哪些独特之处?

答:马太福音强调基督是应许的君王,祂将神的国带入人间,并成就了律法。基督是已实现的盼望。在所有福音书作者中,马太最充分地展现了旧约预言如何在基督身上应验。马太福音约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是讲道,整卷书的结构围绕着五篇重要的讲论展开。

就语言而言,使徒约翰的门徒帕皮亚斯曾指出,《马太福音》最初是用希伯来语/亚兰语写成的。耶稣是以色列的“原型”,有些人认为马太使用了当时犹太人熟悉的米德拉什解经手法。

关于异端宗教,马太福音20:1-16是向摩门教徒和耶和华见证人阐释恩典的绝佳经文。马太福音18:21-35同样能向摩门教徒表明,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仅凭善行来回报耶稣的恩典。

问:在《马太福音》中,本书提到的关于基督的预言有哪些?

答: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列举几个相关预言。

1. 神将以色列的子民从埃及领出来(何西阿书 11:1;马太福音 2:15)

2. 拉结在拉玛为她的儿女哀哭(耶利米书 31:15;马太福音 2:18)

3. 关于西布伦和拿弗他利的预言(以赛亚书 9:1,2;马太福音 4:15-16)

4. 用三十块银子赎回撒迦利亚,并将银子交给窑匠(撒迦利亚书 11:12-13;耶利米书 32:6-9;马太福音 27:9-10)

答案:与其他福音书相比,《马太福音》更针对熟悉《旧约》和米德拉士解经方法的犹太读者而写。早期教会作家帕皮亚斯曾写道,《马太福音》最初是用希伯来文写的,而不是希腊文。马太在提及“儿女从埃及出来”、“拉结为她的儿女哭泣”等内容时,是有意为之。他正在展示以色列的弥赛亚的一生如何与以色列子民的一生相呼应。 我们或许认为预言仅仅是零散的、得以应验的细节,但这种看法过于狭隘。马太表明,以色列子民的生活,总体而言就是对耶稣的预言。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344-345页及《圣经中的难点与表面矛盾》第168页。

问:与其他福音书不同,马太福音[据称]总是试图将耶稣描绘成一位近乎冷若冰霜、常隐藏情感的主,而其余福音书则刻画了拥有完整情感、反应,甚至看似有缺陷的耶稣。为什么?

答: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有缺陷的。当耶稣在《马太福音》23:37-38中为耶路撒冷哀叹时,他并非“冷若冰霜”或隐藏自己的情感。那根本算不上“冷若冰霜”。 我没有看到任何一部福音书显示耶稣有任何“缺点”。耶稣会饿,会流泪,会有感受,在十字架上也经历了剧痛。不过,这些并非缺点,而是人性使然。

问:在《马太福音》1:1-17中,既然马利亚在耶稣出生时还是童女,追溯约瑟家谱至大卫的意义何在?

答:追溯至大卫对于确立耶稣作为以色列王的权利至关重要。虽然约瑟并非耶稣的亲生父亲,但在各方面他都是耶稣的名义上的父亲。因此,对大卫的应许既在名义上的父子关系中得以应验,也在《路加福音》中通过马利亚的血统在生物学意义上得以应验。《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780页提到了这一问题。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18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203-1204页。

问:在《马太福音》1:2-17中,从大卫到耶稣为何有27代,而《路加福音》1:23-31却记载了42代?

答:虽然约瑟和马利亚的家谱中世代数未必完全一致,但马太福音的记载无疑存在一些缺漏。由于“儿子”一词可以指男性后裔,因此这里并不存在问题。耶哥尼雅(约雅斤)约于公元前604年登基,因此从大卫到耶哥尼雅约有400年,共14代,即每代29年。 从公元前604年到公元前4年,按理应有20.5代,但马太福音只列出了13代,即每代46年。

也许马太之所以没有列出流亡后的14代以外的后代,是因为他不知道其他人的名字,而只写了他所知道的。另一种可能是,他使用了三组各14个名字作为记忆辅助手段。

《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69页提到一个“巧合”:希伯来文马所拉文本中“大卫”(dwd)这个名字的字母数值之和为4 + 6 + 4 = 14。

问:在《马太福音》1:3、5、6中,为何提到了四位女性:他玛、喇合、路得和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

答:首先,在古代世界,将女性纳入按父系传承的家谱中是非常罕见的。虽然我们不知道马太和上帝的确切原因,但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些现象。

著名:这四位妇女之所以“著名”,是因为她们为所有犹太人所熟知。

外邦人:喇合和路得都是归入神子民的外邦人,这突显了耶稣具有混血血统。拔示巴是犹太人,她的丈夫乌利亚是赫人。

令人尴尬的:塔玛尔曾假扮妓女引诱犹大。喇合曾是妓女。拔示巴和大卫犯了通奸罪,大卫还犯了谋杀罪。如果神能在(约瑟的)法定家谱中使用这些人,并在(马利亚的)生物学家谱中使用除拔示巴以外的所有人,那么无论人犯下多大的过错,神都能使用任何人。 另一方面,雅各是个欺骗者,玛拿西则是一位彻头彻尾的邪恶君王,不过他后来悔改了。

耐人寻味的沉默:马太本可以提及三位杰出的女性:撒拉、利百加和拉结,但他却略过了她们,转而聚焦于这些人物。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24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3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66页,以及《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18页。

问:在马太福音1:5中,既然大卫的祖母是摩押女子路得,那么大卫如何能属于会众呢?因为《申命记》23:3说,摩押人直到第十代都不能进入会众。

答:首先说明可能不是正确答案的解释,然后给出正确答案。

可能不是答案:即使大卫在会众中违反了《申命记》23:3的规定,圣经仍然记载大卫与百姓同在,并与他们一同敬拜。 人可能会因无知而做错事。例如,约书亚曾与基遍人立约,这违反了神的律法。但既然约已立,神却要他们遵守这个约。事实上,神在祂的护理中允许他们犯下这个错误,并在后来使用了基遍人。

结论:可以认为大卫在此并未违背《申命记》23章3节。

1. 人们是按父系而非母系追溯血统的。因此,《申命记》23:3 可能(但并非确定)是指男性祖先。

2. 路得“改换了民族”。她对拿俄米说:“你的民就是我的民,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虽然今天的人只要自己和新国家的民众都同意,就可以改变国籍,但这件事却更为戏剧性;上帝允许她像喇合一样,成为以色列选民中的一员。

问:在《马太福音》1:8中,约兰是乌西雅的父亲,还是《历代志上》3:11-12中所提到的高祖父?

答:实际上两者都是,只要正确理解这些词语的用法。犹太人认为“父亲”一词也指祖先(如《使徒行传》7:19;《列王纪上》15:24;22:50;《列王纪下》15:38),正如“儿子”一词也指后裔一样。

约兰王是乌西雅王的曾曾祖父。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中的难题与表面矛盾》第58页及《当批评者提问时》第325页。

问:在《马太福音》1:9中,为何乌西雅是约坦的父亲,而《列王纪下》15:1-7和《历代志上》3:12却说亚撒利雅是约坦的父亲?

答:乌西雅是亚撒利雅的另一个名字,参见《列王纪下》15:32、34;《历代志下》26:1-23、27:2;《以赛亚书》1:1、6:1、7:1。许多君王既有本名,也有后来获得的王名。 但无论是君王还是平民,这种情况都不算异常,例如:亚伯兰/亚伯拉罕、撒莱/撒拉、雅各/以色列、本·俄尼/便雅悯、撒法纳特·帕内亚/约瑟、何细亚/约书亚、基甸/耶路巴力、亚米埃尔/以利安、拔示巴/拔·书亚、亚撒利雅/乌西雅、亚比雅/亚比雅, 约西亚/沙伦之子约哈斯、以利亚敬/约雅敬、约雅斤/耶哥尼雅/哥尼雅、西底家/玛探雅、哈拿尼雅/沙得拉、米沙利/米沙克、亚撒利雅/亚伯尼歌、但以理/伯提沙撒、西门/彼得、约瑟/巴拿巴,以及扫罗/保罗。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325-326页及《圣经难题百科全书》第316-317页。

问:在《马太福音》1:11、16中,为什么家谱显示耶稣是通过耶哥尼雅/约雅斤这一受咒诅的血脉传承下来的,正如《耶利米书》22:28-30和36:30所说的?(另见《历代志上》3:16)。 耶哥尼雅(约雅斤)及其父约雅敬都曾受到上帝本人的咒诅,上帝曾宣告这两人都不会有后裔坐上大卫的宝座。如果耶稣是通过这两位中的任何一位传承下来的,他又怎么可能是注定要在大卫的宝座上永远统治的弥赛亚呢?

答:《马太福音》中约瑟的家谱确实表明,约瑟出自受咒诅的血脉。如果约瑟是耶稣的生父,这将是一个真正的难题,因为耶利米曾预言约雅斤将没有后裔继承王位。然而,《路加福音》中马利亚的家谱表明,耶稣在血缘上并非来自耶哥尼雅和约雅敬,因为马利亚的祖先与王室血脉分道扬镳。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大卫和所罗门所获得的应许略有不同。只有约瑟出自所罗门的后裔,而约瑟和马利亚都出自大卫的后裔。

顺便提一下,在《马太福音》1:16中,“of whom”(“……的”)一词——至少在英语中——听起来似乎可以指玛利亚、约瑟,或两者兼有。但在希腊文中,“of whom”明确是阴性单数形式,因此意味着耶稣仅出自玛利亚。

历史上,高卢里昂的主教爱任纽在《驳异端》第三卷第21章第9节(第453-454页)中,针对马太福音中约瑟家谱的这一质疑作出了回应,该书成书于公元182-188年。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18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204页。

问:在《马太福音》1:17中,这真的是3×14=42代,还是如一位无神论者(卡佩洛)和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777-778页所说的那样,只有41代?

答:这里确实有三组各14个名字,但它们并非可相加的,因为第一组名单从亚伯拉罕一直到大卫(含大卫),而第二组名单则是从大卫到被掳时期。如果马太声称共有42代,那我们可能会遇到问题,但马太从未说过总数是42。马太大概只是顺带提到了这三组各14个名字,作为一种记忆辅助手段。 人们还注意到,大卫(David)这个名字中各字母的数值之和为14。

据我们所知,首位注意到这三个“神秘间隔”的基督教作家是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02年),他在《杂论》第1卷第21章第334页中提及此事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家提问时》第326页和《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69页。

问:在《马太福音》1:17中,为什么省略了这么多名字?

答:圣经虽未说明,但确实省略了许多名字。例如,拿顺和希斯仑之间仅有两个名字,而时间跨度却达400年。部分原因可能仅仅是马太不知道这些名字。但如果他愿意,本可以从《历代志上》中查阅到更多名字。 也许他的本意并非纠缠于每个名字的细节,而是列出足够的名字,以表明耶稣的养父确实是大卫的后裔,因此耶稣拥有成为以色列王的天然权利。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1卷第64-65页。

问:在《马太福音》1:17和《路加福音》1章中,为什么这两份家谱在所罗门之后出现分歧,但在撒拉铁处又重新汇合?

答:《阿西莫夫圣经指南》(该书持怀疑态度)第939页提到了这一点。马太福音1:12提到耶哥尼雅(约雅斤)、撒拉铁和所罗巴伯,而路加福音则提到尼利、撒拉铁和所罗巴伯。这种差异的直接原因见于《历代志上》3:17-19。 王室血脉通常由父传子,但此次却由沙利提尔传给了撒拉铁的兄弟佩大雅之子撒拉铁。

虽然经文未说明原因,但推测可能是沙利铁去世时没有儿子,或者至少没有在世的儿子。因此,沙利铁很可能收养了其兄弟的儿子。学者们认为,要么是佩大雅去世后,沙利铁将作为孤儿的所罗巴伯收养;要么是沙利铁仅仅因为自己没有儿子,才将王室血脉传给了所罗巴伯。

问:在《马太福音》1:18-19中,如果约瑟和马利亚当时尚未结婚,他为何会考虑休妻?

答:约瑟可能认为,如果别人以为他们在婚前发生了性关系,他会蒙受耻辱;或者,如果约瑟允许马利亚与其他男人来往,他们两人都会蒙受耻辱。因此,可以理解约瑟为何想要解除婚约。

但如果他们尚未结婚,又为何要离婚呢?他们的习俗与我们不同。男女在订婚时便已结为伴侣,尽管他们要等到婚礼之后才发生性关系。在他们的文化中,订婚关系只能通过离婚才能正式解除。

这一年的等待期可以证明女子的贞洁,并确保她腹中的孩子确实是丈夫的。但当天使向约瑟显现后,约瑟便立即将马利亚迎进了自己的家中。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05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0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1卷第68-69页。

问:在《马太福音》1:18中,马利亚是因圣灵而怀孕,还是《使徒行传》2:30中所说的耶稣是大卫的后裔?

答:童贞女马利亚确实是童贞女;圣经说圣灵“临到”马利亚,并非指性行为。约瑟只是耶稣的名义上的养父,而非亲生父亲。但耶稣确实通过马利亚在血缘上承袭了大卫的后裔,因为《路加福音》3:23-37记载的是马利亚的家谱。其他经文也提到耶稣是大卫的儿子(后裔),例如《马太福音》12:23; 15:22;20:30;21:9,15;马可福音10:47-48;12:35;路加福音18:38-39;20:41;约翰福音7:42;提摩太后书2:8;启示录5:5;22:16。

问:正如《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795页所指出的,在《马太福音》1:20;2:12;2:13;2:19;2:22;27:19中,马太为何提到梦境,而其他福音书作者却没有提到?

答:《马太福音》中仅提到了四五个梦:

耶稣幼年时期的三四个:马太福音1:20(娶马利亚为妻);2:12(不要回到希律那里);2:13(去埃及);2:19(回到拿撒勒);2:22(不要去犹太地)。 马太福音2:22可能是一个独立的梦,也可能是与马太福音2:19同一个梦。

在耶稣受审时,马太福音27:19提到了彼拉多的妻子。

马可和约翰没有提及基督的童年,因此预计他们不会记载这些梦。由于路加对贤士只字未提,对约瑟也(几乎)只字未提,因此预计他也不会记载那些梦。

这样一来,马太福音中仅剩一处(彼拉多的妻子)是其他福音书未记载的细节。

然而,仅凭这一点,你不能就此断定其他作者反对记录梦境。在《使徒行传》16:9中,保罗在夜间得见异象,看见一位来自马其顿的人恳求他前去帮助他们。

问:正如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781页所言,马太福音1:23是否因使用“童女”一词而误译了以赛亚书7:14?

答:不是。不仅希伯来语中的这个词既可以指“童女”,也可以指“年轻女子”,而且阿西莫夫本人在第780页也承认,《七十士译本》将该词译为“parthenos”,即“童女”之意。当然,阿西莫夫并不相信《圣经》中的任何神迹,因此他自然不会选择相信以赛亚书所指的是一位童女。

问:马太福音1:23中的名字“以马内利”,在先知书或旧约中出现过吗?它与耶稣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我们在其他福音书中找不到这个名字?

答:“以马内利”这一称号出自以赛亚书7:14的弥赛亚预言。在所有福音书作者中,马太最强调预言的应验,因此他提及这一点并不令人惊讶。

以下八位早期基督徒也曾将以赛亚书7:14视为有关弥赛亚的预言:殉道者贾斯汀(约公元138-165年)、里昂的爱任纽(公元182-188年)、特土良(公元207-220年)、奥利金(公元225-253/254年), 诺瓦提安(公元250-257/258年)、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亚历山大的亚他那修(约公元318年)以及拉克坦提乌斯(约公元303-325年)。引文详见www.biblequery.org/history/churchhistory/WhatEarlyChristianTaughtOnDoctrine.html (或 .docx 格式)。

问:在《马太福音》1:23和《路加福音》1:26-35中,由童贞女所生的耶稣,如何能是大卫的后裔?

答:回答中需考虑以下三点。

1. 耶稣并非约瑟的亲生儿子。若真是如此,耶利米书29:32便会成为虚假的预言。

2. 在律法眼中,耶稣是约瑟的儿子。如今,一个男人若娶了已有孩子的女人,在律法眼中他便成了那个孩子的父亲,尽管他并非其亲生父亲。

3. 耶稣是马利亚的亲生儿子,而马利亚是大卫的后裔。

在法律意义上,耶稣通过约瑟属于大卫的后裔;而在血缘上,耶稣通过马利亚属于大卫的后裔。

问:在《马太福音》1:23中,耶稣被称为“以马内利”(即“神与我们同在”),这一点为何如此关键?

答:这是本章的一个重要观点,在《马太福音》的其他部分中并未如此突出地体现。这里有两个因素。

神道成肉身。耶稣就是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以一种世上无人能完全定义的方式,神选择降卑自己来到世上,活出完全的人性(希伯来书 2:6,14,17),拥有真实的人体,有真实的人类需求(约翰福音 19:28),以及真实的人类情感(路加福音 22:42)。 耶稣并非仅仅看似是人;相反,他是百分之百的人,与你我一样完全是人,只是耶稣没有罪(希伯来书 4:15)。 然而,在世上,耶稣同时仍是百分之百的神。耶稣虽会受试探,却绝不会犯罪(希伯来书 4:15,马太福音 4:3-12;马可福音 1:13;路加福音 4:2-13)。正如《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 865 页所言,耶稣是“身穿尿布的神”。

耶稣活在我们里面。耶稣此刻仍是“以马内利”,即“神与我们同在”。借着圣灵的作为,基督活在我们里面。 神不仅告诉我们该做什么、该说什么,而且《腓立比书》2:13说,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当我们归向基督时,神并没有拍着我们的背说:“到目前为止做得不错,现在就靠你自己了。”相反,这标志着一段比婚姻关系更为亲密的关系的开始——与教会的新郎基督永远同在。

问:在《马太福音》1:25中,既然以赛亚预言祂将被称为“以马内利”,为什么他们给祂起名叫耶稣呢?

答:希伯来语中的“耶稣”与“约书亚”同源,意思是“耶和华拯救”。 “耶稣”这个名字很贴切,但他们(以及我们)称耶稣为“神与我们同在”。我有一位中国基督徒朋友曾对此感到困惑。他既有中文名,也有英文名。于是,我告诉他,虽然他母亲给他起了中文名,但在美国他却被称作英文名。一个人拥有两个名字,或者一个名字加一个头衔,这并不罕见。

问:在《马太福音》1:25中,马利亚还有其他孩子吗?

答:如果约瑟和马利亚从未发生过亲密关系,那么本节经文的最后一句不仅毫无意义,还会引起误解。

除了这节经文外,《马太福音》12:46;13:55-56;《马可福音》6:3;《约翰福音》7:3-5;《使徒行传》1:14;《哥林多前书》9:5;《加拉太书》1:19;以及(隐含的)《犹大书》1也记载了耶稣有兄弟。 优西比乌的《教会史》(公元318年)第2卷第23章和第3卷第20章也提到,耶稣的四个兄弟分别是雅各(被称为“义人”)、约西(或约瑟)、犹大和西门。

天主教方面的一种解释是,约瑟在前一段婚姻中已有子女,但马利亚没有。然而,教会历史上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约瑟曾有过前妻,也没有证据表明耶稣的任何兄弟并非马利亚和约瑟所生。如果耶稣通过约瑟有一个年长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么王位继承权就应属于那位年长的同父异母的兄弟,而非耶稣。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99页。

另一种天主教的解释是,在地中海文化中,“兄弟”一词可能指表兄弟或年龄相仿的近亲,而不仅限于亲兄弟。然而,将后来意大利人或其他民族的习俗套用到以色列人身上,是存在问题的。

除《圣经》外,已知最早提及玛利亚有子女的基督教作家是赫格西普斯(公元170-180年)、奥利金(一位颇具争议的教师)(公元225-253/254年)以及凯撒利亚的优西比乌(公元318-325年)。 赫格西普斯提供了一个有趣的细节:他提到耶稣有一位名叫犹大的兄弟,此人“在多米提安统治时期为基督的信仰殉道”,见《教会行传评注五卷》第1卷第764页。 凯撒利亚的优西比乌(公元318-325年)指出,耶稣的四个兄弟分别是雅各(被称为“义人”)、约西(或约瑟)、犹大和西门。见优西比乌《教会史》第2卷第23章;第3卷第20章。 尼西亚会议之后,赫尔维迪乌斯/赫尔维提乌斯(公元383年前)也持此观点。

在《圣经》之后,已知最早主张玛利亚始终是童贞女或类似观点的基督教作家有希波吕托斯(公元225-235/236年)、亚历山大的彼得(公元306年,285-311年),以及奥利金(一位颇具争议的教师)(公元225-253/254年)在著作中暗示的观点。 以下是奥利金在公元246-248年所说的话:“有些人依据《彼得福音》(即《雅各书》)中的传统主张,耶稣的兄弟们是约瑟与前妻所生,约瑟在娶玛利亚之前就已与她结婚。 持此说者,是希望维护玛利亚直至终生的贞洁尊严……而我认为,耶稣是人类中贞洁之纯洁的首果,玛利亚则是女性中的首果,这符合理性;因为若将贞洁的首果归于除她以外的任何人,都是不虔敬的。”奥利金《马太福音注释》第10卷第17章第424页

尼西亚会议之后,亚他那修(公元331年)、米兰的安布罗斯(公元340-397年)和杰罗姆(公元383年)都教导说,玛利亚始终是童贞女。 然而,安布罗斯明确指出,耶稣无需任何协助即可在人与神之间居中调解,且玛利亚不应被敬拜(《论圣灵》第3卷第11章第80节,公元381年)。他说:“切勿将此引申至圣母玛利亚;玛利亚是神的殿,而非殿中的神。 因此,唯有那位在祂的圣殿中行事的,才应当被敬拜。”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1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206页。

问:在《马太福音》2:1-4、9-12中,究竟有多少位贤士?

答:圣经从未明确说明。人们常认为有三位,仅仅是因为那首《我们是东方的三位国王》的歌,以及有三件礼物,但贤士的人数可能任意多。参见《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65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26页、《新昂格圣经词典》第799页以及《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1页,这些资料给出的答案基本一致。

“三位国王”这一说法可追溯至奥利金(公元225-253/254年),但关于贤士的其他大多数传说大多形成于六世纪及之后。诸如他们的名字是卡斯帕、梅尔基奥尔和巴尔萨泽,或是他们来自埃塞俄比亚,又或是三人分别代表不同种族等说法,均属后世杜撰。 如果他们是“贤士”(Magi)——即琐罗亚斯德教祭司的族群——那么他们很可能来自波斯(今伊朗)或美索不达米亚(今伊拉克)。然而,如果“贤士”仅仅指宗教官员,那么他们也可能来自其他地方。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5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73页,以及乌尔里希·卢茨所著《马太福音1-7章:注释》第140页。

问:在《马太福音》2:1中,贤士们是什么时候来的?

答:圣经仅指出是在耶稣出生后的一段时间。耶稣出生在马厩里(也可能是洞穴)。但到了马太福音2:11中贤士来访时,他们已身处一所房屋中。 马太使用了“幼童”(paidion)一词,而非“婴孩”(brephos)。鉴于希律王曾下令杀害伯利恒所有两岁及以下的男婴,这发生在希律王尚未察觉贤士们不会再来向他汇报之前。因此,这可能是在耶稣出生后数月,甚至一年左右的时间。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0页。

顺便提一下,为国王献礼这种做法并非闻所未闻。当尼禄担任罗马皇帝时,亚美尼亚国王提里达特斯于公元66年来到罗马,向尼禄献上礼物。更多信息请参阅乌尔里希·卢茨所著《马太福音1-7章:注释》第131页。

问:在《马太福音》2:1-4、9-12中,贤士们是谁?

答:贤士是来自中东、精通占星术的宗教人士。虽然圣经并未明确指出有三位贤士,但关于“圣诞贤士”的身份有三种观点。

最初,正如利未支派是以色列人中的祭司支派一样,根据希罗多德的记载,后来的贤士是米底亚人中的祭司支派。这与利未支派作为以色列人中的祭司支派的情况相类似。 贤士们在火坛前献祭、解梦并研习占星术。虽然英语单词“magician”(魔术师)源自“Magi”,但除希罗多德的一段记载外,并无证据表明他们曾施行魔法。米底人信奉多神教(而非琐罗亚斯德教)。当《但以理书》5章11节提及“贤士”时,指的就是这群米底贤士。

后来,在公元前522年,一位被称为“假巴尔迪亚”的贤士曾掌控波斯王位七个月,此后,坎比西斯国王将许多米底贤士替换为波斯贤士。波斯贤士是琐罗亚斯德教徒。琐罗亚斯德教徒相信存在两个平等且对立的神灵,一个代表善,以光为象征;另一个代表恶,以黑暗为象征。 在公元前四世纪及之后,琐罗亚斯德教徒相信复活。希腊人普遍认为贤士是琐罗亚斯德教徒。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认为来到伯利恒的贤士是琐罗亚斯德教徒。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788页也仅将这些人称为贤士。

到基督时代,希腊人也将从事占星术的迦勒底人称为“贤士”。许多占星家西行传授学艺,其中包括巴比伦的贝罗苏斯,他在公元前281年后曾在希腊的科斯岛讲学。塔西佗称“贤士”施行巫术,而普林尼则声称魔法起源于琐罗亚斯德。 早期教会作家奥利金在《反塞尔苏斯》第一卷第58章第422页中,对异端塞尔苏斯提出了诸多批评,其中指出塞尔苏斯未能区分“贤士”与“迦勒底人”。《新国际圣经词典》第612页也将这些人称为“贤士”。

无论“圣诞三贤士”在中东的确切起源如何,这些贤士都通晓占星术。更多信息请参阅《威克里夫圣经词典》第1067-1068页,特别是《波斯与圣经》中关于三贤士的章节(第467-491页)。

问:在《马太福音》2:2中,是否有其他统治者被宣称曾出现过天象征兆?

答:据苏埃托尼乌斯(《论占卜》1.47)记载,尼禄出生时(公元37年12月15日)曾出现一颗彗星;庞托斯国王米特里达梯(公元前135年)出生时亦有彗星出现。肉眼可见的彗星每世纪出现约2至5次。 哈雷彗星每75年出现一次,包括公元前87年和公元前12/11年。更多信息请参阅乌尔里希·卢茨(Ulrich Luz)所著《马太福音1-7章:注释》第131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3页。

问:在《马太福音》2:2中,当时出现了哪些天上的“征兆”?

答:以下是一些自然现象。

哈雷彗星出现在公元前12年11月(拉格朗日曾提及此事,但时间过早,与本题无关)。

公元前6年7月,木星(象征王权)与土星(象征犹太人)发生合相。开普勒(公元1630年前)是最早提及此事的人,尽管他更倾向于超新星理论。

中国天文学家在公元前5年4月曾提及一颗彗星或新星。

然而,在《马太福音》2:9-10中,有一颗看似星辰的天体走在他们前面,停留在某座房屋上空。虽然根据《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8页的解释,希腊原文可能仅指城镇而非具体房屋,但木星与土星的合相以及彗星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无论他们最初是否注意到行星合相或彗星,当他们抵达巴勒斯坦时,已有天使以超自然的方式利用某种光芒引导他们。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5页以及乌尔里希·卢茨所著《马太福音1-7章:注释》第132页。

问:马太福音 2:6 为何说“不小”,而米该雅书 5:2 在马所拉文本中说“小”,在七十士译本中说“非常小”?

答:经文抄写员是这样记载的,虽然他们可能只是犯了错误——特别是如果他们是口述翻译的话——但此处的含义是正确的。弥迦书5:2说:“你,以法他地的伯利恒啊,你虽在犹大千城中为最小的,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为我而出,在以色列中作统治者……” (格林直译本)弥迦书5:2的重点在于:尽管伯利恒的规模很小,但它将变得举足轻重。因此,律法教师的理解并没有错,即尽管伯利恒规模不大,但它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参见《圣经难题百科全书》第318-319页和《当批评者发问时》第327页,以获取补充解答。

问:在《马太福音》2:6中,“magi”该如何发音?

答:根据《威克里夫圣经词典》,该词发音为“MA-ji”,两个元音均为长音。

问:马太福音2:6中为何说“总督/统治者”,而米该雅书5:2在马所拉文本和七十士译本中却说“千人”?

答:回答中需考虑以下四点:

1) 弥迦书5:2说:“你,伯利恒以法他,虽然在犹大千城中最小,但必有一位从你那里为我而出,成为以色列的统治者……”(格林直译本)重点在于,尽管伯利恒规模不大,但其重要性将变得非凡。

2) 米该雅书5:2中表示“千”的希伯来语(复数)是‘alapim。其希腊语对应词是chiliasin。希伯来语中表示“统治者/领袖”(复数)的词是‘allupe。 其希腊语对应词是hegemosin。虽然希腊语词汇完全不同,但希伯来语词汇除了元音外几乎完全相同。旧约最初书写时没有元音;元音直到公元700年左右才被添加。这表明他们并非在阅读希腊文《七十士译本》,而是阅读希伯来文、亚兰文,或者可能是另一部希腊文译本。

3) 这是祭司和律法教师所说的话。他们可能犯了错误,也可能是在向希律王引用《七十士译本》以外的某部希腊文译本。不过更可能的情况是,他们当时正在边说边将希伯来文口头翻译成亚兰文或希腊文。

4) 实际上,祭司和律法教师在传达意思时并没有出错:对于将要从那里出来的统治者而言,小小的伯利恒绝非最不重要的。

参见《圣经难题百科全书》第318-319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8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72页,以获取补充解答。

问:在《马太福音》2:8、12中,上帝是否命令贤士们违背对希律王的承诺,因为他们被吩咐不要再回到希律王那里?

答:希律王之所以忧心忡忡,是因为他原本根本没有继承王位的资格。他的父亲是以东人,母亲是阿拉伯人,而他自己只是皈依犹太教的。当他在公元前40年登基时,花了三年时间并借助罗马的帮助,才镇压了针对他的叛乱。 当希律王要求贤士们回到他那里时,他显然已经制定了消灭这位王子的计划,并试图让贤士们卷入他的邪恶阴谋。希律王可能没有意识到,尽管他因被贤士们欺骗而愤怒,但他自己却先试图欺骗贤士们,声称自己也想去敬拜耶稣。 顺便提一下,伯利恒位于耶路撒冷南偏东南方向仅5英里(9公里)处。至于那几个贤士,《信徒圣经注释》(The Believer's Bible Commentary)第1207页指出:“凡以真诚之心遇见基督的人,绝不会原路返回。”

根据《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6页的解释,该问题的时态并非指“那个最终将成为犹太人之王的人在哪里”,而是指“那个现在已是犹太人之合法之王的人在哪里”。

回答时需考虑以下三点。

1. 《马太福音》第2章从未提及贤士们向希律王承诺过会回来。

2. 《马太福音》第2章从未提及贤士们曾告诉希律他们打算回来。即使他们当时确实这么说过,但在做完那个梦之后,他们的意图已经改变了。

3. 即使他们曾向希律王许诺,在以下情况下,该承诺也不一定必须履行:

3a) 该承诺是在欺骗性条件下作出的,

3b) 所许之事与神的旨意直接相悖;

3c) 履行承诺将导致无辜者丧生。

例如,假设有人请求你在某位女士离开家时给他打电话,因为他说想把花放在她家门前,而你答应了。后来你发现此人曾多次入室行窃,并打算抢劫那位女士的家。当你看到那位女士离开家时,你是否应该打电话给这个劫匪,仅仅因为你曾许下过这样的承诺?不!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1-22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207页、乌尔里希·卢茨的《马太福音1-7章:注释》第136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4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69页。

问:在《马太福音》2:11中,既然占星术是错误的,为什么东方三博士要跟随那颗星呢?

答: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贤士,然后看看这向我们揭示了关于上帝的什么真理。

贤士是米底亚的一支祭司族群,类似于源自利未支派的以色列祭司。关于贤士的更多内容,可参阅优秀著作《波斯与圣经》。众所周知,贤士们从事占星术。

关于“有一颗星要从犹大出来”的预言,可以追溯到《民数记》24:17中巴兰的预言。

占星术违背圣经:贤士们很可能并不知道,旧约中明确指出占星术是错误的(利未记19:26;20:27;申命记18:11-14;列王纪下17:16;21:3,5;历代志下33:3-6)。 另一方面,那颗星并非预言基督的降临,而是宣告了他的降临。

早期教会作家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论偶像崇拜》第9章(第3卷)第66页中,这样写道:“占星家啊,如果你不知道自己应当成为基督徒,那你就一无所知。 若你真知晓这一点,就应当明白:你绝不该再从事那门职业——它本身预示着他人的重大转折,本可警示你其中的危险。在那套体系中,你没有份,也没有归宿。凡用手指或魔杖滥用天权者,绝无指望进入天国。”

上帝从未说过祂只能使用善的手段来吸引人归向自己。有时上帝会使用真正邪恶的手段,例如巴比伦军队(哈巴谷书 1:6,13)。上帝可以利用疾病、恶人,甚至无意的罪(如东方博士的情况)来吸引人归向自己。

最奇怪的是,神曾利用信徒们蓄意、故意的罪行来拯救这些信徒。你可以在《创世记》第37章和第50章中约瑟和他兄弟们的叙述中读到这一切,尤其是《创世记》50:20。事实上,神能使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马书》8:28),并成就祂的旨意(《以弗所书》1:11)

总而言之,正如神利用约瑟被拐事件来成就祂的旨意,并不意味着绑架是正当的;同样,神利用占星术来成就祂的旨意,也不意味着占星术是正当的。

请参阅《圣经解答大全》第55页、《圣经中的难解之语》第353-354页、《圣经难题百科全书》第317-318页、《当批评家提问时》第326-327页以及《当邪教徒提问时》第93页,以获取补充解答。

问:在《马太福音》2:11中,这些礼物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答:这些礼物价值不菲,对于他们在埃及生活两年来说至关重要。但除此之外,圣经并未赋予其任何特殊含义。有人推测,黄金之所以合适,是因为它象征着王权。乳香是祭司所用熏香配方的一部分。没药是一种苦味物质,在为遗体做殡葬准备时非常珍贵。此外还有其他观点。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9页,以及乌尔里希·卢茨所著《马太福音1-7章:注释》第138页。

问:在《马太福音》2:15和《何西阿书》11:1中,“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如何预言了基督?

答:何西阿书11:1最初是指以色列百姓的。 马太不仅引用了《何西阿书》11:1,还引用了许多其他旧约经文,以表明基督的一生与以色列民族的一生相呼应(只是基督没有犯罪)。马太的写作对象是精通旧约的犹太人,而且他显然采用了当时犹太学者所熟知的米德拉什解经法。他运用犹太米德拉什的解经方法,来挖掘每个词语背后的含义和应用。

顺便提一下,菲洛说在他那个时代(公元40年左右),埃及约有100万犹太人居住。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2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22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0、91-92页。

问:在《马太福音》2:16中,还有其他关于大希律王在伯利恒屠杀婴孩的记载吗?

答:伯利恒是一个小镇;此次事件中被杀害的婴儿可能只有几十个,与希律王其他更为人熟知的处决相比,这只是小事一桩。

许多事情,若非有一份历史记载,我们根本无从知晓其发生与经过。例如,关于罗马人征服高卢的事迹及其具体过程,我们没有任何记载——除了唯一的一份史料,即尤利乌斯·凯撒的著作。同样,关于耶稣被钉十字架一事,也没有非基督教的记载;仅有一处顺带提及基督被处决(即遭受了极刑)。

就此事而言,除《圣经》外,尼西亚会议之前曾提及大希律屠杀婴孩的其他作家包括:

贾斯汀·殉道者在《与特里福的对话》第78章第238页(约公元138-165年)中提到,贤士们拜访了希律王,而希律王屠杀了伯利恒的所有婴孩。

里昂的爱任纽(公元182-188年)指出,[上帝]“将那些属于大卫家族、有幸生于那个时代的孩童接走,以便先将他们送入祂的国度。”见爱任纽《驳异端》第三卷第16.4章,第442页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指出,希律王屠杀了伯利恒及周边地区的所有婴孩,企图以此杀死犹太人的王。《反塞尔苏斯》第一卷第61章,第423页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仅暗示,未提及希律)提到,在基督降生时,两岁及以下的婴孩因基督之故被杀。《书信》第55封第6章,第349页

亚历山大的彼得(公元306,285-311年)提及希律王因基督之故屠杀的婴孩。《正典书信》第13条,第277页

公元325年后

赫格莫尼乌斯(4世纪中叶)称,在耶稣时代,希律王杀害了“犹太人中所有的男婴”。《与马尼的辩论》第44章,第220页

总而言之,“确实,作为犹太历史记载者的约瑟夫斯并未提及‘屠杀无辜婴孩’之事;同样确实的是,历史学家著作中实际提及这一事件的段落年代过于晚近,且极可能源自《马太福音》,因而价值甚微。但在本案中,‘沉默论证’完全缺乏说服力。 毫无疑问,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屠杀幼童无疑是一种特别残暴的谋杀形式,任何对时事的详细记载都必然会提及此事——甚至,或许在芝加哥也是如此! 但在古代,遗弃婴儿是一种常见做法——例如,在一份非文学类的纸莎草纸文献中,就曾以最不经意的方式将其作为当时生活的普通现象提及(1 )——因此,杀害儿童的行为可能不会被视为特别令人发指之事。 此外,我们不应夸大被杀害的婴孩数量。如果伯利恒确实如人们所料是一个小村庄,那么村里两岁以下的男婴数量或许不会超过二三十人。在赫罗德统治末期那场血腥残暴的狂潮中,一个偏僻村庄里二十名左右儿童的遇害,很可能不会引起我们唯一一位历史学家的注意。 但即便约瑟夫斯知晓此事,甚至认为此事本身值得记载,他对此保持沉默也有特殊原因。该事件涉及犹太人的弥赛亚希望;毫无疑问,约瑟夫斯在为罗马读者撰写的史书中,刻意回避了此类内容的提及。因此,没有理由认为,如果“屠杀无辜者”事件确实发生过,约瑟夫斯就必然会将其纳入他的历史著作中。

但还需要补充一点更确凿的论据。尽管“屠杀无辜者”事件未在世俗史料中得到直接证实,但它与我们所了解的希律晚年性格完全吻合。大希律虽是一位能干的君主,但在统治的最后几年里,他走上了残暴之路,其行径已近乎疯狂。 他处死亲生子女和挚爱妻子的行径,以及他计划(仅因死亡而中断)在剧场中屠杀耶路撒冷所有名流的行径,恰恰具备了那种狂野而毫无意义的嗜血本性——这与伯利恒“屠婴事件”中所展现的如出一辙。再没有哪个故事比这更完全符合他的性格了。 总的来说,我们可以断言,世俗史料对伯利恒血腥事件的沉默所引发的质疑,根本不值一提。” J·格雷舍姆·马钦,《基督的童女诞生》第10章第239页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08页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4页。

问:在《马太福音》2:16中,除了杀害伯利恒的婴孩外,大希律王是否曾对其他人施加过残暴行径?

答:是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799页指出,很难相信希律王屠杀婴儿的事件真的发生过。然而,在据称更为文明的20世纪,我们目睹了柬埔寨的波尔布特、乌干达的伊迪·阿明、希特勒、斯大林和毛泽东等人的暴行,因此相信希律王会做出这种事并不难。

关于六位尼西亚会议前曾记载希律屠杀婴孩的作家,请参见前一问题。顺便提一句,请不要将耶稣出生时在位的希律(大帝)与耶稣被钉十字架前曾与之交谈的希律(安提帕)混为一谈。

大希律的性格使然,在他36年的统治期间,他杀害了许多人。希律处决或暗杀了他的妻子玛丽亚姆妮,以及他妹妹莎乐美的两位丈夫。希律将他的姐夫淹死在约旦河中,并杀害了他的岳母亚历山德拉。他杀害了哈斯蒙尼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希律卡努斯。他还杀害了许多法利赛人和许多贵族家庭。 犹太拉比耶胡达·本·萨里法和马塔提亚·本·马戈洛斯被活活烧死。希律甚至下令杀害了自己的儿子亚历山大和阿里斯托布卢斯。在他临终之日,他还安排处决了数百名犹太领袖。由于希律和大多数犹太人一样不吃猪肉,这促使罗马皇帝调侃道,他宁愿做希律的母猪,也不愿做他的儿子。 在希腊语中,“母猪”一词是huos,“儿子”一词是huios。 希律死前五天,他下令处决了自己的儿子安提帕特。(三个年幼的儿子——阿基劳斯、希律·安提帕斯和腓力——在他之后幸存下来。)毫无疑问,希律确实缺乏道德操守,足以下令屠杀婴儿。考虑到希律制造的其他种种“新闻”,在一个小镇上屠杀婴儿似乎并不那么引人注目。

公元前4年希律王死后,爆发了一场起义,阿基劳斯派兵前往耶路撒冷,一天之内就杀死了3,000人。 当阿基劳斯和希律·安提帕斯前往罗马时,帝国财政部的官员萨比努斯前来审计税收。他从圣殿库房中取走了400塔兰特。公元9年爆发了一场起义,由昆提利乌斯·瓦鲁斯率领的叙利亚军队将其镇压。

约瑟夫斯的《犹太古史》第17卷第213章[ix.3]以及《作为历史的圣经》第358页均记载,大希律王去世时曾发生月食,据此推算其逝世日期应为公元前4年3月12日或13日。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页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84页。

问:在《马太福音》2:16中,其他君王是否也像希律一样邪恶?

答:有人可能会说,希律王与当今许多人并无二致;他心中容不下除自己以外的任何君王,并会不惜一切手段来确保这一点,无论会伤害到谁。

有些君王比其他人好,但有些则极其邪恶。例如,帕提亚国王弗拉提斯四世(Phraates IV)于公元前37年谋杀了他的父亲奥罗德斯二世(Orodes II)。罗马人派了一名名叫穆萨(Musa)的意大利女奴给他。弗拉提斯与她生了一个儿子,名叫弗拉塔克斯(Phraataces,即弗拉提斯五世)。 穆萨于公元前2年毒死了她的丈夫弗拉提斯四世。随后,她在公元2年嫁给了自己的儿子。弗拉提斯五世于公元4年被流放。以上内容据《大英百科全书》(1972年版)记载。

问:在《马太福音》2:18中,耶利米关于拉结的预言是如何在耶稣身上应验的?

答:《创世记》35:16-19记载,拉结在生便雅悯时去世。当耶利米写下这些关于雅各之妻拉结的话语时,她已经去世一千多年了。耶利米的话并非具有双重含义,而只有一个含义,但有两次应验,外加《创世记》中早先的第三次应验。 耶利米的本意是:正如拉结会因她的子孙死亡或沦为奴隶而悲伤——无论是被埃及人还是巴比伦人所害——她也会因子孙死于希律之手而悲伤。在耶利米时代,这位先知重复了这句话,预言了犹太人被流放至巴比伦(靠近拉结坟墓)时,人们将怀有同样的悲痛之情。

马太同样使用这句经文,来表达对伯利恒男婴殉难之痛的哀悼——那里正位于拉结坟墓附近。

如果怀疑论者对马太使用耶利米的话语有异议,那么他对耶利米引用《创世记》中的话语也可能会有同样的异议。问题的关键在于:正如耶利米时代的犹太人通过将被掳之事与《创世记》中拉结的悲伤联系起来而理解这一解释一样,耶稣时代的犹太人也会理解马太所采用的这种米德拉什式解释。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66-867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1-92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75-76页。

问:在《马太福音》2:22中,既然大希律的儿子们同时统治着犹太和加利利,约瑟为何选择去加利利而不是犹太?

答:《阿西莫夫圣经指南》(该书持怀疑态度)第800页对此提供了两个有帮助的见解。

1. 阿基劳斯自公元前4年起在犹太地执政,他可能听说过耶稣——这位婴孩王,并同样急于杀害他。而加利利的四分之一领主希律·安提帕斯,态度可能截然不同。

2. 阿西莫夫指出,阿基劳斯的统治极具敌意,以至于原本互为敌对的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竟联合起来,向罗马申诉要求罢免阿基劳斯。当希律去世时,阿基劳斯仅统治了10年。另一方面,希律·安提帕斯在加利利和平统治了40多年。

然而,《路加福音》2:39中还有一個更显而易见的原因。约瑟来自拿撒勒,而非伯利恒。约瑟不仅是要前往那位统治者较为温和的地区,而且他只是单纯地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问:在《马太福音》2:23中,从考古学角度来看,是否如某位无神论者所言,确实没有纳匝肋镇存在的证据?

答:不。据《为基督辩护》(The Case for Christ)第102页(平装本第137-138页)记载,无神论者弗兰克·津德勒(Frank Zindler)在其文章《耶稣从未走过的地方》(Where Jesus Never Walked)中曾如此声称。 《塔木德》提到了加利利地区的其他63座城镇(但未提及拿撒勒),约瑟夫斯也提到了加利利地区的其他45座城镇(但未提及拿撒勒)。拿撒勒在公元4世纪初就有记载,并在公元7世纪左右的犹太文献中开始出现。

然而,考古学家在拿撒勒发现了可追溯至公元900年(所罗门开始执政之后)的遗迹,并一直延续至希腊-罗马时期和拜占庭时期。1962年,在凯撒利亚发现了一块关于祭司轮值制度的铭文。该铭文保留了以下内容:“……马姆利亚……拿撒勒……阿克拉……米格达尔[马格达拉]” 《基督之案》第103页提到,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攻陷后,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份被迁移的祭司名单(用亚兰文书写),其中一人被记录为迁居至拿撒勒。在拿撒勒城外,还发现了公元一世纪的墓葬。最后,1955年在如今拿撒勒的报喜堂地下,发现了基督教之前的遗迹。

纳扎勒还曾因《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页所述而受到轻视,因为该地曾驻扎着负责加利利北部地区的罗马驻军。

更多信息请参阅 https://www.ministrymagazine.org/archive/1975/12/nazareth-attested-in-caesarea-fragments 以及《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23页。

问:根据考古学家的研究,马太福音2:23中所提到的拿撒勒究竟有多大?

答:根据《为基督辩护》第103-104页所述,拿撒勒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小镇。其面积约为60英亩,在耶稣出生时,人口最多约为480人。

问:在《马太福音》2:23中,哪里预言了耶稣会被称为“拿撒勒人”?

答:首先,我们将引用早期教会作家特土良的回答(该回答可能有误),然后给出最可能的答案。

《耶利米哀歌》4:7(七十士译本) 公元207年,特土良在其著作《反马吉安》第4卷第7章中对此作了解答。虽然《耶利米哀歌》4:7的马所拉文本写道:“她的首领比雪更白”,但七十士译本却写道:“她的拿细耳人比雪更白”。 特土良指出,此处既指“拿细耳人”(那些向神立誓戒酒、远离尸体及其他不洁之物的人),也指“拿撒勒人”,即来自拿撒勒的人。

特土良说:“造物主的基督必须按照预言被称为拿撒勒人;正因如此,犹太人也因此将我们称为拿撒勒人,以效法他。因为我们就是经上所记的那群人:‘她的拿细耳人比雪更白;’”

“枝子”:在《以赛亚书》11:1、《耶利米书》23:5、33:5中,弥赛亚被称为“枝子”;《撒迦利亚书》3:8和6:12中可能也有此称谓。 “枝子”一词的辅音与“拿撒勒人”完全相同,而希伯来文旧约原本是无元音书写的。此外,《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3页提到,“枝子”蕴含着微不足道的开端之意,而法利赛人的反应表明拿撒勒也有同样的含义。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328页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97页。

问:正如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801-802页所言,马太福音2:23声称耶稣来自拿撒勒是应验了旧约(以赛亚书11:1、撒迦利亚书6:12及其他经文)的说法是否错误?

答:完全不是。首先引用阿西莫夫的说法,然后给出答案。

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801-802页提到:“马太可能在这里看到了与‘拿撒勒人’的相似之处。 (实际上,这两个词在希伯来语中是相同的,因为当时不写元音。)阿西莫夫在第802页指出:“马太‘充其量只是在玩文字游戏,并非指任何关于弥赛亚是拿撒勒居民的实际预言。’”

答案是:旧约说弥赛亚将被称为“枝子”,但并未具体说明其中一个或多个原因。马太福音2:22并未限制耶稣同时也是上帝的“枝子”——祂的教会将由此生长出来。

问:在《马太福音》3:1-4中,当时的人会如何看待旷野?

答:那里是一片干旱、荒凉之地,但不像撒哈拉沙漠那样。若没有大规模灌溉,便无法种植农作物,但若有供水之处,仍可饲养绵羊和山羊。那里并非舒适热闹之地,而是远离文明、空旷寂寥的静谧之所。以色列人曾在旷野中,为下一代进入应许之地做准备。保罗在开始事工之前,也曾身处阿拉伯的旷野。

如今,神有时也会带领信徒进入旷野。那里并非充满刺激,而是宁静之地。那里或许不是事工活跃的地方,尽管以约翰为例,那里正是他事奉的场所,对百姓而言,则是悔改与献身之地。那里可以成为预备之地。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67页。

问:在《马太福音》3:4和《马可福音》1:6中,施洗约翰所吃的蝗虫是洁净的还是不洁净的?

答:蝗虫中既有洁净的,也有不洁净的,福音书并未明确说明。不过,我们可以推测,作为一位顺服的犹太人,约翰吃的是洁净的蝗虫。根据《利未记》11:21-22和《申命记》14:21,洁净的动物包括“有翅膀、关节腿的跳虫”,其中就包括蝗虫和蚱蜢。 根据《民数记》11:20,23和《申命记》14:19,不洁净的动物包括“会飞的昆虫”。即使在今天,贫困的人也会捕杀洁净的蝗虫,去除翅膀和腿,煮熟后食用。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80页。

问:在《马太福音》3:4和《马可福音》1:6中,施洗约翰是吃被称为“蝗虫”的昆虫,还是指他吃蝗树上的果实?

答:以下是古今文献对希腊语中“蝗虫”一词(akrides)的解释。

埃比奥尼派(一个古代异端)试图将约翰塑造成素食者。因此,他们声称那其实是蜂蜜饼(egkrides),而非蝗虫。

塔提安(Tatian)曾将四福音书汇编成《四福音合编》(Diatessaron),其中将“蝗虫”译为“牛奶”。

西奥菲拉克特(Theophylact 173)列举了多种可能性,其中包括一种名为“melagron”的植物。

一些修士将角豆树称为“圣约翰的面包树”,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蝗虫树”。

莫普苏埃斯提亚的西奥多,或许是为了回应那些认为这指其他事物的说法,明确指出这些是有翅膀的蝗虫。

这些解释的问题在于,显然没有任何圣经手稿将它们描述为“蝗虫”以外的其他事物。早期基督徒,如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在论及《马太福音》3:4时,也认为没有理由将蝗虫视为昆虫以外的其他事物。

现代文献中将蝗虫认定为昆虫的包括:《新国际版研读圣经》(The NIV Study Bible)第1445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第104页、《解经者圣经注释》(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第8卷第102页,以及《新圣经词典》(The New Bible Dictionary)第744页。

关于其他观点的信息来自乌尔里希·卢茨(Ulrich Luz)的著作《马太福音1-7章:注释》(奥格斯堡堡垒出版社,1989年)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80-81页。

问:在《马太福音》3:4、《马可福音》9:3和《使徒行传》22:20(KJV版)中,“raiment”指什么?“fuller”又指什么?

答:“raiment”意为“衣服”,而“fuller”是指以洗涤衣物为业的人。

问:在《马太福音》3:6中,约翰为何给别人施洗?

答:当时,当一个人皈依犹太教时,通常会在专门为此准备的水盆中自行受洗。但这是我们所知最早有人为他人施洗的记载。在《旧约》中,《以西结书》36:25-27提到了为洁净而洒水,《以西结书》39:29和《约珥书》2:28则提到了倾倒神的灵。

约翰说,他施洗是为了让人悔改,使人们归向神,并为弥赛亚铺平道路。当一位世上的君王要访问他领土内遥远的城市时,修路工人会提前数月出发,修整道路。同样,约翰的存在也是为了在人们心中修整道路,以迎接弥赛亚的到来。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4页和《解经者圣经注释》第9卷第286页。

问:在《马太福音》3:7-9中,约翰为何对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言辞如此严厉?

答:约翰呼吁人们悔改,承认过错并弃绝旧有的行事方式。尽管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前来,但他知道其中大多数人并非为此而来。最坏的情况下,他们是来调查一位古怪的教师,或许是为了寻找除掉他的借口;即便是最好的情况,他们也只是想捡拾一些建议,用来补充他们现有的做法。 约翰并非说他们只需增加知识;他们需要悔改,并摆脱对场所、传统、组织或自己在组织中地位的依赖。野火蔓延时,蛇会试图逃窜,但很难逃得远。这就像在没有悔改的情况下逃离神的忿怒。不过,约翰并没有说他们不能留下来听道。 如果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真心想要悔改,他们也可以选择受洗。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67-868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82-83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3页。

问:在《马太福音》3:9中,约翰为何使用“不要自以为”这一短语?如今人们又是如何欺骗自己的?

答:约翰在此指出一种谎言,但究竟是谁在说谎呢?恶魔会欺骗我们,他人也会欺骗我们,但除此之外,我们常常还会对自己说谎。即使只有我们自己听到了这个谎言,它依然是谎言。 我们可能会说“那个罪没那么严重”,或者当神呼召我们悔改并前行时,却说“神理解我留在这里”。还有人会说“时间还多着呢”,或者“我本质上是个好人,所以不需要改变”。

问:在《马太福音》3:9中,如果上帝愿意,祂怎么能从石头中兴起亚伯拉罕的子孙呢?

答:全能的上帝无所不能,甚至能将无生命的石头变成拥有亚伯拉罕基因的子孙。此外,这里还有一种文字游戏。在希伯来语和亚兰语中,“石头”一词与“子孙”一词发音非常相似。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3页。

问:在《马太福音》3:10中,施洗约翰提到“斧头已经放在树根上”,这有什么深意?

答:生活中有些事情是不可逆的,比如砍倒一棵树。一旦开始,就无法挽回已发生的事。同样,这也是他们在被剪除之前最后的机会。他们的时间已经到了。

问:在《马太福音》3:11中,约翰承认自己所传的并非全貌,这对我们的传道工作有何启示?

答:约翰是必不可少的先驱,他在耶稣降临之前引导百姓归向神。约翰不希望人们仅仅相信他的话,就以为这样就足够了。 不,约翰只是“开胃菜”,而耶稣才是“主菜”。即便如此,历史上仍有少数人无视了约翰在此处的话语。这些人属于曼达教,该教派在伊拉克南部的沼泽地带的阿拉伯人中流传。他们相信施洗约翰来自神,但耶稣并非如此。

今天,我们需要根据对方所处的信仰背景来分享福音。如果他们不相信神的存在,或者不相信只有一位神,我们就需要把重点放在这一点上。 或许其他内容——比如我们都是罪人、耶稣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以及我们需要接受耶稣为我们的主和救主——可以稍后再谈。但当因时间限制或对方属灵状态的原因,不得不推迟分享福音的某些部分时,我们应当告诉他们:我们所说的并非全部,后续还有更多内容。

问:在《马太福音》3:11中,耶稣是如何用圣灵和火给基督徒施洗的?

答:约翰的信息让我们想起《约珥书》2:28-29中关于圣灵的应许,以及《玛拉基书》3:2-5中提到的洁净。 信徒在初次信靠基督时便受了圣灵的洗。虽然现代术语“火的洗礼”通常指艰难的考验,但这并非此处的含义,因为施洗的是耶稣,而非迫害者;而且是“用火”,而非“被火”洗礼。

关于“火”的含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可能性较低)第二次圣灵的洗礼:这里只有一个介词,即经文说“借着圣灵和火”,而非“借着圣灵,又借着火”。因此,这很可能并非指第二次事件。

(可能性较低)五旬节:使徒们在五旬节讲道时,头上有火焰显现,这种解释意味着施洗约翰是在预言五旬节。《论再洗礼》(约公元250-258年)第2章第668页阐述了这一观点。 《新国际版研读圣经》第1446页指出:“这在五旬节以戏剧性的方式得到了彰显(徒1:5,8;2:1-13;11:16),尽管此处的‘火’可能指将来的审判(参见第12节)。” 但它很可能并非指五旬节,原因与它未指第一次降火时相同。《信徒圣经注释》第1211页补充道,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下一节经文将火等同于审判。

(可能性较低)圣灵的洁净工作:《新日内瓦研读圣经》第1508页和《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27页持此观点。奥利金(公元225-254年)在《约翰福音注释》第6卷第16-17章第366-367页中也持此观点。 然而,这种解释不太可能成立,因为马太福音3:12中提到糠秕将被不灭的火烧尽。《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4-105页认为应采纳这一观点,因为希腊文中仅使用了一个介词,这表明并非两种洗礼(信徒接受圣灵的洗礼,不信者接受审判之火的洗礼),而仅仅是一种洗礼(圣灵与洁净之火)

(可能性不大)卡帕多西亚的巴西尔(公元357-378/379年)在《论圣灵》第15.36章第22页中,将“审判之火”解释为针对基督徒行为的审判。

对于拒绝耶稣的人而言的地狱之火:参见《今日圣经难题解答手册》第150-152页,该书认为这指的是耶稣将用圣灵为信徒施洗,而用审判之火为拒绝耶稣的人施洗。 金口约翰(卒于公元407年)在《马太福音讲道集》第11篇第6-7章(第71-72页)中阐述了这一观点,并强调了其与约翰其他关于火的警告之间的连续性。《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84页指出,约翰着重强调了三件事:水、风/圣灵和火。 约翰用水施洗,弥赛亚将用圣灵为信徒施洗,而火的洗礼将在审判中毁灭那些未参与水与圣灵之人。里昂的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在《反异端》第4卷第4.3章第466页中,引用了这节经文来论述上帝对不信者的审判。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指出,水洗是为得救,而假冒为善和软弱的信心则将受火洗,以致于审判(《论洗礼》第10章,第674页)。

末世审判之火,即耶稣再来之时。《信徒圣经注释》第1211页持此观点。

多重含义:《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5页指出,这既指对信徒的审判,也指对信徒的洁净。据推测为蒙塔努派信徒的西奥多图斯(约公元240年)在第124页中说,火仅仅是一种毁灭性的元素,它能洁净信徒心中的邪恶,并(他暗示)毁灭其他人。

未明确说明:以下文献引用了本节经文,但未提及特定观点。

贾斯汀·殉道者(约公元138-165年)在《与犹太人特里福的对话》第49章第219页

希波吕托斯(公元222-234/5年)在《论圣神显现》第3章第235页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在《西普里安论著》第12篇第1.12章第511页

希波的奥古斯丁(公元388-430年)曾论及这节经文,但并未提及任何特定观点(《福音书调和论》第2卷第12章第26节,第117页)。

关于不同观点的更多内容,请参阅《NET圣经》对马太福音3:11的脚注。

问:在《马太福音》3:12中,扬场是如何进行的?

答:收割小麦时,收获的大部分都是不可食用的。 优质种子被谷壳包裹着,而谷壳又附着在麦秆上。首先进行脱粒,即让牛踩踏麦穗,将密度较高的种子与其他杂质分离。然后可能使用耙子或扬谷铲(也称扬谷扇),将混合物抛向空中,让风将不可食用的糠秕从可食用的种子中吹走。

这里所描绘的画面是:收割小麦会得到大量物料,但其中真正有用的仅占很小一部分。是的,收割麦穗既重要又耗时,但将麦子与糠秕分离同样重要且耗时。让人们对福音信息作出积极回应固然重要,但这至多只是“使万民作门徒”这项工作的一半。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84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68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5页。

问:在《马太福音》3:14中,耶稣为何要受洗,而约翰又为何想阻止耶稣?

答:当然,耶稣本无罪可悔改,但他以一切方式与我们同心。正如我们效法耶稣的榜样一样,耶稣也接受了洗礼。耶稣在此同时也确认了约翰的事工。

但让我们再从约翰的角度来看这些经文。约翰一生的主要目的是传讲悔改,并让人们通过水洗公开承诺悔改并跟随神。约翰从出生起就被圣灵充满,他深知自己的理解是正确的。他知道耶稣是无罪的弥赛亚。因此,当耶稣想要受洗时,约翰感到困惑。

约翰的观点是正确的,只是过于简单化了。约翰看到耶稣不需要悔改,并认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先驱者给弥赛亚施洗是荒谬的。就其本身而言,约翰的观点是有道理的。但约翰没有看到的是,为了成就一切公义,耶稣在各方面都与我们同心。 耶稣比施洗约翰更伟大;耶稣并未否认这一点。但耶稣谦卑自己,来是要服侍人,因此第15节中,主实际上命令施洗约翰允许耶稣在此事上处于更卑微的地位。

这里显明了约翰内心宝贵的一面。约翰虽然并非百分之百正确,但他将自己毕生的使命视为向那些需要悔改的人传道并为他们施洗。给耶稣施洗超出了约翰对自己毕生事工的认知范围。 那么,对约翰而言,是通过完成他所认为神所赋予的使命来事奉神最为重要,还是无论主引领他去哪里都跟随并顺服主更为重要呢?尽管约翰对一切并没有清晰的理解——至少在后来之前是如此——但他选择了后者。我们也应当不仅要跟随神,更要无条件地跟随神。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68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85-86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27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212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07-108页。

问:在《马太福音》3:16中,为什么“可怜的耶稣(愿平安归于他)在出生后不得不等待整整三十年,才在施洗约翰为他施洗时获得圣灵的恩赐”,而圣灵的恩赐“如此廉价,以至于75,000,000名‘重生’ 的‘重生’基督徒也自诩拥有这一恩赐”?而且在《路加福音》1:15中,施洗约翰从出生起就被圣灵充满。(穆斯林艾哈迈德·迪达特曾提出这一问题。)

答:首先顺便提一下,穆罕默德在宣称自己是先知之前等了四十年的时间。迪达特将“免费”与“廉价”混为一谈,而且他似乎忘记了圣经关于基督神性的教导。迪达特从未领受过圣灵的恩赐,因此他不知道圣灵的恩赐与圣灵以鸽子的形像明显降临在耶稣身上的区别。

免费但绝非廉价:这份恩赐代价极其高昂,它耗费了耶稣的生命。但上帝将它白白赐给所有信靠祂福音的人。

基督的神性:“贫穷”的耶稣无需等待三十年;不仅神的恩典在耶稣幼年时就临到他(路加福音2:40),而且耶稣就是神自己,父神在他里面。耶稣不需要像我们一样被圣灵充满;是父神和耶稣差遣圣灵到我们这里来。

圣灵降临在耶稣身上并非圣灵的恩赐:迪达特错误地解读为耶稣在受洗时被圣灵充满;经文并未说耶稣在受洗时被圣灵充满。实际上,圣灵是以鸽子的形像,有形可见地降临在耶稣身上。当基督徒被圣灵充满时,圣灵不会以鸽子的形像降临在他们身上,因此这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最后,让我们将耶稣的经历与穆罕默德的经历进行对比。

1. 据《圣训》记载,先知穆罕默德曾遭受邪恶的诅咒。

1a. 犹太人拉比德·本·埃尔-阿西姆对穆罕默德施了咒术。《伊本·马吉哈圣训集》第5卷第3435号,第60-61页

1b. 根据《穆斯林圣训实录》第3卷第24册第5428-5429号,第1192-1193页;以及《穆斯林圣训实录》第2卷第4册第1888号,第411页,穆罕默德曾遭受邪恶咒术。 另见《布哈里圣训实录》第8卷第73册第56章第89号,第57页;以及《布哈里圣训实录》第8卷第73册第59章第400号,第266页。

2. 穆罕默德曾为自己担忧坟墓之苦。

2a. 一位犹太妇女对穆罕默德说:“愿真主保护你免受坟墓之苦。”此后,穆罕默德便祈求庇护,以求免受坟墓之苦。《纳萨伊圣行集》第2卷,第1479号,第281-282页

2b. “‘阿伊莎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走进我的屋子时,有一位犹太妇女正与我在一起,她说道:‘你知道吗?你将在坟墓中接受考验。’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听到此言)浑身颤抖,说道:‘只有犹太人才会接受考验。’‘阿伊莎说道: 过了几晚,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你知道吗?已启示我:‘你们将在坟墓中受考验。’’阿伊莎说:此后,我听到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祈求免遭坟墓之苦。”《穆斯林圣训实录》第1卷第4册第1212号,第290页

2c. 阿布·胡莱赖传述:“我听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在此之后(即启示之后)祈求免遭坟墓之苦。”《穆斯林圣训实录》第1卷第4册第1213号,第290页

2d. “她(阿伊莎)说:此后,我每次见到他(先知)做礼拜时,他都在祈求免遭坟墓之苦。”《穆斯林圣训实录》第1卷第4册第1214号,第290页

2e. “马斯鲁克根据阿伊莎的传述报道了这段圣训,她说:此后,他(先知)每次礼拜,我总能听到他祈求免受坟墓之苦。”《穆斯林圣训实录》第1卷第4册第1215号,第291页

2f. 穆罕默德寻求避开坟墓之苦。《纳萨伊圣训集》第2卷第2065号,第535页;第2卷第2069号,第537页;第2卷第2071号,第538页

现在,穆斯林可能会同意、不同意,或者更可能的是,根本不知道这些圣训的内容。无论如何,他们并不是在同意或反对我的观点,因为我只是在转述权威的逊尼派圣训所记载的内容。

总而言之,是耶稣将圣灵赐给了我们。我希望你们能从邪恶的辖制中得释放,摆脱对坟墓之苦的恐惧,并祈求上帝赐予圣灵。

问:在《马太福音》3:16和《马可福音》1:10中,是谁看见了鸽子?

答:马太福音3:16和马可福音3:16都提到耶稣看见了鸽子,而约翰福音1:32则提到施洗约翰也看见了鸽子。这些经文并未明确说明还有谁看见了鸽子,因此人群中可能也有人看见了。

问:许多人说“没有神学的耶稣故事是不完整的”。例如,在受洗事件中,我们看到耶稣正在受洗,圣灵如鸽子降临在他身上,并有天上的声音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可1:11) 这一事件或许并非如福音书所记载的那样——即所有事情同时发生——而是随着耶稣的一生、受难与复活而逐渐展开的。因此,降临在耶稣身上的圣灵预示着即将到来的新时代。 此外,天开了,圣灵降下,天父的声音,以及弥赛亚的临在,都表明末世已开始破晓,救恩近在眼前。你对此有何看法?你认为耶稣的受洗是寓言式的象征吗?为什么?或者为什么不是?

答:首先,我从未听说过“没有神学的耶稣故事”这种说法。这个问题听起来几乎是在指责福音书作者不诚实、误导人们;我相信福音书中所记载的事件确实如实发生了。 我相信福音书作者向我们提供了真实的记载,且达到了必要的精确程度。如果他们声称耶稣是由施洗约翰施洗的,并且此事确实发生了,那么我相信他们是诚实的,这件事确实发生了。讲比喻是可以的,但如果有人将不真实的内容当作历史来呈现,那便是误导,而非真理。

提问者并未说明其质疑福音书作者真实性的理由,因此若无具体理由,我无法针对其疑虑进行回应。

问:马太福音3:16-17是否支持摩门教徒所声称的“圣父、圣子和圣灵是三个独立位格”这一观点(Talmadge,1977年,第39-40页)?

答:不。这表明他们是不同的,但并未表明他们是分离的。这段经文非但没有反对三位一体,反而对三位一体的某个重要方面——即三位是不同的——提供了有力支持。不过,这段经文确实驳斥了模式论和“独一神论五旬节派”。更多信息请参阅《当异端分子提问时》第93-95页。

问:在《马太福音》4:2中,耶稣的事工有何讽刺之处?

答:这里耶稣正饥饿(马太福音 4:2),但他却曾喂养他人(马太福音 14:13-21;15:29-39)。

耶稣曾感到疲倦(马太福音 8:24),却为他人提供安息(马太福音 11:28)。

耶稣是王的儿子(马太福音 17:24-26),却缴纳了税款(马太福音 17:27)。

耶稣被指控是靠魔鬼的权柄行事(马太福音 12:24),但他却赶出污鬼(马太福音 12:22-23)。

耶稣死于罪犯和罪人的死法(马太福音 27:37-38),却救我们脱离了罪(马太福音 1:12)。

耶稣被以三十块银子出卖(马太福音 26:15),却将自己的生命作为赎价,为许多人舍命(马太福音 20:28)。

耶稣拒绝将石头变成面包(马太福音 4:3-4),却象征性地将自己的身体作为面包赐给祂的子民(马太福音 26:26)。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 8 卷第 112 页。

问:在《马太福音》4:3和《路加福音》4:3-4中,耶稣饿了,而天父并没有喂养他,那么耶稣自己做些饼吃有什么不妥吗?

答:耶稣已决心禁食,而天父本能供养祂——毕竟人若要在40天内存活,就必须进食。但耶稣当时饥饿难耐,若祂愿意,完全可以运用超自然能力进食。然而,耶稣绝不会使用超自然能力,也不会做任何违背天父旨意的事。而且,在马太福音4:11中,天父最终确实差遣天使来服侍耶稣。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69页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88-89页。

问:在《马太福音》4:5-6和《路加福音》4:9-12中,这场试探的实质是什么?

答:首先,这表明撒但通晓圣经,甚至能试图利用圣经为己所用,引诱人跌倒。既然耶稣是神的儿子,祂就知道即使跳下去也会受到保护。从地理位置上看,圣殿位于汲沦谷上方,从圣殿的最高点到汲沦谷谷底的高度约为450英尺。

这次试探的有趣之处在于,它既不会违反任何旧约律法,实际上还能进一步说服人们相信祂就是弥赛亚。因此,这并非导致坏事的行径,而是一条通向善事的“神所不喜悦的捷径”。当然,这也会迎合耶稣炫耀的虚荣心,并提升祂的人气。此外,这就像把神逼入绝境,迫使祂出手保护你。 当然,我们知道神不希望我们做坏事,在利用捷径行善时,“目的不能证明手段的正当性”。 那么,如果你去教堂迟到了,应该超速行驶吗?如果你想为事工多捐些钱,应该逃税来筹集这笔钱吗?正如《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69页所言:“上帝不需要撒但的帮助,就能让你到达他希望你去的地方。”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29页和《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89-90页。

问:在《马太福音》4:8和《路加福音》4:6-8中,既然耶稣是神,本就拥有这世界(正如无神论者卡佩洛所主张的那样),撒但又如何能向耶稣献上这世界呢?

答: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回答时需要考虑以下四点:

1. 耶稣虽然仍是神,但正如《腓立比书》2:7和《约翰福音》17:5所示,祂降临人间时自愿虚己。

2. 正如《诗篇》24:1所示,神确实“拥有”世界。然而,当耶稣舍弃自己的荣耀降临人间时,他的“子民”却没有接纳他,正如《约翰福音》1:10-11所示。

3. 虽然神保留了至高无上的权柄,但根据《创世记》1:28,神将管理这世界的权柄赐给了人类。

4. 虽然神是这世界的合法拥有者,但正如《约翰一书》5:19所示,自从人类堕落以来,撒但暂时被赋予了对这世界的大部分控制权。 根据《哥林多后书》4:4,这时代的 神就是撒但。在《约翰福音》12:31、14:30、16:11;《以弗所书》6:12;以及《歌罗西书》1:13中,撒但被称为这世界的王。

5. 最后,撒但是大骗子,因此你不能以撒但的宣称作为任何教义的依据,所以这节经文并不能解答这个问题。虽然撒但是一世的王,基于这一点人们可能会认为撒但可能传达了这信息,但撒但除了神所允许的以外,什么也做不了,所以撒但可能并不拥有那种自由。 但鉴于恶魔和试探曾向人们许下过无数未能兑现的承诺,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撒但在此处会“变得诚实”,更没有迹象表明这位“谎言之父”会试图兑现他所许下的承诺。

总结:上帝因过去的创造和永恒的主权而拥有所有权。耶稣降临人间时暂时放弃了后者。但自人类堕落以来,撒但便掌管了这个世界,尽管他并不拥有对世界的最终控制权。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90-91页。

问:在《马太福音》4:10和12:26中,撒但的叛乱是否如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779页所言,是在犹太人被流放之后才被教导的?

答:不是。以赛亚书14:12-15写于被掳之前,也提到了路西法的叛乱。

问:在《马太福音》4:14-16中,《以赛亚书》9:1和9:2是否属于同一段,还是马太将它们放在一起是不正确的?

A: 它们属于同一段,因为《以赛亚书》9:1是连接这两个部分的过渡句。

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816页指出,以赛亚书9:1应归属于前一段落,在现代犹太圣经和《新耶路撒冷圣经》中实际上被称为以赛亚书8:23。以赛亚书8:22和9:1确实存在关联,因为以赛亚书8:22提到人们身处黑暗之中,而以赛亚书9:1则提到黑暗将不复存在。

然而,以赛亚书8:22所指的是将被驱逐至黑暗中的人,以赛亚书9:1则说西布伦和拿弗他利将不再有黑暗,而以赛亚书9:2-7则描述了那些身处黑暗中的人将看见大光。

耐人寻味的是,阿西莫夫试图论证:以赛亚书9:1中那些曾身处阴霾但将得蒙拯救的人,与紧接着下一节经文中那些曾身处黑暗却已看见大光的人并不相关。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329页。

问:在《马太福音》4:15-16中,以赛亚书9:1-2关于西布伦和拿弗他利的预言与耶稣有何关联?

答:有两种关联。

童年时期:耶稣的童年大部分时间是在加利利海以西的加利利地区度过的。

早期事工:耶稣早期的传道事工是在加利利,主要在加利利海以西。这一地区正是西布伦和拿弗他利的祖传之地。

此处“破晓”的希腊文“aneteilen”并非指光先在别处照耀,随后才移至加利利,而是指光首先在那里灿烂地照耀。此解释依据《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17页。

问:在《马太福音》4:18-22和《马可福音》1:16-20中,我们可以从这些渔夫身上学到什么?

答:耶稣在加利利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们早先在《约翰福音》1:35-42中就被召入救恩。在这里,他们被召来服事。这些渔夫从未停止过捕鱼。只是耶稣吩咐他们要“捕捞”的对象不同了。正如《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0页所说,如果你不“捕鱼”,那就意味着你没有跟随。 你或许会说,自己没有被呼召成为传道人,也不能牧养(关怀他人),因为你没有被呼召从事全职事工。请考虑这一点:每位基督徒都被呼召从事全职事工,尽管未必是全职有薪事工。你或许被呼召全职照顾你的母亲或家人,服侍周围的穷人及其他需要帮助的人,成为敬虔的榜样,并带领他人参与服侍。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14页。

问:在《马太福音》5:4中,人们应该为什麽而哀恸?

答:这里并未明确指出是为失丧之人的命运哀恸,还是为个人损失哀恸,或是其他形式的哀恸。但无论如何,这可以指为那些令神伤心的事而感到悲伤。基督教作家A.W.托泽曾说:“对于不了解人类的人来说,要给人类一个相当准确的描述,不妨将‘八福’倒过来,然后说:‘这就是你们的人类。’” (《信徒圣经注释》第1216页)

如今许多人已不理解“哀恸”的含义;“无悔”这一常见说法并不符合圣经教导。其次,耶稣的这一诫命及其后续诫命,在法利赛人的义中确实毫无立足之地。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9页和《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0页。

问:在《马太福音》5:5、11:29;21:5;《彼得前书》3:4中,‘温柔’究竟指什么?

答:“温柔”与温和相关,不固执己见。它是指乐于服侍,而非只求被服侍。耶稣就是温柔的。

但温柔并非软弱。试想一匹经过“驯服”的野马。这匹马依然强壮迅捷,但它不再随心所欲,而是服从骑手,甘愿被人骑乘。通常,如果狼或大型猫科动物能爬上马背,除非马迅速将其甩下,否则马就完了。但这匹马既信任骑手,又顺服骑手,才允许人骑在它身上。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1页和《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9页。

问:在《马太福音》5:6中,这里的“饥渴”指的是什么?

答:你对属灵成长有渴望、有热忱吗?还是说,你之所以无法成长,并非因为不吃东西,而是因为用错误的东西填满了你的胃?

对此有几种解读方式。第一,它比喻性地指那些对公义怀有强烈渴望的人——无论是对自己、他人、教会、国家还是世界。第二,它可以指那些为了做神的工作而不得不忍饥挨饿的人。第三,它可以指那些为这些事禁食的人。禁食通常并不指不喝水,因此第一种解释是主要含义。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1页( )、《信徒圣经注释》第1216页( )、《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34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98-99页。

问:在《马太福音》5:7中,“怜悯”一词在此处的含义是什么?

答:“怜悯”可以指让某人免受惩罚,但在此处是指帮助那些需要帮助却无法自救的人。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17页。

问:在《马太福音》5:8、《约翰一书》3:2和《启示录》22:4中,纯洁的人将如何看见神?因为《出埃及记》33:23及其他经文都说,没有人能看见神而活着。

答:自从人类堕落以来,没有一个有罪的凡人能看见神而活着。然而,我们将在天堂与神面对面相见。在此之前,我们正努力在世上过着良善、真实的生活。 正如《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35页所言:“心里纯洁的人必得见神——如今是用信心的眼睛,最终则是在那耀眼夺目的福乐异象中,在那光中绝无虚假。”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发问》第403-404页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1页。

问:在《马太福音》5:9中,我们今天可以采取哪些好的方式来成为和平之子?

答:无论是在个人之间、职场中、群体内部、群体之间、政治领域还是国家之间,都需要和平。首要之事之一就是向那些作为和平之子敬虔的人学习。 不仅要注意他们说了什么,更要留意他们本可以说却选择不说的话。提醒各方关注他们之间的共同点,并引导他们反思:彼此的分歧是否真的大到必须分道扬镳的地步。耶稣在《约翰福音》17:21中说,世人将凭我们的爱认出我们是属于祂的。

在基督的身体内,我们受命(积极地)“用和平的纽带,竭力保守圣灵所赐的合一”(以弗所书 4:3),同时要与那些持续犯罪的人划清界限(哥林多前书 5:13),并拒绝任何传讲异端的教师(提摩太前书 6:5 和 提摩太后书 3:5)。

问:在马太福音5:13中,基督徒如何成为盐?

答:在食物中加入少量的盐,是为了达到以下五种效果之一。有趣的是,我们并不是盛放基督之盐的盐罐,而是我们自己就是盐。同样,基督徒在以下四个方面也是这世界的盐。

生命——盐是我们生存所必需的。在黄金丰富的西非城市廷巴克图,一磅盐曾与一磅黄金等价。既然基督徒内心拥有基督的生命,他们就应当向这个世界彰显这种生命。神借着我们的讲道、爱心和服务,将他人带到祂面前,赐予他们生命。

风味——盐能为食物增添风味,使其美味可口。同样,我们对得救的人来说,就是基督的香气 (哥林多后书 2:15-16) 。神也从高处俯视,看到世上跟随祂的基督徒,便心生喜悦。

防腐剂——在没有冷藏设备的时候,盐对于抑制细菌、保存食物也至关重要。同样,基督徒也要成为世上的盐和光,通过抵挡罪恶发挥防腐的作用。

牺牲——《利未记》2:13中提到,祭物要用盐调味。我们也应当将生命活出为献给神的祭物。

口渴——盐会让人感到口渴,这就是许多酒吧提供咸味食物的原因。我们也应当通过自己的生活,让人们“渴慕”听闻我们内心的盼望:基督。

正如世俗的罗马作家老普林尼(公元79年死于维苏威火山)在《自然史》31.102中所言:“没有什么比盐和阳光更有用。”罗马士兵的月薪往往以盐的形式发放。他们可以按需使用,剩余的则可轻松出售。 拉丁语中“盐”的词汇是“sal”,他们的薪水被称为“salarium”,英语单词“salary”(薪水)即由此演变而来。

参见《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2页,《这真是个好问题》第248-249页, 《圣经难解之语》第430-431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9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38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01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29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217-1218页以获取更多信息。

问:马太福音5:13所说的,是否像某些“新纪元运动”人士所言,是指那些认识到自己内在神性并帮助他人也认识到其神性的人?(斯潘格勒,1981,第80页)。

答:完全不是;盐并非神性。说我们能成为像神一样,这不过是人类在伊甸园里听到的最古老的谎言之一。我们被造是为了永远爱神并侍奉神,而不是成为独立的神明以供人敬拜,也不是成为神的一部分以供人敬拜。

这种奇怪的观点似乎忘记了耶稣是犹太人,而犹太教是一种一神论宗教。关于“盐”的象征意义,请参阅前一问题;更详尽的解答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第95-96页。

问:在《马太福音》5:14a中,我们是“世上的光”,还是如《约翰福音》9:5所说,耶稣才是“世上的光”?

答:两者皆是:耶稣将光带到了世上,而我们有责任成为耶稣之光的反射者。保罗在《哥林多后书》4:6-7中谈到了这一点。耶稣在《约翰福音》9:5中说,祂是“我在世上的时候”世上的光。如今耶稣的身体在天上,不在这个世界上,但通过内住于我们的圣灵,耶稣的同在依然存于世上。 光究竟有什么作用?它除了发光之外,别无他用。但当它发光时,便照亮他人,并为前路指引方向。所以,做你自己,并发出光芒。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329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2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29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218页。

问:在马太福音5:15中,灯台上的光指的是什么?

答:那就是我们自己,以及我们对耶稣——这世界之光——的见证。除非面临逼迫,否则我们不应隐藏自己是基督徒的事实,并且应当随时准备分享我们内心的盼望(彼得前书3:15)。 我们不应将真理据为己有,而应与他人分享。马太福音5:15不仅说“让你们的光照耀”,更强调要“在人前照耀”。遗憾的是,信徒们往往很容易为不传福音找借口。我们必须小心,不要寻找借口。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18页和《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03页。

问:在马太福音5:17和使徒行传10:10-16中,既然耶稣说祂不会废掉律法中的任何一条,为什么基督徒不像穆斯林那样遵守旧约的饮食律法呢?

答:虽然基督徒和穆斯林都不遵守旧约的饮食律法,但基督徒不遵守是因为他们听从耶稣。答案中有五点需要考虑。

当时,耶稣的追随者们遵守着旧约的饮食律法。耶稣实际上曾说,在一切都成就之前,律法中连一个点、一个画都绝不会废去。

耶稣复活的事实从根本上改变了上帝对待祂儿女的方式。在《使徒行传》10:9-16中,有一位天使告诉耶稣的使徒彼得,上帝已经使一切食物都洁净了。请注意,经文并没有说这些动物原本就是洁净的,而是说上帝使它们洁净了。

即使是提出这一异议的穆斯林,他们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某些旧约饮食律法已无需遵守。穆斯林认为可以吃骆驼肉(穆罕默德也曾如此),然而《利未记》11:3-8和《申命记》14:6-8却禁止食用骆驼。

请听耶稣在《马太福音》15:10、17-20和《马可福音》7:14-15中的教导。耶稣说,使人污秽的是从人里面出来的,而不是进入人里面的。《马可福音》7:19表明,耶稣借此宣告了所有食物都是洁净的。如果我们称耶稣为先知,就应当听从祂的话。

《使徒行传》10:10-16中,天上有声音吩咐彼得吃,这表明饮食律法仅在耶稣献上牺牲之前有效,之后便不再适用。我们应当顺从上帝天使和耶稣使徒的声音。

总而言之,我们不应忽视上帝先知们所说的话,而应听从他们。

问:在《马太福音》5:17中,既然耶稣说祂不会废掉律法中的任何一条,为什么犹太人的节期不再被遵守了呢?

A:答案中应考虑的四个要点。

1. 《旧约》律法所规定的道德要求适用于所有人,且永不改变。

2.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祭祀今天仍适用于所有人,因为耶稣是我们的大祭司,祂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献祭。

3. 那些原本为犹太人设立且涉及献祭的节期,自基督受难以来,非犹太人便不再遵守。

4. 如果穆斯林提出这一异议,我们可以反问:既然他们认为基督徒应当遵守旧约中的犹太节期,那么穆斯林为何也不遵守旧约中上帝规定的节期呢?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中的难题与表面矛盾》第234-235页、《当邪教徒提问时》第96-98页,以及《当批评者提问时》第329-330页。

问:在《马太福音》5:18中,“一画一点”指的是什么?

答:在希伯来文书写中,“jot”(即“yod”)是希伯来字母表中的第十个字母,也是最小的一个。它基本上是一个圆点,顶部伸出一条小弧线,底部也伸出一条小弧线。“tittle”则是一个小点。 在英语中,“tittle”正是区分大写字母F与E、P与R的唯一特征。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18页。

问:在《马太福音》5:20中,文士和法利赛人是谁?他们的义达到什么程度?

答:在《马太福音》5:20中,文士通常属于撒都该党,而法利赛人则与之对立。从政治立场看,撒都该人属于那些主张与罗马妥协的犹太人,而法利赛人则反对这种妥协。法利赛人虽然只有5,000到6,000人,但因百姓敬重他们,因此影响力很大。 撒都该人通常否认身体复活,并认为只有前五卷书才是圣经。《使徒行传》23章8节也提到,撒都该人否认天使和灵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耶稣曾因撒都该人不明白圣经也不认识神的权能而责备他们。但他从未因法利赛人不明白圣经而责备过他们。

虽然文士和法利赛人试图表现得义正辞严,但耶稣并没有认可他们,也没有说他们是义人。耶稣并非说他们身上没有善,而是说他们还不够好。相反,他说人们要进入天国,需要的义比他们现有的还要多。这暗示了三点:

a) 文士和法利赛人并不具备进入天国所必需的义

b) 耶稣的门徒应当比他们更公义

c) 实际上,没有人仅凭自身就能拥有足够的义进入天国。耶稣在第6章和第7章中对此有更深入的阐述。门徒们最终在《马可福音》10:26-27中明白了这一点。

d) 既然没有人足够义,就不要轻视罪人,因为你自己也是罪人。令法利赛人震惊的是,耶稣在《马太福音》9:9-12中与许多税吏和罪人一同进餐。

爱任纽在其著作《驳异端》(公元182-188年)第四卷第13章第477页中给出了一个补充性的回答。以下是他提出的四点观点的意译:

1) 虽然文士和法利赛人信靠父神,但我们还必须信靠圣子。

2) 我们不仅要说,更要去做;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只说不做。

3) 我们不仅要远离恶行,甚至要远离对恶行的欲望。

4) 耶稣教导我们的并非与律法相悖之事,而是使律法得以成全之事。耶稣并未废除律法,而是成全了律法,扩展了律法,并赋予了律法更广阔的内涵。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46-147页。

问:在马太福音5:21中,既然耶稣说“不可杀人”,为什么人们还会杀害人、动物、罪犯等?

答:《钦定本》将此处译为“杀”,而希腊文“phoneuo”一词可指“谋杀”。犯此罪者,即“phoneus”,是凶手或刺客,而非行刑者或屠宰者。若有人真以为旧约中“不可杀人”是指动物和处决罪犯,那么他们对这个词的误解,将使整个旧约的献祭制度对他们而言成为一个难以理解的奥秘。

问:在《马太福音》5:22中,耶稣为何告诫我们不要称任何人为“愚人”,既然祂自己和他人曾在《马太福音》23:17、《路加福音》24:25、《哥林多前书》15:36和《加拉太书》3:1中这样称呼过?

答:耶稣并没有说“愚蠢”或“傻瓜”,而是实际上使用了一个阿拉姆语俚语,意思是“空头”,类似于美式俚语“airhead”(空心人)。耶稣还称人们为“愚蠢的”、“瞎眼的领路人”(马太福音23:16),甚至称他们为“贼和强盗”以及“毒蛇”。 耶稣斟酌用词,并未贬低他人。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358-359页。

问:在《马太福音》5:22中,耶稣说:“凡称弟兄为‘愚顽’的,难免地狱之火”;然而,正如《马太福音》23:17、《路加福音》11:40和《路加福音》12:20所示,他自己却多次这样称呼人。难道他不也该面临地狱之火的危险吗?毕竟,他违背了自己的律法!

答:不,原因有二。

a) 我们不应让别人称我们为主,也不应允许别人敬拜我们,而这对耶稣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因此,耶稣教导我们的内容并不总是适用于他自己。从更通俗的角度来说,当我为我的宠物鸟制定规则时——比如它只能从喂鸟器里吃食——我是否也必须遵守这条规则呢?

b) 耶稣实际上并没有说“愚人”(那是转述),原文用的是“raca”一词,最恰当的译法是“空头”。耶稣称人愚蠢,是指《箴言》中所说的愚昧之人,但他并非在说这些人的头脑(或生命)一文不值。

问:在《马太福音》5:25-26中,为什么与对手和解往往如此困难?

A:这往往意味着一方或双方都应承认自己的过错,或者承认自己错了,而人的骄傲使人不愿这样做。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20页。

问:马太福音5:26是否支持罗马天主教关于炼狱的教义,正如天主教神学家路德维希·奥特所教导的那样?

答:不,理由有七点。

未提及死后之事:经文中既未提及炼狱,也未提及死后的任何事情。

甚至一些天主教徒,如前枢机主教拉青格(教宗本笃十六世),也会持不同意见。他曾这样说道:“炼狱并不是某种超世俗的集中营,人们在那里被迫以或多或少任意的形式接受惩罚。 相反,它是内在必需的转化过程,在此过程中,人得以与基督相通、得以与上帝相通[即,能够与基督和上帝完全合一],从而能够与整个圣徒共融体合一”(拉辛格的著作《末世论》(1990年)第230页。其中部分内容也引用于《当邪教徒提问时》第98-99页)

《希伯来书》10:10-15教导了两件事:1)基督已经在《希伯来书》10-12章中完成了祂的献祭;2)基督通过祂在《希伯来书》10:13-15中的献祭,使我们永远得以完全。我们不要对基督说,祂的献祭不够好、不够完全,或者没有完成《希伯来书》告诉我们祂已经完成的工作。

《罗马书》8:1说:“因此,现在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没有定罪了……。”(BSB)

《彼得后书》1:11说,我们死后将在天堂得到丰盛或充沛的欢迎。(而不是“热情的欢迎”,也不是“烈火灼烧般的欢迎”)。炼狱绝不会是通往天堂一个看起来很“欢迎”的“门廊”。

《哥林多后书》5:8说:“所以,我们坦然无惧,更愿离开这身体,与主同在。”(BSB)同样,《腓立比书》1:23也说,保罗要么在肉体中存活,要么“离世与基督同在”。我们一死就会与神同在,而不是在炼狱中等待被延迟的天国应许。

尼西亚会议之前的早期基督徒从未听说过炼狱,当然也不会从这节经文中看到任何类似炼狱的内容。在我们现存的5,235多篇尼西亚会议前的文献中,对马太福音5:26的这种解释,以及关于信徒死后要经历任何形式火刑净化的观念,完全不存在。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第98-99页。

问:在《马太福音》5:27-29中,对通奸的禁令范围有多广?

答:这并非仅限于已婚者。相反,耶稣说的是“任何人”。这不仅指实施通奸行为,甚至包括以情欲之眼注视他人,或观看他人的图片、视频,包括但不限于色情内容和脱衣舞俱乐部。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3页。

问:在《马太福音》5:29中,地狱是指有意识的折磨,还是仅仅指坟墓?

答:两者皆是。希腊语“哈迪斯”(Hades)与希伯来语“阴间”(Sheol)相对应。马太福音5:29中提到的显然是一个你绝不想去的地方,因此上下文所指的正是“地狱”——那些与神隔绝而死的人将去往那里。

路加福音16:22-23表明,那里会有折磨(希腊语“basanois”)(路加福音16:23,28)、有意识(路加福音16:23)以及在火焰中的痛苦(路加福音16:24,25)。 不信主的人不仅会在那里,还将在那里承受永恒的惩罚。马太福音25:41,46;启示录14:9-11;~19:3;~22:15

马太福音13:40-42,50说,在火窑里会有哀哭切齿。(希腊语中的“ekei”(那里)意指“在那个地方”,而非“将在那里发生”。

《帖撒罗尼迦后书》1章教导说,这是永恒的毁灭;被隔绝在主及其威严大能之外。

《启示录》14:9-11指出,那些敬拜兽的人将在羔羊及其天使面前,遭受火与硫磺(燃烧的硫磺)的折磨。

不信者死后仍有痛苦的意识(《启示录》20:10;《路加福音》12:5;13:28;16;《以西结书》32:31-32;《马太福音》3:12;5:21;13:42,50;22:13;25:41;《以赛亚书》50:11)。

不信者必灭亡(路加福音 13:3,5; 约翰福音 3:16;帖撒罗尼迦后书 2:9),并将被毁灭(帖撒罗尼迦后书 1:9;彼得后书 3:16;马太福音 10:28;哥林多前书 3:17;腓立比书 1:28;雅各书 4:12;启示录 11:18)。

更多信息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时》第99-100页和《当批评者提问时》第331-332页。

问:在《马太福音》5:34中,耶稣为何特别强调起誓?

答:耶稣时代及之后的犹太人对誓言持有奇特的看法。《米示拿·誓言篇》对此有所论述。《米示拿·公会篇》3.2及《托塞法·誓愿篇》1(原文出自SBK 1:321-336)。若以“天地”、“圣殿的金子”或“耶路撒冷”起誓,誓言并不具有约束力,则该誓言不具约束力。但若以“圣殿”或“面向耶路撒冷”起誓,则具有约束力。《申命记》6:13指出,起誓时应奉上帝之名。但耶稣在此改变了这一做法。耶稣要求人们完全停止起誓;让你们的“是”就是“是”,你们的“不是”就是“不是”。艾赛尼派也避免起誓。

顺便提一下,许多希腊人也对宣誓持否定态度。索福克勒斯、科埃里卢斯·埃皮库斯、普鲁塔克、爱比克泰德(应尽可能避免引用其观点)、昆体良都反对宣誓。毕达哥拉斯主张仅在极少数情况下才宣誓,而后来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则拒绝宣誓。在中世纪和宗教改革时期,瓦尔多派和许多再洗礼派信徒也拒绝宣誓。 更多相关信息,请参阅乌尔里希·卢茨(Ulrich Luz)所著《马太福音1-7章:注释》(Matthew 1-7: A Commentary)第314、316、320页。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53-154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222页。

问:马太福音5:34是否教导我们不可起誓,还是说我们应当按照申命记10:20所言,以神的名起誓?

答:研读圣经时,了解整体上下文至关重要;在此情况下,需区分旧约与新约的内容。耶稣在马太福音5:21-48中明确废除了或更改了五条旧约诫命和一句教导。以下是耶稣所说内容的摘要。

经文

旧约

但耶稣说

马太福音 5:21-26

不可杀人

此外,不可向你的弟兄发怒,也不可对他说‘你这愚妄人’

马太福音 5:27-30

不可奸淫

此外,不可心里贪恋女人

马太福音 5:31-32

若要离婚,就当给一张休书

相反,除非因通奸,否则不可离婚

马太福音 5:33-37

不可违背誓言

反之,不要起誓,只要“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马太福音 5:38-42

以眼还眼

相反,要“另一边脸”,要“多走一里路”等。

马太福音 5:43-48

要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与此相对,甚至要爱你们的仇敌

顺便提一下,雅各书 5:12 也呼应了马太福音 5:34,指出我们今天不应起誓。

耶稣还在《马可福音》7:19中表明,现在所有的食物都是洁净的,这一点在《使徒行传》10:9-16中得到了呼应。

问:在《马太福音》5:39-40中,基督徒应该如何“另一边脸”?

答:被打在脸颊上不仅疼痛,更是一种侮辱。犹太教典籍《米示拿·巴巴·卡玛》第8章第6节对此有所论述。然而,基督徒不应按自然的方式生活,而应过超自然的生活。 我们应当让自己处于易受伤害的境地(但绝不能愚蠢地信任作恶者),同时认识到我们可以信靠上帝,祂必看顾我们和我们的家人。有时穆斯林和其他人会嘲笑耶稣的这一教导。但无论如何,我们应当像这一教导一样,在这个充满报复心理和罪恶的世界中脱颖而出。

更多信息请参阅《这真是个好问题》第522-524页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36页。

问:在马太福音5:39中,为什么基督徒要抵挡邪恶?

答:圣经中没有任何经文说基督徒不应抵挡任何邪恶。相反,马太福音5:39明确指出,不要抵挡那个正在加害于你的恶人。我们不应寻求报复或以牙还牙。我们应当按照雅各书4:7和彼得前书5:9所说的去抵挡魔鬼。如同耶利米书7:6和22:16中的耶利米一样,我们应当为受压迫者发声。 在旧约中,《箴言》28:4说,义人要与背弃律法的恶人“争辩”。《利未记》5:1指出,若在法庭上拒绝就所见之恶作证,便是犯罪。我们应当提防假教师(《约翰一书》2:26;3:7;4:1; 《约翰二书》7-8节;《启示录》2:16;《彼得后书》2:2;《使徒行传》20:28-29)。我们应当驳斥假教师(《提摩太前书》1:3;《提多书》1:9-11;《犹大书》3)。我们应当为真道争战(《腓立比书》1:27;4:3)。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27页。

问:在《马太福音》5:42和《路加福音》6:29-30中,基督徒是否应该把所有东西都给每一个向他们求索的人?

答:是的:这一教导虽不难理解,但要遵行却颇具挑战。基督徒应当看别人比自己更重要(腓立比书 2:3)。 我们要爱邻舍如同爱自己,所以当然不能给别人会伤害他们的东西(比如毒品),即使他们索要。但如果我们看到有人真正有需要,就应该尽力满足他们的需求。无论这个有需要的人是否是基督徒,这一点都成立。

“爱邻舍如同自己”意味着爱自己也是可以的。然而,许多人却犯了爱自己胜过爱他人的错误,给予的远少于应有的;也有人既没有过分爱自己,却给予了超过应有的。

参见《当批评者提问》第332-333页,以获取补充解答。

问:在《马太福音》5:43中,哪里提到“要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答:这在《旧约》中并没有,耶稣也从未说过这是《旧约》的内容。 “爱你的邻舍”出自《利未记》19:18,但其中并未提及“恨你的仇敌”。不过,犹太人经常听到这句话,因为据《新日内瓦研读圣经》第1513页以及《当批评者发问》第333页所述,这是文士的传统;后者还补充道,耶稣没有说这句话出自旧约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它根本不在那里。

在昆兰教派中,其《纪律手册》规定成员必须宣誓爱“光之子”(即昆兰教派),并永远憎恨“黑暗之子”。更多信息请参见《理解死海古卷》第165页。

无神论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认为,爱仇敌是软弱和不诚实的表现。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认为,爱仇敌“是文化超我试图将攻击性需求转化为内疚感,从而加以对抗的一种尝试,这种尝试虽然确实成功了,但与幸福背道而驰。”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文明及其不满》,载于《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学全集标准版》第21卷,第57-145页。 毛泽东说:“我们不能爱我们的敌人,不能爱社会上的邪恶,我们的目标是消灭它们。”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260页。以上内容摘自乌尔里希·卢茨《马太福音1-7章:注释》第350、351页。一些作者对耶稣“爱你的敌人”的教导并不太认同。

问:在《马太福音》5:48中,我们能成为完全的人吗?

答:正如钻石从不同角度看会呈现不同的光彩,圣经也从四个方面阐述了这个问题。对于这个广泛的问题,简单的答案是:是、是、否、是。

死后可以:我们应当默想这一真理——在天上我们将无罪、完全圣洁。我们应当期待那一刻;若你因留下某些罪而感到遗憾,那么你的属灵生命就出了问题。死后,且唯有死后,我们才能完全实现《马太福音》5:48所说的“完全”。

从司法意义上说“是”:父神已宣告我们蒙赦免,因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罪的定罪已被宣告赦免。《希伯来书》10章14节明确告诉我们,在十字架上,耶稣“使”那些正在被成圣的人“完全了”。 《罗马书》4:17提醒我们,我们的神能使无变为有。尽管我们得罪了神,理应下地狱,但如果神应许我们得蒙赦免并在天上过无罪的生活,神的应许就是百分之百确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信靠基督、信靠祂的死和身体复活的人,都被宣告为已实现了《马太福音》5:48的要求。

虽然现在在世上还做不到,但我们仍要努力:我们在世上无法达到无罪的完美,正如《约翰一书》1:8所说,任何自以为已达到这种境界的人都在自欺。就连保罗在《腓立比书》3:12中也承认自己尚未完全。虽然我们在世上无法达到无罪的完美,但我们仍要努力追求无罪的完美和效法基督,尽管我们难免会有所不足——所有信徒都会如此——但切勿因此气馁。 因此,耶稣在《马太福音》5章48节中的命令,不仅仅是一个未来的应许或宣告,更是我们今天必须认真努力去践行的诫命。

是的,我们可以在神的旨意中活出完全:我们可以成为“完全”的信徒,即在各方面都臻于圆满,并完全处于神所期望的位置。但正如“完全”的婴儿不该永远停留在婴儿阶段一样,这里的“完全”仅仅是指“我们是否正在此生通往更像基督的道路上达到新的里程碑?”《约翰一书》2章5节和《腓立比书》3章15节中,“完全”一词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 因此,虽然我们应当在当下的生活中尽力完全遵行《马太福音》5章48节的教导,尽管我们难免会有不足之处,但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神里面享有喜乐和完全的平安。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33页,补充解答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时》第100-101页。

问:在《马太福音》6:1-4中,我们是应当在暗中行善,还是像《马太福音》5:16所说的那样,让我们的光在人前照耀?

答:两者兼而有之。我们应当勤于行善。然而,这不应是我们自己的作为,而是当别人看到我们时,所看见的应当是住在我们里面的耶稣。我们要成为基督的反映者。应当发光的应该是我们的光,而不是我们自己。

神拣选我们,借着我们行事来得着荣耀,这是我们的特权。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中的难点与看似矛盾之处》第233-234页。

问:在《马太福音》6:1-4中,基督徒在向神奉献时,如何做到“不叫右手知道左手所做的”?

答:正如我们不应大张旗鼓地宣扬自己对他人所做的善行一样,在神面前也不应大肆宣扬。也不要因为过分自夸而“拍得自己胳膊都断了”。 ;-) 不要想着自己是在为神做善事。不要误以为你在使神变得更富足——毕竟万物本属祂所有——也不要以为神因拯救了你而多么幸运。我们得救并非因我们有什么功劳,而是因为神看见我们是何等无助,却仍凭祂的恩典爱了我们。关于一个不同但互补的答案,请参阅《这真是个好问题》第581-582页。

问:在《马太福音》6:1-4中,既然我们不应在人面前行善,为什么基督徒要为报税目的申报慈善捐赠,为什么有些人会以自己的名义建造建筑或其他纪念碑?

答:“在人(复数)面前”是指在公众面前,因此为了税务目的申报慈善捐赠是可以的。然而,如果有人捐款是为了以自己的名义建造一座建筑或纪念碑,那么他便已在世上得到了自己的赏赐。但如果有人以他人的名义建造纪念碑,而当事人对此并不知情,或者并未采取任何行动鼓励以自己的名义建造,那么这节经文就不适用于他们。

问:在《马太福音》6:5-6中,既然我们要暗中祷告,为什么许多基督徒却希望在学校进行公开祷告呢?

答:圣经中提供了许多私下和个人祷告的例子。然而,它也提供了集体祷告的例子,例如《约书亚记》7:6-9。集体祷告中也可以只有一人发言,例如《列王纪上》8:22-53。在这些公开祷告的例子中,无论是否发言,每个人都参与了祷告。

在《使徒行传》16:25-26中,保罗和西拉在他人可见之处一同祷告并歌唱。不过,由于身处监狱,他们无法选择所在的位置。

在《使徒行传》2:42;12:12;13:3;14:23;20:36中,基督徒们彼此可见,正在集体祷告,因此这种做法是可行的。

但经文并未认可的是:为了作秀而公开祷告,或者在部分人群(或许是因为他们不相信上帝)不参与的情况下公开祷告。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24页。

问:在《马太福音》6:5-7中,耶稣是否在谴责一切公开的祷告?

答:不,这节经文并非如此。祂谴责的只是那些为了作秀的祷告。事实上,耶稣在《约翰福音》11:41-42中曾公开祷告。

在《旧约》中,所罗门在《列王纪上》8:22中也曾进行过非常公开的祷告。耶稣并非反对公开祷告,而是反对“炫耀式”的祷告,即为了在公众面前显露自己而进行的祷告。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333-334页。

问:在《马太福音》6:7中,我们是否应该重复祷告?

答:重复祷告是可以的,只要你在祷告时能从中感受到意义。如果你祷告时没有真切的感受,那就不要勉强去祷告。在祷告或敬拜中,重复某一句子是可以的,正如某些诗篇中所做的那样。 更多信息请参阅《这真是个好问题》第207-210页,以及《今日圣经难题解答手册》第411-412页。

问:马太福音6:7-8中,我们是不该使用无意义的重复,还是应该像路加福音18:5、7中那位寡妇的榜样那样不断祷告?

答:不断祷告并不一定意味着必须重复。祷告时,你可以表达不同的内容。

耶稣并没有说重复是错的,只是指那些徒劳或毫无意义的重复。如果重复是有意义的,那么适度的重复是可以的。例如,参见《诗篇》118:1-4。因此,如果教会礼拜每周使用一些相同的内容,只要是有意义的,那就没问题。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难题与表面矛盾》第236-237页。

问:在《马太福音》6:7-8中,为什么许多基督徒,尤其是那些遵循礼仪传统(如天主教、圣公会、路德会等)的信徒,每周日都要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许多相同的内容?

答:如果每次重复对他们都有意义,那么重复同样的内容是可以的。耶稣在此批评的并非重复本身,而是虚妄(无意义)的重复。在某些诗篇中,例如《诗篇》136篇,就运用了重复的手法。耶稣警告我们,重复可能毫无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重复都是无意义的。

《万福玛利亚》并非好的祷文,因为它祈求的是玛利亚,而非耶稣。但即使我们有类似的“万福耶稣祷文”,那也不算好的祷文,而且这会预设我们能根据背诵固定短语的频率来获得祝福。

更多信息请参阅乌尔里希·卢茨(Ulrich Luz)所著《马太福音1-7章:注释》第366页。

问:在《马太福音》6:9和《雅各书》3:9中,犹太人是否经常称上帝为“我们的父”?

答:这无疑是很常见的。一部名为《十八福》的著名犹太著作(约公元110年定稿)中,有44段对上帝的简短祷文,每段都以“我们的父,我们的王”开头。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4卷第453页。

问:在《马太福音》6:9-13和《路加福音》11:1-4中,耶稣在“主祷文”中教导了什么?

答:以下是一个非常简短的概述。

“我们在天上的父”:我们向天父祷告。耶稣就是神(希伯来书1:8-9),因此向耶稣祷告也是可以的,正如使徒行传7:59中司提反所做的那样。

“在天上的父”:虽然神无处不在,但切勿忘记神是超然的。祂的宝座离我们比星辰还要遥远。

愿你的名被尊为圣:不要以为神只是个“朋友”或“哥们”。要记住神的真实身份。

愿你的国降临:这种祷告在今天常常被忽视。除了赞美/敬拜、认罪、感恩,以及为自己和他人祈求之外,还有为神的国度早日降临而祷告。《帖撒罗尼迦前书》4:18只是其中一节经文,表明我们应当渴慕祂的国度。 表明我们应当警醒并等候祂的国度降临的经文包括《帖撒罗尼迦前书》4:18、《彼得后书》3:13和《彼得前书》4:7。

这句话并不表示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相反,我们借此表达了渴望看见神的国度早日降临的热切愿望。

愿祢的旨意成就:我们应当为神的旨意祷告,而非仅仅满足于自己的私欲(雅各书4:3)。当我们渴望为神的国度谋求最佳利益时,我们认为谁最能确定什么是最佳的——是我们自己,还是神?

“在地上,如同在天上”:我们无需祷告求神的旨意在天上成就——因为那里没有试探;但我们需要祷告,求全能神的旨意在地上得以成就。天上正是我们衡量自己多渴望遵行神旨意的标准。

“今日赐给我们”:我们应当祷告以求得所需,而非仅仅是所欲。虽然不敬虔的富人或许无需祷告就能在经济上得到所需乃至更多,但我们应当忽略这一点,向神为我们的需要祷告。(参见《箴言》30:7-9。)显然,并没有这样的计划:让我们在某一天为整周所需祷告,从而在接下来的六天里完全忽略祷告。

“我们日用的饮食”:要每日为我们的需要祷告,而非为我们的贪婪。不要只为一生所需祷告一次,而要每日祷告。正如雅各书4:3所示,这祷告中不应包含对个人愿望和自私欲望的请求。这是为我们正当所需而作的祷告。

赦免我们的罪:我们需要为外在的言语、行为和不作为寻求赦免。此外,我们还需要为内心的意念寻求赦免,并为罪恶的欲望寻求洁净。有些人错误地认为,既然我们已成为基督徒且已经蒙赦免,就不该再祈求神赦免我们。但这段祷文表明事实并非如此。雅各书5:16也提到为信徒祷告,使他的罪得赦免(未来时态)。 罪的赦免是基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而非我们任何言语,但赦免具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层面,这些都归结于十字架。根据《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27页),此处的最佳译法是“罪”;仅称其为“过犯”并不十分准确。

正如我们饶恕得罪我们的人一样:上帝对那些悔改并归向祂之人的赦免是完全的。我们饶恕他人的态度也应当如此。

顺便提一下,《主祷文》还被引用于塔提安的《四福音合编》第9章32-41节(第58页),以及早期基督教著作——奥利金的《论祷告》第18.1章(第65页)和《十二使徒遗训》第8章(《早期教父文集》第7卷,第379页)。《十二使徒遗训》还补充道,每天应诵念三次。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24-1225页,以及乌尔里希·卢茨所著《马太福音1-7章:注释》第369页。

问:在《马太福音》6:9-13和《路加福音》11:2-4中,我们为什么要祷告?

答:祷告并非是为了向全知的神通报情况,也不是为了赋予全能者力量,更不是为了改变那位满有慈爱的神的意念。相反,祷告是一条诫命,是与神交谈的特权,更是神必垂听我们祷告的应许。 祷告是何等奇妙,因为全能的主不仅同意了这一点,甚至祂自己就提出了这个想法:祂允许我们的祷告“蒙应允”(雅各书5:16),从而使神改变事态。

参见《今日圣经难题解答手册》第299-302页及《圣经解答大全》第160页,以获取补充解答。

问:在《马太福音》6:10和《路加福音》11:2中,能否解释一下,为什么《钦定本》(KJV)中出现了两个“in”,且“天”和“地”的顺序被调换了,而希腊原文及其他译本中则是“on”和“in”?

答:KJV版本的马太福音6:10写道:“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马太福音6:10中没有显著的抄本异文,希腊原文确实如你所说。而在路加福音11:2中,虽然存在抄本异文,但也不像KJV那样。

总之,希腊原文是“在”天上和“在地上”。《新钦定版》(NKJV)、《新国际版》(NIV)、格林直译本以及除《钦定版》以外的几乎所有译本都是这样处理的。我不清楚《钦定版》为何将两处都译为“在”,不过我推测,当时“在地球上”可能与今天的“在地上”具有相同的含义。 我不清楚为何会将这两个词的顺序调换;或许《钦定本》的译者认为调换顺序后读起来更顺耳,但在希腊原文中并无依据支持这种做法。虽然这体现了《钦定本》在精准度上有所欠缺,但这并非真正的错误,因为无论如何,其含义依然清晰。

我认为《钦定本》是一部优秀的译本,由400多年前敬虔的信徒完成,但如今我们已有更优秀的译本。

问:在《马太福音》6:13中,既然《雅各书》1:13说上帝不试探任何人,我们为何还要祷告求上帝不要让我们陷入试探呢?

答:许多英国人诵念这段祷文的方式更能准确传达其含义:“在我们需要的时候拯救我们。”上帝不会引诱我们,但祂允许我们受试探,正如耶稣所经历的,也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章中所经历的、几乎陷入绝望的试探。上帝考验我们,但祂不会让我们遭遇超过我们所能承受的试探(《哥林多前书》10:13a)。 当我们受试探,觉得自己快要超出所能承受的极限时,我们可以向神祷告,祂必为我们开一条出路,或赐给我们力量。参见《当批评者提问》第334页,以获取补充解答。

问:在《马太福音》6:14-15中,我们应该饶恕他人的过犯,还是饶恕他们所有的罪?

答:此处的“过犯”即指“罪”,因此两者并无区别。

问:在《马太福音》6:16-18中,基督徒应该禁食吗?

答:是的,禁食是信徒向神表达我们对祂的热切之情的一种方式。

我们应当为敬拜而禁食(使徒行传13:2-3);为求助而祷告(以赛亚书58:3-9; 使徒行传14:23;诗篇35:13;尼希米记1:4;以斯帖记4:3,16;列王纪上21:27;以斯拉记8:23),以及为个人和群体的悔改(尼希米记9:1;但以理书9:3;约珥书1:14;2:12-15;约拿书3:5)。

我们不应为了传统(撒迦利亚书 7:5)或作秀(马太福音 6:16-18)而禁食。

为了减肥而节食是可以的,但这不属于禁食,因为其主要目的不同。暴饮暴食与禁食交替进行,既不健康,也不符合圣经教导。

更多信息请参阅《这真是个好问题》第229-230页、《新基督教伦理与牧养神学词典》第377-378页,以及《1001个圣经问题解答》第463-464页。

问:在《马太福音》6:19-21中,为什么基督徒会有钱财和其他地上的财宝?

答:信徒向神奉献并非可有可无(玛拉基书 3:10-12)。我们应当为主的工作奉献(哥林多后书 8:1-8;9:6-11;箴言 3:9,10;11:24;哥林多前书 16:2;提多书 2:13)。 帮助穷人以及帮助他人,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箴言 11:24-25;14:21;24:11-12;28:22;29:7;31:9,20;哥林多后书 9:6-7)。

圣经中有许多经文告诉我们要向穷人及其他需要帮助的人施舍:箴言 11:24-25;14:21;19:9-10,17;21:13;22:9;24:11-12;29:7;31:9,20; 诗篇 41:1;以赛亚书 58:7-8,10;耶利米书 5:28;22:16;马太福音 6:2-4;19:21;加拉太书 2:10;以弗所书 4:28;提摩太前书 6:18-19; 雅各书 1:27;申命记 15:11;诗篇 68:5;约伯记 29:12-13;约翰一书 3:17-19;使徒行传 4:32-35

然而,也要认识到,根据《箴言》28:20,财富也可以是来自上帝的祝福。对于基督徒来说,做到以下几点是恰当的。

a) 拥有个人财产(提摩太后书 4:13)。

b) 我们应当供养家人(提摩太前书 5:4,8;箴言 31:13-15;马可福音 7:10-13;~路加福音 15:18-30)。

c) 供养我们的牧者(哥林多前书 9:4-12;提摩太前书 5:18;加拉太书 6:6)

d) 自食其力(提多书 3:14)。

e) 缴纳税款(马太福音 22:17;罗马书 13:7)。

f) 为将来积攒(箴言 6:6-8;10:5;31:16;路加福音 15:18-30;提多书 3:14)。

g) 为子女留下遗产(箴言 13:22;17:2;19:14;诗篇 17:14)。

h) 我们应当妥善管理自己的财产(这有时需要额外的开支)(箴言 12:10,11,27)。我们应当清楚自己财富的状况,因为疏于管理可能会导致财富损失(箴言 27:23-24)。

然而,出于贪婪或恐惧而行事是不恰当的。如果你投保的金额高到足以让家人在你死后比你活着时过得更好,那么你的优先顺序就搞错了。关于金钱的正确与错误态度及用途的更详细讨论,请参阅对《箴言》3:9的解读。

问:马太福音6:22是否如某些“新时代”人士所声称的那样,指某种属灵的“第三只眼”?

答:无论是早期基督徒,还是现代基督徒,都没有人曾这样解释这段经文。如果如少数人所声称的那样,这确实是经文的本意,那么神就未能以任何基督徒都能理解的方式进行沟通。在解释经文时,我们不应问“我能否让它表示这样或那样”,而应问“神打算向我们传达什么”。 许多人采取前者,是因为除了意志和内心的罪之外,还存在理智上的罪。关于补充解答,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时》第101页。

问:在《马太福音》6:24中,马太关于上帝与金钱说了什么?

A:这里谈的是“主人”。作为主人的上帝要求我们完全地侍奉和顺服祂。追逐金钱同样要求我们完全地侍奉它。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78-179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28页以及《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33页。

问:在《马太福音》6:25-26中,你认为上帝为什么告诉我们不要为生活忧虑?

答:这些经文并不是要我们永远不要思考自己的生活,或不要做计划,而是不要为此忧虑。鸟儿实际上非常勤劳,筑巢、照料幼鸟等,但它们并不为此忧虑。

问:在《马太福音》6:26中,既然神看顾飞鸟是神关怀的一个例证,那么我们可以期待从神那里得到怎样的帮助呢?

答:这节经文的意思不是“永远不要去想”,而是“不要为此忧虑”。上帝在鸟儿积极觅食的过程中,维持着它们的生命。以下是回答中需要考虑的五点:

1. 凡事若非神允许,便不会发生(约伯记 1:12;2:6)。

2. 我们难免会遭遇患难(提摩太后书 3:12;雅各书 1:2;约翰福音 16:33 及以下),但神会在患难中坚固我们、安慰我们(哥林多后书 1:4-5)。

3. 神不会让信徒遭遇超过他们所能承受的试探。(哥林多前书 10:13)

4. 有些信徒会遭受逼迫,有些人甚至会殉道。(彼得前书 1:6)

5. 圣徒的死在耶和华眼中是宝贵的(诗篇 116:15)。即使我们遭遇不公且痛苦的死亡,神仍会在天上看顾我们,而且我们现今的苦楚与天上的喜乐相比,根本微不足道(参见哥林多前书 2:9)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179页、《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6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226-1227页。

问:在《马太福音》6:33中,耶稣在这里想表达什么?

答:耶稣并不是说他们没有同时寻求其他美好的事物。但耶稣是在说要先求神的国。正如《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67页所言,在棒球比赛中,你可以触及二垒、三垒和本垒而不会被触杀,但如果你漏过了第一垒,其他都无关紧要;你还是出局了。

问:马太福音6:33是否教导我们应该像某些“新时代”人士所说的那样,将我们所谓的“内在神性”作为首要优先事项?

答:不,我们并不具备内在的神性。我们是按着神的形象被造的,信徒(无论男女)都是神的儿女,但我们自身并不具备神性。这节经文并未提及我们的神性,也未提及任何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相反,它教导我们要寻求祂的国和祂的义。 正如任何犹太一神论者都会告诉你的那样,除了独一真神之外别无神明;耶稣是犹太人,祂也肯定只有一位真神,我们应当顺服祂的话语。我们应当顺服圣经,而不是曲解圣经来迎合自己的观点。更详尽的解答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第101-102页。

问:在《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和《约翰福音》7:24中,我们为何不可论断他人?既然《约翰福音》7:24、《哥林多前书》5:12和《哥林多前书》6:2-5都吩咐我们要论断呢?

答:圣经赞同对行为进行判断,但不赞同对人进行定罪。《哥林多前书》6:5所用的“判断”一词(diakrinai)与其他经文中的“判断”不同。它指的是基督徒仲裁者在基督徒之间的民事纠纷中作出裁决。

其他经文中使用的希腊文“krinete”含义较为广泛。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说我们不可论断他人(并未提及不可论断事物或行为)。换言之,我们不可评判他人的价值,不可评判他们作为基督徒的优劣,也不可评判他们是多大的罪人。 这些事当由上帝来定;我们无需评判。但尽管我们在试图从弟兄眼中取出木屑之前,应当先从自己眼中取出梁木,我们仍应尽力从弟兄眼中取出那木屑。 这里有两个方面。第一是那种只顾担心弟兄眼中的木屑,却对自身眼中的梁木视而不见的虚伪。第二是,如果自己眼中还有梁木,就无法看清那木屑以将其取出。虽然耶稣用了夸张的修辞,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竟能看清他人的过错,却对自身同样的过错完全视而不见,这依然令人惊叹。

约翰福音7:24也使用了“krinete”一词,说:“不要凭外貌判断人,要凭公义判断。”(BSB)

若以马太福音7章1节为由,教导人完全放弃一切判断,从而违背马太福音7章其余经文,这是不负责任的。我们应当辨别“狗”和“猪”(马太福音7:6),也应当像马太福音7:16-20所说的那样,成为“果子的鉴别者”。

关于谋杀他人、大屠杀、人与动物及儿童发生性关系等行为,有些人可能会说我们不应强加道德标准,或者说本质上不应判断是非对错。但这并非圣经的教导。

参见《这真是个好问题》第163-164页, 《今日圣经难题解答手册》第369-371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33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29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227-1228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30-731页,以及《新日内瓦研读圣经》第1515页,以获取补充解答。

问:在《马太福音》7:1-5中,基督徒是不该论断人,还是应该像《哥林多前书》6:2-5所说的那样去论断人?

答:我们不应论断他人,包括论断他们的价值,但正如《哥林多前书》6:2-5所教导的,我们应当分辨善恶行为。虽然希腊文中的部分词汇相同(源自krino),但上下文却有所不同。

问:在《马太福音》7:6中,耶稣所说的“不要把珍珠丢在猪前”是什么意思?

答:不要将珍贵之物给予那些不懂得珍惜、甚至可能利用它来攻击你的人。箴言9:7-9所表达的“不要将珍珠丢在猪前”这一概念,正是这一原则的体现——我们不应试图纠正讥笑者或恶人。 耶稣在不信的人面前并没有行许多神迹。此外,正如《彼得后书》2:20-22所说,一个人不知道真理之道,总比知道之后却背弃它要好。

让我们先考察各种可能的解释,然后逐步缩小范围,以确定最符合原意的解释。

“投掷”可能指:

C1. “不要强求”可能意味着“不要勉强”。

C2. 不要唠叨。

C3. 不要费心去教。

C4. 务必小心,切勿透露。

这里动词“cast”是主动意义,因此耶稣的意思并非要你隐藏珍珠、隐藏自己是基督徒的事实,或是不要把珍珠留在地上。所以,这并非C4。

“珍珠”可能指:

P1. 属神的教导

P2. 福音的信息

P3. 任何有价值之物、特殊特权,或参与神圣之事。《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370-371页持此观点。

P4. 它也可能意味着:当教会遭受迫害时,不要向任何人透露其他基督徒的姓名,以免暴露他们。

耶稣公开传讲道德教导,因此这可能不指P1。

“在猪面前”可能指:

S1. 那些不懂得珍惜这些事物的人(《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370-371页)。

S2. 尚未准备好学习的人(《新国际版研读圣经》)

S3. 那些不积极寻求真理的未信者。

S4. 拒绝学习的非信徒

S5. 外邦人(据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833-835页)然而,马太福音中提到了信主的非犹太人,因此这并非泛指所有外邦人。

“猪”是一个贬义词,因此其本意很可能包括那些拒绝学习的人。

因此,最佳选择可能是C1 + C2 + C3,以及P2 + P3,以及S1 + S2 + S3 + S4。

参见《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370-371页和《这真是个好问题》第585-586页以获取补充解答。

问:在《马太福音》7:7-11中,为什么人们得不到他们想要的一切?

答:上帝绝不仅仅是一个宇宙级的圣诞老人。人们之所以不总能得到自己想要的,至少有五个原因。

1. 人们没有祈求(雅各书 4:2)

2. 必须向神祷告,而非向别的神(参《申命记》5:6-7)

3. 必须凭着圣灵,奉耶稣的名祷告(歌罗西书 3:17;约翰福音 14:13-14;15:16;16:26)。

4. 神不垂听恶人的祷告(箴言 15:29;彼得前书 3:12;以赛亚书 1:15;耶利米书 11:14;14:12;弥迦书 3:4)。

5. 他们与神的子民为敌(诗篇 18:41;撒母耳记上 22:16-17;28:6)。

另请参阅下一道问题的解答。

问:既然马太福音7:7-8说“求的就得着,找的就寻见”,为什么在阿摩司书8:12中,他们寻求耶和华的话却寻不着呢?

答:首先说明什么不是答案,然后给出答案。

非正解:耶稣是在阿摩司之后几个世纪才说出这些话的,而且新约时代的情况与之前不同。 此外,在耶稣降临之前,曾有一段长达400年的“沉默期”,期间没有赐下任何经文。最后,耶稣赐给我们的知识,即使是耶稣降生前那些敬虔的人也无法获得。但尽管这三点陈述都是正确的,它们却忽略了阿摩司书8:12-14所强调的永恒真理和警告。

答案: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两个层面。

具体而言,阿摩司书8:12-14所指的是那些(主要是撒玛利亚人)在[以色列]境内既追随北方王国的偶像,又追随上帝的人。只要他们试图两者兼顾,就无法找到上帝的话语。

从广义上讲,阿摩司书8:12-14是对所有人的警告。马太福音7:7-8的意思并不是说向任何人求,而是指你必须向那位独一真神求。如果你想将神的真理与偶像和其他宗教的虚假混为一谈,你将面临真理的饥荒,而非真理的丰盛。 你必须全心寻求上帝,而不是一部分心寻求上帝,另一部分心却寻求偶像。

问:在《马太福音》7:7-11中,为什么基督徒奉耶稣的名向上帝祷告时,并不总能得到所求的呢?

答:神对某些祷告的回应是“是”,对某些是“不”,对某些则是“等候”。当没有回应,或者回应并非我们所期望的,思考其中的原因是有益的。我们无法知晓每一个具体案例,但总体而言,至少有21个原因涉及我们自身、环境以及神。

我们:

1. 向错误的神——即偶像——祷告。《列王纪上》18:26-29

2. 祈求不应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雅各书 4:3

3. 祈求的内容必须是美好的事物。马太福音 7:11

4. 这些事并非神的旨意。马可福音 14:36

5. 我们必须等待。但以理书 10:12-14

6. 我们的祷告不过是徒劳的重复。马太福音 6:7

7. 然而,我们必须[有意义地]坚持下去。路加福音 11:5-10,18:1-7

8. 我们心中珍藏罪恶(诗篇 66:18-19),对穷人充耳不闻(箴言 21:13),或是行恶(箴言 15:29,以赛亚书 59:1-3)。 当我们选择不听从神时,神也不会听我们的祷告(撒迦利亚书7:11-14,箴言28:9中亦有暗示)。

9. 我们需要自律。彼得前书 4:7

10. 我们犯了罪,例如离婚。玛拉基书 2:13-14

11. 我们忽视神及其律法。(《撒迦利亚书》7:13;《箴言》28:9)

12. 我们无视穷人的呼求。《箴言》21:13

13. 我们对妻子缺乏体谅。《彼得前书》3:7

14. 若他们还继续敬拜偶像,神就不会垂听。以西结书 8:8-18

15. 他们的手上沾满了血。以赛亚书 1:15

16. 神知道什么样的试炼最有益。哥林多后书 12:7-9

17. 神管教我们。撒母耳记下 12:16-18;22-24

情况:

1. 神或许会在祂所定的时刻应允祷告,但现在还不是合适的时机。哈巴谷书 2:3

2. 或许我们需要在某些方面做出改变,又或许是别人需要改变。撒母耳记上 1:10-12;出埃及记 2:23-24

神:

1. 神或许是以“不”来回应我们的祷告

2. 神或许正允许我们经历试炼。

有时,正如《约伯记》和《但以理书》10:2-3,12-14所示,我们对幕后发生的一切完全一无所知。但我们确知,我们的忍耐与坚持能荣耀神。

问:在《马太福音》7:12a中,“黄金法则”有哪些具体例子?

答:请注意,这里说的不是“弟兄”(即同信的弟兄),而是“邻舍”,既包括信徒,也包括非信徒。在商业往来中,要像你希望并期待在角色互换时被对待那样,去对待供应商、客户、同事、上司和下属。 对于竞争对手,你可以是强有力的对手,但同时也要保持公平和正直。当某项事务、销售或交易完成时,你会心安理得地告诉对方你是基督徒,还是会因告诉对方你是基督徒而感到尴尬和羞愧?

“黄金法则”早在百年前就已由希勒尔以否定形式提出,亚历山大的斐洛、托比传4:15以及孔子也曾提及(莱格,《中国经典》,第1卷,第191页及后续)。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29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229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31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31-132页。

问:在《马太福音》7:13-14中,你认为为什么通往灭亡的门是宽的,而通往永生的门是窄的?

答:这两扇门通向不同的归宿。撒但引诱世人走一条道路,那条路最终只会使人自私自利并走向毁灭。但上帝有一条不同的道路,我们需要选择是随波逐流,还是跟随上帝。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34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229页,以及乌尔里希·卢茨所著《马太福音1-7章:注释》第435页。

问:马太福音7:20是否告诉我们如何辨别哪个宗教团体才是真正的宗教?

答:是,也不是。在每种宗教中,都有自称信奉该宗教却不遵行其教义的人。有许多“文化上的基督徒”、“文化上的穆斯林”、“文化上的印度教徒”等。这段经文明确指出,它针对的是个人,尤其是假先知。因此,这节经文适用于邪教或宗教的创始人。关于不同的答案,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时》第103页。

问:在《马太福音》7:21-23中,有些人为何自以为得救,却仍会下地狱?

答: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叫做“虚假的归信”。人不仅能欺骗他人,也能欺骗自己。经文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持有异端教义。但如果他们信仰和生活的果子与新约的教导不符,那么他们就应当像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3:6中所说的那样,检视自己的信仰。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8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29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229-1230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34页,以及乌尔里希·卢茨所著《马太福音1-7章:注释》第442页。

问:马太福音7:24-29如何应用于我们的生活?

答:托尼·埃文斯举了一个例子:他家墙上有一道裂缝,虽然修补过很多次,但裂缝总是会重新出现。问题并不在于墙壁本身;不,问题比这更严重。问题出在根基上。如果我们在灵性生活中有一道反复出现的裂缝,或许不应将裂缝本身视为根本原因。根本原因可能在于根基出了问题。 严格来说,这个比喻并非关于两种地基,而是关于该在哪里建立地基。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8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230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35-136页,以及《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34、36页。

问:马太福音7:24-29是否表明,只有那些认识到自己所谓“内在神性”的人才能经受住人生的风暴,正如斯潘格勒和其他一些新纪元运动信徒所说的那样?

答:不,请参阅关于马太福音6:33的解答。这段经文中并未提及我们的神性;新纪元运动者是自行将这种含义读入经文的。相反,关键在于我们的生命(我们的房子)是建在神的根基上,还是建在沙土上。更多信息请参阅《当邪教徒提问时》第103页。

问:在《马太福音》8:2中,麻风病人为何要这样提出他的问题?

答:那患麻风病的人对耶稣能否使他洁净心存疑虑。他也不确定耶稣是否愿意使他洁净。

麻风病也是罪的一个绝佳隐喻。它看起来令人作呕,在患者身上蔓延,会传染给他人,而且在当时是无法治愈的。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31页。

问:在《马太福音》8:4中,为什么那患麻风病的人要献祭,作为向祭司作见证?

答:这是为了向祭司们作见证,表明他已蒙神迹洁净;同时也向祭司们证明耶稣仍在遵守律法。很可能很少有麻风病人会去见祭司请求检查,因为他们此时已经痊愈了。 如果祭司机敏敏锐,可能会调查这位医治者是谁;然而,经文并未提及祭司对此进行了进一步调查。这或许就是耶稣让祭司首先检查那人,以此“考验祭司”的原因。

另一个原因是,耶稣不仅希望这人得到身体的医治,也希望他在社会中恢复地位。如果祭司只是通过他人听说这人已经“洁净”了——尽管他并未按照摩西律法的要求去见祭司——那么出于报复心理,祭司可能会拒绝宣告他洁净。

后来,据《使徒行传》15章5节记载,有些法利赛人成为了基督徒。尽管法利赛人有诸多缺点,但其中许多人仍然具备认真对待上帝的话语、相信上帝关于复活和来世之言的美德。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31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38页,以及《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36-37页。

问:在《马太福音》8:5-13中,百夫长是亲自来见耶稣,还是像《路加福音》7:1-10所说的那样派人前去?

答:有两种可能的答案。

1) 百夫长先派人前去,随后自己才来。

2) 当百夫长“来了”时,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亲自前来。例如,约翰福音19:1说彼拉多鞭打耶稣,这并不意味着彼拉多是亲自动手的。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中的难点与看似矛盾之处》第174-175页,以及《当批评者提问时》第334页。

问:在《马太福音》8:10和《路加福音》7:9中,耶稣为何对百夫长感到惊奇?

答:耶稣惊奇的是他所观察到的对比。百夫长并非犹太人,一生也没有在律法中长大,但他却比许多犹太人更有信心。百夫长认为,耶稣能像他指挥士兵那样,命令疾病退去。拥有信心并不单纯取决于你的环境和成长背景。 百夫长说自己不配,可能是出于犹太习俗,但更可能的原因是他认识到耶稣的大能和权柄。百夫长可能知道约翰福音4:46-54中先前的医治事例,这给了他希望和勇气去求见耶稣。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31-732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39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30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8-879页。

问:马太福音8:12中所指的是暂时的惩罚还是永恒的惩罚?

答:经文本身并未明确说明。然而,经文中其他地方提到的“哀哭切齿”,不仅指痛苦,还指永久丧失的尊荣、特权和喜乐,因此这极有可能是指永恒的惩罚。

问:在《马太福音》8:12、22:13、25:30中,地狱是《启示录》20:14和《马可福音》9:48所描述的那样,是一个黑暗之地,还是一个火之地?

A:两者皆是。先给出简短回答,再作详细说明。

简答:这种火绝非普通的世俗之火,上帝可以随心所欲地创造这种火。上帝向我们描述的是我们在世上从未见过的景象;虽然我们不知道世俗之火与地狱之火究竟有多大差异,但二者足够相似,以致上帝将其作为描述性的比喻。

详细解答:从科学角度看,火焰之所以明亮,是因为它发射了可见光谱(从红到紫)范围内的光子。我们之所以感到灼热,是因为它还向我们辐射了光谱中其他部分的光子,主要是来自火焰的红外线,而穿过大气层的阳光则含有更多的紫外线。那么,如何描述一种主要释放X射线或伽马射线的东西呢?这种射线能更快地将物体“烤熟”,但在肉眼看来却是黑暗的。 抛开光子不谈,中子星的大部分能量会以中子形式释放——这与原子弹释放的中子类似——但如果光子很少,它看起来就会很暗。目前我们尚不清楚地狱之所以灼热,究竟是因为光子、中子,还是完全其他原因,但这些地球上的观察结果仅仅表明,地狱的黑暗与烈火可能呈现出多种形态。

其他答案请参见《当邪教徒提问》第104-105页和《当批评者提问》第335页。

问:在《马太福音》8:13中,耶稣此处的措辞有何深意?

答:经文中没有记载耶稣曾对其他人说过这话。百夫长的信心如此之大,以致耶稣一说这话,他的女儿便痊愈了。

问:在《马太福音》8:14和《哥林多前书》9:5中,彼得已婚的事实是否证明了天主教“神父不得结婚”的惯例是错误的?

答:作为新教徒,我认为这一特定经文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反驳这一观点。彼得在成为门徒之前就已经结婚了。同样,二十世纪也有已婚的圣公会神父皈依天主教,天主教会允许他们继续作为已婚的天主教神父,并维持原有的婚姻关系。

问:在《马太福音》8:15中,这段关于治好发烧的记载有什么特别之处?

答:通常,人发烧痊愈后会感到虚弱,需要时间恢复。由于疟疾的流行,发烧生病并不罕见。而彼得的岳母痊愈后,几乎无需任何恢复时间便开始服侍他们了。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37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232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04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40-141页,以及《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58-1159页。

问:在《马太福音》8:17中,以赛亚书53:4是指为我们受苦,还是指医治我们?

答:以赛亚书53:4可能同时指这两方面。

弥赛亚将受苦:正如以赛亚书53:5所示,这段经文指的是弥赛亚(受苦的仆人)为我们受苦。同样,以赛亚书53:6说,耶和华使受苦的仆人担当了我们的罪孽。

神的子民将得医治。以赛亚书53:5和53:4都表明,弥赛亚带来的益处之一就是我们的医治。以赛亚书53章中没有任何内容明确指出这仅指属灵的医治或身体的医治。当然,神借着身体医治的例子,指向了超越这些例子本身、通过十字架得以实现的更重要的属灵医治。

更详尽的讨论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04-206页。

问:在《马太福音》8:20及其他经文中,当耶稣说“人子”时,他指的是自己以外的其他人吗?

答:不,马可福音14:41b表明耶稣指的是祂自己。在客西马尼园,就在祂被捕之前,马可福音14:41b记载耶稣说:“你们还在睡觉、还在休息吗?够了!时候到了。 看哪,人子要被出卖到罪人手里了。起来,我们走吧。看哪,那出卖我的人正走近了!”(BSB)。关于“人子”一词的详细讨论,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09-213页。

问:在《马太福音》8:20及其他经文中,耶稣为何常称自己为“人子”?

答:回答中需考虑三点。

1) 耶稣认为这个称谓意义重大。耶稣在《马太福音》中使用了这个词32次,在《马可福音》中14次,在《路加福音》中26次,在《约翰福音》中12次。

2) “神的儿子”这一头衔用于强调耶稣的神性,而“人子”则同样强调耶稣完全的人性。但正如“人子”暗示了耶稣完全的人性,“神的儿子”则强调了耶稣完全的神性。

3) 《但以理书》7:13-14以预言的形式提到了“人子”。耶稣大概是希望他们回去重读这段经文。经文说:“我在夜间的异象中继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上的云而来。他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被领到他面前。 他被赐予权柄、荣耀和王权,使各邦国、各语言的人都侍奉他。他的权柄是永恒的,永不消逝;他的国度是永不毁灭的。”(BSB)

更详尽的解答请参阅《圣经难点百科全书》第322-324页、《当批评家提问时》第335-336页、《当邪教徒提问时》第105-106页,以及《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30-1131页。

问:在《马太福音》8:21-22中,耶稣为何告诉那人“让死人去埋葬他们的死人”?

答:耶稣的意思是,周围有许多属灵上已经死去的人,他们可以去埋葬死者,不要被那些没有永恒意义的事情所束缚。问题出在那个人的请求上:“主啊,请先让我……”。

经文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那人的父亲已经去世。那人可能是在说:“等我年迈的父亲去世,也许还要等到他继承遗产之后,我才会跟随你。”因此,那人虽然想跟随耶稣,却希望按照自己的时间安排来做。 耶稣拒绝了他。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马太福音》的作者马太被邀请跟随耶稣时,他立刻撇下一切跟随了耶稣(参见《马太福音》9:9)。

欲了解更多详尽解答,请参阅《圣经难题百科全书》第324页、《当批评者发问时》第336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232-1333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38页、《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30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79页。

问:在《马太福音》8:24-25中,耶稣怎么能在如此猛烈的风暴中安然入睡呢?

答:此处的希腊文“seismos”虽可指地震,但在此处指的是大海剧烈的“震动”。耶稣已经战胜了人类的疾病,祂对自然力量也毫无惧怕。有两种可能的解释。

自然原因:耶稣讲道后感到疲倦,便睡得很香。当时没有麦克风或扩音设备,因此公众演讲者必须大声说话。还要记住,耶稣对抵达对岸并不感到焦虑。如果耶稣平时能在小船上睡觉,那么在风浪更大的情况下,祂也只是在睡觉罢了。

超自然:如果风暴如此猛烈,以至于无人能在其中入睡,那么或许是天父让耶稣进入极深的睡眠,以此考验门徒对上帝必会保守耶稣平安的信心。

更多信息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32页和《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43页。

问:在《马太福音》8:24-27中,我们能从中汲取什么教训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

答:每个人都会遭遇风暴,有些风暴甚至严重到足以使我们的船只倾覆。然而,耶稣看待风暴的方式,与我们看待风暴的方式可能截然不同。门徒是渔夫,他们深知渔民在这样的风暴中可能会丧生。正如马太·亨利所言,耶稣并没有因他们叫醒祂求助而责备他们,而是责备他们的恐惧和缺乏信心。 门徒们没有意识到,既然耶稣在船上,他们本不该担心船会沉没。门徒们虽然有信心,却缺乏一种可以真正倚靠的信心。那场风暴确实非常猛烈,但他们该做的就是让耶稣平息风暴。我们生活中也会遇到风暴,这些风暴不仅看似猛烈,实际上也确实猛烈。我们需要求耶稣平息风暴。

耶稣在此发出了两次斥责:一次是对风和浪的斥责,一次是对门徒们微小信心的斥责。仿佛他们并未完全意识到,或者说并未真正记起,与他们同在船上的是谁。或许当我们忘记了谁与我们同在生命之舟中时,我们需要悔改。生活中试炼的一大益处在于,它们能让我们重新更深刻地认识耶稣是谁。

最后,当风停了之后,水面仍有一段时间波涛汹涌。但门徒们感到惊讶,因为《马太福音》8章26节说,不仅风止了,连波浪也平息了。只有当波浪平息后,船才算安全,所以神也使波浪平静了下来。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38-39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15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233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80页。

问:在马太福音8:28中,格拉森地区是否有两名被鬼附的人,还是根据马可福音5:1-4和路加福音8:26-33所述,只有一名?

答:虽然可能存在两起不同的事件,但更有可能是同一事件,只是《马太福音》中出现了抄写错误。使徒约翰的门徒帕皮亚斯曾写道,马太最初是用希伯来语/亚兰语写成的《马太福音》。 《当批评者提问》一书第337页补充道:“如果确实有两个人,那么这两个记载都是正确的,因为有一条非常基本的数学定律……——凡有两个,必有一个。没有例外!”如果马可和路加都说只有一个人,那我们就会遇到问题,但经文中并没有“只有”这个词。

问:在《马太福音》8:28中,被鬼附的人附近究竟是哪个城镇?

答:要么是迦达拉,要么是格拉萨。难点在于当时有三个地名非常相似的城镇。此外,如果这是从希伯来文转写而来的,希伯来文中代表“r”和“d”的字母非常相似。

格尔格萨(Gergesa),即现代的赫尔萨(Khersa),是大多数抄本中提到的城镇。它位于加利利海东岸,山坡陡然向海倾斜。

加达拉人(Gadarenes,即加达拉),即现代的乌姆·凯斯(Um Qeis),距离加利利海东南仅5至8英里,而“加达拉人的土地”确实延伸至加利利海——约瑟夫斯曾提及这一点,且加达拉的一枚硬币上也刻有船只图案,足以证明这一点。梵蒂冈抄本、《以法莲修订本》以及部分《四福音合编》的抄本均记载了这座城镇。

X 格拉森人(格拉萨人)(今杰拉什),距加利利海约30英里,因此不可能是该城。此名称仅见于意大利文手稿、《武加大译本》、哈克莱恩叙利亚文本的页边注(而非正文)以及萨希德科普特文本。

X 基列的格尔萨位于约旦河以东20英里处

X 加克萨雷尼(Gaxarenes)并非真实存在的城镇。这一明显的拼写错误仅见于原始的《西奈抄本》中,后来的抄写员在该抄本中将其更正为格尔加塞尼(Gergasenes)。

参见《圣经难点百科全书》第324-326页, 《圣经难解之语》第373页,《当批评家发问时》第336-337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122页,阿兰德等人编著的《希腊文新约》第29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44-145页,以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19-220页,以获取更多信息。

问:在《马太福音》8:28-29中,我们能从中领受什么生活启示?

答:首先,坟墓本应是安静的地方,周围不应有任何生物。但在阴间,正是邪灵活动的地方。那些被鬼附的人本不该在那里;他们本应与其他人一起生活。 我们不知道他们为何会在那里;是因为他们选择避开人群,还是因为被人驱逐,或是为了盗墓,或是为了抢劫甚至杀害前来的人,抑或其他原因。但若有人去祭扫坟墓,却突然出现这两个被鬼附身的人,这确实令人惊讶。

在我们自己的生命中,以及我们周围他人的生命里,过去或许存在一些不该重提、不该被提及,甚至不该主动回忆的“死物”。但突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那些本不该再存在的东西还是出现了。 我们应当坚定地认为:这种情况绝不能发生;必须奉耶稣的名将它赶出去。我们是新造的人;这意味着,旧的、罪恶的必须死去——并且永远死去。

更多信息请参阅《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80页。

问:在《马太福音》8:29中,鬼所说的“在时候未到之前就折磨我们”是什么意思?

答:鬼魔知道它们将被扔进无底坑(犹大书6;启示录20:1-2),随后又会被扔进火湖(启示录20:14-15)。

问:在《马太福音》8:32中,耶稣为何应允了鬼魔进入猪群的请求?

答:圣经并未说明。但看来,进入那些随即溺亡的猪对鬼魔并无益处。耐人寻味的是,镇上的居民对那两千头溺亡的猪的担忧,竟超过了对那两个被鬼附之人的关切。他们更看重经济损失,而非属灵的得益。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33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19页以及《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880页。

问:在《马太福音》9:1、《马可福音》6:45和《约翰福音》6:17中,耶稣为何要在迦百农——路加称之为“他自己的城”——逗留?

答:请记住,拿撒勒人(距离约20英里)曾在《路加福音》4:29-31中试图杀害耶稣,而格拉森人也在2,000头猪溺死后明确要求耶稣离开,因此耶稣便以迦百农为家。这里极有可能是现代的泰尔·胡姆(Tell Hum),位于约旦河注入加利利海处西南约2.5英里处,在加利利海西北岸。 西门·彼得、安得烈和腓力都原籍伯赛大(约翰福音1:44;12:21),该地距离此处非常近。成年后,他们与雅各、约翰和马太一起在加利利湖畔的迦百农镇工作(马可福音1:29)。 更多信息请参阅《威克里夫圣经词典》第66、226、310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234页。

问:在《马太福音》9:2-6中,耶稣赦免罪孽被认为有什么问题?

答:人得罪的是神,他们正确地推断,唯有耶稣若是神,才能赦免得罪神的罪。 请注意,耶稣并没有说“是神授权或批准我说‘你的罪得赦免了’”。相反,耶稣只是直接宣告:“你的罪得赦免了”。虽然犹太人理应期待弥赛亚的到来,但他们不会预期弥赛亚本人会赦免罪孽。诗篇103:3中既提到了赦免罪孽,也提到了医治疾病,但这两者都明确是耶和华的职分。

从常理来看,对那人说“你的罪赦免了”,就如同命令一个瘸子行走一样荒谬。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31页、《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32页、《信徒圣经注释》第1234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48页。

问:在《马太福音》9:9(KJV)中,“税吏”是什么意思?

答:意指征收税款。

问:在《马太福音》9:9-10中,马太及其朋友的背景情况如何?

答:马太(意为“神的恩赐”或“忠信者”)就是马可福音中被称为利未的那个人。这两个都是希伯来名字。当时的情景发生在迦百农城外,那里驻扎着一支罗马守军。当地的税吏必须精通亚兰语和希腊语,虽然会拉丁语也会有所帮助。 我们无法确切知道宴会上主要使用哪种语言,甚至无法确定当时是否几乎完全不使用亚兰语。无论如何,法利赛人或自尊的犹太人绝不会出现在那里,与“罪人”同桌用餐。

税吏之所以被鄙视,是因为他们为罗马占领者征收税款。此外,人们普遍认为他们会多收税款,并将差额据为己有。他们有太多机会多收税款并欺压他人,这种诱惑实在难以抗拒。

由于宾客众多,或许马太的房子很大,又或许晚宴是在房子外的庭院里举行的。很可能在晚宴上,宾客们也被邀请成为门徒。(除了十二使徒的核心圈子外,耶稣还有许多门徒。)正如《信徒圣经注释》第1234页对马太的评价:“他失去了安稳的工作,却找到了命运。 他失去了丰厚的收入,却获得了尊荣。他失去了安稳的保障,却经历了一场他从未梦想过的冒险。”试想,如果马太在耶稣邀请他时说“不”,马太就不会成为使徒,也不会写下福音书,而是会作为一个没有人生目标、生活尚算宽裕却备受鄙视、最终被遗忘的无名之辈度过余生。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39页、《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23-224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50-151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33页。

问:在《马太福音》9:12中,耶稣说“只有病人才需要医生”,这是什么意思?

答:人人都病了,但只有意识到自己有病的人才会去找医生。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指控耶稣的罪名确实千真万确。但耶稣与法利赛人同桌吃饭——或者说与任何人同桌吃饭——也就意味着祂同样会与罪人同桌!既然耶稣刚刚证明了祂能赦免瘫子的罪,祂自然也能赦免税吏的罪。 如果有人说他们不想去教会,因为那里充满了不完美且有罪的人,请告诉他们这不应成为阻碍,因为教会永远有容纳多一个人的空间!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34-1235页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52页。

问:在《马太福音》9:13中,耶稣为何提到神要怜悯,不要祭物?

答:耶稣这里引用的是《何西阿书》6章6节。虽然上帝既吩咐人献祭,也吩咐人要施怜悯,但祂更看重我们有一颗怜悯的心,而非祭物本身。正如何西阿时代一样,耶稣时代的某些宗教人士对他人漠不关心,却更在意与“合适”的人交往。 耶稣关心那些迷失的税吏和罪人,并责备那些人没有认识到:在神面前,人人都是罪人,他们没有任何理由自以为比其他罪人更优越。文士和法利赛人暴露了他们的内心,因为他们从未指责耶稣是税吏或罪人,而是指责他与这些人来往。 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难点与表面矛盾》第118-119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52页。

问:在马太福音9:14中,门徒为何不禁食?

答:耶稣并没有说他的门徒永远不会禁食,而是说在耶稣仍以肉身与他们同在的时候,他们不需要禁食。关于禁食的正确目的,请参阅对马太福音6:16-18的讨论。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26-227页。

问:在《马太福音》9:16-17和《马可福音》2:21-22中,衣服和皮袋的比喻有何深意?

答:即使在自然界中,人也不总能循序渐进地适应新事物。有时你需要“打破常规”、转变思维模式,或是重新开始。耶稣在此所说的是:要接受祂的教导,这种突破是如此彻底,你必须重生(约翰福音3:5-7)并成为新造的人(哥林多后书5:16-17)。 另见对马可福音2:21-22的讨论。

遗憾的是,在古代,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所反对的那些人——被称为“犹太主义者”——正是试图这样做:将恩典和耶稣的教导与律法及旧约的诫命混为一谈。从另一个角度看,一些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信徒也这样做。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27页、《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40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53页,以及《信徒圣经注释》第1235-1236页。

问:在《马太福音》9:20中,衣服的衣襟有什么特别之处?

答:这很可能是指衣服边缘的流苏。这些流苏可能被视为衣服上更圣洁的部分,因为《民数记》15:38及以下经文和《申命记》22:12都规定,流苏中间必须有蓝色的线。

这位妇人对此似乎讳莫如深。根据《利未记》15:19-33,她持续的出血会使她不洁,因此她本就不该在拥挤的人群中挤近耶稣。

更多信息请参阅《新国际圣经注释》第1131页、《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54页,以及《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33页。

问:在《马太福音》9:20-22、《马可福音》5:27-34和《路加福音》8:43-49中,耶稣为何当众点名那位患血漏的妇人?

答:身体的医治并非耶稣降临世上的目的。耶稣更关注的是那妇人的信心,而不仅仅是她的身体病痛。正如一位牧师对这一公开神迹所言:“当我们走投无路时,耶稣袍子的衣襟就在那里。”

问:在《马太福音》9:20-22和《马可福音》5:27-34中,我们所拥有的信心程度是否决定了祷告是否蒙应允?

答:这是其中一个因素。对于符合神旨意的祷告,我们在祷告时需要怀有信心。雅各书1:6-7说,我们必须毫无怀疑地祈求,因为心怀二意的人得不到他所求的。 然而,如果我们虽然相信,但仍有些许怀疑,我们仍可以祈求,同时像《马可福音》9:24中的那人一样,诚实地承认自己的不信,神仍会应允我们的祷告。此外,值得欣慰的是,《罗马书》8:26-27告诉我们,圣灵在祷告中为我们代求。

当然,即使我们以比历史上任何人祈求时都更坚定的信心来祈求,但若这并非神的旨意,神便不会应允,正如《雅各书》4:3所示。这是个更广泛问题的一部分:神在何时应允祷告,又在何时圣经说祂不应允。 更多信息请参阅关于《马太福音》7:7-11的讨论以及《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19-421页。

关于睚鲁女儿的问题,请参阅“福音书”部分。

问:在《马太福音》9:23-26中,为何要请职业哭丧人?

答:雇佣职业哀悼者是当时的常见做法,这样才能腾出时间接待所有参加葬礼的宾客。根据《米示拿·婚书篇》4:4的记载,即便是贫穷的家庭也必须支付两名笛手和一名职业哭丧女的费用。有人将此称为“伪装的悲痛”。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死亡都是一门大生意。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31页和《信徒圣经注释》第1236页。

问:在《马太福音》9:28-31中,这两位有信心相信耶稣的盲人,为何没有足够的顺服,没有克制自己不将此事传扬出去呢?

答: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这两位瞎子“看见”耶稣是大卫的子孙,即弥赛亚,这一点比大多数能看见的人看得更清楚。当别无选择时,他们有信心转向耶稣。然而,尽管他们在大事上凭着信心转向耶稣,却在这件小事上没有顺服祂。 也许他们认为此时将此事广而告之会有帮助,并且他们自以为比耶稣更清楚什么才是有益的。

这就是那些在属灵上明辨是非之人的有趣却又令人遗憾的处境:他们对耶稣怀有极大的信心,却又直接选择违背耶稣的吩咐。若没有顺服,智慧和信心便无多大益处。是的,他们确实重获了视力,但耶稣在此并未得到顺服的仆人。

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36-1237页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32-233页。

问:在马太福音9:38中,我们今天是否应该为更多收割的工人祷告?

答:是的,这是一项常被忽视的祷告。我们为收割祷告——即祈求人们归向基督并成为祂的门徒——但也应当为更多收割者祷告,祈求神使用他们向非基督徒传福音,因为耶稣说“工人很少”,意思是太少了。 有时在时局动荡、经济困难之际,即使是牧师和在宣教工场服事的人,也会感到灰心,想要离开。工人是由神差遣出去的,但他们应当继续留在差遣之地,直到神呼召他们去做别的事。更多信息请参阅《信徒圣经注释》第1237页。

问:在马太福音10:1中,门徒在此之前能否治病?

答:无论他们此前是否曾医治过某些疾病,耶稣在此是赐给他们胜过一切疾病的权柄。顺便提一下,马太福音10:2是他们首次被称为“使徒”的地方。

问:在《马太福音》10:3(KJV版)中,“勒巴厄”是谁?

答:此人即多马。

问:在《马太福音》10:4和《马可福音》3:18中,既然西门(据称)不是犹太人,他怎么会成为耶稣的门徒之一呢?

答:《钦定本》(KJV)和《新钦定本》(NKJV)均译为“迦南人”(Canaanite),其中《新钦定本》的脚注指出,多数文本使用的是“迦南人”(Cananaean)。早期的《新美国标准本》(NASB)和《新修订标准本》(NRSV)译为“迦南人”(Canaanean)。而《圣经标准本》(BSB)和《新美国标准本2020版》(NASB 2020)则译为“热心党人”(zealot)。

西门究竟是否完全不是犹太人,还是部分具有犹太血统,这并不是重点。耶稣可以从任何民族中拣选门徒。顺便提一下,马可福音3:8中提到,许多来自外邦城镇推罗和西顿的人都来见耶稣。推罗距离加利利海约35英里,西顿距离推罗25英里。

希腊语单词“Kananaios”可能是阿拉姆语“qan’an”(意为“热诚者”)的音译。路加福音6:15和使徒行传1:13称他为“西门·热诚者”。 《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37、239页、《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840页以及《解经者希腊文新约》第1卷第158页均持相同观点。但这引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 如果耶稣的门徒中有一位曾是热诚党人,而另一位马太曾是税吏,那么在归信基督之前,他们在政治立场上本应是截然对立的。关于这一点的更多内容,请参阅《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34页。

问:在《马太福音》10:4、《马可福音》3:19、《路加福音》6:16和《约翰福音》6:71中,“伊斯卡里奥特”是什么意思?

答:约翰福音6:71和13:26中提到犹大的父亲名叫西门,因此“伊斯卡里奥特”并非其父名。关于“伊斯卡里奥特”的含义,主要有两种观点。

1. “伊斯卡里奥特”可能意为“匕首之人”。

2. 它可能指来自基里奥特(Kerioth)的人(ish),基里奥特是犹大地区两个城镇的名称。更多信息请参阅《圣地考古百科全书》第212页及《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39页等资料。

问:在《马太福音》10:5-6中,耶稣为何明确吩咐门徒不要进入撒玛利亚人的村庄?

答:这是时机的问题,因为耶稣在《使徒行传》1:8中确实明确吩咐他们进入撒玛利亚。

耶稣首先被差遣到以色列,然后才到世界其他地方。使徒们先去了犹太地,然后是撒玛利亚,最后才到地极。当保罗前往一个新城镇时,他也遵循了先在会堂传道的模式。在当今的许多事情上,可能也有神希望我们遵循的时间安排。

问:关于《马太福音》10:5-6,阿赫迈迪亚穆斯林声称,他们将向任何能找到证据证明耶稣是为全人类而来、而不仅仅是为犹太人而来的人支付20,000美元,对此该如何看待?

答:从《旧约》到《启示录》,《圣经》始终如一地表明,耶稣是全人类的救主,而不仅仅是犹太人的救主。 试想一下,如果耶稣的信息并非面向外邦人,那么你是否会对基督降生后头三个世纪里约五十万基督徒说:“你们不该遵循耶稣的教导;神要你们回去敬拜异教偶像!”——当然不会,这太荒谬了!——正如这个问题一样。不过,我们还是来详细探讨一下吧。

一方面,我们可以区分耶稣被钉十字架前的传道事工、耶稣的信息,以及复活后的耶稣。但在这三种情况下,耶稣都不只是为犹太人而来的。在世传道期间,耶稣自己主要(但并非仅限于)向“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传道(马太福音 15:24)。他首先主要向犹太人宣告了救恩。但同时:

a) 《旧约》预言耶稣是为全人类而来的。

b) 耶稣曾前往撒玛利亚人那里,他们是半犹太人

c) 耶稣也面向外邦人(非犹太人),祂甚至远行去探访以色列境外的外邦人。

d) 耶稣说,祂的信息是给所有人的,而不仅仅是给犹太民族的。

e) 耶稣从未说过他的福音仅限于犹太人。

f) 最后,耶稣的使徒们最能理解耶稣所教导的内容。

以下是证据。

a) 旧约中的上帝曾说,弥赛亚是为全人类而来的

《以赛亚书》9:1-7是一段著名的弥赛亚预言。在《以赛亚书》9:1b中说:“将来他必使海路得荣耀,约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

以赛亚书42:1-9是一段关于弥赛亚的预言。以赛亚书42:6说:“我——耶和华——因公义的缘故呼召了你,我必搀扶你的手。 我必保守你,并立你作百姓的约,作外邦人的光,要开启瞎子的眼睛,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在黑暗中的人出监牢。”

以赛亚书49:1-7也是关于弥赛亚的预言,但请特别注意以赛亚书49:6:“他说:‘你作我的仆人,使雅各的支派复兴,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还不够;我还要使你作万国的光,将我的救恩带到地极。’”

b) 耶稣去了半犹太血统的撒玛利亚人那里

在《约翰福音》4:1-42中,耶稣不仅向井边的妇人传道,也向其他撒玛利亚村民传道。撒玛利亚人请求耶稣留下来,于是耶稣便在那里住了两天。“因着他的话,又有许多人信了。他们对那妇人说:‘我们现在信,不是单因你的话;我们已经亲耳听见了,知道这人真是世界的救主。’”

但《路加福音》17:11-18表明,撒玛利亚人仍被视为外邦人,而非犹太人。

c) 耶稣前往以色列以东和以北的外邦地区

马可福音7:24-30 耶稣前往推罗地区(位于以色列以北的腓尼基),医治了一位妇人的女儿。这位妇人并非居住在以色列境外的犹太妇人,经文明确指出她是希腊人,具有叙利亚-腓尼基血统。既然有人声称耶稣“仅”为犹太人而来,而不仅仅是“主要”为犹太人而来,仅此一例就足以驳斥“仅”这一说法。

马太福音 8:28-34 耶稣医治了迦达拉的被鬼附之人。迦达拉地区位于加利利海东岸,属于一个名为“十城地区”的非犹太人聚居区,那里的人讲希腊语,以养猪为生。 另见《马可福音》5:1-20和《路加福音》8:26-39。正如那位叙利亚-腓尼基妇人一样,这些人并非碰巧在场的非犹太人。耶稣是有意前往以色列境外,向这些非犹太人传道并传讲救恩的信息。

马可福音 7:31-37 耶稣在“十城地区”(希腊语意为“十座城市”)公开行了神迹。该地区是希腊定居者聚居的区域,位于今叙利亚和约旦境内;十城地区的任何部分都不在以色列境内。

马可福音 8:1-10 耶稣在以色列喂饱了五千人之后,随后渡过加利利海,向东来到外邦人的地区,又喂饱了四千人。这里同样位于十城地区,即希腊殖民者建立的十座城市。

d) 耶稣的福音是为万国预备的

耶稣吩咐门徒将祂的信息传给“万民”,而不仅仅是犹太民族。

路加福音 24:45-47 “于是,他[耶稣]开启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他又对他们说:‘经上这样记着:基督必受苦,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并且要奉他的名,从耶路撒冷开始,向万国传讲悔改和赦罪的福音。’”这里不仅说“在万国”,而是说“向万国”。

马太福音 28:18-20 “耶稣就走近他们,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国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教导他们遵守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看哪,我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这不仅说“在万国中作门徒”,而是说“使万国作门徒”。

马太福音 8:11-12 耶稣治好了百夫长的仆人之后,说:“我告诉你们,将有许多人从东、从西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那本是天国的子民,却要被丢在外面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 另见《路加福音》7:1-10关于百夫长的仆人,以及《路加福音》13:28-30关于其他同席之人。耶稣并非仅仅说会有犹太人从异地而来——因为“国度的子民”指的是犹太人,而来自东西方的“非子民”才会前来。

马可福音 3:7b-8 “……有许多人从加利利、犹太、耶路撒冷、以东、约旦河外,以及推罗、西顿一带前来。他们听见耶稣所行的神迹,就都来到他那里。” 如果有人试图说,来的人必定仅限于这些地方的犹太人(否则“仅”这一论点就不成立),那么耶稣在推罗向那位希腊裔的叙利亚-腓尼基妇人传讲福音的事实,就驳斥了这种说法。

路加福音 2:32 当耶稣还是婴孩的时候,先知西缅曾预言耶稣将是“外邦人的光,使你的百姓以色列得荣耀”。虽然后半句表明耶稣也是为犹太人预备的,但划线部分表明耶稣是外邦人的“启示”,而外邦人即非犹太人。

路加福音 3:14 一些罗马士兵问施洗约翰他们该做什么,约翰便告诉了他们。如果耶稣不是为这些非犹太人——即占领者——预备的,施洗约翰又何必吩咐他们该怎么做呢?

约翰福音 1:4 “在祂[道]里面有生命,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本可以在这里使用“犹太人”一词,但他没有;约翰使用了“人”这个词。

约翰福音 1:9-12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约翰福音 1:29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向他走来,便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本可以说“除去犹太人的罪”,但他却说“除去世人的罪”。

约翰福音 3:15b-17 “叫一切信祂[人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祂的儿子到世上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e) 耶稣表明他的福音不仅限于犹太人

必须明白,起初耶稣吩咐门徒留在耶路撒冷等候,但后来却吩咐他们走向世界。

《使徒行传》1:4-5 “他们聚集的时候,耶稣吩咐他们说:‘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 但随后在《使徒行传》1:8中,耶稣说:“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马太福音25:31-46:当耶稣在荣耀中再来时,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耶稣将把人分为绵羊和山羊两类。绵羊在比喻中曾喂养、给耶稣喝水、接待并给耶稣穿衣,而山羊在比喻中则没有这样做。

在《约翰福音》5:22-23中,耶稣说道:“此外,父不审判任何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了子,叫众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

马太福音21:43:耶稣说:“所以我告诉你们,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

马太福音12:50:耶稣说:“因为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另见马可福音3:34-35。耶稣并没有说“遵行我天父旨意的犹太人”,而是说“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马太福音 16:25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约翰福音 8:12a “我[耶稣]就是世界的光。”如果耶稣只是犹太人的光,那么他说自己是世界的光,岂不是在作假见证吗?不,耶稣并没有误导我们!

约翰福音 10:16 耶稣说:“我还有别的羊,不是这羊圈里的。我必须把它们也领进来,它们也会听我的声音。那时,将有一个羊群,一位牧人。”

约翰福音 12:32 “‘我[耶稣]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归向我。’(12:33)他说这话,是指明他将要怎样死。”那么耶稣是不是在说:“开个玩笑!我只吸引犹太人”?——当然不是。

约翰福音 12:46 “我[耶稣]是作为光来到世上的,为要叫凡信我的,不至于留在黑暗里。”耶稣究竟要重复多少次,祂的光或祂的信息是给所有人的,我们才会开始认真对待这一点,明白它确实是给所有人的呢?

约翰福音14:6 “耶稣回答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耶稣之外,上帝还为人们预备了多少条通往祂的道路呢?顺便提一句,基督徒认为,基督降生前的敬虔之人也是通过耶稣进入乐园的。尽管他们并不像我们这样了解耶稣,但他们期待着弥赛亚的降临,通过献上牲畜祭物暂时遮盖自己的罪;而我们则回望那位弥赛亚,祂借着自己的牺牲永久地赎了我们的罪。

约翰福音 17:20 “我[耶稣]不仅为他们[门徒]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所传的道而信我的人祈求。” 因此,如果一个非犹太人相信使徒们的见证(正如所有基督徒所做的那样),那么他们就属于耶稣所代求的对象之中。虽然早期基督徒中确实有许多犹太人,但从殉道者司提反时代起,越来越多的非犹太人也成为了基督徒。

约翰福音 18:37 耶稣说:“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声音。”听不听耶稣的声音、祂的信息、祂的福音,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耶稣并没有说:“只有属真理的犹太人才听我的声音,属真理的外邦人却不会听我。”不,耶稣说,凡属真理的“人”都会听祂的声音。

f) 耶稣的门徒如何评价祂的事工

彼得在《使徒行传》4:12中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虽然彼得当时确实是在对犹太人说话,但他告诉他们,天下人间1) 没有别的名,2) 也没有赐给人的。

《约翰一书》2:1b-2:“那义者耶稣基督。祂自己就是为我们的罪作了赎罪祭,不仅为我们的罪,也为全人类的罪。”

为什么使徒约翰去了小亚细亚,多马向东行,可能远至印度,安得烈去了斯基泰,而其他使徒也去了其他地方,向非犹太人传讲福音呢?他们比任何人都更清楚耶稣希望向谁传讲祂的信息,而他们确实将这信息传遍了全世界。

结论

若不阅读或在其他方面忽略这些在不同时期所赐的经文,而仅关注一处针对特定时期的经文,这是不恰当的。 你不能仅凭马太福音15:24就断言,作为“世上的光”的耶稣,在当时事工中仅面向以色列的迷失羊群;正如你不能仅凭马太福音16:20“于是,他嘱咐门徒,不要对任何人说他是基督” (“基督”即“弥赛亚”)。耶稣的意思是,他们当时不应告诉任何人祂是基督,因为后来祂吩咐他们要往普天下去传道,而门徒们也正是这样理解的。同样,耶稣在当时(被钉十字架之前)主要被差遣给以色列的迷失羊群,但祂不仅在那时接触了一些外邦人,还吩咐门徒将祂的福音传遍天下。

耶稣是为全人类而来的证据是前后一致、累积且压倒性的。无论采用何种法律标准(证据优势、排除合理怀疑等),圣经和历史的见证都证明耶稣是为全人类而来的。只有偏颇的法官或陪审团才会得出相反的结论。

所有引文均出自BSB译本。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发问》第339页。

问:在《马太福音》10:5-6;15:24-26中,耶稣是否是一个只为犹太人而来的种族主义者?(穆斯林阿赫迈德·迪达特曾如此声称。)

答:绝非如此,阅读以下24处经文便可知晓。马太福音2:1;3:9-10;4:15-16;5:13-16;8:1-13;8:18-28;10:18;21:43;24:14;25:31-46; 28:16-20;马可福音 7:24-30;7:31-37;8:1-10(加利利海东岸);路加福音 8:22-33;24:45-47; 约翰福音 1:9,29;3:17;10:16;12:46;14:6;17:20;18:27;使徒行传 1:7-8。然而,耶稣深谙时机之要。

在复活之前,耶稣首先向神的子民——犹太人——传讲了福音。即使在《使徒行传》1:8中,耶稣也吩咐门徒先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作他的见证人,然后才到地极。 尽管如此,在耶稣受难与复活之前,他不仅在《马太福音》15:24-26中服事了那位叙利亚腓尼基妇人,还在《约翰福音》4:1-42中服事了撒玛利亚人,以及加利利海以东的外邦人。

复活后,耶稣在《马太福音》28:19-20中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上帝在《使徒行传》10章中再次强调了这一信息。

顺便提一下,阿赫迈迪亚派穆斯林也声称耶稣只为犹太人而来。

更多信息请参阅《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44-245页。

问:在《马太福音》10:10、《马可福音》6:8、《路加福音》9:3、22:35、36以及《撒母耳记上》17:40(KJV)中,“scrip”是什么意思?

答:这个《钦定本》中的词指一个袋子或钱袋,通常装有钱。

问:在《马太福音》10:12(KJV)中,“向一户人家问安”是什么意思?

答:在《钦定本》中,这一表达意为祈求上帝赐福于那所房子及其中的居民。

问:在《马太福音》10:13中,门徒的祝福“降在某一家”或“回到他们身上”是什么意思?

答:这里的“家”指的是住在屋里的人。门徒不必担心会“无意中”祝福那些并不真正欢迎他们的人。祝福来自上帝,而非他们言语中的任何魔力。

问:在《马太福音》10:14和《马可福音》6:11中,为什么门徒要对那些不欢迎他们的人抖掉脚上的尘土?

答:这是对他们的见证。也就是说,那些不热情好客的人在看到这种责备后,可能会重新考虑自己的行为。此外,这也是对那些拒绝上帝信息的人向神作的见证。

问:马太福音10:14和马可福音6:11是否意味着我们绝不该与任何人辩论,而应该直接离开?

答:不,原因有以下几点:你必须考察当时对十二使徒的所有特别差遣,其中并未说若有人反对他们就应当离开。而是说,当无人接待他们时,离开之际要抖掉脚上的尘土作为标志。最后,使徒彼得和保罗都曾与人辩论,而非使徒的亚波罗也曾辩论。

此时的特别差遣:

马太福音10:5-20所记载的事件很可能与马可福音6:11所描述的是同一事件,因此必须通读整段经文,而不能仅关注某节经文的片段。十二门徒当时不允许携带手杖、任何钱财,也不得寄宿在他人家中。这并非此后所有传福音活动的模式。 他们不应滞留一处进行讨论和辩论(这与保罗后来在《使徒行传》19:9-10中于提阿非罗的讲堂所做不同),这一做法是合理的,因为他们当时正处于传扬福音的初期阶段。

即便如此,若有人反对他们,他们也不应离开。相反,他们应当住在愿意接待他们的人家中。如果城里没有人愿意接待他们,他们才会离开,并把脚上的尘土抖掉。

“离开时”要抖掉脚上的尘土

这里的希腊文实际上并没有命令他们离开,而是说当他们离开时要抖掉脚上的尘土。无论是他们——未来的基督徒——还是我们,都会遇到在同一个地方有人反对、有人支持的情况。在《哥林多后书》10:3-6中,保罗说:“因为我们虽然活在肉体中,却不是凭着肉体争战。 我们争战的兵器,不是属世的兵器,而是有神的大能,足以拆毁坚固营垒。我们拆毁各样的诡辩,以及一切高举自己、反对神知识的骄傲;并将各样的意念掳来,使之顺服基督。”(BSB)

耶稣与人辩论

在《马太福音》22:41-46及其他经文中,耶稣曾通过提问与法利赛人辩论。

随后,耶稣转变了态度,在《马太福音》23:1-37中对他们进行了极其严厉的斥责。

耶稣在《马太福音》12:22-33中告诉法利赛人,他们可能会犯亵渎圣灵这一不可饶恕的罪。

耶稣还使用了辱骂性的称呼!他在《马太福音》12:39-41中称那些犹太人为“邪恶淫乱的一代”。他在《马太福音》23:15中称反对他的人为“地狱之子”。

耶稣在《马太福音》22:29-32中明确告诉撒都该人,他们之所以犯错,是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认识神的权能。

彼得、保罗、司提反和亚波罗都曾与他人辩论

除了耶稣之外,保罗也在《使徒行传》9:19-25中于安提阿证明耶稣就是基督。他既遭遇了成功,也面临了反对。直到犹太人试图杀害他,他才离开。

当以利马在《使徒行传》13:8-12中反对保罗时,保罗斥责了他,并且没有离开。

当以弗所爆发针对保罗的骚乱时,保罗仍想与他们交谈(《使徒行传》19:30)。

在耶路撒冷,《使徒行传》22:2-22记载,保罗向那群敌视他的群众讲道。

在《使徒行传》中,彼得曾与非信徒辩论,而保罗与非信徒辩论的次数则更为频繁。若有人说这只是使徒才该做的事,那么阿波罗虽非使徒,却也曾参与辩论。不过,认为每位信徒都具备与他人辩论的能力,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

尼西亚会议前的早期基督徒

那些被神用来改变罗马世界的尼西亚会议前的早期基督徒,在传福音时广泛运用了说服和辩论。 这些实践形式多样:既有殉道者贾斯汀与犹太人特里福之间友好而深入的对话,也有阿里斯蒂德、安提阿的西奥菲勒斯、迪奥格尼图斯的门徒马泰特斯以及特土良等人,详细揭露希腊-罗马诸神所谓的可耻行径;还有爱任纽和希波吕托斯对各种诺斯替主义学派的全面驳斥。 阿诺比乌斯则以极富幽默感的嘲讽来讥讽希腊-罗马异教。拉克坦提乌斯阐明了希腊哲学为何是错误的。您可以在

www.BibleQuery.org/History/ChurchHistory/WhatEarlyChristiansTaughtOnExperienceandPractice.html(或 .docx)处查看列表。请从小写“r1”开始搜索。

最后,如果你不同意我和同城其他人的观点,并且仍然认为不应该说服或与持不同意见的人讨论,而是应该离开这座城市,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叫一辆搬家卡车。;-)
说正经的,这实际上提出了两个很好的问题:耶稣和早期基督徒是如何与持不同意见者辩论的?我们又该在什么情况下停止辩论并离开?接下来的两个问题将探讨这些话题。

问:在《马太福音》10:14和《马可福音》6:11中,我们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停止与非基督徒辩论并直接离开?

答:至少有三个需要考虑的因素。

迫在眉睫的危险

如果因你的在场,你自己、你的家人或其他基督徒的生命面临迫在眉睫的危险,你或许需要考虑上帝是否希望你离开。当安提阿人试图杀害保罗时,他逃离了那里;基督徒在遭受迫害时也经常逃离。 一方面,我们应当愿意为基督殉道;但另一方面,神或许希望我们多活一段时间,以便进一步传扬福音,而我们的逃离,可能正是神为保全我们所选择的途径。

边际效益递减与其他机会

我现在已到了这样的地步:无法将所有时间都投入到尽可能多地向每一位给我发邮件的人传福音上,同时还能保证睡眠、陪伴家人以及正常工作。对于某些人,我可能只会给出简短的回复,或者婉拒一些事工机会,以便腾出时间去做我认为更重要的事。 有一次,保罗来到一个城镇,那里已有一些人接受了基督。保罗本可以选择做一件好事,即在余生中留在那个城镇,试图让那里所有的人都信主。但保罗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继续前往其他城镇。不要让做“好事”阻碍你去做“伟大的事”。
另一方面,我却一直与那些我几乎不抱他们会悔改希望的邪教信徒争辩。我这么做是因为那里还有其他非基督徒,我想警告他们不要加入邪教。

如果你的辩论或传道会带来伤害,或者让人充耳不闻

我之所以犹豫是否提及这一点,是因为大多数人面临的是相反的问题——在传讲福音时不够勇敢。耶稣曾吩咐我们要为收割的庄稼祈求更多的工人;保罗在《腓立比书》1:14中也因自己的苦难激励其他信徒更勇敢、无畏地传讲福音而感到喜乐。此外,《哥林多后书》2:15说,(如果我们行事合宜)在那些灭亡的人眼中,我们必会散发出死亡的香气。 福音是令人反感的,如果我们的言语从未冒犯过人,那就说明我们没有尽到本分。然而,尽管福音对某些人来说确实令人反感,我们也不该火上浇油。正如《以弗所书》4章15节所说,我们要“用爱心说诚实话”。特别是在现代文化中,我们若以令人讨厌或缺乏同理心的方式说出真理,就会不必要地让人们产生抵触。 我们可能频繁地向同一个人传讲福音,以致我们的唠叨令人厌烦。我们既不愿加剧福音带来的冒犯,也不愿削弱福音的任何冒犯性。

问:在《马太福音》10:14-15、40-42中,耶稣为何教导接待义人如此重要?

答:接待义人包含许多方面。这不仅意味着欢迎他,还包括给予义人帮助、援助,并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为他提供避难所,使其免受追捕者的迫害。接待义人还意味着接受他的教导,并愿意向他学习。此外,这还包括为他提供一个平台,让他能够教导他人。

问:在《马太福音》10:15中,为什么在审判日,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惩罚会比那些不愿将门徒迎进自己家门的人所受的惩罚更轻呢?

答:圣经虽未明说,但神是根据人所能知道的来审判他们的(罗马书 4:15;5:13)。虽然所多玛和蛾摩拉的人极其邪恶,但他们对神的认识却很少。那些虽不至于如此邪恶,却对神有深刻认识,却仍然拒绝神的门徒的人,将不得不面对严厉的审判。

问:在《马太福音》10:16中,他们(以及我们)该如何既像蛇一样智慧,又像鸽子一样纯真呢?

答:很简单,我们要警惕他人可能设下的诡计和陷阱,但我们自己绝不可行恶。

问:在《马太福音》10:19中,当基督徒遭受迫害时,圣灵是如何赐给他们该说的话的?

答:无论基督徒在特定时刻是否遭受迫害,有时圣灵都会突然将该说的话放在人的心里。 其次,神可能会让你看到或听到周围日常事物中与你要传达的信息相关的线索。例如,保罗在向雅典人讲道之前,看到了许多偶像,还有一座献给“未识之神”的祭坛。此外,我们通过阅读圣经也能被提醒真理。即使一位基督徒对圣经中的每一个故事和每一项教导都了如指掌,阅读圣经以重温真理依然至关重要。

问:在《马太福音》10:19-20中,当圣灵赐给基督徒该说的话时,这是否意味着当时这些话是“无误”(毫无错误)的,还是“无谬”(没有重大的神学错误)的?

答:除非圣灵赐下的是确切的言语,并且可以确定那人听到的言语毫无差错,否则,一个顺服的基督徒仍有可能说出有误的话。

问:在《马太福音》10:21-22、35-36中,为什么一个基督徒家庭的成员会起来反对这位基督徒?

答:敬拜上帝之人的家人竟会起来反对他或她,这是邪恶之举。我曾听说过一个从伊斯兰教皈依基督教的阿尔及利亚男孩。当他拒绝悔改时,他自己的母亲竟在食物里下了老鼠药。

问:在《马太福音》10:23中,既然神在保护基督徒,耶稣为何要吩咐他们逃避逼迫?

答:神可以按祂自己的意愿保护我们,而保护我们的方式之一就是告诉我们何时该逃离。
一方面,逃离并不可耻,正如《使徒行传》8:1-8中司提反被用石头打死后,许多基督徒所做的那样。另一方面,有时神并不希望我们逃离,而是要我们站立得稳,为祂受苦。在不同的时期,耶稣和保罗都明知那里等待着他们的是什么,却仍刻意前往耶路撒冷。

问:在《马太福音》10:23中,既然耶稣说祂会在门徒走遍以色列所有城邑之前降临,那么祂的再来是否从未实现?(穆斯林阿赫迈德·迪达特曾提出这一问题。)

答:不是,因为他们在逃亡过程中,不可能在耶稣再来之前走遍以色列的每一座城,而且他们也确实从未走遍过以色列的每一座城。这一未来事件最有可能发生在大灾难期间。

问:在《马太福音》10:23中,耶稣将在他们走遍以色列所有的城镇之前降临,这是什么意思?

答:首先说明什么不是答案,然后列举一些事实,最后给出答案。

非正解:经文说耶稣将“再来”,因此不能指耶稣升天离去的那次。有人认为这指的是耶稣将来审判耶路撒冷被毁之事,但此处并未提及圣殿。

一些事实: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门徒们曾遭受过迫害。虽然圣殿的毁灭发生在公元70年,但如果耶稣当时是秘密且隐形地再来,那么早期教会的任何人都对此一无所知。事实上,在公元70年之后,大约有14位早期基督徒将基督的再来描述为未来将发生的事情。

答案中有两点:第一,马太福音10:21-22中,耶稣所说的并非传讲福音,而是为了逃避迫害而从一个城镇奔向另一个城镇。因此,逃离迫害可以说“拉开了序幕”。那时,在基督再来之前,基督徒不会因为无处可逃而被迫离开城镇。这将发生在未来,很可能是在大灾难期间。

其次,无论此事何时发生,都没有证据表明使徒们曾走遍以色列的每一个城镇,因此此事尚未发生。

问:在《马太福音》10:23中,福音是否会在每个城镇传讲?还是在《马太福音》24:14中,福音将不会被传讲?

答:仔细阅读经文非常重要,以免误解其含义。马太福音24章14节说,福音将传遍天下,作为对万国的见证。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个体都会被强迫去听;但借助电视、广播和互联网,如今福音几乎已经传遍了全世界,或许只有一些与世隔绝的部落地区除外。

马太福音10:23并未明确说明以色列的每个城镇是否都会传讲福音。相反,经文主要是在谈论逃避逼迫,而在基督再来之前,基督徒在以色列境内总会有可以逃往的城镇。

问:在《马太福音》10:25、《马可福音》3:22和《路加福音》11:15-19中,“别西卜”指的是谁?

答:这是犹太人熟知的一个恶魔的名字。“别西卜”源自“巴力”(Baal,意为“主”)和“泽布布”(zebub,意为“苍蝇”)。

问:在《马太福音》10:26中,“凡隐藏的事,没有不显露出来的”是什么意思?

答:最终一切都将被揭示。具体而言,在末日审判中,上帝将审判每一件行为(《启示录》20:13)、每一句无益的话(《马太福音》12:36-37),甚至洞悉我们的一切意念(《诗篇》139:2,4)。

问:在《马太福音》10:28中,因能在地狱中毁灭人的身体和灵魂而应当敬畏的,是上帝还是撒但?

答:这段经文指的是上帝。

问:在《马太福音》10:28中,肉体在地狱里是如何被毁灭的?

答:此处的希腊文是“Gehenna”,指地狱,但该词也指耶路撒冷正南边的一处大型垃圾场。无论恶人的第一个身体在何处被毁灭,他们的复活之身都会进入火湖并被毁灭,因为他们拒绝接受耶稣基督为他们的主和救主。

问:在《马太福音》10:33中,如果一位基督徒在软弱之际在人面前不认基督,这位基督徒会被耶稣弃绝并下地狱吗?

答:彼得曾这样做过,但他得到了宽恕。否认基督并悔改并非不可饶恕的罪,因为除了亵渎圣灵之外,没有不可饶恕的罪(马太福音12:31,32;马可福音3:28-30;路加福音12:10-11)。

问:在《马太福音》10:34中,作为“和平之君”的耶稣,为何说祂来不是要带来和平,而是要带来刀剑?

答:耶稣并没有对任何人挥舞刀剑(至少在祂第二次降临之前没有),然而家庭因此分裂,许多基督徒也因耶稣的名而被杀害。 耶稣在此所说的是,尽管祂是和平之君,但不要以为祂此刻已来为地上带来和平——虽然根据《以弗所书》2:14-17和《腓立比书》4:6-7,耶稣确实已将平安带入信徒的心中。

问:在《马太福音》10:37中,为什么我们要爱神胜过爱自己的家人?

答:在《马可福音》12:29-30中,耶稣说爱神是第一条诫命。神创造了我们,并且比任何人都更爱我们,我们应当将最高的忠诚献给神。

问:在《马太福音》10:41中,我们如何通过接待先知或义人而获得先知或义人的赏赐?

答:这至少有两种实现方式。

1. 当一个人接待他们并接受他们的信息时,此人便可能皈依基督教,从而也成为义人。

2. 当我们奉耶稣的名接待一位基督徒时,这本身就是一件义行,正如《马太福音》25:33-40所说,这好比我们是在接待耶稣。

问:在《马太福音》11:3中,既然约翰在《约翰福音》1:32中看见圣灵如鸽子一般降在耶稣身上,他为何还要问耶稣是否就是应许的弥赛亚?

答:根据约瑟夫斯《犹太古史》第18卷第119章(第2节)的记载,施洗约翰当时被囚禁在死海边的马凯鲁斯要塞中。或许约翰尚未听说过耶稣所行的神迹和事工。又或许约翰在想,耶稣是否会以超自然的方式将他从监狱中释放出来。对此至少有四种互补的可能解释:

怀疑:也许约翰当时正经历片刻的怀疑。早期教会作家特土良(公元198-220年)是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人。

困惑:也许约翰看到关于基督第一次降临的预言正在应验,因而对关于基督第二次降临的预言感到困惑。

不耐烦:威廉·亨德里克森指出:“也许约翰的难处不在于他的信心,而在于他的耐心。约翰做了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他没有将自己对耶稣的困惑藏在心里,也没有与他人(而非合适的人)讨论,而是直接向耶稣倾诉。”(《马太福音》,1973年,第84页)

试探耶稣:同样地,也许约翰是在试探耶稣,希望他显出更大的能力,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问:在《马太福音》11:3-6中,耶稣为何不直接回答“是”或“不是”?

答:自称是弥赛亚很容易,但要通过神迹来证实这一主张则是另一回事。耶稣是在提醒约翰和在场的听众,他所提供的证据。

问:在《马太福音》11:3中,你的人生中是否曾有过这样的时刻:当你为神作见证、为神而活时,却感到困惑或失望?

答:施洗约翰大胆地传讲神的话语,忠心地跟随神。由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约翰最终从旷野的自由落入了囚禁的牢房,后来在那里被处决。但他这样做是为了那位伟大的弥赛亚——这位弥赛亚将行出惊人的神迹,并很快以大能显明自己。——只是这一切似乎并没有发生,至少没有按照约翰所预期的时间表发生。 施洗约翰感到困惑,他只是想再次确认,自己所付出的一切努力和所受的苦难并非徒劳。

耶稣并没有因为约翰心存疑虑而私下或公开地责备他,而是派人去告诉约翰,事情即将发生,并引用以赛亚书35:5-6的话,让他看看眼前的神迹。随后,尽管约翰心存疑虑,耶稣仍当众肯定了他。

约翰或许曾感到困惑,但我们有时也会感到困惑。有时,向好的改变并不会按照我们的时间表发生。有时,一切似乎都白费了。有时,就像约伯一样,我们完全不明白,为何自己忠心跟随上帝,却仍遭遇如此多的不幸。

问:马太福音11:11和路加福音7:28是否教导施洗约翰下地狱了,正如文鲜明牧师的《神圣原理》第161页所教导的那样?

答:不是。约翰福音10:41-42表明,约翰的见证使许多人信了耶稣。我们不应轻率地指责一位为神殉道的圣徒是失败者,或说他得罪了神。 耶稣说“在天国里最小的,比[施洗约翰]还大”,是指耶稣当时尚未开启通往天国的道路,而施洗约翰实际上是旧约时代的最后一位先知。此外,如果施洗约翰在教导上失败了,那么为什么在《马太福音》21:32中,耶稣要说人们应当相信施洗约翰呢?

问:在《马太福音》11:11和《路加福音》7:28中,所谓“在天国里最小的,比施洗约翰还大”是什么意思?

答:这并非说施洗约翰没有得救或是个坏人,因为经文前半部分对施洗约翰给予了高度赞扬,而且作为被拣选的先驱,施洗约翰在历史上占据着无人能及的地位。但那时天国尚未降临人间,因此施洗约翰在得以进入天国之前就被杀害了。此外,信徒们的属灵洞察力将比施洗约翰更为深远。

此外还有三种补充观点,这些都可能是正确的。

希伯来语习语:这一表述与一世纪最受尊敬的学者之一约哈南·本·扎凯(Johanan ben Zakkai)的一句拉比箴言极为相似——他自称是希勒尔八十位门徒中“最微不足道的”;这句话并非意在贬低约翰的地位,而是为了抬高他同时代人的地位。

在耶稣之前无人得入:就连施洗约翰当时也尚未进入天国。在耶稣通过祂的死与复活开辟道路之前,没有人进入过天国。

在天上的相对地位:请记住,施洗约翰在母腹中就已充满圣灵。有一种推测认为,或许那些出生后才经历重生、如今在天上的信徒,其地位会比那些无需经历这一过程的人更高。

问:在《马太福音》11:12-13中,天国是如何遭受强暴的?

A:从施洗约翰被囚禁(及后来被处决)之时起,直到现在,针对天国的暴力行为一直存在,今后也仍将存在。耶稣是在施洗约翰——当时正被希律囚禁——派人向他传话之后,才说出这番话的。许多人认为,暴力以及那些暴力、强悍的人并非积极因素,而是消极因素。然而,也有人认为这是积极的。

问:在《马太福音》11:12-13中,自新约时代以来,那些强硬之人是如何推进,或试图推进上帝的国度的?

答:在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后的50年内,教会内部的人就在迫害他人以推动教会的发展。对于一些基督徒来说,撒但和魔鬼并没有将全部精力都用于摧毁教会,这一点或许令人惊讶。 既然可以接管其中大部分并将其作为实现邪恶目的的工具,何必去摧毁它呢?摧毁只是撒但的策略之一;渗透则是另一种。虽然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是最著名的例子,但针对瓦尔多派、犹太人、新教徒及其他群体的十字军东征和迫害不胜枚举。

问:在《马太福音》11:14、17:12;《马可福音》9:11-13;以及《路加福音》1:17中,施洗约翰是如何“以利亚的灵和能力”出现的?他是以利亚转世吗?

答:不是。他虽以以利亚的灵和能力而来,但施洗约翰并非以利亚转世。在耶稣第一次降临之际,施洗约翰肩负着以利亚的宗旨和使命。当然,以利亚(而非施洗约翰)本人曾在变像时短暂显现。许多人认为,以利亚将是《启示录》11:3-12中第七号角吹响前出现的两位见证人之一。

已知最早论及这节经文的作家是贾斯汀·殉道者(约公元138-165年),他指出“某人拥有另一人之灵”的概念并非仅见于以利亚和施洗约翰。 神曾应许约书亚将拥有摩西的灵。(《与犹太人特里福的对话》第49章第220页)。此外,在《列王纪下》2:9-10中,以利沙也获得了以利亚双倍的灵。

约翰为耶稣开辟了道路,随后便为耶稣让出了道路。

问:在《马太福音》11:16-17和《路加福音》7:32中,那一世代的人为何像集市上挑剔的孩子?

答:孩子们往往听不进话,记忆力短暂,有时还会非常不讲理。他们很难从自己的角度以外的任何角度来看待问题。耶稣在《路加福音》7:33-35中解释了为何如此说:一方面,他们批评施洗约翰不喝酒、不吃普通食物;转过头来,又批评耶稣喝酒、吃普通食物。

我在盐湖城向摩门教徒传道时,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摩门教徒会问我是否曾是摩门教徒,我会回答“不是”。既然我从未是摩门教徒,又怎么可能理解他们所教导的内容呢?他们也会向那些曾是摩门教徒的基督徒提出同样的问题,而对方会回答“是”。他们怎么可能听一个背道者、一个离开他们教会的人的话呢?显然,有些人根本无法被说服。

问:在《马太福音》11:20中,耶稣为何点名斥责这些城市?

答:这里“指责”的希腊文“oneidizein”意为极其强烈的斥责或愤慨。 耶稣并非仅仅在说,如果他们不接受祂是弥赛亚,就会迷失。更强烈的是,耶稣在说,在最后的审判中,像所多玛和蛾摩拉那样邪恶、罪孽深重的城,其下场都会比这些城好。惩罚的程度要考虑到他们曾有的机会。其次,耶稣感到愤慨的是,即使祂在他们的城里行了那些神迹,他们仍然不相信祂是来自神的。

顺便提一下,我们并不确定哥拉汛的确切位置,但它很可能就是现代的基尔贝特·凯拉泽(Khirbet Kerazeh),位于迦百农东北两英里处。

问:在《马太福音》11:23-24中,为什么所多玛会愿意在此悔改?

答:耶稣在此使用夸张修辞,意在说明:倘若所多玛人拥有犹太人所拥有的关于神的知识,他们就不会恶行累累以致被毁灭。就连约拿去到亚述时,亚述人也悔改了,但加利利的一些人,即使神亲自来到他们中间,也不肯悔改。

问:在《马太福音》11:25-26中,耶稣为何感谢天父将真理向所谓的“智慧人”隐藏起来?

答:如果那些更聪明、受过更高教育的人,仅仅凭着他们的知识就能更讨神喜悦或更接近天国,那岂不是奇怪吗?事实并非如此;在智慧和教育方面,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正如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所示,那些愿意向神承认自己无助的人,才真正亲近神。

问:在《马太福音》11:25-26中,上帝通过哪些方式阻止人们参透祂的智慧?

答:那些自以为聪明,认为可以不依靠上帝就能参透人生的人。有智慧本身并非坏事,但倚靠自己的智慧而非上帝,这才是错误的。

问:在《马太福音》11:25-26中,我们是否应该感谢上帝隐藏了真理?

答:最好只是单纯地感谢神赐下真理,以及祂启示真理的方式。耶稣的意思是,在寻求关于神的真理方面,聪明人并不比不聪明的人更有优势。真理被隐藏的方式使得人若不依靠神,仅凭自己的智慧是无法找到的。然而,矛盾的是,对于那些渴望知道真理的人来说,他们终将找到真理,即使他们只是小孩子。

问:在《马太福音》11:27中,万物是如何交托给耶稣的?

答:万物是以多种方式交托给耶稣的。万物都要向耶稣下拜,耶稣要审判世人,而且耶稣拯救了我们。

然而,耶稣在此所要强调的重点并非祂只是“一位”救主,而是除了通过耶稣拯救我们之外,别无救恩。无论是现代的成年人、婴儿,还是在基督尚未被他们所知晓的早期时代去世的人,要么通过耶稣进入天堂,要么根本无法进入天堂。

问:在《马太福音》11:27中,除了子以及子向其启示父的人之外,没有人认识父,这是怎么回事?

答:这一点不仅在一种意义上成立,而是在两种意义上都成立。

认识:若神愿意,祂本可以隐藏自己,以致我们根本无法了解祂的任何事。神选择向世人显明自己,部分是通过亚伯拉罕和先知们,但祂最完全的启示是通过耶稣基督降临人间而实现的。

救恩:所有得救的人,以及将来要得救的人,都是借着弥赛亚耶稣得救的。即使是耶稣降生之前就跟随真神、却不认识“耶稣”这个名字的人,也是借着耶稣得救的。 《使徒行传》4:12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腓立比书》2:9-11说,在耶稣的名下,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一切,都要屈膝,一切舌头都要承认耶稣基督是主。

问:在《马太福音》11:27中,耶稣为何说除了子以外,没有人认识父,只有子愿意向谁显明,谁才能认识父?因为《诗篇》145:18说,神靠近一切呼求祂的人。

答:《人们关于犹太教的九个问题》第86-87页提到了这一点。回答中需要考虑三个要点。

耶稣所拣选的众人:耶稣从未说过唯独他自己认识父。相反,耶稣说只有他和那些他所拣选的人才会认识父。

时间范围:耶稣并未明确说明这是指未来的末日审判、现在、过去,还是上述所有情况。这一陈述在未来是真实的,因为正如《约翰福音》5:22-23所示,最终所有人都要站在基督——我们的审判者——面前。 耶稣的话在他那个时代同样成立,正如耶稣在《约翰福音》8:24中对犹太人所说,若他们拒绝他,确实会死在罪中。对于那些认为上天堂仅仅是读经和依靠言语,而非顺服的人来说,这似乎有些不公平。然而,耶稣在《约翰福音》14:6中说,他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耶稣的话在祂降生之前也是真实的。不仅根据《哥林多前书》10:4,祂曾与以色列人在旷野同在;而且《使徒行传》2:23也指出,祂的受难与复活——这为所有信徒(无论是在基督降生之前还是之后)带来了生命——早在世界创立之初就已预定。

特殊关系:综上所述,耶稣与圣灵确实与天父有着一种他人所不具备的特殊关系。

问:在《马太福音》11:28中,耶稣是如何赐给我们安息的?

答:我们可以至少从五个方面将这一真理应用到我们的生活中。

脱离恐惧:神必看顾我们,除非神允许,否则我们不会遭遇任何灾祸。《彼得前书》1:6-9和《哥林多前书》2:9表明,天上的荣耀将使我们在地上所受的苦难显得微不足道。

免于焦虑和忧虑:在《登山宝训》中,耶稣特别强调了我们在神眼中的价值,以及忧虑既无益又无用。腓立比书4:6-7说,我们不要为任何事忧虑,只要将所求的带到神面前。

从自己的工作、目标和野心中得自由:当我们成为基督徒时,成功的标准便被重新定义。成功不仅在于完成上帝要你完成的事,更在于成为上帝要你成为的那样。除此之外别无他求。我们不再需要担心在他人眼中是否成功,也不再需要勉强自己符合文化上的理想标准。

从对审判的担忧中得自由:在审判日,基督徒可以无所畏惧地站立。基督将根据基督徒所应得的赏赐(或失去的赏赐)来审判他们,但基督徒可以确信自己得救,并能逃脱火湖。

永恒的自由:我们的自由从此刻开始,在世上以有限的方式存在。但我们将作为天上之王的儿女,永远享有这种自由。

《当批评者发问》一书第342页对此总结得很好:“信徒的生活之所以‘轻松’,是因为它带来‘灵魂的安息’(太11:29),但对‘肉体’而言却是艰难的,肉体往往需要上帝管教之手来使其保持正轨。 得救带来‘与神和好’(罗5:1),但也带来与世界的冲突(约壹2:15-17;加5:17)。”

问:在马太福音11:29-30中,“轭”和“担子”有什么区别?

答:轭用来拉车,而车上载着重担。轭是与他人一同拉的。轭及其所拉的重担,可以轻也可以重,而耶稣说祂的轭是轻省的。

农夫必须确保轭套得恰到好处,任何衬垫都放在正确的位置等。有时人们会想,农夫给牛套上轭,与神将基督徒联结在一起,究竟哪一个更容易,哪一个更难。 如果一头牛已经死了或拒绝移动,将其套上轭对农夫毫无帮助。如果神通过将基督徒联结在一起给予他们机会,但某位基督徒因神未达其期望而拒绝前行,这对与他同轭的其他基督徒也毫无益处。更糟糕的是,如果这位基督徒决定偏离神想要耕作的方向,那么情况就会变得艰难。

有时,基督徒会期待,只要跟随并顺服神,生活就会获得最大的祝福和繁荣。但神从未应许过这一点。被用石头砸或被殴打往往会使人残废,保罗所遭受的殴打和投石之苦,在肉体上并未给他带来祝福。如果保罗花更多时间做帐篷,少花些时间去做像传讲福音这样“在经济上不划算的事”,他或许会过得更富足。 如果保罗不能指望通过跟随神而在身体和经济上过得更好,那么我们也一样不能。神的目标是在地上彰显祂的荣耀,而不是我们的最大舒适。神的荣耀包括我们传扬福音、门训他人、活出配得的生活(太 10:37-38; 路20:35;腓1:27;帖后1:5,11),但未必包括我们持续的享乐。一头牛或许不知道什么是画同心圆地耕地;它只知道跟随主人的引导。如果我们能放下自己对“神理应为我们做什么”的期待,单纯地跟随祂的引导,那么神就更容易将我们与祂同负一轭。

问:马太福音11:29是否以某种方式支持瑜伽,正如马克和伊丽莎白·先知在《耶稣失传的教导3》(1988年)第273-274页中所教导的那样?

答:完全不是。耶稣说是要你们背起祂的“轭”,而不是“瑜伽”。这里希腊文“zugon”一词,原指将牛套上轭以供田间劳作,其含义是服侍耶稣,而非进行特殊的身体活动或控制呼吸。

问:在《马太福音》11:29-30中,我们今天该如何背起耶稣的轭呢?

答:顺服基督的旨意,将你整个人生交托给祂;接受耶稣的训练,像耶稣一样温柔谦卑。

问:在《马太福音》12:1-5中,耶稣的门徒是否违背了犹太人的安息日?

答:他们并未违反摩西律法中的安息日规定,尽管他们确实违背了法利赛人对该律法的解释。《出埃及记》34:21虽禁止在安息日收割,但他们当时没有镰刀,只是摘了几穗谷物。而《申命记》23:25允许在没有镰刀的情况下摘取谷穗。在耶稣复活前于世传道期间,我们没有记录显示门徒或耶稣曾违背过摩西律法。请注意,争议的焦点并非对律法的不同解释,而是对待律法的基本态度。

有趣的是,犹太人自己对于安息日摘取谷物是否错误也并未达成一致。“收割谷物”是《米示拿·安息日》7.2.9.c中根据其传统所禁止的三十九种劳作之一。 然而,该传统也为圣殿侍奉设定了例外。在《米示拿·约玛》8:6、《米示拿·出埃及记》22:2和23:13中,当涉及危及生命的情况时,同样允许例外。《米示拿·安息日》10.2并未涉及随意摘取麦穗的情况。在后期,《革马拉》明确允许用手摘取麦穗,仅禁止使用工具。

问:在《马太福音》12:1-8和《马可福音》2:27中,耶稣关于安息日的说法是改变了神的律法,还是说耶稣是在说明他们在旧约时代也本应如何遵守安息日?

答:耶稣在此并未做出任何改变。摘取麦穗在律法中早已被明确允许。虽然律法规定安息日不可做工,但为了充饥而摘取麦穗是允许的,只要不将其装入袋中进行收割即可。

耶稣指出,必须从整体上理解律法,因为律法对祭司也有特别的规定。此外,耶稣还指出,在大卫面临危急关头时,他保全性命并躲避扫罗的追杀,其重要性优先于陈设饼。更何况,弥赛亚的重要性岂不更应优先于法利赛人的传统吗?

最后,耶稣说,这里有一样比神的殿更伟大的。比神的殿更伟大的,就是神自己。

问:在《马太福音》12:3-5和《马可福音》2:25-27中,为什么拿陈设饼是允许的?这与守安息日有什么关系?

答:这里的关键原则是诫命的优先级,他们最终应当顺服的是神,而非安息日。按规定只有祭司才能吃陈设饼,而大卫和他的部下正在执行神的使命,他们面临紧急情况(正在逃离扫罗的追捕),并且在《撒母耳记上》21:3-6中,他们与祭司商议后才吃了陈设饼。

对于法利赛人而言,安息日实际上已成为他们的偶像!这并非因为安息日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他们对安息日的关注超过了对上帝的关注。他们是守规条的人,却不是属神的人。

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写道:“大卫虽遭扫罗迫害,却已被神立为祭司。因为所有义人都拥有祭司的职分。主的一切门徒都是祭司,因为他们既不继承土地,也不拥有房屋,而是持续地侍奉神和祭坛……他的门徒拥有主的祭司职分。 因此,当他们饥饿时,吃麦穗是合法的。”爱任纽《驳异端》第4卷第8章第3节,第471页

问:在《马太福音》12:5中,祭司们是如何在每个安息日无罪地亵渎安息日的?

答:律法吩咐祭司在安息日做那些别人不被允许做的事——因为他们本该在安息日工作。耶稣的重点并非在于祭司应当停止做神吩咐他们做的事。相反,耶稣的重点在于:若只看神的吩咐而忽略上下文,就会产生各种问题。律法主义者就是那种只看律法而不看上下文的人。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反马吉安五书》第四卷第12章第362-363页中,就“顺服神”与“仪式化地遵守安息日”孰轻孰重这一问题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观点。关于全体百姓虽违背安息日却仍顺服神的第一个例子,就是神吩咐他们绕行耶利哥城的时候。 神吩咐以色列人连续八天绕行耶利哥城,他们当时正是在安息日行军。因此,这也证明了神的直接命令优先于安息日的规定。

问:在《马太福音》12:5中,当耶稣说:“你们没有读过律法书上所记的吗?就是说,祭司在圣所里犯了安息日,还是无罪的”,为什么这不算引用律法呢?

答:耶稣并未声称这是对任何经文的引用。耶稣是在进行逻辑推论:根据律法,祭司们在安息日履行祭司职责,这仍然是合宜的,也是蒙神喜悦的。

问:在《马太福音》12:3-8和《马可福音》2:25-28中,这些比喻的要点是什么?

答:跟随神不仅关乎规则,更关乎优先次序。以耶稣为主而跟随祂,才是顺服的真谛,而不仅仅是遵守规则——即便是神的规则。其他经文表明,跟随神所涉及的远不止规则与优先次序,但耶稣在此处是在从基础讲起。耶稣有耐心向那些敌视祂的法利赛人给出简明的解释,我们要赞美神,因祂对我们也是如此有耐心。

问:在《马太福音》12:8和《马可福音》2:28中,“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人”是什么意思?

答:我们是为上帝而造的,不是为律法,也不是为安息日。安息日当安息的诫命是为了帮助人,而不是为了阻碍人。上帝是祂律法的主人。

问:在《马太福音》12章8节和12节中,如今我们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如果有的话)才应该违背律法的字面规定?

A:偶尔会有我们应当这样做的状况。我们的首要目标并非遵守“那条”或“某条”律法,也不是传福音。 我们的首要目标是荣耀神并取悦神。这包括顺服祂,其中也包含祂关于传扬福音的命令以及许多其他事项。我们应当谨慎对待违背神在新约中吩咐我们的事,因为这往往会沦为犯罪、逃避逼迫或走捷径的借口。但话虽如此,正如耶稣在此所教导的,有时顺服神并不意味着遵循某条规则。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正在照顾一位濒临死亡的朋友,正争分夺秒地将他送往医院,你是否应该确保车速不超过限速?如果政府颁布了一条法律,要求你举报邻居的行为(如朝鲜的情况),而有些邻居正在进行圣经学习,你是否应该向政府举报?

最后,耶稣向我们表明,神更看重某些事胜过祭物或其他律法这一观念,并非祂新传授的教导,而是隐含在旧约《何西阿书》6:6中的,耶稣在《马太福音》12:7中引用了这段经文。

问:在《马太福音》12:10-14和《马可福音》3:3-6中,法利赛人认为安息日治病有什么不妥之处?

答:法利赛人会认为医治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因此属于工作。然而,一世纪的犹太人自己在《米示拿·证人法》2:5和《米示拿·安息日》6:3中,以及《米克》出埃及记22:2、23:13中,都曾讨论过在照料病人时允许做什么。

问:在《马太福音》12:10-14中,耶稣为何这样回答法利赛人?

答:耶稣是在指出他们的自相矛盾。试想这一情景中那荒诞的讽刺:有几个人,竟将自己对神的话语所做的增补当作神的话语来教导,还对神本人说祂不能做某事。既然神迹来自神,他们倒不如直接告诉神,祂必须收回那个神迹!

问:马太福音12:18是否指三一神?

答:是的,只要你明白“仆人”就是神。这位仆人被差遣,神的灵也住在祂里面。

问:在《马太福音》12:31、32,《马可福音》3:28-30和《路加福音》12:10-11中,何谓亵渎圣灵?

答:耶稣通常不会为自己行事的权柄辩护,但当祂被指控是靠撒但行事时,祂认为有必要在此捍卫自己的权柄。上下文表明,这指的是目睹上帝直接的神迹作为,却拒绝福音,并声称这些是出于撒但。通常提出问题或仔细考察某事并无不妥,但当他们对显而易见、无可争议的事实提出异议时,实际上就是在拒绝他们明知为真的真理。

这绝非仅仅是要求圣灵离开自己的生命。我认识一位基督徒大学生,她曾求神离开她的生命。大约一个月后,她感到极其痛苦,于是悔改并重归基督。若有人犯了亵渎圣灵的罪,他们将永远不愿重归基督。

问:在《马太福音》12:31、32,《马可福音》3:28-30和《路加福音》12:10-11中,为什么亵渎圣灵比亵渎耶稣要严重得多?

答:耶稣并没有明确说明。不过,如果有人拒绝耶稣,圣灵仍能动工,使他们改变心意,日后接受耶稣。然而,如果有人在生命中永久地拒绝圣灵,而圣灵也尊重这一意愿,那么他们将永远无法归向基督,也无法进入天堂。

问:在《马太福音》12:31-32中,“亵渎圣灵”是否意味着像巴哈伊教徒在《一些已解答的问题》第127-128页中所教导的那样,通过否认神的显现(如巴哈乌拉)来憎恶光明?

答:不,这是循环论证——它预设了“巴哈欧拉是光”这一主张本身就能证明巴哈欧拉就是光。然而,即使针对耶稣,请注意马太福音12:32中耶稣曾说,那些诽谤耶稣的人将会被赦免,因此诽谤神的先知并不构成亵渎圣灵。

问:在《马太福音》12:32中,因亵渎圣灵而在今生不得赦免,这是否如天主教作家路德维希·奥特所言,在某种程度上支持了炼狱的信仰?

答:不,就连《新天主教百科全书》第11卷第1034页也指出:“炼狱的教义在《圣经》中并未明确提及。”马太福音12:31-32无法支持炼狱的存在,原因有三:

1) 天主教的教义认为,炼狱是用来洗净信徒的轻罪(较小的罪),而非重罪(更严重或致命的罪),而亵渎圣灵被视为重罪。

2) 耶稣所谈论的并非信徒,而是那些拒绝祂的文士和法利赛人。

3) 这节经文并未提及惩罚或净化的持续时间、严重程度、类型或地点;它根本没有提到惩罚或净化。相反,它谈论的是无法得到上帝的宽恕。

问:在《马太福音》12:34中,耶稣对某些人说了什么?

答:祂不仅是在说他们是毒蛇的种类,或是在说他们口出恶言。相反,耶稣是在描述一种“如果……那么……”的条件关系。既然他们是毒蛇的种类,且本性邪恶,那么从他们口中出来的就只能是恶言。这一点对当今某些人来说同样成立。 对某些人来说,鉴于他们内心的状态,他们根本无法对任何事物说出好话,只能说坏话。令人惊奇的是,就像法利赛人一样,他们自己通常对自己的邪恶内心视而不见。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够聪明,无法看清这一点,而是因为他们从未想过要审视自己内心的真实状态。

其实,法利赛人并非不明白,而是他们根本不想明白。耶稣挡了他们的路,让他们的“伟大”计划显得不堪一击。

当然,作为信徒,我们应当确保自己不要重蹈覆辙。有时,若有人口出恶言,可能会找借口说:“对不起,那只是不经意间脱口而出的。” 可是,那句话为什么一开始就在心里呢!我们需要确保自己心里没有那些“不被质疑”却同样邪恶的部分。哥林多后书13:5说,我们要自我省察。但让我们寻求帮助吧!在诗篇139:23-24中,诗人求神察验他的心,并将他心中一切邪恶的事都显明出来。

遗憾的是,有些人即使在耶稣的直接面前也没有改变。有些人无论我们对他们说什么都不会改变;但我们可以转向那些愿意倾听的人。

问:在《马太福音》12:38-39和16:1-4中,当法利赛人要求神迹时,耶稣是说他们只会得到约拿的神迹,还是如《马可福音》8:11-13所说根本没有神迹?

答:回答这个问题时需要考虑以下四点。

1. 他们刚刚才见过一个神迹;他们实际上是在要求“另一个神迹”。但另一个神迹又有何用呢?毕竟他们亲眼看见耶稣赶出鬼,却宣称那是来自地狱的神迹。如果他们只会说神迹来自撒但,那么任何神迹又有何用?请记住,在《马太福音》12:14中,他们当时才刚刚开始密谋如何除掉耶稣。

2. 马太福音12:38-39是第一次要求神迹,而马太福音16:1-4和马可福音8:11-13是第二次要求神迹。

3. 在所有情况下,耶稣要么说他们不会看到来自天上的神迹,要么说他们只会看到约拿的听众所看到的那种神迹。

4. 约拿的听众从未见过任何神迹,只见过先知约拿本人。约拿从未行过任何记载在《圣经》中的神迹。

问:在《马太福音》12:38-39和《路加福音》11:30中,关于约拿神迹的经文是否不真实,且很可能如斯丹达尔(Stendahl)、皮克(Peake)以及G.施密特(G. Schmitt)在《ZNW》[1978] [第120-123页]中《约拿的神迹》(“Das Zeichen Jona”)一文所言,是在公元七世纪被添加进去的?

答:不是。 《四福音合编》(Diatessaron)第16章1-4节(第68页)引用了这些经文,而该书成书于公元172年左右。贾斯汀·殉道者(公元138-165年)、爱任纽(公元182-188年)以及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都曾提及这些经文。 《梵蒂冈抄本》(公元 325-350 年)和《西奈抄本》(公元 340-350 年)都引用了这段经文。

问:在《马太福音》12:39-40中,这一代人怎么会既邪恶又淫乱呢?

答:耶稣并非指仅仅是某些法利赛人和律法师,而是指那个特定时期犹太民族的整个文化。人们往往顺应其所处的文化,而当时的文化中根本没有为弥赛亚留下的位置。

问:在《马太福音》12:45中,耶稣关于人和邪灵的教导是什么?

答:耶稣教导了两个要点。

具体来说,当一个恶魔被驱逐出某人身体后,如果该人内心仍处于属灵的真空状态,恶魔便会卷土重来,甚至会带来其他更邪恶的恶魔。

通常,人们不会在属灵的真空状态中停留太久。如果他们没有被神充满,恶魔就会来填满他们、他们的文化以及他们的社会。

问:在《马太福音》13:1中,耶稣为何坐在船上向众人讲道?

答:耶稣之所以从船上讲道,很可能是因为在风平浪静的日子里,他的声音能很好地传过水面。这是《马太福音》中面向群众的五大讲道之一,从声音扩大的角度来看,让群众听见他的声音是很有帮助的。这里没有任何隐含的深意,无论是关于末世论的,还是其他方面的。

问:在《马太福音》13:1-23中,种子与土壤有何不同?这与我们今天有什么关系?

答:种子(即福音信息)是相同的。但不同之处在于土壤能否首先接纳种子,进而让种子生长。有些人无法接纳福音信息;有些人虽然能接纳,但福音在他们心中不会持久生长。然而,我们不应有选择性地只将福音撒在我们自认为的好土壤上。 我们应当到处播撒,只要土壤能接受,它就会接纳。但我们不应被误导,以为只要向全世界传讲福音,全世界就会归向基督。最后,这个比喻会让读者思考:“在神眼中,我属于哪种土壤?”

问:在《马太福音》13:1-58中,这些比喻有什么特别之处?

答:大卫·温汉姆是首位认识到马太福音13:3-52构成“回文结构”的现代学者。不过,这并非一个完美的回文结构。

13:1-2 耶稣来到

-13:3-9 向众人讲述撒种的比喻

-- 13:10-12 门徒提问,耶稣回答

--- 13:10-17 比喻的目的(针对外人)

----13:18-23 撒种的比喻的解释

-----13:24-33 另外三个对众人讲的比喻:“天国好像……”(稗子、芥菜籽、酵)

插叙

--- 13:34-35 比喻的目的(针对门徒)

---- 13:36-43 麦子与稗子的比喻的解释

插话结束

-----13:44-48 向门徒讲述的另外三个比喻:“天国好比……”(宝藏、珍珠、渔网)

---- 13:49-50 解释

-- 13:51 耶稣发问,门徒回答

- 13:52 新旧宝物的比喻

13:53 耶稣离开了

在此结构中,马太福音13:13-17也构成一个回文结构。

问:在马太福音13:6-7中,路旁、第二种磐石地和第三种荆棘地有什么区别?

答:第一种土壤深度足够,也没有荆棘遮挡阳光。但它从一开始就根本不接受种子。种子在其他三种土壤中都发芽了,但在第一种土壤中甚至没有机会发芽。

第二种和第三种土壤中的种子起初都发芽了,看起来也很不错。但在没有深度的土壤中,植物无法长出健康的根系。天气干燥时,它们无法在干涸的表层土壤中找到维持生长的水分。虽然它们能充分接受阳光,但土壤深度不足,导致这些植物无法继续生长。

至于第三种土壤,土壤本身很好,或许不亚于那片肥沃的土壤。然而,其中杂草丛生,荆棘密布,以至于植物无法获得阳光。就连第二种土壤都欣喜地听见了福音,但负担过重的第三种土壤却未能如此。第三种土壤虽然深度足够,但其中杂草丛生,阻碍了植物获取阳光。此外,有些荆棘植物显而易见,有些则隐蔽难辨。 人们可能无法立即察觉这些荆棘。

第四种土壤既不特殊,也非“神奇”。实际上,它与第二种和第三种土壤的优点相结合后,并无二致。正如约翰·金口(公元407年逝世)最先指出的那样,通往毁灭的道路并非仅有一条,而是有无数条。

结果的差异并非源于种子,而在于土壤。在神眼中,你的心有多肥沃?

顺便提一句,这里所说的“路”是指田间小径,而非大路。

问:在《马太福音》13:10-13中,耶稣为何只向门徒解释这个比喻,而不向群众解释?

答:答案见于《马太福音》13:14-15。耶稣有许多门徒(包括那七十个),而不仅仅是十二使徒。当时,群众只是略微领略了耶稣的教导,以此激发他们渴望进一步了解的渴求。 耶稣在此采取了有选择性的做法;祂只向门徒们作了解释。当然,群众中的人也可以选择成为耶稣的门徒。此外,这也应验了以赛亚书6:9-10。

但若认为这些比喻的目的是“让每个人都能更容易地理解真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同样,今天我们或许也想说一些话,而这些话只有那些渴望了解真理的人才能领会。

问:在《马太福音》13:10-11中,我们在传讲福音时,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保留一种神秘感?

答:在旧约中,“奥秘”是指那些秘密、隐藏或被遮蔽的事物,后来才被揭示出来。直到犹太民族拒绝了耶稣,祂才开始谈论这些奥秘。

若非上帝向我们启示,人类永远无法参透耶稣和福音的奥秘。我们不应理所当然地认为上帝本可让我们置身于黑暗之中,但他却选择启迪我们。基督受难记以及上帝的整个故事都充满戏剧性,我们在重述这些故事时,应当展现其中的戏剧性。

问:马太福音13:10-16是什么意思?

答:那些不爱真理的人,无权享有真理之光。事实上,“飞鸟”甚至可能夺走他们原本拥有的光。这段经文中有几个重要要点。

13:10 耶稣在马太福音13:1-9中讲完撒种的比喻(实际上是“土壤的比喻”)后,门徒们上前问他为何用比喻说话。这个问题不仅限于撒种的比喻,而是问耶稣为何总是用比喻说话。

13:11 大多数人不会拥有或保留关于天国的知识。

13:12 那些拥有这知识的人,他们的知识会日益增长;那些没有这知识的人,就连他们仅有的那一点知识也会被夺去。

13:13 耶稣为何要用比喻对众人说话,而不像对门徒那样把一切都解释清楚呢?让我们查考《彼得后书》2:21以及《罗马书》4:15、5:13来寻找答案。如果有人选择不遵行他们所拥有的关于神的真理,那么在最终的审判中,他们知道得越少,对他们反而越好。

13:14 表明,人们实际上会听到全部的真理,但他们不会明白。这绝不意味着成为基督徒必须非常聪明;那样就违背了《哥林多前书》1:26-28。 相反,即使是聪明且学识渊博的法利赛人,他们理解上的问题在于心中没有耶稣话语的容身之处(约翰福音 8:37),而十字架的信息对那些凭世上智慧自以为聪明的人来说,不过是愚拙(哥林多前书 1:18-25)。我曾见过聪明人编造出精妙绝伦的借口,来解释他们为何不愿相信圣经中明确记载的内容。

13:15 这表明了百姓心硬。基督徒们一直争论,法老的心对摩西和以色列人刚硬,究竟是上帝的责任,还是法老自己的责任。圣经在八处经文中提到法老自己使自己的心刚硬,也在八处经文中提到上帝使他的心刚硬。上帝对那些使自己心刚硬之人的审判之一,就是使他们的心更加刚硬。

最后,同一项神的作为对两个人可能会产生截然相反的效果。一位教会作家如此解释道:“蜡被同一股热力融化,泥土却被同一股热力烤干;同样,通过摩西作为媒介所施行的同一项作为,一方面证明了法老的顽固——这是他邪恶的后果,另一方面却使那些随希伯来人一同离开的埃及混杂群众顺服了。” 鲁菲努斯(公元374-406年)译奥利金《论原理》(公元225-254年)第三卷第一章第11节,第311页。

13:16 顺便提一下,虽然耶稣有12位特别拣选的门徒,但他不仅有这12位门徒;他还拥有一支更广泛的70人团队,以及其他门徒。耶稣的门徒既因有幸得知这些真理而蒙福,也因他们并非靠自己的努力或功德才得以学习这些真理而蒙福。上帝本可以选择将这一切都向我们隐藏;但上帝却愿意将这些事向我们启示。

13:17 进一步指出,就连旧约时代敬虔的先知们也渴望了解这些事,但神当时尚未教导他们;神一直等到耶稣降临才将这些事启示出来。

有时人们错误地认为,神有义务竭尽全力向所有人传授真理。但实际上,如果有人拒绝了他们已经拥有的关于神的真理,神就没有义务再强行向他们灌输更多的真理。事实上,他们对真理了解得越少,对他们反而越好(彼得后书 2:21)。但对于那些愿意追随真理的人,神乐意向我们显明越来越多的真理。

人们究竟是如何听不见真理、又如何失去真理的呢?耶稣在《马太福音》13:18-23中对此作了说明。

问:在《马太福音》13:12中,神从那些没有的人那里拿走,又给那些有的人,这样做是否不公平?

答:神并非不公义,但必须从后果与后续旨意的相互关系来理解。这里有三个对比需要考虑:公义与平等、报酬与恩赐、满足需要与赐予奖赏。

公义与平等:神对所有人都是公义的,但神没有义务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对待每个人,正如《罗马书》9:6-18所示。

报酬与恩赐:在“米拿”的比喻中(路加福音19:11-27),如果国王未能支付他欠某人的应得之物,那便是不公义的。 但当你投资雇主的钱财时,雇主并不欠你全部那笔钱;雇主只欠你工资以及合同约定的报酬。比喻中的王并没有欠任何仆人任何城邑。当他将更多的城邑赐给那个赚得最多的人时,那是一份无偿的、恩典的礼物,而王(以及上帝)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事。

满足需求与赐予奖赏:在任何仆人掌管城邑之前,王就已经照顾了所有仆人的需求。那些城邑是奖赏,或是额外恩赐。神将在天上丰丰富富地满足那里每个人的所有需求(哥林多前书 2:9),但除此之外,神会在天上赐予某些人奖赏,却不赐予其他人。你可以阅读哥林多前书 3:8-15 了解相关内容。

问:在《马太福音》13:15中,上帝不软化他们的心、不开启他们的眼睛,这难道不是有些铁石心肠吗?

答:完全不是。神的意思是,如果他们转向神,主必定会医治他们。然而,他们自己要为自己心硬负责,这导致他们不会转向神。

神会开启瞎子的眼睛,但通常不会为那些紧闭双眼的人开启眼睛。神会软化人的心,但他没有义务去软化那些已经决定让自己的心刚硬的人。

问:在《马太福音》13:24中,既然天国是完美的,它又如何像这种情形呢?

答:天国不像那个人,而是像这种情况。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耶稣要阐明的核心观点之一。天国不仅仅是我们死后要去的一个完美之地。天国也是此刻作为信徒的我们心中所拥有的。在这个世界上的天国里,麦子和稗子是并排生长的。

问:马太福音13:28-30是否意味着我们应该允许异端分子留在教会里?

答:绝非如此。在马太福音13:38中,“田地”指的不是教会,而是世界。虽然会有持异端观点的教会,但对于那些持有异端教义或有恶行的人,除非他们悔改,否则我们应当将其逐出教会。 主张应当允许持有异端教义,或有不敬虔、不悔改行为的人留在教会中,这违背了神在《提摩太前书》1:3-4;6:3-5;《提摩太后书》2:16-17;3:1-5;《约翰二书》10中的教导,也违背了《哥林多前书》5:11-13和《启示录》2:20中的实践。 遗憾的是,希波的奥古斯丁在《致多纳图派书》中,是首批将教会与世界混为一谈的人之一。对于那些在行为或教导上犯罪的人,应当按照《提摩太前书》5:20的吩咐,在众人面前责备他们。

总而言之,如果你错误地将比喻中的某件事解释为一种含义(指教会),而耶稣明明说了另一层意思(指世界),你真的会陷入迷茫之中!

问:在《马太福音》13:30中,耶稣所指的“稗子”究竟是什么?

答:这些对耶稣的听众来说是众所周知的。稗子有四种类型,这里的“稗子”几乎可以肯定是一种名为“胡须稗”(lolium temulentum)的杂草,它幼苗时看起来像小麦,而且有时根系会相互缠绕,所以你真的无法只拔出一株而不连带拔出另一株。 有趣的是,无论是毒麦还是小麦,都无法通过野生繁殖良好生长,而是需要农夫播撒种子。拉比们知道这是一种变质的小麦,在某些地方它被称为“假小麦”,大约在公元2000年,埃塞俄比亚10%的小麦收成实际上是毒麦。不过,现代分选机很擅长将小麦种子与毒麦种子分离。 毒麦经常感染一种真菌,当人们食用受感染植株的种子时,会产生致幻作用。更多信息请参见 https://www.atlasobscura.com/articles/wheats-evil-twin-has-been-intoxicating-humans-for-centuries。

问:在《马太福音》13:30中,先于小麦收割的稗子有何深意?

答:在农业中,收割前除草是合乎情理的。 审判将不敬虔之人从天国中剔除。这并非指我们将被带离稗子自然所属的宇宙,而是指稗子被从神的宇宙中剔除——而神的儿女超自然地属于这个宇宙。当门徒们与众人一同聆听“麦子与稗子”的比喻时,我不禁好奇,加略人犹大当时在想什么?

问:在《马太福音》13:32和《马可福音》4:30-34中,芥菜籽为何被称为“万种中最小的”?

答:首先,巴勒斯坦地区有两种芥菜籽:一种是人们种植的黑芥菜,另一种是野生芥菜。耶稣指的是黑芥菜,因为他仅在谈论被种植的种子,而当时在巴勒斯坦,人们种植的种子中没有比芥菜籽更小的。此外,在犹太拉比著作《尼达》5:2(参见SBK 1:669)中,芥菜籽是微小的代名词。

芥菜籽体积微不足道,是巴勒斯坦地区所有农作物种子中最小的。一株黑芥菜灌木可结出1,200粒种子。耶稣向人们传讲时,所提到的正是他们当地的农作物种子。

不过,对于注重细节的人来说,马太福音13:32和马可福音4:30-34中表示“最小”的希腊词是microteron,既可指体积小,也可比喻地位低微。这两处经文中表示“种子”的词spermaton,可指被播种之物。无论耶稣当时说的是亚兰语还是希腊语,他所指的都是被播种的种子。

问:在《马太福音》13:32和《马可福音》4:30-34中,芥菜树怎么能容得下一只鸟的巢呢?

答:虽然鸟类在必要时可以在一丛小灌木上筑巢,但这并非正解。一粒芥菜籽可以长成高达十英尺的大树,这无疑足以让鸟儿在上面筑巢。换言之,当前的大小与未来的伟大并无直接关联。耶稣所强调的,与其说是天国未来的伟大,不如说是它在世上的微小开端。

问:在《马太福音》13:33中,酵母在这里有什么意义?

答:耶稣说,在这个比喻中,酵是好的,因为它代表天国;而在其他比喻中,酵则是坏的。这里需要掌握的一个重要解释原则是:不能简单地将一个比喻中象征物的含义,直接套用到其他所有比喻中的相同象征物上。

有些人错误地将酵母和飞鸟视为坏的,这改变了整个比喻的含义,因为作为象征,酵母在《圣经》的其他所有地方都是坏的或世俗的。然而,有些人将飞鸟和酵母视为邪恶,另一些人则将其视为美好的恩赐。

在这个比喻中,酵是好的。本章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是坏的,而且它与本章中的其他比喻是相呼应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芥菜树和酵母的比喻具有普遍性,而鸟和酵母则属于中性。

总结:天国是好的,而非坏的。马太福音13:33指出酵母象征天国,因此本比喻中的酵母是好的。虽然关于鸟类的结论并不那么明显,但芥菜树能为鸟类提供筑巢之处这一点值得称道。

问:在马太福音13:33的这个比喻中,为什么那个妇人要把酵藏在三斗面里?

答:三块小麦面饼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顿丰盛的饭食。三升(希腊语中称为“萨塔”)相当于《旧约》中的一“伊法”,这面团的量很大,约56磅或23升。 这就是《创世记》18:6中撒拉为三位访客制作的量,也是《士师记》6:19中基甸给天使的量。只需极少量的酵母,就能改变整批面团的性质。关键在于,犹太人自己也知道,哪怕是一点点酵母,也能让大量面团发酵。

问:在《马太福音》13:34中,耶稣为何说“只用比喻说话”?因为在其他地方,例如《登山宝训》中,耶稣并没有使用任何比喻。

答:马太福音13:34明确指出,这是指耶稣向众人讲道时的情况。当耶稣对门徒讲道时,祂会把一切都解释清楚。虽然众人也在聆听,但《登山宝训》主要是对门徒说的。此外,马太福音13:34所指的是耶稣当时的教导,并不一定指祂事工期间此前的或此后的教导。

问:在马太福音13:38中,每个人都是天国的儿女吗?

答:不是。正如这节经文所示,在归向基督之前,我们并非天国的儿女。《以弗所书》2:3说,我们(包括保罗在内)在归向基督之前,都是那受忿怒的儿女。

问:在马太福音13:44的比喻中,田里的那个人为什么不悄悄地把宝藏挖出来拿走呢?

答:根据德雷特(Derrett)的《律法》(第1-16页)所述,按照犹太律法,若有人在田里挖出宝藏,该宝藏归田地主人所有。当然,如果宝藏是田地主人自己埋藏的,且他们知情,他们就不会低价出售这块田地。但如果宝藏不属于他们——正如他们对此一无所知所表明的那样——那么那工人就可以买下这块田地并获得宝藏。

问:在《马太福音》13:44中,那个人是谁?宝藏又是什么?

答:首先说明什么不是答案,然后给出正确答案:

非正解:耶稣和犹太人。一些时代论著作认为,那人就是耶稣,而宝藏则是末世的犹太余民。然而,耶稣并没有将祂所拥有的一切(神性等)都献出,祂在十字架上的牺牲也绝非仅为犹太余民。其次,当时听这则比喻的人绝不会这样理解,因此若这真是真正的含义,那么真正的含义便完全没有传达出来。

正确答案:天国中的每一个人及其得救。一个人应当愿意舍弃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以换取耶稣所赐予的如此珍贵的宝藏。根据《马太福音》13:52,这些比喻都关乎天国。购买那块田地是那人必须做出的决定,否则他就得不到宝藏。

问:在马太福音13:45-46中,珍珠的比喻是什么意思?

答:首先说明什么不是答案,然后才是正确的答案。

非正解:耶稣是商人,珍珠是教会。然而,再次强调,耶稣是否为了这颗珍珠“卖掉”了一切(包括祂的神性),又把祂“卖”给了谁?

正确答案:每一个寻求神的人都是那商人,而那珍珠就是救恩。基督教学者普遍认为,这两个比喻中的农夫和商人实为同一人,宝藏与珍珠也实为同一事物。

这两个比喻的要点是一致的。耶稣在《马太福音》13:52中说,这两个比喻都是关于天国的。然而,虽然那人认出了宝藏,但这个比喻真正强调的是:商人必须认清这颗珍珠相对于其他珍珠的价值,不追求其他珍珠,而只追求这一颗。

问:在《马太福音》13章47节中,撒网的比喻是什么意思?

答:这是一种非常大的渔网,要么由两艘船共同拖曳,要么一端系在岸上,另一端系在一艘船上。它与“麦子与稗子”的比喻非常相似。所有的鱼都属于这个世界,但在末世,好鱼与坏鱼将会被分开。你是一条好鱼吗?

问:在《马太福音》13:51中,门徒们说“是的”,表示他们理解了这些比喻,这样做对吗?

答:是又不是。是的,门徒们理解了这些比喻的基本含义及其背后的象征意义。然而,对于“麦子与稗子”以及“芥菜种”在历史进程中的所有深远影响,他们当时一无所知。但他们回答“是”是正确的,因为他们准确地理解了耶稣当时希望他们理解的内容。

问:在《马太福音》13章51节中,是否曾有过这样的情况:你曾确信自己对神所教导的内容有基本的理解,但随后却发现自己完全不知道这会带来什么后果?

答:一个简单的例子可能是婚姻。你可能以为自己知道将要娶谁,也知道自己想娶那个人。然而,随着岁月流逝,你会发现,与现在所了解的相比,你当时对对方的了解少之又少。但愿这些意外发现大多是令人愉快的。

同样地,如果神呼召你去为祂做一项事工,你或许对祂的旨意有基本的理解,也愿意去行。但当你实际投入事工时,你会发现自己几乎完全不知道这项事工究竟会涉及什么,甚至不知道它会如何改变你。

问:在《马太福音》13章52节中,耶稣为何提到文士既有新的宝藏,也有旧的宝藏?

答:这是以一种恩典的方式表明,他们不仅应当珍视耶稣所讲的新事,也应当继续珍视先前所学的真理。这里的“文士”并非指基督徒中的某个特殊群体,而是积极地指代任何认真研读圣经的信徒。

问:在《马太福音》13:52中,我们的心如何像一个宝库?

答:这里的“宝库”(希腊语为thesauros)是存放记忆、决定、情感和价值观的地方,无论上帝是否认为它们是好的或重要的,只要我们自己觉得重要,它们就会被存放在那里。

经文说的是“满屋子的财宝”,而不仅仅是在黑暗中存放一件物品的盒子或箱子。一个储藏室可以容纳许多财宝,而且这些财宝是可见的,而不是被藏在盒子里不为人知。

基督徒有两项任务:a)识别并丢弃储藏室中上帝不希望存在的东西;b)用上帝教导我们的美好事物填满我们的储藏室。

问:在《马太福音》13:53-58中,耶稣难道不是先知吗?因为“只有当以色列土地上居住着世界犹太人的大多数时,预言才可能存在于以色列。 在以斯拉时代(约公元前300年),当大多数犹太人拒绝从巴比伦迁回以色列时,随着最后几位先知——哈该、撒迦利亚和玛拉基——的去世,先知时代便结束了。”(一位犹太人提出了这一异议)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理由有三:

1) 《圣经》中没有任何经文这样说;这条规则是杜撰的。

2) 但以理和以西结是在流亡期间担任先知的。当时,全球绝大多数犹太人并不居住在巴勒斯坦。事实上,但以理和以西结都是生活在以色列境外的先知,尽管但以理年轻时曾在犹大生活过。

3) 我们不应试图告诉全能的上帝,祂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暂且不论基督时代确实有许多犹太人居住在巴勒斯坦(至于是否占多数,我不得而知),这其实并不重要,因为全能的上帝可以随时差遣先知。

《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列举了许多上帝不会做的事(例如《民数记》23:19中提到祂不会改变主意;《撒母耳记上》15:29等),但在整部《圣经》中,明确指出上帝“不能”做的事只有四件。(不过,你得查阅《新约》才能读到这些内容。) 这四件事是:上帝不能被恶所试探(雅各书1:13),上帝不能说谎(希伯来书6:18),上帝不能指着比自己更伟大的存在起誓(希伯来书6:13),以及上帝不能否认自己(提摩太后书2:13)。 除此之外,我不会去断言上帝不能做什么,我只会查考《圣经》,谦卑地学习上帝选择做什么,以及祂选择不做什么。

问:在《马太福音》13:54-58中,耶稣的教导具有两极分化的效果;那么,我们的教导在何时也应具有两极分化的效果呢?

答:耶稣的教导似乎将人分成了两派:跟随祂的人和强烈反对祂的人。我们没有看到有人听了耶稣的信息后说:“还行,就一般般。” 我们不应仅仅像教数学或古代历史那样去传讲福音、教导神的真理。我们还应当教导福音对人永恒命运的重要性,以及因福音而产生的紧迫感——不可在信主之事上拖延。如果我们发现这样做会使自己在某些人眼中变得不那么受欢迎,那恰恰说明我们正在尽自己的本分。

问:马太福音13:55中,既然(根据天主教会的说法)马利亚始终是童贞女,耶稣怎么会有兄弟姐妹呢?

答:马太福音1:25对此给出了简明扼要的回答:“只是约瑟没有和她[马利亚]同房,直到她生了一个儿子。约瑟就给他起名叫耶稣。”因此,马利亚在耶稣出生时是童贞女,但此后马利亚和约瑟又生了其他孩子。

天主教徒通常会回应说,在许多地中海文化中,表兄弟姐妹也可以被称为兄弟姐妹。

然而,《圣经》中并没有任何地方教导说玛利亚一直都是童贞女。 与此相反,经文中还有其他地方提到了耶稣的兄弟或姐妹:约翰福音7:5;加拉太书1:19;马可福音3:31;约翰福音2:12;以及使徒行传1:14。如果他们仅仅是表兄弟姐妹,那么在这六处经文中至少有一处没有使用“表兄弟姐妹”这个词,这未免有些奇怪。

作为历史注脚,尼西亚会议之前唯一两处称玛利亚为“永远童贞”的经文是:

波图斯主教希波吕托斯(公元225-235/6年)称玛利亚为“永贞女”。《反贝隆与赫利克斯》残篇8,第234页

亚历山大的彼得(公元306年,285-311年)称“属于上帝的、永远童贞的,确确实实是上帝之母玛利亚”;《片段》5.7,第282页

在君士坦丁堡第二次大公会议(公元553年)上,玛利亚被正式称为“永远童贞”,第2章,第312页。同年,教宗维吉利乌斯在其书信中也作了同样的表述,第322页。

问:在《马太福音》13:55中,木匠具体是做什么的?

答:木匠负责建造房屋。因此,他们既处理石材,也处理木材。当时,罗马人正在拿撒勒以北建造一座主要面向外邦人的新城,名为塞弗里斯,所以那个时期木匠的工作量很大。因此,当耶稣在《路加福音》6:49和14:29中论及在坚固的地基上建造时,他可能曾有过关于地基的实际经验。

问:在《马太福音》13:55-57中,为什么先知在自己的家乡得不到尊荣?

答:请记住,上次耶稣在故乡讲道时,他们曾想把他推下悬崖。耶稣在此并非在发布命令或作预言,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先知在他们成长的社区中往往得不到高度尊重。 对于在同一个地方长大、经历相似的人来说,很难相信上帝会以非凡的方式使用平凡的人。遗憾的是,“熟能生厌”这句谚语确实有其道理。古希腊作家品达也有过类似的箴言,说名声在自家炉火旁会逐渐消退。(《品达颂歌》第12首第3行)

与此相关的一点是,他们似乎更在意这位“本地人”的名气和人气,而不是去聆听耶稣真正要传达的信息。人性的一大特征在于,人们——包括我们在内——往往很容易将注意力集中在次要或琐碎的事情上,从而忽略了重要的核心要点。

问:在《马太福音》13:58中,人们的不信如何限制了耶稣行神迹的能力?

答:这节经文并非说全能的上帝无法在此行神迹。而是因为他们缺乏信心,耶稣选择不在此地行任何神迹。毕竟,耶稣并非不能行神迹——他曾在水面上行走、使拉撒路复活、从死里复活等,而当时根本没有人相信耶稣会行这些事。更关键的是,当人们根本不渴望得到他的祝福时,耶稣又何必去祝福他们呢?

问:在《马太福音》第14章中,为什么施洗约翰的死被安排在那个位置?

答:虽然经文没有说明,而且马太本可以将这段闪回放在任何地方,但也许他将其放在此处,是为了暗示耶稣为何想在此时退隐。耶稣知道他们会来杀他,他希望等到完成其他事情之后,再被钉十字架。此外,从这一点开始,马太和马可福音中记载的事件顺序就一致了。

问:在《马太福音》14:3-4中,施洗约翰究竟为何谴责希律·安提帕?

答:先介绍族谱背景,再给出答案。

背景:

希律·安提帕斯(即“四分之一领主希律”):大希律与十位妻子之一马尔塔凯所生。公元前4年至公元39年间,希律·安提帕斯在罗马统治下治理加利利和佩雷亚地区。他曾试图自称“王”,因此与卡利古拉皇帝发生冲突。

纳巴泰王阿雷塔斯四世:希律·安提帕斯娶了阿雷塔斯四世的女儿法萨利斯为妻,阿雷塔斯四世是现今约旦境内纳巴泰阿拉伯人的国王。与她离婚并娶希罗底为妻是一颗政治地雷,但他至少当时正与希罗底同居。后来,希律·安提帕斯与阿雷塔斯国王之间爆发了战争,起初阿雷塔斯占上风,直到罗马人介入。

腓力:大希律与玛利亚姆妮二世之子。

(腓力居住在罗马,不应与《路加福音》3:1中提到的希律大王另一位儿子——伊图雷亚和特拉科尼提斯四分之一领主腓力——混淆)

亚里斯多布鲁斯:大希律与玛利亚姆妮一世的儿子。

希罗底:亚里士多布鲁斯与其妻贝伦妮基之女。她为与希律·安提帕斯在一起而与第一任丈夫离婚。

答案:希律·安提帕是希律亚的同父异母的叔叔,但根据《利未记》18:1-17和20:12,14,这并不违背律法。在旧约时代,离婚是允许的。 问题在于,《利未记》18:16明确禁止娶兄弟的妻子,而希罗底是希律·安提帕的兄弟腓力的妻子,且腓力当时还活着。

正如《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670页所言:“希罗底深知,‘唯一能安全签署她的结婚证书的地方,就是约翰的死刑令背面’”(引自T.W.曼森《仆人弥赛亚》第40页)。

后来,当纳巴泰人在公元36年击败希律的军队时,约瑟夫斯在《犹太古史》第18卷第119.2章中写道,犹太人认为这是上帝对希律·安提帕斯的惩罚。

问:在《马太福音》14:6-12中,为什么圣经里会有这样一段令人毛骨悚然的记载?

答:有时人们会对尘世生活抱有不切实际的美好幻想。当恶人掌权时,生活有时确实会充满惨烈。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即便是施洗约翰这样的信徒,在今生也可能遭受不公的遭遇。

其次,对比施洗约翰谴责统治者时的勇敢,与希律既不愿释放约翰也不愿处决他的懦弱。希律似乎有点像亚哈王,既邪恶又软弱。

此事件之后,我们可以看到耶稣在此地的服事发生了转变。耶稣开始专注于为门徒们做死后的安排,而经文中也没有记载耶稣还做过什么其他事情来让犹太领袖和百姓相信祂就是弥赛亚。

问:在《马太福音》14:6-12中,端出一颗被砍下的头颅,难道不会破坏节日的气氛吗?

答:有人指责马太和马可记载此事是虚假的。然而,这正是王室生活中常见的残酷景象。 例如,西塞罗曾与马克·安东尼在政治上对立。当演说家西塞罗的头颅被带到马克·安东尼的妻子富尔维娅面前时,她向头颅吐唾沫,并用别针刺穿了舌头。第二个例子是,当哈斯蒙尼王朝国王兼大祭司亚历山大·扬奈乌斯与他的妾们举行公开宴会时,他下令将800名叛乱者钉在十字架上,并先当众处决了他们的妻子和孩子。

问:在《马太福音》14:15中,既然那里是沙漠,为什么第19节里会有草呢?

答:这里并非干旱的沙漠,而是一处人迹罕至之地。此外,巴勒斯坦有雨季和旱季之分,当时很可能正值雨季。虽然雨季没有像东南亚那样的季风,但当时约旦河水位过高无法渡过,因此在旱季看来像沙漠的地方,雨季时也会长出许多青翠的草。

此外,希腊语单词“opsios”(译为“傍晚”)泛指从下午中段到日落刚过之间的任何时间。

问:在《马太福音》14:24-32中,基督徒应当如何面对风暴?

答:这段经文既教导了如何勇敢面对风暴,也指明了不该如何面对风暴。

1. 当神行出出人意料的事工时,不要惊慌(14:25-26)。

2. 当耶稣吩咐我们要鼓起勇气时,我们就应当鼓起勇气并勇敢地行动(14:27-28)。

3. 我们需要顺服耶稣,要知道祂不仅胜过我们周围的危险,也胜过我们的恐惧、怀疑和软弱(14:29)。

4. 要仰望耶稣,而不是风浪或其他可能的危险(14:30)。这些危险并非虚构,但无论如何都要仰望耶稣。

5. 当我们犯错或产生怀疑时,应当向耶稣呼求,求祂拯救我们(14:30-32)。

6. 得救之后,不要忘记敬拜神(14:33)。

问:在《马太福音》14:25中,夜间的第四更是什么时候?

答:虽然古代希伯来人将夜晚分为三更,但罗马人则分为四更,第四更大约是从凌晨3点到6点。

问:在《马太福音》14:29-31中,彼得的信心为何先是如此坚定,随后又变得如此软弱?

答:彼得当时愿意顺服,那一刻他的信心足够坚定,能够相信、注视耶稣并走出船外。但当这份信心需要持续下去以在水面上行走时,他就开始动摇了。

问:在《马太福音》15:1-3中,耶稣是否反对洗手?

A: 不是。虽然耶稣并不反对卫生习惯,但他反对将洗手提升为一种宗教仪式。如今,其他有益健康的事物,如良好的饮食、草药和锻炼都是可以的,但如果人们崇拜自己的健康而非上帝,这些同样可能成为偶像。

问:在《马太福音》15:3-6中,“qorban/corban”(希腊语korban)的概念源自何处?

答:这个词本身,以及将某物奉献给神的概念,见于《利未记》1:2-3、2:1、3:1,以及《民数记》7:12-17。然而,法利赛人却允许人们通过将本应给予父母的帮助“奉献”给神,从而推卸赡养父母的责任。

法利赛人在此处的优先顺序出现了混乱。他们将允许人们将事物献给上帝的优先级,置于履行上帝所期望之事(包括赡养父母)之上。当人们更关注遵守传统而非顺服上帝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问:在《马太福音》15:7中,“伪善者”究竟指什么?

答:这个词原本并非贬义。它是希腊语中指戏剧演员的词汇。所有演员都会戴上面具,在喜剧、悲剧或剧本当时要求的任何角色中扮演自己的角色。这是耶稣第一次称法利赛人和律法教师为“伪善者”。 耶稣在此用它来贬义,指出人们表面上假装虔诚敬拜上帝,内心却只是在做戏。

问:在《马太福音》15章8节中,为什么人们明明心里远离神,却仍选择用嘴唇亲近神呢?

答:人们投身宗教,名义上归向神,原因多种多样,并非所有动机都是最纯粹的。有人是为了获得他人的赞美,有人是为了金钱,还有人是为了寻找配偶。

有些人希望从事能帮助他人的职业,这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而非出于对神的爱。如果是这种情况,世上有许多优秀的慈善机构,例如红十字会、和平队、善意组织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他们应该加入这些机构,而不应通过在基督教教会中工作来伪装自己爱神。

顺便提一句,圣经说基督徒应当帮助穷人、弱势群体、孤儿等。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应向基督教组织捐款。支持那些与宗教无关的社区慈善组织也是好事。

问:在《马太福音》15:9中,人的传统何时是好的,何时是坏的?

答:传统将先前的信仰和观点传承为后代的教义和律法。它们可以是好的,但如果它们掩盖了上帝的话语,则可能是坏的。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有四点需要考虑。

邪恶:如果过去的传统是错误或邪恶的,那么人们就会学习并效仿这些错误,甚至可能效仿其中的罪行。圣经中提到了诸如《耶利米书》44:17-19中所说的“天后”等罪恶的传统。

空洞:传统更常见的情况是纯粹毫无价值(歌罗西书2:16-19)。若被当真,这些传统会削弱对神的敬虔。圣经在歌罗西书2:8和提摩太前书1:4中提到了空洞且欺骗性的传统。

“科尔班”:即使过去的观点或做法并不违背圣经,人们往往会将人的传统等同于圣经;曾经只是人的意见,如今在人们眼中却变成了“神所说的”;而人的做法——或许仅适用于特定的时代和环境——却被宣称是适用于所有时代和环境的“神的律法”。 对某些人而言,传统甚至凌驾于神的话语之上,例如《马可福音》7:10-13中实行“科尔班”的人。

神的律法:我们应当遵行神所吩咐的,例如水洗和主的晚餐。然而,我们不应仅仅因为这是基督教传统而遵行,而是因为神如此要求。我们应当谨防将象征凌驾于现实之上。 我们不仅要遵守规则(马可福音7:6-7),更要凭着圣灵的新方式来事奉,而不是凭着文字律法旧有的方式(罗马书7:6;2:29;歌罗西书2:14)。

问:在马太福音15:10-20和马可福音7:15-23中,耶稣为何在此废除了旧约的饮食诫命?

答:耶稣并非废除了旧约的饮食诫命,而是以新的诫命取而代之。这里有四点需要考虑。

1. 虽然耶稣和祂的门徒有时会违背法利赛人的人为传统,但他们自己却始终遵行旧约律法。

2. 即使在旧约时代,神也关注他们的顺服,饮食只是他们表明顺服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的方式。

3. 耶稣复活开启了新时期后,门徒们并未自行选择食用各种肉类。在《使徒行传》10:11-16中,有一位神的天使降临,吩咐心存抗拒的彼得进食。彼得岂能与来自天上的天使争辩呢?

4. 穆斯林对此回答应该不会有任何异议,因为据称穆罕默德也做过同样的事。他谈到了被废除的律法(尽管“废除”的概念与通过耶稣建立的新约略有不同)。此外,他还表明穆斯林可以吃骆驼肉,而旧约将骆驼肉视为与猪肉同等(利未记11:4,7,26;申命记14:7,8)。

问:在《马太福音》15:11、17-18中,为什么只有从里面出来的才使人污秽?

答:此处的上下文见于马太福音15:20,当时法利赛人关注的是未洗手就吃饭的问题,而耶稣关注的是内心的纯洁。

假设你在锅里煮东西,液体正慢慢加入又慢慢流出,你会品尝流入的还是流出的液体,来判断内部是否达到合适的温度和标准?当然,你应该品尝流出的液体。同样,耶稣的意思是不要过于纠结饮食问题,因为真正能使人污秽的,是从你里面出来的东西。

问:在《马太福音》15:12中,一些法利赛人特意从耶路撒冷出来找耶稣,仅仅是为了询问他对个人卫生的看法,这难道不奇怪吗?

答:事情并非如此。这个问题只是他们试图陷害耶稣的借口。问题不在于个人卫生;当时他们还没有病原体理论。真正的问题在于他们对礼仪洗涤规则的附加规定。他们视耶稣为威胁,担心耶稣会动摇他们在向人们阐明上帝旨意方面的权威地位。

问:在《马太福音》15:12中,耶稣为何不担心让法利赛人难堪?

答:耶稣虽然心知肚明,但他更关心的是传扬真理,而非法利赛人的想法。但除此之外,耶稣确实在意;他正是希望他们感到难堪。 特别是在《马太福音》第23章中,耶稣出于两个截然不同的原因严厉斥责了他们。首先,既然他们听到了这番斥责,或许有些人会停下来,思考耶稣的话,并悔改。其次,无论法利赛人是否悔改,群众都会听到这些话,从而知道不要信任那些拒绝耶稣的法利赛人。

问:在《马太福音》15章14节中,为什么神有时允许瞎子被瞎子领路?

答:正如有人所言,最瞎眼的莫过于那些拒绝睁眼看的人。神允许人们去他们想去的地方。更好的问题是:为什么瞎子们允许,甚至更愿意,让自己被瞎子带领呢?

问:在《马太福音》15:21-29和《马可福音》7:24中,耶稣为何要去推罗和西顿?

答:乍一看,这些非犹太人的城镇似乎确实远离了耶稣的行经路线。但后面的经文表明,他当时需要赶出一个鬼(马可福音 7:29),而且许多来自腓尼基海岸的人都来听耶稣讲道。 提尔位于海岸线上,距离加利利海约35英里(56公里);西顿同样位于海岸线上,距提尔25英里(40公里),位于加利利海西北偏北方向60英里(96公里)处。

问:在《马太福音》15:21-28中,当“迦南妇人”求耶稣怜悯她时,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为什么我们只在《马太福音》中看到这段记载?还有耶稣对门徒的吩咐:“不要进入外邦人的路,也不要进撒玛利亚人的任何城邑;倒要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马太福音》10:5-6)?尽管这两段耶稣的话与祂普世救赎的信息相矛盾,但它们真的是耶稣所说的吗?还是早期教会社区捏造或编造出来的?

答:不,我们没有理由怀疑神,更不应认为神会允许祂的话语被早期教会团体的捏造或杜撰所“取代”。这两件事实际上与耶稣的事工完全吻合。在祂被钉十字架之前,犹太人曾有机会接受他们的弥赛亚,并为所有外邦人开路。即使在保罗的事工中,保罗也是先去犹太人的会堂,之后才去外邦人那里。

然而,若查看地图,推罗和西顿地区显然位于以色列疆域之外。因此,耶稣特意绕道去探访那位迦南(或称叙利亚-腓尼基)妇人。通过探访这位妇人,耶稣表明了祂的福音也将传给非犹太人。

问:在《马太福音》15:21-22以及福音书的整体记载中,我们看到耶稣向所有人应许救恩,不分犹太人、外邦人或异教徒,不作任何区分或歧视;但在《马太福音》中,我们发现救恩的重点放在了犹太人身上。您对此有何看法?

答:请看时间线。有三个要点需要注意。

1) 在所有福音书中(不仅限于《马太福音》),在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祂主要向犹太人传道,是为了给犹太人机会接受弥赛亚。

2) 耶稣复活后,福音才要传给所有的犹太人和外邦人。耶稣在《使徒行传》1:8中给出的顺序是:“耶路撒冷,然后是整个犹太地(那里有犹太人),接着是撒玛利亚(半犹太人),最后传到地极。”

3) 然而,尽管在外邦人和撒玛利亚人并非受难前传福音的主要对象,但耶稣在遇到他们时仍会与他们分享福音。例如,不仅有来自推罗和西顿的妇人(马可福音7:24-30),还有马可福音5:1-20中加利利海东岸(非犹太人聚居、以养猪为生的地区)的格拉森被鬼附之人。 耶稣在加利利海的犹太人(西侧)地区喂饱了五千人(马太福音14:13-21;马可福音6:30-44;路加福音9:10-17; 约翰福音6:8-12中,耶稣在加利利海的犹太人(西)岸喂饱了5,000人;而在马太福音15:32-38和马可福音8:2-9中,耶稣在加利利海的非犹太人(东)岸又喂饱了4,000人。

但如今,我们要向所有人传讲福音,无论他们是犹太人、阿拉伯人、欧洲人、亚洲人,还是其他任何人。

问:在《马太福音》15:21-22中,耶稣对迦南妇人的回应,是否显然表明他们只应爱犹太人以及那些按正确方式敬拜神的人?(穆斯林阿赫迈德·迪达特也曾提出这一点。)

答:不,这种说法难以成立,因为耶稣特意远行到了推罗和西顿地区。

耶稣起初是被差遣去寻找以色列的迷失羊,但后来祂多次渡过加利利海。这具有重要意义:加利利海西岸主要居住着犹太人,而东岸则住着外邦人,包括崇拜偶像的养猪人。不过,早在这一事件之前,撒玛利亚人便未按被认可的方式敬拜神,耶稣在事工初期就曾与那位撒玛利亚妇人交谈。

问:在《马太福音》15:24中,耶稣是否只为犹太人而来,而不为所有人而来?

答:不是。耶稣虽然首先去寻找以色列的羊,但在《约翰福音》10:16中,他也说过自己还有“别的羊,不是这羊圈里的”。当耶稣说出《马太福音》15:24那段话时,他曾远赴以色列境外,前往推罗和西顿地区,去探访一位叙利亚腓尼基妇人。此外,《约翰福音》4:39-42中也有许多撒玛利亚人信了耶稣。 后来,耶稣在加利利海东岸向那些非犹太人传道并喂养了他们。再后来,耶稣在《约翰福音》12章32节中说,祂要将万人吸引到自己那里来。耶稣起初先向犹太人传道的做法,保罗也效法了,他通常先向犹太人传讲上帝的话语,然后才向外邦人传讲。

问:在《马太福音》15:24-26中,耶稣将迦南(叙利亚-腓尼基)妇人比作狗,这算不算种族歧视?(穆斯林阿赫迈德·迪达特曾提出这一问题)

答:让我们反问一个问题。当耶稣说祂只是被差遣到以色列家的迷失羊那里时,祂身在何处?答案是:祂已经离开了以色列,翻山越岭(直线距离)走了30多英里,前往推罗——那里从来都不是以色列人的城市。 耶稣去那里交谈的对象,并非一位居住在以色列境外的犹太妇女,而是一位被明确认定为外邦人的妇女。但既然耶稣特意多走了一段路(实际上是30英里),祂希望她确信,自己所获得的并非理所当然的权利,而是出于恩典的馈赠。 顺便提一下,马太福音15:26中“狗”这个希腊词,其含义是“小狗”或“宠物狗”,而非野狗。

问:在《马太福音》15:21-29和《马可福音》7:27-29中,耶稣和那位叙利亚-腓尼基妇人究竟说了什么?

答:回答中需考虑以下四点。

1. 耶稣来到腓尼基海岸后,那妇人只向耶稣提出一个请求,就是为她的女儿赶出污鬼。请注意,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位被称为“希腊人”的叙利亚-腓尼基族妇人皈依了犹太教,甚至相信真神。

2. 耶稣长途跋涉来到以色列境外数英里之外后,直截了当地告诉她:上帝的信息是通过犹太人传来的,他们应当首先得医治(马可福音7:27)。换言之,除非她承诺相信传给犹太人的上帝信息,否则耶稣不会应允她的请求。

3. 她谦卑地同意按照耶稣的条件——而非其他任何条件——来到耶稣面前。我们同样需要对神的恩典怀有信心。

4. 虽然外邦人和狗在犹太人眼中都不受重视,但耶稣在此并未使用通常指代狗的词汇。这个词更适合译为“小狗”或“幼犬”。罗马人和希腊人确实很重视狗。 耶稣将犹太人对狗的轻视与外邦人对狗的珍视和喜爱相结合,用“宠物”这一比喻来形容她,其中暗含双关之意。然而,耶稣仍明确指出,他的信息首先是针对犹太人的。如果神大大赐福于他人而非我们,我们仍应为神赐予我们的祝福而感到喜乐。

总而言之,耶稣那漫长的路程,加上祂简短的话语,生动地阐释了这样一个悖论:耶稣会不远万里来到我们身边,但我们必须放下骄傲,按照祂的条件——而不是我们自己的条件——来到祂面前。

问:马太福音15:24中的“以色列迷失的羊”,是否指摩门教徒约瑟·菲尔丁·史密斯在《救恩教义》(1975年,第3卷,第214页)中所教导的、据称在被掳时期从以色列迁移到美国的人?

答:不是。这种解释在当时任何犹太人或基督徒中都完全不为人知。耶稣所说的并非地理上迷失的人,而是灵性上迷失的人。耶稣是救主,而非GPS。耶稣吩咐门徒说:“你们倒要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马太福音10:6-7),而他们在随后的日子里正是通过穿越以色列来履行这一使命,而非登上飞机飞往美国。

问:在《马太福音》16:1、4中,为什么向耶稣求天上的神迹是错误的?

答:对门徒来说,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竟在耶稣刚行完这么多神迹之后——其中许多神迹正是当着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面行的——还要求神迹,这一定显得很奇怪。显然,他们想表达的意思是,之前所有的神迹和奇事都不够好,但只要再多一个,或许就能达到他们的标准。 这里“试探”一词的希腊文,即他们想要试探耶稣,与马太福音4:1中撒但试探耶稣所用的词汇相同。耶稣的神迹已经帮助了瘸子、瞎子和被鬼附的人,而法利赛人所求的“从天上来的神迹”,却无法帮助任何人。耶稣拒绝了他们这种按需施行的要求。

问:在《马太福音》16:2-4中,昼夜更替与“时代的征兆”有什么关系?

答:昼夜可预测的循环是一个连孩童都能观察到的简单真理。耶稣的意思是,还有其他循环,例如祂再来的预兆,随后便是祂的再来。耶稣必将第二次降临,而第一次降临前出现的许多预兆,在第二次降临前也会再次显现。 耶稣在这里并不是说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是瞎眼的,也不是说他们不聪明。事实上,他称赞他们能够观察天气,并能综合各种迹象来预测天气。但这些人却无法在属灵层面上综合“时代的征兆”来得出结论。要么是他们做不到,要么或许,他们只是不愿意去做。

问:在《马太福音》16:3-4中,还有哪些其他例子表明,有人虽然能看清所有事实和细节,却对其中的意义和结论视而不见?

答:一个例子是,尽管当时叛乱频发,民众对罗马统治者普遍不满,皇帝们也冷酷无情,但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仍然没有意识到,他们所熟知的犹太地的末日已近在眼前。公元70年,耶路撒冷的全体居民不是被杀就是沦为奴隶。在那之后的十五年之内,撒都该人便绝迹了。

另一个例子是苏门答腊岛西海岸发生的那场大海啸。当海水退去时,许多动物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便逃往内陆。但一些本应比动物更聪明的游客,却拿着相机在海边拍摄退去的海水。

在佛罗里达州遭遇5级飓风期间,有位男士拥有两辆昂贵的汽车,总价值达50万美元。他本有一周时间将车转移,却只是把它们留在车库里。结果车库被摧毁,两辆车被掀翻,彻底报废。

我们需要自问一个问题:如果有人在30年后回顾我们的生活,会惊讶地发现哪些事情——虽然我们当时能看到所有征兆,却完全没有预料到会发生?这可能涉及身体方面(饮食、缺乏运动)、人际关系方面(我们如何对待配偶),或是灵性方面(我们对上帝赋予的某些责任是多么轻率)。

问:在《马太福音》16章4节中,先知约拿的预兆究竟是什么?

A:重点在于,除了这位敬虔之人的见证之外,并没有其他神迹。

问:在《马太福音》16:7-11和《马可福音》6:52中,五个饼喂饱五千人,以及七个饼喂饱四千人,其意义何在?

答:答案中有四点需要考虑。

耶稣是生命的粮。既然祂能喂饱这么多人,他们就不必担心自己是否拿了饼。

总的来说,耶稣已经照顾了他们,他们不应该担心上帝将来无法或不愿照顾他们。

由于马可福音说门徒第一次没有理解喂饱众人事件的要点,因此再次讲授同一课。

这里可能包含两个信息:一是上帝供养犹太人,二是上帝也供养外邦人。

许多穷人每天都在为如何获得食物而忧心忡忡。如果一个渔夫每周工作六天,某天却一无所获,那一天就赚不到钱。然而,即使他们亲眼目睹了耶稣喂饱五千人,随后又喂饱四千人,他们仍然担心食物是否足够。 有时,旧习惯和思维定式——比如匮乏感或受过的伤害——仍会在我们脑海中萦绕,即使时代已经不同。这表明他们缺乏信心,不相信有了耶稣,一切都会不同,也不相信上帝能改变现状。“若有上帝同在,微小也能成就大事”。

问:在《马太福音》16:7-11和《马可福音》8:19-20中,耶稣所说的这些数字有何意义?

答:有人或许会从第一次喂养中看到神秘的象征意义——五个饼、5,000人,以及对犹太人而言的五卷律法书;而在第二次主要面向外邦人的喂养中,则看到七个饼(一个完美的数字)和4,000人(4或许代表地极)。

然而,其实有一个更简单的解释:在耶稣那里,极少的几个饼就能喂饱极多的人。

问:在《马太福音》16:8中,耶稣为何说他们“信心太小”?

答:鉴于他们所目睹的一切,他们之所以为食物忧虑,并非因为知识有限,而是因为他们只关注眼前的难题,却忽略了神所能成就的事。

如今,基督徒有时也会感到焦虑,并非因为他们学得不够多,而是因为他们过于专注于自己的问题,以致失去了对神的关注。

问:在《马太福音》16:11-12中,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教导如何像面团里的酵?

答:酵母虽是微量的添加物,却能对整块面包产生巨大影响。同样,某些教导虽只是微小的成分,却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毫无疑问,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教导了一些好的内容;例如,他们都相信只有一位神,并且相信祂创造了一切。但教导中的不良部分可能如此渗透其中,以致耶稣并没有说要区分好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相反,即使他们教导中那微小的“酵”,也足以让耶稣告诫人们要完全远离他们。

撒都该人因接受《摩西五经》而拥有一些真理。然而,向撒都该人学习的人往往会怀疑神的话语,因为撒都该人否认《旧约》的其余部分,而且根据《使徒行传》23:8,他们还否认复活、天使和灵。

问:《马太福音》16:11-12是否表明该书的成书时间较晚,因为作者无法区分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

答:与某些自由派批评家的主张相反,情况并非如此。在公元70年罗马人摧毁耶路撒冷后的15年内,撒都该人作为一个群体便已消失。作者若熟悉此前的事件,才可能提及撒都该人。 如果马太从未提及撒都该人,那么实际上不提他们反而会指向晚期成书。尽管所有文献中描述撒都该人的内容最多只有几页,但马太应该熟悉他们,并且会知道他们是否曾与法利赛人联合起来反对耶稣——这就像在更晚的时期,罗马人和西哥特人曾联合起来对抗匈奴,或者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曾联合起来对抗土耳其军队那样。 马太还在《马太福音》3:7;16:1、6、11、12中提到了他们。警告人们要警惕这两个派别的教导,并不意味着作者无法区分这两个派别。在当今的政治语境中,我们应当警惕极左和极右的教导。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是一样的。

问:在《马太福音》16:13-14和《马可福音》8:27-29中,耶稣为何要了解别人说他是谁?

答:耶稣并没有去问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认为他是谁;那样做毫无意义。相反,耶稣问的是群众中的人认为他是谁。 祂向门徒提出这个问题的地方是腓力比的凯撒利亚,这是一座建在加利利以北、位于现今叙利亚境内、赫尔蒙山正南方的平原上的城镇,距加利利海以北约25英里,距约旦河以东5英里。 当时有两座名为“凯撒利亚”的城镇,这座位于希律·腓力(希律·安提帕的兄弟)统治的领地内。这座凯撒利亚有一座供奉已故罗马皇帝奥古斯都的宗教神庙。如果当地人将奥古斯都——一个既非神明也未行神迹的普通人——奉为神明,那么人们又会如何评价耶稣呢?这被称为“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即通过提问来引导思考。 有时,提出一个你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会很有用。这能让你了解回答者的想法,甚至能帮助回答者理清思路。当耶稣问“你们”说我是谁时,这里的“你们”是复数形式,所以耶稣是在问所有的门徒。不过,我们只知道彼得给出了答案。

问:在《马太福音》16:16-17中,彼得是如何仅凭圣灵就知道这一点的?

答:显然,彼得当时尚未听到耶稣明确宣告这一点。彼得并没有说“我认为……”或“我希望……”,而是确信无疑。此外,有人告诉彼得这一宣告是一回事,而彼得自己相信这一点则是另一回事。

问:在《马太福音》16:18中,罗马天主教徒和新教徒能就这一节经文达成哪些共识?

答: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应该都能就以下七点达成共识。

1) 彼得是教会所建基的磐石。 教会确实是建立在这位使徒的“磐石”上的;毕竟,根据《以弗所书》2:20a,教会是建立在所有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的。彼得是教会的主要根基之一,但他并非唯一的根基,正如《启示录》21:14所说,新耶路撒冷城有十二个根基,它们代表耶稣的十二使徒。

2) 这里并没有提到彼得的继任者。马太福音16:16-18中并未提及任何关于彼得继任者的内容。事实上,没有任何经文提到过彼得的继任者。

3) 耶稣才是那根基石,而非彼得。正如《以弗所书》2:20b所言,彼得并非比耶稣自己——那根基石——更重要的“磐石”。正如一块磐石稳稳地置于另一块之上,彼得自己在《使徒行传》4:10-11和《彼得前书》2:6-7中告诉我们,那磐石或根基石就是耶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0:4中也作了同样的说明。 彼得从未写过他自己就是“磐石”或“房角石”,但保罗在《以弗所书》2:20中说,虽然基督是房角石,但所有使徒都是根基。然而,尽管耶稣是房角石,但在《马太福音》16:16-18中,耶稣所说的“磐石”并非指他自己。

4) 无论是在复活之前(《马太福音》16:22-23)还是之后(《加拉太书》2:11-14),彼得的言行都并非完美无缺。

5) 尽管如此,彼得作为使徒仍以权柄说话(彼得前书1:1和使徒行传1:15-22),我们也应当以此来认可他的教导。如同早期基督徒一样,我们应当专心于使徒行传2:42所说的使徒的教导。

6) 彼得被赐予了天国的钥匙,即《马太福音》16:19中所说的“捆绑与释放”的权柄。事实上,所有使徒和教会都获得了同样的“捆绑与释放”的权柄,正如《马太福音》18:18所记载的。

7) 没有任何基督教教义能比彼得在此所作的认信更为根本。若有人不承认耶稣是应许的弥赛亚、永生神的儿子,也不承认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并从死里复活(《哥林多前书》15:1-11),那么他们的信心便是徒然的,也无法使他们进入天堂。

问:在《马太福音》16:18中,这里的“磐石”指的是什么或谁?

答:许多人忽略了一个关键点,即在《马太福音》第16章中,彼得与“磐石”的关联不仅出现了一次,而是两次。在《马太福音》16:18中,彼得被比作一块“好的”磐石,即根基之石。而在《马太福音》16:23中,彼得则被比作一块“坏的”磐石(某些译本译为“绊脚石”),但字面意思是“绊脚石”。 彼得怎么可能同时是这两种呢?——这些都是比喻。对此主要有两种观点,两者都可能成立。

这块“磐石”指的是彼得对基督的认信。此处使用的“磐石”一词在希腊文中并非同一个词,而是两个不同的词。西门之所以被称为“彼得”(即“磐石”),是因为他最先承认耶稣是基督。耶稣对彼得使用第二人称“你”,但“这磐石”则用第三人称。 耶稣和门徒都来自加利利,很可能说希腊语。无论基督徒如何解释这一特定经文,约翰一书4:1-3和约翰二书7-10都表明,任何不承认耶稣以肉身降临的人,都不应被接纳或欢迎。 《哥林多前书》15:1-4表明,凡不相信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并肉身从死里复活的人,其信仰都是徒劳的。《哥林多前书》12:3教导说,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没有人能说“耶稣是主”。实际上,教会是建立在对耶稣基督的认信之上的。

那块磐石就是彼得本人。耶稣和门徒无疑通晓亚兰语,因此耶稣在此处可能使用的是亚兰语。这两个词在希腊语中有所不同,因为一个是阴性词,另一个是阳性人名。然而,亚兰语并没有阳性、阴性和中性词尾的区分。此外,使徒约翰的门徒帕皮亚斯曾提到,《马太福音》最初是用希伯来语(或许指亚兰语)写成的,后来才被翻译成希腊语。 在亚兰语中,会使用相同的词“kepha”。天主教徒普遍认为这里的“磐石”是指彼得,因为他们相信这支持了教会建立在彼得之上的观点。进而,他们补充说彼得将教皇的职位传给了继任者。虽然圣经中没有这最后一部分的暗示,但新教徒将这里的“磐石”解释为彼得也并无不妥。 无论基督徒如何解释这节经文,坚实的基础都是由磐石构成的,而《以弗所书》2:20中提到,所有使徒和先知都是教会的根基。从实际角度而言,教会是建立在圣经之上的,而圣经正是使徒和先知的教导。

既然彼得与两种“磐石”相关联,非罗马天主教徒便不难看出这两个方面都是真实且重要的。彼得是教会的基石,而“教皇是彼得的继任者”这一创新观点,却成了罗马天主教徒的绊脚石。

问:马太福音16:18没有说什么?

答:经文至少有八个重要内容是它没有说的。

1. 它没有说教会所建的基石是彼得。如果这样说,那就与《以弗所书》2:20b中基督是基石的说法相矛盾。

2. 它并未排除彼得及其他使徒作为教会所建之磐石的可能性。若如此,便会与《以弗所书》2:20a中“教会是建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磐石)上”的说法相矛盾,也违背《启示录》21:14。

3. 这并不表明彼得作为使徒有任何继任者,也没有提及教皇。事实上,即使在尼西亚会议上,也被认可的四大主要教会是耶路撒冷、君士坦丁堡、罗马和亚历山大。

4. 虽然经文说地狱之门不能胜过教会,但并未说撒但无法成功地将腐败引入教会。事实上,福莫苏斯教皇死后,就被继任的教皇以异端罪名审判并定罪。以下这些教皇曾被审判:

a) 持撒伯流派异端观点的教皇泽菲里努斯和卡利斯图斯一世

b) 斯蒂芬六世(896-897)及其主持的“尸体会议”。该会议对教皇福莫苏斯的遗体进行了断指。斯蒂芬六世后来遭暗杀。

c) 塞莱斯廷五世(1294-1296),其几乎所有官方行为均被继任者——残暴的博尼法斯八世——废除。塞莱斯廷辞职后遭谋杀。博尼法斯下令对科隆纳家族发动十字军东征。

d) 博尼法斯八世(1294-1303)卷入了许多战争。他撰写了《唯一圣体》(Unam Sanctam)。他在被囚禁后不久因“懊恼”而死。

e) 本笃十一世(1303-1304)推翻了博尼法斯八世于1302年颁布的教宗诏书《Unam Sanctam》。

f) 克莱门特五世(1305-1314)以异端和鸡奸罪对博尼法斯八世进行了审判。

g) 1328年,巴伐利亚皇帝路易四世以异端罪名废黜教皇若望二十二世

h) 1328年——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后任米兰大主教)迫害了忠于约翰二十二世的天主教神职人员

5. 这并不能保证罗马主教的继任会一脉相承。曾有一位教皇来自谋杀前任教皇的派系。如果这都不算中断教皇继任,那么教皇继任就毫无意义。

以下三点依据罗马天主教徒卡尔·基廷的观点。

6. 错误的人不会成为教皇——参见《弗朗西斯之争》第82-83页。请阅读关于亚历山大六世、博尼法斯八世、曾进攻意大利各城市的朱利叶斯二世,以及出售教皇职位本笃九世的记载。

7. 反面教材:暴力、邪恶、不道德、任人唯亲之人不会成为教皇

8. 教皇们未能捍卫正确的教义 《天主教与原教旨主义》第227页

问:在《马太福音》16:18中,耶稣是否如天主教会所宣称的那样,实质上是在说彼得是第一任教皇?

答:这一说法最早是由教宗达马苏斯于公元382年用来支持教宗世袭的。正如戴夫·亨特在《女人骑着野兽》第101页所写:“多个教宗并存的最早实例之一,是敌对派系同时选举乌尔西努斯和达马苏斯为教宗。前者的一派在经历了大量暴力冲突后,成功将其推举为教宗。 后来,经过一场为期三天的血腥战斗,达马苏斯在皇帝的支持下获胜,并继续担任基督的代表长达18年(366-384年)。那么,这种通过武力运作的、‘源自彼得的无间断传承’的‘使徒传承’,真的存在吗?”

同书第135-136页,罗滕堡主教约瑟夫·赫费勒指出:“‘但在所有这些文献[教会历史与教义]中,我从未见过[教皇无误论]这一教义出自可信来源。’……冯·多林格——当时教会史领域的权威学者之一——完全赞同赫费勒的观点。 他的著作(被罗马教廷禁书)曾警告庇护九世即将试图强行通过无误教义,并提醒那些将聚集商议这一关键决定的主教们:‘无论是古代的信经、教理问答,还是为教导信众而撰写的教父著作,都没有半个字提到教皇,更遑论暗示信仰和教义的一切确定性都取决于他。’”

希波的奥古斯丁(公元388-430年)说:“因此,他[耶稣]说:‘在这磐石上——就是你所承认的——我要建立我的教会。’因为这磐石(petra)就是基督;而彼得本人也是建立在这根基上的。” 随后,奥古斯丁引用了《哥林多前书》3:11,并指出教会象征性地存在于作为磐石的彼得之中。(《约翰福音注释》第124篇第21章第5节,第7卷第450页。)

问:在《马太福音》16:18中,“磐石”为何被视为历史上最具深意的双关语?

答:有人曾说:“这是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双关语。”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观察是正确的,因为几个世纪以来,这些话一直被用来支持教皇。

然而,尽管所有人都应认同,耶稣本意是让彼得和其他使徒在世上对教会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耶稣从未提及所谓的继任者。因此,使这些话语成为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双关语的,并非话语本身,而是将其不恰当地延伸至教皇的行为。

不过,如果耶稣说的是阿拉姆语,那么“kephas/cephas”(巨石)虽然不是一个常见的名字,但在此处并不构成双关语。

顺便提一下,有位读者指出,这个双关语可能出自希伯来语,而非希腊语。 在希伯来语中,这可能分别是“石头”(eben)和“我要建造”(ebneh)。例如,乔治·霍华德指出了一篇由名叫谢姆-托布·本·沙普鲁特的拉比撰写的14世纪希伯来语论文,其中希伯来文原文写道:“你是石头(eben),我要在你上面(ebneh)建造我的祷告之屋。”更多信息请参见www.jerusalemperspective.com/Default.aspx?tabid=27&ArticleID=1859 。

问:在《马太福音》16:18中,昆兰的《死海古卷》中是否发现了“彼得”这个名字?

答:没有。约翰·阿莱格罗(John Allegro)对现称为4Q432卷轴的抄本所作的译文中曾有相关报道。然而,三一西大学(Trinity Western University)的马丁·阿贝格(Martin Abegg)在电子邮件中指出,该名称并不存在于4Q432卷轴中。

问:在《马太福音》16:18中,关于“阴间的门”,这节经文可能包含哪三项互补的含义?

答:这里涉及三个不同的语境,而在所有三种情况下,“阴间的门”都无法胜过教会。

在复活之时,当基督复活时,祂将旧约时代的圣徒带到了天上,正如《以弗所书》4:8-10所记载的。

如今在世上,阴间的门无法阻止上帝国度的扩展。

在被提之时,神的子民将复活,他们的身体不会留在坟墓里。

问:马太福音16:19中的“捆绑”和“释放”指的是什么?

答:试想,如果今天的基督徒没有新约,他们该如何分辨异端分子与误入歧途的基督徒,又如何区分怪异的教导与合神心意的教导?这正是早期教会的处境。神赐给使徒们分辨的能力,以及宣告何为正统教导的权柄。马太福音16章19节中赐给彼得的“捆绑与释放”的权柄,在马太福音18章18节中已赐给了整个教会。 类似这种“捆绑与释放”——即赦免或保留罪孽——的权柄,耶稣在《约翰福音》20章23节中赐给了所有的使徒。从某种意义上说,使徒们今天仍通过《新约》以书面形式行使这一权柄。但在《新约》全部成文之前,他们直接行使这一权柄至关重要。

有人认为,这并非为了判定有罪或无罪,而是为了宣告结果,正如彼得在《使徒行传》5章1-10节中宣告亚拿尼亚和撒非拉因欺骗圣灵而有罪一样。

还有人认为,“捆绑”和“释放”是拉比犹太教中常见的术语。这些术语意指对各类活动作出授权或禁止的裁决。

问:在《马太福音》16:19中,天国的钥匙究竟指的是什么?

答:首先,请注意经文说的是“天国的钥匙”,而不是“教会的钥匙”。 经文中提到了多把钥匙,也提到阴间有多个门。这里并不涉及金属或实体物品。正如《新国际版研读圣经》(NIV Study Bible)第1466页所说,这既可以指福音的信息,也可以指彼得为犹太人(《使徒行传》2章)以及后来为外邦人(《使徒行传》10章)开启福音之门。

耶稣还在《马太福音》23:13中说,文士和法利赛人把天国关在人面前。《路加福音》11:52中提到,律法专家夺去了知识的钥匙。

问:在《马太福音》16:19中,这些天国的钥匙能否被传承下去?

答:圣经从未暗示任何“钥匙”可以被传承,除了耶稣将这些钥匙赐予所有使徒这一例外。然而,耶稣以比喻的方式告诉使徒们他们拥有“钥匙”,并不意味着耶稣自己放弃了这些钥匙,因为在《启示录》1:18中,耶稣仍然拥有“死亡和阴间的钥匙”。

假设而言,即使早期某位教宗拥有这些钥匙并能将其传承下去,若教宗继承序列曾中断,这也并不意味着继承关系依然存在。一位教宗因前任被废黜而接手钥匙,听起来荒谬至极。倘若某位教宗道德败坏,例如亚历山大六世(公元1492-1503年),这同样会中断教宗的继承序列。当然,从那一刻起,人便无法传承自己从未拥有的东西。

某些教皇究竟有多糟糕?根据奥斯汀所著《基督教专题史》第148页记载:

“随后[904年后]开始了所谓的‘淫乱统治’时期,在此期间,狄奥多拉及其两个女儿——小狄奥多拉和马罗齐娅——实际上控制了罗马和教会本身。这些女子作为诱人的妓女,曾出卖自己的身体以换取职位、头衔和土地,从而获得了广泛的权力。 马罗齐娅曾与教皇塞尔吉乌斯三世有染,所生之子后来成为了教皇约翰十一世。 当马罗齐娅企图加冕为女皇时,她的幼子阿尔贝里克绑架并囚禁了母亲,将同父异母的兄弟——教皇——也关进监狱,自己登上了皇帝之位。他统治时期为932年至954年,对教廷实行绝对控制。阿尔贝里克死后,其子奥克塔维安当选为教皇约翰十二世,并被证明是这个堕落家族中最令人憎恶的一员。

b. 奥托王朝时期。962年,邪恶的约翰十二世为德国国王奥托一世加冕,册封其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约翰原以为找到了一个同样堕落的盟友,但很快发现这位新皇帝品格高尚,致力于恢复教廷的尊严与荣誉。当奥托召集主教会议商讨罢免约翰一事时,教皇威胁要将与会者全部开除教籍,但他们仍将他罢免了。 三个月后,约翰召集了另一场主教会议,推翻了奥托主教会议的决议。因此,奥托决定动用武力,将这位邪恶的统治者从教廷中铲除。

……[1004年之后]教廷历史的接下来的四十二年,充满了激烈的权力斗争、权宜之计、平庸无能、道德沦丧和腐败。 随着一名堕落的十二岁男孩当选教皇本笃九世(1032-1045),这一时期似乎达到了最低谷。他在经历了可耻的放荡生活和反复无常的治理之后,竟将神圣的三冠(即教皇之位)卖给了出价最高者。他后来被称为格雷戈里六世(1045-1046)……”

天主教神学院教授帕克瓦和其他天主教徒给出的答案,会让许多新教徒大吃一惊。他们同意新教徒的观点,即许多教皇都是不敬虔的人,很可能下地狱了。但既然他们是教皇,我们无论如何都必须服从他们。

如果一位教皇被强行囚禁并废黜,那么新上任的、与前任敌对的教皇是否拥有从前任教皇那里继承的权威和继任权?当时的基督徒是否应该畏惧约翰关于绝罚的威胁? 当时的基督徒是否应该支持奥托为对抗教皇而备战?在什么情况下,一个花钱买来教皇头衔的人才能成为圣彼得的继任者?显然,如果有人像《使徒行传》8:13-25中被比作西门的那个人一样,通过购买教皇职位获得该职,我们岂不更不该服从他吗???

问:在《马太福音》16:20和《马可福音》8:30中,耶稣为何不愿门徒在此时告诉别人他是基督(即弥赛亚)?

答:首先要注意,耶稣从未要求他们说谎或否认祂是弥赛亚,只是让他们不要向外人宣扬此事。这至少有两个可能的原因。

1. 在事工的这一阶段,耶稣希望门徒先聆听祂的话语,再决定祂是否是弥赛亚。有时,让福音的听众亲自聆听耶稣的话语,比花太多时间对福音进行“情境化”和“当代化”处理要好。

2. 正如马太福音16:21所示,门徒在向他人传讲之前,必须首先对耶稣的身份有 crystal clear 的认识。

耶稣在棕枝主日通过“凯旋入城”公开宣告了这一点。当然,复活之后,耶稣在《马太福音》28:18-20和《使徒行传》1:8中吩咐他们向全世界传扬。

问:在《马太福音》16:21和《马可福音》8:29中,为什么彼得的认信是耶稣事工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答:从他们认出耶稣是基督的那一刻起,耶稣就开始教导他们,自己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死。他们必须先相信耶稣是谁,才能明白耶稣为何必须为他们的罪而死。

问:在《马太福音》16:21和《马可福音》8:31中,耶稣为何偏偏在事工的这一特定时刻——而不是更早的时候——才开始告诉门徒祂将要受苦并被弃绝?

答:直到至少有一位门徒认出并相信耶稣就是应许的弥赛亚,耶稣才说祂将受苦并被杀。

问:在《马太福音》16:21中,耶稣为何要等到此时才告诉门徒祂将受苦、死去并从死里复活?

答:对门徒而言,首先认出祂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至关重要。但一旦他们认出这一点,耶稣便进入下一步:弥赛亚必须受苦、死去并复活。 耶稣或许也不希望门徒们草率地得出“弥赛亚现在就要战胜罗马”这样的错误结论。耶稣此前曾在马太福音9:15、10:38、12:40以及约翰福音2:19、3:14中暗示过自己的死,但这是耶稣第一次公开宣告此事。

问:在《马太福音》16:21;17:22;20:19;《马可福音》8:31中,既然耶稣将在三天后或第三天复活,这是否意味着祂至少死了24×3=72小时?

答:不,因为《路加福音》24章21节说,复活之日是第三天。耶稣在星期五下午去世,星期日黎明时分复活。“三天之后”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希伯来语惯用语,意指三天中的部分或全部时间。以下是“三天惯用语”的另外五个例子。

1. 在《创世记》42章17节中,约瑟将他的兄弟们囚禁了三天。但在第18节中,他于第三天释放了其中九人。

2. 《历代志下》10章5节中,罗波安对百姓说:“三天后你们再来见我。”然而在《历代志下》10章12节中,百姓回来时却说:“第三天再来见我。”

3. 在《撒母耳记上》30章12节中,一位生病的埃及奴隶告诉大卫,他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吃过任何食物、喝过任何水了。然而,一个人在沙漠中完全没有水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生存72小时。毫无疑问,这位奴隶所指的是“三天中的一部分”。

4. 在《以斯帖记》4:16中,以斯帖要求众人“昼夜三日”为她禁食,她自己也会照做。然而《以斯帖记》5:1说,以斯帖在“第三日”设宴,因此这是一种等效的时间表达。

5. 在提及基督的受难与复活时,耶稣本人在《马太福音》12:40中说:“三天三夜”;《马可福音》8:31说:“第三天他要复活”;《马可福音》14:58说:“过了三天”;《约翰福音》2:19说:“三天之内”;《路加福音》24:21说: “这第三天就是今天”。

综上所述,我们已证明这一希伯来语习语可以表示“三天之内”,而且从罗波安时代到耶稣时代,这种表达方式一直被人们所理解。

问:在《马太福音》16:22-23和《马可福音》8:32-33中,耶稣为何在此责备彼得,说“撒但,退我后边去”?

答:彼得心中所想的是人的事,而非神的事。撒但利用耶稣的密友彼得来试探耶稣。然而,耶稣识破了这试探的本质。 耶稣并非在说彼得被鬼附身,或受撒但控制。而是耶稣认出,那建议背后是撒但。当神要我们为祂做某事时,若我们却提出或想到一条走捷径的建议,我们就应当认清其本质:那是来自撒但的诱惑。即使对方是出于好意且同为信徒,我们也应当意识到,他们所提出的建议仍可能是撒但的诱惑。 旷野中的撒但,以及此处的彼得,都曾建议耶稣可以不经历苦难就获得王权。今天,如果我们试图让耶稣成为我们的王和救主,却不接受十字架或认为没有十字架的必要,我们就正在破坏上帝的救赎信息。

问:在《马太福音》16:22-23和《马可福音》8:33中,彼得怎么会有胆量去纠正并责备耶稣呢?

答:耶稣拣选彼得时,就是拣选了一位有胆量的门徒。胆量本身既非善亦非恶。跟随神时的胆量是好的,但执意走自己道路时的胆量通常并非如此。

问:在《马太福音》16:22中,彼得为何在此愚昧地责备耶稣?

答:彼得以为耶稣需要他的纠正和建议。即便是今天,有些人仍会抱有“自己比神更懂”的态度。

问:在《马太福音》16:23和《马可福音》8:33中,当今的人会以哪些方式将人的事放在心上,而不是将神的事放在心上?

答:我们可能用人的智慧取代神的智慧。当我们的做法与神的道路相悖时,却仍坚持按自己的方式行事。 我们可能会忘记,我们的盼望在神那里,而不是在自己的力量或智慧上。我们可能会使用自己世俗的方法。最后,我们可能急于迅速完成自己的“职责”,以致无法充分享受在神面前的时光,宁愿选择“快餐式”的敬拜,也不愿全心全意地献身于神。

除非你也对自我说“不”,否则你就没有全心全意地对神说“是”。

问:在《马太福音》16:24中,耶稣为何在告诉门徒祂将被钉十字架之前,就先提到了十字架?

答:耶稣在告诉门徒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将被钉十字架。他们都已经知道什么是钉十字架,因为罗马人经常将叛乱者和强盗钉在十字架上。钉十字架会成为激励他人遵守规矩的手段。既然热诚党革命者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世俗事业而甘冒被钉十字架的风险,门徒们就更应该愿意为了更值得的天上事业而甘冒被钉十字架的风险。 最终,十二使徒中除约翰外,其余所有人都因信仰殉道;约翰则被流放到拔摩岛,最终自然死亡。

问:在《马太福音》16:27中,耶稣是以父的荣耀降临,还是如《约翰福音》1:14所说,以他自己的荣耀降临?

答:《约翰福音》1:14说,他们曾看见耶稣部分的荣耀。例如,他们在五旬节就见到了部分荣耀。《马太福音》16:27所指的是遥远未来的一件事,即耶稣再来之时。换言之,你们现在还什么都没看见呢!

问:马太福音16:27所指的,是否并非“世界的末了”,而是巴哈欧拉至高无上的显现——正如巴哈伊教徒在《巴哈欧拉与新时代》第268-269页所教导的那样?

答:不,请更仔细地阅读这节经文。经文说人子将带着他的天使,以他父的荣耀降临,并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人们并没有看见巴哈欧拉身边有任何天使,而且巴哈欧拉既没有报答那些被流放或殉道的虔诚巴哈伊信徒,也没有报答那些迫害他的穆斯林。

问:在《马太福音》16:28和《马可福音》9:1中,耶稣所说的“有些人未尝死味,必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地降临”,是什么意思?

答:首先说明答案不是什么,然后说明答案是什么。

X1.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耶稣曾教导门徒们会长久存活。事实上,从教会历史中我们知道,十二使徒中有十一位殉道而亡。只有一位——约翰——是自然死亡。不过,他仍然在帕特莫斯岛上遭受了流放之苦。

X2. 这绝非指《启示录》20:1-6中所提到的千年国度。

X3. 这绝不能指转世轮回,因为经文提到“在他们看见人子降临在祂的国度里”之前。转世轮回不仅不符合事实,而且即使转世轮回属实,转世之人仍会经历死亡。

X4:有些人认为这是指不久之后发生的变像事件。当彼得在《彼得后书》1:16-18中提到自己是祂威严的亲眼见证人时,《1001个圣经问题解答》第299-300页指出,这表明彼得是这样理解的。

答案:这指的是耶稣通过被钉十字架“赢得”了祂的国度,而复活便是这一事实的明证。祂在战胜撒但之后进入了祂的国度。基督徒们对于起始日是复活日还是五旬节存在分歧,但这只是一个非常次要的问题。

马太特别强调天国。 天国起初会像一粒芥菜种那样微小(马太福音13:31),又像酵母一样虽不可见,但其作用会在世界的面团中显现(马太福音13:33);但最终,天使们将从天国中清除一切导致罪恶的事物以及所有作恶的人(马太福音13:41-42)。 天国好比埋藏的宝藏,有人暗中寻得(马太福音 13:44),但它极其珍贵,好比商人变卖一切去买一颗珍贵的珍珠(马太福音 13:45-46)。 正如《马太福音》13:47-50中“撒网”的比喻所示,天国是今生中既有好鱼也有坏鱼的存在,但它也将在世代的终结时得到最终的实现。神的国就在我们心里(路加福音17:21)。

马太福音16:19中,彼得以及后来其他使徒都领受了天国的钥匙。

在最后的晚餐上,耶稣说,他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他在父的国度里与门徒们一同重新喝它为止。(马太福音26:29)耶稣复活后曾与门徒们一同吃喝。

总结:那些寿命与常人无异的门徒们说,天国是在耶稣复活后降临到地上的。虽然犹太人可能期待一个能推翻罗马统治的军事王国,但耶稣教导说,天国好比芥菜籽、酵母,或是那颗极贵的珍珠。它虽小,起初难以察觉,却价值连城,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问:在《马太福音》17:1-8中,耶稣为何显出变像?

答:虽然圣经没有明确说明,但这可能是多种原因的综合结果,既与门徒有关,也与耶稣本人有关。

1. 对门徒而言,这一启示是一个确证他们信仰的记号,旨在鼓励并坚固三位亲眼目睹此事的门徒。或许在耶稣受难之前,坚固这三人的信心是很有必要的。

2. 这使这三位门徒被拣选为其余门徒的领袖。

3. 圣父和圣灵本可以借此事件来坚固耶稣,并指引他在被钉十字架之前该做什么,以及在被钉十字架与从死里复活之间该做什么。

4. 这也可能是一个见证,表明耶稣作为完全无罪的人已经“通过了考验”,而随后的对话则围绕着他的受难展开。

在此之前,耶稣已经展现了许多彰显祂大能的证据。但所有这些神迹都是耶稣所行的,或是祂所能行的,并不单纯代表祂的本质。有时我们需要暂停事工和其他事务,单纯地与主独处,专注于祂的本质。

当然,神没有义务向我们解释万事万物的缘由。

问:在《马太福音》17章1节中,耶稣带他们上了哪座山?

答:很可能是梅龙山(Mt. Meron),海拔约3,926/3,963英尺,即1,204米。 这很可能不是赫尔蒙山(9,232 英尺),因为那里终年积雪,在山上过夜并不合理。他们很可能也没有登上塔博尔山(1,900 英尺,正如耶路撒冷的西里尔和杰罗姆所认为的那样),因为山顶上有一座罗马要塞。

梅隆山是一条中等难度的徒步路线,需时五至八小时。冬季山顶常有积雪,但一年中的其他时间则没有。

问:在《马太福音》17:1-8中,变像事件是复活还是异象?

答:严格来说,两者都不是。摩西和以利亚确实在场——至少在灵里——并与耶稣交谈。圣经并未说明他们是否以肉身显现。摩西和以利亚乘着明亮的云彩而来,随后又离去了。 以利亚是在旋风中升天的(《列王纪下》2:1),虽然摩西死了,但他的尸体从未被找到(《申命记》34:6),而且魔鬼曾与大天使米迦勒为摩西的尸体争辩(《犹大书》9)。

问:在《马太福音》17:2和《马可福音》9:3中,耶稣的衣服为何变得如此洁白?

答:圣经并未说明当荣耀显现时,衣服为何会变白(或发出耀眼的光芒)。其他关于荣耀中穿着白衣的例子,还包括显现的天使。

问:在《马太福音》17:3-4和《马可福音》9:4中,马太和马可是如何知道那是摩西和以利亚的?

答:很可能是因为彼得、雅各或约翰告诉了他们。彼得、雅各和约翰又是如何知道的呢?要么是他们听到耶稣直呼他们的名字,要么是耶稣事后告诉了他们,要么是天父直接向他们启示了这一点。

问:在《马太福音》17:9和《马可福音》9:9中,耶稣为何特别嘱咐门徒,在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前,不要把变像的事告诉任何人?

答:许多犹太人拒绝承认耶稣是弥赛亚;他们又怎会相信变像之事呢?相信耶稣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这一点至关重要。而了解或相信变像这类次要问题则并非必要。如果有人在目睹神迹后仍不接受耶稣是弥赛亚,那么仅凭关于变像的传闻,他们也很难因此而信。 耶稣复活后,那些原本就信耶稣的人,自然会毫不费力地接受变像的事。

同样,当我们向他人传讲基督时——尤其是初次传讲——在所有可以谈论的话题中,务必确保将这宝贵的时间用于讲述最重要的内容。

彼得、雅各和约翰本可以四处向所有人讲述变像的事,但或许质疑他们神志是否正常的人,会比相信他们的人更多。然而,与即将发生的复活相比,这种二手证据并不算什么。有时,在与他人分享时,我们不应提及那些“略有说服力”的基督教内容,而应着重讲述那些“极具说服力”的内容。

问:在《马太福音》17:11-13中,施洗约翰是如何成为那位“将要来的以利亚”的?

答:首先我们来讨论以利亚,然后是施洗约翰。

以利亚本人曾出现在变像事件中。在马太福音17:11中,耶稣提到以利亚“恢复万物”是未来时态,而以利亚本人将在耶稣再来之前显现。有人认为以利亚就是《启示录》11:3-12中提到的两位见证人之一。

施洗约翰是凭着以利亚的灵和能力而来的,马太福音17:12-13中,耶稣所比喻的正是施洗约翰。

在戏剧排练中,某人可以代替演员登台,而正式演出时则由演员本人登台。

结论:在第一次降临期间,施洗约翰扮演了以利亚的角色,但这并不妨碍以利亚本人在耶稣第二次降临之前显现。

问:在《马太福音》17:12和《马可福音》9:11-13中,施洗约翰是如何应验以利亚的预言的?他是以利亚转世吗?

答:不是,因为转世是错误的,正如《希伯来书》9:27和《罗马书》9:11所示。在耶稣第一次降临时,施洗约翰承担了以利亚的目的和使命。当然,以利亚(而非约翰)本人曾在变像时短暂出现。 许多人认为,以利亚将是《启示录》11:3-12中第七号角吹响前出现的两位见证人之一。当耶稣(第一次)降临时,当时天国之所以尚未在世上完全建立,并不是因为以利亚和摩西不在场。他们当时确实出现了。

问:在《马太福音》17:14-16和《路加福音》9:37-39中,为什么鬼常常伤害被附身的人?

答:一个原因可能仅仅是出于对人的仇恨。但第二个原因可能与恶人常常伤害那些曾帮助过他们的人的动机相似。 关于这一点,马基雅维利那本腐朽的著作《君主论》给出了一个合乎逻辑、实际上甚至残酷得合乎逻辑的解释:书中提到,雇佣军首领在效忠君主时固然危险,但若背叛君主则更为危险。他写道,最稳妥的做法往往是暗杀,即使此人过去一直表现得非常忠诚!如果有人与邪恶为伍,那么当他们曾帮助过的人对他们施加恶行时,就不应感到惊讶。

问:在《马太福音》17:15中,癫痫的术语字面意思是“被月亮击中”。癫痫发作与月相之间是否存在任何关联?

答:古人显然是这么认为的,否则也不会使用这个词。在现代,我们对此尚不确定。2008年,萨莉·巴克森代尔(Sallie Baxendale)和詹妮弗·费舍尔(Jennifer Fisher)在《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被月亮击中? 月相周期对癫痫发作的影响》(https://pubmed.ncbi.nlm.nih.gov/18602495/)。他们研究了1,571次癫痫发作,发现夜空的黑暗程度与癫痫发作之间存在相关性。这是夜空的亮度,而非月相,因为他们已对云层覆盖情况进行了校正。 另一方面,C. L. 雷森等人1999年发表在https://pubmed.ncbi.nlm.nih.gov/10363673/上的文章则未发现这种相关性。他们认为癫痫发作可能与缺乏良好的夜间睡眠有关。当然,如果你身处一间挂着厚窗帘的屋内,月光照亮夜空的情况可能并不重要。

问:在《马太福音》17:15-21、《马可福音》9:17-18,28-29以及《路加福音》9:40中,门徒为何无法赶出这个鬼?

答:这并非因为门徒的身份,也不是因为神的大能有所限制。而是因为当时他们把赶鬼的能力视为理所当然,没有祷告或禁食,这或许源于骄傲或自满。如今,有些基督徒之所以看不到应有的果效,正是因为他们没有花时间祷告和禁食。

问:在《马太福音》17:15-21、《马可福音》9:17-18,28-29以及《路加福音》9:40中,赶鬼时我们应该按手吗?还是这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动作?

答:我们的手并非魔法。但正如在祷告时采取各种姿势能帮助我们一样,为被鬼附的人按手是合宜的,也符合圣经。这并非必须之举,并非“若不能按手,就无法赶出鬼”。

问:在《马太福音》17:15-21中,被赶出的邪灵会否反过来攻击团队中那些正在尝试赶鬼、但属灵上较软弱的人?

答:邪灵不会附在真正的信徒身上,但它们可以压制信徒,并通过更强烈的试探、恐惧、抑郁等方式攻击信徒,使他们将目光从耶稣身上移开。因此,团队成员应当与主亲密同行。

顺便提一下,赶鬼还有另一种危险。如果被赶出鬼的人不愿让基督进入心中,那么鬼就可能回来,甚至会带来更多的鬼。参见《马太福音》12:43-45和《路加福音》11:24-26。

问:在《马太福音》17:15-21中,有些教会实行这样的做法:家属必须将被鬼附的人带到教会,而不去其家中。这是因为在教会里赶鬼比在别人家里更安全吗?

答:我认为在教会或家中进行都可以。但如果可能的话,我不会在有偶像(佛像等)或涉及占星术、算命的家中进行。

问:在《马太福音》17:15-21中,如果一位非基督徒妇女被邪灵附身,而丈夫起初并不反对。但经过两三次探访后,丈夫改变了主意,不再欢迎驱魔团队,甚至阻止他们前来,而妻子仍然愿意接受驱魔,我们该如何处理?她必须服从丈夫吗?

答:这是一个棘手的情况。妻子理应顺服丈夫,但首先要顺服神。因此,如果丈夫命令妻子做违背圣经的事,妻子必须在此事上违抗丈夫。不过,在其他方面她仍应顺服丈夫。然而,如果妻子希望基督徒前来,我认为她并非被恶灵附身;尽管她可能正遭受恶灵的攻击。 这位妻子是否愿意来教会?如果丈夫不希望妻子与信徒来往,而《希伯来书》10:25又吩咐我们不可停止聚会,那么妻子的本分就是首先顺服神。

问:在《马太福音》17:15-21中,如果受鬼附的人在服事过程中伤害了自己或从窗户跳下,而家属决定向小组组长或小组提出投诉或提起诉讼,教会的立场是什么?

答: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人们几乎可以因任何事情提起诉讼并指责他人。无论如何,教会成员都应采取预防措施,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

问:在《马太福音》17:15-21的背景下,我们在探访被鬼附的人之前,是否必须告知牧师并征得他们的批准?

答:我强烈建议将此事告知你的牧师或长老。《希伯来书》13:17说,我们要顺服那些治理我们的人,这里指的就是牧师和长老。

问:在《马太福音》17:17中,耶稣为何对谁感到恼火?

答:耶稣所说的这个“不信又悖谬的世代”,可能指当时生活的一群人,也可能指像犹太人那样的一群人。但无论如何,这番责备也指向那九个门徒。门徒们早已被赐予医治的能力,但令人尴尬的是,他们随后却退缩了,无法医治这个人。 耶稣正在为那个文化中人们普遍缺乏信心而叹息,而门徒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小信”并非指“一点点”信心,而是指信心的匮乏。

问:在《马太福音》17:17中,你认为今天有哪些情况会让上帝因信徒缺乏信心而感到恼火?

答:可能有多种方式。有时,我们的忧虑和焦虑可能表明对上帝缺乏信靠。有时,当基督徒看到自己的安全、亲人的安全或财产面临风险时,他们会更不愿遵行上帝的旨意。有时,基督徒只会“半心半意”地做事,以求稳妥,而不是全心投入。 有时,基督徒会想用世俗的方法来行神的旨意,因为他们因信心不足而觉得必须这样做。有时则是一种“我能靠自己解决”的心态,从而未能寻求主的引导。

问:在《马太福音》17:25-27中,耶稣为何说“儿子是免税的”,却仍然缴纳了税款?

答:试想如果你能见到耶稣并向祂提问,你心中最迫切的问题会是:“你缴纳圣殿税吗?”让这位世界的创造主和主被要求缴纳税款,这听起来几乎有些滑稽。 尽管如此,耶稣仍恩慈地照做了,毫无怨言,以免引起冒犯。虽然第24节并未明确说明所讨论的税种,但这笔金额——两德拉克马(半舍客勒)——指的是每年三月需向犹太圣殿缴纳的年度税款,适用于所有二十岁及以上的犹太男性,无论身在以色列境内还是境外,而非向罗马政府缴纳的税款。 根据约瑟夫斯在《犹太古史》第三卷第193-196节、第十八卷第312章以及《米示拿·舍卡利姆》中的记载,这正是耶稣时代的一种税。然而,第25节中提到的“地上的君王”,无疑指的是罗马税。

除了这个例子外,《罗马书》13:6-7也命令信徒向政府纳税,即使是像罗马帝国那样腐败的政府也不例外。

有些人可能会错误地认为耶稣的话含糊不清,因为耶稣是在假设情境下说的——虽然凡该给凯撒的都应当给他,但实际上不该给罗马人任何东西。然而,如果耶稣的意思真是如此,那么让他们拿出一个第纳尔就既没有意义,甚至可能误导人们。

问:在《马太福音》17:25-27中,其他门徒是否也缴纳了圣殿税?

答:圣经没有明确记载。要么他们大概也缴纳了,要么如果他们未满20岁,便应免缴。许多门徒在耶稣复活后还活了30或40年,所以耶稣可能特意挑选了年轻的门徒。

问:在《马太福音》17:27中,为什么我们有时会对他人感到恼火,当我们感到恼火时应该如何应对?

答:当某人做了我们预料中的坏事时,通常不会让我们太生气。真正让我们恼火的是,当我们对某个人或某群人抱有更高的标准或期望,而他们却让我们失望或背叛了我们。不过,在我们暴跳如雷、失去冷静之前,应该记住我们有时也会让耶稣恼火。 其次,我们必须记住,他们终将向他们的主人交账——而我们并非他们的主人,上帝才是。最后,我们当初是否本就不该抱有这些期望?与其仅仅“反应”于自己失望的情绪,不如根据当下情况“回应”最恰当的方式。如果某种回应显然行不通,那么你或许应该停下来,尝试以另一种方式回应。 最后,请记住雅各书1:20:“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

问:在《马太福音》18:1-6中,当某人——尤其是基督徒——专注于提出错误的问题时,该如何引导他们回到正轨?

答:要耐心且委婉。此时责备可能无济于事,因为他们的思维可能过于混乱而无法看清。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并不在于他们的提问不合逻辑或毫无意义,而在于他们的优先顺序错了。仅仅告诉对方他们的优先顺序错了本身帮助不大;你应该告诉他们——或者更理想的是,向他们展示——他们的优先顺序应该是什么。

问:在《马太福音》18:1-6中,当你发现信徒之间存在争竞时,应该怎么做?

A:我们可以采取七个步骤。

1) 为他们(或双方)祷告,求神让他们能像神一样看待自己的处境,并有心志和勇气改变方向,顺从神的引导。

2) 试着理解他们的思维方式,弄清楚他们为何会有那种感受。

3) 要注意,耶稣并没有因为他们提出这个问题而定他们的罪,你也不应该轻视他们。 但正如约翰·金口(卒于公元407年)所言:“我们甚至无法理解十二使徒的过失;我们所问的不是谁在天国里最大,而是谁在世上更大:越富有,就越有权势。”(《马太福音讲道集》第58篇,NPNF1第360页)

4) 务必以身作则,培养侍奉的心志,并将他人看作比自己更重要(腓立比书 2:3)。

5) 试着帮助他们认识到,彼此竞争是一种需要改变的罪。

6) 鼓励他们通力合作。

7) 我们都应当像孩子一样(在积极的意义上),因为我们都是上帝的儿女。

问:在《马太福音》18:5和《马可福音》9:35-37中,奉耶稣的名接待一个孩子,这与接待耶稣有何相似之处?

答:耶稣强调,热情接待祂的肉身与奉耶稣的名接待他人之间并无区别。在古代,国王的使者作为国王的代表,会受到王室般的礼遇。

问:在《马太福音》18:8和《马可福音》9:43、47中,如果我们的手或眼使我们犯罪,我们是否应该砍掉手或挖出眼?

答:不,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的手和眼本身并不会使我们犯罪。耶稣的意思是,罪的严重性如此之大,与其犯罪,不如采取截肢这样极端的措施。与其因坏疽而死,不如截去肢体。我们时不时都需要对自己进行一次“现实检验”。 问问自己:我们与基督的关系是在改善,还是正在疏远?

问:在《马太福音》18:9和《马可福音》9:43-44、48中,这里提到的“不灭的火”是否证明了永恒的惩罚?

答:这些经文暗示了永恒惩罚的真实性,但并未直接证明这一点,因为可能那火是永恒的,但在其中存活的人却并非如此。当然,如果是那样的话,那火就必须有其他燃料或维持燃烧的手段。

问:在《马太福音》18:10中,天父是否有面容?

答:没有。我们不应期待耶稣在此详细讲解天国层面上的亲近关系及天使的感知能力。耶稣只是借比喻说明,看顾这些小孩子的天使能直接接近天父。不过,经文并未说明其他天使就不能直接接近天父。

问:在《马太福音》18:14中,既然神不愿这些小孩子中任何一个灭亡,为什么人们还会灭亡呢?

答:这实际上包含两个问题:为什么婴儿会死亡,以及为什么人们会下地狱。

婴儿会死亡,正如我们终将死亡一样,这是因为我们属于一个堕落的族类。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邪恶与不公的世界,而上帝将在审判日使一切归于正轨。

婴儿和胎儿虽有罪性,但胎儿的死亡并不能证明它犯了罪,正如小猫的死亡也不能证明它犯了罪一样。

根据《帖撒罗尼迦后书》1:8,那些不顺从主耶稣基督福音的人将受到定罪,因此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顺从福音。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已为所有人赎罪。然而,上帝仍允许那些拒绝唯一真神的人,为自己应负责任的选择承担后果。

问:《马太福音》18:15-18是否意味着我们绝不该批评基督徒领袖的教义?

答:绝非如此。虽然马太福音18:15是针对信徒而非非信徒的,但马太福音18:15-18所涉及的是行为问题,而非公开宣讲谬误或异端。虽然在公开指正之前先私下联系当事人、试图说服他们是可取的,但如果谬误已被公开宣讲,那么就必须公开予以纠正。 如果由曾提出并一度相信这些错误言论的人自己予以纠正,那自然最好。但如果他不这样做,就需要由其他人来纠正。不过,这不应带着对发表错误言论之人怀有敌意或仇恨的心态,而应出于爱,并怀着彰显真理的愿望。

问:在《马太福音》18:17中,“把他当作外邦人或税吏”是什么意思?

答:此处的“你”是单数,因此是指个人应当与行恶之人划清界限。 外邦人或被认为贪婪不诚实的税吏,显然都处于神国度和教会范围之外。不要让任何人觉得你与那人拥有同样的救恩或信仰。即使那人实际上是一位犯错的信徒,我们也不知道他究竟是犯了罪的圣徒,还是从未真正得救。

问:在《马太福音》18:18中,“捆绑”和“释放”是什么意思?

答:“捆绑”意为阻止、限制或禁止;“释放”意为允许进行。有人认为,“捆绑”和“释放”是犹太人的惯用语,意指在地上宣告的事,在天上早已预定。这种捆绑与释放的权柄是赐给所有使徒的。

问:在《马太福音》18:21-22中,耶稣吩咐人们要“七十个七次”地饶恕他人,这种慷慨与其他教导相比如何?

A:撒都该人和许多拉比教导说,你只需原谅你的弟兄三次。然而,像耶稣这样的人告诉别人要宽恕,其实并不算慷慨。真正极其慷慨的是,耶稣宽恕了我们——那些把他钉在十字架上的人(路加福音23:34),并为我们的罪而死。

问:在《马太福音》18:28-31中,这里的金额具体是多少?

答:一万塔兰特是一笔巨款。大卫曾捐献三千塔兰特黄金和七千塔兰特白银,用于在耶路撒冷建造圣殿。据《历代志上》29:4、7记载,诸侯们捐献了五千塔兰特黄金和一万塔兰特白银。有人估算这笔钱相当于1200万美元,但更准确的数字可能略低于10亿美元。 在《马太福音》18:28中,100第纳尔大约相当于一名普通劳工或步兵100天的工资。一个非常优秀的奴隶可能价值一塔兰特,但大多数奴隶的价值只有十分之一塔兰特。此外,将一个人卖为奴隶的价钱超过其所欠债务,也是违法的。

问:在《马太福音》18:32-35中,上帝会撤销赦免或不赦免罪吗?

答:不会。债务并非被重新确立,而是赦免未被落实。主人原已赦免了仆人的债务,但当那个恶仆掐住另一名仆人的喉咙逼其偿还债务时,主人因这种不公而发怒,便重新追讨了那笔债务。 神虽知我们不配,仍白白且恩典地赦免了我们的罪,但赦免是否生效取决于我们的回应。《希伯来书》4:2说,福音对某些人没有益处,是因为他们没有将福音与信心结合。《罗马书》11:29说,神的恩赐和呼召是不可撤回的。

问:在《马太福音》18:32-35中,这个比喻是否意味着主人是将那恶仆因后续的债务送进监狱,而不是重新追讨旧债?

答:不,这不是重点,因为这个比喻表明,主人将那恶仆交给狱卒,是因为那恶仆缺乏怜悯之心。

问:在《马太福音》18:35中,某些行为(例如宽恕弟兄)是否是得救的必要条件?

答:无论是宽恕他人,还是任何其他善行,都无法帮助人获得救恩。相反,若一个人已经得救,他便能宽恕他人所做的一切。如果我们已经体验过上帝的大慈大悲,那么宽恕他人对我们来说就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问:在《马太福音》19:3-9和《马可福音》10:11-12中,在什么情况下允许离婚?

答:在旧约时代(申命记24:1-4等),由于人们的心肠刚硬,几乎任何理由都可以离婚,但耶稣废除了这一理由。除以下情况外,离婚是不被允许的:

1. 不信主的配偶想要离开(哥林多前书7:12-15)。

2. 一方犯了通奸罪时,允许离婚(马太福音5:31-32)。

3. 许多基督徒认为,在被遗弃的情况下,离婚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一方实际上已经“离婚”了。

4. 当然,我们也应当遵守上帝话语的其他部分;许多基督徒认为,如果配偶或子女的生命因另一方而面临危险,则存在离婚的正当理由。

查克·斯温多尔(Chuck Swindoll)在其小册子《离婚》中指出,基督徒在离婚后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可再婚:

4a. 得救前的婚姻与离婚

4b. 配偶行为不端且不肯悔改

4c. 非信徒的遗弃/离婚

请注意,配偶的去世不属于离婚,而《罗马书》7:3教导说,配偶去世后可以再婚。

这些经文说除了上述原因外不可离婚,但如果不是你提出离婚,而是配偶主动提出离婚呢?就像配偶去世的情况一样,若是配偶主动提出离婚,则没有任何规定禁止再婚。

在耶稣的时代,犹太教师们对离婚持有多种观点。希勒尔学派认为,丈夫可以以任何理由休妻,甚至包括妻子把饭烧焦!约瑟夫斯追随希勒尔学派,而他本人也曾被妻子休弃。后来,同样来自希勒尔学派的拉比·阿基巴指出,妻子可以以丈夫“眼迷”更漂亮的女子为由休夫(《米什纳·基汀》9:10)。 沙迈学派则认为,丈夫除“不贞”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休妻。然而,根据沙迈学派的观点,若因错误理由发生离婚,仍允许再婚(《米示拿·证词》4:7-10)。或者,正如今天有些人所说:“打散的鸡蛋是捡不回来的。” 昆兰的小团体则认为,无论出于何种理由,都不允许离婚(11QTemple 57:17-19)。 犹太评论家并未考虑妻子主动休夫的情况。或许有人向耶稣提出这个问题,是为了探查他赞同哪一派,也可能意在使另一学派的追随者与耶稣疏远。向耶稣提问的第二个原因在于(据约瑟夫斯记载),希罗底休了丈夫希律二世,转而嫁给希律·安提帕;无论耶稣如何回答,在当权者眼中都不会让他显得体面。

问:在《马太福音》19:8,9中,耶稣改变离婚律法是否意味着,神启示了祂并不认同的经文?

答:在旧约时代,耶稣说允许离婚是因为人们的心刚硬。这表明,神会在一定时期内容许祂并不乐意的事情发生。然而,在新约时代,除非妻子犯奸淫,否则丈夫不应休妻。但今天我们不应心硬。我们应当确保自己的婚姻不仅靠廉价的胶水粘合,更要靠神圣的粘合剂牢牢结合。

顺便提一下,“硬化”(sclerosis)一词源自希腊语中表示“坚硬”的“skleros”。该词的全称是sklerokardian。

问:在《马太福音》19:9中,既然当时允许一夫多妻制,为什么一个休妻并另娶的男人会被视为犯了通奸罪?

答:不,一夫多妻制不属于通奸。无论是一夫一妻制还是一夫多妻制,耶稣在此的教导都是一致的。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虑五个要点。

神对离婚的看法在《玛拉基书》2:16中明确指出:神憎恶离婚。根据《马太福音》19:8,在摩西律法时代,神之所以允许离婚,只是因为人们的心刚硬。在新约中,除通奸外,不允许与配偶离婚。

然而,如果不信主的配偶坚持要与你离婚,上帝吩咐我们要允许这样做,因为上帝呼召我们活在平安中,正如《哥林多前书》7章15节所说。遵从上帝的命令,[不情愿地]允许配偶与你离婚,这在圣经意义上与违背上帝的命令、选择与配偶离婚是不同的。

神对一夫多妻制的看法。亚当和夏娃是两人(而非多人)成为一体的典范(《哥林多前书》6:16)。一夫多妻制在《旧约》和《新约》中都被允许。然而,在新约中,这种做法并不被提倡,因为教会领袖不能实行一夫多妻制。

比神关于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典范更为根本的是神对离婚的诫命。当基督教传教士在原始部落中传道时,他们会告诫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男子不要与妻子离婚,因为这会使妻子失去经济来源;但他们确实会劝阻这些丈夫不再娶更多妻子。

因此,导致通奸的根源在于选择违背婚姻誓言,而非一夫多妻制本身。无论一个人是否有多个妻子,如果他因犯罪而选择离婚——这是上帝所憎恶的——那么上帝就不希望他再婚。

问:在《马太福音》19:9中,是否有任何抄本没有“除非是淫乱”这一表述?

答:除1574号手稿外,阿兰德等人(第三版)所记录的所有手稿均写着“除非因淫乱”或“若非因淫乱”。1574号手稿成书于14世纪,正值中世纪末期。

此外,公元198-220年间撰写的特土良,在其《致妻子书》第2卷第2章第45页以及《论贞洁》第16章第92页中均写道,除通奸外,不允许离婚。因此,这一条款并非特土良时代之后才添加的。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怀疑该短语原本就存在。

问:马太福音19:12是否简而言之教导说,一个人可以为了神的国而自愿成为太监,正如某位无神论者(卡佩洛)所言?

答:不是。让我们来考察两种可能性。既然外科阉割也意味着独身,问题在于这节经文是指单纯的独身,还是指通过阉割实现的独身。大家同意吗?

鉴于肉体阉割违背《申命记》23:1,将其解释为独身生活与《哥林多前书》7:2、7的表述极为相似,且早期基督徒普遍将其理解为独身生活,因此我们应根据旧约、新约以及基督徒一贯的解释来解读此处。更详尽的解答请参见下一个问题。

问:在《马太福音》19:12中,耶稣说:“……还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太监。能领受的,就领受吧。” 这里[据称]有基督对自阉行为的认可。我不禁想,会有多少基督徒男子会通过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对上帝的忠诚呢?耐人寻味的是,这种对阉割的认可与《申命记》23:1相矛盾。

答:这段经文讲的是独身,而非阉割。但让我们来探讨这两种可能性。

独身:耶稣在言语中常使用夸张修辞(难道我是白白挖出眼睛、砍掉手吗!),而且显然并不担心这些通晓律法的犹太人会误解。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曾因许多事批评耶稣,但耶稣并未因此受到指责,因为人们理解这是夸张的表达。

肉体阉割:如果这节经文也指肉体阉割,那就与《旧约》《申命记》23:1相悖;而圣经或早期教会的著作中没有任何内容表明,耶稣曾教导过任何违背《旧约》律法的内容——除了饮食方面祂的限制较少,以及在离婚和爱情方面,耶稣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如果耶稣真的意指阉割,那么本节经文中,那些被世人阉割的人与那些为神的国选择独身/阉割的人之间,就不会有任何区别。

此外,耶稣的这一教导与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2、7中的教导极为相似,保罗在那里明确谈到了为神的国而实行独身(无论男女)。

最后,我们不应问两千年后的人们在现代文化背景下如何解释这节经文,而应问早期基督徒会如何解读这节经文。贾斯汀·殉道者在《第一护教辞》第14章中引用了这节经文,并谈到了那些结过两次婚的人。尽管贾斯汀所指的是重婚、离婚后再婚,还是配偶去世后再婚尚有争议,但无论如何,他所谈论的是独身,而非阉割。 特土良在《论肉身的复活》第27章中引用了这节经文,并谈到了“未婚肉身的明亮之美”(即一般意义上的独身)。

总而言之,那些以圣经为生活指南的人,无论生活在二世纪还是二十一世纪,都能理解这段经文的含义。


问:在《马太福音》19:14中,天国如何属于小孩子?

答:这可能有多种解释。

a) 我们必须承认自己像孩子一样依赖上帝才能得救。上帝会帮助那些向祂承认自己无助的人。

b) 上帝会看顾那些在达到责任年龄之前去世的儿童。圣经暗示他们身在天堂,尽管没有得到任何赏赐。

愚昧人和孩童都不懂许多事,但至少孩童知道自己不懂许多事。

顺便提一下,在耶稣的时代,带孩子去接受拉比和长老的祝福是很常见的。创世记48:14、民数记27:18、使徒行传6:6、13:3、马太福音9:18、20以及马可福音10:16中都提到了这样的例子。

问:在《马太福音》19:14中,加尔文主义为了保持一致,是否教导所有在婴儿时期去世的人都会下地狱?

答:不,这是我曾听闻的一种不实指控。虽然米兰的安布罗斯、奥古斯丁、阿基坦的普罗斯珀等人曾教导说,所有未受洗就去世的婴孩都会下地狱,但他们并非加尔文主义者,其中大多数是奥古斯丁派。

加尔文主义者相信圣经的观点,即最终拥有拯救权能的是上帝;而非洗礼、我们的行为或我们的信心。上帝可以按祂的旨意,通过基督拯救任何人。以下是加尔文主义者自己的说法。

据洛林·博特纳在《改革宗预定论》第148、149页所述:“所有在婴孩时期去世的人都属于蒙拣选之列。”《第二苏格兰信条》(公元1580年)指出:“我们憎恶并鄙视他[教皇]对未受洗便去世的婴孩所作出的残酷判决。” C.H. 斯普尔根虽然(错误地)援引《以西结书》16:21,但他认为去世的婴孩会进入天堂。 其他持此观点的加尔文主义者包括查尔斯·霍奇、W.G.T. 谢德和B.B. 沃菲尔德。加尔文主义者柯特·丹尼尔在其博士论文《加尔文主义的历史与神学》第336-339页中,有一节标题为“离世的婴孩得救”。

以下是加尔文本人在《基督教要义》第四卷第16章第2页第541行中的论述:“但他们问道:婴孩既不具备善恶之辨,又如何能重生呢? 我们回答说,上帝的工作虽然超出了我们的理解能力,但因此并不就变得无效。此外,那些将要得救的婴孩(而有些人在那个年龄得救是确定的),毫无疑问,必须事先由主重生。 因为如果他们从母腹中就带着与生俱来的败坏,就必须先被洁净,才能被接纳进入上帝的国度……但为了让这一类反对者[批评者]闭嘴,上帝通过施洗约翰的例子……证明了他也能在其他人身上行同样的事。”

问:在《马太福音》19:16-17中,耶稣是否否认自己是良善的,还是否认自己是神?

答:不,耶稣在此并非在讨论这一点。答案请参阅福音书中关于《马太福音》19:16-17的讨论。

问:在《马太福音》19:17中,“善”指的是什么?

答:在《创世记》第1章和第2章中,人类堕落之前,上帝曾宣告一切受造之物都是“好”的。耶稣在《马可福音》10:18和《路加福音》18:19中说,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人是“好”的。上帝是良善的源头,但正如托马斯·阿奎那所指出的,仅仅因为上帝是良善的源头就将上帝定义为“好”,其合理性并不比因为上帝是所有物质身体的源头就将上帝定义为物质身体更充分。

对我们而言,善是指符合上帝品性与旨意的事物。《提摩太前书》6章18节吩咐我们要行善,因此我们在有限的意义上可以是善的。 上帝的良善处于更高的层面,因为:1)祂是所有良善的源头,并将良善赐予我们;2)祂是衡量良善的标准;3)除了祂以外,没有任何事物是全然良善的(马可福音10:18;路加福音18:19)。

问:马太福音19:23中,富人不能进天国,这是真的吗?

答:不,否则亚伯拉罕就会陷入困境,而保罗、雅各和《希伯来书》的作者——更不用说耶稣了——将亚伯拉罕奉为信心的英雄,也就错了。 约伯在蒙神赐予财富之后,也会陷入困境。真正让人难以进入天国的是对财富的贪爱以及对财富的倚靠。一个人可以像亚伯拉罕那样拥有巨大的财富,却并不贪爱或倚靠这些财富。这里希腊文中表示“悲伤”的词“lypoumenos”,意为“忧伤”或“非常悲伤”。

问:在《马太福音》19:24、《马可福音》10:25和《路加福音》18:25中,耶稣所说的“骆驼穿过针眼”是什么意思?

答:有人认为“针眼”是耶路撒冷某座狭窄城门的别称。然而,尽管耶路撒冷和其他城市确实有一些非常狭窄的城门,但据我们所知,并没有哪座城门被称为“针眼”。此处的希腊文“rhaphidos”只能指缝纫或手术用的针,而非某种“门中之门”。

更有可能的是,耶稣在此使用了夸张修辞。骆驼——尤其是驮满货物的骆驼——完全不可能穿过针眼。耶稣正是通过这个滑稽的比喻来表达这一观点的。巴比伦《塔木德》(《巴比伦·伯拉科特》55b)中的犹太作家也使用过类似的夸张说法:“大象穿过针眼”。 (大象在巴比伦更为常见,该比喻在巴比伦的出现表明,这里所指的并非耶路撒冷的城门。)

a) 自以为富有的人自然不可能进入天堂,以及

b) 凡事——甚至富人进天国——在神那里都是可能的(马太福音19:26;马可福音10:27;路加福音18:27)。

问:在马太福音19:27、30中,本节及本章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答:首先,它不是指“他们的思想是否相信耶稣的话”——他们都相信了,就连那位富有的年轻官长也是如此。它也不是指“他们是否决定要跟随耶稣”——他们本就如此,耶稣甚至曾拒绝过一些声称要跟随祂的人。而是指你的内心:你是否愿意舍弃一切来跟随耶稣。 也许是在婚姻状况中(无论是独身还是已婚)选择坚持下去,尽管当下神未向你敞开的另一条路看起来更具吸引力。也许是在经济状况上选择收入较低的生活,尽管你相当确定,若违背神,便能获得显著(甚至只是稍微多一点)的金钱。如果神拥有你的思想和意志,那固然很好。但神是否也拥有你的心呢?

问:在《马太福音》19:27、30中,你如何判断某件事是否比神更占据你内心的敬虔?

答:通过观察你如何支配时间、金钱和内心,往往能发现你真正献身于什么。

时间:如果你花在某件事上的时间,比你用来敬拜、祷告和侍奉上帝的时间还要多,那么情况就不对劲了。 我曾遇到一位男士,他整个春季和夏季都用来观看自己最喜欢的棒球队的所有比赛,无论主场比赛还是客场比赛。起初你可能会觉得他的投入值得称赞。但仔细想想,这根本不值得称赞。难道他认为自己除了整日看棒球之外,就没有其他更有意义的事情可做了吗?难道就没有其他更好的事情可以做吗?

金钱:每月查看一下你的银行对账单。有些必需开支是必须支付的,比如房租/房贷、基本伙食费和其他开销。但剩下的钱呢?你在哪个方面的花费超过了奉献给上帝的数额?是否有些事情——比如频繁度假、享用美食或购买名牌服装——占用了你预算中过大的份额?

内心:有一部电影的片名道出了全部:“天堂可以等等”。如果你因为世上某些事物对你更具吸引力,而不想现在就去天堂,那么你对那些事物的投入很可能比对上帝的投入还要多。如果圣经中明确提到某件事,而你说自己无法遵行,那么这件事对你的心灵的掌控,可能比上帝还要强烈。 即使你用“上帝会理解”或“反正我们都是罪人,所以无所谓”来为自己开脱,你也只是在自欺欺人。

问:在《马太福音》19:28和《路加福音》22:28-30中,既然门徒将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加略人犹大也会坐吗?

答:不会。首先,路加福音22:28-30并未提及十二个宝座,只提到了十二支派。实际上,马太福音19:28并没有说十二个门徒将坐在十二个宝座上。相反,经文说:“……你们这些跟从我的,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 因此,经文虽提到会有十二个宝座,但并未说十二个门徒会坐在上面。相反,耶稣只向“你们这些跟从我的人”作出了这一应许。正如《使徒行传》1:20所说,犹大在出卖耶稣后便不再跟随他,也放弃了作为门徒的地位。在《马太福音》19:28中,耶稣只向“你们这些跟从我的人”作出了这一应许。

问:在《马太福音》19:29中,人如何能在今生拥有百倍的父亲、母亲等?

答:这节经文既适用于今生,也适用于来世。试想,世界各地都有向你敞开的大门,世界各地各族的人都是你亲爱的弟兄姐妹。这就是我们在基督徒群体——即我们所称的教会——中所拥有的,或者说应该拥有的。此外,在天上,我们将以完美无缺的形式拥有我们在地上以不完美形式所拥有的。

问:在《马太福音》19:30、《马可福音》10:31和《路加福音》13:30中,那些“在前的”将如何成为“在后的”,反之亦然?

答:到最后,我们很可能会对谁是第一、谁是最后感到惊讶。情况至少会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不同:

骄傲:今生骄傲的人将被降卑,谦卑的人将被高举(雅各书4:6;路加福音1:51-52)。

财富:一般而言,许多富有的人并不觉得有必要归向神,正如《箴言》30:8-9所暗示的,而《路加福音》16:19-21则给出了一个例子。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26-31中说,按世俗的标准来看,哥林多教会中鲜有智慧之士或有影响力的人。雅各书2:5表明,在早期的大多数教会中情况也是如此。 另见《路加福音》1:53和《雅各书》5:1-6。

赏赐:神将根据信徒所领受的恩赐来审判他们。多给谁,就向谁多要。

侍奉:在神眼中,最伟大的信徒就是那些服侍他人的人,正如《马可福音》9:35-37、《路加福音》9:46-48和《马太福音》18:1-4所示。

切勿试图通过讨价还价来换取进入天国的资格,或为获得赏赐而讨价还价。因为神洞悉人的动机,那些表面上看似居首的人,最终可能沦为末位。

问:在《马太福音》20:1-16的比喻中,主人是否公平?

答:主人代表上帝,而上帝按祂的标准是公平的。我无法回答祂是否按你的标准不公平,因为有些人对公平有着非常奇怪的看法。上帝正在教导我们,祂的公平标准仍然允许有特别的慷慨。

神是公义的,祂按着应许,正确地付给了每位工人应得的报酬。

第一批工人曾就工钱进行讨价还价,而其余几批则任由主人自行决定支付多少。我们宁愿领受神的恩典,也不愿与神讨价还价。当面临“公平”与“恩典”的选择时,你自然会选择恩典。

问:在《马太福音》20:1-16中,每个人在天上都能得到相同的赏赐吗?

答:不。虽然马太福音20:1-16似乎暗示了这一点,但哥林多前书3:12-15明确教导我们,不要以为在天上所有人都会得到相同的赏赐。

问:在《马太福音》20:1-16中,为什么这是一个非常适合与摩门教徒(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一起研读的比喻?

答:这种错误的宗教强调行为,认为得救取决于你应得的报酬。摩门教教导说有三个天堂:最高的天堂是给虔诚摩门教徒的;中间的天堂,比地球稍好一些,是给不虔诚的摩门教徒和虔诚的基督徒的;最低的天堂,比地球稍差一些,是给其余大多数人的。虽然《摩门经》说:“我们知道,我们在尽了所能之后,是靠恩典得救的。” (《尼腓二书》25:23),但这不过是“尽你所能”的幌子。暂且不论你是否真的已竭尽所能,或“之后”一词的具体含义,至少这句话表明得救是行为与恩典的结合。这个比喻在摩门教中,甚至在大多数以行为为本的宗教中,都难以自圆其说。

问:在《马太福音》20:17-19中,全能的上帝怎么会允许祂的先知耶稣被交给外邦人,任其嘲弄并杀害呢?

答:有时,为了获得最终的胜利,必须愿意在起初看似失败。

问:在《马太福音》20:20-28中,既然伟大的基督徒是仆人,而不是统治他人的人,为什么有些基督教领袖似乎忘记了这一点?

答:权力会使人腐化,许多不敬虔的人自称是信徒。你可以在《列王纪》和《历代志》中读到一些上帝借以教导我们的悲惨事例。

问:在《马太福音》20:22中,耶稣指出他们所求之事在哪些方面是无知的?

答:他们只问到了奖赏。正如《信徒圣经注释》( )第1280页( )所言,这与当今某些人的心态如出一辙:“他们想要没有十字架的冠冕,没有献祭之坛的宝座,以及无需经历通向它的苦难便能获得的荣耀。”耶稣并没有责备他们的这种愿望。渴望在天上获得丰厚的奖赏本无可厚非,但若不愿也不愿去做那些通向奖赏的事,那就另当别论了。 除了约翰自然死亡外,所有的使徒都作为殉道者离世。正如罗伯特·利特尔所言:“雅各死于殉道,约翰则活出了殉道者的生命。”

耶稣不仅要求牺牲,更以身作则。但有些人认为,虽然耶稣选择了牺牲性的事奉,他们却觉得自己理应被豁免。

其余十位门徒对这两位感到愤慨。这与其说是出于他们自己也要提出请求的骄傲,不如说是出于嫉妒——嫉妒他们仅凭一个简单的请求就抢先于自己。

问:在《马太福音》20章28节中,我们可以从耶稣的榜样中学到什么?

答:耶稣作为永恒荣耀中的神子,降临人间并非为了受人侍奉,而是为了侍奉人。作为耶稣的追随者,我们必须自问:我们有多认真?我们是否觉得自己来到世上是为了“获取”并受人侍奉,还是主要为了“给予”并侍奉神与他人?

问:在《马太福音》20:30中,是两个瞎子,还是像《马可福音》10:46-52所说的那样,只有一个名叫巴底买的瞎子?

答:这可能是两起不同的事件,因为耶利哥的所有瞎子都想见到耶稣。 然而,鉴于两卷福音书中都记载了“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们吧”的呼喊,这更可能是同一件事。那么,巴底买就是这两位瞎子中其中一位的名字。马可很可能是从彼得那里听说的,他只知道有一位瞎子,但知道他的名字。而马太当时就在现场,看到了这两位瞎子。

问:在《马太福音》20:32中,耶稣为何要问那位显然失明的盲人,他希望耶稣为他做什么?

答:可能有两个截然不同的原因。

第一,耶稣希望这人在获得重见之恩之前先开口求告,而耶稣正给这人提供这样的机会。

其次,并非所有身有残疾的人都希望痊愈。曾有麻风病隔离区的人故意让自己的孩子感染麻风病,以便孩子余生都能得到赡养。

当你有所需要、需要神迹,或是因看见自己内心的邪恶而悲伤哭泣时,不要让任何人或任何事分散你的注意力,使你无法向耶稣呼求。

问:在《马太福音》21:1-3、《马可福音》11:2-3和《路加福音》19:30-31中,耶稣为何吩咐门徒去牵一头驴?

答:当一位君王进入城中时,通常会骑着战马——一种用于战斗的动物——以此象征他是征服者。而当君王或审判官骑着驴进入时,则象征他是以和平之姿而来,并未率领军队。这也应验了《撒迦利亚书》9:9-10的预言。

这段经文的一个关键点在于,耶稣以非常明显的方式宣告:祂就是弥赛亚。如果犹太领袖选择杀害祂,绝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耶稣自称是弥赛亚。

此外,驴主对门徒牵走驴一事既表示接受,又未显露惊讶,这表明他早已乐意让耶稣使用这头驴。当耶稣在耶路撒冷城外的伯大尼短暂停留时,这段时间足以让消息传开并聚集起人群。

问:在《马太福音》21:1-46中,当耶稣及其教导进入人们的生活时,当今的各种人群会作何反应?

答:有些人欣然接受,更近距离地认识耶稣并与祂同行;有些人则试图视而不见;还有些人抱有敌意,质问:“祂以为自己是谁,竟敢来告诉我们该怎么做?”要谨慎选择与谁为伍。如果你经常与最后那类人混在一起,要小心自己不要越来越像他们。

问:在《马太福音》21:12-13、《马可福音》11:12-19和《路加福音》19:43-48中,耶稣为何对兑换银钱的人发怒?

答:这些人虽然身处神的殿中,却毫无敬拜神的意图。他们既分散了前来敬拜之人的注意力,又使他们灰心丧志。神非常重视我们的敬拜。

犹太《米示拿》中记载了关于牲畜价格欺诈的事件。(最早的《米示拿》成书于公元200年左右。)如果有人必须将牲畜带到圣殿献祭,而购买牲畜的价格被不合理地抬高,那么穷人就会被排除在正当敬拜上帝的行列之外。

颇为耐人寻味的是,某些看似极度坚持宗教正统的人,一方面批评耶稣允许孩子们高呼“和散那”,另一方面却对兑换银钱的人从敬拜者身上牟取暴利视若无睹。

有趣的是,在献祭时,他们坚持将罗马货币兑换成提尔硬币。有人认为,这是因为罗马硬币上铸有神明和自称是神的皇帝的肖像。然而,提尔硬币上同样也有神明的形象。

问:在《马太福音》21:14-15中,瞎子和瘸子前来求耶稣医治,这有何深意?

答:在古代社会,失明、瘸腿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工作的人处境极其艰难。当时人们并不指望任何政府会提供帮助。虽然犹太会堂和家庭会帮助穷人,但获得所需的经济援助仍然很不稳定。尽管《旧约》中没有明文规定,但大多数犹太权威人士禁止盲人或瘸子献祭,尽管他们仍被允许进入圣殿。耶稣通过医治他们来帮助了他们。

与犹太人通常的做法——即提供一些帮助,然后让他们在圣殿里乞讨以维持生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昆兰社区(1QSa 2:5-22;1 QM 7:4-5)认为,所有残疾人都被排除在犹太会堂之外,也无法参加末世的弥赛亚筵席。

问:在《马太福音》21:16-17中,既然我们只应敬拜上帝,耶稣为何接受赞美?

答:回答中需考虑以下四点。

1. 耶稣不仅接受称赞和赞美,在《约翰福音》9:38中,他还接受了敬拜。(此处的希腊文“proskuneo”所蕴含的意义远不止于感谢或尊重。)

2. 正如《腓立比书》2:29所示,向敬虔的领袖表达尊荣和赞美(但不是敬拜)是好的。然而,应当只敬拜神(《马太福音》4:9-10;《路加福音》4:7-8;《启示录》19:10;22:8-9)

3. 不仅人类(马太福音 2:2),连天使也在《希伯来书》1:6 中将耶稣当作神来敬拜。

4. 耶稣是神(约翰福音 1:1;希伯来书 1:8,9),耶稣是我们的主,也是我们的神(约翰福音 20:28-29)。

问:在马太福音21:18-19、马可福音11:14、20-21中,耶稣为何表现得如此严厉,竟让一棵没有思想的无花果树枯萎了?

答:这几乎就像在问,为了让你吃上一片面包,有多少小麦被残忍地杀害了。答案是零,因为没有思维能力的植物不可能被残忍地杀害。此外,如果一棵树在植物学上预期的生长季节没有长出嫩芽和果实,这表明它患了病,这恰恰是对犹太宗教领袖群体的恰当描述。

耶稣并不关心这棵植物并不存在的感受。相反,马可福音13:28-29中,耶稣告诉我们要留意无花果树的比喻:当枝叶长出来时,夏天就近了。同样,当弥赛亚来到耶路撒冷时,人类的救赎就近了。然而,这些领袖表面上看似在灵性上结出果实,实际上却是一片荒芜。

无花果树在结出青果之前会先长出叶子。没有果实的无花果叶,就像是“虚假宣传”。但如果现在没有早熟的无花果,那么以后也就不会有成熟的无花果。在加利利海沿岸,无花果一年中有十个月都会结果,尽管在耶路撒冷周边的时长要短一些。

耶稣行完这事之后,又在《马太福音》24章32节中用了无花果树的比喻。

《圣经中的难解之言》第441-442页,参考了W.M.克里斯蒂(W.M. Christie)撰写的《不结果的无花果树》一文,提供了更多细节。书中提到,三月底左右,无花果树上开始长出叶子,并长出一些被称为“塔克什”(taqsh,巴勒斯坦阿拉伯语)的小疙瘩,大小如青杏仁。 这些“塔克什”并非真正的无花果,会自然脱落,但饥饿的农民会将其作为食物,尽管味道并不太好。然而,如果无花果树长出叶子却没有“塔克什”,那就意味着今年不会结出无花果。

问:在《马太福音》21:21-22和《马可福音》11:24中,既然我们可以在祷告中求任何事,为什么基督徒不祈求让所有人成为基督徒,并如愿以偿呢?此外,我还有一份很长的愿望清单……

答:上帝无所不能(除了说谎、受邪恶诱惑、否认自己,或指着比自己更伟大的存在起誓),但逻辑上的不可能之事并不存在。上帝无法创造那些既自由选择爱他并顺服他,却又无法自由选择爱他并顺服他的人。

就连耶稣本人,在《马太福音》23:37-39中,也因耶路撒冷拒绝祂而痛哭。甚至法利赛人,在《路加福音》7:30中也被允许“拒绝了神为他们所定的旨意”。

至于那些冗长的愿望清单,请参阅对马太福音7:7-11的讨论,了解上帝如何像一位睿智的父亲一样,只将我们以正确方式所求的好事赐给我们。赞美上帝,祂并非总是对我们说“是”!

问:在《马太福音》21:21-22和《马可福音》11:24中,当你祷告并相信时,是否保证一定能得到所求的一切?

答:不,这节经文说你必须真正相信自己所求的。如果你心中珍藏罪恶(诗篇 66:18),对穷人充耳不闻(箴言 21:13),行恶(箴言 15:29; 以赛亚书59:1-3),拒绝听从神(撒迦利亚书7:11-14及箴言28:9所暗示),或是为了满足自私的欲望而祷告(雅各书4:3),神作为一位智慧的父亲,是不会赐给你的。

问:在《马太福音》21:23中,圣殿院子的面积有多大?

答:在耶稣开始传道之前,大希律王曾将圣殿院子扩建至约330码乘500码(300米乘460米)。耶稣赶出兑换银钱的人并传道时,就在这里。

问:在《马太福音》21:23-24中,耶稣为何不直接回答他们关于祂是否是弥赛亚的问题?

A:对于那些真心想知道的人来说,答案显而易见。然而,即便在经历了所有神迹之后,耶稣也无法给出一个他们能接受的答案,因为他们顽固地拒绝相信。因此,耶稣的言辞设计成这样:如果他们诚实地回答祂的问题,也就等于回答了他们自己的问题。遗憾的是,当提问者自己被反问时,他们寻求的只是最方便的答案,而非真实的答案。

问:在《马太福音》21:24-27、《马可福音》11:33和《路加福音》20:7-8中,耶稣为何拒绝告诉他们,祂是凭什么权柄做这些事的?

答:回答时需考虑两点。

1. 耶稣并没有义务回答任何人的问题,尤其是那些并非为了寻求真理、而是为了陷害祂的问题。

2. 他们其实早已知道答案。耶稣在行这些事时,已经表明自己是出于神的。他们当时只是想听他亲口明确地说出来。

既然我们传讲真理,就不该说谎,但有时拒绝回答是可以的,特别是当提问者并不想知道真相,而只是想设法陷害你的时候。

问:在《马太福音》21:33-41中,既然房东象征着神,难道神有时不知道正在发生什么吗?

答:园主确实象征着神,但他确实知道正在发生什么,耶稣讲述这个比喻就证明了这一点。 上帝是如此、如此、如此有耐心且忍耐,这个比喻向我们表明,为了那些迷失的人,祂甚至愿意容忍持续的悖逆与不义,甚至容忍祂儿子的死亡。这是为了让他们能归向祂。不过,上帝的宽容终有尽头,在审判日那天,一切都将被纠正。

在这个比喻中,房东既温柔又严厉。他如此温柔,几乎到了愚蠢的地步。但最终,租户们还是受到了他们应得的严厉忿怒。

神就是房东,使者就是旧约先知,而“儿子”就是耶稣。

问:在《马太福音》21:43中,有些人是如何对涉及英国人的内容作出严重误解的?

答:经文提到“神的国必从你们(复数)[即犹太人]手中夺去,赐给别国(单数,希腊文为ethnei)”,有人据此提出了一种名为“英国-以色列主义”的荒谬谬论。 该观点的主要变体认为,十个失散的支派并未被中东其他民族同化,而是集体迁移到了不列颠群岛,因此英国人是圣经中犹太人的后裔(尽管基因证据与此相悖)。显然,那些定居在英国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丹麦人以及后来的诺曼人,似乎都没有留下任何后代! 但你知道吗?其实存在能表明某人拥有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基因标记。英国人约25%至40%的基因源自盎格鲁-撒克逊人。更多科学信息请参阅 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ncomms10408(2022年12月10日)。

无论如何,这种观点因一本名为《希伯来人观》(A View of the Hebrews)的书而广为流传,该书的撰写时间比摩门教创始人小约瑟夫·斯密稍早一些。摩门教徒以及赫伯特·W·阿姆斯特朗领导的“世界神教会”都信奉“英国-以色列主义”。

此处的“民族/人民”指的是教会,来自所有种族背景和国家的基督徒都是其中平等的一员。

问:在《马太福音》21:46中,耶稣真的是先知,还是人们只是把他当作先知?

答:“他们视祂为先知”这一事实,并不能说明祂是否真的是先知。祂来自上帝,传讲上帝的话语,并预言了未来,因此祂是先知,而且许多人确实将祂视为先知。

问:在《马太福音》22:13-14中,神既然是全爱之神,为何要把人赶出去,扔进黑暗里?

答:谁说神是全爱的?圣经并没有这么说。正如《罗马书》11:22所言,要同时考虑神的恩慈和严厉。神是宇宙中最有爱心的存在。但是,如果某些人对“爱”的定义与祂圣洁、公义和忿怒等其他属性相矛盾,那么祂的爱就并非他们所定义的那样。

问:马太福音22:14中“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这句话,是否如巴哈伊教徒在《一些已解答的问题》第129-131页所教导的那样,指的是信仰和确信的差异与程度?

答:不是。若通读马太福音22:1-14中的整个比喻,会发现其中将人分为两类:进入王家婚宴的,和未能进入的。所谓“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指的是那些受邀却拒绝进入的人,以及一个想穿着不合礼仪的衣服进入的人。 或许他在受邀后,只顾忙于自己的事务而未为婚宴做准备,待时间悄然临近时,已来不及回家换装。这好比有些人虽想跟随基督,却不愿为此调整自己的日程安排。我们需要为基督“换上新衣”。

顺便提一下,这与《路加福音》14:16-24中关于私人宴会的比喻不同,其要旨也各不相同。

这里对每个人都有启示。你不能只读圣经中的一节经文,却忽略前后文的内容,还指望能正确理解其含义。

问:在马太福音22:21中,耶稣关于税款和政府说了什么?

答:先介绍一点背景,再给出答案。

许多犹太人因不得不向崇拜偶像、欺压人的外邦罗马人缴税而心怀怨恨。事实上,一些热衷党的人甚至声称,犹太人向罗马人缴税就是对上帝的不敬。一枚罗马硬币上刻有“提比略·凯撒·奥古斯都,神圣奥古斯都之子”的铭文。 法利赛人虽然因为不得不缴税而缴纳,但对此并不情愿。因此,如果你支持纳税,就会失去他们的支持。当然,如果你支持拒缴税款,质问耶稣的人就会立刻跑去向罗马人告发。所以他们试图让耶稣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耶稣并没有就罗马统治是否合法这一政治争议作出裁决。但他教导说,无论当权者是否公正,都要向世俗当局缴纳应缴的税款,也要向神献上应得的敬拜。《罗马书》13:1-6也指出,我们应当纳税并顺服掌权者。

耶稣在此还传达了第二个信息。 耶稣通过他的回答表明,自由、国家独立和爱国主义并不是基督徒的首要目标;跟随神才是。耶稣在此暗示的第三个信息是:我们可以既是上帝国度的子民,同时也顺服世俗的民事政府。罗马人——尤其是后来尼禄统治时期——是可怕的统治者,他们使腐败成为常态。然而,没有任何记录表明保罗或其他使徒曾试图发动叛乱或独立运动。

问:在《马太福音》22:29中,耶稣为何对显然研读过圣经的撒都该人说,他们因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上帝的大能而陷入谬误?

答:据早期基督教作家记载,撒都该人只承认《旧约》的前五卷(《创世记》至《申命记》)为圣经,而不承认《圣经》的其余部分。约瑟夫也指出,他们只遵守《摩西五经》中的内容。 《使徒行传》23:8指出,撒都该人否认复活、天使和灵。即便是今天,人们虽然可以阅读和研读圣经,却仍然选择对神的权能以及信靠圣经的意义视而不见。

问:马太福音22:30是否意味着我们在天上将没有肉体,因为我们将像天使一样,而天使是灵(希伯来书1:14)?

答:不是。这里是与婚姻作比较。这并非说我们在各方面都会像天使,而仅指这一方面。

问:马太福音22:30、马可福音12:25和路加福音20:34-35是否意味着天堂里没有婚姻,还是仅仅指没有新的结婚仪式,但某些尘世的婚姻关系在天堂依然存在?

答:通过阅读《罗马书》7章2节,我们知道天堂里没有婚姻。一个女人不能同时嫁给多个男人。然而,如果丈夫去世,她便从婚姻中解脱出来,可以再婚。因此,她在天堂里已不再处于婚姻状态。

顺便提一下,摩门教这一伪宗教认为某些“圣殿婚姻”是永恒的。然而,如果丈夫去世,妻子可以再婚。只不过她不能同时拥有两段在今生和永恒中都有效的圣殿婚姻。从摩门教的角度来看,当丈夫去世后,他的妻子却通过普通婚姻“乱来”时,那个在摩门教天堂里的男人会作何感想呢?

问:马太福音22:30是否以某种方式支持婚外性行为,正如名为“爱之家庭”(前身为“神的儿女”)的邪教所宣称的那样?

答:完全不是。说我们在天堂不会有婚姻关系,仅仅意味着耶稣所说的含义,即在天堂没有婚姻的必要。这并不是说我们在地上应该滥交,或者完全禁欲而不结婚。这种说法很有意思,它让我们看到有些人为了将自己那些在圣经中根本不存在的观点强加于圣经,究竟会走多远。

问:在《马太福音》22:30、《马可福音》12:25和《路加福音》20:34-35中,您好。我父亲刚刚去世。我母亲深受打击,想知道在天堂她是否仍与父亲保持婚姻关系。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的问题。 我知道《马太福音》16:19说:“凡在地上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在地上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然而,我曾听人说“天堂里没有婚姻”。我没有经文来支持这一点,但我确实听人这么说过。你能帮我理清这个概念吗?

答:对于您父亲的离世,我向您和您的家人表示深切的哀悼。我认为《马太福音》16章19节的本意并非指婚姻,而是指能够自由地进入天堂。不过,《马太福音》22章23-32节确实与此相关。 撒都该人否认复活,他们试图通过提出这样的问题来贬低耶稣和法利赛人的权威:如果天上和地上一样有婚姻,那么一个多次成为寡妇的女人又该如何呢?

在《马太福音》22:30中,耶稣回答说,在天上人既不娶也不嫁,而是像神的天使一样,而天使据推测始终是未婚的。有人试图将此解释为天上没有婚礼,但已婚的人仍保持婚姻关系。然而,这并非对该经文的有效解释,因为如果耶稣的意思仅止于此,那么撒都该人的论点就无法被驳倒。 用现代术语来说,如果一位寡妇再婚,那么:

1) 她在天上的第一任丈夫是否刚失去了一位妻子,还是

2) 她在天堂会有两个丈夫,还是

3) 倘若她不确定丈夫是否得救,那么直到她去世前,都无法确定自己究竟是已婚还是未婚,因为可以推测,天堂里的人不会与地狱里的人结为夫妻。

不,正如结婚誓言通常所言:“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如果你的母亲日后选择再婚,这并没有什么不对,正如保罗在《罗马书》7:1-3中所教导的。起初看到她与另一个男人在一起,你可能会觉得有些奇怪,但你需要习惯这一点——上帝明确允许的事情,我们不应说它错了。

话虽如此,这并不意味着她不能与前夫在天堂作为挚友共度数万年。我预计,当我们在天堂变得完全时,她的丈夫会比在世时更爱她,她也会如此。当然,他们俩都会更加爱上帝。

问:在《马太福音》22:31-32和《马可福音》12:26中,耶稣基于动词“am”的时态来阐明这一观点是否合理?

答:显然是合理的,因为撒都该人并没有就希伯来文中该词的时态与耶稣争论。

此外,如果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根本不存在,而且上帝会在他们死后抛弃他们,那么提及他们就毫无意义了。撒都该人只能说:“他们已经死了,所以上帝不再是他们的上帝了。”但耶稣和法利赛人都说,上帝仍然是他们的上帝。

问:在《马太福音》22:35-36和《马可福音》12:28-29中,为什么耶稣没有像对待之前关于婚姻的问题那样斥责这个问题?

答:前一个关于那个有过七个丈夫的妇人的问题,目的并非寻求真理,而是为了陷害耶稣。而这个问题,是因为提问者真心想听听耶稣怎么说。只要是为了寻求真理并遵行真理,那么以恭敬的态度向上帝提出任何问题都是可以的。

被问及这个问题的不只是耶稣;拉比们之间也曾就此展开过辩论。希勒尔的“消极黄金法则”是在外邦人要求他在单腿站立的时间内解释整部律法时提出的。他说,律法的总结就是“不要对别人做你不想别人对你做的事”,而律法的其余部分都是对此的注释。 另一方面,《出埃及记梅基尔塔》第6章和《申命记西弗雷》12:8、19:11则指出,律法中的所有诫命都同等重要。

问:在《马太福音》22:37-40和《马可福音》12:30中,耶稣是否实际上对《申命记》6:4进行了补充,还是只是对其进行了改写而未作增补?

答:福音书常常对耶稣的话进行转述,并不一定完全照录原话。马太福音22:37-40提到“心、魂、意”。马可福音12:30则提到“心、魂、意、力”。 《旧约》的马所拉文本中提到“心、灵魂、力量”,但据《新国际版研读圣经》(NIV Study Bible)第1475页所述,某些《七十士译本》手稿中添加了“意念”一词,因此耶稣并非第一个添加“意念”的人。(现存的犹太哲学家斐洛的著作中并未提及《申命记》6:4。 《死海古卷》4Q43(即4QDt(p))收录了《申命记》6:4-11,但我尚未见到其译文。)

此外,在犹太人的思维中,“心”、“灵”和“意”并非独立的范畴,而是相互重叠的。

问:在《马太福音》22:37中,关于最大的诫命,是仅指“心、魂和意”,还是如《马可福音》12:29-30所说,还包括“力”?

答:有两种可能的答案。

1. 耶稣可能用不同的方式表达过,因此两种说法都成立。

2. 福音书的记载反映了上帝要福音书作者们记住的内容。采取保守的经文解释,认为马太在此处的记忆不够准确——因为他遗漏了“力量”——这并没有问题。

这两个答案哪个是正确的?其实并不重要,正如对下一个问题的回答所显示的那样。

问:在马太福音22:37中,全能的上帝为何允许“最大的诫命”以两种不完全一致的方式被保存下来——马太福音22:37中是“心、魂、意”,而马可福音12:29-30中则是“心、魂、意、力”?

答:神刻意允许这样做的原因或许可以在《提摩太后书》2:14中找到。人们很容易拘泥于字面表述,却忽略了相信并践行其中的核心要义。

圣经虽然完全准确且真实,但它的撰写和保存并非力求绝对精确。既然圣经是在神所要求的精确度下写成并传承下来的(而且部分内容极其精确),那么在某些人眼中,圣经中这些不精确之处的重要性,反而比在神眼中更为突出。

神本可以更精确地保存这条诫命和圣经的其他部分,但这些不精确之处很可能是神有意为之。神强调了我们应当多么严肃地遵行圣经,但当我们开始为这些不精确之处争论不休时,我们就开始违背了《提摩太前书》6:4和《提摩太后书》2:14所要求的遵行圣经的原则。

问:在《马太福音》22:40中,整个律法和先知书是如何系在这两条诫命上的?

答:整个律法都关乎我们如何取悦上帝并与祂建立关系,以及如何爱人并与他人建立关系。当然,律法还有其他有益的效果,例如减少疾病、保持营地卫生、巩固家庭关系等,但以色列人未必会知道所有这些有益的效果。

问:在《马太福音》22:41-45中,马太引用《诗篇》110篇,是否是在反驳耶稣是大卫之子的说法?

答:完全不是,因为马太在《马太福音》4:3,6;8:29;14:33;16:16;26:63;27:40,43,54中明确指出耶稣是神的儿子。 此外,马太福音2:15;3:17;17:5;22:45中也隐含着耶稣是神的儿子这一意思。耶稣在马太福音1:1;9:27;15:22;20:30,31;21:9,15;22:42中被称为大卫的子孙。 耶稣向法利赛人提出了一个谜题,除非他们接受祂,否则他们将无法解答。耶稣认同并引用《诗篇》110篇来表明此人是大卫的主,这一事实并不否定耶稣同样认同并引用《诗篇》110篇所指出的——此人也是大卫的子孙。

顺便提一句,当从未上过任何拉比学校的耶稣提出一个连所有上过拉比学校的人都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这对他们及其学校来说,形象上难免会显得有些难堪。

亚当提乌斯(约公元300年)针对巴尔德萨内提出的这一异议,列举了其他曾引发质疑的例子。“‘如何’并非否定,而是询问。事实上,这个词在圣经中不仅出现过一次,而是多次出现,其用意并非否定,而是询问。例如:‘一人怎能追赶千人?’[《申命记》32:30 七十士译本]。 再如:‘忠信的城锡安怎成了妓女?’[以赛亚书 1:21 七十士译本]。还有:‘晨星路西法,你从天上坠落,你曾升起在晨光之中!’[以赛亚书 14:12]。基督说‘如何’并非为了否定,而是为了发问。”《论真信仰的对话》第五部分 F13 第164页。

问:马太福音22:42是否通过表明耶稣——大卫之子——是大卫的转世,从而证明了转世说,正如(名称有误的)“基督教合一学派”所宣称的那样?

答:不。‘……之子’一词既可指直系儿子,也可指后裔。耶稣是大卫的后裔。 圣经中没有任何关于转世的证据,反而有反对转世的教导。《希伯来书》9:27说,人都是定要死一次,死后必受审判。此外,那种认为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尝试,或许直到“做对”为止的想法,与人死后进入天堂或地狱的教义完全相悖。

早期基督教作家米努修斯·费利克斯(公元210年)对此总结得很好。他说,人的灵魂转世为兽,是“小丑们的粗俗笑话”。见米努修斯·费利克斯所著《奥克塔维乌斯》第34章第194页

问:在《马太福音》第23章中,耶稣如此争辩是否正确?

答:虽然辩论是可以的(正如保罗所做的那样),但耶稣在本章中并非在辩论。他只是直言不讳,并严厉斥责法利赛人。如果耶稣严厉斥责他人的观念与你的神学观格格不入,或许你的神学观需要改变,以符合耶稣会采取的做法。 正如《信徒圣经注释》第1288页所言,耶稣是在“警告人们不要口是心非”。

问:在《马太福音》23:5-7中,当今有些人如何像法利赛人一样,既表现出自负,又同时掩饰这种自负?

答:法利赛人完全是在“做表面文章”;他们极力向他人彰显自己的虔诚。但他们佩戴巨大的经文盒——字面意义上是为了遵守《申命记》6:8——其实只是向所有人展示自己多么虔诚的一种方式,这就像佩戴一个极其巨大的十字架一样。如今,人们也会通过某些行为向他人展示自己拥有多少财富、受过多少教育,或者有多受欢迎。 要警惕那种通过这些事物来定义自我价值的诱惑。

试想一下,你去当志愿者帮助饥饿的人,却在帮助他们的过程中佩戴着一枚镶满钻石的14K金大十字架。这幅画面有什么不妥吗?试想一下,你向某机构捐赠了大笔款项,对方并没有要求以你的名字命名一栋大楼,但你却坚持要将那栋大楼命名为“某某大楼”。

问:马太福音23章9节简而言之,既然我们不应称任何人为“父亲”,那么我们可以称我们的地上父亲为“父亲”吗?

答:可以。耶稣并不反对指代父亲这种直接的血缘和祖先关系,因为耶稣自己就在《路加福音》11:47和《约翰福音》6:58的语境中使用了这个词。耶稣反对的是像犹太人那样使用“父亲”、“主”、“老师”、“拉比”等宗教头衔。

对此可以从三个不同角度理解,这三种理解都是正确的:不要称任何人为“父”,仿佛他们能维系你的属灵生命;不要称任何人为无误的教师;也不应让任何人成为你的“属灵导师”——你与上帝的关系,与你与任何其他人的关系一样亲密。

至少从希勒尔时代起——即耶稣出生前一代——就已有拉比的存在。在公元217年左右《米示拿》编纂完成后,门徒必须无条件服从拉比,不得与拉比并行或走在拉比前面,且在拉比先问候之前不得主动向拉比问候。

问:在《马太福音》23:9中,耶稣说“不可称任何人为父”,这是什么意思?显然,我们可以称我们的亲生父亲为“父亲”。此外,我们也可以称我们的属灵领袖——牧师——为“父亲”。保罗本人也曾称属灵领袖为“父亲”。 《哥林多前书》4:15 “你们在基督里虽有一万个导师,却没有许多父亲;因为我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成了你们的父亲。”《使徒行传》7:2 “司提反说:‘弟兄们和父亲们,请听我说!荣耀的上帝曾向我们的祖先亚伯拉罕显现,那时他还在美索不达米亚,还没有住在哈兰。’” 鉴于这些经文,罗马天主教徒称他们的神父为“父亲”是否正确?

答:不,天主教徒将神父称为“父亲”的做法违背了这节经文。然而,如果天主教会仅仅把“父亲”(father)改名为“羽毛”(feather),光靠这一点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我认为,他们在遵循这节经文方面还存在一些更根本的偏差。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触及了基督教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上帝究竟是如何成为我们的父的,而这种父性是任何人类都无法企及的?首先让我们看看什么不是答案,然后再看真正的答案。

马太福音23:9绝不意味着以下三点

不应否认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圣经中提到某某是某某的父亲,这里的“父亲”既指直系父亲,也指祖先,如《以赛亚书》38:5所示。当耶稣在《马太福音》10:37中具体提到人们的地上父亲和母亲时,祂所指的就是血缘关系。

家庭责任不可推卸。《提摩太前书》5:8指出,若有人不赡养亲属,尤其是自己的直系亲属,便是背弃了信仰,比不信的人更糟。在《马可福音》7:11中,耶稣通过指出将本应给予家人的帮助称为“可班”(即献给神的供物)是种罪,从而肯定了这一点。

引领你归向基督的人。保罗很可能并没有收提摩太为养子,而是因为提摩太引领他归向基督,保罗才称他为“儿子”(提摩太前书1:2,18;提摩太后书1:2;2:2;腓立比书2:22)。哥林多前书4:15-17所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这里有一个要点,一些基督徒可能已经忘记了。 正如你不会真的把一个婴儿丢下一样,在属灵上也不要“抛弃”那些在基督里刚出生的婴孩。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要确保他们能融入一间信奉圣经的教会。在神学上帮助他们,必要时在物质上也给予帮助,并确保他们能充分地以神的话语为食。

马太福音23:9确实适用于以下四方面:

在权柄和角色上,不要将天父上帝的角色归于世上的任何人。祂是我们救恩的终极来源、真理的来源,也是权柄的终极来源。虽然有些犹太人认为是以摩西提供了吗哪——那来自天上的粮,但耶稣在《约翰福音》6:32中不得不提醒他们:赐予他们天上滋养的并非摩西,而是上帝。 《当批评者提问》一书第356页补充道,我们不应将任何普通人视为无误的属灵导师,但拥有我们明白其会犯错的人类导师则是可以的。

在属灵关系中,上帝才是救恩的源头,而非任何凡人。我们成为上帝的儿女,并非源于血统传承或人的手段,而是正如《约翰福音》1章13节所言,我们是从上帝生的。一位基督徒曾说:“上帝没有孙子。你要么是上帝的亲生儿女,要么不是(《约翰一书》3:1-2),但你不可能仅仅是上帝的孙子。” 倘若能有几位大有能力的圣徒在神面前为你代求,这能拯救你吗?《耶利米书》15:1说,即使先知摩西和撒母耳为犹太人站在神面前,也无法拯救他们。除了神以外,没有人能使人进入天堂;除了认识神以外,也没有任何通往天堂的道路。

相比之下,看看犹太门徒对他们的拉比是何等敬重,但不要把你们的人类宗教导师看得那么高。犹太人把希望寄托在摩西身上(约翰福音5:45-46)。摩西固然是一位伟大且敬虔的人,但即便如此,我们的希望也只应寄托在神身上。

从名分上说,我们能称神为“父”,是《以弗所书》3:14中所提到的宝贵特权。 在众多称神为“父”的经文中,值得关注的几处包括《玛拉基书》1:6;2:10和《以赛亚书》63:16。在《约翰福音》8:39a中,犹太人自称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耶稣在《约翰福音》8:39b-40中并未否认家谱上的事实,但他实际上否认了血缘关系能保证属灵关系的观点。 施洗约翰对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说:“你们不要自以为‘我们有亚伯拉罕为父’。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都要被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9-10 BSB)

《当批评者提问》一书第356页对此总结得很好:除了神和祂的话语之外,我们没有凡人中的无误属灵导师,但我们确实承认有会犯错的属灵导师。

但……

《约伯记》29:16说:“我曾作穷人的父亲。”这并不只是暗示约伯必然在属灵上帮助了他们,而是指他主动承担起那些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之人的家庭经济责任。同样,《诗篇》68:5也表明,我们应当作孤儿的父亲。

《以赛亚书》51:2说:“你们要仰望你们的父亲亚伯拉罕,以及生你们的撒拉。”亚伯拉罕和撒拉共同表明,这指的是祖先关系。上帝在说:要回望这些你们敬仰的祖先,效法他们的信心,看看他们是如何蒙福的。不过,《以赛亚书》51章中没有任何内容暗示亚伯拉罕(或撒拉)现在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拯救我们的唯有上帝。

《列王纪下》2:12中,以利沙在以利亚身后呼喊:“我父啊,我父啊!”这可能不仅仅表明一种亲密的门徒关系。尽管许多人(包括《圣经知识注释:旧约》第540页)认为以利沙视以利亚为属灵的父亲,但耶稣在《马太福音》23:9中说,我们今天不应那样看待他人。

哥林多前书 4:15-17 “你们在基督里虽有一万个导师,却没有多少位父亲;因为我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成了你们的父亲。”(16)所以我劝你们要效法我。(17)为此,我派了提摩太去见你们,他是我在主里所爱的、忠心的孩子。” 这指的是保罗将他们带到基督面前,而非某种角色。保罗是教会中的使徒,教会中并没有“父亲”这一角色。关于教会中的职分,请参阅《哥林多前书》12:28-29;《使徒行传》6:1-4;《提摩太前书》3:1-13;《提多书》1:5-9。

在《使徒行传》7:2中,当司提反称他们为“弟兄”和“父老”时,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司提反只是出于对该社会中长者的尊重,并未认同他们的信仰。另一种观点认为,司提反在此处这样称呼他们是错误的。

在《约翰一书》2:12、13、18中,约翰称呼读者为“儿女”,并在2:1中称他们为“我亲爱的儿女”。约翰当时已是老人,却称他们为儿女。希伯来书13:17指出,教会领袖确实拥有权柄,他们必须向神交账,说明自己的监督工作。 因此,尽管《约翰一书》中没有任何经文表明有人称约翰为“父亲”,但约翰将他所服侍的人视为自己的儿女。

《约翰一书》2:13、14将“父亲”与“青年”和“孩童”并列提及。虽然这段富有诗意的经文也可以指代带领人归向基督的关系,但除非教会中还存在“青年”和“孩童”的角色,否则这段经文并不能支持“父亲”这一教会角色。

总而言之,天主教徒称神父为“父亲”是错误的,但我们不必在字眼上纠缠。真正的问题在于,他们更信赖易犯错的神父,而非上帝无误的话语;更坚持某些有时极其邪恶的教皇和教会会议的权威,而非上帝在祂话语中的权威。

注意事项:最后,不要以为看清了圣经中的一条真理,就意味着可以停止在圣经中寻找其他真理。马太福音23:5-13的整段经文展示了教会领袖应当如何践行仆人式领导,这与法利赛人及其他专横跋扈、高高在上的群体形成了鲜明对比。

问:在马太福音23:13-39中,耶稣为何要发出这些“祸哉”的宣告?

答:这些并非诅咒,而是深切悲痛的表达。它们是带有责备性质的警告,某种程度上与《马太福音》5:3-11中的“八福”形成对比。让我们试着理解耶稣在此处的感受,这些感受在《马太福音》23:37-39中达到了顶点。 耶稣痛心疾首,因为那些想要跟随神的人竟会遇到这样的人——这些人表面上看起来正是他们应该追随的对象。然而,这些人却只会把他们带入一堆条条框框之中,使他们离神的爱越来越远。这些教师不仅自己偏离了正道,更是信徒们能遇到的最糟糕的人,阻碍他人得救。

问:在马太福音23:13-39中,这些“祸哉”的模式是什么?共有7个还是8个“祸哉”?

答:早期抄本中只有七个“祸哉”,因为它们没有马太福音23:14。(这些抄本包括西奈抄本、梵蒂冈抄本、贝扎-剑桥抄本、部分意大利体抄本、武加大译本、西奈叙利亚文抄本、萨希德科普特文抄本、亚美尼亚文抄本和格鲁吉亚文抄本)。 其他抄本将马太福音23:14置于第13节之前(弗里尔福音书)或之后(f13系抄本、部分意大利文抄本、克莱门特版武加大译本,以及据称的博海里克科普特文抄本)。如果只有七个“祸哉”,它们便构成一个完美的对称结构。

23:13 第一“祸哉”——关闭天国之门(未能认出弥赛亚

- 23:15 第二祸——表面义人,实则弊大于利

- - 23:16-22 第三个“祸哉”——滥用经文

- - - 23:23-24 第四个“祸哉”——完全偏离经文的真义

- - 23:25-26 第五祸——错误地使用经文

- 23:27-28 第六祸——表面看似义人,实则弊大于利

23:29-32 第七个祸——那些不认先知反而杀害先知之人的后裔。

问:在《马太福音》23:13-33、21:45、16:4中,耶稣为何要斥责他本民族的长老们?(穆斯林阿赫迈德·迪达特曾提出这个问题)

答: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把问题提得更难一些。耶稣不仅斥责了法利赛人、律法专家以及其他拒绝祂的宗教领袖,还警告他们将下地狱。 不过,耶稣并不止于言语。他甚至挥动鞭子,两次在圣殿里推翻了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显然,他公开拒绝了那些最初允许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设在圣殿院内之人的权威。

答案包括三个方面。

1) 耶稣拥有比他们更大的权柄。即使他们顺服地跟随神(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作为弥赛亚和神的儿子,耶稣也有权吩咐他们照祂的意愿行事。神有权随时以任何方式改变并打乱我们的计划。为什么神有时会责备宗教领袖?——因为神有权这样做。 耶稣宣称祂也有权这样做,而且祂确实这样做了——如果祂是神的话。

2) 在马太福音23:15中,耶稣明确拒绝了那些不仅自己要下地狱,还把别人带进地狱之人的权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尽管耶稣比亚伯拉罕、摩西和旧约更为伟大,但他却明确维护了他们所拥有的权威并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

3) 今天,我们被吩咐不要理会那些拒绝真理的掌权者(提多书 1:14)。我们应当拒绝那些制造分裂的人(提多书 3:9-10)。事实上,贯穿历史的一个问题在于,许多人仅仅因为某人是宗教领袖,就过于愿意追随一个不敬虔的人。 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圣经也告诉我们要顺服敬虔的领袖并服从他们的权柄(帖撒罗尼迦前书 5:12-23;彼得前书 5:2-5;希伯来书 13:17)

问:在《马太福音》23:14和《马可福音》12:40中,文士是如何吞噬寡妇的房屋的?

答:或许与当今假教师的做法类似。当他们出于今生获益的自私动机,唆使人们向其事工奉献时,他们可能正引导人们向神并不希望他们支持的事工捐献。

问:在《马太福音》23:16-22中,在什么情况下(如果有的话),你应该说出某些话,使之看似你正在订立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而实际上并非如此?

答:当你故意暗示这是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而你的本意却并非如此时,你就是在利用欺骗手段来蒙蔽那些看穿你暗示的人。你应当弃绝“含糊的誓言”,做到“坦率直白”,让你的“是”就是“是”,你的“不是”就是“不是”,正如耶稣在《马太福音》5:37中所说的。

问:在《马太福音》23章17节中,耶稣为何称人为“愚妄人”?毕竟他在《马太福音》5章22节中曾告诫我们不要这样称呼人。

答:回答中需考虑两点,不过第二点更为重要。

马太福音5:22中“愚顽人”一词(raca)是一种贬义俚语,字面意思是“空头”。英语中的“airhead”(空心人)与之非常相似。耶稣在马太福音23:17中使用这个词时,并非在贬低或嘲笑他人,我们也不应这样称呼别人。 耶稣所用的“愚人”一词虽具描述性,但并非俚语:即“meroi”。此外,我们应当视人为极有价值的存在——他们是按神的形象所造的,绝非一文不值。

问:在《马太福音》23:23-28中,这些“祸哉”与其他“祸哉”有何不同?

答:其他“祸哉”的谴责针对的是法利赛人的教导和言论。而这些“祸哉”则谴责的是他们内心的本质及其所树立的榜样。他们的榜样虽不善,但也并非百分之百邪恶。他们外表光鲜,内心却充满邪恶;而人们能看透这一点。 耶稣在马太福音23:26中给出了一个建议的进步顺序。他说要先关注内在,然后外在也会变得洁净。如果内心的污秽不断向外溢出,光清理外表就没有多大意义。没有实质内容的仪式,比既没有仪式也没有实质内容还要糟糕。

问:在《马太福音》23章24节中,当今世人如何“滤出蚊子,却吞下骆驼”?

A:首先,人们通常是无意中这样做的。事实上,在阿拉姆语中,这算是一种双关语,因为“蚊子”(qamla’)一词与“骆驼”(gamla’)发音非常相似。在英语中,最接近的表达大概是“过滤蚊子却吞下蝙蝠”。

人们之所以这样做,要么是因为根本分不清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要么是故意选择关注那些结果无关紧要的琐碎小事,而回避那些他们宁愿不去关注的重要事情。有些人只想忽略自己表现不佳的问题,而专注于自己做得好的方面;有时他们又会吹毛求疵地挑剔他人最微不足道的问题,却对他人做得好的地方视而不见。

不妨问自己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面临两个问题,除了当时的情绪感受之外,你会依据什么标准来判断其中一个比另一个更重要?

问:在《马太福音》23:25中,洁净的杯子有何寓意?

答:承接前一节经文关于“滤出蚊子”的比喻,法利赛人正就这一问题发生争论。希勒尔学派(公元70年后占主导地位)认为,只要清洗杯内侧,杯子就是洁净的;而沙买学派(公元70年前占主导地位)则认为,除非同时清洗杯内侧和外侧,否则杯子就不算洁净。 耶稣指出,实际上他们虽然清洗了杯子外面,却没有清洗里面。

参见雅各布·纽斯纳(Jacob Neusner)所著《先洁净内部》(“First Cleanse the Inside”),载于《新约研究》(NTS)第22卷[1976],第486-496页,参见《米示拿·器皿篇》(Mishna Kelim)2:1;25:1、7-9,以及《祝福篇》(Berakoth)8:2。

问:在《马太福音》23:27-29中,耶稣关于“粉饰的坟墓”的论点是什么?

答:白灰是一种白色涂料,看起来很美观,但下一场雨就会开始脱落。在三月(亚达月),即旱季开始之时,犹太人会给坟墓涂上白灰,使其看起来更美观。适合充满死亡的坟墓的做法,并不适合本应充满生命的信徒。

在耶稣的时代,希律王热衷于修建和翻新坟墓,尽管希律王的坟墓也曾被洗劫一空,耶稣的听众可能会意识到,这些比喻同样可以指代希律王。

问:在《马太福音》23:35和《路加福音》11:51中,撒迦利亚(或称扎卡里亚斯)简而言之是谁?

答:此处并非指先知撒迦利亚,而是指祭司撒迦利亚,他是在《历代志下》24:20-21中被约阿施杀害的那位。《历代志下》在希伯来文圣经的编排顺序中是旧约的最后一本书,因此当耶稣提到从亚伯到撒迦利亚的殉道者时,实际上是在列举旧约中从第一位到最后一位的殉道者。

问:在《马太福音》23:35中,那位殉道的撒迦利亚是指伯利迦的儿子,还是《历代志下》24:20-21中在圣殿与祭坛之间被杀的耶何耶大的儿子?

答:首先列举基督徒的四种观点,然后是支持每种观点的事实依据。

1. 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

这一观点与所有记载都相符,前提是理解“伯利恒的儿子”这一短语是抄写员的增补

2. 伯利恒的儿子撒迦利亚

这一观点与所有记载都相符,前提是理解基督正在向我们提供关于先知撒迦利亚如何死亡的新信息。

3. 耶何耶大有两个名字:“伯利恒”可能是个昵称,意为“蒙神赐福”。这一观点可追溯至杰罗姆(公元373-420年)。

4. 祖先:或许这位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是撒迦利亚的祖父或先祖,他们实为同一人。

支持各种观点的事实:

伯利基雅之子撒迦利亚在公元前520年至480年间事奉。按时间顺序,他是《旧约》中最后几位作者之一,而《旧约》并未记载他的死因。

祭司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约在公元前800年被杀,时间早于被掳时期。据《历代志下》24:15-16记载,其父耶何耶大活了130岁,并被安葬在耶路撒冷的王陵中。鉴于年代上的差异,这两位撒迦利亚不可能是同一人。

《七十士译本》称耶何耶大的儿子为“祭司约大之子亚撒利雅”,而称该书的作者为“先知亚多之子巴拉基雅之子撒迦利亚”。因此,《七十士译本》在此处除名字的发音外,并未显示任何差异。

《哀歌》2:20的塔古姆注释以及[据称]约翰·金口都提到,先知撒迦利亚(巴拉基亚之子)是在圣殿与祭坛之间被杀的。(不过,我尚未能独立证实约翰·金口对此的论述。)

在基督时代,撒迦利亚的坟墓是耶路撒冷的一处显著地标。

撒迦利亚是一个常见的名字。实际上,圣经中有32位不同的人物名为撒迦利亚。

在《圣经》之外,据约瑟夫斯在《犹太战争》第4卷334-344节的记载,一位名叫撒迦利亚(巴鲁克/巴里斯/巴里斯卡厄斯之子)的人被两名热衷党人杀害。他是在圣殿区域遇害的,但很可能并非在圣殿与祭坛之间,因此这并非有效线索,尤其是考虑到《犹太战争》成书于基督时代之后。

《历代志下》是犹太教《旧约》中按顺序排列的最后一本书。虽然耶何耶大的儿子在时间顺序上并非最后一位殉道者,但提及从亚伯到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就如同基督徒说“从《创世记》到《启示录》”一样。

《路加福音》11:51中并没有“伯利迦的儿子”这一短语。

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在《驳异端》第五卷第14.1章第541页中引用《马太福音》23:35时,写道:“撒迦利亚,巴拉基亚的儿子”。因此,如果这确实是抄写员的增补,那么在爱任纽著书之前,该表述就已经存在了。 塔提安的《四福音合编》(约公元172年)中也记载了“撒迦利亚,巴拉基亚之子”(第41节)。 显然,有一部早于西奈抄本和梵蒂冈抄本的希腊文手稿收录了《马太福音》23:35。该手稿为p77(公元二世纪中后期),其中同样记载了“巴拉基亚之子”。因此,如果“巴拉基亚之子”是后人添加的,那么这一增补必然发生在非常早的时期,大约在公元170年之前。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也在《奥利金致阿非利加努斯书》第9章第389页中提及了这节经文,并提到了巴拉基亚之子撒迦利亚。

问:在《马太福音》23:35中,法利赛人是否仅仅因为他们父亲的罪而受到惩罚?因为《以西结书》18章和《申命记》24:16都说,人不会因父亲的罪而负罪。

答:人不会因父亲所做的事而被定罪。然而,如果他们a) 不谴责父亲的罪,并且b) 自己也犯了同样的罪,那么他们将因犯了与父亲相同的罪而受到惩罚。

问:在《马太福音》23:37-40中,既然耶稣想要拯救耶路撒冷,为什么这没有发生?毕竟上帝是全能的、全知的,而且(据称)是满有慈爱的?

答:在耶稣对犹太人所说的最后一段记载的公开言论中,你可以看到既有心碎,也有审判。上帝并非全然充满爱。上帝是慈爱的,并不意味着上帝除了爱之外一无所有,也不意味着上帝是全然充满爱的;正如上帝是愤怒的,并不意味着上帝除了愤怒之外一无所有,也不意味着上帝是全然充满愤怒的。温柔或嫉妒也是如此。 上帝是宇宙中最充满爱意的存在,但上帝的爱并不排斥祂的其他属性。

上帝选择赋予我们自由意志;当他们拒绝基督并因此招致永恒的后果时,上帝选择不强迫他们接受基督,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尽管这伴随着耶稣的泪水。

问:马太福音24:3-44是否表明耶稣在1914年以不可见的方式重返人间,正如耶和华见证人所教导的那样?

答:不。这里希腊语“parousia”一词既可译为“再来”,也可译为“临在”,而《耶和华见证人·新世界译本》将其译为“临在”。如果基督真的在1914年再来,那么没有人看见他,此事也没有产生任何影响,而且这既与《启示录》1:7中“万目都要看见他”的预言相矛盾,也与《使徒行传》1:11相矛盾。 根据《马太福音》24:5,在耶稣真正再来之前,会有许多人虚假地宣称基督已经先来了。虽然耶和华见证人并没有实际声称“他们就是基督”,但那些自称是基督的人——例如文鲜明、古鲁·马哈拉吉、吉姆·琼斯等——所作的宣称,都发生在这个时间点之后。

问:在《马太福音》24:19-20中,为什么这对孕妇和哺乳期的母亲来说会特别可怕?

答:其中一个原因或许可以从基督教电影《遥远的雷声》中窥见一斑。那些没有接受兽印的人将会面临艰难处境。

在末世,会有一些非信徒,在他们接受兽的印记之前,将面临一个抉择。

问:在《马太福音》24:20中,如果逃亡发生在安息日,这有什么不同吗?

答:请注意这将发生的时间。正如《撒迦利亚书》12:10-12和《罗马书》11章所说,在末世,许多犹太人将归向基督。犹太人仍会遵守旧约律法,并继续守安息日。

问:那么,根据《马太福音》24章20节,我们今天是否应该守安息日(从周五日落至周六日落)?

答:基督徒对此有两种回答。

1. 有一小部分真正的基督徒,例如“第七日浸信会”的信徒,他们的回答是“是”。

2.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不”,因为这节经文指的是正在寻求神的犹太人。届时,被提可能已经发生了。

问:在《马太福音》24:22中,神如何“缩短”未来的日子?

答:这并非指一天少于24小时,而是指这段严重迫害时期的时间会缩短,或者说天数会减少。

问:在《马太福音》24:23-27中,上帝为何允许寻求基督的人被假基督迷惑?

答:有时人们声称在寻求答案,但他们只会接受自己早已预先决定的答案之一。

如果神从未提供任何可能的方法来区分真基督与假基督,这个问题将难以回答。神至少提供了七种方法,用来辨别一个宗教团体是否是属灵的伪造品。

1. 他们是否接受并教导上帝在圣经中的话语,还是与之相悖? 当然,如果某个团体在每个细微之处都不完全正确,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是属灵的伪造者,正如《罗马书》14章和《哥林多前书》8:9-11所证明的。但是,如果他们在保罗所说的“要紧的事”(参见《哥林多前书》15:1-5)上犯错,或者否认弥赛亚耶稣曾道成肉身(参见《约翰一书》4:1-3),或者传讲一个不同的耶稣 (《哥林多后书》11:1-15),或是传讲不同的福音(《加拉太书》1:6-10),那么你和你的家人都要远离他们。

2. 与此相关的是,他们是否并非直接否认圣经,而是拒绝肯定圣经所教导的重要真理?《提摩太后书》3:5-7 说,我们要远离那些有敬虔的外貌,却否认敬虔之能的人。

3. 他们的属灵经历是完全不存在,还是怪异异常?他们是否花时间祷告并阅读神的话语?他们是否有圣经中未记载的奇怪宗教仪式?

4. 他们是否按照《圣经》的教导生活?如果有人自称是基督徒,却在某些关键方面过着违背神的生活,哥林多前书5:9-13和帖撒罗尼迦后书3:10,14都指出,我们不应与他们来往。

5. 若在宗教上与他们联合,是否明显属于“与魔鬼一同敬拜”或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的情况?《哥林多前书》10:20和《哥林多后书》6:14-17警告我们不可如此,并吩咐我们要从其中出来。

6. 如果有人声称自己是重返人间的基督,他们是否真的乘着云彩从天而降,将基督徒提走,并应验了《福音书》和《启示录》中的预言?

7. 信徒也可以向真神祷告,祂会帮助我们分辨是非。我的一位基督徒朋友告诉我,他刚信主不久,就有一些摩门教传教士来找他交谈。他意识到,鉴于当时自己对圣经的了解有限,根本无法判断摩门教是正确还是错误。于是,他向神祷告求助,随后打开圣经阅读。 他翻开的第一页,读到的正是马太福音7章15节!经文说:“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

问:在《马太福音》24章23-27节中,如果有人跟随了假基督或其他属灵的冒牌货,并且因无辜的无知而无法分辨其真伪,上帝为何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答:有两个互补的答案。

神是积极作为的:祂能安排事情的发展,使一位基督徒有机会接触那人,向其彰显真理。届时,那人就必须决定:是更爱自己的组织,还是更爱真理。任何不是真理之神的“神”,都不值得侍奉。 我曾听说在非洲和亚洲,有传教士被一些人主动接近,这些人声称神向他们说话,并告诉他们这位传教士是神差来的。我们无需担心神不在乎或神不作为。不过,我们确实需要鼓励基督徒怀有爱心并积极行动。

神是公义的:神根据人的所知来审判人(罗马书 4:15;5:13),在没有律法的地方,罪就不被算为罪。今天任何真正没有机会听到福音的人,可能与基督降生前从未听过福音的外邦人,或是一个夭折的婴儿处于类似的情况。

问:马太福音24:23-24是否教导说,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宇宙基督”,正如某些“新时代运动”信徒所言?

答:完全不是。这节经文教导说,将有许多人假冒基督。耶稣才是基督,虽然我们应当努力活得像基督一样,但这节经文或圣经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说,我们要试图夺取本属于基督的荣耀和尊荣,并将其据为己有。基督徒将永远在荣耀中与神同住,但我们不会成为神,甚至不会成为小神。

问:在《马太福音》24:24中,被拣选的人(注定要上天堂的人)怎么会被迷惑呢?

答:这很容易理解。“蒙拣选的人”既指已经得救的人,也指尚未得救但将来必得救的人。许多基督徒曾是摩门教徒、耶和华见证人,或是其他伪宗教团体的成员。

问:在《马太福音》24:27中,闪电从东向西闪烁是否与被称为“巴哈乌拉”的巴哈伊弥赛亚以及同年(1863年)出现的电报有关?

答:不。虽然巴哈伊教徒曾告诉我,电报应验了马太福音中的这一预言,但这种说法至少有五个理由是错误的。

1. 电报作为应验甚至不如雷声、闪电、核爆或任何可见现象来得贴切。请注意,《马太福音》24:27说:“因为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

2. 真正的基督将显明地乘云降临(《使徒行传》1:11;《启示录》1:7),而巴哈欧拉既未站在云上,也未乘云而来——除非你把“思维迷雾”也算作云。;-)

3. 此外,巴哈欧拉并非重返人间的基督,因为他的教义将基督的教义称为谎言。真正的基督曾说,除了通过祂,别无通往天父的途径。

4. 此外,关于基督再来的预言——包括基督徒被提、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将因刀剑、饥荒和瘟疫而丧生,以及《启示录》中的其他事件——至今尚未应验。

5. 《马太福音》第24章还提到,在真正的基督再来之前,先会出现许多假基督。

问:在《马太福音》24:28和《路加福音》17:37中,“哪里有尸体,哪里就有秃鹫聚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答:直白地说,正如秃鹫无论尸体藏在何处都能找到一样,上帝的报应也会找到那些拒绝上帝、在灵性上已经死亡的人。有趣的是,耶稣在这里用了鸟类的比喻;《启示录》19章17-21节中也提到了鸟类。

问:在《马太福音》24:29中,太阳如何会变暗,星辰又如何会从天上坠落?

A:虽然上帝有能力改变太阳发出的光,也能使星辰移动或毁灭,但这可能是指太阳变暗,星辰在地球上的观察者眼中变得不可见。许多因素都可能导致这种情况,例如污染、火山爆发、油井起火以及核爆炸。

问:在《马太福音》24:30中,“云”是否如巴哈伊教徒在《巴哈乌拉与新时代》第280-281页所教导的那样,是与人的方式和意愿相悖的事物?

答:不是。当耶稣乘云降临时,不仅所有人都会看见他,地上的万民也会因他而哀哭(《启示录》1:7),而且根据《使徒行传》1:9-11的记载,这位耶稣将以与他离去时完全相同的方式乘云再来。

问:关于《马太福音》24:31中提到的“被提”,你个人持什么观点?(一位基督徒问了我这个问题)

答:我支持这一观点。;-) 说正经的,让我先向你介绍基督徒对“被提”时间点的常见立场,最后再说说我的观点。

“大灾难前被提”:被提发生在大灾难期间,但就在神的忿怒倾倒之前。这一观点的主要依据是一个推论:顺服的信徒往往要承受人的忿怒,但绝不会承受神的忿怒。马文·罗森塔尔曾撰写过一本书来倡导这一观点。他以前是“大灾难前被提”派的。

“大灾难前被提论”:被提发生在大灾难开始之前。除了上述观点的支持依据外,在《启示录》中,七教会书信之后便再未提及教会。持“大灾难前被提论”的人认为,被提发生在《启示录》4章1节,即神对约翰说“你上这里来”之时。 《时代论圣经知识注释:新约》第79页虽持“大灾难前被提”观点,但认为马太福音24章并非指被提。《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910页同样采用时代论观点,指出这指的是被提之后的大灾难时期,因此与已被提的教会无关。

既然马太福音24章中“那时,没有人知道”那一时刻,如果人们知道大灾难何时开始,那么在“灾后被提”论成立的情况下,信徒们就能推算出被提何时发生。

“大灾难前被提”学派常引用的说法是:“预言时间表上的下一个事件就是教会的被提。” 他们主要的依据是《帖撒罗尼迦前书》5:2 说,主将如“夜间的贼”一般降临。然而,与这一观点相悖的是,《帖撒罗尼迦后书》2:1-3 指出,“被提”不会发生,直到背道发生且那不法之人显露出来。 因此,预言时间表上的接下来两件事是背叛和那行毁坏之人的显露,而不是被提。(当然,前大灾难论者可以反驳说,被提可能紧随这些事情之后发生,而大灾难要到那时才会开始。)

“大灾难中期论”认为被提可能发生在“愤怒前”稍早一些,其依据与此类似。

后大灾难论认为被提发生在大灾难结束时。他们的主要依据是《哥林多前书》15:52,其中表明我们将在“末后的号角”吹响时被改变。然而,其他观点认为这是信徒听到的最后一声号角,而非吹响的最后一支号角。

无大灾难论:许多前千禧年主义者认为根本不会有任何大灾难。他们不得不将《马太福音》24:31和《启示录》的大部分内容作高度象征性的解释。但必须对任何使圣经经文变得毫无意义,或声称普通人阅读圣经经文时通常会被所读内容误导的解释方式保持高度警惕。

泛大灾难论:上帝可以在祂愿意的时候让被提发生,而且祂在圣经中并没有明确说明那会是什么时候。如果最终一切都能如愿以偿,一个人就可以说自己是“泛大灾难论者”。

我倾向于“怒前被提”观点,但仍然持“大灾难期间被提”立场。若想了解不同观点,不妨阅读《大灾难前、中、后被提》以及《教会的怒前被提》。

问:在《马太福音》24:31、《帖撒罗尼迦前书》4:16和《哥林多前书》15:52中,哪一声号角是“末后的号角”?

答:《帖撒罗尼迦前书》4:16提到“大号角”,而《哥林多前书》15:52则将此等同于神的“末后的号角”。 《启示录》8:6-9:21;11:15中吹响了七支号角;但正如《1001个圣经问题解答》第270-271页所言,没有必要将“末后的号角”限定为这七支号角之一,它也可能是另一支。

问:在《马太福音》24:32中,无花果树象征什么?

答:这可能是一个关于审判的比喻,那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代表以色列,它将会枯萎。

当然,不能对比喻中的每个细节都赋予独立的特殊含义。无花果树比喻的意义在于要警醒并为未来做好准备,而耶稣“利用无花果树开花结果的特性,作为展望未来的积极征兆”。

问:在《马太福音》24:34和《马可福音》13:30中,既然“这一代人”在耶稣再来之前不会过去,这怎么可能呢?(自由派人道主义者阿尔伯特·施韦泽曾提出这一质疑)

答:基督徒对此有三种不同的回答。

a) 希腊语中“世代”(genea)一词本身可暗示“种族”。根据《泰耶尔新约希腊语词典》(第112页),“genea”的含义包括:

a1) 同宗族的人,或一个家族:约瑟夫斯《犹太古史》4.8.7(约公元93-94年撰写)、《七十士译本》创世记31:3等。

a2) 连续的后代:斐洛

a3) 一个时代:希罗多德2,132,普鲁塔克所引的赫拉克利特,使徒行传14:16。在《哈巴谷书》1 Qp(佩舍尔注释)2:7;7:3中,“末世”一词可指数个世代。

b) 该词与一个仅能表示“种族”的类似希腊词“gonea”仅有一字之差,因此这可能是一个印刷错误。然而,我们目前所拥有的一切新约手稿均写作“genea”。

c) 希腊语中“这一切”(panta tauta)一词,意指这一代人正是目睹了先前征兆的那一代。(《圣经中的难点》第173-174页,《这确实是个好问题》第495-496页)

问:马太福音24:34和马可福音13:30是否意味着“这一切”将在1914年的一代人内发生,正如耶和华见证人《守望台》1986年2月第15卷第5页所教导的那样?

答:不。耶和华见证人一直教导说,耶稣基督于1914年以不可见的方式重返人间,而《马太福音》第24章所预言的事情将在那一世代内发生。 然而,如果“耶稣于1914年再来”这一基本假设存在谬误,那么他们的论点也就站不住脚。这正是所谓“eisegesis”(将个人意图强加于经文)的典型例子,而非“exegesis”(从经文中解读其本意)。

问:在《马太福音》24:36和《马可福音》13:32中,既然上帝是全知的,为什么耶稣对来世一无所知,正如艾哈迈德·迪达特所断言的那样?

答:迪达特在此并未说实话。经文所言是耶稣在世时并不知道祂再来之日。断言这节经文表明耶稣对来世一无所知,实属谎言。迪达特难道真的认为福音书中的耶稣对天堂、地狱一无所知,并且对“来世”也“一无所知”吗?我怀疑迪达特自己甚至都不真正相信他在此所说的话。

问:在《马太福音》24:36和《马可福音》13:32中,既然神是全知的,而耶稣就是神,为什么耶稣不知道他再来之日呢?

答:正如《腓立比书》2:6-8和《约翰福音》17:5所示,耶稣在世时舍弃了上帝的许多属性。因此,即使《马太福音》中没有这句话,耶稣在世时并不了解一切也是合理的。然而,在天上,作为三位一体的一部分,耶稣是全知的。

亚他那修(公元331年)指出,耶稣作为神知道万事,但在祂的人性中,耶稣承受了无知,按肉体而言并不知晓。随着耶稣按肉体逐渐增长知识,祂的人性当时尚不明白这一点。《反阿里乌派四论》第三篇第28章42-58节,第416-425页。

亚他那修还写道:“祂[耶稣]知道拉撒路在哪里,却仍旧询问;因为那位为我们忍受了一切的至圣上帝之道,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承担我们的无知,从而赐给我们对祂那独一真父以及祂自己的认识……” 《反亚流派四篇讲道》第三篇第27章第38节,第414页。

以下是基督教主教普瓦捷的希拉里(公元355-367/368年)的论述: “因此,上帝的作为超出了我们人性理性的理解范围,也不符合我们理性的思维过程,因为无限永恒的运作需要以无限的理解力来衡量事物。所以,当上帝成为人、当不朽者死去、当永恒者被埋葬时,这并非理性的结论,而是能力的局限。 另一方面,祂从人中显为神、从死人中显为不朽者、从被埋葬者中显为永恒者,这并非取决于我们的思维方式,而是源于全能。因此,我们借着基督的死,在神里面得以复活。”《论三位一体》第一卷第13章第44页

问:在《马太福音》24:36中,简而言之,圣灵是否知道耶稣何时再来?

答:虽然基督徒一致认为,当时在世上的耶稣并不知道这一信息,但关于圣灵对此的知晓,基督徒有两种观点。我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

1) 圣灵知道/不知道

三位一体的上帝无所不知,而圣灵本人也无所不知,唯独这一事实除外。此时,只有父神知道再来预定的日期。

2) 此处未涉及圣灵。

圣经中“所有人”(如《罗马书》3章等)和“没有人”等词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均指人。因此,如果经文未提及天使,就无法得知天使是否知晓此事。 当时耶稣尚未讲论圣灵,因此此处未提及圣灵。所以,这节经文并未将圣灵视为不知或知晓。类似的情况可参阅《马太福音》11:27。经文说,除了父,没有人认识子;除了子,也没有人认识父。圣灵既认识父也认识子,但此处所指的并非圣灵。

问:在《马太福音》24:36中,当时的圣灵是否知道耶稣再来的时候?(一位基督徒提出的这个问题。)

答:首先让我们弄清楚这个问题。关于这一短语存在抄本差异,但证据表明,标准读本中“连子也不知道”这一表述才是正确的。 耶稣曾虚己(腓立比书 2:7)并舍弃了自己的荣耀(约翰福音 17:5),他在世时并不知道。这节经文并未涉及耶稣和圣灵现在是否知道。但问题具体在于:当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圣灵是否知道。

让我们来看看这三种可能性。

是的,圣灵当时确实知道:

Y1:因此,“没有人……连儿子也不知”——这指的是所有受造之物和耶稣,但不包括圣灵;当时耶稣尚未教导关于圣灵的事,他们也不明白圣灵与父神是截然不同的。

Y2:正如《哥林多前书》2:10所说,圣灵察验万事,甚至连神的深奥之事也察验。

Y3:神无所不知,意味着三位一体中的每位成员——在天上的——都无所不知。

不,圣灵并不知道:

N1:“除了父以外,没有人”也包括圣灵。

N2:因此,神全知仅意味着三位一体中至少有一位全知。这种观点必须承认,父神可能知道某些事,而其他两位则要到后来才知晓。

N3:圣灵察验万事,但祂是“察验”而非“一次性知晓”一切。当时祂尚未完成对这一事实的察验。

未提及:

D1:耶稣所谈的是受造之物、圣父和祂自己;此处并未涉及圣灵。

D2:这可能只是手稿中的一个错误变体。

D3:因此,答案可能是“是”也可能是“否”。

结论:当时活在世上的人无人知道耶稣何时再来。不应仅因某节经文中未提及圣灵,就据此建立关于圣灵的教义。这是我们到了天堂才能知晓的事情之一。

问:在马太福音24:42中,耶稣为何说“你们的主什么时候来”,而不是“我什么时候来”?

答:我们并不知道耶稣确切的原话,因为福音书作者对耶稣的话进行了转述。马可福音13:34-36是在一个简短比喻的语境中记载这些话的,因此当然会用第三人称。在路加福音21:36中,耶稣使用了“人子”这一称谓——祂常以此指代自己——同样也是第三人称。

这里“警醒”一词也可以译为“保持警觉”,与《帖撒罗尼迦前书》5:6中使用的词汇相同。

问:在《马太福音》24:42中,既然我们不知道耶稣何时再来,为什么还要寻找祂再来的预兆呢?

答:有两个原因。

1. 遗憾的是,许多人错误地认为自己能准确指出耶稣再来的时候。

2. 《圣经》指出,我们可以观察征兆来了解耶稣再来的“时期”。通过察看事物之间的矛盾之处,是识别假基督的一种方式。许多人认为,从这一部分开始,《马太福音》第24章所指的是“被提”,他们相信“被提”发生在大灾难之前。另请参阅关于《启示录》22:6、7、10、12、20的讨论。

问:在《马太福音》24:45-47中,“忠心又聪明的仆人”是否如耶和华见证人“守望台”组织在其著作《从圣经推论》(1989年版,第205页)中所声称的那样,指的是该组织?

答:不是。“忠心又聪明的仆人”指的是所有真正的基督徒,他们顺服地跟随基督,并等候祂的再来。这绝不会指一个曾作出许多虚假预言的组织。

问:在《马太福音》24:51中,一位充满慈爱的上帝真的会“将人剁成碎片”吗?

答:上帝的惩罚比这个比喻还要严厉;祂会将人投入地狱。更多信息请参阅“上帝的公义之怒”页面:www.BibleQuery.org/Doctrine/WrathOfGod/TheJustWrathOfGod.html。

问:在《马太福音》25:1中,既然基督徒应当分享,那么那五个聪明的童女不与那五个愚拙的童女分享,这样做对吗?

A:基督徒理应分享,但在以下情况下除外:

1. 我们无力分享的事物,例如公义和圣洁。

2. 与那些拒绝工作的人分享物质上的东西(《帖撒罗尼迦后书》3:10)。

3. 接待或接纳那些没有神、却是假教师的人进入我们的家。

4. 与那些会像对待猪一样践踏真理的人一同教导(马太福音 7:6)。

如果聪明的童女们与愚拙的童女们分享了油,那么或许谁都不会有足够的油了。当然,如果愚拙的童女们能未雨绸缪,本可以先熄灭灯,稍后再点燃。 但你不能让比喻中的每个细节都具有特定的含义,不过就这个比喻而言,从寓意上讲,愚拙的童女所求的正是聪明的童女无法给予的。主人没有让愚拙的童女进去,因为他不想让任何不速之客闯入宴会。

问:在《马太福音》25:1-13中,那五个愚拙的童女是指那些不顺服、因此错过了被提的基督徒吗?

答:不是。所有信徒都将参与被提。不过,这五个或许是自以为是基督徒的人。

问:在《马太福音》25:24-26中,神为何被称为“苛刻的人”,又为何要在自己没有播种的地方收割?

答:比喻中的主人并不是认同仆人说他是个苛刻的人。相反,他是在说:如果你认为我是个苛刻的人,为什么至少不做些简单容易的事呢?在这个比喻中,上帝被比作那位主人。有些人可能会认为上帝是个苛刻的人,因为:

1. 神赐予人们不同数量的“塔兰特”

2. 神期望我们运用祂所赐的恩赐去工作,而祂的国度将因我们的辛勤劳动而获益。(当然,我们所能做的任何善事,都是因为神赋予了我们能力。然而,那些质疑“神为何从我们的劳动中获益”的人,往往会忽略这一点。)

3. 上帝毫不犹豫地收回信徒或其他人未使用、滥用或自私使用的财物。

如果有人想将寓言中做这些事的那个存在定义为“苛刻的人”,那么上帝就是个苛刻的人。

问:在《马太福音》25:24-30中,你是否曾在现实生活中看到,有人因为害怕坏事发生,反而做出了愚蠢的决定,结果反而导致了那件事的发生?

答:有一次,某家公司大规模裁员,一名年轻员工因压力过大,在没有找到新工作的情况下就辞职了。他称之为“先发制人的行动”。

正如《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54页所言:“悲剧性的讽刺在于,他[那不忠的仆人]最终遭遇的正是他所恐惧的——主人的愤怒。哪怕是部分顺服,也比完全违抗要好(第27节)。由于错失了机会,他如今便失去了机会。”

问:在《马太福音》25:26-27和《路加福音》19:23中,为何那个拥有一塔兰特的人被吩咐将其存入银行并收取利息?毕竟以色列人曾被诫命不可彼此收取利息(《出埃及记》22:25;《利未记》25:35-37;《申命记》23:19;《诗篇》15:5)。

答:答案包含三点。

a) 这只是一个比喻,耶稣并不是在命令我们要像那个懒惰的仆人或主人那样。

b) 这个比喻从未提及主人或仆人是犹太人。在耶稣时代的巴勒斯坦,有许多外邦人。

c) 以色列人不可向本族人收取利息,但正如《申命记》23:20所说,他们可以向外族人收取利息。

问:在《马太福音》25:26-27中,如果错失足够多的机会,机会、才干和恩赐就会消失。你认为“属灵的萎缩”在今天会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

答:那个懒惰的仆人有一点是“过分谨慎”。但事实是,他只是不愿运用所受的托付。一位强壮的运动员,若停止训练和锻炼,就不再是强壮的运动员了。同样,一个在某项才干或属灵恩赐上很强的人,如果停止运用它,可能在这方面不再那么强,甚至可能完全失去它。

还有另一种看待这个问题的方式:那就是我们所获得的“机会”这一恩赐。如果我们有机会向某人传讲福音,或帮助某人成长,这个机会可能会比我们预期的更快地消失。

问:在《马太福音》25:28-29中,上帝从只拥有一个“才干”的仆人那里拿走“才干”,转而赐给拥有最多“才干”的那个人,这样做公平吗?

答:这是一个陷阱问题!仆人们从来就不拥有任何才干;他们只是主人的管家。

当然,神在此事上很公义——除非我们忘了,那些才干从一开始就根本不属于我们!管家是指那些忠心替他人守护并增值资产的人,即使无人监督时也是如此。 起初,是上帝把这些才干“借”给他们的。即便是今天,投资经理也会从表现不佳的投资中撤出资金,转投表现更好的项目。有时我们忘记了,上帝是“借”给我们才干的。它们并非我们永久的财产,我们也没有权利随心所欲地使用它们。

当上帝赐予我们天赋、属灵恩赐和机会时,我们很容易就把它们当作自己的。但它们并非如此。它们属于上帝,上帝只是“借”给了我们。

问:在《马太福音》25:31-46中,似乎绵羊与山羊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它们做了什么和没做什么。这是真的吗?

答:不。不要忽略这样一个事实:羊本来就是羊,山羊本来就是山羊。耶稣指出了羊所做的“像羊一样”的事,以及山羊未能做到的,以此证明羊就是羊。在审判中,它们并非被转变为羊或山羊,而是被认出是羊和山羊。

顺便提一下,绵羊通常比山羊毛更多,因此对庇护所的需求较少。所以,在一年中的某些时候,将它们分开过夜,让山羊留在洞穴、谷仓或有遮蔽的地方,是常见的做法。

问:在《马太福音》25:31-46中,既然关键(据称)在于帮助他人,那么所有帮助他人的人不都会上天堂吗?

答:不。这些是通过帮助他人而为耶稣所做的怜悯之举。如果不是为了耶稣而做,那就不是为了耶稣。例如,路加福音6:32-34中说:“连罪人也爱那些爱他们的人。”哥林多前书13:3说,即使我们将所有的财物都分给穷人,却没有爱,也于我们毫无益处。

问:马太福音25:46是否表明恶人不会受到有意识的惩罚,正如耶和华见证人所教导的那样?

答:完全不是。耶和华见证人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第111节(1991年)中曾这样教导。他们认为“永恒的惩罚”这一短语最好译为“被剪除”。对此有两点需要说明。

希腊文中的词意是“惩罚”。我们凡人的身体只是个躯壳,死后身体是否发生什么变化,并不算是一种惩罚。耶和华见证人认为恶人会被彻底消灭,而对于已经不复存在的事物,也就不再有惩罚可言。

耶和华见证人的这种解释完全违背了《路加福音》16:22-28中耶稣关于敬虔之人与不敬虔之人均有意识存在的教导。在《马太福音》8:12、22:13、24:51和25:30中,人们会哀哭切齿,那么他们又何必担心自己不再存在的时候呢?

既然《启示录》19章20节中提到,在千年期开始时,“兽”和“假先知”是被“活着”扔进火湖的,而且他们仍然存在,并在千年期结束后依然在那里(《启示录》20章10节),那么至少有些存在在身处火湖期间仍然存在。 你同意吗?如果证明火湖中确实存在某些存在,且经文中并未说火湖中的存在不再存在,那么就没有必要认为火湖中的人不再存在。

此外,这还引出了一个问题:如果马可福音9:43-48及其他经文中所说的“永不熄灭的火”中,恶人的身体不会死亡(路加福音12:4-5),却没有灵魂存在,那么这种“永不熄灭的火”又有什么意义呢?

问:在《马太福音》25章46节中,《马太福音》第25章的这三个部分有什么共同点?

A:这些不仅仅是警告;这三部分都展现了因愚拙的仆人而导致的分离危机,要么是因为主人出乎意料地来了,要么是因为忽视了主人的意愿。 在世事工临近尾声之际,耶稣在此强调的并非新的教义,而是要人们在为时已晚之前做好准备并作出正确抉择的紧迫性。当我们向他人传讲福音时,不仅要传讲真理(即真实的事实),还需让他们意识到,必须立即决定跟随真理的紧迫性。

问:在《马太福音》26:3-4中,还有哪些例子表明领袖们背离了他们被设立的使命,原因是什么?

答:第二个例子紧随其后,竟然就发生在门徒身上,见《马太福音》26:6-7。我们人生的首要目标是爱神、敬拜神、顺服神并荣耀神,然后去爱他人。给耶稣抹香油正是符合这一目标的。我们首要的目标绝不是获取并囤积金钱(除非你是犹大)。

按理说,那些身处原本由神亲自设立的职位的犹太宗教领袖,理应是最先认出耶稣的人。然而,他们却成了最先想要杀害祂的人。但人们为何会这样做呢?

他们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忘记了自己为何身处那个位置。他们并非为了扩大权力、维持地位或保全资产而存在。他们本应带领百姓跟随并敬拜神。他们却以为自己的使命是关于他们自己,而不是关于百姓或神。

如今,领导者们也极易忘记自己身在何处、为何而存在。有些人可能不够重视自己的职位;另一些人则可能认为自己的职位是关于他们自身,而非关于人民,更非上帝希望他们在该职位上所做的事。

正如伊朗国王所言:“我生来就是为了统治。”但伊朗人民真的都认为自己生来就是为了被他统治吗?有人曾表示希拉里·克林顿应该成为我们的总统,因为“她配得上”。无论她有何种功绩,在某些人眼中,总统这一职位是否已被贬低为仅仅是一份政治肥差、一种奖励,而非为了美国人民的最大利益?

反观另一个例子,若说谁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那非百万富翁威廉·博登(1887-1913)莫属——他出身于拥有博登牛奶公司的极度富裕家族。但他的父母给予了他坚实的基督教教养,他七岁时便接受了基督。他在耶鲁大学攻读本科,当时该校的属灵影响并不显著。 但到了他大学最后一年,由他组织起来的祷告小组和圣经学习小组已有1,000人参与。他还主动接触城市贫民区的醉汉及其他群体;当需要新的宣教设施时,他只需付现金就能买下。他加入了中国内地会,专门致力于向中国数百万穆斯林传教。 他前往埃及学习阿拉伯语,但在那里不久便患上了脑膜炎,年仅25岁便去世了。他在自己的圣经上写道:“不留后路,不退缩,不后悔。” 然而,1969年,美国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 U.S.A.)的领袖们却发表了一份官方声明,否认《圣经》的无误性。该教派作为世界基督教协会(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的成员,曾向津巴布韦独裁者罗伯特·穆加贝提供资金,而此人曾杀害过基督教传教士。

问:在《马太福音》26:7、《马可福音》14:3和《路加福音》7:37中,我们对“雪花石膏”了解什么?

答:在古代,有两种不同的矿物都被称为“雪花石膏”。

雪花石膏本身质地较软(硬度为2),用拇指指甲即可划出痕迹。它适合雕刻,是一种石膏。其颜色较浅,但可能带有各种斑驳的色泽。它通常形成于洞穴中。根据老普林尼《自然史》第13卷第3章的记载,雪花石膏是盛放香膏的常见材料。

大理石也曾被称为“雪花石膏”。它稍难雕刻(硬度=3),实际上是方解石或文石,属于再结晶的石灰岩。

问:在《马太福音》26:7-11中,当那位妇人将昂贵的香膏浇在耶稣头上时,耶稣是否过于自私了?(穆斯林阿赫迈德·迪达特曾提出这一问题)

答:在回答迪达特的问题之前,让我们把这个问题提得更难一些。耶稣不仅在此称赞了她的行为,而且耶稣还接受了天使和天上众人的敬拜,视自己为神(《希伯来书》1:6;《启示录》5:12)。耶稣也接受了世人的敬拜,视自己为神(《马太福音》21:15-16;28:9;《约翰福音》9:38)。

你可能会惊讶地发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在某种程度上同意迪达特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迪达特对耶稣重要性的看法与耶稣自己对其重要性的看法大相径庭。在当时所有犹太人都知道唯有神才应当被敬拜的情况下,耶稣既接受将那贵重的香膏浇在自己头上——这是一种敬拜行为——又接受来自世人的敬拜,这未免太过分了——除非耶稣就是神。

问:在《马太福音》26:11中,耶稣难道不是要永远与他们同在吗?还是说,正如《马太福音》28:20所言,耶稣将一直与他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答:两者皆是。他们将不再有耶稣肉身的同在,因此,在耶稣仍与他们同在时,那妇人用香膏膏抹祂是合宜的。但即使耶稣升天之后,祂仍会在灵里与他们同在。更多信息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359页。

问:在《马太福音》26:21-22中,当耶稣说祂知道他们当中有人要出卖祂时,你认为犹大当时是什么感受?

答:犹大的心恐怕都停了下来。也许他默默地责备自己,觉得自己没有把行踪掩盖得足够好。 又或许他心中闪过一丝希望,心想既然耶稣没有公开点名,也许耶稣并不确定那个人就是他。但即使犹大曾有过这种想法,他也无法维持太久,因为耶稣将饼蘸在盘子里这一举动,已经指明了那个人是谁。于是,犹大确切地知道,他那暗藏在心底的邪恶意图,在耶稣眼中是再清楚不过的。

然而,尽管明白了这一点,在《约翰福音》13章30节中,犹大还是去了大祭司那里,出卖了耶稣。 有时人们深陷罪恶的漩涡,便认为“现在已经无法回头了”。但如果你正走向一座喷发的火山,只要还能行走,你随时都可以转身离开。如果你正走向罪恶的方向,“此刻”永远是回头最好的时机。让上帝来处理后果,你只需专心顺服祂。

你是否见过这样的人:他们对自己想做的事如此确信和自信,以至于没有任何事情能改变他们的主意?这几乎就像他们在说:“别用事实来扰乱我的思路。”

问:在《马太福音》26:27、《马可福音》14:23、《路加福音》22:17、20以及《哥林多前书》11:25中,是否必须使用同一个圣餐杯?

答:他们当时都倚靠着(而非坐着)同桌,由十二门徒加上耶稣组成,其中还混着一个背叛者。正如我们今天无需照做这些仪式一样,我们也不必使用同一个杯子。

我认识一位牧师,我相信他是一位真正的基督徒,但他认为领圣餐时所有人都必须使用同一个杯子。然而,我们必须区分我们应当遵循的仪式,以及当时那些不重要的细节,例如所有人都在同一张桌子旁靠着坐。

问:在《马太福音》26:28和《马可福音》14:24中,“约”这个词前面应该加上“新”字吗?

答:可能不需要。

在马太福音26:28中

“新”一词出现在亚历山大抄本(约公元450年)、 以法莲抄本(5世纪)、贝扎·剑桥抄本、弗里尔福音书、萨希德科普特文(3/4世纪)、博海尔科普特文(3/4世纪)、拜占庭读经集、f1系、f13系、亚美尼亚文、埃塞俄比亚文等版本中均包含“新”字。

“新”一词未见于p37(3世纪中叶)、西奈抄本(公元340-350年)、梵蒂冈抄本(公元325-350年)等。

在《马可福音》14:24中

“新”一词见于亚历山大抄本、萨希德科普特文、四福音合编、拜占庭读经书、f1系、f13系、亚美尼亚文、埃塞俄比亚文等。

“新”一词在西奈抄本、梵蒂冈抄本、以法莲修订本、贝扎剑桥抄本、弗里尔福音书、博海里科普特语等版本中缺失。

总体而言,这两个变体很有趣,它们说明了变体之间相关性的两种趋势。

1. 亚历山大抄本(包括西奈抄本、梵蒂冈抄本、科普特语抄本等)通常比拜占庭抄本的版本更简略。

2. 很少有变体间的相关性能反映神学倾向。例如,剑桥贝扎抄本、弗里尔福音书、以法莲修订本和博海里科普特文抄本与上述变体不相关,而其他抄本则相关。

问:在《马太福音》26:30中,他们可能唱了哪首赞美诗?

答:圣经并未明确指出,因此可能是任何一首诗歌,包括新创作的诗歌。不过,按照逾越节晚餐后的习俗,通常会吟唱《诗篇》第113-118篇、第114-118篇或第115-118篇的经文。

问:在《马太福音》26章31-35节、69-72节中,对于一位曾立下宏大志向侍奉上帝,却最终彻底失败的基督徒,你会如何劝勉他?

A:彼得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因为他不真诚,也不是因为他不认识耶稣;彼得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不了解自己的内心。

耶稣曾提前警告过彼得,尽管没有迹象表明彼得当时接受了耶稣的话。但后来,当彼得跌倒时,他想起了耶稣先前说过的话。后来,在耶稣复活后,耶稣在众人面前特意单独对彼得说话,亲自恢复了他的地位(参见《约翰福音》21:15-18)。 耶稣说的是温柔的恢复之言和使命之言,而非“你已经完了”这样的定罪之词。彼得虽然无法抹去那三次不认主的事实,但他能够重新站起来,从那里继续前行。

问:在《马太福音》26:39、42中,既然耶稣是神,且有神的意念,祂怎么会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这杯离开我”呢?

答:《腓立比书》2:6-7表明,耶稣降世时,是自愿将祂许多神性的权能和属性虚己的。 例如,耶稣会感到疲倦(约翰福音4:6),耶稣也学会了顺服(希伯来书5:8),而这些在天上祂本没有理由去了解。此外,在世上耶稣并非无所不知,正如马太福音24:36和马可福音13:32所记载的,祂并不知道自己再来之日或时刻。

在此情境下,耶稣并非说祂知道另一条出路。而是耶稣预见前方的道路将极其痛苦,于是祂向天父询问,天父是否看到其他出路。

这个问题早在公元246-265年就得到了解答,当时亚历山大主教狄奥尼修斯在《尼西亚前教父集》第6卷第108页的《释经片段3》中给出了实质上相同的回答

问:在《马太福音》26:52中,耶稣是否反对一切战争和死刑(处决)?

答:首先说明什么不是答案,然后才是答案。

非答案:耶稣曾教导,当祂再来时,将击杀那些反对祂的人(参见《马太福音》24:5-7,31;《马可福音》13:7-8;《启示录》19:15,17-21)。然而,这并未直接回答问题,因为上帝所行之事与我们被命令要顺服之事,未必完全一致。

正确答案:不,理由有四点。

1) 耶稣不可能暗示信徒绝不能携带刀剑;否则,为何就在此前的几个小时,耶稣在《路加福音》22:36-38中说,没有刀剑的人应当去买一把?此外,当使徒们说他们有两把刀剑时,耶稣并没有吩咐他们丢弃,而是说“这就够了”。

2) 当时耶稣是对彼得说话的,是在彼得击打大祭司的仆人之后,并非要他用剑击打其他人。

3) 耶稣所说的“靠刀剑活着的人”,并非指所有持有刀剑的人。这既可以指以杀人为生的人,也可以指那些将杀人视为解决问题之道的人。

4) 经文的后半部分是一种观察,而非命令。

其他表明持剑是可接受的经文包括:《罗马书》13:1-4;《路加福音》14:31;19:27;20:14-16;《使徒行传》25:11;《哥林多前书》9:7。当士兵们在《路加福音》3:14中问施洗约翰该怎么做时,约翰本有绝佳的机会告诉他们退出军队,但他并没有这样做。 同样,在《使徒行传》第10章中,百夫长哥尼流是一位虔诚的人。在旧约时代,《民数记》35:31、33以及摩西律法之前的《创世记》9:6中,处决杀人犯不仅被允许,而且是被命令的。

其他明确或暗示我们不应“凭刀剑而活”的经文包括:《哥林多后书》10:4-5;《马太福音》5:25;《约翰福音》18:36;以及《罗马书》12:17。

虽然耶稣在《路加福音》22:36中,以及新约圣经总体上教导了剑的防御性使用,且《罗马书》13:1-4中也提到了国家使用剑,但圣经从未提倡主动使用剑,也从未提倡国家对异端分子使用剑。 早期基督徒中无人主张国家应动用刀剑对付不信者。从历史上看,这一不符合圣经的教义最早由菲尔米库斯·马特努斯(Firmicus Maternus)于公元346/348年提出,后来在公元386年左右,希波的奥古斯丁也持此观点。

问:在《马太福音》26:52中,我们何时(如果有的话)应当为基督的国度使用武力?

答:历史上我们曾多次尝试,结果却灾难性。这并非指它们在军事上全都失败;请记住,十字军东征在中东地区曾持续成功了几个世纪,攻陷君士坦丁堡也是一次“成功”。但从属灵层面看,这些行动无一不是灾难,因为它们极大地助长了撒但的诡计。 当然,有人可能会辩称,像图尔战役以及击退土耳其对维也纳的进攻这样的防御性战斗,却算是成功的。

因此,从防御角度来看,在教堂安排保安或寻求警方保护或许是可以接受的。但进攻性的暴力行为会淹没福音的信息。如果你已经没有什么信息可传了,那当初又何必发起进攻呢?

问:在《马太福音》26:53中,十二军团的天使共有多少?

答:一支罗马军团的全员编制为6,000人,因此12军团天使即为72,000名天使。鉴于《列王纪下》19:35记载,仅有一位天使就在一夜之间击杀了185,000名亚述士兵,那么72,000名天使就足以——应对附近的星系了!

问:在《马太福音》26:64中,耶稣怎么能在公会前说话呢?因为《以赛亚书》53:7说弥赛亚不会开口。

答:这并不意味着耶稣一出生就终身无法说话。相反,《以赛亚书》53章对此作了补充说明,说“他像被剪毛的羊,在剪毛的人手下默然无声”。 耶稣在那天确实开口说话了,但当控告者在彼拉多面前指控他时,彼拉多却惊讶不已,因为耶稣当时既不说话,也没有对任何指控作出回应,正如《马太福音》27:14和《马可福音》15:4-5所记载的。

问:在《马太福音》26:64中,该亚法将如何看见人子坐在权能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答:《启示录》1:7说,每只眼睛都将看见基督乘云降临,包括那些曾刺穿他的人。因此,即便是已经去世的人也能目睹这一事件。此外,耶稣这样对该亚法说话,是正式针对他作为大祭司、代表以色列民族的身份,而不仅仅针对他个人。所以,整个以色列也将看见这一幕。

问:在《马太福音》26:65中,大祭司为何在此撕裂自己的衣服?

答:撕裂衣服是极其严重的举动;被撕裂的衣服无法再穿,而当时的衣服价格不菲。 这种举动仅在听到对上帝的亵渎之言时才会发生(《米示拿·圣会》7:5),或是出于极大的愤慨或悲痛(《列王纪下》18:37;《犹滴书》14:19;《马加比一书》11:71;《使徒行传》14:14)。这是表明他们不参与对上帝的亵渎,并对此表示谴责。 因此,大祭司想表明,作为一名虔诚的犹太人,他无法容忍自己所宣称的亵渎行为。不过,请稍等一下。《利未记》21:10及以下经文指出,大祭司被禁止撕裂衣服。所以,大祭司出于热忱,试图证明自己多么正确、耶稣多么错误,结果却在此处自己违背了旧约律法。

问:在《马太福音》26:69-75中,作为耶稣使徒的彼得,怎么会因恐惧而说谎呢?

答:彼得在此犯了罪,正如他在《马太福音》26:75、《马可福音》14:72和《路加福音》22:62中所痛切意识到的那样。彼得曾寄希望于耶稣,尽管耶稣事先警告过他们,但当耶稣被捕时,使徒们仍因恐惧而逃散。《约翰福音》21:15-19中,耶稣特别赦免了彼得三次不认他的过犯。

问:在《马太福音》26:73和《马可福音》14:70中,加利利口音有哪些特点?

答:虽然我们无法完全确定,但加利利及附近的十城地区居住着许多希腊人和讲希腊语的犹太人,因此这种口音的特征或许源自希腊语。除了单词的发音外,还可能包括习语和词汇的选择。

问:在《马太福音》26:74和《马可福音》14:71中,彼得为何在此咒骂?

答:虽然圣经没有明确说明,但可能有两个原因。

恐惧:可能是因为彼得感到害怕。

为了效果:也可能是为了向犹太人“证明”自己并非耶稣的门徒。

无论如何,彼得的咒骂,就像他的不认耶稣一样,都不是我们今天应当效法的榜样。根据《以弗所书》5:4,我们不可说污秽的话;根据《马太福音》12:36,我们每说一句无益的话都要受审判。

问:在《马太福音》27:1中,他们为什么要在白天再次开会?

答:这可能并非一次独立的会议,但他们需要让它看起来像是一次独立的会议。反正公会的会议本就应该在白天举行。 仅凭一次会议无法作出有罪判决。根据犹太律法,他们只能在白天作出死刑判决,并且必须召开两次会议以确保判决有效。此外,夜间会议可能只是公会的一部分成员参加,而白天会议则可能有全体成员出席。

然而,在罗马统治下,犹太公会无权处决任何人(亵渎圣殿区域者除外),因此耐人寻味的是,他们竟向自己憎恶的罗马人求助,去处决一个他们更加憎恶的人。当然,对公会而言,由罗马人而非仅由犹太人来定耶稣的罪,在表面上看起来也会更体面。

问:在《马太福音》27章2节中,我们对本丢·彼拉多了解什么?

A:本丢·彼拉多是一位罗马总督;具体来说,他是一名“行省长官”。行省长官负责治理那些规模较小、局势动荡的地区。他们的权力并不大,低于帝国特使和总督;但在其管辖区域内的司法裁决方面,他们拥有与后者同等的权力。他们掌握着死刑的裁决权,若囚犯是罗马公民,则只能向凯撒上诉。

据约瑟夫斯记载(《犹太古史》第18卷第3-4章第379-381页及《犹太战争》第2卷第169-177页图2-4),在公元31年10月之前,彼拉多既无公义之心,也不敬畏上帝,行事不公,厌恶犹太人,且并不真正了解他们。 亚历山大的斐洛在《致盖乌斯的使团》第38-40章(第784-786页)中也持相同观点。彼拉多蓄意将印有皇帝肖像的罗马军旗带入耶路撒冷。他掠夺圣殿宝库的财物来修建输水渠。路加福音13:1记载,彼拉多杀害了加利利人,并将他们的血掺入祭物之中。 随后耶路撒冷民众爆发骚乱,他命令士兵杀害了其中许多人。彼拉多在耶路撒冷圣殿内放置了印有皇帝肖像的青铜盾牌,此举纯粹是为了激怒犹太人。民众的抗议声浪如此之大,以致罗马皇帝亲自推翻了彼拉多的决定,下令撤走这些盾牌。彼拉多之所以能获得这一职位,是得益于他在罗马的导师塞亚努斯——这位帝国的提比略皇帝的密友兼心腹。 据斐洛所述,塞亚努斯的目的在于彻底消灭犹太人。然而,公元31年10月,塞亚努斯因涉嫌对提比略皇帝叛国而被处决,此后提比略颁布了反犹太主义的法律。

公元31年10月之后,彼拉多可能感到自己在提比略皇帝面前如履薄冰。 从公元33年左右开始,彼拉多与提比略皇帝以及犹太人的关系变得更加恶化,公元36年,因他杀害了一群聚集观看圣器的撒玛利亚人,彼拉多被召回。撒玛利亚人向叙利亚总督维泰利乌斯申诉,维泰利乌斯下令彼拉多向皇帝交代其行为。

在耶稣受审期间,彼拉多对耶稣的态度似乎比犹太领袖们更为积极一些。彼拉多本人可能对耶稣本身漠不关心,他只是出于对抗公会的目的。但当犹太祭司们打出他们的“王牌”——声称要向皇帝禀报彼拉多纵容某人自称“犹太人之王”时,作为务实主义者的彼拉多,最终还是屈服于公会的意愿。 从某种意义上说,耶稣的背部被鞭子抽得血肉模糊,正是因为彼拉多软弱无能。

问:在《马太福音》27:3-5中,我们能从犹大身上学到什么关于人的道理?

答:正如犹大后来对自己所做的事深感后悔一样,有些作恶之人也会对自己所做的事深感后悔,有时甚至到了沮丧绝望的地步。犹大本可以在行事前思考自己会因此产生怎样的感受,但他没有。同样,一些目前对自己所作所为深感后悔的作恶之人,本可以在行事前思考这一点,但他们也没有。

犹大被金钱所奴役,而他自己也对这种奴役所迫使他做出的行为感到毛骨悚然。

问:在《马太福音》27:5中,犹大是上吊自杀,还是如《使徒行传》1:18-19所述,身体爆裂而死?

答:《使徒行传》1:18-19 说犹大头朝下摔进了一片田里,这暗示他至少是从一定高度坠落的。综合这些经文,有两种可能。无论哪种情况,犹大都是上吊自杀的,最有可能是在一棵树上,可能那棵树悬在悬崖边上。

上吊未遂:当犹大尚在气中时,绳索断裂,他头朝下摔进田里,身体爆裂。

上吊成功,犹大因上吊而死。然而,如果没有人上去把他取下来,迟早尸体会以某种方式掉下来。

无论哪种情况,都发生了上吊、绳索断裂以及尸体裂开的事件。

问:在《马太福音》27:7和《使徒行传》1:18中,是祭司们还是加略人犹大买下了那块田地?

答:祭司们“过于虔诚”,不会使用血钱而触怒上帝。此外,由于犹大将钱扔进了圣殿中只有祭司才能进入的区域,奇怪的是,这笔钱因触及了圣地,在他们看来反而可以被视为“圣洁”的。犹大当时已经死了,因此祭司们作为犹大的代理人,用“他的”三十块银币完成了这笔交易。 从某种诡异的角度来看,犹大实际上亲自获得了那块田地的所有权。在《马太福音》27:6中,祭司们不愿让那三十块血钱重新回到圣殿的库房里。

问:在《马太福音》27:9-10中,这如何应验了耶利米书的预言?毕竟耶利米书只预言了其中一部分,而撒迦利亚书也只预言了另一部分。

答:基督徒有六种解释。

抄写错误,未指明先知——希波的奥古斯丁指出,许多手稿中并未提及先知的名字,尽管他认为最可靠的手稿上写着“耶利米”。(奥古斯丁《福音书调和论》第3卷第7章30-31节,第191-192页

关于撒迦利亚的抄写错误——少数希腊文抄本确实将“耶利米”写成了“撒迦利亚”。

翻译错误:使徒约翰的门徒帕皮亚斯记载,马太最初是用希伯来语写成的福音书。如果这是真的,且后来被翻译成希腊语,那么这一细节可能就在那时被改动了。

耶利米书中未被记载的预言。撒迦利亚书1:4本身引用了耶利米书18:11。撒迦利亚书7:7提到他是在转述先前的先知的话。

“引证链”(也称“catena”):米德拉什的一种惯例是引用不同的预言并将它们联系起来,形成我们所说的“引证链”。《马可福音》1:2-3很可能也是一个引证链。因此,有人认为,如果一部作品有两位作者,而对第二位作者的提及仅是简短的暗示,那么通常只提及第一位作者是常见的做法。 “见证链”(也称为“catena”)不仅在圣经中常见,在早期基督教文献中也十分普遍。通常只提及更著名的作者,我们应当根据古代文学的惯例来解读,而非以我们的标准来衡量。

正如《马可福音》1:2-3所示,在引证链中通常只提及更突出的先知。根据《巴比伦塔木德》(《巴巴·巴特拉》14b)的记载,耶利米被置于《旧约》这一部分的开头。

问:在《马太福音》27:15和《马可福音》15:6中,彼拉多为何要在节期释放一名囚犯?

答:显然,这是他的惯例。显然,他认为如果这样做,犹太人会认为他更公正或更仁慈。后来的犹太著作《米示拿·逾越节篇》8:6也提到了在逾越节期间赦免一名囚犯。显然,他对于公义和怜悯的观念与我们今天不同,而且《圣经》并不赞同他的这些观念。

问:在《马太福音》27:19中,我们还了解到关于本丢·彼拉多妻子的哪些信息?

A:圣经中没有其他记载。据教会传统记载,她的名字叫克劳迪娅·普罗库拉,后来她成为了一名秘密基督徒,希腊东正教会视她为圣人。

问:在《马太福音》27:22、《马可福音》15:14、《路加福音》23:23和《约翰福音》19:14中,耶稣是否必须在十字架上经历缓慢而痛苦的死亡,还是说祂本可以通过被斩首或患病等方式更少痛苦地死去?(我妻子对此感到疑惑)

答:圣经只记载了实际发生的事情,并未列举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当撒但煽动民众杀害耶稣时,显然撒但让耶稣承受了当时人类所能施加的最痛苦的死法。耶稣承受了最严酷的刑罚,是为了赐给我们最珍贵的礼物。

问:在《马太福音》27:24中,今天的人们有时会如何试图“洗手”,以说服他人自己与某事毫无关系,而实际上他们确实参与其中?

答:政客们似乎很热衷于——且颇为擅长——与他们曾投票支持却最终失败的结果,或是那些糟糕的、如今不受欢迎的政策划清界限。当你听到某位政客声称他“继承”了一个问题时,这或许属实,但你仍然可以问:在他任内,他究竟做了什么来解决这个问题?

彼拉多试图对耶稣采取中立的“中间路线”,这种做法几乎可笑。如今许多人也在试图走中间路线,但实际上无法做到。耶稣要么是个说谎的冒牌货,要么是个被迷惑的疯子,要么就是主。在这件事上没有中间立场。

当时已经准备好了三座十字架,说明彼拉多在此之前就已经决定处决三名囚犯。但耶稣取代了巴拉巴,被钉在了中间的那座十字架上。

问:在《马太福音》27:25中,他们为何要让耶稣的血归在他们和他们的子孙身上?

答:该问题的回答中需要考虑四个要点。

1. 彼拉多至少表面上显得非常不愿承担责任,而群众可能认为,如果他们不表现出愿意承担责任的态度,彼拉多或许就不会对耶稣判处死刑。

2. 此外,尽管彼拉多的妻子曾警告他不要参与此人的处死,但在《圣经》以外的其他场合,彼拉多曾表现出热衷于流血的倾向。无论如何,彼拉多都希望群众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他独自承担处死耶稣的责任。 彼拉多可能只是在引诱群众为自己开脱,以便日后若犹太人或罗马人质疑这一决定时,群众的话能为他的决定提供正当理由。

3. 父母无法选择是否将自身的罪孽转嫁给子女或后代。最不幸的是,希特勒和其他纳粹分子将当时的犹太人称为“杀害基督者”,并利用这一说法试图为其骇人听闻的罪行辩解。希特勒本人曾下令让许多天主教神父和其他基督徒销声匿迹。 当然,罗马人是意大利人,而希特勒曾与意大利结盟。没错,是罗马人和犹太人的罪将耶稣钉上了十字架,但真正将耶稣钉上十字架的,其实是我们所有人的罪。

4. 归根结底,那些蒙受耶稣宝血遮盖的人,他们的罪孽已被洗净,但当然,这并非此处群众所指的意思。

问:在《马太福音》27:28-29中,耶稣的外袍是猩红色的,还是像《约翰福音》19:2-3中所说的紫色的?

答: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答案,且两者都可能正确。

红紫色:在英语中,红紫色可被视为紫色或猩红的一种。在古希腊语中,关于每种颜色的光谱范围存在更大的不确定性。当希伯来语/亚兰语被翻译成希腊语时——正如帕皮亚斯所指出的,马太福音就是如此——这种不确定性就更大了。

多色:如果一件昂贵的王袍只有一种颜色,那确实很奇怪。古埃及的人物彩色画作显示了多种颜色。至少早在约瑟夫时代——即耶稣降生前1900年——普通百姓就已经能穿到多种颜色的袍子了。

问:在《马太福音》27:29中,他们为何给耶稣戴上荆棘冠冕并递给他一根芦苇?

答: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用假冠冕来嘲弄祂,而芦苇则充当嘲弄用的权杖。荆棘可能向内弯曲以伤害耶稣,也可能向外弯曲以形似冠冕,两种方向的荆棘各占一部分。 有些人非常乐于嘲弄他人。但耶稣戴上了荆棘冠冕,正是为了让我们能戴上荣耀的冠冕。关于罗马士兵取乐嘲弄囚犯的例子,可见于迪奥·卡西乌斯《罗马史》15.20-21以及斐洛《论弗拉库姆》6.36-39。

此外,其目的可能不仅在于嘲弄耶稣,更是通过耶稣来嘲弄整个犹太民族

问:在《马太福音》27:32和《马可福音》15:21中,为什么古利奈的西门必须背负耶稣的十字架?

答:耶稣已虚弱得无法扛起横木,而罗马人自然也不愿亲自扛。罗马人对此毫无公正可言。顺便提一句,后来的拉比们因认为钉十字架过于残酷而予以禁止,而罗马人只有在皇帝直接下令的情况下才会允许这种刑罚。

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个属于基利家犹太人的骨灰盒(ossuary)。其中一个骨灰盒上刻着“西蒙之子亚历山大”,但亚历山大和西蒙都是常见名字,因此这很可能并非同一位西蒙。相关内容见N. 阿维加德(N. Avigad)的《基德龙谷刻有铭文的骨灰盒储藏处》(A Depository of Inscribed Ossuaries in the Kidron Valley),载于《以色列考古学杂志》(IEJ)第12卷[1962],第1-12页。

问:在《马太福音》27:32中,背负十字架的基利家西门,是否就是《马太福音》26:6中提到的患麻风病的西门?

答:这种可能性存在,但极不可能。西门是一个非常常见的名字。

问:在《马太福音》27:34、48和《马可福音》15:36中,为什么有人将醋与胆汁/没药混合后蘸在海绵上给耶稣喝?

答:耶稣说祂口渴,而罗马士兵通常会喝一种名为“波斯卡”(posca)的饮料,是用稀释的醋制成的。据一种传统说法,耶路撒冷的妇女们会在稀释的醋中加入苦胆——一种具有止痛作用的麻醉剂。但耶稣拒绝了苦胆,因为祂知道祂必须为我们完全承受这痛苦。 有两个强盗被钉在耶稣两旁,这无意间应验了《以赛亚书》53:12的预言,即耶稣将被列在罪犯之中。

问:在《马太福音》27:40-42中,他们为什么怂恿耶稣从十字架上下来?

答: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自然无法自行下来。他们并不信耶稣,只是再次嘲弄祂。他们声称,如果耶稣从十字架上下来,他们就会信祂。

首先,他们并不真诚,因为即使耶稣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时,他们也不信;后来耶稣自己从死里复活时,他们依然不信。这难道不是比从十字架上下来更大的神迹吗?

其次,根据《申命记》21章23节,死在木头上的都是受咒诅的;若相信一个被神允许死在十字架上而受咒诅的人,这本身就是一种冒犯。犹太领袖们并不想让耶稣失去作弥赛亚的资格——因为他们本就认为祂不是弥赛亚。相反,他们想向全世界昭示:耶稣根本不配作弥赛亚。

撒但正以此作为诱惑。耶稣本可以随时召来祂的十二军团天使来阻止这一切。但如果祂当时阻止了,祂为我们所做的赎罪就无法实现了。

许多穆斯林认为耶稣不可能死在十字架上,因为真主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在一位先知身上。但他们只关注这个世界,却不知道耶稣远不止是一位先知。

正如威廉·布斯所言:“他们声称,若祂从十字架上下来,他们就会相信;而我们相信,正因祂留在上面。”

问:在《马太福音》27:46-47和《马可福音》15:36中,为什么有人说耶稣在呼唤以利亚?

答:围观的人群说拉丁语、希腊语、亚兰语/希伯来语,可能还有其他几种语言。当耶稣说“以利,以利”时,有些人以为耶稣是在说“以利亚”。要知道,希伯来语和罗马拉丁语中都没有“j”这个音。 此外,由于体液会被从祂体内抽出以填充包裹心脏的心包囊,耶稣会感到非常口渴,说话可能也会变得不那么清晰。

另一方面,有些人可能听清了耶稣所说的话,却故意曲解他的话来嘲弄他。

问:在《马太福音》27:46和《马可福音》15:34中,耶稣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是什么意思?

答:肉体上的痛苦只是耶稣赎罪过程的一部分。 更大的痛苦在于,当世人的罪孽被归在耶稣身上时,天父上帝亲自离弃了耶稣。这并非一个冷静的神学问题,而是一声痛苦的呐喊。这是情感上的呐喊,而不仅仅是肉体上的痛苦。以一种我们或许无法完全理解的方式,天父背弃了耶稣——他正将我们所有罪孽的重担扛在肩上。

问:马太福音27:46和马可福音15:34是否表明耶稣并非上帝,正如假宗教领袖文鲜明牧师所教导的那样?

答:不。首先,以下是假弥赛亚文鲜明牧师的说法,随后是反驳。

《神圣原理》(1977年第五版)第210-212页 “……耶稣作为一位已实现创造目的的人,与神合而为一。……尽管如此,他绝不可能是神本人。……耶稣虽与神合而为一,可被称为第二位神(神的形象),但他绝不可能是神本人。…… 耶稣是一位已将创造之旨意臻于完美的凡人,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造物主本人。……此外,当我们看到耶稣在十字架上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时,就清楚地表明耶稣并非神本人。”

然而,根据《希伯来书》1:8、10和《提多书》2:13,耶稣就是神;在《歌罗西书》1:19中,他拥有神性的丰满。其他表明耶稣是神的经文包括《罗马书》9:5、《约翰福音》5:23和《约翰一书》5:20。门徒多马在《约翰福音》20:28中称耶稣为“我的神”。 《约翰福音》1:3、10、11、14以及《歌罗西书》1:16表明,耶稣不仅仅是一个被成全的人,因为天地万物都是藉着耶稣造的,也是为耶稣造的。

这种困惑可能源于“神”一词在圣经中具有多重含义。当然,至少在世上,父神扮演了耶稣之神的角色,因为耶稣在世上曾学习顺服(希伯来书5:8)。

问:在《马太福音》27:51和《马可福音》15:38中,圣殿幔子裂为两半有何意义?

答:这道幔子将神的至圣所与圣殿的其他部分隔开。幔子的撕裂象征着圣殿礼仪及其所依据的律法已经过时。 这道裂痕表明,因着耶稣的赎罪牺牲,隔断已被打破,我们得以与神建立亲密的关系。倘若圣殿幔子是被虫蛀蚀,逐渐变得脆弱,直至无法支撑自身重量,它本应是从一侧裂到另一侧。但事实上,幔子却是从上到下裂开的,这在自然规律中是无法解释的。

根据《希伯来书》10:19-20,圣殿的幔子象征着耶稣的身体,幔子被撕裂意味着我们自己能够进入至圣所。

此外,由于犹太当局和宗教领袖拒绝了耶稣,上帝将不再临到那座圣殿。

问:在《马太福音》27:51中,是否有圣经以外的证据表明圣殿幔子被撕裂了?

答:《约玛》39b(第580页)中有类似记载。该文记载,在公元70年圣殿被毁前的40年,圣殿的大门曾自行敞开。

问:关于《马太福音》27:51中提到的地震,除了马太福音之外,是否确实没有任何其他证据?

答:不,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要么是怀疑论者说得对——马太编造了一个具有启发性寓意的故事,而早期教会被蒙蔽,误以为这是事实;要么就是确实发生过地震,坟墓被震开,一些死人复活,并推测在耶稣复活后升入了天堂。此外,圣殿山位于地质断层之上,因此发生地震也是可以预见的。

所谓“除了《马太福音》之外,从未有人提及此事”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我们拥有现代地质学研究、两份圣经以外的非基督教资料以及五份圣经以外的基督教资料,均提及了这些事件。

现代地质学:对死海周边三个地点深达二十英尺的沉积岩芯进行了研究。其中显现出地震层,并与历史上的地震记录相吻合。记录中存在一次未知的一世纪地震。研究人员根据公元前31年有记载的地震推算年层,得出该一世纪地震发生于公元31年,误差范围为±5%。 在多篇技术研究论文中,该地震被标注为“公元33年”。更多信息请参阅:《死海盆地历史地震的高分辨率地质记录》(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地球科学研究所;特拉维夫大学地球物理系):《地球物理研究杂志》,第106卷,第B2期,第2221-2234页,2001年。 “表3……公元33年。报告来自犹太地区。耶路撒冷圣殿遭到破坏。”

“死海地区公元一世纪初的一次地震”,《国际地质评论》,DOI:10.1080/00206814.2011.639996。

不仅在岩芯样本中可见,在死海附近的沟壑中也能观察到。关于公元33年地震留下的地层图片,请参见:http://logosresearchassociates.org/Documents/Austin_33%20AD%20Seismite%20Ze'elim.pdf 图13。(2013年6月14日)

弗莱贡是一位来自卡里亚(小亚细亚)的希腊作家,他在公元137年后不久写道,在第202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第四年[公元33年],发生了“最严重的日食”,“白昼第六时辰[中午12:00]天色转暗,以至于天上连一颗星星都看不见了。 比提尼亚发生了大地震,尼西亚有许多东西被掀翻了。”(《为基督辩护》第111页。)奥利金《反塞尔苏斯》第2卷第14章第437页、第2卷第33章第445页;第2卷第59章第455页。

泰勒斯(或称塔卢斯)是一位巴勒斯坦历史学家,被尤利乌斯·阿非利加努斯(写作于公元232-245年)提及。尤利乌斯说:“塔卢斯在他的《历史》第三卷中,将这种黑暗称为日食,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毫无道理。” (见《尼西亚前教父文集》第6卷第136页。)此处的上下文是尤利乌斯在讨论从阿塔薛西斯颁布诏令到基督被钉十字架这段时间如何应验了《但以理书》第9章。(不过,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泰勒斯曾提及地震。)

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在《失传著作片段》第28章第573页(收录于《尼西亚前教父文集》)中提到:“当耶稣降临之时,许多灵魂升天,并被看见显现在他们的身体中。”他在《驳异端》第4卷第34章第512页中还写道:“至于与主受难相关的预言,在其他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应验。因为在古人中,没有任何人的死时,太阳会在正午落下,圣殿的幔子也不会裂开,大地也不会震动,岩石也不会裂开,死人也不会复活,这些古人中也没有任何一人在第三天复活,或被接升天…… 因此,先知们所言的并非他人,而是主,上述所有征兆都汇聚于祂身上。”

使徒约翰的门徒伊格纳提乌斯(公元116年前)在其《致马格尼西亚人书》第九章中,提到了那些被耶稣复活的人。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在《杂论》(公元193-202年)第6卷第6章第491页中说:“‘但那些已安息的人,虽以死者的身份下到阴间,却以活人的身份升上天。’《福音书》说:‘许多已安息之人的身体复活了’——显然是指他们被提升到了更美好的境界。 因此,通过救主的安排,发生了一场普遍的运动与提升。”

根据某些怀疑论者的观点,这些早期作家要么是被“欺骗和蒙蔽”才认为此事发生过。同样,对于包括复活在内的其他神迹,要么是早期基督徒被欺骗和蒙蔽才认为这些事真的发生了,要么就不是。我们没有其他目击者的证词,所以要么我们相信福音书作者的记载,要么就不信。 这同样适用于保罗,他在《哥林多前书》15:13-19中说,如果复活没有发生,那么保罗的传道就是徒劳的,他就是假见证人,我们的信心也是徒然的,基督徒比世上所有的人都更值得怜悯。像使徒保罗一样,我看不出有任何中间立场。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在《反塞尔苏斯》第二卷第三十三章第445页中提到了大地陷入黑暗以及坟墓裂开的情景。

亚历山大的狄奥尼修斯(公元246-265年)在《致巴西利德主教书》第一条第94页中提到了《马太福音》中的地震。

综上所述,我们有理由采信关于部分人复活的记载,因为:

1. 我们对福音书作者及其对其他事件的记载抱有信任。

2. 早期教会作家确实提到了这一点

3. 对于不认识死者的人来说,这本就是无法核实的事,因此犹太人和罗马作家自然不会知晓此事。

4. 犹太作家没有动机提及此事,

5. 这些复活事件本就会被耶稣的复活所掩盖。

关于地震,我部分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认为,与其说福音书作者利用这些灾难性事件来象征上帝干预的巨大重要性和后果,不如说上帝正是利用了这些灾难性事件。除了福音书之外,别忘了《启示录》中的地震,以及《以赛亚书》第6章中乌西雅王去世时发生的地震。 此外,在教会历史上,公元403年约翰·金口被流放出君士坦丁堡时,当时也发生过地震。早期作家通常不会记录微小的地震。至于该地区发生的微小地震,我仅掌握希腊和土耳其的详细资料。《大英百科全书》关于希腊和土耳其的记载如下:

1902年至1946年间共发生58次地震

1947年至1966年间发生了82次地震

1967年至1976年间发生了45次地震

1977年至1981年间发生了9次地震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库姆兰的考古发现表明,公元前31年(基督前)曾发生过一场破坏性地震,但除了约瑟夫斯之外,没有其他古代作家记录过这一事件。

结论:似乎只有两种选择(没有中间立场)

1. 没有发生地震:福音书作者的道德教导或许是正确的,但他们所记载的地震并未发生。我们无法相信他们所说的话,至少在涉及现实世界事件方面是如此。

2. 发生过地震:福音书作者的记载是可信的,他们所记载的地震确实发生过。

问:在《马太福音》27:52-53中,死者是如何从坟墓里出来的?

答:全能的上帝有能力做祂所选择的任何事,包括使死人复活。有些怀疑论者说这会违反自然法则;但自然法则是上帝制定的。

天上的天使们听闻这些怀疑论者的言论时,其感受恐怕与我们看待莱特兄弟时代许多怀疑论者所言“人永远无法飞翔”时的情形颇为相似。空气动力学的升力可以超越重力定律,更何况造物主岂不更能超越祂所创造之物的定律!

问:在《马太福音》27:52-53中,当耶稣复活时,人们从坟墓中出来,这是否表明玛利亚有可能肉身升天,正如某位天主教作家所教导的那样?

答:不。路德维希·奥特在《天主教教义基础》(1960年)第209页中提出了这一观点,但这并非证明,而仅作为辅助论据。出于以下两个原因,这甚至无法支持玛利亚肉身升天的说法:

a) 尚不清楚从坟墓中出来的人是(像拉撒路那样)在有朽坏的身体中复活,还是真正复活。

b) 当耶稣死而复活时,玛利亚仍然活着(若望福音19:27;宗徒大事录1:14),因此她不会被归入这一群体。

问:在《马太福音》27:54中,那位罗马百夫长是说“一位神的儿子”还是“神的儿子”?

答:士兵们在场是为了防备有人试图闯入营救被定罪的人。希腊文中通常使用定冠词(英语中的“the”),但此处并未使用。然而,根据《信徒圣经注释》(第1310页),词序表明这是定指的,即“那位神的儿子”。另一方面,《福音派圣经注释》(第758页)指出两种说法皆有可能。

问:在《马太福音》27:57-59中,亚利马太的约瑟请求领受耶稣的遗体,这算勇敢吗?

答:严格来说,被处决罪犯的遗体属于罗马的财产。罗马人通常会将遗体留在十字架上任其腐烂,供飞鸟啄食。然而,根据犹太律法,在逾越节期间不允许遗体在十字架上悬挂过夜。因此,如果罗马官员同意,向罗马方面请求允许取下遗体安葬是合理的。 有时罗马官员会收取费用后准予,尽管没有迹象表明彼拉多在此事上曾这样做。通常,有人——可能是亲属——请求领回遗体安葬,并不被视为异常。然而,当约瑟——一位与耶稣并无血缘关系的人——在未曾赞同耶稣死刑判决的情况下,特意请求领回遗体时,他便表明自己不再仅仅是耶稣的秘密追随者。 正如《信徒圣经注释》第1310页所言:“从某种真实意义上说,约瑟在安葬耶稣遗体时,实际上是在经济、社会和宗教层面上‘埋葬’了自己。这一举动使他永远与杀害主耶稣的体制划清了界限。”通常,被定罪的罪犯的遗体会被抛入欣嫩谷——那相当于城市的垃圾场——任由烈火或野兽吞噬。 但约瑟希望给予耶稣体面的安葬。约瑟当时可能并不知道,他正在应验以赛亚书53:9的预言——耶稣在死后将与富人同在。

问:在《马太福音》27:65中,我们如何知道“派守卫”指的是4至16名罗马士兵,而不是圣殿守卫?

答:希腊文的表述可以是这两种情况。

陈述式:你们已经有一支卫队

命令式:接受我赐予你们的这支罗马卫队以下是三种可能的解释,以及各自的利弊。

你们已有自己的圣殿卫兵:支持这一观点的依据是,逮捕耶稣的正是圣殿卫兵。由于被钉十字架的罪犯的尸体现在属于罗马,他们必须向彼拉多请求许可才能看守尸体。反对这一观点的事实是,犹太祭司的封印意义不大,而罗马帝国的封印由绳索和蜡制成,难以篡改。任何人若破坏它,都将面临死刑。

你们已经有一名被指派给你们的罗马卫兵:也许大祭司们确实已经有一名罗马卫兵被指派给了他们。

“派一名罗马卫兵”:反对这一观点的依据是,无论是古典希腊语还是希腊化时期的希腊语中,都没有“echin”一词用于表示“派”这一含义的明确例证。

另一方面,这些也可能是犹太守卫,正如后来他们向大祭司而非彼拉多汇报所示。但即便是罗马守卫,若没有犹太盟友的配合,也会不愿返回彼拉多那里,因为这可能意味着他们自己将被判处死刑。

问:在《马太福音》28:9中,耶稣是首先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还是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5中所暗示的那样,首先向彼得(凯法)显现?

答:抹大拉的马利亚是第一个见到耶稣的人,但彼得是第一个见到耶稣的使徒。实际上,保罗并没有说彼得是耶稣首先显现的人。在保罗列举的人中,彼得是名单中第一个见到复活的耶稣的,其次是其他门徒,然后是五百多人。 一方面,也许保罗是故意没有提到那些妇女,因为正如《当批评者提问》一书第365-367页所述,在当时的法庭上,妇女的证词是不被采信的。另一方面,也许保罗只是单纯地忘记了妇女们比彼得更早见到耶稣。无论哪种情况,这都没有矛盾,因为保罗从未说过在彼得之前没有人见过耶稣。

问:在《马太福音》28:11-15中,大祭司是否需要贿赂守卫?钱从哪里来?

答:大祭司们可能并不需要贿赂守卫,因为守卫们本身就害怕此事泄露。 但大祭司们可能已陷入恐慌,认为贿赂守卫,并如《马太福音》28:14所述向彼拉多“献上贿赂”以“安抚”他,才是最稳妥的做法。显然,他们在贿赂方面颇有经验。贿赂的钱来自犹太人缴纳给圣殿的圣殿税。

问:在《马太福音》28:12-15中,还有哪些例子是人们因获得巨额报酬而散布谎言的?人们为何会这样做?

答:人们为钱传播谎言的原因有很多。在这个案例中,士兵们这样做是因为害怕丢掉性命。其他人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更看重金钱而非自己的正直。第三个原因是希望用自然主义的解释来取代超自然事件。但请“做好心理准备”,因为接下来将列举历史上一些极具影响力的谎言。

《伪教令集》包含约100封信件,这些信件“证明”彼得曾表示自己被赋予了领导基督教会的权威,并可将此权威授予下一任教皇等。它还“证明”主教们既不隶属于地方政府,也不隶属于其他教会领袖,而仅隶属于教皇。 这些文件声称作者生活于公元78年至731年之间,但实际上写于公元847年至859年左右,其中大部分由法国的伊西多尔·墨卡托所著。 尽管这些文件从未被东正教会接受,但在罗马天主教会中,它们被用于在沃尔姆斯(868年)、科隆(887年)、梅斯(893年)和特里布尔(895年)的教会会议上确立教会法。 到公元900-1100年间,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些文件是伪造的。例如,教皇们为何要引用那些在他们死后才出生的人的话?但等到这些文件被确认为伪造品时,它们已经完成了巩固罗马天主教会权力和财富的使命。

《锡安长老议定书》:这是一部据称由犹太长老撰写的伪造文本,内容涉及如何让非犹太商人破产并最终夺取权力。 该书实际上是由一位反犹太主义的俄罗斯非犹太人(很可能是谢尔盖·尼卢斯)在1901年至1903年间撰写的。即使在一家英国报纸揭露其为伪造品之后,它仍被用来试图证明存在全球性的犹太阴谋,且该书出版后,俄罗斯便爆发了针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旨在杀害犹太人并没收其财产。1933年纳粹上台后,该书成为德国小学生的必读书目。

吸烟:20世纪50年代初,医学研究表明吸烟与肺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烟草公司对此提出了强烈质疑。甚至到了2005年,在苏格兰的“麦克蒂尔诉帝国烟草公司”一案中,辩方仍辩称无法证明某人的吸烟行为导致了肺癌。顺便提一句,美国每年从烟草税中获得约32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

麻腮风疫苗:1998年,安德鲁·韦克菲尔德在英国医学期刊《柳叶刀》上发表了一篇论文,将疫苗接种与自闭症联系起来。此后,英国的麻腮风疫苗接种率急剧下降。其他研究曾试图复现韦克菲尔德的研究结果,但未能发现二者之间存在关联。韦克菲尔德未披露他曾接受起诉疫苗制造商的律师提供的资金,而这些律师本可利用他的研究来证明其诉讼主张。 韦克菲尔德声称自己没有牟利动机,但他原本计划通过销售检测试剂盒赚取4300万美元。此事曝光后,《柳叶刀》正式撤回了韦克菲尔德的论文,他也被禁止在英国继续行医。于是他来到美国行医,并于2016年制作了纪录片《Vaxxed:从掩盖到灾难》。

奥里萨邦针对天主教徒的事件:一位颇具影响力的印度教领袖拉克什马纳南达·萨拉斯瓦蒂遭毛派分子暗杀,毛派分子事后也承认了这一行为。最终,五名天主教徒、一名“世界宣明会”员工以及几名毛派分子被捕。此后爆发了针对天主教徒的骚乱,另有五名印度教徒因纵火焚烧天主教徒住宅而被捕。不过,他们最终均被法院释放。 更多信息请参见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urder_of_Lakshmanananda_Saraswati。

针对印度基督徒:顺便提一下,2022年2月10日左右,在德克萨斯州弗里斯科市,你知道“全球印度教遗产基金会”(GHHF)组织了一场筹款活动吗?该活动除其他用途外,还将用于资助拆除印度境内据称“非法建造”的教堂。

为了钱而散布谎言的行为至今仍在继续。

更多信息请参见以下内容。(2023年3月18日)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Protocols_of_the_Elders_of_Zion, https://en.wikipedia.org/wiki/Vaccine_hesitancy

https://en.wikipedia.org/wiki/Andrew_Wakefield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obacco_politics

https://www.thequint.com/us-nri-news/hindutva-fundraiser-frisco-texas-global-hindu-heritage-foundation-demolition-of-illegal-churches-tirupati-ghar-wapsi。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我们该如何使万民成为“门徒”,而不是仅仅成为听道者或归信者?

答:首先要祷告并传讲福音,但这仅仅是第一步。当有人信靠基督时,你的工作并未结束;相反,门徒训练才刚刚开始。 必须有人花时间——也许每周一次——与那人相处,无论是单独还是小组形式,教导他们信仰的基础,以及他们应当如何在所处的环境中为基督而活。仅仅传道,或者仅仅传道并使人得救,都比耶稣在此要求我们做的事要容易得多。 在水管工、电工等行业中,通常有三个级别:学徒、熟练工和师傅。师傅——或者更常见的是熟练工——会培训学徒,而师傅也可能培训熟练工。在教会中,我们需要为新信徒提供基础培训,同时也需要为“熟练工”级别的信徒提供更深入的培训。但无论哪种情况,你上一次带领别人门徒训练是什么时候?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既然只有一位神,耶稣怎么可能是神,三位一体又怎么可能是真实的呢?

答:独一真神可以具有“复数性”,而并不存在独立的诸神。即使在《古兰经》中,当安拉说话时,也会使用“我们”(Nahnu)和“我”这两个词。

神不受人类局限的束缚,祂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向我们显明自己。

圣经中存在“三位一体”的表述:马太福音28:19;彼得前书1:2;以弗所书2:18;启示录4:8;哥林多后书13:14;约翰福音15:26。

只有一位不可分割的上帝。《申命记》4:35-39;6:4;《以赛亚书》43:10-12;44:6,8;45:5-6,14,21;46:9;《提摩太前书》1:17;6:15-16。

三位不同的位格:马太福音 3:16-17;路加福音 3:21-22;约翰福音 1:1;6:38;14:31;15:26;16:28;17:5;使徒行传 5:31-32;马可福音 10:38-40

耶稣是神。约翰福音 1:3;歌罗西书 1:16-17;希伯来书 1:6-9;约翰福音 9:38;哥林多后书 11:3;约翰福音 20:28-29;启示录 5:8-9;22:20

圣灵是神。罗马书 8:9-16;路加福音 1:35;约翰一书 4:12-16;哥林多前书 3:16 与 哥林多前书 6:19 对比;使徒行传 5:4

他们在本质、荣耀和尊贵上平等。约翰福音 5:18;5:23;歌罗西书 2:9-10;(以赛亚书 44:6;启示录 1:8 与 启示录 1:17-18;22:13)

他们在角色和地位上有所不同。哥林多前书 11:3;哥林多前书 15:25-28;马太福音 12:18;以弗所书 1:3,17;约翰福音 1:33;14:16,26,28;罗马书 8:26-27。

顺便提一下,耶稣属于三位一体,并不意味着耶稣是三分之一的上帝,就像桌子的高度并非桌子本身的三分之一一样。你无法用数学来解释上帝,但若强行尝试,三位一体就不是“1 + 1 + 1 = 1”,而是“1 × 1 × 1 = 1”。

问:在《马太福音》28:19、24:36和3:16-17中,什么是模态论,它为什么是错误的?

答:三位一体教义主张,有一位不可分割的上帝,存在于三个不同的位格之中。模态论则主张,只有一位上帝,既不可分割,又仅为一位位格。实际上,模态论有两种形式。父受难论认为,父就是子,而子就是圣灵;动态模态论则认为,父变成了子,子又变成了圣灵。这两种模态论都是错误的,理由如下。

1. 耶稣在《约翰福音》14:28中说:“父比我大。”虽然耶稣说这话时已在世上虚己,舍弃了自己的荣耀,但事实依然是:如果父比祂大,那么父与子之间就存在区别。

2. 倘若模态论属实,那么耶稣在受洗时(马太福音3:16-17;马可福音1:10-12;路加福音3:21-22)就必须是腹语者、魔术师,甚至最终成了说谎者。耶稣在世时,是顺服父神的(希伯来书5:7-8)。 如果耶稣没有服从的对象,这便毫无意义。

3. 同样,耶稣遵行了父的命令(约翰福音 14:31)。希伯来书 5:8 指出,耶稣曾向父学习顺服。

4. 马太福音24:36说,除了父以外,没有人知道基督再来之日或时刻,连儿子也不知道。因此,至少在耶稣在世期间,父所知道的与耶稣所知道的之间存在差异。虽然有些希腊文抄本没有“连儿子也不知道”这句话,但最权威的希腊文抄本以及绝大多数希腊文抄本都包含“连儿子也不知道”这一表述。

5. 如果《约翰福音》5:36-37;6:29,38有任何意义,那么耶稣是受他人差遣而来的。耶稣降临之时,天上并非空无一人。

6. 既然父在《约翰福音》5:22、26、27中将某些事物赐予了子,并赋予了子权柄,这表明父与子是不同的。

7. 如果耶稣只是在自言自语,那么他为何要在《约翰福音》17:5、14:16、26、28及其他经文中向父祷告,或向父求什么呢?此外,既然耶稣的祷告被描述为与他人对话,若实际上耶稣并没有与任何人对话,那么圣经就会产生误导。

8. 在《罗马书》8:26-27中,圣灵为我们代求的“那一位”是谁?

9. 如果耶稣是一位仆人,那么在《马太福音》12:18中,耶稣是誰的仆人?

10. 马可福音15:34和马太福音27:46中,在各各他弃绝耶稣的是谁?

11. 其他表明这种区别的经文有:约翰福音1:33;哥林多前书11:3;15:25-28;以弗所书1:3、17;希伯来书1:9

以下是地方教会创始人李常受的一些引文。地方教会设有名为“校园基督徒”的学生团契。通常,他们的教会名称为“[城市名称]教会”。

“因此,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就成了神经纶过程中三个接连的步骤。”李常受。《神的经纶》,活水出版社,1968年,第10页。

“同样,父、子和圣灵并非三位神,而是我们当得着并享有的那位独一神的三个阶段。”李常受。《论三位一体的神》,活水出版社,无日期,第31页

“在人看不见的天上,神是父;当祂在人中间被彰显时,祂是子;当祂进入人里面时,祂是圣灵。父在子里面被彰显在人中间,子成了圣灵以进入人里面。父在子里面,子成了圣灵——这三位不过是一位神。”李常受。 《论三位一体神的活水》,无日期,第8-9页

死而复活之后,祂[圣子]成了吹入门徒里面的圣灵。李常受。《论三位一体的神》活水,无日期,第8页

“……子成了圣灵,好让我们像喝生命水一样喝进祂里面……” 李常受。《论三位一体的神》活水,无日期,第8页

“……我们知道主是子,祂也被称为父……现在我们读到祂是圣灵。因此,我们必须清楚,主基督也是圣灵。”李常受。《基督那包罗万有的圣灵》,活水出版社,1969年,第4、6、8页

请注意,本回答开头所引的经文驳斥了这一观点。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奉……的名”究竟是什么意思?

答:新约是用希腊文写的,不过帕皮亚斯曾说《马太福音》是用希伯来人的语言写的。因此,我们必须探究这个词在那些语言中的含义。

在希腊文学中,“奉……的名”指的是一种财务或会计上的名义,例如“这笔钱是以账户持有人的名义存入的”。

在希伯来文学中,这一短语的含义比希腊语要广泛得多,尽管它也包含希腊语的含义。在希伯来语中,它建立了一种与某物或某人的关系。例如,当一个犹太人购买奴隶时,他们有时会被“以奴隶之名”施洗。如果一个犹太人释放了奴隶,他们就会被“以自由之名”施洗。 对犹太人而言,单纯宰杀动物与向神献祭动物有何区别?他们会“奉燔祭之名”(或赎罪祭,或其他类型的祭物)、“奉祭坛之火之名”、“奉馨香之名”、“奉神之名”,或“奉神的喜悦之名”来宰杀动物。

因此,当信徒受洗时,以下表述是等同的:

“奉父、子、圣灵的名”(马太福音 28:19)

“奉耶稣基督的名”(使徒行传 2:38;10:48),

“奉主耶稣的名”(使徒行传 19:5)

“归入基督”(加拉太书 3:27)

“归入基督耶稣”(罗马书 6:3-4)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既然模式论是错误的,但圣父与圣子关系非常亲密,他们究竟有多亲密?

答:虽然圣经没有给出太多细节,但我们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阐述。

1. 正如耶稣在父里面,我们也在耶稣里面,耶稣也在我们里面

这些关系之间存在着联系:父与耶稣、耶稣与我们、我们与耶稣。约翰福音14:20;17:23;6:57

然而,三位一体的奥秘远不止于这种类比关系。马太福音 28:19;约翰福音 1:1,18;腓立比书 2:6-7;歌罗西书 1:15

圣父、耶稣和我们所有人共享某些事物,例如永生。约翰福音 16:13-15

父与耶稣共同“拥有”一切。约翰福音 16:15;17:10。圣灵将这一切向我们显明。约翰福音 16:14-15

然而,在耶稣以人子身份降生之后,父神并不拥有我们与耶稣所共有的某些特质。希伯来书 1:6-10;2:14;7:3

2. 正如父与耶稣合而为一,我们也当合而为一

我们在某些方面应当彼此合一,这与父与耶稣的合一相似。约翰福音 17:11,21-22

然而,他们在某些方面是一体的,而我们却无法达到这种合一。约翰福音 5:23

3. 父住在耶稣里面

在世上,父住在耶稣里面。约翰福音 10:38;14:10-11。耶稣被圣灵充满。路加福音 4:1,18

如果你真正认识耶稣,你就认识父,也看见了父。约翰福音 14:7-9

然而,父并没有成为、发展为或转变为耶稣。希伯来书 13:8;1:9;约翰福音 14:10,24,26;15:1;16:27-28,32;17:5

4. 耶稣住在父里面

在世上,耶稣是在父里面的。约翰福音 10:38;14:11

然而,他们是截然不同的;耶稣并非腹语者。马太福音 3:16;约翰福音 8:18。耶稣在各各他被弃绝。马可福音 15:34;马太福音 27:46

除了通过耶稣,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 14:6;6:45;使徒行传 4:12

尽管如此,尽管他们在世上关系再亲密,耶稣仍要回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 14:12;马可福音 16:19;约翰福音 20:17

耶稣被称为“永在的父”,这可能指祂是永生的源头。以赛亚书 9:6

尽管如此,耶稣并没有成为、发展为或转变为父。希伯来书 13:8;约翰福音 20:17;14:10,24,26;15:1

5. 神/父/基督/圣灵在我们里面

人们通过我们、在我们里面看见神。

然而,神并不只住在我们里面,正如星星并不只存在于望远镜中一样。提摩太前书 6:16;耶利米书 23:24;启示录 19:11

父/耶稣/圣灵也确实住在每位信徒里面,并以他们为家。约翰福音 14:17,23;17:26;罗马书 8:9-11;加拉太书 4:6;哥林多前书 6:19;约翰一书 4:15-16;提摩太后书 1:14

然而,神/父/基督/圣灵并没有成为我们,也没有变成有罪的人。雅各书 1:13;希伯来书 4:15;彼得前书 2:22;约翰一书 3:5

神在我们里面并借着我们行事作工。腓立比书 2:13;例证:哥林多前书 15:10;罗马书 15:18-19

神的子民,即教会,合而为一,就是基督的身体。哥林多前书 6:15;10:17;12:27;以弗所书 4:12;歌罗西书 1:24。

然而,我们并不是基督的肉体。歌罗西书 1:22。神的作为并不局限于通过我们来实现。创世记 1;使徒行传 9:1-6;启示录。

帮助或不帮助我们,对耶稣基督而言都是一样的。马太福音 25:35-45;约翰福音 13:20;使徒行传 9:4-5;22:7-8;26:14-15。

尽管如此,人们可以直接赞美或诋毁上帝,而无需对信徒采取任何行动。《罗马书》1:18-32;《启示录》9:20-21

6. 我们活在神/父/基督/圣灵里面

我们是在耶稣和父里面。约翰福音 17:21;歌罗西书 2:6,12;3:3-4;约翰一书 4:12,15-16;5:20。

我们必须常在耶稣基督里面,也常在祂的爱中。约翰福音 15:1-9;约翰一书 2:27

然而,我们现在尚未完全与神同在;我们仍需前往与神同在。哥林多后书 5:8;哥林多前书 13:12;腓立比书 1:23

因为耶稣活着,我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 14:19;歌罗西书 3:4;哥林多前书 15:12-22

然而,我们不会成为、发展为、演变为或转变为神或基督;而是要变得像神、像基督。以赛亚书 42:8;43:10;罗马书 8:29;约翰一书 3:2;腓立比书 3:21

我们在基督里是新造的人。哥林多后书 5:17。我们有基督的心思。哥林多前书 2:16。

然而,我们不会变成行尸走肉;我们仍然拥有自己(被更新的)心思和个性。哥林多前书 6:2-6;11:13;13:11+14:20;罗马书 14:5-6

问:马太福音28:19这节经文是否在尼西亚会议期间被篡改了?因为优西比乌在尼西亚会议之前曾18次引用该经文,但从未提及三位一体;而在尼西亚会议之后,他引用该经文时才加入了三位一体的表述。《道路》运动创始人维克多·保罗·维尔维尔在其著作《耶稣基督不是神》(1981年)第19-20页中如此主张。

答:这种“沉默论证”是站不住脚的,原因有二。虽然凯撒利亚的优西比乌主要是一位历史学家,而非神学家,但就连维尔维尔也承认,优西比乌在尼西亚会议之后曾引用过这节经文。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在优西比乌之前几个世纪,许多基督教作家就已完整地引用了这节经文。

《十二使徒遗训》(约公元60-120年)第7章第379页引用道:“先讲完这一切之后,就当奉父、子、圣灵的名,在活水(即流动的水)中施洗。但若没有活水,就用其他水施洗;若不能用冷水,就用温水。 若两者皆无,就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将水浇在头上三次。”

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引述为:“你们要去,教导万民,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爱任纽《驳异端》第三卷第17章第1节,第444页)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对这节经文稍作改写如下:“祂[耶稣]在归回天父之际,吩咐其余的十一位门徒说:‘你们要去,教导万民,使他们受洗归入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下。’”(《反对异端》第20章,第252页)

特土良在《论洗礼》第13章第676页中的表述略有不同:“神——他[耶稣]说——‘去教导万民,为他们施洗,归入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下。’”

希波吕托斯(公元222-235/6年)引述为:“你们要去,教导万民,给他们施洗,归入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下。”见《反诺埃图斯异端论》第14章第228页

《反诺瓦提安论》(公元254-256年)第3章第658页 “你们要去,向万民传讲福音,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也就是说,那在挪亚时代借着鸽子象征性地运行的三一神,如今在教会中借着门徒在灵里运行。”

《论重洗礼》(约公元250-258年)第7章 第671页 “你们要去,教导万民;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迦太基第七次大公会议(公元258年)第567页 吉尔巴的穆努卢斯说:“……尤其是在洗礼的三位一体中,正如我们的主所说:‘你们要去,给万民施洗,奉父、子、圣灵的名。’”

迦太基第七次大公会议(公元258年)第569页,提巴里斯的文森提乌斯说:“你们要去,教导万民,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佩陶的维克托里努斯(卒于公元307年)引用道:“他[耶稣]差遣使徒们说:‘你们要去,教导万民,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启示录注释》第一章第15节,第345页

既然有这么多更早的作家对此表述得非常明确,维尔维尔(Wierwille)为何还要通过纠缠于优西比乌引用具体段落的具体时间来混淆视听呢?

最后,请参阅下一个问题,了解早期基督徒关于三位一体的其他论述。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早期教会关于三位一体的教导有哪些?

A:以下列举其中部分。

《马特提斯致迪奥格涅图斯书》(约公元130-200年)

“正如君王差遣他的儿子——他本身也是君王——一样,祂差遣了祂;作为神(1),祂差遣了祂;作为人,祂差遣了祂;作为救主,祂差遣了祂……”,第7章。脚注(1)说明此处的“神”指的是被差遣的那位。

贾斯汀·殉道者(约公元138-165年)

“因为当我们发出某种话语时,我们便孕育了这话语;但这并非通过割裂,以致我们在发出话语时,我们内里[所余留的]话语会因此减少;正如我们所见,火也是如此,当它点燃[另一团火]时,并不会因此减弱,而是依然如故;…… 智慧之道——祂自己就是这位由万物之父所生的神,是道、是智慧、是能力,也是生者之荣耀——将为我作见证……”《与特里福的对话》第61章。实际上,第57至63章全部都在论述耶稣的神性。

安提阿的西奥菲勒斯(公元168-181/188年)

“同样,在诸光体[太阳、月亮和星辰]出现之前的这三天,也是三位一体(希腊语:triad)的预表,即上帝、祂的道和祂的智慧。”《致奥托利库斯书》第2卷第15章第101页。

安提阿的主教西奥菲勒斯(公元168-181/188年)

“因为神圣的经文本身就教导我们,亚当曾说他听见了那声音。但这声音除了是神的道——祂也是神的儿子——还能是什么呢?”《提奥菲勒斯致奥托利库斯书》第2卷第22章第103页

爱任纽(公元182-188年)

“但祂[耶稣]本身,超越了有史以来所有的人,是神、是主、是永恒的君王,是道成肉身,这已被所有先知、使徒以及圣灵亲自宣告,凡是哪怕只领悟了真理的一小部分的人,都能看清这一点。”(爱任纽《驳异端》第三卷第19.2章,第449页)。

“你要知道,每个人要么是空虚的,要么是充实的。因为如果他没有圣灵,他就对造物主一无所知;他没有领受作为生命的耶稣基督;他也不认识那位在天上的父;……”(爱任纽《驳异端》3:16)

“她[教会]也相信这些[教义]要点,就好像她只有一个灵魂一样……因为在德国建立的教会所信所传的并无二致,在西班牙、高卢、东方、埃及、利比亚的教会也是如此,还有……”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在《杂论》(公元193-202年)第5卷第14章第468页中谈到了“圣三一”。

特土良(约公元213年)

“因此,道既始终在父里面——正如祂所说:‘我在父里面’;也始终与神同在——正如经上所记:‘道与神同在’;并且从未与父分离,也绝非与父不同,因为‘我与父原为一’。”《驳普拉克西阿斯》第8章。

希波吕托斯(公元170-235/6年)在引用《约翰福音》1:1部分经文后写道

“那么,如果道与神同在,并且道本身也是神,接下来会怎样呢?难道有人会说他在谈论两位神吗?我确实不会谈论两位神,而是谈论一位神;不过,我谈论的是两个位格,以及第三种经纶(安排),即圣灵的恩典。因为父确实是独一的,但有两个位格,因为还有子;此外还有第三位,即圣灵。 圣父定意,道施行,圣子显现,借着祂,人们得以信靠圣父。 这种和谐的经纶最终归于一位神;因为神是独一的。是圣父发命令,圣子顺服,圣灵赐予悟性;圣父超乎万有之上,圣子贯通万有,圣灵内住万有之中。我们若不真实地信靠圣父、圣子和圣灵,便无法以其他方式认识这位独一的神。”《驳诺埃图斯一神论异端》第14章。

亚他那修(公元296-373年)

“联合而不混淆,有别而不分离。不可分割,亦无等级之分。”《路加福音》10:22讲道“因为唯独在十字架上,人会张开双臂而死。因此,主理应也承担这一点,张开祂的双臂,用一只手臂吸引旧约时代的子民,用另一只手臂吸引外邦人,并将两者在祂自己里面联合起来。” 《道成肉身》25:3

卡帕多西亚的巴西尔(公元329-379年)

“他们本应始终承认: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圣灵是神,正如神圣的话语所教导的那样……”《致凯撒利亚人的第八封信》(第116页)

希拉里(公元355-367/368年)

“因此,神的作为超出了我们人性理智的理解范围,也不符合我们理性的思维过程,因为无限永恒的运作需要以无限的理解力来衡量万物。所以,当神成为人、当不朽者死去、当永恒者被埋葬时,这并非理性的结论,而是能力的局限。 另一方面,祂从人中显为神、从死者中显为不朽者、从被埋葬者中显为永恒者,这并不取决于我们的思维方式,而是源于全能。因此,我们借着基督的死,在神里面得以复活。”《论三位一体》第一卷第13章第44页

“因为除非事物具有相同的本质,否则绝不会获得同等的尊荣;而尊荣的平等并不会导致受尊荣者之间产生分离。但降生的奥秘却要求尊荣的平等。”(论《约翰福音》5:23)

尼撒的格雷戈里(公元335-394年)

“当我们说圣父、圣子和圣灵的神性是唯一的,却又禁止人们说‘有三位神’时,这是为什么?”——《论“非三位神”》

米兰的安布罗斯(公元340-397年)

“因此,这些话是针对上帝而写的,‘上帝’这一名号的尊严与真理,是[圣父与]圣子共有的。”《论基督教信仰》3:3:17。

总结

教会中并不存在非三位一体论者。诺斯替派、阿里乌派及其他异端分子均被逐出教会。耶和华见证人、摩门教等教派的教义皆为现代杜撰。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早期教会对三位一体持何种信仰?

答:以下早期教会及尼西亚会议后的教会领袖都曾讲授三位一体的教义。值得注意的是,耶和华见证人的《守望台》刊物《你应该相信三位一体吗?》引用了这些早期教会作家的大部分言论,试图证明他们并不相信三位一体。

领袖

参考文献

言论与信仰

伊格纳提乌斯:使徒约翰的门徒,卒于公元107或116年

17处:《致波利卡普书》第3章,《以弗所书》第7章

“耶稣就是神”

“道成肉身”

佚名,约公元130年

《致狄奥格涅图书》第7章

基督作为君王、神、人及救主被差遣。

贾斯汀·殉道者,约公元138-165年

《与特里福的对话》第55-56、59、61-64、66、74-78章

“理应作为神和基督受到敬拜。”错误地认为基督降生之前曾有过一段时期。

安提阿的西奥菲勒斯,公元168-181/188年

《致奥托利库斯书》第2卷第22章

[伊甸园中的]这声音,除了上帝的道——祂也是上帝的儿子——还能是什么呢?(他是已知最早使用“三位一体”这一术语的人)

爱任纽:使徒约翰的门徒。公元182-188年

《驳异端》第三卷第19.2章 第449页

“耶稣本身就是……神,也是主……”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著于公元193-217/220年

《杂论》(公元193-202年)第5卷第14章,《导师》

“圣三一”

赞美耶稣的诗歌:“万世万方的主;耶稣,我们人类的救主;”

特土良,约公元213年

《反普拉克西阿斯》全书

已知第二位使用“三位一体”一词的作家。

希波吕托斯,爱任纽的弟子,公元225-235/6年

《驳诺埃图斯一神论异端》

“神的儿子,祂既是神,便成了人。”在引用《约翰福音》1:1-3之后,他写道:“因此,我们看见道成了肉身,我们藉着祂认识父,我们信靠圣子,(并且)敬拜圣灵。”

亚历山大的奥利金,公元225-254年著。

《论原理》第一卷第3章第8节

奥利金在其所处时代颇具争议,但其关于三位一体的观点并未受到质疑。

“三位一体的大能是同一的。”奥利金在灵魂先存论和最终的人类普救论上犯了错误

诺瓦蒂安(公元210-280年)

《论三位一体》

一部共32章的关于三位一体的著作

亚他那修 296-373年

《路加福音10:22讲道》

合而无杂,分而无离,不可分割且无等级之分

卡帕多西亚的巴西尔 公元357-379年

致凯撒利亚人的第八封书信:《论圣灵》

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圣灵是神。论及阿里乌斯派之争

尼西的格雷戈里 公元335-394年

《论非三位神》,反驳优诺米乌斯

圣父与圣子的本质相同

希拉里 公元355-367/368年

著有《论三位一体》一书

无需多言。

米兰的安布罗斯 公元340-397年

《论基督教信仰》

《启示录》4:8中的“圣哉!圣哉!圣哉!”指的是三位一体。

金口若望 公元392-407年

《约翰福音》1:1第三篇讲道

道作为位格的永恒性;非受造

希波的奥古斯丁 公元354-430年

著作:《论三位一体》

不承认任何等级上的差异

聂斯托利乌斯:以弗所大公会议(公元431年)

开创了聂斯托利派基督教

他认为耶稣是神的观点从未受到批评

亚历山大的西里尔(公元431-444年)

以弗所大公会议上聂斯托利的主要对手

开始强调“天主之母”玛利亚。(遗憾的是)

爱尔兰的帕特里克 约公元389-461年

著述不多。他写了《致科罗提库斯的信》。

著名的“三叶草”三位一体比喻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既然“三位一体”一词并未出现在圣经中,那么三位一体如何能被视为符合圣经且因此为真?

答:同样,“旧约”和“新约”、“被提”、“宣教”、“门徒训练”或“传福音”这些词在《圣经》中也找不到。而“独一神”(阿拉伯语为“塔威德”)这一术语在《古兰经》中同样找不到。仅仅给《圣经》中的概念贴上标签,并不会使它们的真实性有所增减。你称呼那三位共享同一圣名——我们受洗时所奉的圣名——的位格为何?

对于穆斯林来说,虽然“三位一体”一词不在《圣经》中,但表示“统一”的“塔威德”(tawhid)一词也不在《古兰经》中。对于末日圣徒摩门教徒来说,“永恒进步”一词也不在《摩门经》中。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为什么我无法在脑海中想象出三位一体的形象?

答:你本就不该去想象这一点。你无法想象上帝是全能的、无处不在的,也无法想象永恒,但人类的局限性并不能限制上帝。你会期望自己能完全理解关于无限之神的方方面面吗?况且,你的头脑又凭什么来界定和限制上帝的本质呢?不过,我们可以理解上帝所启示的关于祂自己的内容。

诚然,三位一体的概念可能会让人感到困惑,原因有三:

1. 对于未得救的人来说,神的真理往往令人困惑。

2. 假教师加剧了这种困惑。例如,耶和华见证人不接受三位一体,但他们自己往往要么歪曲了他们所拒绝的三位一体,要么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们所拒绝的三位一体究竟是什么。虽然有些摩门教徒声称拒绝三位一体,但我曾遇到许多摩门教徒表示他们接受三位一体。然而,与我交谈过的那些人并不了解它究竟是什么。 三位一体绝不仅仅是三位在爱、灵和旨意上合而为一那么简单。

3. 我们不能仅仅归咎于邪教。许多真正的基督徒自己也缺乏清晰阐释三位一体教义的能力。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三位一体的概念与我对上帝的印象完全不符。

答:无论你有什么先入之见,你都必须做出选择:要么跟随上帝,要么只跟随你自己心中的形象、偶像或神明。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如果三位一体是真实的,那么耶稣是1/3的神吗?

答:不,这种对三位一体的曲解是人的推理,而且还算不上很好的推理。桌子的高度并不是桌子的1/3。

根据《歌罗西书》2:9,耶稣拥有神的丰满。正如说“既然太阳能发光,就不能发热”是荒谬的,耶稣拥有神的丰满,并不意味着父神和圣灵不能同样拥有神的丰满。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三位一体的概念是否源自巴比伦和亚述宗教,因为那些宗教中有三位一体的神?

答:不是。当耶稣吩咐“奉父、子、圣灵的____施洗”时,耶稣用的词是“名”(Name),而非“名字”(names)。三神论是多神教,包含三个独立的存在和三个独立的神。三位一体则是不可分割的唯一真神,由三个不同的位格组成。

另一方面,如果他们仅仅是一个实体的三个部分,希腊文本本可以说“奉父、子、圣灵的名”,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经文使用单数“名”来强调他们的合一,但在“父”、“子”和“圣灵”之前都使用了定冠词“the”,这强调了他们的独特性。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为什么我们不应该拒绝敬拜那位将自己的儿子送去受苦受死、而非自己受死的神呢?正如一位“唯一神论”五旬节派传道人所说的那样。

答:如果你拒绝敬拜上帝,除非按照你自己的条件,那真是可惜。父神不仅差遣耶稣自愿为我们而死,他还曾问亚伯拉罕是否愿意献上以撒为祭。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尼西亚信经是否于公元325年在尼西亚首次制定?

答:实际上,它出现得更早。许多人并不知道这一点,但根据《尼西亚前教父文集》第7卷第524页的记载,尼西亚会议上的《尼西亚信经》是对古老的《耶路撒冷信经》的微小修订。它也与公元315年的《新凯撒利亚信经》非常相似。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尼西亚信经是否有任何增补内容?

答:是的。以下是公元325年的《尼西亚信经》原文。(译文摘自《尼西亚前教父文集》第7卷第524页。

公元325年,318位主教在尼西亚签署了原始版本。

我们信独一的神,全能的父,万物——无论可见或不可见——的创造者:

并信独一的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由父所生,独生子,即由父的本体所生,

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无论是天上的,还是地上的:

祂为我们人类,并为我们的救恩,降世,道成肉身,成为人:

他受苦,第三日复活:

升入天堂:

并将再来,审判活人[活着的]和死人。

并信圣灵。

[咒诅]

凡说“曾有一时祂不存在”,或说“在被生之前祂不存在”,或说“祂是从无中被造的”;或说“神的儿子具有任何其他本质”,或说“祂是可变的或不稳定的”——天主教和使徒教会均将这些人予以绝罚。

增补条款于公元381年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上获准,并于公元431年以弗所大公会议上获得批准

天地万物。

在万世之前由圣父所生。

由圣灵经由童贞玛利亚所生。

又为我们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值本丢·彼拉多任总督,

并被安葬。

现坐在圣父的右边,

祂的国度永无止境。

主,生命之源,

由父所出;

与圣父、圣子一同受敬拜、受荣耀;

祂曾藉先知们发声:

在唯一、圣洁、大公、使徒的教会中。

我们承认唯一一次洗礼,以赦免罪过。

我们期待死人复活,

以及来世的生命。阿们。

[未包含咒诅条款]

据《基督教信经》第一卷第24-29页记载,其中部分措辞可见于埃皮法尼乌斯的两篇信经以及公元350年耶路撒冷的西里尔所撰写的信经。

对《信经》的第二次修改是插入了“和圣子”一词,表明圣灵是由圣父和圣子所差遣的。这一表述最早见于公元589年的托莱多第三次大公会议。天主教会随后正式将此内容加入《信经》,这也导致了约公元879年与正教会(当时由正教宗主教福提乌斯领导)的正式分裂。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既然“使万民作我的门徒,教导他们”中的“他们”指的是万民,而万民无法被浸入水中,这是否意味着此处不能理解为指水洗礼?

A:不。一个“民族”本身也无法被门训或教导,但“万民”指的是各民族中的人。这对早期基督徒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理解《马太福音》28:19是指水洗。以下是证据。

《十二使徒遗训》(约公元125年)第7章第379页:“当以活水,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若无活水,可用其他水施洗;若不能用冷水,可用温水。 但若两者皆无,就当奉父、子、圣灵的名,将水浇在头上三次。”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有一部名为《论洗礼》的专著。 特土良在某处写道:“但如今,信仰已得以扩展,成为一种相信祂的降生、受难与复活的信仰,圣礼也因此增添了一项内容,即洗礼的印证之举;这在某种意义上,是给先前赤裸的信仰披上外衣,而如今这信仰若没有其应有的律法便无法存在。 因为洗礼的律法已经确立,仪式公式也已规定:‘你们去,’祂说,‘教导万民,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论洗礼》第13章第676页

波图斯主教希波吕托斯(公元222-235/6年)主张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施洗。他简要提到了科尼利厄斯。《反诺埃图斯异端论》第14章第228页

《反诺瓦蒂安论》(公元254-257年)第3章第658页指出,应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施洗。

《论重洗》(公元254-257年)第7章第671页:“当以父、子、圣灵的名义给他们施洗。”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因为主复活后,差遣门徒时,指示并教导他们应当如何施洗,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他提到了三位一体,万民正是要在这一圣礼中受洗。那么,马吉安是否承认三位一体呢?他是否像我们一样,承认同一位父——那位创造主呢?他是否认识同一位子——那位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的基督,祂作为道成了肉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借着死亡战胜了死亡,亲自率先成就了肉身的复活,并向门徒显明祂是以同一副肉身复活的呢? 马吉安的信仰截然不同,而且,其他异端分子的信仰更是如此——不,在他们那里,除了背信、亵渎和与圣洁及真理为敌的争论之外,别无他物。 既然他们连信仰本身的真理都没有,那么在他们中间受洗的人,又怎能因着自己的信心,看似获得了罪的赦免和神圣怜悯的恩典呢?”《西普里安书信集》第72封信 第3章 第380-381页

问:在《马太福音》28:19中,原文是否写着“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

答:某网站声称并非如此。该网站援引了一份未具名的科普特语手稿,以及7世纪初的希伯来文(埃比奥尼派)《马太福音》作为依据。埃比奥尼派版本是一部不同的著作,是《马太福音》的删节本。

针对这一说法,以下证据表明该表述确实存在于原文之中。

《十二使徒遗训》(约公元60-120年)第7卷第7章第379页引用道:“先讲完这一切之后,要在活水(即流动的水)中,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 但若无活水,可用其他水施洗;若无法用冷水,可用温水。若两者皆无,则当奉父、子、圣灵之名,将水浇在头上三次。” 并没有确切的“公式”,因为在《十二使徒遗训》中,既有“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第7章,第379页),也有“奉主的名施洗”(第9章,第380页)。

爱任纽(公元182-188年):“此外,祂[耶稣]将重生归向神的权能赐给门徒,对他们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爱任纽《驳异端》第三卷第17章第1节,第444页。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对这节经文稍作改写如下:“祂[耶稣]在归回天父之际,吩咐其余的十一位门徒说:‘你们要去,教导万民,使他们受洗归入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下。’”见《反对异端之规》,第20章,第252页。

特土良在《论洗礼》第13章第676页中的表述略有不同:“神——他[耶稣]说——‘去教导万民,以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希波吕托斯(公元222-235/6年)引述为:“你们要去,教导万民,给他们施洗,归入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下。”见《反诺埃图斯异端论》第14章第228页

《反诺瓦提安论》(公元254-256年)第3章第658页 “你们要去,向万民传讲福音,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也就是说,那在挪亚时代借着鸽子象征性地运行的三一神,如今在教会中借着门徒在灵里运行。”

《论重洗》(约公元250-258年)第7章 第671页 “你们要去,教导万民;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迦太基第七次大公会议(公元258年)第567页 吉尔巴的穆努卢斯说:“……尤其是在洗礼的三位一体中,正如我们的主所说:‘你们要去,给万民施洗,奉父、子、圣灵的名。’”

迦太基第七次大公会议(公元258年)第569页,提巴里斯的文森提乌斯说:“你们要去,教导万民,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佩陶的维克托里努斯(公元前307年)引用道:“他[耶稣]差遣使徒们说:‘你们要去,教导万民,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启示录注释》第一章第15节,第345页

问:有什么证据表明《马太福音》是由马太写的?

答:早期教会普遍认为《马太福音》是由使徒马太所写。实际上,证据非常充分。

帕皮亚(公元95-110年)曾明确提及《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见优西比乌《教会史》第3卷第39章第6片段。

克劳迪乌斯·阿波利纳里斯(公元160-180年)提到了马太、福音书和律法。《尼西亚前教父文集》第8卷第772章

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在《驳异端》第三卷第16.2章第440页中,引用了《马太福音》1:1,并明确指出其作者为马太。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02年):“在《马太福音》中,那从亚伯拉罕开始的家谱一直延续到主的母亲马利亚。”《杂录》第1卷第21章,第334页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说:“我指的是《约翰福音》和《马太福音》——而马可所刊行的那部,可以确认为彼得的,因为马可是彼得的传译者。 因为就连路加所写的福音书,人们通常也归于保罗。而且,门徒所发表的作品显然属于他们的导师。” 特土良《反马吉安五书》第4卷第5章第350页

特土良写道:“……《福音书》的作者是使徒们,……还有使徒的门徒……因此,在使徒中,约翰和马太首先在我们心中播下信仰的种子;而在使徒的门徒中,路加和马可随后又使这信仰焕发新生。”《反马吉安五书》第4卷第2章第347页

尤利乌斯·阿非利加努斯(公元232-245年)在《致阿里斯蒂德斯书》第3章第126页中,比较耶稣的两份家谱时提到了“福音书作者马太”和“路加”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提到了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奥利金反塞尔苏斯》第5卷第56章第568页。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在《西普里安论著——见证》第3章第533页中,引用马太福音5:23、24时提到了“马太福音”。另见《西普里安论著》第12篇第三卷1.40。

亚历山大的狄奥尼修斯(公元246-265年)写道:“正如马太所说,那是‘安息日结束的时候’;正如约翰所写,那是‘清晨,天还黑的时候’;正如路加所说,那是‘清晨’;而正如马可所告诉我们的,那是‘清晨,日出之时’。 因此,没有人能清楚地告诉我们祂复活的确切时间。”致巴西利德主教的第五封信,第94页

阿达曼提乌斯(约公元300年):“如果我从福音书中证明它们并非捏造,你会同意吗?”……“是基督的门徒写下的:约翰和马太;马可和路加。”《论真信仰的对话》第一部分“b 5”,第41页

佩陶的维克托里努斯(公元304年殉道)提及《诗篇》、《马太福音》、《以赛亚书》和《但以理书》——《论世界创造的注释》第342页

公元325年后

赫格莫尼乌斯(4世纪):“福音书作者马太也特别留意记载了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这些话:‘你们要谨慎,免得有人迷惑你们;因为将有许多人冒我的名而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但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这里”,或说“在那里”,你们不要信。 因为假基督、假使徒、假先知将要兴起,行大神迹和大奇事,倘若可能,连选民也要迷惑了。 看哪,我早已告诉过你们。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他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若有人说:‘看哪,他在内室里’,你们也不要信。”《与马尼的辩论》第35章第209页

问:《马太福音》写于何时?

答:我们只能说,《马太福音》写于公元33年之后,且极有可能在公元70年之前。一些自由派学者认为,既然耶稣无法预言未来事件,那么《马太福音》的成书时间必然在公元70年至100年之间。

问:在《马太福音》中,我们如何知道今天所拥有的文本是原始手稿的可靠传承?

A:至少有三个充分的理由。

1. 神在《以赛亚书》55:10-11、《以赛亚书》59:21、《以赛亚书》40:6-8、《彼得前书》1:24-25以及《马太福音》24:35中应许要保守祂的话语。

2. 早期教会的证据。许多作家都引用或提及了《马太福音》。其中最早的一些如下。

罗马的克莱门特(公元96-98年)引用了马太福音6:12-15;7:2;15:8。尽管马太福音15:8(第5章第9页)与马可福音7:6和以赛亚书29:13的内容相同。

伊格纳提乌斯在《致士麦那人书》1:1(公元90-116年)及《致波利卡普书》第2章第94页中引用了马太福音10:16b。

《十二使徒教义经》(公元120-150年)第8章第379页引用了马太福音6:5、9-13中的《主祷文》。根据脚注24,这无疑出自马太福音,而非路加福音。

《第二克莱门特书》(公元120-140年)第3章第252页引用了马太福音10:32,将其归于耶稣之口,并隐含提及马太福音22:37。

《第二克莱门特书》(公元120-140年)第4章第252页对《马太福音》7:21进行了意译。

《第二克莱门特书》(公元120-140年)第5章第252页将《马太福音》5:28归于耶稣。

《第二克莱门特书》(公元120-140年)第9章第253页,以耶稣的名义转述了《马太福音》12:50。

《巴拿巴书信》(约公元70-130年)第5章引用了《马太福音》20:16(以及22:14)。《尼西亚前教父文集》第139页的脚注指出,这是首次在引文前使用“经上记着说”这一权威性表述的引文。

《波利卡普致腓立比人书》(公元110-155年)第2章第33页引用了《马太福音》7:1的全部内容:“但要谨记主在教导中所说的话:‘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

波利卡普在《致腓立比人书》第7章第34-35页中引用了《马太福音》6:13a

波利卡普在《致腓立比人书》第7章第34-35页中引用了《马太福音》26:41b

《致迪奥尼修斯的《门徒书》》第9章第28页(约公元130年)暗指《马太福音》6:25,指出救主教导我们要信靠……,这样我们就无需为衣食忧虑。

《致狄奥尼修斯的门徒书》第8章第28页(约公元130年)援引了《马太福音》19:17

帕皮亚(公元95-110年)是一位早期作家,据《片段1》记载,他曾亲自与彼得、雅各、约翰、马太等人交谈。在《片段6》中,他说马太用希伯来语收集了[耶稣的]预言。

贾斯汀·殉道者(约公元138-165年)引用《马太福音》的次数(近38次)多于他对其他福音书的引用。参见《尼西亚前教父文集》第1卷第591页,以比较贾斯汀对其他福音书的引用情况。需注意的是,路加福音中的一些引用与《马太福音》是共通的。 他引用或转述了《马太福音》1:21;3:11-12,17;4:9,10;5:20,28,29,32;5:34,37,44,45,46;6:1,16,19,20,21,22,25,26,33,41; 7:15、16、19、21、22;8:11;9:13;10:28;11:12-15、27;12:38及以下;13:3、42;15:22-28;16:21、26; 17:12;19:6,12,17,26,28;21:13;22:17,19-21,37;23:15,23,24,27;24:11;25:41;26:39

《穆拉托里正典》提到了《马太福音》(约公元170年),并将其与其他三卷福音书并列。

《赫尔马牧人书》(约公元160年)第一卷“第四异象”第2章第18页引用了《马太福音》26:24的四分之一内容:“他们若未曾出生,倒好些。”

《赫尔马斯牧人》(约公元160年)第二卷第六章第30页暗指《马太福音》10:28的一部分:“要敬畏那位既有能力拯救,也有能力毁灭的主。”

异端分子塔提安(约公元172年)撰写了一部名为《四福音合编》(Diatessaron)的四福音书汇编。其中他引用了《马太福音》中839.12节经文(按经文的分数部分计数),这占整部福音书的78.4%。

克劳迪乌斯·阿波利纳里斯(公元160-180年)提到了马太、福音书和律法。《尼西亚前教父文集》第8卷第772章

以弗所的阿波罗尼乌斯(约公元210年)在《论蒙塔努主义》第4章第776页中,将马太福音10:9引为“主所言”。他还在《论蒙塔努主义》第4章第776页中引用了马太福音12:33

安提阿的西奥菲勒斯(公元168-181/188年)在《西奥菲勒斯致奥托利库斯书》第3卷第3章第115页中,将《马太福音》5:28引为“福音之声”

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在著作中多次引用四部福音书,但他引用《马太福音》的次数也最多。他引用了《马太福音》中223节经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爱任纽在《驳异端》第三卷第16章第441页中指出,这部福音书是由马太所写。以下是他引用或意译的《马太福音》前九章的经文列表:1:1,12-16,18,20,23;2:15,16; 3:3,7,9-12,16;4:3,7,9,10;5:5,8,13a,14a,16,18,20-28,33-35,41,44,45;5:12的最后三分之一以及7:7的中间三分之一; 6:12a,19,24,27;7:1-2,5;8:9,11-13;9:2a,6,8,29

爱任纽还提及了《马太福音》2:16;5:39;7:15、19、25;9:17;11:9;12:18、31;13:25、38、44;17:3、7、27

我尚未对爱任纽所引用的《马太福音》第10章及后续章节的所有内容进行复核。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在《杂论》第1卷第21章第334页(公元193-202年)中写道:“而在《马太福音》中,那以亚伯拉罕为起点的家谱一直延续到主的母亲马利亚。”他还引用了《马太福音》中的许多其他段落。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反马吉安五书》第4卷第5章第350页中,强调了《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启示录》以及保罗许多书信的作者身份。他引用了《马太福音》中的许多经文。

希波吕托斯(公元225-235/6年)在《驳一切异端》第五卷第三章第54页中,将《马太福音》7:21和21:31引为救主所言。他还引用了《马太福音》中的许多其他经文。

据推测为蒙塔努派信徒的西奥多图斯(约公元240年)将《马太福音》12:50引为耶稣所言。见《西奥多图斯文集》第20章第25页

尤利乌斯·阿非利加努斯(公元232-245年)在《致阿里斯蒂德斯书》第3章第126页中,比较耶稣的两份家谱时提到了“福音书作者马太”和“路加”。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大量引用《马太福音》,因为他为该书写了一部完整的注释。奥利金的引文包括《马太福音》24:23-27。

诺瓦蒂安(公元257年)在《论三位一体》第8章第617页中引用了《马太福音》10:29-30,并指出这是耶稣所言。在第12章中,他还引用了《马太福音》27:20,并指出这也是耶稣所言。诺瓦蒂安还引用了《马太福音》1:23(第635页);5:8(第639-640页); 10:28a(第636页)、10:29,30(第617页);12:32b(第641页);16:16(第637页);16:16(第637页);28:20b(第621页)

《反诺瓦蒂安论》引用了《马太福音》中的四节经文:7:2a(第661页);7:22,23(第659页),10:33(第659页),23:12a(第661页);可能还有其他经文

《论再洗礼》(约公元250-259年)引用了《马太福音》3:11b(第2章第668页)和9:2b(第18章第677页); 10:32(第11章,第673页)、12:37(作为“在福音书中”的引文,见第13章,第675页)、16:22,23(第9章,第672页); 24:4、23、24(第12章第674页)、26:70(第672页)、28:19(第7章第671页)

迦太基主教基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在《马太福音》中:‘凡说一句亵渎人子的话,必蒙赦免;但凡亵渎圣灵的,无论在今世或来世,都不得赦免。’” 《基普里安论著》第3篇第28章第542页

迦太基主教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在《西普里安论著》第10篇第15章第495页中引用了马太福音5:43-45,提及耶稣“在祂的福音书”中所说的话。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在《书信集》第48封第4段第326页中,引用马太福音15:13时称其为“主在祂的福音书中所说”。

摩西等人致基普良的信(第25封信)第4章第303页(公元250-251年)引用马太福音10:37-38时,称其为“我们的主,如同祂福音的号角”

科尼利厄斯致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6年)将《马太福音》5:8引为“福音之言”。第45封信第2章第323页

凯撒利亚的菲尔米利安致西普里安(公元256年)将《马太福音》16:9归于耶稣。(《书信集》第74封,第16章,第394页)

在迦太基第七次大公会议(公元258年)上,卡斯特拉·加尔巴的卢修斯说:“既然主在福音中说:‘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第566页

格雷戈里·塔乌马图尔古斯(公元240-265年)引用了《马太福音》15:11的一部分,将其归于救主。(《正典书信》第1条,第18页)

亚历山大的狄奥尼修斯(公元246-265年):“正如马太所说,那是‘安息日将尽之时’;正如约翰所写,那是‘清晨,天还黑的时候’;正如路加所言,那是‘清晨’;而正如马可所告诉我们的,那是‘清晨,日出之时’。 因此,没有人能清楚地告诉我们祂复活的确切时间。”致巴西利德主教的第五封信,第94页

亚历山大的阿纳托利乌斯(公元270-280年)在《复活节法典》第8章第148页中援引了《马太福音》26:17;并在第10章第149页中将《马太福音》26:38归为“主亲自所言”

阿达曼提乌斯(约公元300年):“如果我从福音书中证明它们并非捏造,你会同意吗?”……“是基督的门徒写下的:约翰和马太;马可和路加。”《论真信仰的对话》第一部分“b 5”,第41页

佩陶的维克托里努斯(公元304年殉道)在《论世界创造》第342页中提及《诗篇》、《马太福音》、《以赛亚书》和《但以理书》

亚历山大的彼得(公元306年,285-311年)在《正典书信》第12条(第276-277页)中引用马太福音21:6和6:24,称其出自主之口。 他在《第13条教规》(第277页)中还提及《马太福音》2:13-16,并在《第13条教规》(第277页)中引用了《马太福音》2:22-23

梅托迪乌斯(公元270-311/312年):“如今,圣经中所有的属灵教导都赐予我们,如同盐一般,它虽刺痛却有益,且能净化;若没有它,灵魂便无法凭着理性被引向全能者;因为主曾对使徒们说:‘你们是地上的盐。’” [马太福音 5:13] 《十个童女的筵席》第一卷 第一篇 第一章 第311页

提奥菲勒斯的《执事哈比卜殉道记》在第694页中,将《马太福音》10:39和7:6均作为“圣经”引用。

亚历山大的亚他那修(约公元318年)在《驳异教徒》中并未提及《马太福音》。然而,在《道成肉身》一书中,他引用了《马太福音》19:4(第2.6章,第37页)、《马太福音》1:23(另见《以赛亚书》7:14) (第33.3章,第54页)、《马太福音》19:4(第2.6章,第37页)、《马太福音》1:23(亦即《以赛亚书》7:14)(第33.3章,第54页)、《马太福音》11:13(第40.4章,第57-58页);《马太福音》26:64(第56.4章,第66页)。虽然亚他那修在公元325年之前未曾引用《马太福音》中的其他经文,但在该年之后,他引用了《马太福音》中的许多其他经文。

亚历山大的亚历山大(公元321年)引用马太福音11:27b,将其归于救主之口。《论阿里乌异端书信》第5章第293页

亚历山大的亚历山大(公元321年)引用《马太福音》3:17,称其“见于福音书”。《论阿里乌异端书信》第8章,第294页。

亚历山大的亚历山大(公元321年)将《马太福音》11:12引为“基督所言”。《论阿里乌异端书信》第12章,第295页

拉克坦提乌斯(约公元303年—约公元325年)在论述耶稣行走在水面上时,提及了《马太福音》14:22-26。 《神学原理》第4卷第15章第116页。拉克坦提乌斯还提及了《马太福音》5:44;7:15;18:7;以及第14、19、21章。他引用《以赛亚书》7:14时称其出自以赛亚之口,该经文亦见于《马太福音》1:23。

凯撒利亚的优西比乌(公元318-325年)在《福音论证》第1卷第6章第11页中,全文引用了《马太福音》5:38-40。

优西比乌的《教会史》(公元318年)第3卷第24章第152页讨论了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这四部福音书。《尼西亚及后尼西亚教父文集》第二系列第1卷第152页

关于哪些经文及经文片段被引用、哪些未被引用,请参见下一问题。

关于异端分子和伪经的证据

禁欲派异端塔提安(约公元172年)撰写了一部名为《迪亚泰萨龙》(Diatessaron,意为“通过四部”)的四福音书汇编。其中他引用了《马太福音》中的839.12节经文,占《马太福音》全文的78.4%。

摩尼教异端分子法乌斯图斯-米莱维斯(公元383-400年)引用《马太福音》1:1时,将其归于马太所著。参见奥古斯丁《致摩尼教徒法乌斯图斯的答复》第23卷第1章,《尼西亚及后尼西亚教父文集》第一系列第4卷第313页

3. 我们现存的《马太福音》最早抄本虽存在细微的抄本差异,但没有任何神学上的重大错误。现存的、抄写于公元325年之前的新约抄本,包含《马太福音》的91.7%,即1071节经文中的982.07节。 详情请参见 https://biblequery.org/Bible/BibleReliability/EarlyChristianNTQuotes.xlsx。

p1(即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2号)马太福音 1:1-9,12,14-20;(不含 2:14)(约公元200年)亚历山大抄本

以下是该手稿的出版日期。

3世纪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

3世纪 - 1975年 - 阿兰德第三版

3世纪 - 1990年 - 康福特,《新约早期手稿与现代译本》

3世纪 - 1998年 - 阿兰德第4版修订本

3世纪中叶,与p69相似 - 1999年 - 菲利普·康福特,《最早的新约手稿完整文本》

有一处带有文字的封面。虽然奥卡拉汉认为这可能是《马太福音》2:14,但菲利普·康福特在《最早的新约手稿完整文本》第29页中指出并非如此,因为其笔迹不同,且三条断线之上的留白比《马太福音》其余部分更宽。这段文字可能是一个小标题说明或书名。

第19页(即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9号)马太福音10:32-11:5

主要属于西方文本

四或五世纪——1968年《新约圣经文本》

第21页(=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10号) 马太福音 12:24-26, 31-33(与贝扎剑桥抄本及校订后的西奈抄本一致)

第25页(=纸莎草纸16388号,现已遗失。二战前曾藏于柏林) 马太福音 18:32-34;19:1-3, 5-7, 9-10

4世纪末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西方文本

第35页 马太福音 25:12-15,20-23(3世纪)

可能为4世纪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介于亚历山大文本与西方文本之间

第37页(=安娜堡1570) 马太福音 26:19-52(3世纪中叶) 笔迹与赫罗尼诺斯的书信(公元256年和260年)相似

3/4世纪 - 1969年 -

第45页 切斯特·比蒂一号抄本(包含四福音书及《使徒行传》)(公元100-150年)(此前曾被认为属于公元2世纪末或3世纪初)(《马太福音》20:24-32; 21:13-19;25:41-26:39,以及《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的部分内容)原始卷轴约有220页,现存30页。其中2页来自《马太福音》。

p53(即密歇根纸莎草纸藏品编号6652)《马太福音》26:29-40和《使徒行传》9:33-38;9:39中124个字母中的3个;9:40-10:1。 (约公元260年)该年代依据是其与约公元260年的赫罗尼诺斯书信的相似之处。这是一份混合文本。

p64(马大拉纸莎草纸)、p67 约公元200年。p64纸莎草纸保存了《马太福音》26:7(第8节的字母数量不足一半);26:10、14-15、22-23、31-33(分布于三块残片上)。 P64于1901年在埃及购得,但直到1953年才向学者开放。P67保存了《马太福音》3:9、15;5:20-22、25-28。

p70(即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24号)保存了《马太福音》2:13-16;2:22-3:1;11:26-27;12:4-5;24:3-6,12-15。 (3世纪)p70中的希腊字母ε(epsilon)写法明显不同,其笔迹与3世纪的P. Medici 13(《传道书》)相似。

3世纪——1968年《新约圣经文本》。

p71(即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2385号)包含《马太福音》19:10-11,17-18(4世纪)

4世纪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与梵蒂冈抄本一致

第77页/第103页包含《马太福音》23:30-39(第77页);13:55-57;14:3-5(2世纪中叶至晚期)

第83页收录了《马太福音》20:23-25,30-31;23:39;24:1,6(6世纪)

第86页 马太福音 5:13-16,22-25(约公元300年)

第101页(即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4401号)第三世纪,包含《马太福音》3:10-12;3:16-4:3

第102页(=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4402号)约公元300年,含《马太福音》4:11-12, 22-23

第103页(=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4403号)收录了《马太福音》13:55-57;14:3-5(2至3世纪)

第104页(=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4404号)(公元2世纪早期至中期)包含《马太福音》21:34-37、43、45?

第110页(=奥克西林库斯纸莎草纸4494号)收录了《马太福音》10:13-14,25-27(4世纪)

p安提诺波利斯 2.54(3世纪),收录了《主祷文》。马太福音 6:10-12。看来这份手稿最初仅包含《主祷文》。

0171(约公元300年)收录了《马太福音》10:17-23, 25-32

梵蒂冈抄本[B](公元325-350年)和西奈抄本[Si](公元340-350年)收录了《马太福音》全文。

亚历山大抄本 [A](约公元450年)仅保存了《马太福音》25:7至结尾的部分。

博海里科普特语 [Boh] 3世纪/4世纪

萨希德科普特语 [Sah] 3世纪/4世纪

普什塔叙利亚语 [Syr P] 公元400-450年

以弗拉姆修订本 [C] 5世纪

亚美尼亚语 [Arm] 5世纪起

格鲁吉亚语 [Geo] 5世纪起

埃塞俄比亚语 [Eth] 约公元500年起

哥特文 公元493-555年

有关《马太福音》早期手稿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www.BibleQuery.org/Matthew Manuscripts.html。

问:在《马太福音》中,尼西亚会议前的作家(公元325年前)引用了哪些经文及经文片段?

答:公元325年之前,教会作家引用了《马太福音》中约87.5%的经文,即937.31节。换言之,《马太福音》共1071节经文中,除133.69节外,其余均被引用。 详情请参见 https://biblequery.org/Bible/BibleReliability/EarlyChristianNTQuotes.xlsx。 塔提安的《四福音合编》引用了《马太福音》1071节经文中的839.12节。

问:现存的《马太福音》抄本中,是否有年代更早的?

答:《抹大拉手稿》(p64 + p67)的年代存在争议。

大多数学者认为它写于公元3世纪之前,因为其纸莎草纸上的书写风格在3世纪初之后已不再使用。

更早的年代(约公元 50-64/65 年):这是德国纸莎草学家卡斯滕·蒂德(Carsten Thiede)的观点。有三个要点支持这一观点。

1) 大写体:马大拉纸莎草纸采用的是“大写体”(全部大写)书写,这种书写方式一直沿用至公元一世纪中叶。

2) 与庞贝和赫库兰尼姆出土的一世纪中叶文稿的笔迹对比

3) 推测而言,或许是那些希望保存经文的基督徒更早地开始使用折页本。

此内容见于《时代》杂志(1995年1月23日)。关于此观点的讨论(但不一定表示赞同),请参阅《真实的耶稣》一书第78页。

较晚时期(公元2世纪)的新约手稿。《解经者圣经注释》第8卷第20页指出,目前主流观点认为《马太福音》成书于公元80至100年之间。

手抄本:该文本似乎源自一本手抄本(书籍),抄写员在2世纪期间从使用卷轴转为使用书籍。

推测而言,或许像这样的一些大写字母手稿是后来制作的。伯顿·麦克(Burton Mack)那本持怀疑态度的著作《谁写了新约?》 第9-10页,虽然对蒂德(Thiede)的年代判定持强烈批评态度,但也指出大写字母手稿的制作时间可能晚至公元85年。这一说法难以理解,因为阿兰德等人编著的《希腊文新约》第四修订版显示,大写字母手稿的使用甚至延续到了9世纪,即更晚的时期。也许麦克指的是纸莎草纸上特定风格的大写字母。

结论:尽管我们无法确知最早的抄本制作于何时,但即便是最保守的学者也认为其成书时间在公元一世纪中期。

Footnotes

  1. 参见米利根,《希腊纸草文选》,1910年,第35页。238。

    ↩